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部管理政策
本管理政策根据总部制定的《商品部作业手册》及《ERP开发手册》编制,并随业务流程的修订做相应的更新,本管理政策将不与集团商品部制定的标准作业流程相抵触。
1. 商品委员会
各店需组织建立本店的商品委员会,负责以下内容:
负责审批新的供货商/新商品的进店手续及供货商的撤柜清户手续。
负责供货商的倒扣率及商品价格的制定及调整。
统一保存合同文本,供货商的文件数据及资信证明。
统一管理与商品有关的表格文文件,建立档案管理制度。
2. 部门分类编码表/商品分类管理
部门分类编码表中的组别、部门、分类和买断次分类编码与命名统一由集团商品部维护。
各区中心及分店可就以上内容向集团商品部提出增加、删减或修改申请,但不可自行修改原有编码的内容。
在现阶段,代销及联营次分类由各分店自行建档。
除特殊商品如生鲜类,所有的买断商品和代销成本商品必须实行单品管理。
供货商代码及单品货号由各店自行建档,如果是在新建商品档案时,建立商品原条形码记录,则在收货时检查商品条形码正确性,如不正确,则在收货当时修改原条形码记录。
新增次分类编码管理:
i. 联营次分类实行品牌管理,与商品品牌为一对一的关系,而非与供货商一一对应,不可将同一供货商的多种品牌以一个次分类进行管理。
ii. 代销次分类实行供货商管理,与供货商为一对一的关系,同一商品部门下某供货商的所有单品均建在同一次分类项下。
新增单品编码管理:
i. 各店商品部在新货进店前,先在进销存系统中查询是否有该商品的货号,避免重复建档,如果没有,须正确填写处理表各项内容,申请新单品货号。
ii. 申请货号须严格按照次分类类别进行。
iii. 货号名称须按照以下格式填写:
品牌—品名—规格(例:健康牌荔枝500ml)
iv.在ERP系统启用后,对于系统已有的单品,需向区/总部提出单品开户申请;对于系统中还没有的单品需向区/总部提出注册申请。
次分类、单品档安的清理
i. 在进销存系统中,对于已经建档,但未做过订单和收货、没有销售记录的单品、次分类档案可进行物理删除,各店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对以上档案进行清理。
ii. 对于发生过订货收货、销售等业务的次分类及单品信息,不可进行物理删除。在经商品部及财务部确认,结清所有往来帐目,不再继续合作关系的供货商,可对其次分类、单品档案做删除标记。
各店需严格遵守此商品分类方式进行商品管理和财务帐处理。
3. 供货商管理
各店新开供货商数据需先报商品委员会讨论通过,方可履行建立系统档案的其它手续。
同一供货商在一个分店只可开户一次,对应一个供货商代码。
同一供货商在一个分店可对应多种经营方式,多个商品部门。
同一供应间的每种经营方式只可对应一种帐期?
