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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SPROCOMM INTELLIGENCE LIMITED
(股份代號:1401)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
中期業績公告
財務摘要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收益(人民幣千元) 857,580 1,125,896
毛利(人民幣千元) 86,840 97,547
毛利率(%)
期內純利(人民幣千元) 12,596 12,668
每股盈利
- 基本及攤薄(人民幣分)
中期業績
Sprocomm Intelligence Limited(「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公佈本公司及
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
綜合業績。該等業績已由本集團外聘核數師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
公司及本公司的審核委員會(「審核委員會」)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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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收益 4 857,580 1,125,896
銷售成本 (770,740) (1,028,349)
毛利 86,840 97,547
其他收益及收入 6 29,110 29,041
銷售開支 (14,396) (16,149)
行政及其他開支 (35,110) (34,743)
研發開支 (50,804) (54,231)
財務費用 (2,740) (6,610)
除稅前溢利 12,900 14,855
所得稅開支 7 (304) (2,187)
期內溢利 8 12,596 12,668
期內其他全面開支:
其後可能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換算海外業務產生的匯兌差額 (1,278) (1,262)
期內全面收益總額 11,318 11,406
以下各方應佔溢利(虧損):
本公司擁有人 12,655 13,511
非控股權益 (59) (843)
12,596 12,668
以下各方應佔全面收益(開支)總額:
本公司擁有人 11,377 12,249
非控股權益 (59) (843)
11,318 11,406
每股盈利
基本及攤薄(人民幣分)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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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註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122,387 127,913
使用權資產 11,651 17,345
無形資產 6,706 6,391
遞延稅項資產 708 707
141,452 152,356
流動資產
存貨 280,782 283,956
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 11 407,842 622,161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13 20,910 285,650
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12 103,531 73,995
已質押銀行存款 114,387 81,165
受限制存款 1,723 –
定期存款 49,278 –
銀行結餘及現金 123,718 126,682
1,102,171 1,473,609
流動負債
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票據 14 614,650 876,707
應計費用及其他應付款項 96,455 115,641
合約負債 96,125 63,331
借款 48,266 184,153
租賃負債 9,861 11,962
遞延收入 5,534 5,228
應付所得稅 2,262 5,151
873,153 1,262,173
流動資產淨值 229,018 211,436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370,470 36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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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資本及儲備
股本 8,945 8,945
儲備 304,119 292,042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權益 313,064 300,987
非控股權益 1,947 2,006
權益總額 315,011 302,993
非流動負債
遞延收入 20,198 22,167
遞延稅項負債 12,702 10,846
租賃負債 1,980 5,682
借款 20,579 22,104
55,549 60,799
370,470 36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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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 一般資料
本公司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根據開曼群島法律第22章公司法(一九六一年法例三,經
合併及修訂)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
日(「上市日期」)在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主板上市。最終控股方為李承軍先
生及熊彬先生(「控股股東」)。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其附屬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為設計、製造及銷售手機、印
刷電路板組裝(「印刷電路板組裝」)及物聯網(「物聯網」)相關產品以及投資控股。
除另有註明者外,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本公司功能貨幣呈列及所有數值均調整至最接
近的千元人民幣。
2. 編製基準
本集團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
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 34號「中期財務報告」編
製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十六的適用披露規定。
3. 主要會計政策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惟若干按公平值(倘適用)計量之金融工具除
外。
除因採用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的新修訂及採用與本集團相關的會計政策而導致的會計政
策變動外,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的會計政策乃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採用者一致。
股份支付交易
以權益結算的股份支付交易
向僱員授出購股權
所獲取服務的公平值乃參照所授出購股權於授出日期的公平值而釐定,於歸屬期按直線
法支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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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報告期末,本集團會修正其對於預計最終歸屬的購股權數目的估計。於歸屬期修正原
先估計產生的影響(如有)於損益中確認,以累計費用反映修正後的估計,購股權儲備亦
隨之相應調整。
當購股權獲行使時,原先於購股權儲備內確認的款項將轉撥至股份溢價。當購股權於歸
屬期失效或仍未行使時,原先於購股權儲備內確認之款項將轉撥至保留收益。
