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大庆市烟叶种植收购合同
种植人(甲方): 签订地点:
收购人(乙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
诚实信用和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承诺在本村地块种植 种烟叶 亩 株,并
按照乙方提出的技术标准、技术方案和要求进行选地、种植,在 年 月
日以前,共向乙方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烟叶 千克(公斤)。在完成约定的
数量前,不向他人出售。乙方承诺按合同约定数量、质量标准收购并无偿提供田
间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和技术咨询服务。
第二条 烟叶的等级、标准及收购价格见合同附件一。收购时,若烟叶市场价格
上涨,收购价格协商提高,行情下跌,收购价不变。
第三条 如乙方需统一提供种子、化肥、农药的,应以当地的批发价格供应,具
体价格为:种子 ,化肥 ,农药 。
第四条 烟叶由甲方送货到乙方 收购点,双方当面验收。乙
方承诺在收购点公布烟叶收购价格、生产投入补贴标准、收购仿制样品,并认真
执行国家标准和烟叶收购价格,不压等、压级。
第五条 货款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由甲方所在村统一结算),现金当场结算(或
现金结算),钱货两清。乙方不得欠款或代扣各种税费。
第六条 烟叶的生产投入补贴标准及其兑现时间、地点、方式和收购点的具体收
购时间见合同附件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拒收或未按合同约定收购烟叶的,应向甲方偿付拒收或少收部分总
值 (5%—25%)的违约金。
2.乙方应根据自身的日收购能力制定有利于双方的收货安排计划,并提前告知
甲方。因乙方安排不当造成甲方不能当日交货且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负
责赔偿。
3.因乙方技术指导失误或因其提供的种子、化肥、农药等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
损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甲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部分价值的 (1%—20%)支付
违约金。
5.甲方不按乙方提出的技术标准、技术方案和要求进行选地、种植及由于自然
灾害(高温、寒流、干旱、洪涝、暴雨、冰雹、大风等)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
担。
第八条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当地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调解;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 种方式解
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种植人(甲方)签章: 收购人(乙方):(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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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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