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京 投 軌 道 交 通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BII Railway Transportation Technology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522)
截至2017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全年業績公告
京投軌道交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
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綜合財務
業績。
本公告所列載的綜合財務業績乃摘錄自本集團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2017
財年」)的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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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損益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港元(「港元」)為單位)
2017年 2016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收入 4 564,587 479,309
銷售成本 (451,301) (375,324)
毛利 4(b) 113,286 103,985
其他收入 12,308 3,563
銷售、一般及行政費用 (85,500) (77,751)
經營溢利 40,094 29,797
應佔合營企業及一間聯營企業之溢利 11,482 128
除稅前溢利 5 51,576 29,925
所得稅 6 (6,336) (1,531)
年內溢利 45,240 28,394
應佔:
本公司權益股東 38,554 25,728
非控股權益 6,686 2,666
年內溢利 45,240 28,394
每股盈利
-基本(港元) 7(a)
-攤薄(港元) 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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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港元為單位)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年內溢利 45,240 28,394
年內其他全面收益(稅後):
其後可重新分類至損益的項目:
-財務報表換算為呈列貨幣的匯兌差額 54,388 (50,326)
年內全面收益總額 99,628 (21,932)
應佔:
本公司權益股東 91,423 (23,358)
非控股權益 8,205 1,426
年內全面收益總額 99,628 (2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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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2017年12月31日(以港元為單位)
2017年 2016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非流動資產
物業、廠房及設備 120,112 134,529
無形資產 125,375 125,771
商譽 65,397 61,113
於合營企業及一間聯營企業的權益 394,828 312,570
遞延稅項資產 25,411 20,288
731,123 654,271
流動資產
可供出售債務投資 116,760 128,564
存貨 78,581 69,021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8 657,783 524,610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 1,128,780 1,118,431
1,981,904 1,840,626
流動負債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9 437,580 317,908
即期稅項 37,230 36,205
474,810 354,113
流動資產淨值 1,507,094 1,486,513
總資產減流動負債 2,238,217 2,140,784
非流動負債
遞延稅項負債 24,108 24,257
資產淨值 2,214,109 2,116,527
股本及儲備 10
股本 21,048 21,062
儲備 2,173,028 2,083,637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權益總額 2,194,076 2,104,699
非控股權益 20,033 11,828
權益總額 2,214,109 2,116,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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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報表附註
(除另有指明外,以港元為單位)
1 公司資料
本公司於 2011年1月7日根據開曼群島公司法(2011年修訂版)第22章(1961年第三號法例,
經綜合及修訂)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為獲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份於 2012年5月16日在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創業板(「創業板」)上市。於2013年12月6日,本公司的