新增供货商编码管理:
i. 各部门新开供货商代码前,应在进销存系统中查询是否已有该供货商的代码,经查确认没有开过户后方可办理注册或申请手续。
ii.在ERP系统启用后,对于系统已有的供货商,需向区/总部提出供货商开户申请;对于系统中还没有的供货商,需向区/总部提出注册申请,之后再做开户申请,下载至进销存系统。
iii. ERP系统启用后,总部具有对某供货商直接在全国各店选择开户的权限,具体管理见流程(集团采购内容)
iv.系统启用后,区商品部具有对某供货商直接在区域各店选择开户的权限,具体管理见流程(集团采购内容)
ERP系统实施后的供货商更名管理
i. 对于只更换名称等内容,但不更换公司税号的,被视为供货商更名,由区/总部在ERP档案修改模块中操作。
ii.对于更换名称的同时,也更换了公司税号的,被视为新供应开户,按开户办理。
ERP系统实施后,虽由区/总部监督供货商的开/清户工作,但与供货商的实际业务工作由分店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义务和责任。
4. 主要品牌/次要品牌管理
商品部对所有商品品牌按相应标准划分为主要品牌、次要品牌和普通品牌三个等级并在ERP系统中进行维护。
主要品牌的管理:
i.主要品牌的谈判签约、分店进场安排,开清户管理等由集团商品部负责,分店负责日常业务管理。
ii.由集团商品部统一洽谈合作条件,签定全国合作协定,并为分店代签联销合同。
次要品牌的管理:
i. 次要品牌的谈判签约、分店进场安排、开清户管理等由区中心商品部负责,分店负责日常业务管理。
ii.由区商品部洽谈合作条件,并为分店代签联销合同。
普通品牌的管理:
i. 普通品牌的谈判签约、分店进场安排、开清户管理和日常业务管理。
5. 主要供货商/次要供货商的管理
总部及区商品部根据供货商的经营规模、代理品牌、合作店的数量等标准将供货商定义为主要供货商、次要供货商和普通供货商。
主要供货商的管理:(待定)
次要供货商的管理:(待定)
普通供货商的管理:(待定)
6. 主要单品/次要单品的管理
总部及区商品部根据单品的品牌、销量、重要度等标准,将单品定义为主要单品、次要单品和普通单品。
主要单品的管理(待定)
次要单品的管理(待定)
普通单品的管理(待定)
7. 物价管理
各店商品部主管人员及物价员应当认真履行价格调研和制定工作,保证本店商品供价不高于当地市场的价格,并争取更优惠的供货价格及条件。
当变零售价低于成本价时,需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当变零售价低于成本价时,需由总经理审批签字。
所有涉及库存成本的业务部要进行财务处理。(详见库存管理)
8. 进货/采购管理
正式的订单一式三联,一联交供货商,一联由收货部作为收货依据交财务部,第三联由商品部留存。
除联营和代销倒扣商品不做订单外,其余各种经营方式均须下订单。
特殊情况下,如赠品为可销售的商品也要下订单,成本为“0”;不单独销售的赠品商品部应在订货单中注明。
集团采购(待定)
9. 收货管理
收货分两种:有订单收货适用于经销、代销成本商品。
无订单收货适用于联营和代销倒扣商品。
送货单数量(成本价)低于订单数量(成本价)的,依照送货单的数量(成本价)进行收货,多余的不可以进行收货。
一张订单不允许进行二次收货,必须重新做订单订货。
收货单一式二份,一份商品部留存,一份财务部留存。
不可将收货交与供货商作为对帐凭证,供货商应使用有各方签字的订单作为对帐凭证。
赠品的收货管理:
i. 厂家提供的促销品如为可销售商品,商品部应做“0”成本产订单并收货。
ii. 对于捆绑销售的赠品,须在订单的备注栏中说明,不打印收货单。
iii. 不能捆绑的商品,应交给总服务台,由其进行设帐管理。
手写订单的收货只限于面包房,超市生鲜类如水果、蔬菜,鲜肉及鲜蛋类。
更改供货商送货数量时,应要求供货商在货单上签字认可。
对订单进价的增/降,应在打订单时改变进价,而不是在收货部更改。收货部的权限只在于更改数量。
10. 退/换货管理
柜台商品出现残损等情况时,商品部门需填写《残品登记单》,由部门经理签字后交由仓库保管员确认为残品,在《残品登记单》上签字并注明处理方式,最后由审计 /财务部审核后方可处理。
商品部办理退货时,先由部门主任手工填写退货单,财务部和商品经理签字后,商品部才将实物与此手工退货单交与收货部,商品部与财务部必须沟通,杜绝红字再次出现。
