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
张雪青
二〇一二年五月
• 基本建设程序
1.定义:
• 按国家规定的工程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要求,
建设单位完成各阶段的工作及向主管部门的报
批和批准手续。
2. 我国工程基本建设主要程序主要有以下几个阶
段: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
初步设计文件阶段,施工图设计阶段,建设准
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后评
价阶段。这几个大的阶段中每一阶段都包含着
许多环节。
建设项目建设过程流程图
施工图报审
可行性研
究
立项
办理征地手
续
监理施工招投
标
勘察设计
办理开工手
续
工程报竣工
验收
工程施工建
设
规划、消防、人
防、等部门专项
验收
列入城建档案接
收
工程档案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接收 工程竣工备案
项目申请
列入年度计
划
勘察设计招
标
规划申请、
测量
项目后评估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总程序
1.土地使用权证
2.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环评批复
6.设计招标
7.施工图审查
8.监理、施工招标
9. .质量监督、安全监
督手续
10.施工许可证
11.项目办理开工手续
12.开工建设
13.竣工验收
14.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15.交付使用
一、项目建议书阶段
• 项目建议书是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根据国民经
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产业政
策、生产力布局、市场、所在地的内外部条件
等要求,经过调查、预测分析后,提出的某一
具体项目的建议文件,是基本建设程序中最初
阶段的工作,是对拟建项目的框架性设想,也
是政府选择项目和可行研究的依据。
• 项目建议书的主要作用是为了推荐一个拟进行
建设的项目的初步说明,论述它建设的必要性、
重要性、条件的可行性和获得的可能性,供政
府选择确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
㈠项目建议书划分的环节:
1.编制项目建议书
2.办理项目选址规划意见书。项目建议书编制完
成后,项目筹建单位应到规划部门办理建设项
目选址规划意见书。
3.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
在规划部门办理。
4.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在国土部门办理。
5.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在环保部门办理。
• 在完成开展以上工作的同时,可以做好以下工
作:进行拆迁摸底调查,并请有资质的评估单
位评估论证;做好资金来源及筹措准备;准备
好选址建设地点的测绘。
㈡项目建议书(立项)阶段的程序
• 规划要点( 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项目建议书→发改委审批
后发放立项批复
1.规划要点
• 规划要点是办理规划手续的第一步,规划要点通知书给出的
建设用地面积、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用地性质、建筑控
制规模、控制高度等,是项目继续深入进行规划前期研究工
作的依据。
2.申报规划要点前需要做的工作
★建设单位对拟建项目意图或方案说明。
★拟建工程方案示意图。
★初步选址。
★取得测绘院绘制的1/2000或1/500地形蓝图2份;地形图包括
拟建工程的用地范围以内及周围相邻单位或建筑。
★取得供水(自来水公司)、供电(供电局)、供热(热力公
司)、供气(燃气总公司)、雨污水排放(市政总公司)、
电信(电信局)等市政公用设施书面咨询意见。
3.项目建议书的审批权限和申报渠道----发改委审批后
发放立项批复
• 新建项目、更新改造项目的审批权限和申报渠
道,主要是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建设内容、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的隶属关系以及建设地点
的不同来划分的。
• 工程建设项目大多数投资数额较大,按照审批
权限一般由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报计委审批,规
模较大(国家投资的项目均报计委)经计委初
审同意后由计委上报国家计委。
注:建设单位存档资料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
二、可行性研究阶段
可行性研究是对项目在技术上是否可行和经济上
是否合 理进行科学的分析和论证。通过对建设项目在
技术、工程和经济上的合理性进行全面分析论证和多种
方案比较,提出评价意见。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经过国家资格审定的适合本
项目的等级和专业范围的规划、设计、工程咨询单位承
担项目可行性研究,并形成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建设筹
建单位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论证。
3.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项目建设筹建单位提交书面报
告附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其他附件(如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手续、环保审批手
续、拆迁评估报告、可研报告的评估论证报告、资金来
源和筹措情况等手续)上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批。幻灯
片 10
注:
• 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
更。如果在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建设地区或
建设地点、主要协作关系等方面有变动以及突
破投资控制数时,应经原批准机关同意重新审
批。经过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是确定建设
项目、编制设计文件的依据。
•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后即国家、省、市(地、
州)、县(市、区)同意该项目进行建设,何
时列入年度计划,要根据其前期工作的进展情
况、以及财力等因素进行综合平衡后决定。
4.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
5.办理征地、青苗补偿、拆迁安置等手续。
6.地勘。根据可研报告审批意见委托或通过招标或比选
方式选择有资质的地勘单位进行地勘;
7.报审市政配套方案。报审供水、供气、供热、排水等
市政配套方案,一般项目要在规划、建设、土地、人
防、消防、环保、文物、安全、劳动、卫生等主管部
门提出审查意见,取得有关协议或批件。
注:1. 对于一些各方面相对单一、技术工艺要求不高、前期工
作成熟教育、卫生等方面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
告也可以合并,一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也就是通常说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
