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上海鼎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Toplight Technology Co., Ltd
年度报告摘要
鼎晖科技
NEEQ: 430344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李建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嘉萍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琪莉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
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王岑岑
电话 021-53084111
传真 021-53084333
电子邮箱 wangcencen@
公司网址
联系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8 号西楼 8 楼 J 座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的网址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董秘办公室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本期期末 上年期末 增减比例%
资产总计 155,713, 167,383,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1,286, 70,42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
资产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本期 上年同期 增减比例%
营业收入 68,915, 103,440,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088, 1,671, -
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9,900, 6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236, 4,33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计算)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
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计算)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
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13,854,491 % 0 13,854,491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7,641,636 % 100,000 7,741,636 %
董事、监事、高管 558,855 % 0 558,855 %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20,515,509 % 0 20,515,509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18,838,914 % 0 18,838,914 %
董事、监事、高管 1,676,595 % 0 1,676,595 %
核心员工 0 0% 0 0 0%
总股本 34,370,000 - 0 34,370,000 -
普通股股东人数 24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无
限售股份数
量
1 李建胜 19,590,355 100,000 19,690,355 % 13,664,517 6,025,838
2 李枚 6,890,195 0 6,890,195 % 5,174,397 1,715,798
3 李泰兴 1,503,231 0 1,503,231 % 1,127,424 375,807
4 光大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
1,350,000 0 1,350,000 %
0 1,350,000
5 上海仞宏
投资管理
中心(有限
合伙))
476,000 0 476,000 %
0 476,000
6 王丽珍 400,000 0 400,000 % 0 400,000
7 柳美琴 400,000 0 400,000 % 0 400,000
8 林清 352,000 0 352,000 % 0 352,000
9 李晓 330,000 0 330,000 % 0 330,000
10 金嘉萍 300,645 0 300,645 % 225,486 75,159
合计 31,592,426 100,000 31,692,426 % 20,191,824 11,500,602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间相互关系说明: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李建胜与李枚为夫妻关系,李泰兴与李建
胜为父子关系,其他股东之间及与上述三人之间均无关联关系。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适用 □不适用
1.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
本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1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关于企
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
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1)
本公司自 2022 年 12 月 13 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2 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关
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
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2)
会计政策变更说明:
1.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2021〕35 号,以下简称
“解释 15号”),解释 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
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 年 1
月 1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解释 15 号,执行解释 15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2 年 12 月 13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
“解释 16 号”),解释 16 号三个事项的会计处理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
司本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
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及“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公司自实施日起执行解释 16 号,执行解释 16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请填写具体原因√不适用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或)的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了审议本次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联系方式
二. 主要财务数据、股本结构及股东情况
主要财务数据
普通股股本结构
普通股前十名股东情况
三.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的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