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五章内容主要说明自由贸易政策会为世界带来
更多的好处,各参与国会获得更多的贸易利益,根
据这样的贸易理论各国应该奉行自由贸易政策以获
得更多的福利
现实经济运行并非如此,绝大多数国家在参与国际
经济过程中实际上不同程度的都存在贸易保护问题,
国际经济就是在贸易保护和自由经济的矛盾中不断
发展的过程
本章说明不同的贸易政策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以及贸
易保护主义存在的真正原因。
第六章 国际贸易政策分析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关税分析
第二节 进口关税与配额的比较分析
第三节 幼稚产业的保护
第四节 倾销与反倾销的经济分析
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
在市场经济运行中,最有效率的量是从社会的有限
资源中得到最大的价值量
从竞争市场的交换双方来说,最大的价值可以用代
表消费者剩余与生产者剩余之和的总剩余来表示
消费者剩余(CS)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一定数量的某种
商品时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与实际支付的总价格之
间的差额,从图形上反映为需求价格曲线以下和实
际支付价格以上的面积,因而价格的变化会引起消
费者剩余和总剩余的变化
消费者剩余能衡量消费者总的净收益,反映了买者
的经济福利
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
生产者剩余(PS)是指生产者在提供一定数量的
某种产品时实际接受的总支付和愿意接受的最
小支付之间的差额,从图形上看就是供应曲线
上方和实际价格下方的面积。
当市场上存在买卖双方时,消费者剩余与生产
者剩余之和就是社会总剩余,代表了一个社会
的总福利水平,总福利水平越高说明这个社会
的总经济效率越高
总剩余=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
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
P
A
P1
P2
D
Q2 Q1
B
A
C
S
P1
P2
Q1 Q00
P
CB
Q
生产者剩余消费者剩余
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
说明:
需求曲线为D,代表在这条曲线上各点所
对应的消费者愿意付出的价格与购买数量的
关系,假如价格为P1,消费者实际购买量为
Q1,如果小于Q1,则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都
会高于P1,只有在这个量上实际购买的价格
与消费者愿意支付的价格是相等的,因而总
的消费者剩余为面积A,如果价格跌到P2,则
总的消费者剩余上升到A+B+C,反之,消
费者剩余就会减少。
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
对于生产者而言,供应曲线为S,在P1价格条件
下,愿意供应的数量为Q1,假设销售量同样为
Q1,则生产者可以获得的总效益为A+B,净收益
=总效益-总成本=A+B-B=A,这时,生产者剩
余就是面积A,如果市场价格提高到P2,则生产
者剩余会增加面积C
上述论断的基础为供给曲线同时表示这是一条成
本曲线,如果均衡点位于曲线下方企业就会亏损,
同样,对于需求曲线也是同样的道理
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
生产者出售一种商品得到的收入减去成本就是生产者剩余即企业赚的利润。
企业的成本低,相应获得生产者剩余更多。比如4家电脑供应商,A的成本
是700元,B的成本是800元,C的成本是900元,D的成本为1000元,
市场销售价格为1000元那么他们出售1台电脑将分别获得300元、200元
和100元的生产者剩余。
S
c
b
a
1000
Q0
P
900
800
700