採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於本中期內,本集團首次採納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
準則」)中對概念框架之提述(修訂本)及下列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修訂本),自本集團二零
二零年一月一日開始的財政年度生效: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3號
(修訂本)
業務之定義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
(修訂本)
重大之定義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香港會計準則第39號
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7號
利率基準改革
於本中期內採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中對概念框架之提述(修訂本)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
上述修訂對本集團本中期及過往期間及╱或於有關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披露的財務表現
及狀況並無任何重大影響。
4. 收益
收益指於一般業務過程中銷售貨品產生之收益(經扣除折讓及銷售相關稅項)。本集團的
年內收益於某一時間點確認。
按主要產品類型分列的客戶合約收益分析如下: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手機 538,569 1,059,832
印刷電路板組裝 58,401 13,394
物聯網相關產品 236,975 23,981
其他 23,635 28,689
857,580 1,125,8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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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分部資料
本公司執行董事(即主要營運決策者)審閱本集團的內部報告以評估表現及分配資源。本
集團主要從事設計、製造及銷售手機、印刷電路板組裝及物聯網相關產品。向主要營運
決策者呈報以供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之資料專注於本公司整體經營業績,因為本集團之
資源已作整合,並無獨立之經營分部財務資料。因此,並無呈列經營分部資料。
地域資料
按客戶位置呈列的本集團外部客戶收益資料如下:
外部客戶收益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印度 280,104 436,401
阿爾及利亞 7,003 189,629
中國 449,006 397,902
巴基斯坦 13,819 29,544
孟加拉人民共和國 107,387 23,390
其他地區 261 49,030
857,580 1,125,896
6. 其他收益及收入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銀行利息收入 2,907 607
匯兌收益淨額 – 6,503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公平值變動產生之收益 5,542 5,416
政府補貼(附註) 14,613 12,891
政府補助攤銷 3,067 2,787
雜項收入 2,981 837
29,110 29,041
附註: 政府補貼指來自多個地方政府機關的一次性政府補助金,有關補貼為無條件,因
此即時確認為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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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所得稅開支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中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
-即期所得稅 79 1,973
-過往年度超額撥備 (1,630) -
遞延稅項:
於本期間扣除 1,855 214
所得稅開支 304 2,187
8. 期內溢利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未經審核)
期內溢利經扣除(計入)下列各項後達致:
董事酬金 1,025 890
薪金、津貼及其他福利(不包括董事酬金) 33,745 33,029
授予僱員的股份支付開支 573 –
退休福利計劃供款(不包括董事酬金)(附註) 2,584 7,772
員工成本總額 37,927 41,691
核數師薪酬 227 401
上市開支 – 8,569
無形資產攤銷 459 440
已確認為開支的存貨金額 770,740 1,028,349
匯兌虧損(收益)淨額 3,619 (6,503)
物業、廠房及設備折舊 5,526 5,783
使用權資產折舊 5,694 5,563
就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確認的減值虧損 6,583 2,530
法律訴訟之撥備 327 328
附註: 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佈關於降低社會保險費的政策(深人社規[2020]3
號),本公司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深圳禾苗於2020年2月至4月期間的社會保險費可降
低50%。
9. 股息
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概無支付或建議宣派任何股息,自
報告期末起亦無建議宣派任何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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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每股盈利
期內,每股基本盈利之計算乃基於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溢利及已發行普通股加權平均數計
算。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盈利
(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期間溢利) 12,655 13,511
千元 千元
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1,000,000 750,000
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用於計算每股基本盈利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已就
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的資本化發行作出調整。
每股攤薄盈利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並無達致任何購股權的績效條件,故於計算每股攤薄盈利時
並無計及潛在攤薄普通股。因此,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的每股攤薄盈利與
每股基本盈利相同。
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的每股攤薄盈利與每股基本盈利一致,原因為該兩年
並無發行在外的潛在攤薄普通股。
11. 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
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貿易應收款項 389,041 604,316
應收票據 28,213 20,674
減: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的虧損撥備 (9,412) (2,829)
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 407,842 622,161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客戶合約產生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總額約為人民幣