2.建设单位存档资料: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
•
•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总论:①报告编制依据(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等);②项目提出的背
景和依据(项目名称、承办法人单位及法人、项目提出的理由与过程等);
③项目概况(拟建地点、建设规划与目标、主要条件、项目估算投资、主
要技术经济指标);④问题与建议。
2.建设规模和建设方案:①建设规模;②建设内容;③建设方案;④建设规
划与建设方案的比选。
3.市场预测和确定的依据。
4、建设标准、设备方案、工程技术方案:①建设标准的选择;②主要设备方
案选择;③工程方案选择。
5.原材料、燃料供应、动力、运输、供水等协作配合条件。
6.建设地点、占地面积、布置方案:①总图布置方案;②场外运输方案;③
公用工程与辅助工程方案。
7.项目设计方案。
8.节能、节水措施:①节能、节水措施;②能耗、水耗指标分析。
9.环境影响评价:①环境条件调查;②影响环境因素;③环境保护措施。
10.劳动安全卫生与消防:①危险因素和危害程度分析;②安全防范措施;③
卫生措施;④消防措施。
11.组织机构与人力资源配置
12.项目实施进度:①建设工期;②实施进度安排。
13.投资估算:①建设投资估算;②流动资金估算;投资估算构
成及表格。
14.融资方案:①融资组织形式;②资本金筹措;③债务资金筹措
;④融资方案分析。
15.财务评价:①财务评价基础数据与参数选取;②收入与成本费
用估算;③财务评价报表;④盈利能力分析;⑤偿债能力分析;
⑥不确定性分析;⑦财务评价结论。
16. 经济效益评价:①影子价格及评价参数选取;②效益费用范围
与数值调整;③经济评价报表;④经济评价指标;⑤经济评价结论。
17.社会效益评价:①项目对社会影响分析;②项目与所在地互适
性分析;③社会风险分析;④社会评价结论。
18.风险分析:①项目主要风险识别;②风险程度分析;③防范风险
对策。
19.招标投标内容和核准招标投标事项;
20.研究结论与建议:①推荐方案总体描述;②推荐方案优缺点描
述;③主要对比方案;④结论与建议。
21.附图、附表、附件
三、初步设计工作阶段
• 设计是对拟建工程的实施在技术上和经济上所进行的全面而详尽的安排,
是基本建设计划的具体化,是把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引入建设的渠道,是整
个工程的决定性环节,是组织施工的依据。它直接关系着工程质量和将来的
使用效果。可行性研究报告经批准的建设项目应委托或通过招标投标选定设
计单位,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要求进行设计,编制设计文件。
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初步设计和施
工图设计,重大项目和技术复杂项目,可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增加
技术设计阶段。
1.初步设计。项目筹建单位应根据可研报告审批意见委托或通过招标投标择优
选择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是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必要而准确的设计基础资料,对
设计对象进行通盘研究,阐明在指定的地点、时间和投资控制数内,拟建工
程在技术上的可能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通过对设计对象作出的基本技术规
定,编制项目的总概算。根据国家规定,如果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
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估算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标需要变更时,要重
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幻灯片 14
2.消防手续。到消防部门办理。
3.人防手续。到人防部门办理。(需要办理的项目)
4.初步设计文本审查。初步设计文本完成后,应报规划
管理部门审查,并报原可研审批部门审查批准。
• 初步设计文件经批准后,总平面布置、主要工艺过程、
主要设备、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总概算等不得随意
修改、变更。经过批准的初步设计,是设计部门进行
施工图设计的重要依据。
初步设计主要内容包括:
1.设计依据、原则、范围和设计的指导思想;
2.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状况;
3.工程建设的必要性;
4.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建设方案、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的用量及来源;
5.技术方案及流程、主要设备选型和配置;
6.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公用辅助设施等的建设;
7.占地面积和土地使用情况;
8.总体运输;
9.外部协作配合条件;
10.综合利用、节能、节水、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和抗震措施;
11.生产组织、劳动定员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2.工程投资及财务分析;
13.资金筹措及实施计划;
14.总概算表及其构成;
15. 附图、附表、附件。
承担项目设计单位的设计水平应与项目大小和复杂程度相一致。按现行规定,
工程设计单位分为甲、乙、丙三级,低等级的设计单位不得越级承担工程项目
的设计任务。设计必须有充分的基础资料,基础资料要准确;设计所采用的各
种数据和技术条件要正确可靠;设计所采用的设备、材料和所要求的施工条件
要切合实际;设计文件的深度要符合建设和生产的要求。
四、施工图设计阶段
1.施工图设计。通过招标、比选等方式择优选择设计
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的主要内容是根
据批准的初步设计,绘制出正确、完整和尽可能详
尽的建筑安装图纸。其设计深度应满足、设备材料
的安排和非标设备的制作;建筑工程施工要求等。
2.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施工图文件完成后,
应将施工图报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设计审查部
门审查,并备案。
3.编制施工图预算。聘请有预算资质的单位编制施工
图预算。
五、施工建设准备阶段
1.编制项目投资计划书。并按现行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进
行报批。
2.建设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省重点建设项目、省批准立项
的涉外建设项目及跨市、州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由建设
单位向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其他建设项
目按隶属关系由建设单位向县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报建。
3.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业主自行招标或通过比选等竞争性
方式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通过招标或比选等方式择
优选定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设
备供货单位,签订设计合同、勘察合同、施工合同、监