432
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
以某品牌手机市场为例,消费者ABCD分别愿意支付1000元、
900元、800元和700元。一部手机销售,A得到手机,假如
手机的价格为950元,则50元即为他获得的“消费者剩余”,
若出现四部手机,以700元的价格出售,则剩余分别300、
100和200元,合计为600元,构成消费者剩余。
P
1000
900
800
700
Q0
c
b
a
42 3
D
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
总剩余如何达到最大化是每个社会需要解决的问题,这
个问题在市场运作中应该是需求曲线与供给曲线的交叉
点,脱离此点社会就会遭受损失
P
A
B
P0
0
D
S
P0
P1
P
QQ2Q0Q10QQ1
D
S
b
c
e
d
E a
P’1
S’
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
说明:
在自由竞争条件下,供给曲线与需求曲线的交点决定市
场价格,相交于E点,对应的价格为P0,这时,社会总剩
余为面积A+B
假如不是相交于E点,由于某种原因价格上升到P1,则
消费需求减少到Q1,则消费者剩余损失了面积a,生产
者剩余变为a+b+c+d,但由于实现这样条件的基础为
所有生产者生产的产品都可以卖出去,但事实上供过于
求迫使企业得到的价格只能为P1’。
因而生产者剩余这时只有面积d,与均衡点相比不但没
有增加反而损失了面积b,总剩余损失了面积a+b
生产者剩余与消费者剩余
上述分析还没有考虑过剩产品的生产成本,如果加
上这部分损失,则对于整个社会而言就会更大
同样,如果价格下降,总剩余也会损失
结论
在自由竞争条件下,受市场规律的自发调节,最终
可以达到总剩余的最大化,这也是反对政府的干预,
提倡自由经济的主要理论依据。
1.按征税对象分
进口关税
出口关税
过境税
2.按征收方法分
从价税
从量税
复合税
从价税:按进口货物的价值征收一定百分比的税赋。
从量税:对进口货物每个单位量征收定量的税赋。
复合税: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方法的混合使用。
具有针对性的惩罚性关税
“禁止性关税”:
关税征收比率高到使商品无法进口的程度时
的关税。
第一节 国际贸易的关税分析
一、关税的类型
二、小国进口关税的局部均衡和一般均衡分析
1、进口关税的局部均衡及其福利分析
a b c de
f
S
d
Dd
Q
P
O S0 S1 D0D1
Pt
Pw
(1)关税的消费效应(Consumption effect):
-(a+b+c+d)
(2)关税的生产效应(Production effect): +a
(4)关税的财政收入效应(Fiscal revenue
effect): +c
(5)关税的收入分配效应(Income distribution
effect): 根据斯托尔珀-萨谬尔森定理,关税将增加受
保护商品中密集使用的生产要素的收入。(进口替代反
出口)
(6)关税对市场竞争的影响:征收进口关税意味着保护
本国的厂商垄断或默认国内厂商的垄断,妨碍竞争机制发
挥作用,可能造成资源配置的扭曲。破坏自由竞争
(6)进口关税对一国利益的净影响(损失三角):
-(a+b+c+d)+a+c= -(b+d)
关税造成一国社会福利净损失(Deadweight loss),也称为关税的保护
成本(Protection cost),其中b为生产扭曲(Production distortion),即征
税后国内成本高的生产替代原来来自国外成本低的生产,从而使资源配置效
率下降;d为消费扭曲(Consumption distortion),即征税后由于价格提高
使得消费者需求和消费量下降,从而造成资源闲置的损失。
a b c de
f
S
d
Dd
Q
P
O S0 S1 D0D1
Pt
Pw c S
D
b+d
P
QO
附:考虑两个国家情况下的关税效应
考虑出口国的情况,进口国征收进口关税,将刺激进口国国内
生产者增加产品的生产,相应地会代替一部分进口。同时征收关
税以后,该产品的价格上升,会导致进口国对进口品需求的减少,
这种进口规模的缩减意味着出口国的出口商不得不减少产品的出
口。如果出口商生产规模保持不变,该国的国内市场上在原有价