收货部做退货单时一定要根据实物清点数量后才可做退货报表,在执行乳品类退货时如无实物,应由财务部/审计部在手工退货单上签字方可办理。
手工退货单的领用,填列后应依序登记并整理成册(包括作废退货单),而财务部必须定期进行检查。
对于成本价格错误的收货,应先按原价退货并重下订单收货。
对于联销商品,必须检查所有退换货,出门证必须注明日期、品牌、数量以便检查。
换货时,商品应按单品在“换货登记本”上登记,保安人员核实后签字放行。对换回的商品,商品部应逐笔注销登记记录,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未换响应作退货处理。
11. 商品库存管理
库存商品应按库区定位、定架的原则实行分类管理。
货物实行分仓管理,公司内部商品进行各库间调拨时,在进销存系统中做《调拨单》。
库存调整:
i. 进行库存调整需手工填写《库存调整单》,且须经总经理审批,系统上的审批则财务部进行。
ii.对于超过30天而没有审批的调整单,必须查找原因,进行相应的处理。
iii.对于代销商品调整成本,除非供货商同意承担成本变价的金额并开红票,否则不予调整库存成本。
iv. 对经销的库存商品进行成本价格变动时,须先做退货处理,变价后按照新的成本价下订单订货。
财务系统的存货金额与进销存系统一定要定期核对,除了手工收货的库存商品外,二者不应有任何差异。
12. 顾客的赠品管理
所有赠品均需经收货部点收方可入店入库。
在赠品出库时,者必须先登帐,才可转交所需
赠品的登记以不同的品种为单位,对号销帐。
13.收银管理
保险柜的密码和钥匙分开管理,由不同人掌握。
不用的特权钥匙应封存,对特权钥匙的使用应建立领用登记本,并由财务部或总办保管。
所有作废的单据应严格控制。
对于水单是发票的形式的,搁置交易、终止交易、作废交易不允许使用。如有以上情形由作退货处理。
所有销售商品运出卖场时必须经过扫描确认销售。对于赊帐的团体顾客取货时,对未付款附一张欠款凭证以便及时催取款项,同时将对方的欠款凭证同现金传递到财务部。财务部据此记录往来帐,商品部/顾客服务部将欠款凭证复印凭证作为向对方核对款项的依据。
14. 盘点管理
盘点商品指各库房及卖场的所有经销、代销商品,也包括盘点范围内的特殊部分(模特、展柜、橱窗、促销台的商品等)。
所有的商品盘点应由财务部发起,总会计师或财务部主管负责保证盘点的顺利进行。
盘点次数:
i. 各店对全部商品应至少每三个月盘点一次,并在年终决算之前进行年终清盘。
ii. 新开的百盛店在开业的半年内,应每月盘点一次。
iii. 各店应以全年能循环一次的进度,每月抽盘部分商品。
iv. 贵重商品按日盘存,在每日交接班时进行清点,并做交接记录。
盘点前的准备工作
i. 盘点前的应准备每层卖场及库房的平面图,对货架/货位分区编号。
ii. 将所有的盘点表作顺序编号。
iii. 记录发放给各部门盘点表的编号。
iv. 残次品退货,盘库前一天应将库房残品盘清。
v. 检查价签、摘除废旧价签,避免误差。
vi. 区分经、代、联销商品
vii.给货架作编号,标签定位。
viii.给货箱作编号,确保所有商品者进行盘点。
ix. 用来陈列促销商品的空箱倒放。
x. 盘点开始前,冻结商品的收发和调拨。
xi. 将库房、橱柜、抽屉保持打开状态,禁止存放私人物品。
xii.将透明塑料袋固定在卖场的货架上,盘点前,将盘点表放入相应的塑料袋中。
xiii.盘点前整理货架,并检查是否所有应盘点商品者列入盘点。
盘点时/后:
i. 盘点人员两人一组,一人计数,一人复查。
ii. 按照从左到右,从上至下的顺序盘点。
iii.经对盘点表上的空白处,自右向左下划斜线。
iv.在盘点结束前,所有的盘点表都放在塑料袋中,全场抽查完毕后,由盘点管理人员指挥统一取出。
v. 盘点管理人员整理盘点表,收回时与盘点表发出时记录的编号勾对,确保盘点表没有丢失,所有盘点表收齐后才可离开现场。
抽盘:
i. 检查盘点表上预先指定行的商品,若未预先指定,可任意检查盘点表中的商品。
ii. 如指定行商品的盘点数有误,则检查下一行;若下一行仍有误,则检查再下一行。
iii. 如盘点表上三行以上的商品盘点数有误,则对整张盘点表商品重盘。
iv. 抽盘后,用红笔在行首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