417,254,000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624,99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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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團基於客戶的信用度向其貿易客戶授出30至90天的信貸期。本集團並無就其貿易應
收款項及應收票據持有任何抵押品。下表載列於報告期末根據發票日期(與各自收益確
認日期相若)呈列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的賬齡分析。
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30天以內 270,056 459,100
31至60天 34,832 91,441
61至90天 14,236 25,784
90天以上 88,718 45,836
總計 407,842 622,161
概無就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收取利息。
12. 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
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預付款項 42,614 38,221
按金 1,237 1,255
其他可收回稅項 55,108 29,417
其他 4,572 5,102
103,531 73,995
附註: 預付款項及其他應收款項之計入款項為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之其他應收款項
及可退還按金約人民幣 5,809,000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6,357,000
元)。該等結餘違約風險低或自初始確認以來信貸風險並無顯著增加及未確認減
值虧損。
13. 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按公平值列賬的結構性存款 20,910 285,650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指與中國之銀行訂立的保本型
結構性存款合約,由於根據合約條款其於報告期末起12個月內到期,該等存款呈列為流
動資產。
– 11 –
根據相關協議,該等結構性存款參考投資期間外幣表現或利率每年按浮動利率計息,而
本金以人民幣計值。本公司董事認為,結構性存款之公平值按對手方銀行提供之價格(即
彼等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為贖回存款而支付的價格)釐定,與同日之賬面值相若。
管理層已評估金融機構的信貸質素並認為信貸風險並不重大。
14. 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票據
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貿易應付款項 364,718 446,297
應付票據 249,932 430,410
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票據 614,650 876,707
於報告期末,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票據按發票日期呈列的賬齡分析如下。
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未經審核) (經審核)
30天內 299,629 496,730
31至60天 97,235 78,763
61至90天 107,472 58,727
90天以上 110,314 242,487
總計 614,650 876,707
採購貨品的平均信貸期介乎30至60天。
15. 訴訟
於報告期間,本集團於一般業務過程中涉入一項法律索償,除下文詳述者外,該等索償
申請中無指明具體索償金額。本公司董事經諮詢法律專業意見後認為,該等索償之最終
責任將不會對本集團之財務狀況或業績造成重大不利影響。
(i) 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一間獨立保理公司就具追索權之未償還保理貸款
本金、利息及相關成本合共約人民幣53,781,000元向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共
同訴訟(「共同訴訟」),起訴深圳禾苗、一名欠付保理應收賬款之深圳禾苗客戶(「第
一被告」)及數名其他獨立第三方(為與原告簽訂保理協議之第一被告的其他供應商)
(「其他被告」)。
– 12 –
根據深圳禾苗與原告於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簽訂之保理協議,深圳禾苗已
向原告(作為保理人)轉讓當時應收第一被告之未收回應收賬款約人民幣 53,200,000
元(根據補充協議調整至人民幣40,000,000元),並獲得具追索權之保理貸款融資人民
幣40,000,000元。於向原告轉讓應收賬款後,原告擁有向第一被告收取未收回應收賬
款之權利。其他被告(亦為第一被告之供應商)亦向原告保理各自應收第一被告之若
干賬款。第一被告於有關款項到期時未能償付當時應付原告之未償還款項(由深圳
禾苗及其他被告保理之應收賬款構成)合共人民幣百萬元。
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八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共同訴訟且原告於法定期
限內未就裁定提起上訴,該案件已結案。於二零一九年五月七日,原告於北京市海
淀區人民法院就償還根據保理協議所欠應收賬款人民幣 萬元(「相關款項」)及相
關利息針對深圳禾苗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深圳禾苗」)及第一被告提起另一起訴訟。
經計及第一被告先前向原告支付的相關款項,深圳禾苗尚欠負債人民幣百萬元
(已包括在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的借款),加上相關利息、法律成本及訴訟費總額約
人民幣百萬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百萬元)。
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法律訴訟程序仍在進行,本公司董事參考
所得法律意見及資料,已於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行政開支以及綜合財務
狀況表的其他應付款項確認額外備備人民幣327,000元。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訴訟撥備約為人民幣百萬元(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百萬元),計入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的其他應付款項。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由於相關銀行收到法院有關訴訟索償的通知,因此深圳
禾苗合共約人民幣1,723,000元的銀行結餘遭銀行凍結。相關銀行結餘已計入簡明綜
合財務狀況表的受限制存款中。
報告期間結束後,於2020年7月16日,深圳禾苗的另一銀行賬戶約人民幣134,000元的
銀行結餘亦因訴訟索償被銀行凍結。
於本報告日期,法律訴訟程序仍在推進。本公司董事經參考獲取之法律意見及可得
資料認為,撥備已足以覆蓋該案件最高風險(包括總索償及法律成本)。
– 13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及前景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爆發對全球
經濟及消費者信心有顯著負面影響。由於手機生產商的產能以及計劃受到封鎖
措施影響,而消費者在消費時更為謹慎,因此全球智能手機市場亦受到影響。
本集團作為中國領先的ODM手機供應商之一, 一直致力於研發、設計、生產以
及銷售手機、手機的印刷電路板組裝以及物聯網相關產品,著力開拓新興市
場。自爆發COVID-19疫情以來,中國多個省市採取緊急公共衛生措施及多項行
動(包括對農歷新年假期後復產日期作出限制),防止COVID-19散播。因採取有
關公共衛生措施,本集團供應商延遲供應原材料,而若干員工難以如常返回
崗位。本集團於深圳及瀘州的生產工廠停產數週,直至二月下旬方逐漸恢復正
常。基於上述原因,本集團原有生產計劃及產能大受影響,導致截至二零二零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延遲交付產品。本集團已採取相應行動減低COVID-19
引起的負面影響,包括訂單排序、與客戶保持溝通以保障訂單、密切監察及跟
進原材料交付時間表,以及重新編排生產安排以加快生產程序及滿足客戶需
求。COVID-19疫情爆發後,本集團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
