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企业财产风险与保险
本章要点
• 企业财产风险的概述
• 火灾保险的特点及基本内容
• 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和保险责任
• 利润损失险、建筑工程保险的基本内容
企业财产风险概述
• 企业财产的种类
• 企业财产风险
• 汽车财产风险导致的损失后果
企业财产种类
• 建筑物
• 建筑物中的内部财产
• 货币和有价证券
• 运输工具
• 货物
• 在建工程
企业财产风险种类
企业财产损失导致的损失后果
企业财产保险
• 火灾保险
• 利润损失险
案例
1996年8月13日,保险人平安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向某化工
厂推销保险业务,将一份《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和一份已经
填写好的财产险投保单交给该化工厂法定代表人,后者在保
单上盖章认可。投保单载明了被保险人、保险期限(12个月,
从1996年8月14日至1997年8月14日)、保险财产以及投保金
额为房屋建筑物20万元、机器设备80万元和库存物质200万元
等。1996年9月9日,保险人将保险费收据和保险单及附贴的
一份《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送交给该化工厂。保险单与投
保单的不同条款为:保险期限自1996年8月14日中午12时正起
到1997年8月14日中午12时止;固定资产非存货部分按照估价
承保财产综合险,存货部分按照7月份余额前半年平均余额承
担财产综合险;本保险适用《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原
《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废止(1996年5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
下发文件规定《财产保险综合险条款》于1996年7月1日实施,
原《企业财产保险条款》同时废止)。1997年8月20日,该化
工厂向保险人提出理赔申请,保险人派人查看了出险现场后
以保险期限已过为由拒不核赔,双方成讼。
火灾保险
(一)火灾保险的含义
火灾保险(fire insurance),简称火险,是
指以存放于固定场所并处于相对静止状态的
财产为保险标的,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
定承担保险财产因遭受火灾等意外事故及自
然灾害所致的经济损失。
火灾保险的特点
案例
原告某羊毛衫厂于1996年11月11日与被告某保险公司
签订了“企业财产基本险”保险合同,将该厂自有的固
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全部投保,保险金额508万元,保险期
限1年。在保险但及所付的财产明细表中,均写明了投保
的流动财产(包括原材料和成品、半成品)存放于本厂
仓库、车间,并在保险单所附的简图中标明了仓库、车
间的位置。1997年5月1日,该厂与某公司签订了由某公
司代销羊毛衫合同。羊毛衫厂在1997年6月之内分两次发
货给某公司羊毛衫1900件,全部货物的价值达28万余元,
某公司把货物存放在其所处办公楼的一楼仓库。1997年7
月14日,由于当地连续高温,供电线路超负荷运行,导
致存放该货物的办公楼的电线短路引起火灾,将仓库的
1900件羊毛衫全部烧毁。火灾发生后,羊毛衫厂向保险
公司索赔,保险公司以其投保的标的物地址变动、危险
程度增加为由,拒绝赔偿。
火灾保险的保险标的
• 房屋及其他建筑物和附属装修设备;
• 各种机器设备、工具、仪器及生产用具;
• 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原材料、半成品、
产成品、在产品和特种储备商品等。
多选题
• 火灾保险不予承保的保险标的包括:
• A、管理用具及低值易耗品
• B、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品
• C、处于运输过程中的物资
• D、违章建筑
• E、危险建筑
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基本责任:多为火灾、爆炸和施救费用。
扩展责任:即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1.自然灾害:暴风、暴雨、台风、飓风、龙卷风、
洪水、冰雹、暴雪、冰凌、雷电、泥石流、崖
崩和突发性滑坡等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
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指除了火灾、爆炸以外的不可预料
以及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的突发
性事件,包括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飞行物体的
坠落、水箱和水暖管爆裂所造成的保险财产直
接损失。
案例
1997年10月20日,某玩具厂一车间的临时仓库突
然起火,烧毁一些设备及产品。工厂立即向保险公司
报了案。保险公司的理赔人员及公安消防人员通过仔
细勘察,初步估计大火引起的直接损失达3万元以上,
而火灾的原因却颇有可疑,于是就深入进行调查。经
过一番艰苦细致的调查,终于查出这是一起纵火骗保
案。原来,该车间的车间主任王某疏于管理,导致生
产质量大滑坡,几个月间生产出几百只次品。他知道
这样下去,不仅直接影响到其工作业绩,还会被厂里
重罚。于是,就唆使两个工人制造了这起火灾,期望
通过一把火把所有的次品全部烧毁,这样,既可以掩
盖自己的失职,又可以通过保险赔偿把次品造成的损
失挽回。经审讯,王某对此供认不讳。那么,保险公
司是否应该理赔?