理合同和设备供货合同。幻灯片 20
招投标具体步骤:
1、项目核准。发改部门根据项目情况和国家规定,对项目的
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发包初步方案等进
行核准。
2、比选代理机构。发改部门核准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方式的,按照《青海省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比选办法》的规定通过比选等竞争性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
构,并按照规定将《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报招标管理部门
备案。(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
公开比选,项目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
所有非政府投资项目但按《青海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条例》规定属于国家投资工程的建设项目实行邀
请比选。)
3、发布招标公告。公开招标的在指定媒介《中国采购招标网
》或《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的发
送招标邀请函,并在发布前5日将招标公告向发改部门和招
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4、编制招标文件,并在发售日前5个工作日报发改部门和招
标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5、发售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和图纸(发售时间不得
少于5个工作日,从发售招标文件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
20天,招标文件补充澄清或修改的需在开标日15日前
通知所有投标人)。
6、开标。在当地工程交易中心,在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下依法进行。
7、评标、定标。由在《青海省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评
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根据评标结果确
定中标候选人。
8、中标候选人公示、定标。招标人将《评标报告》和中
标候选人的公示文本送到发改部门和招标行政管理部
门备案后公示(在指定媒介《中国采购招标网》或
《青海经济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15个工作日或投标有效期满30个工作日内
确定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9、签订合同。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照招标
文件签订书面合同。
六、建设实施阶段
㈠开工前准备。项目在开工建设之前要切实做好以
下准备工作:
1.征地、拆迁和场地平整;
2.完成“ 三通一平”即通路、通电、通水,修建
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
3.组织设备、材料订货,作好开工前准备。包括
计划、组织、监督等管理工作的准备,以及材料、
设备、运输等物质条件的准备。
4.准备必要的施工图纸。新开工的项目必须至少
有三个月以上的工程施工图纸。
㈡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和
批准书;中标通知书和施工、监理合同;建设单位、施工单
位和监理单位工程项目的负责人和机构组成;施工组织设计
和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资料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
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㈢办理施工许可证。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
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
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
工许可证。
㈣项目开工前审计。审计机关在项目开工前,对项目的资金来
源是否正当、落实,项目开工前的各项支出是否符合国家的
有关规定,资金是否按有关规定存入银行专户等进行审计。
建设单位应向审计机关提供资金来源及存入专业银行的凭证、
财务计划等有关资料。
㈤报批开工。按规定进行了建设准备并具备了各
项开工条件以后,建设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开
工申请。建设项目经批准新开工建设,项目即
进入了建设实施阶段。项目新开工时间,是指
建设项目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任何一项永久性工
程(无论生产性或非生产性)第一次正式破土
开槽开始施工的日期。不需要开槽的工程,以
建筑物的正式打桩作为正式开工。公路、水库
需要进行大量土、石方工程的,以开始进行土
方、石方工程作为正式开工。
七、竣工验收阶段
• 竣工验收。
1、竣工验收的范围和标准
•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
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按批准的设计文件所规定的内
容建成,符合验收标准的,必须及时组织验收,办理
固定资产移交手续。
• 进行竣工验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项目已按设计要求完成,能满足生产使用;
(2)主要工艺设备配套设施经联动负荷试车合格,形成
生产能力,能够生产出设计文件所规定的产品;
(3)生产准备工作能适应投产需要;
(4)环保设施、劳动安全卫生设施、消防设施已按设计
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使用。
2、申报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 竣工验收依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施工图和设备技术说明书、现场施工技术验收规范以
及主管部门有关审批、修改、调整文件等。
• 建设单位应认真做好竣工验收的准备工作:
⑴整理工程技术资料。各有关单位(包括设计,施工单
位)将以下资料系统整理,由建设单位分类立卷,交
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统一保管:
①工程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土建方面、安装方面及各种有
关的文件、合同和试生产的情况报告等;
②其他资料主要包括项目筹建单位或项目法人单位对建
设情况的总结报告、施工单位对施工情况的总结报告、
设计单位对设计总结报告、监理单位对监理情况的总
结报告、质监部门对质监评定的报告、财务部门对工
程财务决算的报告、审计部门对工程审计的报告等资
料。
⑵绘制竣工图纸。它与其他工程技术资料一样,
是建设单位移交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的重要资
料,是生产单位或使用单位必须长期保存的工
程技术档案,也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竣工
图必须准确、完整、符合归档要求,方能交付
验收。
⑶编制竣工决算。建设单位必须及时清理所有财