月的人民幣1,百萬元下降%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
人民幣 百萬元,主要是由於手機銷售減少所致。本集團的純利亦由二零
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 百萬元(不包括一次過上市開支人民
幣百萬元)下降%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
萬元。
展望未來,中國的ODM手機市場將會充滿挑戰及機遇。全球經濟回復需時,本
集團將把握機會鞏固於市場的領先地位。此外,董事認為全球各地迅速推出5G
電訊網絡,將帶動智能手機以及物聯網產品的需求。
憑著強勁研發實力,本集團已於二零一九年成功與螞蟻金服(海南)數字技術有
限公司(「螞蟻金服」)就產品認證及具人臉識別功能的阿里銷售終端 (POS)供應
訂立框架銷售協議。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與螞蟻金服的合作
刺激本集團的物聯網相關產品收益增長,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個月的人民幣 百萬元大幅增加 倍至人民幣百萬元。
– 14 –
為把握潛在市場機遇及使本公司及其股東的利益最大化,本集團會繼續加強
與螞蟻金服的合作,並會審慎發展業務以及逐步增加產能,提升研發能力,豐
富產品組合及加大銷售及營銷力度,達致地域多元化。
財務回顧
收益
按產品類別劃分的收益
本集團的產品組合包括智能手機、功能型手機、手機的印刷電路板組裝及物聯
網相關產品。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的收益主要來自銷
售智能手機及物聯網產品。下表載列截至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
日止六個月按產品類別劃分的總收益明細及各產品類別產生的收益佔本集團
總收益的百分比: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人民幣千元
佔總
收益的% 人民幣千元
佔總
收益的%
手機
-智能手機 407,425 960,162
-功能型手機 131,144 99,670
小計: 538,569 1,059,832
印刷電路板組裝 58,401 13,394
物聯網相關產品 236,975 23,981
其他(附註) 23,635 28,689
合計 857,580 1,125,896
附註: 其他主要包括銷售用於售後服務的移動設備組件的收益以及提供手機、印刷電路板組
裝及雲相關產品的研發及技術服務。
本集團的總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1,百萬
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主
要是由於爆發COVID-19疫情導致手機銷售下降所致,惟部分被物聯網相關產
品的銷售額增加所抵銷。
– 15 –
手機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1,百萬元減少
%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主要是由
於爆發COVID-19疫情導致印度、阿爾及利亞及中國的智能手機銷售下降所致。
印刷電路板組裝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
百萬元增加倍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
主要是由於中國客戶對手機的印刷電路板組裝的需求增加所致。
物聯網相關產品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
萬元增加 倍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 百萬元,
主要是由於 (i)具人臉識別功能的阿里銷售終端 (POS);及 (ii)智能門鎖的銷售增
加所致。
按地理位置劃分的收益
本集團主要向人口眾多且手機需求不斷增長的新興市場銷售產品。下表列載截至
二零二零年及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按地區劃分的總收益明細及
各地區產生的收益佔本集團總收益的百分比:
截至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二零二零年 二零一九年
人民幣千元
佔總
收益的% 人民幣千元
佔總
收益的%
亞洲新興國家
印度 280,104 436,401
巴基斯坦 13,819 29,544
孟加拉國 107,387 23,390
中國 449,006 397,902
小計: 850,316 887,237
其他地區
阿爾及利亞 7,003 189,629
其他 261 – 49,030
小計: 7,264 238,659
合計 857,580 1,125,896
來自印度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 百萬元
減少%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是由
於爆發COVID-19疫情導致本集團生產時間表及向客戶交付產品延誤所致。
– 16 –
來自孟加拉國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
萬元增加 倍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 百萬元,
主要是由於智能手機的需求增加所致。
來自中國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 百萬元
增加%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主要
是由於印刷電路板組裝及物聯網相關產品的銷售增加所致,惟部分被智能手
機銷售減少抵銷。
來自阿爾及利亞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
百萬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
主要是由於本集團其中一名主要客戶的智能手機訂單減少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毛利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減少%至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主要是由於手機銷
售減少所致。毛利率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增至截至二
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 %。毛利率增加主要是由於較其他產品有
較高毛利率的物聯網相關產品的銷售比例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及收入
其他收益及收入主要包括政府補貼及政府補助攤銷、匯兌收益淨額、按公平值
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的公平值變動產生的收益、銀行利息收入及雜項收入。本
集團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其他收益及收入為人民幣百
萬元,維持相對穩定,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其他收益及收入
則為人民幣 百萬元。
銷售開支
銷售開支主要為運輸及清關費用、我們銷售及市場營銷員工的薪金及僱員福
利以及業務相關差旅及酬酢開支。銷售開支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的人民幣百萬元,是由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來自中國的
銷售佔比較高導致本集團產生的運輸及清關費用減少。
– 17 –
行政及其他開支
行政及其他開支主要為我們行政及管理員工的薪金及福利、折舊、無形資產攤
銷、一般辦公室開支、法律及專業費用、租金開支、保險開支、銀行費用、匯兌
虧損、上市開支及其他雜項行政開支。行政及其他開支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
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增加%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不包括一次過上市開支人民幣百萬元)。行政
及其他開支增加主要是由於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的減值虧損及匯兌虧損
淨額所致。
研發開支
隨著本集團的銷售減少,研發開支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
