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订部门: 管理代理 制 订: 李银清 09年 08月 18 日
审 核: 09年 08月 18 日
会签部门: 采 购 部 :
业 务 部 :
生 产 部 :
工 程 部 :
仓 管 课 :
品 管 部 :
核 准: 总 经 理 :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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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佳科技(宁波)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共2页
文件编号:RIGEL/QP803-2009
版本/修订号: 2/0
锐佳科技(宁波)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文件名称: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共2页,第1页
文件编号:RIGEL/QP803-2009
版本/修订号: 2/0
1.目的
对不合格品进行标识、隔离、处置,防止不合格品投入使用、转序和交付。
2.范围
适用于生产过程中有关的原材料、半成品、外协品、成品,外购产品的进货检验,生产中的检验和最终检验发生不合格品,交付后不合格品的控制。
3. 职责
品管部负责不合格品判定、评审及标识。
采购部负责不合格原材料、外购产品及交付后不合格品的处理。
生产班组负责不合格品的隔离、处置。
其它部门协助配合。
4.工作内容
不合格品的划分
不合格物资
材质、规格型号、质量证明文件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受损的物资、半成品、成品、技术指标不符合质量标准规定,交付后没有满足要求的产品。
不合格过程
产品制造不符合设计要求和产品规范要求。
不合格品的标识
不合格物资的标识
生产现场检查发现的不合格物资,生产班组按要求进行标识,必要时进行隔离堆放并及时反映上级部门。
交付后退回的不合格品,供销部按要求进行标识,必要时进行隔离堆放并及时反映上级部门。
不合格过程的标识
被检查出的不合格过程,在没有得到彻底纠正和处理前,不得进入下一工序,生产班组按要求进行标识。
不合格品的评审
品管部负责组织评价采购物资、交付后的不合格品及外协加工产品不合格性质和严重程度,并做好记录。对采购的物资发生不合格时,由采购部通知供方,并作出处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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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共2页,第2页
文件编号:RIGEL/QP803-2009
版本/修订号: 2/0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过程,由品管部组织生产部及生产车间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并编制整改措施。对严重的不合格过程,应邀请总经理参加,评审结果由总经理确定,品管部作好评审相关记录。
不合格品的处置
不合格物资的处置
对不合格物资采取降级让步接收时,须经总经理同意。采取拒收、退货或报废处置,须报经管理者代表批准。
经返工后的不合格物资(半成品),必须按要求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
对交付后出现的不合格品,由业务部负责向顾客办理退货及补发货手续。
不合格过程的处置
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由生产车间按评审意见进行处置,品管部作好记录。
出现的不合格过程,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置:
a.不合格过程返工重做包括全部或局部重来的处理,要按RIGEL/QP824-2009《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重新检验和试验,质量能达到设计要求,可重新评定其质量等级。
b.当出现不合格时,应将处理办法及措施形成书面文件,若顾客同意让步接收或同意处理后接收不合格品,品管部应记录不合格及处理情况及让步接收的准则、协议,并作为质量记录保存。
不合格品的处置均需有评审、处理意见、结果和验证等记录,由品管部收集保存。
不合格的统计分析
由品管部根据不合格品处理意见进行跟踪检查,对采购产品不合格分析报告可作为供方评价的依据。对半成品、成品的不合格分析报告和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可作为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的依据,限止类似的不合格品再次发生。
5 相关/支持性文件
RIGEL/QP824-2009 《产品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6.记录
《品质异常处理单》 QR8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