格水平上的供给就会大于需求,从而迫使厂商降低商品的市场售
价。这种价格的降低显然对出口国消费者有利,而对生产者不利。
进口关税有利于进口国的生产者和政府以及出口国的消费者,
而不利于进口国的消费者和出口国的生产者。
A’ F的Y产品按国际价
格(与原国际价格线
平行的国际价格线)
交换FC‘的X产品,由
于关税,A’F 的Y产品
只能交换FD的X产品,
此时交换是按照国内
的价格,即过A’点的
更为陡峭的价格线
(国内消费者面临的
新的价格线)。
D
Y
E
O
B
Tw
TW
X
C’
C
A’
F
A
2.小国进口关税一般均衡的图形说明
特征:任何阻碍自由贸易的做法,尽管会使得
征收进口关税的国家的国内进口替代部门生产增加,
财政收入增加,但从总体来看,征收进口关税必然
会使得该国的福利有所下降,必然会导致经济福利
的净损失。
启示: 采用关税保护国内市场时,决策者必须
考察本国该产品的供给与需求弹性。如果供求弹性
大,则关税的保护作用大;反之则并不一定理想。
3.小国征收关税后贸易均衡的特征及其启示
1.大国在国际贸易条件下的总供给曲线(自由贸易)
Ph Ph+f Pf
Oh Qh Oh+f Qh+f Of Qf
Sh
Sh+f
Sf
三、大国进口关税的局部均衡与一般均衡分析
2.大国征收进口关税的局部均衡分析及其福利效应
三个价格,即国际价格PW,征收关税之后的价格Pt,该国
利用自己大国地位所压低的价格Pw’;确定关税的生产效应、
收入效应、贸易效应与福利效应。
P
O Q
Q4 Qe Q1
Pw’
Sh+
f
Sh+f+t
Sh
EPe
Pt
Pw
Pw’
a b c d
3.大国关税一般均衡的图形分析
以B国进口X为例
Y
C
E’
B’
T’
B
A
Tr
D
XG
T
E
O
福利效应是不确定的:
贸易条件的改善效应与生产扭曲与消费扭曲效应之和的对比。
四、有效保护率与关税结构
关税的有效保护程度与关税结构有关,并不必然等于名义关
税率。要提高或降低有效保护程度,就要改变关税结构。
关税的有效保护率(Effective Rate of Protection, ERP)反映
某一行业生产或加工中增加的价值(附加值)受保护的程度,通
过关税引起的国内生产附加值的变动率来表示。
ERP=(Vj-Vj)/V
其中Vj和Vj ’分别表示征收关税前后j行业国内生产附加值。
假定自由贸易条件下,每套服装价格1000元,国内生产需
使用进口500元中间投入品,则在自由贸易条件下,国内生产
附加值为1000-500=500元。
假定对服装征30%(名义保护率)进口关税,中间投入品不
征税,则征税后国内生产附加值为1000×(1+30%)-500=
800元,ERP=(800-500)/500×100%=60%。
如果对中间投入品征30%进口关税,则征税后国内生产附
加值为1000×(1+30%)-500×(1+30%)=650元,ERP
=(650-500)/500×100%=30%。
如果对中间投入品征40%进口关税,则征税后国内生产附加
值为1000×(1+30%)-500×(1+40%)=600元,ERP=
(600-500)/500×100%=20%。
如果制成品关税保持不变,随着对中间产品征税上升,制成品的有效保
护率下降,甚至出现负保护。
发达国家关税结构一般具有随生产加工深度的增加提高关税税率的特
征,即对初级产品进口实行低关税,而对制成品则实行较高的关税,这种
现象称为“关税升级”(Tariff Escalation)。
五、最优关税论
在大国情形下,关税可改善本国的贸易条件,因而关税有可能改善本
国的福利水平,即实施贸易保护可获得超过自由贸易下的利益,这构成最
优关税论(The optimum tariff)的核心思想。
1、供求弹性与关税承担
关税负担是由国内消费者和国外出口商共同承担的,双方承担的程度取决于
出口商产品的供给弹性和进口国对该产品的需求弹性。
需求富于弹性是指当产品的市场价格变化时,需求量变化的程度(百分率)超
过该产品价格本身的变化程度。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需求弹性决定于三个因素,
即消费者对该产品本身的需求弹性;对来自国外出口商产品的依赖程度以及外国
出口商产品所面临的替代品的多寡。
供给富于弹性是指当商品价格变化后,供给量变化的程度超过其价格变化的程