民幣百萬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
百萬元。
融資成本
融資成本主要為貼現票據、租賃負債的利息部分、銀行借貸及保理貸款利息。
本集團的融資成本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
減少%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主要是
由於償還借款所致。
所得稅開支
本集團的所得稅開支由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
元減少%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主要
是由於過往年度就所得稅開支超額撥備所致。
期內溢利
由於上述各項因素,本集團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純利為人民
幣百萬元,較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人民幣百萬元(不
包括一次過上市開支人民幣 百萬元)減少 %。純利率亦由截至二零一九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減少至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
%(不包括上市開支)。
股息
董事會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股息(二零一九年:
零)。
– 18 –
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為人民幣
百萬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百萬元)。本集團通常向客戶
授出介乎30至90天的信貸期,並容許中國客戶以到期期限介乎三至六個月的票
據結付彼等之採購款。
為盡量降低信貸風險,本集團於決定向客戶授出信貸期前謹慎評估其背景資
料及信譽。此外,本集團亦密切監測客戶的支付紀錄,定期審閱我們向彼等授
出的信貸期。本集團的信貸評估乃基於多項因素,包括但不限於客戶的財務實
力、業務規模及支付紀錄以及彼等與本集團業務關係的年期。
本集團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減少主要是由於
(i)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銷售減少;及 (ii)客戶結算所致。根據
相關銷售發票日期,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 %的貿易應收款
項及應收票據於 90日內到期,本集團並未發現任何重大長期未付結餘。
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票據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貿易應付款項及應付票據為人民幣
百萬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百萬元)。供應商通常授予本
集團介乎30至60日的信貸期,其中若干供應商要求本集團於交付產品前提前付
款。本集團訂有財務風險管理政策以確保所有應付款項於信貸期限內結清。若
干供應商允許本集團以銀行承兌票據的方式結算採購款。本集團亦向若干供
應商背書若干應收票據,以償付結欠彼等之貿易應付款項。
資本架構、流動資金、財務資源及資本負債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成功於聯交所主板上市。本集團的資
本架構自此並無變動。本集團主要透過平衡地動用內部資源、借款及全球發售
所得資金撥付業務及營運資金需求。
– 19 –
資金組合將根據資金成本及本集團實際需求進行調整。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
日,本集團的流動資產淨值為人民幣百萬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百萬元),銀行結餘及現金為人民幣百萬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幣百萬元),而借款為人民幣百萬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幣百萬元)。本集團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的銀行結餘
及現金和借款主要以人民幣及美元計值。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
月,本集團借款的加權平均實際利率為每年4%(截至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個月:每年4%),借款可分期償還,還款期介乎三個月至十年。於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流動比率為 倍(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倍),而
資本負債比率(按總債務除以總權益計算得出)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集團已
悉數動用借款融資。
資本承擔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有關向聯營公司注資的資本承擔為人民幤
百萬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
或然負債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或擔保(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零)。
資產抵押及受限制存款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為取得借款及銀行融資,本集團已抵押賬面值為人
民幣百萬元的貿易應收款項及應收票據(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
民幣百萬元)、賬面值為人民幣 百萬元的銀行存款(二零一九年十二月
三十一日:人民幣百萬元)及賬面值為人民幣百萬元的土地及樓宇(二零
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百萬元)。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按公平值計
入損益的金融資產」)為人民幣百萬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百萬元),就發行銀行承兌票據予本集團供應商以償付採購原材料及元件
的款項質押予若干銀行。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的受限制存款為人民幣百萬元(二零一九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屬於已收到法院關於訴訟請求的通知(詳述於本公告
附註15)的銀行所凍結的銀行結餘。
重大收購及出售附屬公司、聯營公司及合資企業
截至二零二零及二零一九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收購
及出售附屬公司、聯營公司或合資企業。
– 20 –
本集團持有的重大投資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將若干基金投資於中國持牌商
業銀行發行的結構性存款,該等存款為保本型且參考投資期間的外幣表現或
利率按浮動年利率計息。該等結構性存款於本集團綜合財務報表分類為按公
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按公平值計入損
益的金融資產為人民幣 百萬元(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百萬元),佔本集團總資產的%(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就發
行銀行承兌票據予本集團供應商以償付採購原材料及元件的款項質押予若干
銀行。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的
公平值變動產生的已變現收益為人民幣百萬元(二零一九年:人民幣百萬
元),且該等金融資產並無利息收入及股息(二零一九年︰無)。
下表載列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及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按各發行銀
行劃分的本集團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之公平值:
發行銀行
