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铺管理)厦门市出租汽
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暂行办
法
厦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驾驶员经营行为,提高诚
信服务质量,促进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等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出租汽车
客运的驾驶员。出租汽车驾驶员违章经营行为除依法予以相
应处理外,同时按照本暂行办法实行诚信考核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诚信考核,是指对出租汽车驾驶员
在出租客运活动中的安全生产、遵规守法和服务质量等情况
进行的综合评价。诚信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进行。
第四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应当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和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章,诚实信用,文明从业,履行社会责任,为社
会提供安全、优质的出租汽车客运服务。
第六条市、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下称运管机构)按照
本办法规定的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驾
驶员诚信考核工作。
运管机构应当成立诚信考核领导小组和考评小组,制定
诚信考核操作流程,建立诚信考核记分系统和驾驶员诚信档
案信息系统,并具体负责本辖区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记
分、等级审核和签注等工作。
各出租汽车企业应当成立本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小
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不少于 3人,负责制订具
体的诚信考核计划与流程,明确诚信考核工作人员的职责,
根据驾驶员的变动情况及时更新驾驶员诚信档案信息系统,
并对本企业驾驶员的诚信表现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及等
级初评。
第七条诚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安全生产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情况;
(二)遵规守法情况: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政策规定和行业规范等有关情况;
(三)服务质量情况:服务质量事件和有责投诉等有关
情况。
第八条诚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周
期为 1个月,年度考核周期为 12个月,即每年的 1月 1日起
至 12 月 31日止。一个年度考核周期内的日常考核记分予以
累计,每个年度考核周期的记分初值为零,即一个年度考核
周期届满,经签注诚信考核等级后,该考核周期内的记分予
以清除,记分累计值录入驾驶员诚信档案信息系统,但不转
入下一个年度诚信考核周期。
第九条诚信考核记分分值,按照违章经营行为的性质和
严重程度分为 1-20分,一项计分的分值分别为:20分、10
分、5分、3分、1分五种。具体诚信考核记分分值详见《厦
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分分值标准》(附件一)。
第十条同一趟次运输过程中的同一个违章经营行为只记
分一次;同一趟次运输过程中的不同违章行为应分别记分。
第十一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对诚信考核记分有异议的,可
以向记分机构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向属地运管机构提出书
面陈述和申辩的,属地运管机构应在接到书面陈述和申辩后
的 1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或处理。任何记分机构不得因出租
汽车驾驶员的陈述和申辩而增加记分项目和分值。
出租汽车驾驶员对运管机构认定其经营行为违章的处理
决定不服的,经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处
理决定被裁决变更或者撤销的,运管机构应将其相应的记分
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相应的诚信考核等级按规定予以调
整。
第十二条年度诚信考核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
和不合格四个等级,分别用 AAA级、AA级、A级和 B级表示,
评级标准如下:
(一)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AAA级:
1.上一年度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AA级及以上;
2.本年度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分值未达到 5分;
3.在厦门出租汽车行业从事服务满三年;
4.本年度考核周期内在岗驾驶 9个月以上。
(二)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AA级:
1.未达到 AAA级的考核条件;
2.上一年度考核周期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A级及以上;
3.本年度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分值未达到 10分;
4.本年度考核周期内在岗驾驶 6个月以上。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诚信考核等级为 A级:
1.未达到 AA级的考核条件;
2.本年度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分值未达到 20分。
(四)本年度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 20分及以上的,
诚信考核等级为 B级。
初次考核的,以本年度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分值、从业年限
以及本年度考核周期内在岗驾驶时间作为评定等级的依据。
第十三条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分途径:
(一)企业自查自纠记录;
(二)车辆交通违法记录;
(三)社会考评小组考核记录;
(四)管理部门现场查处或监控记录;
(五)经查实的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