股份從創業板轉移到聯交所主板上市。本公司於2017年12月31日及截至該日止年度的綜
合財務報表包含本集團的資料。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設計、實施和銷售及維護公共交通
及其他公司的網路及控制系統的智慧軌道交通應用解決方案服務,向通訊運營商提供用
於公共交通的民用通信傳輸服務,以及通過合資合作的方式投資拓展軌道交通領域的新
業務。
2 重大會計政策
(a) 合規聲明
本公告所列載2017財年的財務資料(「財務資料」)乃摘錄自本集團2017財年的經審核
綜合財務報表(「財務報表」)。
此財務報表是根據所有適用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其集合條
款包括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頒佈的所有適用個別國際財
務報告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國際會計準則」)及詮釋,以及香港公司條例的適用披
露規定而編製。此財務報表亦符合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的適用披露條
文。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頒佈若干新訂及經修訂的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此等準則將
於本集團當前的會計期間首次生效或可提早採納。首次應用該等與本集團有關的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所引致當前及過往會計期間的會計政策變動已反映於此等財務
報表,有關資料載列於附註3。
(b) 財務報表的編製基準
財務報表包括本集團及本集團於合營企業及一間聯營企業的權益。
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法計量基準予以編製,惟可供出售債務投資以公允價值列
賬除外。
財務資料包括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及經選定之解釋附註。附註載有對事項及交易之
解釋,對理解本集團2017財年以來的財務報表的財務狀況及表現變動有重大意義。
本財務資料及其附註並不包括根據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編製整套財務報表要求的所
有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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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會計政策的變動
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已頒佈多項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修訂,並於本集團當前會計期間首
次生效。這些都不影響本集團的會計政策。
本集團並無應用任何在本會計期間尚未生效的新訂準則或詮釋。
4 收入及分部報告
(a) 收入
本集團的主要業務為設計、實施和銷售及維護公共交通及其他公司的網路及控制
系統的智慧軌道交通應用解決方案服務、向通訊運營商提供用於公共交通的民用
通信傳輸服務,以及通過合資合作的方式投資拓展軌道交通領域的新業務。
收入指來自提供設計、實施和銷售應用解決方案服務的合約收入、來自提供維護應
用解決方案服務的合約收入以及來自提供民用通信傳輸服務的合約收入。於年內
確認的收入各主要類別的金額如下: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來自提供設計、實施及銷售應用解決方案服務的收入 393,547 315,252
來自提供維護應用解決方案服務的收入 56,524 52,854
來自智慧軌道交通服務的收入 450,071 368,106
來自民用通信傳輸服務的收入 114,516 111,203
564,587 479,309
2017財年,本集團與一名客戶(2016年:三名客戶)的交易收入已超過本集團收入的
10%。2017財年,來自該客戶的收入為111,442,000港元(2016年:190,381,000港元)。
有關本集團主要業務的進一步詳情將於下文討論。
– 7 –
(b) 分部報告
本集團按業務範圍管理其業務。鑑於設計、實施和銷售及維護公共交通及其他公
司的網絡及控制系統的應用解決方案服務的持續整合,本集團管理層認為逐漸難
以單獨呈列這些活動,並決定改變向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人員內部匯報資料的方
式,以進行資源分配及表現評估。2017財年,之前呈報截至 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16財年」)的兩個經營分部,即「系統集成」及「維護」,已合併為一個經營分部,即
「智慧軌道交通」,而之前呈報2016財年的經營分部,即「租賃收入」,已變更為「民用
通信傳輸」。此外,本集團透過合營企業及一間聯營企業的權益擴大了在軌道交通
領域新業務的投資,並與向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人員內部匯報資料以進行資源分
配及表現評估的方式一致,本集團決定增加「業務拓展的投資」作為單獨的可申報
分部。因此,本集團呈列以下三個可申報分部。概無任何經營分部合併形成以下可
申報分部:
– 智慧軌道交通:本分部提供設計、實施和銷售及維護應用解決方案服務,當中
包括相關軟件、硬件及備件。
– 民用通信傳輸:本分部提供民用通信傳輸服務。
– 業務拓展的投資:本分部管理軌道交通領域新業務拓展的股本投資。
比較數據已作調整,以符合本年度的分部呈列方式。
(i) 分部業績
就評估分部表現及分配分部間的資源而言,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人員根據以
下基準監控各申報分部應佔業績:
