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转让业务柜台操作流程
目 录
交易规则三
业务制度一
操作规程四
基本概念二
一、外部制度(外部)
发文机构 外部制度名称
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
中登公司 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
发文部门 制度名称
业务运维中心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业务柜台操作规程(2014修订版)
财富管理中心
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一、业务制度(内部)
做市转让:是指做市商(即从事做市业务的主办券商)在全国股
份转让系统持续发布买卖双向报价,并在报价价位和数量范围内履
行与投资者的成交义务。
限价委托:是指投资者委托主办券商按其限定的价格买卖股票的
指令,主办券商必须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股票;
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股票。
做市申报:是指做市商为履行做市义务,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发
送的,按其指定价格买卖不超过其指定数量股票的指令。
二、基本概念
三、交易规则
(一)交易账户
(二)转让时间
(三)申报及成交时间
(四)申报数量
(五)申报价格
(六)成交原则
(七)交收时间
(八)申报方式
一、交易账户
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应持有深市人民币普通股票账户(即
深A股账户,含原代办股份转让账户(4字打头的账户))。
二、转让时间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 13:00 至15:00
。
转让时间内因故停市,转让时间不作顺延。
遇法定节假日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国股份转让
系统休市。
三、申报及成交时间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转让日9:15至11:30、 13:00
至15:00。申报当日有效。
对于做市转让方式,每个转让日9:30至11:30、 13:00 至15:00为做市转
让撮合时间。
申报数量应当为1000股或其整数倍。
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不得超过100万股。
卖出股票时,余额不足1000股部分,应当一次性申报卖出。
四、申报数量
五、申报价格
计价单位为“每股价格”
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元人民币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挂牌公司股票转让不设涨跌幅限制。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公司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成交原则
1、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对到价的限价申报即时与做市申报进行成交;如
有2笔以上做市申报到价的,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成交。成交价
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2、做市商更改报价使限价申报到价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按照价格优
先、时间优先原则将到价限价申报依次与该做市申报进行成交。成交价
以做市申报价格为准。
3、到价是指限价申报买入价格等于或高于做市申报卖出价格,或限价
申报卖出价格等于或低于做市申报买入价格。
4、限价申报之间、做市申报之间不能成交。
七、交收时间
T+1日交收
八、申报方式
网上委托(通达信)
热键委托
柜台委托(仅限应急情况下使用)
四、柜台操作规程
(一)业务范围
(二)岗位职责
(三)投资者交易资格
(四)开通业务资格
(五)撤销业务资格
(六)股份转托管
(七)股份非转让过户
(八)柜台委托
(一) 业务范围
客户业务资格的申请与撤销、股份转托管、股份非转
让过户、柜台委托(仅限应急情况下使用)等。
营业部柜台服务岗
营业部柜台服务岗
(复核)
书面申请材料初审
系统内信息录入
资料归档
书面申请材料复核
系统内信息复核
(二) 岗位职责
(三)投资者交易资格-- 投资者类型
合格投资者: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条件的投资者。通过系
统为投资者新增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协议并被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确认
成功后,投资者方可买卖挂牌公司股票。
受限投资者:不符合参与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条件,但属于公司挂
牌前的股东、通过定向发行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等。无需为受限投
资者新增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协议,投资者可直接买卖其持有或曾持
有的挂牌公司股票。
(三)投资者交易资格-- 合格投资者准入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集合信托计划、证券投资基金、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
划,以及由金融机构或者相关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
或资产。
(三)投资者交易资格—合格投资者准入条件(续)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
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在沪深交易所和全国股份转
让系统挂牌的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
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
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
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
票交易之日。
(四) 开通业务资格——申请材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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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如有)
关于客户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的证明文件
(如有)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账户业务申请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
《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
(四) 开通业务资格——申请材料(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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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如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账户业务申请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测评问卷》
《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
(四) 开通业务资格——处理流程
审核证件及账户
信息,判断是否
符合准入条件
风险揭示 风险测评
签署协议
账户系统加挂
股转账户
账户系统投资者
适当性资质审核
总部报送合
格投资者数
据
总部导入合格
投资者回报数
据
凭证扫描及
归档
(五) 撤销业务资格——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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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涉账户无挂牌公司股份、相关在途权益的情况下,客户自行申请撤销挂
牌公司股票转让业务资格;
符合《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第十九条所述情形的。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要求甲方限期纠正,甲方不能按期纠正或拒
不纠正的,乙方可视情形依法撤销其与甲方的委托代理关系或暂停甲方对其账户
的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限制存取款、限制交易等):
1、甲方提供虚假资料、证件;
2、甲方的资金来源不合法;
3、甲方有严重损害乙方合法权益,影响其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
4、甲方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通过乙方进行违法违规交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 撤销业务资格——申请材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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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如有)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账户业务申请表》
(五) 撤销业务资格——申请材料(机构)
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如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账户业务申请表》
(五) 撤销业务资格——处理流程(客户申请撤销)
审核证件及账户信息
填写业务表单
删除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协议
凭证扫描及归档
(五) 撤销业务资格——处理流程(营业部主动撤销)
通知客户
请示总部
总部批复
删除挂牌公司股票交易协议
凭证扫描及归档
(六) 股份转托管——申请材料(个人)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如有)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客户转出申请表》
(六) 股份转托管——申请材料(机构)
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如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客户转出申请表》
(六) 股份转托管——处理流程
审核证件及账户信息
填写业务表单
审批
统一账户系统申报
凭证扫描及归档
(七) 股份非转让过户——过户类型
继承
离婚财产分割
(七) 股份非转让过户——办理方式
对于涉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或非流通股的非转让过户,参
照《资金过户及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办
理。
对于涉及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非转让过户,按照以下要求
办理。
(七) 股份非转让过户——申请材料(继承)
继承公证书
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有效法律文件及复印件
继承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继承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如有)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资金过户及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申请表》
《客户转出申请表》
《注销证券账户申请表》
(七) 股份非转让过户——申请材料(离婚)
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经婚姻登记机关确认的离婚协议
双方当事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双方当事人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如有)
《资金过户及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申请表》
(七) 股份非转让过户——处理流
程
审核证件及账户信息
填写业务表单
审批
统一账户系统申报
资金调账
销户(继承过户)
凭证扫描及归档
(八) 柜台委托——申请材料(个人)
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如有)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复印件(委托办理提供)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柜台委托申请表》
(八) 柜台委托——申请材料(机构)
机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证券账户卡及复印件(如有)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复印件
《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柜台委托申请表》
(八) 柜台委托——申请材料(撤单)
本人(或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已签章的《挂牌公司股票转让柜台委托申请表》客户联
(七) 柜台委托——处理流程
审核证件及账户信息(若撤单需审核委托单)
填写业务表单(若撤单则无需填写)
集中交易系统申报
凭证归档
谢 谢
三月-
2214:33:3714:3314
:33三月-22三月-
2214:33
14:3314:33:3
7三月-22三月
-2214:33:37
2022/3/25 14:3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