关或相关部门批转的信访件以及其他途径。
第十四条日常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一)企业自主考核。各出租汽车企业诚信考核小组按本办
法第十三条(一)、(二)、(五)途径组织日常考核,依据考
核记分标准予以记分,并即时录入诚信考核记分系统上报。
企业自查自纠按照普查加抽查方式进行,结合上路检查或车
辆回场每月每车普查不少于一次;企业上路检查的车辆不少
于企业车辆总数的 10%;车辆交通违法情况由企业诚信考核
小组每月从交通违法查询网上下载。运管机构不定期组织对
企业自主考核情况进行检查或抽查。
(二)社会考评。运管机构成立社会考评小组,聘请社会考
评监督员,采取不定期随机抽查考评的方式,每月按各企业
出租汽车总数的 5%进行抽查,抽查结果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后即时录入诚信考核记分系统。
(三)执法检查。运管机构的稽查人员每月组织路检路
查,按各企业出租汽车总数的 2%进行抽查,抽查计分结果以
及每月查实的群众举报投诉、新闻媒体曝光、上级机关或相
关部门批转的信访件等其他途径的考核计分情况报考核领导
小组审核后,即时录入诚信考核记分系统。
(四)记分公布。市级运管机构于次月 10日前,将前一个月
的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分情况汇总后,在市运管机构
网站上予以公示 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考核领导小
组对诚信考核结果予以确定,重要情况将及时予以通报。
第十五条年度考核的程序和办法
(一)企业初评上报。各出租汽车企业诚信考核小组依据日
常考核情况,对本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上一年度考核周期的
诚信表现进行初评,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表》
(附件二),并于 1月 31日之前,通过诚信考核记分系统将
年度诚信考核初评结果上报属地运管机构。
(二)运管机构审核。属地运管机构收到所辖企业上报的年
度诚信考核初评结果后,在 10个工作日内核实相关材料、填
写考核意见,并将年度诚信考核最终结果报市级运管机构汇
总。市级运管机构将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结果
汇总后,在市运管机构网站上予以公示 7个工作日。公示无
异议的予以确定,并录入驾驶员诚信档案信息系统。
(三)等级签注。公示结束后,各出租汽车企业在 5个工作
日内将本企业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送交属地运管机
构。属地运管机构收到所辖企业上交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后,
在 3月底前,在从业资格证上“诚信考核记录栏”栏中签注
诚信考核等级,加盖道路运输驾驶员诚信考核专用印章。
市运管机构在每年 3月底前,根据驾驶员诚信考核结果发放
上年度驾驶员岗位服务证年度签注标识,企业应在一周内组
织粘贴完毕,无签注标识的岗位服务证为无效证件。
第十六条在年度考核周期内,诚信考核记分累计值满 20分的
出租汽车驾驶员,由企业负责收集其从业资格证和岗位服务
证并上交至运管机构。驾驶员在计满 20分之日起 15个工作
日内,接受各企业组织的道路运输法规、职业规范和安全知
识的继续教育后,并经市运管机构组织的一次性考试合格,
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方可在本考核周期内继续从事出租
汽车客运。
属地运管机构在审核并留存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后,应在其从
业资格证的“继续教育记录”栏内标注继续教育起止时间和
考试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驾驶员诚信档案信息系统。
第十七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结果将作为出租汽车
驾驶员岗位服务证年度签注及出租汽车企业奖励、辞退出租
汽车驾驶员的重要依据。
(一)对在年度诚信考核中评为 A级(含)以上的出租汽车
驾驶员,予以签注岗位服务证。
(二)对在年度诚信考核中评为 B级,但能按要求参加继续
教育且考试合格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予以签注岗位服务证。
(三)对在年度诚信考核中评为 B级,且未按规定参加继续
教育或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不予签注岗
位服务证。
第十八条出租汽车驾驶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级运管机
构将其列入“不诚信”名单,并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一)在年度考核周期内累计记分达到 20分,且未按规定参
加继续教育或继续教育考试不合格的;
(二)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间,未签注诚信考核等级的;
(三)从业资格证被依法吊销的。
第十九条驾驶员记分将作为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含单车考核)
的重要内容,并做为出租汽车经营权服务质量招投标的重要
依据。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分和企业记分等值,但企
业按第十三条第(一)项自查自纠录入上报的驾驶员诚信考
核记分不列入对企业的记分;企业不按第十三条第(一)、(二)、
(五)项考核记分录入上报的,一经发现查实对企业加倍记
分。
第二十条市级运管机构和行业协会根据驾驶员诚信考核,
组织评选“的士之星”,并对“的士之星”和有突出贡献表现
的驾驶员予以表彰。各出租汽车企业应当对年度诚信考核评
定优良的驾驶员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一条本暂行办法自 2010年 1月 1日起施行。
附件:1.厦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分分值标准;
2.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表;
附件 1:
厦门市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记分分值标准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安全生产方面)
驾驶员
记分
31001 未按规定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每车次) 10
31002 车辆营运期满后继续营运 20
31003 驾驶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擅自从事营运活动 20
31004 车辆未在规定期限年审 5
31005 车辆检测不合格,继续营运 10
31006
故意涂改、折叠、损坏车牌导致车号牌照不齐或字号
不清晰
10
31007 车辆故障未排除仍继续运营 10