收入及開支是參考該申報分部產生的收入及其產生的開支而分配至該可申
報分部。可申報分部的溢利以毛利計量。於截至2017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
度,並無發生分部間的內部銷售。本集團的其他收入與開支項目,如其他收
入、銷售、一般及行政費用,以及資產與負債,包括分享技術知識,並非根據
個別分部計量。相應地,分部資產與負債及相關資本支出及利息收入的資料
均未予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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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7年及2016年12月31日止年度,有關提供給本集團最高行政管理人員以
分配資源及評估分部表現的本集團可申報分部資料載列如下。
2017年
智慧
軌道交通
民用
通信傳輸
業務拓展
的投資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入及
可申報分部收入 450,071 114,516 – 564,587
可申報分部毛利 83,882 29,404 – 113,286
應佔合營企業及一間聯營企業的溢利 – – 11,482 11,482
2016年
智慧
軌道交通
民用
通信傳輸
業務拓展
的投資 總計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千港元
來自外部客戶的收入及
可申報分部收入 368,106 111,203 – 479,309
可申報分部毛利 57,598 46,387 – 103,985
應佔合營企業溢利 – – 128 128
(ii) 可申報分部損益的對賬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可申報分部毛利 124,768 104,113
其他收入 12,308 3,563
銷售、一般及行政費用 (85,500) (77,751)
除稅前溢利 51,576 2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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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 地區資料
下表載列本集團來自外部客戶收入的地區位置的資料。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中國內地 529,744 431,157
香港 34,843 48,152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總部位置) 564,587 479,309
本集團的非流動資產(包括物業、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商譽及於合營企業
及一間聯營企業的權益)全部位於或者分配至位於中國的業務。
5 除稅前溢利
除稅前溢利乃經扣除以下各項後達致:
(a) 員工成本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薪金、工資及其他福利 91,016 70,223
界定退休計劃供款 9,394 6,621
以權益結算並以股份為基礎的付款開支 563 3,931
100,973 80,775
本集團於中國(除香港以外)成立的附屬公司的僱員參與地方政府機關管理的界定
供款退休福利計劃,據此該等附屬公司須按僱員基本薪金的20%向該計劃供款。根
據上述退休計劃,該等附屬公司僱員在到達正常退休年齡時有權享有按中國(除香
港以外)平均薪金水平百分比計算的退休福利。
本集團亦根據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委托受托人為本集團於香港註冊成立的
附屬公司所僱傭的僱員參與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強積金計劃」)。根據強積金計劃,
僱主及其僱員均須按僱員有關收入的5%向該計劃作出供款,每月相關收入上限為
30,000港元。向強積金計劃作出的供款即時歸屬。
本集團無須進一步承擔支付上述年度供款以外的其他退休福利的責任。
– 10 –
(b) 其他項目
2017年 2016
千港元 千港元
存貨成本 230,540 194,256
核數師酬金
–法定核數服務 3,237 2,917
–其他服務 622 725
折舊及攤銷 42,263 36,095
有關寫字樓的經營租賃開支 8,426 8,328
6 所得稅
(a) 綜合損益表的所得稅指: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稅項:
–香港利得稅 1,504 807
–中國企業所得稅 10,431 12,045
11,935 12,852
遞延稅項:
–產生及撥回臨時差額 (5,599) (11,321)
6,336 1,531
(b) 按適用稅率計算的稅項開支與會計溢利之間的對賬: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除稅前溢利 51,576 29,925
除稅前溢利的預期稅項,按有關司法權區適用的
稅率計算(附註 (i)、(ii)及 (iii)) 13,872 8,852
不可扣減開支的稅務影響 1,913 1,734
應佔合營企業及一間聯營企業之溢利的稅務影響 (1,633) (21)
稅項減免(附註 (iv)) (7,816) (9,034)
所得稅 6,336 1,531
附註:
(i) 本公司及本集團於香港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於 2017財年須按 %(2016年:
%)的稅率繳納香港利得稅。
– 11 –
(ii) 根據其各自註冊成立國家的規則及法規,本公司及本集團於中國(包括香港)
以外的國家註冊成立的附屬公司無須繳納任何所得稅。
(iii) 本集團於中國(除香港以外)成立的附屬公司於2017財年須按25%(2016年:25%)
的稅率繳納中國企業所得稅。