保险金额的确定
• 在火灾保险中,除了一些特殊的保险标的(如
艺术品)采用定值保险方式外,绝大多数为不
定值保险。
• 由于保险金额的确定与保险价值的核定不在同
一时间,因此有可能产生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
值的情况,即超额保险,则超过部分为无效;
• 也可能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即不足额保险,
则保险人在计算赔偿金额时,要采取比例赔偿
方式。
赔偿处理
• 赔偿方式的选择:货币赔付、修复、更换
和重置。
• 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
赔款=(实际损失-残值)×(保险金额÷
保险价值)
• 施救费用的赔偿另行计算,最高不得超过
保险金额。
计算题
• 固定资产的保险金额为80万元,保险价值为
100万元,发生事故后财产实际损失为80万元,
支出施救费用50万元,则保险人赔偿金额为
多少?
• 对于固定资产损失需赔付80×(80÷100)=64
万元
• 对于施救费用赔付50 ×(80÷100)=40万元
赔偿后保险金额
• 赔偿后保险金额相应减少。
1.保险标的遭受全部损失,赔偿后保险合同
即告终止。
2.赔偿后尚余保险金额,保险人继续负责至
保险期限届满时为止。
• 火灾保险的常用附加险是机器损坏险。
利润损失险
利润损失险(loss of profit insurance)是用以
承保传统的火灾保险中不予负责的间接损失,
即当保险财产遭受火灾、爆炸等灾害事故,致
使企业停工、停产、营业中断所致的利润损失
和仍须开支的必要费用。
利润损失险是传统火灾保险的一种附加险。
利润损失险
利润损失险的赔偿期。
利润损失险的保险项目及保险金额的确定。
毛利润损失。
工资。
审计师费用。
保险期与赔偿期
计算题
• 某企业上一年度的毛利润额为10万元,估
计通货膨胀率为3%,营业增长率为2%,赔
偿期为15个月,则利润损失保险的保险金
额为多少?
• 10×(1+3%+2%)×(15÷12)=万元
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cargo transportation
insurance)是指以各种处于运输过程中的货
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依照合同对于货物
在运输途中可能遭受的各种自然灾害或意外
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的特点
货物运输保险的类别
按是否具有涉外因素划分。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国内货物运输保险
按运输工具划分。
水上货物运输保险、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邮包保险
案例
鼎新商贸公司于2001年5月与某蔬菜水果公司签订了5
吨价值30万元的荔枝买卖合同。该合同约定由鼎新商贸公
司将货款汇到蔬菜水果公司的银行账户上,款到以后,蔬
菜水果公司发货,同时货物的所有权以及在途风险均转移
到鼎新商贸公司。另外,这批货物的运输合同由蔬菜水果
公司代鼎新商贸公司与本案被告即某保险公司签订,保险
凭证以特快专递的方式于2001年5月25日寄到鼎新商贸公
司。2001年6月3日,这批货物从海南启运,6月5日,鼎新
商贸公司将这批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了本案原告即北方公
司,随同转让的还有该批货物的保险凭证。6月10日,货
物在运抵北京后,运往北方公司仓库的途中,不幸发生严
重车祸,导致车中的货物相当大一部分被压伤和压坏,直
接经济损失约为20万元。北方公司向保险公司索赔,后双
方协商未果,诉至法院。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海上货物运输基本险
保险责任
根据责任范围的不同,海上货物运输基本险有
三个险别,即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
三种险之间的关系
海上货物运输附加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附加险可以分为普通
附加险、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三类。
海上货物运输普通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和特殊附加险
• 特别附加险
特别附加险主要承保一些涉及政治、国家
政策法令和行政措施等外来风险。
主要包括交货不到险、进口关税险、舱面
险、拒收险和黄曲霉素险等。
• 特殊附加险
它主要承保战争和罢工等风险。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的保险金额的计算
赔偿金额的计算
赔偿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赔偿金额=保险金额
案例
原告海南某商贸公司(以下简称商贸公司)与新加坡某
制药厂(进口方)在2000年6月签订一笔中草药的买卖合同。
在签订运输合同之后,商贸公司还于2000年6月20日同被告保
险公司签订了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该保险合同约定,保
险责任的期间从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启运地发货人的最
后一个仓库或存储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
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存储处时终止。根据运输合
同,货物于2000年7月1日启运。但是在6月30日,保险公司突
然通知商贸公司,由于7月汛期已经到来,这批货物运输的路
线比较长,途中可能会遭遇台风或海啸等自然灾害,故保险
风险增大,原来保险金额已不适应新情况,要求商贸公司增