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
人民幣千元 人民幣千元
東亞銀行(中國)有限公司 – 245,460
寧波銀行 13,890 24,790
招商銀行 7,020 15,400
20,910 285,650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金融資產主要條款如
下:
期限及╱或提前終止: 寧波銀行: 三個月(僅可於到期時提取)
招商銀行: 六個月(僅可於到期時提取)
預期或實際回報率: 寧波銀行: 每年%
招商銀行: 每年%
– 21 –
本集團採取審慎務實的投資策略。本集團向信貸評級良好的大型中國持牌商
業銀行購買按公平值計入損益的保本型金融資產。此外,本集團已實施以下內
控措施盡量減少投資金融資產的潛在風險:
- 本集團財務總監將密切監控所有現有金融資產;
- 不會作出新投資,惟保本型除外;
- 所有投資須由本集團財務總監進行評估,當中考慮因素包括建議投資的
屆滿期、預期回報率及特徵、對營運資金及現金流量影響的分析以及於本
集團財務總監認為適當時藉助任何外聘法律顧問透過檢討相關條款識別
的任何法律風險;
- 本集團財務總監須編製載有上述考慮因素之評估報告以提呈予本集團行
政總裁,供其酌情批准;及
- 本金額超過人民幣 50百萬元之單項投資或任何可能導致金融資產在外本
金超過人民幣100百萬元的新投資(已獲本集團行政總裁批准)須進一步取
得審核委員會的批准,而審核委員會將重新評估當中風險。
除本文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零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任何其他
重大投資。
重大投資及資本資產的未來計劃
本集團的未來計劃載於本集團日期為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的招股章程(「招
股章程」)。根據未來計劃,本集團將購買新貼片線以擴充貼片的產能。本集團
亦將會投入更多資源進行研發,以豐富手機相關產品及物聯網相關產品的產
品供應。本集團將透過平衡地動用內部資源、借款及全球發售所得資金撥付該
等未來計劃。為進一步提高本集團及其股東的價值,本集團亦將會在潛在的投
資機會出現時考慮有關投資機會。
– 22 –
外匯風險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總收益的%乃來自出口銷售,
而該等出口銷售主要以美元計值(二零一九年:%)。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
日,本集團有賬面值為人民幣 百萬元的貨幣資產以美元計值(二零一九年
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 百萬元)及賬面值為人民幣 百萬元的貨幣負
債以美元計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人民幣百萬元)。本集團因出
口銷售以及以外幣計值的貨幣資產及負債而面臨外匯風險。截至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並無訂立任何外匯對沖工具。本集團管理層定期
檢討外匯風險敞口對本集團財務表現的影響,並在適當的情況下使用外匯對
沖工具降低本集團的外匯風險敞口。
僱員、薪酬政策及培訓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有約 1,250名僱員(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約1,400名僱員)。僱員的薪酬及福利乃按市場水平、政府政策及個人表現釐
定。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的總員工成本為人民幣
百萬元(二零一九年:人民幣 百萬元)。本集團定期為僱員提供全面的培訓
及發展機會。本集團按僱員需求安排培訓,僱員需求每年由各部門確定。
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用途
本公司股份於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於聯交所主板上市。經扣除包銷佣金
及其他相關開支,首次公開發售所得款項淨額約為百萬港元。本集團將按
招股章程「未來計劃及所得款項用途」一節所述動用該等所得款項。
– 23 –
自上市日期至本公告日期,所得款項淨額的使用情況如下:
計劃使用所得
款項淨額
(概約)
截至本公告日期
已動用之首次
公開發售所得
款項淨額
(概約)
截至本公告日期
未動用之首次
公開發售所得
款項淨額
(概約)
動用首次公開發售未動用
所得款項淨額的預期時間
提升貼片產能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個月、截至二零二一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及截
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個月,將分別動用
百萬港元、百萬港元及
百萬港元
增強研發能力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個月、截至二零二一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及截
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個月,將分別動用
百萬港元、百萬港元及
百萬港元
加大銷售及市場推廣
力度以多樣化客戶
基礎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個月、截至二零二一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及截
至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個月,將分別動用
百萬港元、百萬港元及
百萬港元
– 24 –
計劃使用所得
款項淨額
(概約)
截至本公告日期
已動用之首次
公開發售所得
款項淨額
(概約)
截至本公告日期
未動用之首次
公開發售所得
款項淨額
(概約)
動用首次公開發售未動用
所得款項淨額的預期時間
升級企業計劃資源系
統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個月及截至二零二一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將
分別動用百萬港元及
百萬港元
償還銀行貸款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截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十一
日止六個月及截至二零二一
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將
分別動用百萬港元及
百萬港元
一般營運資金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 不適用
總計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百萬港元
– 25 –
其他資料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聯法團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
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本公司或其相聯法團(定義
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的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中擁有根據證券及期貨條
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
期貨條例有關條文被當作或視為擁有之權益及淡倉)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52條須載入本公司存置的登記冊的權益及淡倉,或根據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
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權益及淡倉如下:
於本公司權益
董事姓名 身份╱權益性質
所持股份╱
相關股份數目
於本公司
持股百分比
(附註 1) (概約)
李承軍先生(附註 2) 全權信託創辦人 369,967,204 (L) %
熊彬先生(附註3) 全權信託創辦人 305,032,256 (L) %
李紅星先生(附註 4) 購股權 9,000,000 (L) %
郭慶林先生(附註 5) 購股權 3,500,000 (L) %
附註:
1. 字母「L」代表於股份中的好倉。
2. 立堅有限公司由李承軍先生為其建立的家族信託受益人的利益而合法擁有 100%權益。