(iv) 本集團於中國成立的附屬公司已獲得稅務局批准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繳納稅
項。因此,該等附屬公司截至 2017年12月31日或2018年12月31日止三個年度享
有15%的中國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除中國企業所得稅優惠稅率外,該等附屬
公司亦享有按其所產生的合資格研發成本的50%計算的額外減免稅項津貼。
7 每股基本及攤薄盈利
(a) 每股基本盈利
2017財年的每股基本盈利根據本公司普通權益股東應佔溢利38,554,000港元(2016年:
25,728,000港元)及年內已發行加權平均數2,106,540,000股普通股(2016年:1,540,269,000
股普通股)計算如下:
2017年 2016年
千股 千股
於1月1日已發行的普通股 2,106,155 1,423,321
發行股份的影響 – 107,853
根據購股權計劃發行股份的影響(附註10(b)(iii)) 2,904 9,095
股份購回的影響(附註10(b)(ii)) (2,519) –
於12月31日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2,106,540 1,540,269
(b) 每股攤薄盈利
2017財年的每股攤薄盈利根據本公司普通權益股東應佔溢利38,554,000港元(2016年:
25,728,000港元)及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經攤薄)2,107,444,000股計算(2016年:1,547,780,000
股普通股(經攤薄)),計算如下:
2017年 2016年
千股 千股
於12月31日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 2,106,540 1,540,269
根據本公司購股權計劃以零代價視為發行股份的影響 904 7,511
於12月31日的普通股加權平均數(經攤薄) 2,107,444 1,547,780
– 12 –
8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
2017年 2016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來自下列各方的貿易應收款項: 8(a), (b), (d)
–第三方 252,660 246,746
–本公司的最終控股公司 170 27
–本公司權益股東的聯繫人 89,383 86,326
–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非控股權益
持有人的權益持有人 21,893 20,605
應收票據 6,241 –
370,347 353,704
應收客戶合約工程款項總額: 8(c)
–第三方 186,056 122,178
–本公司權益股東的聯繫人 57,439 14,606
–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非控股權益
持有人的權益持有人 11,168 4,485
254,663 141,269
應收關聯方款項: 8(e)
–本公司權益股東及其聯繫人 220 186
–本公司最終控股公司 – 84
–一間合營企業 1,374 –
–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非控股權益
持有人的權益持有人 957 –
2,551 270
預付款、按金及其他應收款項 30,222 29,367
657,783 524,610
除130,000港元的款項外(2016年:零),全部貿易及其他應收款項預計於一年內結算或者
確認為費用。
– 13 –
(a) 賬齡分析
於報告期末,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齡分析(基於發票日期)如下: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於1個月內 72,437 119,628
超過1個月但少於3個月 27,972 10,161
超過3個月但少於6個月 37,776 7,367
超過6個月 232,162 216,548
370,347 353,704
(b) 未減值貿易應收款項
既未被單獨亦未共同視為減值的貿易應收款項的賬齡分析如下: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即期 12,751 25,371
逾期不足1個月 66,106 112,824
逾期1至3個月 27,972 10,161
逾期3至6個月 37,776 7,367
逾期6個月以上 225,742 197,981
370,347 353,704
鑒於本集團業務性質,除根據授出信貸條款的進度付款及應收保留款外,一旦款項
已由本集團作出賬單而客戶並未根據授出信貸條款(如適用)償還款項,則所有其他
應收款乃視作逾期。
已逾期但未減值的應收款項乃與具有良好信用記錄的客戶有關。由於信貸質素並
無出現重大變動,且有 關結餘仍被視為可全數收回,因此根據過往經驗,管理層認
為並無必要就該等結餘作出減值撥備。本集團並無就該等結餘持有任何抵押品。
(c) 在建工程合約
於2017年12月31日,迄今所產生的成本加上已確認溢利減已確認虧損(包括應收客
戶合約工程款項總額)為991,330,000港元(2016年:657,237,000港元)。
(d) 應收保留款項
於2017年12月31日,貿易應收款項包括與項目合約有關的應收保留款項為 6,420,000
港元(2016年:18,567,000港元)。
(e) 應收關聯方款項
應收關聯方款項乃為無抵押、不計息、並無固定償還期限。
– 14 –
9 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
2017年 2016年
附註 千港元 千港元
應付第三方貿易款項 317,782 211,939
應付票據 23,816 21,354
9(a) 341,598 233,293
應付關聯方款項: 9(b)
–本公司一位權益股東的一名聯繫人 723 235
–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非控股權益持有人 5,400 5,400
6,123 5,635
