合同书
甲方:成都大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成都奥希营销咨询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成都老年公寓市场需求研究”项目。乙方在经双方代表签字确认的项目计划书的基础上来执行本项目,有关双方的责任、研究结果及报告均在项目计划书里确定。
本项目总费用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乙方在项目计划书确认后3日内支付总费用的65%,即26000元(大写:贰万陆仟元整);余下的35%,即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研究报告并认可后5日内支付完毕。
本次研究结果版权为甲方拥有,乙方不得在任何场合将本次研究结果为第三方服务。
双方如有一方违约,除赔偿对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额为合同总价的1%,自违约之日起计,按日累计。
本合同如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则提请法院判决。
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成都老年公寓市场需求研究计划书》也为本合同之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双方无异议时自动失效。
甲方:成都大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成都奥希营销咨询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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