31008 消防器材未按规定期限进行更换和维护 5
31009 发现而未阻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上车 5
31010 发生非伤亡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以下的 1
31011 发生非伤亡交通事故,经济损失在一万以上的 3
31012 发生伤人交通事故负同责以下的 3
31013 发生伤人交通事故负主责以上的 5
31014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1人死亡负次责的 5
31015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2人死亡负次责的 10
31016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3人(含)以上死亡负次责的 20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安全生产方面)
驾驶员
记分
31017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1人死亡负同责的 10
31018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 2人(含)以上死亡负同责的 20
31019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负主责(含)以上的 20
31120 故意损坏 GPS,造成 GPS无法正常使用 10
31121 GPS损坏后不按规定及时修复,造成无法定位 5
31122 在人行横道,不减速礼让行人 3
违章代码说明:违章代码由四组数字组成,第一组数字代表行业序号,
第二组数据代表考核内容,第三组数据代表法规(0)或行业规范(1),
第四组数字代表考核项目总序号。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遵规守法方面)
驾驶员
记分
32023 前车门两侧未张贴经营者标识 1
32024 非经乘客同意,另载他人 5
32025 故意绕道 3
32026 拒载 10
32027 不按规定使用或不正确使用税控计价器 5
32028 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车费 5
32029
不主动给付乘客专用发票或使用无效票证,没有备足当
班车票或票款不符
3
32030 不找零钱或无零不让利 3
32031 故意绕道造成多收费 10
32032 将车辆交予无从业资格证(含岗位服务证)人员驾驶 10
32033 不按规定放置岗位服务证 3
32034 中途无故中断运输,卖客、盘客、甩客 10
32035
道路运输证未加盖有效年度审验章或使用无效道路运
输证营运
5
32036
营运中未随车携带道路运输证、计价器使用证、从业资
格证和岗位服务证
3
32037 未按指定位置装置标志顶灯或顶灯破损、陈旧 3
32038 顶灯与车属单位不一致或未使用统一监制的顶灯 5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遵规守法方面)
驾驶员
记分
32039 私自改装、调整、维修税控计价器 10
32040 到不符合资质条件的技术机构安装、维修税控计价器 5
32041 车上不按规定张贴价格标签和举报、监督电话号码 3
32042 拒绝接受依法检查 10
32043 出租汽车专用发票打印不完整的或打印不清晰的 1
32044 使用票证与车辆所属单位不一致 3
32045
违反信访规定,集体上访、越级上访或出现过激行为,
情节严重的
20
32046 利用交通工具聚集,拒绝上路营运,且情节严重 20
32047 策划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的信访行为或群体性事件 20
32048
采取非法集会、发放传单、张贴标语以及现代通讯等手
段,散布谣言、散发虚假信息,煽动违反法律法规的信
访行为或群体性事件的
20
32049 出租汽车驾驶员相互打架,负主要责任 10
32050 阻拦围堵营运车辆正常营运的 10
32051 严重扰乱出租客运市场秩序,影响行业和社会稳定 20
32052 经查实故意使用假币 20
32053 经查实在营运期间聚众赌博 10
32054 违反企业劳动纪律(次) 视情记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遵规守法方面)
驾驶员
记分
1、3、5
32055 交通违章行为
按交警部门
记分
1:1换算
32156 未参加企业每月召开的安全例会或未按时回场检验的 5
32157 在抢险救灾或突发应急事件中不服从管理部门调度 20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服务质量方面)
驾驶员
记分
33158 车辆外观明显脱漆、凹陷、破损或未修复完整的 3
33159 车辆外观不整洁 3
33160 车厢内脏乱、不整洁、有异味、杂物 3
33161 车辆随意张贴广告 1
33162
车内四周破损,座垫塌陷或座椅、靠背缺损、松动、变
形
3
33163
驾驶员未及时查看乘客下车是否遗留物品,未提醒携带
好随身物品的
3
33164
不按规定着装,仪容仪表不整,身体有异味、光脚、赤
膊、发型不整
3
33165 讲服务忌语 3
33166 与乘客发生争吵负主要责任 3
33167 车辆因故不能行驶,不向乘客解释、致歉 1
33168 驾驶员向车外抛物、吐痰或在车内抽烟、吃零食 3
33169 拾物 12小时内不主动上报的 5
33170 拾物拒不上交的 10
33171 殴打乘客经查实负主要责任的 10
32172 不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处理投诉和纠纷 5
32173 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且经查实的 10
违章代码 违章行为(服务质量方面)
驾驶员
记分
32174 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且经查实的 20
32175 离开出租汽车进行揽客 5
32176
驾驶员填报基本信息不真实,或变更个人信息未及时报
告企业
5
32177 驾驶员无故不使用 GPS等设备 5
32178 驾驶员应答电召服务而未前往载客 10
32179 有不排队、插队等恶意抢客行为 5
附件 2:
出租汽车驾驶员年度诚信考核表
(年度)
服务单位:
姓名 性别 男□女□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手机:宅电:
照片
从业资格证号 岗位服务证号
需
要
安 全
生 产
情况
遵 规
守 法
情况
说
明
的
事
项
服 务
质 量
情况
企业考核周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累计违章记分
班组
考核
意见
(盖章)
车队
考核
意见
(盖章)
企业
考核
意见
(盖章)
建议评定为级
以下由运管部门填写
运管
部门
意见
建议评定为级(盖章)
再教育培训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再教育培训
考试成绩
□合格□不合格
累计记分
诚信
考核
记录
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