應計開支及其他應付款項 29,631 15,275
按攤銷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 377,352 254,203
其他應付稅項 26,916 17,487
預收款項:
–第三方款項 23,743 37,276
–本集團一間附屬公司非控股權益
持有人的權益持有人 9,569 8,942
437,580 317,908
於2017年12月31日,所有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均預期將於一年內償還或確認為收入或按
要求償還。
(a) 賬齡分析
於報告期末,包括在貿易及其他應付款項內的應付貿易賬款的賬齡分析如下(根據
到期日):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1個月內或按要求到期 318,754 213,608
超過1個月但於6個月內到期 22,844 19,685
341,598 233,293
(b) 應付關聯方款項
該等金額未經抵押及不計息。除於 2017年12月31日須於一年內償還金額為 5,400,000
港元(2016年:5,400,000港元)之款項外,餘下結餘並無固定還款期。
– 15 –
10 股本、儲備及股息
(a) 股息
(i) 歸屬於年內的應付本公司權益股東股息
2017年 2016年
千港元 千港元
報告期末後建議派發之末期股息
每股普通股港元(2016年:零港元) 21,048 –
於報告期結束後建議派發的末期股息在報告期末未被確認為負債。
(ii) 本年度批准的歸屬於上一財務期間的本公司權益股東的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議就2016財年派付末期股息(2015年:零港元)。
(b) 股本
(i) 法定及已發行股本
2017年 2016年
股份數目 千港元 股份數目 千港元
法定:
每股面值港元的普通股 5,000,000,000 50,000 5,000,000,000 50,000
已發行及繳足:
於1月1日 2,106,154,727 21,062 1,423,321,203 14,233
發行股份 – – 669,053,524 6,691
根據購股權計劃發行的
股份(附註10(b)(ii)) 3,632,000 36 13,780,000 138
註銷股份(附註10(b)(iii)) (5,000,000) (50) – –
於12月31日 2,104,786,727 21,048 2,106,154,727 21,062
(ii) 根據購股權計劃發行股份
於2017財年,已行使購股權以代價3,239,000港元認購本公司3,632,000股普通股,
當中36,000港元已撥入股本,而其餘 3,203,000港元則撥入股份溢價。694,000港
元已根據會計政策從資本儲備轉移至股份溢價。
– 16 –
(iii) 2017財年,本公司於聯交所購回其本身股份如下:
月份╱年度
購回
股份數目
每股股份
所支付之
最高價格
(含手續費)
每股股份
所支付之
最低價格
(含手續費)
所支付之
價格總額
(含手續費)
港元 港元 千港元
2017年6月 2,168,000 2,574
2017年7月 2,832,000 3,274
5,848
上述購回本公司股份已於2017年8月11日註銷。
(iv) 報告期末未屆滿及未行使購股權年期
行使期 行使價
於2017年
12月31日
股數
千港元
2014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港元 2,428
2015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港元 6,210
2016年12月31日至2018年12月30日 港元 4,362
2015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 港元 3,180
2016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 港元 7,950
2017年12月5日至2019年12月4日 港元 4,770
28,900
每份購股權授予持有人認購本公司一股普通股的權利。
– 17 –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運營回顧
2017財年,本集團的業務主要集中在三個業務分部:一是智慧軌道交通服務;
二是民用通信傳輸服務;三是業務拓展的投資。有關三個業務分部各自的論述
載列如下:
智慧軌道交通服務
智慧軌道交通服務主要指(其中包括)設計、測試、安裝、調試、集成、升級及更
換軌道交通應用解決方案及相關系統;銷售自主研發的軌道交通應用解決方案
軟件產品;銷售軌道交通應用解決方案系統相關的硬件及備品備件;維修和保
養本集團以及其他軟件開發商開發的應用解決方案系統。2017財年,本集團來
自智慧軌道交通的收入除來自以前財年起已開展的項目外,亦來自若干新項
目,主要包括北京市軌道交通自動售檢票系統技術改造二期工程(「北京票改二
期工程」)的多綫共用綫路中心系統(「MLC」)項目、軌道交通票卡讀寫器(「TPU」)
更新項目、京津冀一卡通改造項目、北京軌道交通路網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路
網公司」)監視中心建設項目及自動售檢票清分系統(「ACC」)改造等項目。
民用通信傳輸服務
民用通信傳輸服務主要指向移動運營商提供通信信息傳輸服務。2017財年,本
集團來自民用通信傳輸服務業務的收入主要來自北京地鐵17條地鐵綫路180個
站的民用通信傳輸系統 2G、3G及4G的傳輸服務。本集團已經成功與北京移動
通信有限責任公司(「北京移動」)、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北
京聯通」)簽訂了既有綫路的4G信息傳輸服務協議,並成功和以上兩家移動運
營商簽署了新綫-昌平綫二期的4G通信傳輸服務協議。在新領域拓展方面,利
用地鐵光纖的安全性高和覆蓋面全的優勢,本集團於2017年已經成功與北京信
息基礎設施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信息傳輸服務協議。民用通信傳輸服務
業務將繼續為本集團提供持續穩定的收入。
– 18 –
業務拓展的投資
業務拓展的投資業務主要是指股權投資,通過合資合作的方式拓展新業務、以