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李承軍先生被視為於立堅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擁有權益。
3. 超新有限公司由熊彬先生為其建立的家族信託受益人的利益而合法擁有 100%權益。因
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熊彬先生被視為於超新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擁有權益。
4. 李紅星先生的個人權益為本公司所授出購股權所涉的9,000,000股相關股份,詳情載於下
文「購股權計劃」一節。
5. 郭慶林先生的個人權益為本公司所授出購股權所涉的3,500,000股相關股份,詳情載於下
文「購股權計劃」一節。
– 26 –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概無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
員於本公司或任何相聯法團的任何股份、相關股份及債券中,擁有記入本公司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存置的登記冊或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
或標準守則須另行知會本公司及聯交所的任何權益或淡倉。
董事購買股份或債券的安排
除本公告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任何時間,概無向
本公司任何董事或彼等各自之配偶或未成年子女授出任何可藉收購本公司股
份或債券而獲得利益之權利,彼等亦無行使任何該等權利,且本公司、其控股
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訂立任何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可藉收購本公司
或任何其他法團股份或債務證券(包括債券)而獲得利益。
主要股東及其他人士於本公司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的權益及淡倉
就董事所知,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下列法團╱人士(上文所披露之本公司
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權益除外)擁有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中5%或以上的權益且根
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條文須向本公司及聯交所披露或須記入
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336條須存置的登記冊:
名稱 身份╱權益性質 持股數目
於本公司
持股百分比
(附註 1) (概約)
立堅有限公司 實益權益 369,967,204 (L) %
超新有限公司 實益權益 305,032,256 (L) %
隋榮梅女士(附註2) 配偶權益 369,967,204 (L) %
鄢雪女士(附註3) 配偶權益 305,032,256 (L) %
JZ Capital Limited(附註4) 實益權益 75,000,540 (L) %
高軒庭先生(附註4) 受控法團權益 75,000,540 (L) %
朱詠儀女士(附註5) 配偶權益 75,000,540 (L) %
– 27 –
附註:
1. 字母「L」代表於股份中的好倉。
2. 隋榮梅女士為李承軍先生之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彼被視為於李承軍先生所持相
同數目股份中擁有權益。
3. 鄢雪女士為熊彬先生之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彼被視為於熊彬先生所持相同數目
股份中擁有權益。
4. JZ Capital Limited由高軒庭先生擁有99%權益。因此,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高軒庭先生被
視為於 JZ Capital Limited所持股份中擁有權益。
5. 朱詠儀女士為高軒庭先生之配偶。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彼被視為於高軒庭先生所持相
同數目股份中擁有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概無獲悉本公司已發行
股本中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條文須向本公司披露之任何相
關權益或淡倉,或須記入本公司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存置的登記冊
之任何相關權益或淡倉。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
售或贖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證券。
董事及控股股東於競爭業務的權益
除本集團業務外,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內及截至本公告日期,
概無董事、控股股東(包括李承軍先生、立堅有限公司、熊彬先生及超新有限公
司)或任何彼等各自緊密聯繫人從事根據上市規則第 條須予披露與本集團
主要業務競爭或可能競爭的任何業務或於其中擁有利益,或與本集團有任何
其他利益衝突。
購股權計劃
本公司已於二零一九年十月十八日(「採納日期」)有條件採納購股權計劃(「購股
權計劃」),於上市日期生效。購股權計劃的目的為激勵合資格參與者,令其竭
力提升對本集團的未來貢獻及╱或獎勵彼等過往的貢獻,以吸引及挽留對本集
團的表現、成長或成功而言極為重要及╱或其貢獻對該等方面有利或將會有利
的參與者或與彼等維持持續關係。
– 28 –
合資格參與者包括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屬公司任何全職或兼職僱員、行政人員
或高級職員、董事、顧問、諮詢人、供應商、客戶及代理,及董事會全權認為將
會或已對本集團作出貢獻的其他人士。
根據購股權計劃的條款及條件,除非經本公司股東批准,否則根據購股權計劃
及任何其他計劃可能授出的購股權所涉的股份數目上限合共不得超過上市日
期已發行股份的 10%(即100,000,000股股份)。
除非經本公司股東在股東大會按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規定的方式
批准,於任何12個月期間直至授出日期,各合資格參與者根據本公司購股權計
劃或任何其他購股權計劃獲授的配額上限(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購股權)
不得超過授出日期已發行股份總數的 1%。
本公司於有關接納日期或之前一經收到經承授人正式簽署構成接納購股權的
要約文件副本,連同付予本公司港元的款項作為授出購股權的代價後,購
股權即被視為已授出及獲承授人接納並已生效。
購股權可根據購股權計劃的條款於購股權被視為已授出並獲接納當日之後及
自該日起計十年屆滿前隨時行使。購股權可行使前必須持有的最短期限將由
董事會全權酌情釐定,惟於授出購股權起計十年後,不得行使購股權。
根據購股權計劃授出的購股權行使價須由董事會全權酌情釐定,且須至少為
下列各項當中的最高者:(a)股份於授出購股權日期於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報
的收市價;(b)緊接授出日期前五個營業日股份於聯交所每日報價表所報的平
均收市價;及 (c)股份面值。
除非本公司經由股東大會或經由董事提前終止,否則購股權計劃自採納日期
起10年期間內合法及有效。
有關購股權計劃主要條款的詳情,請參閱招股章程附錄四「法定及一般資料-
其他資料-1.購股權計劃」一段。
– 29 –
(i) 尚未行使的購股權
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已授出69,100,000份購股權,
概無購股權獲行使或失效。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
日的本公司購股權的詳情載列如下:
授出日期 行使價 歸屬期 行使期
於二零二零年
一月一日
尚未行使
已授出
購股權數目
已行使
購股權數目
已失效
購股權數目
於二零二零年
六月三十日
尚未行使
類別1:董事
李紅星先生
第一期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港元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至
二零二一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一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 2,700,000 – – 2,700,000