度。从国际贸易的角度看,某种产品的出口供给弹性,决定于将该产品出口到征
税国市场的依赖程度。
总的来说,当一国政府要对某种产品征收进口关税时,国外出口商和国内消费
者承担关税与否以及承担关税的程度,决定于被征税厂商商品的供给弹性与需求
弹性。
如果出口国对进口国的市场依赖程度较大,征税商品的供给弹性很小,就
意味着外国出口商要承担更多的关税;如果出口国对进口国的市场依赖程度较
小,那么出口商就不愿意承担任何关税。
如果进口国对该产品的需求有弹性,结果其出口规模会随着关税的上升而
下降; 如果进口国对该厂商产品的需求弹性较小,甚至无弹性,结果进口国的
消费者可能承担绝大部分进口关税。
2、最优关税
使本国福利达到最大的关税水平。确定最佳关税的条件是进口国由征
收关税所引起的额外损失(或边际损失)与额外收益(边际收益)相等。
最佳关税不会是禁止性关税 。在禁止性关税下,进口国不能进口该
产品,因而也就无从获利。最佳关税也不能是零关税,零关税不能使进口
国获得比自由贸易更多的经济利益。因此,最佳关税是在零关税与禁止性
关税之间,寻找某一最佳点,在这一点,因贸易条件改善而额外获得的收
益恰好抵消了因征收关税而产生的生产扭曲和消费扭曲所带来的额外损失。
A
W C
B
t* tH tO
(前提:征税国为贸易大国)最优关税的图形说明
图中横坐标表示关税率,纵坐标表示征收国的福利水平,曲线
AB表示关税水平对本国福利的影响。A点对应的关税为零,即OA
代表自由贸易状态下的社会福利水平。 tH表示禁止性关税,对应于
该关税水平,国内经济又回到了封闭状态下,所以当关税水平大于
或等于tH时,社会福利水平要低于自由贸易下的福利水平。如图所
示,曲线AB在C点的切线斜率为零,即在这一点,进口国的福利达
到最高,对应于这一点的关税税率为t*,该税率即为最佳关税。
P=50-2Q
P=10+2Q
P
Q
30t
10QtO
P=10+2Q
P=50-2Q
P=30
Q=10
50-2Q=10+2Q+t Q=10-1/4t
L=½×(30+1/2t-30)×(10-10+1/4t)=1/16t2
R=(30-30+1/2t)×(10-1/4t)=5t-1/8t2
Max(R-L) t*=40/3 Max(R-L)=100/3
最优关税的计算
例:某贸易大国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如下图所示。其中供给曲
线反映国内进口替代部门和国外出口商提供的全部产品与价格组
合,试确定该国征受最优关税(从价税)的税率为多少?
3、关税战
贸易保护可能使一国获得比自由贸易更多的利益,但这种利益的
获得是以他国利益的牺牲为代价的。因为征收最佳关税在改善进口
国贸易条件的同时,它的贸易伙伴国的贸易条件自然也就恶化了。
这种“以邻为壑”的做法自然容易遭到受害一方的报复。
如果贸易伙伴国进行报复,反过来对来自原征税国的进口产品
也征收最佳关税,就会使得最初征收关税国家的目的落空,最终甚
至可能爆发关税战。
最为著名的一次关税战发生在20世纪30年代。美国提高关税,
西班牙、瑞士、意大利、加拿大、澳大利亚、古巴、法国、墨西哥
和新西兰加入关税战。这场关税战对30年代的大危机产生了极大的
消极影响,阻碍了经济恢复。
第二节 进口关税与进口配额的比较分析
一、进口配额分析
进口配额(Import Quota)属于非关税壁垒的一种阻碍
贸易自由进行的措施,可分为直接和间接两种。
1、概念与种类
指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于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
接限制的措施。
按分配方法可分为两种:一是全球配额。它规定该国对某种商品在
一定时间内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它适用于来自任何一国的商品进口。
主管机关按本国进口商的申请次序批给一定的允许进口的数量或金
额,直至发放完规定的全部限额为止。二是国别配额 。它是进口国
对来自不同国家的进口商品,规定不同的进口限额。
按实施方式和限制程度还可分为绝对配额和关税配额
总的来说,配额的影响取决于其对进口的
限制程度;在一般条件下,由于其所规定的进
口量通常要小于自由贸易下的进口量,所以配
额实施会引起进口商品在国内市场的价格上涨,
从而导致福利的下降。