參股方式獲取投資收益。2017財年,本集團來自業務拓展的投資業務的收益主
要來自合資企業北京京城地鐵有限公司(「京城地鐵」)及北京地鐵科技發展有
限公司(「地鐵科技」)。本財年合資公司京城地鐵完成首都機場綫及東直門航站
樓2至6層30年經營收益權收購業務,其收入較上一財年大幅增長,地鐵科技由
於業務進一步開展,其收入較上一財年也發生大幅增長。
財務回顧
收入
本集團的收入由2016財年的約港幣百萬元增加到2017財年的約港幣
百萬元,增幅約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由於北京票改二期工程項目、北
京路網公司監視中心建設項目、ACC系統改造項目、成都地鐵綫網指揮中心
(「COCC」)項目、北京S1站台門項目、二號綫屏蔽門項目收入計入所致。
智慧軌道交通服務提供系統集成及運營維護應用解決方案服務取得的收入由
2016財年的約港幣百萬元增加到2017財年的約港幣百萬元,增幅約
%。該分部收入的增加主要獲益於部分智慧軌道交通服務類項目階段性的
收入確認:北京票改二期項目、成都地鐵COCC項目、北京S1站台門項目及二號
綫屏蔽門項目收入確認。
民用通信傳輸服務取得的收入由 2016財年的約港幣 百萬元增加到 2017財
年的約港幣百萬元,增幅約%。該分部收入的增加主要是由於本集團於
2016年11月收購的民用通信資產提供傳輸服務在2017財年收入轉為全年收入所
致。
– 19 –
銷售成本
本集團的銷售成本由 2016財年的約港幣 百萬元增加到 2017財年的約港幣
百萬元,增幅約%。於回顧期內,本集團收入主要來自提供智慧軌道交
通服務及民用通信傳輸服務,該兩大分部的主要成本為設備採購成本、直接人
工成本和民用通信設備維護成本及折舊等。本年度銷售成本的增加主要為智
慧軌道交通服務業務收入增長相應成本增加,以及2016年11月收購的民用通信
資產2017年財全年確認營業成本所致。
毛利
本集團的毛利由2016財年的約港幣百萬元增加到2017財年的約港幣百
萬元,增幅約%。毛利較2016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由於收入的增長。
投資收益
本集團的投資收益由2016財年的約港幣百萬元增加約港幣百萬元至2017
財年的約港幣 百萬元。投資收益主要來源於合資公司京城地鐵及地鐵科
技,投資收益較2016年同期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此兩家合資公司均於2016年2月
份正式註冊成立,2017年實現進一步發展,京城地鐵完成首都機場綫及東直門
航站樓2至6層30年經營收益權收購業務、收入大幅增長,地鐵科技由於業務進
一步開展、收入大幅增長。
銷售、一般及行政費用
本集團的銷售、一般及行政費用由2016財年的約港幣百萬元增加到2017財
年的約港幣百萬元,增幅約%。有關增加主要是由於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溢利
本公司權益股東應佔本公司溢利由2016財年的約港幣百萬元增加到2017財
年的約港幣百萬元,增幅約%。有關增加主要是由於收入及投資收益較
2016年期間相應增加。
– 20 –
流動資金、財務及資本資源
資本架構
於2017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發行股本為2,104,786,727股,每股面值為港元的
普通股(2016年12月31日:2,106,154,727,每股面值港元的普通股)。
現金狀況
於2017年12月31日,本集團的現金及現金等價物為約港幣1,百萬元(2016年
12月31日:約港幣1,百萬元)。
銀行借貸及本集團資產抵押
2017年財年,本集團並無銀行借貸及資產抵押(2016年:零)。
運營資金及資本負債比率
於2017年12月31日,本集團擁有流動資產約港幣1,百萬元(2016年12月31日:
約港幣1,百萬元)及流動負債約港幣百萬元(2016年12月31日:約港幣
百萬元),因而產生流動資產淨值約港幣1,百萬元。(2016年12月31日:
約港幣1,百萬元),於 2017年12月31日的流動比率(按流動資產除以流動負
債計算)為約 (2016年12月31日:約)。
資產負債比率乃按期末的總負債除以期末的總資產,再乘以100%計算。於2017
年12月31日,本集團並無銀行借貸、長期債項及並非與日常業務過程中產生的
應付帳款,資產負債比率為零(2016年12月31日:零)。
外匯風險
本集團擁有 4家主要運營的附屬公司,1家位於香港、另外3家位於中國內地,
所有附屬公司均以其當地貨幣賺取收入及產生成本。董事認為本集團外匯風
險沒有重大影響。
或然負債
於2017年12月31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2016年12月31日:零)。
– 21 –
僱員及薪酬政策
於2017年12月31日,本集團擁有290名僱員(包括執行董事)(2016年12月31日:297
名)。員工總成本(包括董事薪酬)約為港幣百萬元(2016財年:港幣 百萬
元)。
本集團參考市場狀況以及僱員的工作表現、資歷及經驗每年檢討薪酬待遇。除
基本薪金外,亦根據本集團的業績及僱員的貢獻支付獎金。其他福利包括購股
權、中國社會保險計劃供款、香港強制性公積金計劃及保險供款。本集團也為
僱員安排專業及職業培訓。
持有重大投資及未來計劃
本公司的合資公司京城地鐵是本集團拓展城市軌道交通綫路運營管理業務的
新探索,京城地鐵於2017財年給本集團貢獻淨利潤港幣百萬元,較2016財年
的淨虧損港幣百萬元增加了港幣百萬元,實現扭虧為盈。京城地鐵於2017
年5月成功收購了北京地鐵機場綫及東直門航站樓2至6層30年的經營收益權、
正式成為北京地鐵機場綫的運營商,於 2017年6月通過聯合體中標了北京市順
義區有軌電車T2綫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於 2018年2月通過聯合體
中標了大連市地鐵 4號綫PPP項目。京城地鐵是本公司與北京市地鐵運營有限
公司(「北京地鐵公司」)合資成立的地鐵運營商,致力於通過先進的技術和科學
的管理方法提高綜合實力和市場競爭力,致力於成為國內具有投融資能力的
優秀綫路運營管理和經營管理服務提供商。
本公司的合資公司地鐵科技是本集團拓展城市軌道交通運營保障維護維修管
理業務的新嘗試,地鐵科技於2017財年給本集團貢獻淨利潤港幣百萬元、較
