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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成本开支控制办法
总 则
为进一步降低非生产性成本,明确公司各项管理费用的支出标准及监控管理,保证公司的费用开支能严格控制预算范围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职能部门。
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和有关部门人员而发生的费用,主要指餐费、礼品费、烟酒等。
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不得超过项目总造价的2%,超过部分由经办人自行承担。公司年度招待费总额不得超过当年营业收入的3% 。(特殊情况须另经总经理审批)
业务招待费每季度进行考核,节约的部分,按50%作为奖金发放给经办人员。
办公费
办公费是指公司各部门办公文具、办公家具、电器及电脑配件、易耗品等的购置费用。
公司办公费用涉及物品由行政办公室在预算额度内统一购买、管理。办公用品应设专人进行管理,各部门领用须登记。
各部门申请购置办公用品时,须注明用途、数量、规格型号。
办公用品采购审批程序:各部门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签发,报行政办公室审核,经总经理审批后到定点单位采购。原则上,各部门之间若可调剂使用的办公品,不得再次购买。
行政办公室按月将办公用品领用及费用分配表报送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将费用转入各职能部门。
通讯费
通讯费指因公使用通讯工具而发生的费用(包括移动电话补贴)。
移动通讯费: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报销采取与岗位相关制,即依据不同的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最高不超过300元/月。具体发放办法:每月在工资表中做通讯费补贴。
固定电话费:固定电话费由公司统一支付话费,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拨打私人电话。
第五章 差旅费
第十四条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受公司主管负责人派遣在公司办公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区履行公务而发生的各种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贴等。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出差,自行出差或因私出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其本人自行承担,公司不予报销。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并考虑其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合理出差日期,逾期出差应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第十七条 员工出差所发生的差旅费开支标准。
(1)交通费
所有职工只可报销火车硬卧、动车组二等座位、轮船三等舱位,超出以上标准费用自行承担。
市内交通费补助标准
地区类别
标准(元/日)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口等直辖市及特区
40
省会城市
30
其他地区
25
住宿费
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和超标自负的管理办法,按出差的实际天数计算。
住宿费开支标准
地区类别
标准(元/日)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口等直辖市及特区
240
省会城市
200
其他地区
150
(3)伙食费
伙食费补助标准
地区类别
标准(元/日)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口等直辖市及特区
40
省会城市
30
其他地区
25
第六章 油料补贴
油料补贴是指因公使用个人车辆,发生的车辆油料费用。
油料补贴采取包干制,超出部分自行承担。每月末,享受补助人员向财务部门提供加油站开具的正规发票,并在发票背面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领款。
第七章 工作餐补助
第二十条 工作餐补助是指公司给所有人员的餐费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公司聚餐、员工休息期间不享受此补助。
第二十一条 补助方法:每月按实际出勤天数在工资表中进行补助。
附表:1、《办公用品申请采购单》;2、《工资结算单》(标准格式)
公司地址:江苏省如皋市苏浙大市场107幢612-614 电话:0513--87658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