第二期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港元 二零二零年四
月十四日至
二零二二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二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 2,700,000 – – 2,700,000
第三期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港元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至
二零二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三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 3,600,000 – – 3,600,000
小計 – 9,000,000 – – 9,000,000
郭慶林先生
第一期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港元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至
二零二一年六
月三十日
二零二一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 1,050,000 – – 1,050,000
第二期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港元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至
二零二二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二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 1,050,000 – – 1,050,000
第三期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港元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至
二零二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三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 1,400,000 – – 1,400,000
小計 – 3,500,000 – – 3,500,000
類別2:僱員
第一期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港元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至
二零二一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一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 16,980,000 – – 16,980,000
第二期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港元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至
二零二二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二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 16,980,000 – – 16,980,000
第三期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港元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至
二零二三年
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三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 22,640,000 – – 22,640,000
小計 – 56,600,000 – – 56,600,000
總計 – 69,100,000 – – 69,100,000
– 30 –
(ii) 購股權的估值
(1) 該購股權之公平值乃採用二項式期權定價模式,並使用下列主要假
設得出:
第一期 第二期 第三期
授出日期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二零二零年
四月十四日
於授出日期公平值 港元 港元 港元
股價 港元 港元 港元
行使價 港元 港元 港元
預期波幅 % % %
預計年期 5年 5年 5年
行使期 二零二一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二零二二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二零二三年
七月一日至
二零二五年
四月十三日
無風險息率 % % %
預計股息率 – – –
(2) 預計波幅乃透過計算與本集團業務相似的上市公司的過往價格波幅
釐定。預計股息率乃由董事根據預期未來表現及本集團股息政策釐
定。
(3) 本集團已就本公司授出之購股權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
個月確認股份支付開支人民幣百萬元(2019年:零)。
審閱中期財務報表
本公司核數師信永中和(香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已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頒
佈的香港審閱聘用準則第 2410號「公司獨立核數師審閱中期財務資料」的規定
對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中期業績進行審閱。本公
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業績亦已經審核委員會審閱,
且審核委員會已與董事會討論相關財務事宜。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本公司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之標準守則,作為其有關董事進行證券交
易之行為守則。經本公司作出具體查詢後,所有本公司董事確認彼等自上市日
期起至本公告日期一直遵守標準守則所載之規定準則。
– 31 –
企業管治
自上市日期,本公司已採納一套企業管治常規,符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之
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治守則」)的守則條文。除守則條文第條外,本公司
於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所載的守則條文。
企業管治守則條文第條列明,主席與行政總裁的角色應予區分,不應由同
一人兼任。根據本公司目前組織架構,李承軍先生為本集團行政總裁兼董事會
主席,彼於移動通信行業擁有大量經驗。董事會相信,由同一人擔任董事會主
席和行政總裁的角色,有利於確保本集團內部領導貫徹一致,並為本集團提供
更有效及高效的整體戰略規劃。
儘管李承軍先生同時擔任董事會主席兼行政總裁,但董事會主席及行政總裁職
責的分工已清楚界定。總體而言,董事會主席負責監察董事會職能及表現,而
行政總裁則負責管理本集團業務,兩個職位均由李承軍先生分別擔任。再者,
由於董事會已有適當的權力分配,且獨立非執行董事亦能有效發揮職能,故目
前的架構不會削弱董事會與本公司管理層之間的權力及權限制衡。
公眾持股量
根據本公司經公開可得資料及就董事所知,自上市日期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
已維持不少於已發行股份 25%的公眾持股量。
報告期後事項
於報告期後,並無發生影響本集團的重大事件。
– 32 –
刊發中期業績及中期報告
本 中 期 業 績 公 告 刊 載 於 聯 交 所 網 站 ()及 本 公 司 網 站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報告
將適時寄發予本公司股東並刊載於上述網站。
承董事會命
Sprocomm Intelligence Limited
主席
李承軍先生
香港,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五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李承軍先生、熊彬先生、李紅星先生及郭慶林先生;
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洪為民先生、黃昆杰先生、呂永琛先生及曾瀞漪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