2016財年的港幣百萬元增加了港幣百萬元,通過積極拓展業務,整體收入
和盈利水平逐年上升。地鐵科技是本公司間接控股70%的子公司中國城市軌道
交通科技投資有限公司與北京地鐵公司合資成立的北京地鐵運營保障維護維
修服務提供商。
– 22 –
本公司的合資企業北京基石創盈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基石創盈」)是本集團拓
展城市軌道交通互聯網票務服務業務的新體驗,基石創盈投資的北京如易行
科技有限公司實施的易通行應用程序(「易通行APP」)於2017年8月20日正式在北
京地鐵機場綫上綫試運行,實現了機場綫四個站的綫上購票、車站取票服務;
於2017年9月1日將綫上購票、車站取票服務試點擴大到20個大客流地鐵站;於
2017年9月20日在北京地鐵機場綫試行刷二維碼進出站服務;於2017年12月23日
實現全路網綫上購票、車站取票服務,給市民、乘客提供了全新的互聯網票卡
使用及便捷服務的體驗。截至2018年3月,易通行APP下載量629萬次、註冊用戶
達到150萬人。基石創盈成立於 2017年1月10日,是由本公司的附屬公司北京京
投卓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京投卓越」)與工銀瑞信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鵬博士
電信傳媒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鵬博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北京通靈通電訊技
術有限公司及北京基石創盈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共同發起設立的私募股
權投資基金,總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億元。其中,京投卓越作為有限合夥
人出資人民幣5,000萬元,持有約%的合夥份額,於2017年2月繳付全部出資
額人民幣5,000萬元。基石創盈重點投資於城市智能交通及互聯網服務領域,主
要經營範圍是投資管理、資產管理。
本公司的合資企業保定基石連盈創業投資基金中心(有限合夥)(「基石連盈」)是
本集團拓展城市軌道交通相關產業的信息技術、節能環保及先進裝備製造等
行業的優質企業的孵化平台。基石連盈成立於2017年11月15日,是由京投卓越
與北京市基礎設施投資有限公司(「京投」)等共計 14名有限合夥人和1名普通合
夥人共同發起設立的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總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億元。其
中,京投卓越作為有限合夥人出資人民幣2,500萬元,持有約%的合夥份額,
於2017年12月繳付首期出資額人民幣1,000萬元。基石連盈是軌道交通系列產業
基金-「基石基金」的第三期,核心圍繞軌道交通相關產業,重點對信息技術、
節能環保及先進裝備製造等目標行業的成長型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 23 –
2018年2月28日,本公司的附屬公司京投卓越與珠海市同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同海科技」)、北京通建泰利特智能系統工程技術有限公司(「通建泰利特」)共
同成立合資公司北京京投信安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京投信安」),註冊資本人民
幣1000萬元,京投卓越出資額人民幣510萬元、持股 51%,同海科技和通建泰利
特分別出資人民幣245萬元、分別持股%。京投信安的成立將助力本集團開
展信息安全與智能化業務,助力智慧軌道交通建設。
報告期後事項
於本公告日期,除本公告「持有重大投資及未來計劃」一段所披露的京投信安
的註冊成立及「末期股息」一段所披露的建議宣派2017財年的末期股息外,報告
期後概無其他重大事項發生。
業務展望
在2018年度,本集團將繼續加大研發力度和技術創新,努力向北京市軌道交通
的網絡化運營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持與服務,在實現業內應用解決方案標準化
這一目標的同時,緊緊抓住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發展之契機,逐步形成「以智慧
軌道交通服務、民用通信傳輸服務為主,通過合資合作的方式拓展新業務」的
產業格局,公司業務將立足北京和香港,輻射全國。在京投的帶領下,本集團
也將繼續提高自身核心競爭力,全面加強公司的經營管理,為國內外城市軌道
交通運營商提供高品質的產品和服務。本集團也將不斷探索其他省市的業務,
通過成熟的業務、經驗、產品進一步開拓市場,擴大本集團的客戶基礎。
隨著「智慧城市」戰略的不斷推進及地鐵在公共交通中重要性的突顯,為市民
在搭乘城市軌道交通工具出行時提供便捷高效的通信服務,滿足廣大乘客多
樣化的出行信息需求,已經成為地鐵增值服務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2018年,
本集團將繼續加快北京地鐵新建綫路民用通信資產的投資與建設,進一步擴
大地鐵民用通信業務的範圍;亦將關注民用通信領域技術發展趨勢,包括4G、
5G、等相關技術;結合移動互聯網發展趨勢,研究建立適應地鐵特點的發
– 24 –
展模式。2018年,本集團也將啟動公司所轄綫路框架範圍的以太網數據網絡、
光纖網絡互聯互通相關工作,為民用通信光纖資源出租、新業務承載及後期網
管平台建設創造條件。本集團將積極拓展新的信息增值業務,如優化現有光纖
網絡及提供光纖傳輸業務;建設軌道交通萬兆以太網,為軌道交通增值業務提
供服務。
本集團通過合資合作的方式拓展了城市軌道交通綫路運營管理業務、維護維
修管理業務及互聯網票務服務業務,與合作夥伴實現優勢互補,為本集團進
入城市軌道交通細分領域提供了便利條件,有助於本集團形成新的業務增長
點,並為智慧軌道交通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與此同時,本集團通過參與投
資軌道交通產業基金,使公司獲得了更多發掘、培育、孵化尚處於成長期的優