以小国为例分析如下:
2、进口配额对一国福利的影响
在自由贸易下,国内外价 格相同,
为Pw ,国内生产和消费分别为OQ1、
OQ2,进口为Q1Q2。现对进口设置
一限额,假定限 额为Q3Q4,而且
Q3Q4< Q1Q2,于是国内价格由原来
的Pw上涨为Pq,国内生产增加至
OQ3,国内消费减少至OQ4。
a b c de
f
Sd
Dd
Q
P
O Q1 Q3 Q2Q4
Pq
Pw
生产者剩余增加了,a为增加部分,而消费者剩余减少了 ,
损失为( a+b+c+d)。与关税不同的是,实施配额不会给政府带
来任何财政收入。综合起来,配额的净福利效应=生产者剩余增
加-消费者剩余损失=a-(a+b+c+d)=-(b+c+d),其中b、d分别为生
产扭曲和消费扭曲,b+d为配额的净损失。至于c,在关税情形下
我们知道它表示政府的关税收入,因此可被抵消,现在则称为配
额收益(quota revenue)或配额租金(quota rent),它实际上
是一种垄断利润,它的去向视政府分配配额的方式而定。
分配进口配额通常与进口许可证相结合。
分配许可证的方法主要有:
(1)竞争性拍卖。政府拍卖。一般情况下,进口商
所付购买许可证的成本要加到商品的销售价格上。但这
种方法属于市场方法,具有较高的效率。
(2)固定的受惠制。它是政府根据现有进口某种产品
的企业在上一年度在进口该商品总额中的比重,将固定
的份额分配给某些企业的方法。这种方法比较简便,其
问题是(i)政府不再有关税收入或拍卖许可证的收入;
(ii)这种方式带有某种垄断性,它意味着,新增的企业
难以获得此种商品进口的特权。这种分配方式不利于打
破垄断,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3) 资源使用申请程序法。它是指在一定的时期内,政
府根据进口商递交进口配额管制商品申请书的先后顺序
分配进口商品配额的方法。这种方法形成了申请人获得
所需进口品的自然顺序,即按照先来后到获得所需商品
。其缺点是,可能给管理部门留有利用职权 “寻租
”(rent-seeking)的机会。
比较而言,公开拍卖可能是分配进口配额的最好方法。
等效关税:特定的关税水平所导致的进口量等于进口配额
所允许的进口量。
1、进口配额与等效关税的进口数量分析
实行进口配额可以同步增加保护作用,而等额关税
则不能。(前者确定性强,后者可使国外的出口商提
高生产效率、产品质量或承担部分关税渗透国内市场,
而配额可完全排国外出口商对市场的渗透。
2、关税的征收是通过价格变动影响国内对进口品的需求,
而配额的实施则是限制商品的进口量或进口金额,因
此配额在实施上和对进口限制的程度方面更直接、更
易于控制。
二、进口配额与等效关税的比较分析
3、配额比关税更严厉。在征收关税的情况下,如
果一国出口商试图进入课征关税的市场,那么
只要在产品价格或质量上有竞争力就有可能渗
透进该国的市场;而在采取进口配额措施的情
况下,无论出口国生产的产品在价格或质量上
有多强的竞争力,由于进口的数量是确定的,
出口国都不可能打入进口国市场。
进口配额与等效关税效应的图形比较(以小国为例)
Q
O
Q5
Q4 Q7
P Sx
B’PE
A’
E
PQ’
PQ
PW
A B
Dx
Q3Q1
Qe
Q6
Q2
Dx’
为限制进口,该国设置Q3Q4 的进口配额,而PQ 是设置进口配额形成的新
价格,在某种意义上这种做法可看成设置PQ-PW的等效关税,国内需求为OQ4。
国内需求增加时,进口配额引起均衡价格上升至PQ’,均衡产量增加,而等效关
税均衡价格不变,均衡产量增加值大于前者。即使忽略关税收入,等效关税对
国内福利的消极影响低于进口配额。
第三节 幼稚产业的保护
贸易保护主义的理论基础
一、幼稚产业保护理论
幼稚产业的观点最早由美国政治家汉密尔顿(Alexander
Hamilton)于1791年提出的,但真正引起人们注意的是在德国
经济学家李斯特(Friedrich List)的论述之后,他在1841年出版
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一书中详细阐述了幼稚产业保护
的理论:
幼稚产业(infant industry)是指目前国内处于成长阶段尚未
成熟、但具有潜在优势的产业。
1.基本观点
一国实行贸易政策必须同本国工业发展的进程相适应。各国
经济发展的历史都要经历5个阶段,即原始未开化时期、畜牧时期、