产、物资和未用完的资金或应收回的资金,编
制工程竣工决算,分析预(概)算执行情况,
考核投资效益,报主管部门审查。
⑷竣工审计。审计部门进行项目竣工审计并出具
审计意见。
3、竣工验收程序:
⑴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整个项
目的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预验收)和竣工验
收两个阶段进行。
⑵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之前,由建设单位组织施
工、设计及使用等单位进行初验。初验前由施
工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整理好文件、技术资料,
向建设单位提出交工报告。建设单位接到报告
后,应及时组织初验。
⑶建设项目全部完成,经过各单项工程的验收,
符合设计要求,并具备竣工图表、竣工决算、
工程总结等必要文件资料,由项目主管部门或
建设单位向负责验收的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报告。
4、竣工验收的组织:
• 竣工验收一般由建设单位组织。
• 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勘查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如专项验收由
环保、劳动、人防、消防等单位组成参加验收
工作。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负责审查工程建设
的各个环节,听取各有关单位的工作报告,审
阅工程档案资料并实地察验建筑工程和设备安
装情况,并对工程设计、施工和设备质量等方
面作出全面的评价。不合格的工程不予验收;
对遗留问题提出具体解决意见,限期落实完成。
八、后评价阶段
1.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已经完成并运行一段时间后,对项目的目的、执
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进行系统的、客观的分析和总结的一种技术
经济活动。
国家对一些重大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若干年后进行后评价。这主要是
为了总结项目建设成功和失败的经验教训,供以后项目决策借鉴。
2.项目后评价目的和作用
是指对已经完成的项目或规划的目的、执行过程、效益、作用和影响所
进行的系统的客观的分析。通过对投资活动实践的检查总结,确定投资
预期的目标是否达到,项目或规划是否合理有效,项目的主要效益指标
是否实现,通过分析评价找出成败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通过及时
有效的信息反馈,为未来项目的决策和提高完善投资决策管理水平提出
建议,同时也为被评项目实施运营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从而达
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3.项目后评价基本内容包括:项目目标评价、项目实施过程评价、项目效
益评价、项目影响评价和项目持续性评价。
4.项目后评价的实施
⑴项目后评价实行分级管理。中央企业作为投资主体,负责本企业项目后评
价的组织和管理;项目业主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进行项
目自我总结评价并配合企业具体实施项目后评价。
• 项目业主后评价的主要工作有:完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在项目内
及时反馈评价信息;向后评价承担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配合后评
价现场调查以及其他相关事宜。
• 中央企业后评价的主要工作有:制订本企业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对企
业投资的重要项目的自我总结评价报告进行分析评价;筛选后评价项目;
制订后评价计划;安排相对独立的项目后评价;总结投资效果和经验教
训,配合完成国资委安排的项目后评价工作等。
⑵中央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实施程序。
• 企业重要项目的业主在项目完工投产后6-18个月内必须向主管中央企业
上报《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简称自评报告)。
• 中央企业对项目的自评报告进行评价,得出评价结论。在此基础上,选
择典型项目,组织开展企业内项目后评价。
⑶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和《项目后评价报告》要根据规定的内容和格式
编写,报告应观点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简练,文本规范。与项目后评
价相关的重要专题研究报告和资料可以附在报告之后。
⑷项目后评价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委托单位支付。
• (四)中央企业内部的项目后评价应避免出现
“自己评价自己”,凡是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制、评估、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
程建设等业务的机构不宜从事该项目的后评价
工作。
• (五)项目后评价承担机构要按照工程咨
询行业协会的规定,遵循项目后评价的基本原
则,按照后评价委托合同要求,独立自主认真
负责地开展后评价工作,并承担国家机密、商
业机密相应的保密责任。受评项目业主应如实
提供后评价所需要的数据和资料,并配合组织
现场调查。
•
建设单位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总程序
1.土地使用权证
2.项目选址意见书
3.建设规划用地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环评批复
6.设计招标
7.施工图审查
8.监理、施工招标
9. .质量监督、安全监
督手续
10.施工许可证
11.项目办理开工手续
12.开工建设
13.竣工验收
14.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15.交付使用
1、土地使用权证
• 申办《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应提交的资
料:
• 政府用地批准文件、附件及红线图;国
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地上附着物产权证
明;土地登记申请书;地籍调查表;宗
地图2张; 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及土地
登记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
证;发布公告的证明书;出让合同及出
让金支付凭证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按照国家规定需
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
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
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审办程序
• 土地登记申请人(使用者)应持有关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相关材料,
向国土资源局提出申请。
土地登记申请
a . 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