質項目的機會,有利於完善自身的業務板塊佈局,形成更為完整的產業鏈條。
在2018年,本集團除了繼續推進既有合資合作項目的良好運作外,將從整體戰
略發展的角度出發,積極挖掘新的市場機會,探索戰略級新業務增長點,重點
關注軌道交通智慧科技、民用通信、運營維護後市場等領域,並通過合資合作
的方式推進業務拓展,為城市軌道交通建設提供全生命周期的解決方案,創建
和諧、安全、綠色的軌道交通出行環境。未來,本集團將繼續通過合資合作的
方式積極拓展軌道交通領域的新業務。
本集團將積極把握市場機會,繼續擴展與軌道交通相關的業務版圖,努力建設
成為中國智慧軌道交通的引領者和開拓者,回饋廣大股東與投資者。
審核委員會
本公司於2011年12月8日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
則」)第條及第條的規定成立審核委員會,並已列明其書面職權範圍。於
2015年12月30日,董事會已採納經修訂之書面職權範圍,於2016年1月1日生效。
審核委員會的書面職權範圍已參照上市規則附錄 14之企業管治守則(「企業管
治守則」)之守則條文第條及第條獲採納。
審核委員會的主要職責包括 (i)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重新委任及罷免向董事
會提供建議;(ii)審閱財務報表及就財務申報事宜作出重要建議;(iii)監察本公
司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程序,以及 (iv)審閱內部審核職責及安排的有效性,以
讓本公司僱員可就本公司財務申報、內部監控或其他事項可能發生的不正當
行為提出關注。
– 25 –
於2017年12月31日,審核委員會由三名獨立非執行董事羅振邦先生CPA(審核委
員會主席)、白金榮先生及黃立新先生組成。
審閱財務報表
審核委員會已審閱本集團2017財年的年度業績並已推薦董事會予以批准。本公
司核數師已同意本公告所列有關本公司2017財年的財務業績及相關財務資料
的數字與本公司 2017財年經審核綜合財務報表所載數字一致。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本公司於2017財年購回本公司已上市股份共5,000,000股,列載如下:
每股購回價
支付總額
(含手續費)月份 購回股份數目
最高價
(含手續費)
最低價
(含手續費)
港元 港元 千港元
六月 2,168,000 2,574
七月 2,832,000 3,274
總計 5,000,000 5,848
公司董事認為股份購回事項符合公司及公司股東的整體利益。所有購回股份
均於2017年8月11日註銷。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於2017財年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
公司任何已上市證券。
企業管治
本公司已採用企業管治守則為其企業管治守則。董事會認為,2017財年,本公
司已遵守企業管治守則。
末期股息
從本集團業績增長及回饋本公司股東長期支持的角度,董事會建議宣派2017財
年的末期股息,每股港元(2016財年:零)。建議末期股息將派發予於2018年
7月6日(星期五)名列本公司股東名冊之股東,惟須待股東於2018年股東周年大
會(「股東周年大會」)上批准。預期末期股息將於2018年9月26日(星期三)或之前
派付。
– 26 –
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
為確定出席將於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舉行的2018年股東周年大會及在會上投
票的資格,本公司將於2018年6月21日(星期四)至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止(包括
首尾兩天)期間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符合資格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及
在會上投票,本公司的未登記股份持有人務請於2018年6月20日(星期三)下午4
時30分前將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送達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22樓)辦理登記。
為確定股東是否符合資格收取建議末期股息(惟須待本公司股東於2018年股東
周年大會上批准),本公司將於2018年7月4日(星期三)至 2018年 7月6日(星期五)
止(包括首尾兩天)期間暫停辦理股份過戶登記手續。為符合資格收取建議末期
股息,本公司的未登記股份持有人務請於2018年7月3日(星期二)下午4時30分前
將所有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送達本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卓佳證券
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22樓)辦理登記。
股東周年大會
股東周年大會將於2018年6月26日(星期二)舉行。有關股東周年大會的詳情,本
公司股東可參閱本公司將寄發的通函以及隨附的大會通告及委任表格。
發佈業績公告及年報
本 公 告 已 在 本 公 司 網 站 ()及 香 港 交 易 及 結 算 所 有 限 公 司 網 站
()發佈。本公司2017年年報將於稍後時間寄發予本公司股東,並
在上述網站發佈。
承董事會命
京投軌道交通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執行董事
行政總裁
宣晶
香港,2018年3月27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曹瑋先生及宣晶女士;非執行董事為關繼發先生、
郝偉亞先生、鄭毅先生及任宇航先生;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白金榮先生、羅
振邦先生及黃立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