农业时期、农工业时期、农工商业时期。不同时期应该采取不同的
贸易政策。在农工业时期要实行贸易保护政策,对本国有发展潜力
的工业,采取贸易保护措施,防止外国的竞争,实现本民族工业的
建立与发展。在农工商业时期,当本国的工业已经有了相当的基础
以后,可以采取自由贸易政策,并用先进的工业品打入别国市场,
以获取最大的贸易利益机会。
保护关税制度的核心思想:
关税保护对象
关税保护措施
课收关税的限度
关税保护措施的有步骤进行
(2)巴斯塔布尔标准(Bastable ’s test ) :判断一种产业是否属于
幼稚产业,应将保护成本与该产业未来所能获得的预期利润的贴现
值加以比较之后才能确定。如果未来预期利润的贴现值小于目前的
保护成本,那么对该产业进行保护是得不偿失的。(巴斯塔布尔标准
比穆勒标准要求更高,即它要求被保护的幼稚产业在经过一段时期
的保护之后,不仅能够自立,而且还必须能够补偿保护期间的损失)。
(1)穆勒标准(Mill’s test):当某一产业规模较小、其生产成
本高于国际市场价格的时候,如果政府给予一段时间的保护,使
该产业能够发展壮大,以充分实现规模经济,降低成本,那么该
产业就可以作为幼稚产业来加以扶植。
2.幼稚产业的判定标准:
(3)坎普标准(Kemp’s test):
幼稚产业保护应以实现被保护产业的外部规
模经济为前提,即如果某一产业将来在经过保护之
后能带来外部经济效应,则暂时性的保护是可以考
虑的。在内部规模经济的情形下,即使某一产业符
合穆勒和巴斯塔布尔的标准,政府的保护也不见得
是必要的。因为企业自身的牟利性决定了该产业会
自动地发展下去;而当外部规模经济存在时,私人
边际收益与社会边际收益之间可能出现偏离。只要
其在保护之后,能够产生显著的外部经济效应,则
仍有保护的必要。(与强调内部规模经济的前两个
标准不同的是,坎普标准更加强调外部规模经济与
幼稚产业保护之间的关系。)
3幼稚产业发展的局部均衡分析
图6——8幼稚产业发展的局部均衡分析
该国最初的均衡价格太高,世界价格很低,由于价格差距,国内供给无
法进入国际市场。该国决定对之实行保护政策,经过一个阶段的保护,供给曲线
从S移至S’,这时进口停止,进而供给曲线右移至S'', 该国由于成本很低,产
品便可参与国际竞争。
D
S’’
S’
S
B
C
E
F
Pe
A
PW
P
Q
O Qe Q1 Q2
⒊幼稚产业发展的一般均衡分析
B 进口(X)
出口(Y)
C 出口(X)
A
进口(Y)
O X1 X0 X
Y
Y1
Y0
幼稚产业发展的一般均衡分析
在实行贸易保护之前,该国比较利益在于生产(生产点为A,消费点为C)、出口X产品,
之后随生产力向Y产品方向的发展,比较利益在于生产(生产点为B,消费点为C)、出口
Y产品,比较利益随着产业结构的变化而得到了标的,说明保护的目的达到了。
a.积极的推动作用 确立保护贸易理论在国际经济学中的一席之
地;把生产力研究放在首位,强调结合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选择
贸易政策,对发展中国家国际贸易发展有一定的借鉴作用;突出贸
易保护的过渡性和选择性,具有积极意义。
b.理论上的缺陷 对生产力的理解不当以至于认为工业生产力高
于农业生产力
c.具体操作困难,措施效率低 选择保护对象、保护手段困难
直接补贴效率较关税保护更可取(世贸组织倡导的低关税趋势)
⒋保护幼稚产业保护贸易政策的评价
二、新贸易保护理论
(普雷维什的“中心——外围”理论)
整个世界经济体系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少数工业化国家,
处于国际经济体系的中心;另一部分是广大的非工业化发展中
国家,处于国际经济体系的外围。
中心国家和外围国家在世界经济中的地位截然不同。中心国
家依靠资本和技术优势占据主导地位,享受着国际分工产生的
绝大多数利益;而外围国家由于技术水平落后,生产效率低下,
在国际经济体系中处于十分被动的地位,主要靠出口初级产品
与中心国家发生交往,成为中心国家的经济附庸,几乎享受不
到国际分工的利益。因此,发展中国家如果依据传统的比较优
势原则参与国际分工,将永远无法改变贫穷落后状况。
外围发展中国家出口初级产品,但中心国家对初级产品的需
求弹性很低,收入增加并未带动对初级产品需求的明显增加。
外围国家进口工业制成品,而制成品的需求弹性较高,收入的