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
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b . 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
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
地使用证书。
c . 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
者应提交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
地籍调查
• 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
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
性质、界限、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
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
盖章。
土地权属审核
• 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
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
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
予登记的法律程序
• 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提交的资料:
•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资料;建设项目的可行性报告;建
设项目申请选址报告;选址地形图。
(3) 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 提出选址申请:建设单位持所需提交的资料向选址所
在地规划局提出选址申请
• 提出选址意见:规划局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建设项目
的性质、规模,提出初步选址意见。
• 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建设单位按初
步选址意见填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内有
关部分,附上应提交的文件资料统一报市规划局规划
处签署审批 。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市规划局规划处审批
后,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交由办证大厅发
给建设单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⑴申请建设用地单位备齐规定的文件资料,
向规划局申请定点,并填写建设用地规
划许可证审批表。
⑵选定用地的位置和界线规划局根据其用
地性质、面积和范围,按照城市规划,
议定用地的具体位置和界线,并标注在
地形图或所在规划的地块图上 。
⑶征求意见:申请建设用地单位根据需要
征求国土、环保等有关部门对用地的位
置和界线的具体意见。
⑷提供规划设计要点: 规划局根据规划和有关
部门的意见,向申请单位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主要审核用地位置和界线,确定建筑红线和其
它要求,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要点进行总图
设计。
⑸审核规划设计总图 :规划局规划处组织审核
申请单位提供的规划设计总图,并签署初审意
见后,连同有关附图、附件统一报规划局审批。
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市规划局审批
后,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交办证大
厅发给申请建设用地单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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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 申请用地报告;
• 建设项目的有关批件;
• 建设用地规划红线,总平面布置图(含四至图)
;
• 所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国土、环保、水电、供
电、交通、公路、市政、消防、卫生等)的书
面意见;
• 规划局核发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⑴提出申请
• 建设单位或个人持应提交文件资料,向规划建
设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报批表、项目报建表。
⑵建筑方案审定
⑶建设单位向规划局提供有关文件资料及建筑初
步设计方案,由规划主管部门审定后,方可进
行建筑施工图设计。
⑷规划报建审批
• 规划局根据规划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审
核报建资料,并签署初步意见后,连同
有关文件资料送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⑸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报建表
⑹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办证大厅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发给建设单位。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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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报批表或报建表
⑵用地批文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⑶规划红线
⑷土地使用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⑸建筑设计图(各层平面、各向立面、剖面、基
础及大样、总平面图、四至图、各项经济技术
指标等) 凡涉及水利、交通、供水、供气、
卫生、绿化、人防、文物管理等部门的,还应
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意见
5、环保审批---环保审批办事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 第十六条
• 国家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
响评价实行分类管理。
•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组织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
影响报告表或者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以下统称环境影响评价文
件):
• (一)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
• (二)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 (三)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
