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房管理规定
为确保材料库房的正常工作,预防材料的被盗、流失,加强库存物资的管理,特作以下规定:
一、物资的验收
1. 物资入库时,需交仓库保管元清点、核对物资名称、数量是否一致、
无误后,填写入库清单,一式三联,双方签字确认。一联存根,由库
房保管保存;二联交财务入帐;三联采购留底备查;
2. 材料入库单的填写,需清楚无误,名称、型号、单位、数量、金额应
准确;
3. 对于货已到,发票未到时,保管员应登记材料的名称、型号、单位、
数量、空余金额栏,交财务估价入帐,同时保管员应经常与经办人反
映查询,直至消除悬时挂帐。
二、物资的发放
1. 用料单位应在领料单上填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材料用
途,经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领料,若无领导签字,保管员不得发料;
2. 保管员根据领料单上所开列的项目发料,同时填写出库单,一式三
联,一联留底,二联财务入帐,三联领料员留存备查;
3. 出库单应填写清楚无误,同时领料人应签字后方可发料;
4. 发料必须与领料人当面点清楚,防止差错出门。
三、物资的储存保管
1. 物资的储存保管,应按物资的属性、特点和用途规划设置堆放,电动
工具、主材、辅材应分别堆放,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应设置地方单
独堆放,易燃、易爆品“随用随进,随进随用”不大量储备;
2. 保管员应了解材料的保质期等属性,发货时应按照“推陈出新,先进
先出”的原则发料;
3. 每月底,保管员应同财务一起,对库存物质进行盘点查仓,应做到帐
实相符,仓库物资如有损失、贬值、报废、盘退、盘亏等,应及时与
领导联系、分析原因、查明责任及时处理。
四、仓库的安全、消防及其它
1. 仓库设置一名人员为消防安全责任人,夜间由专人值班守护;
2. 库内需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以防不测,禁止吸烟、禁用电炉、电器
具;
3. 库房内严禁油漆、稀料、氧气、乙烯等易燃、易爆品混放,应隔离存
放;
4. 库内使用低压灯照明,严禁非电工乱拉、乱接违章操作,应经常检查
库内的电源,杜绝起火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