增长会显著增加对制成品的需求。
上述特点决定了初级产品的相对价格不断下降,工业制成
品相对价格不断上升,外围发展中国家贸易条件恶化。
发展中国家通过实施贸易保护政策,促进国内工业化进程,
改善在世界经济体系中的地位,摆脱受控制、受剥削的处境。
在外围发展中国家实行保护贸易政策的同时,中心国家应向外
围国家开放市场。外围国家实行贸易保护是为了实现工业化,
从而摆脱在世界经济中的不平等地位而采取的措施,它不会妨
碍世界贸易的增长速度。外围国家向中心国家出口增长后,便
会增加从中心国家的进口,特别是机器设备等的进口。因此,
中心国家向外围国家开放市场,不仅有利于外围国家增加出口,
最终也会促进中心国家向外围国家的出口,是互惠互利的。
1、内涵
倾销(dumping)是在不同国家市场间进行的一种价格歧视行为。它是指出口
商以低于本国国内价格甚至成本向国外销售商品的行为。
确定倾销的标准是该产品是否以低于本国国内市场价格或成本在国外市场
上销售商品。通常判断是否构成倾销的依据主要有:(1)进口国生产同类产
品的企业是否受到低价进口品的冲击,以致其市场份额明显减少;(2)进口
国同类企业的利润水平是否明显降低;(3)在低价进口品的冲击下,进口国
的同类工业是否难以建立起来。
2、倾销的类型及其存在原因
按性质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持续性倾销(persistent dumping);
另一种是掠夺性倾销(predatory dumping)。
第四节 倾销与反倾销的经济分析
一、倾销的内涵、类型及其原因
(1) 持续性倾销:是指这种倾销的存在是无限期的,目的在于追
求利润的最大化。
持续性倾销的条件:(1)市场是不完全竞争的;(2)企业在国
内外市场所面临需求弹性不同。其中国外市场的需求弹性比国内市
场的需求弹性要大;(3)两个市场是完全分割的,不存在销售到
国外市场的产品流回本国的可能性。
P P
MC
DF
MRF
MC
Q QO O
国内市场 国外市场
DH
MRH
PF
PH
先假定企业的边际生
产成本为常数。企业
在国内市场所面临的
需求曲线( DH )、
相应的边际收益曲线
( MRH );本国企
业在国外市场所面临
的需求曲线( DF )
和相应的边际收益曲
线( MRF )。
持续性倾销的经济学分析(MC递增)
O Qd Qf
E
E’
MRd
MRf
Dd
MC
Df
P
P
d
P
f
国内需求曲线比国外需求曲线更缺乏弹性。当MRd=MC时,两曲线相交于E点,
此时国内的销售量为Qd,对应的价格为Pd,当MRf=MC时,两曲线相交于E’点。此
时的销售量为Qf,对应的价格为Pf。Pf<Pd,即在同一时间销售同一种商品的国外市
场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价格。
边际成本曲线与企业国内外市场的边际收益曲线的交点分别决
定了其在国内外市场的销售量, 再由二者的需求曲线确定对应市场
价格,产品在国内外的销售价格分别为Pd、 Pf,由于国外市场的需
求曲线更为平坦(需求弹性相对较大),故对应的价格低于国内价
格。
持续性倾销是为了谋求最大利润,是一种合理的企业行为,所以
只要不受约束,它就可持续下去。对于进口国的消费者来说,持续
性倾销商品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享受低价商品,从而提高了进口国消
费者的实际收入。因此,持续性倾销利于进口国的消费者有利,而
不利于进口国同行的发展。
(2)掠夺性倾销:是指为了排除市场上的竞争对手,出口商暂时
以较低的价格向国外市场销售商品,一旦达到目的,获取垄断地位
后企业又会重新提高价格,以获取垄断性的超额利润。
掠夺性倾销的有害性表现在企业降低价格的临时性和暂时性,
进口国消费者只获得了暂时性的利益,一旦倾销者提高价格,消费
者的实际收入水平不但不会上升,反而还会下降。
后者影响更大 一般来说,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倾销,倾销都不
利于进口国的生产者,会给他们带来压力,因此倾销会招致进口国
国内生产者的反对。
1.对出口国的影响:
挤占出口国企业的市场份额.在短期内扩大其在海外市场的
份额,抢夺原本属于未进行倾销国企业的市场份额,是一种
不公平的竞争行为.