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 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并签订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委托协议书。
• 建设单位如实、详细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表
》后,由环评所根据建设、投资规模出具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 建设单位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市环保局主管
部门,由主管部门审批后核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
批表》
6、设计招标
• (1)设计招标文件
•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设计概算
• (3)初步设计图及设计说明
7、组织施工图编制
(1)施工图
(2)施工图设计说明
8、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
⑴工程勘察报告送审需提交资料( 工程勘察报告一式两
份、岩芯照片光盘一份和工程勘察合同一份)
⑵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建筑工程消
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
核章的建筑报审图一份、经审查批准的工程勘察报告
一份、建筑施工图一式两份、 结构施工图一式两份、
结构计算书及数据磁盘各一份 、工程设计合同
⑶给水、排水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给水施工图
一式两份;排水施工图一式两份;工程设计合同或专
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⑷消防专业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 (消防工程消防审核
意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盖有公安消防大队审核章的
消防设备工程报审图一份;消防施工图一式两份;工
程设计合同或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另:如有特殊的结构部位施工还需相关资料。
例如网架施工图送审需提交资料(网架施工图一式两份;
网架结构计算书及数据磁盘各一份;工程设计合同或
专项设计分包合同一份。 )
• 注:除以上资料外,应同时提交审图机构认为有必要
补充的其它资料。设计图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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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监理和施工招标
⑴监理招标(监理招标文件、监理中标通
知书、委托监理合同和总监理工程师授
权通知书)或委托监理(委托监理合同
和总监理工程师授权通知书
⑵施工招标(施工招标文件、施工中标通
知书、 施工合同)
10.办理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监督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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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办理施工许可证
(1)申办《施工许可证》程序
• 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
请表。
• 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
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规定的证明文件, 向发证
机关提出申请。
• 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
证申请表》和所附证明文件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
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于证
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限期要求建设单位补
正,审批时间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延;对
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书
面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 注: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
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2)申办《施工许可证》,需提交的资料
• 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复印件)
• 已经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 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
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 已经确定施工企业(已招投标)
•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
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进行了审查(审核)
•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施工组
织设计 安全技术措施、质量安全施工组织设
计、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安全监督手续)
• 监理单位资质(复印件)
• 监理人员证书
• 监理合同(复印件)或建设单位工程技术
• 人员情况(审核)
•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 设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 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及施工合同(审核)
• 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 施工合同书(复印件)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施工许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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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办理开工手续
(1)开工报审
(3)界址点放线(红线范围)
(4)施工现场放线(开挖线)
13.开工建设
14.竣工验收
15.项目竣工验收备案
16交付使用
• 注明:13、14、15、16项的工作主要是由委
托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执行相应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