损害出口国消费者的利益.厂商可以利用倾销手段,处理其
库存或剩余产品,维持其国内市场上的垄断价格,以弥补其
在海外市场的损失.倾销企业海外市场的扩大是以侵害出口
国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
扰乱出口国的市场秩序.倾销往往并不是出口产品的生产厂
商劳动生产效率高的反映,其低价销售行为会创造一种虚假
的竞争优势,引发国内其它生产厂商的过度竞争.过度竞争
的后果,使厂商过分关注产品的价格而忽略非价格因素对质
量与销售的影响.低价竞争与价格大战,更助长假冒伪劣产
品的泛滥,阻碍生产企业的进步,从而扰乱出口国国内市场
的价格形成机制和公平竞争秩序.
二. 倾销的危害性
2. 对进口国的影响:
阻碍进口国相应产业的发展.进口国产业面临着来自外国产
品的低价倾销并进行价格竞争,其结果是导致进口国生产商
利润下降以至于经营亏损.
扭曲进口国市场秩序.倾销对进口国消费者可能使其享受到
价格低廉的消费品.若倾销产品的质量有保证的,在短期内
消费者受益.一旦倾销产品取得垄断优势后,这种价格低廉
的情况将可能为高价所代替,进口国消费者将不得不为此付
出更高昂的代价.即使倾销对消费者有益,但这也是以进口
国产业缩小生产规模,失去国内市场,利润下降,企业倒闭
以至于工人失业为代价.特别是倾销产品将会引起消费者对
产品价格的过分注意,从而引导进口国市场的过度价格竞争,
扰乱进口国市场的正常竞争秩序.
威胁和抑制进口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新兴工业的建立.发
达国家在此方面已率先完成或正在为此进行过渡,新兴产
业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的倾销将直接威胁发展中国家相应产
业的发展,阻碍甚至摧毁发展中国家为建立新兴产业和进
行产业结构调整而作出的努力.
3. 对第三国的影响
倾销使第三国产品的市场需求下降,市场份额和利润减少.
与进口国所受的影响有所不同的是,第三国生产商是在国
内消费者没有享受到低价倾销产品外处的情况下受到损害
的.
三. 实施长期倾销的条件
(在没有政府补贴的情况)
出口商品的企业在国内面临的需求弹性比在国外面临
的需求弹性小.这一条件通常可满足。因为企业在国
内市场面对的竞争对手一般比在国外市场少.
出口商的企业具有一定的垄断能力,即企业面临的是
一个不完全竞争的市场,企业的出口变化会市场价格
造成影响.
出口国对国外商品设置足够高的贸易壁垒.贸易壁垒
的高度相当于国内外市场的差价,才能阻止国外低价
产品回流国内,可能使差价得以保持.
四、反倾销的具体措施与经济效应分析
(一)反倾销措施
1. 临时性措施
一为征收临时性的反倾销税;二是采取担保的方式支付保证金.
临时性措施从开始调查之日起60天后生效,实施期一般不
超过4个月.
2. 出口商的价格承诺
出口商主动承诺提高倾销商品的价格或停止出口以倾销价格出售
的商品.进口方调查当局对其承诺感到满意时,反倾销调
查可以暂时中止并停止征收临时性的反倾销税.
3. 反倾销税的征收
最终裁定确实存在倾销,并对进口国国内产业造成实
质成损害,就可对倾销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反倾销税特点:
税额不得超过倾销辐度;在倾销损害期限内有效,但最长
不超过五年.
(二)征收反倾销税的进口国福利效应分析
O
S
P
P’
P’’
MR’ MR
D
MC
D’
a b
c
Q’ Q
对垄断企业征收反倾销税
进口国政府获得a + c的收入,国内消费者则损失了矩形面积a(转移为税收)加上三角
形面积b的利益,政府收益减去消费者损失为面积c-b,若c>b,则是净收益,c<
b,则为净损失。事实上,只要政府根据需求弹性,适当调整反倾销税额SP’,就可以像
征收最优关税那样,使得(c-b)变得最大,即通过征收反倾销税使该国国民经济获得
最大的净收益。而且,征收一般进口税,必须是进口贸易大国才能获得最大收益。
结论:
征收反倾销税除增加税收收入外,还可
使进口国生产者由于国内价格上升获得益处
.因此,无论倾销是否存在,只要存在垄断
行为,征收反倾销税就可以使本国得到净收
益.因此,世界各国政府常打着反倾销的旗
号征收反倾销税,反倾税成为了一种最有效、
最具杀伤力的贸易保护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