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在商贸公司拒绝其增加保险费的要
求后,保险公司于7月8日通知商贸公司保险合同解除,并同
时返还了商贸公司先前已缴纳的保险费。7月15日,由于台风
造成已装船的货物无法出港,在码头滞留了多日,加上天气
炎热且潮湿,这批中药材在运抵新加坡时已经部分发生霉变,
经计算损失大约10万余元。
工程保险
工程保险(engineering insurance)是为
适应现代经济的发展由火灾保险、意外伤害
保险及责任保险等演变而成的,以各种工程
项目为保险标的的综合财产保险。
工程保险的特点
单选题
• 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的关系方很多。针对这
一特点,建筑工程保险的一张保险单上可
以列明的被保险方一般是( )。
• A. 唯一的被保险人
• B. 多个被保险人
• C. 一个被保险人和多个受益人
• D. 一个被保险人和一个受益人
工程保险的种类
• 广义的工程保险包括建筑工程保险、安装
工程保险、雇主责任险、第三者责任险、
延期利润损失险和质量保证保险等。
• 狭义的工程保险仅仅指建筑工程一切险、
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主要内容
(一)建筑工程保险的投保方式
一般以工程的主要风险承担者为投保人,也
可根据具体的工程承包方式确定投保人。
若工程发包给多家承包商或工程规模较大时,
由业主统一安排投保事宜更为有利。
(二)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项目
物质损失部分;第三者责任部分。
建筑工程保险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保险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和除外责任。
物质损失部分的保险责任
• 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洪水、暴雨、地陷、
台风和雷电等,以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
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其中,地震及洪
水风险较大,保险人一般将其列入基本保
险责任之外,即使列入基本保险责任之内
也是另行规定赔偿限额的,以便对此类巨
灾风险加以控制。
• 意外事故是指不可预料的以及被保险人无
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
事件,主要有火灾、爆炸、物体坠落和人
为过失等。
案例
• 上海某工地建造一幢大厦,业主投保了建
筑工程一切险。因该地区河浜密集,浅层
土质不均匀,使基坑多次坍塌,造成近百
根桩游离,直接经济损失上百万元,业主
向保险公司索赔。
• 经保险公司查勘,认定事故由自然因素造
成,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因此及时进行
了赔偿。
物质损失部分的除外责任
• 财产保险中例行的除外责任,如保险人的
故意行为和战争、罢工或核污染等所造成
的损失;
• 重大的设计过失引起的损失;
• 保险标的自然磨损和消耗;
• 原材料缺陷以及工艺不善造成的本身损失,
如置换、修理或矫正所支付的费用;
物质损失部分的除外责任(续)
• 各种违约罚金及延误工期损失等;盗窃、
抢劫和恶意破坏;
•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 其他除外责任,如文件、账簿、票据、货
币、图表资料等的损失。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保险责任
• 指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与保险单所承保
的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并且引起工
地及其邻近区域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
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
害赔偿责任,
• 此外,对于被保险人因上述原因而必须支
付的诉讼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
意的其他费用,保险人亦可以负责赔偿。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除外责任
• 在物质损失部分保险责任项下或应该在该
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
•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
财产、土地、建筑物的损失,以及由此造
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物质损失;
• 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
所雇佣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
的职员、工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
伤亡或疾病;
第三者责任部分的除外责任(续)
• 工程所有人、承包人或其他关系方或他们
所雇佣职员、工人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
制的财产发生的损失;
• 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
机造成的事故;
• 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款
或其他款项等。
计算题
• 某工程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规定免赔额
为损失金额的10%,但最低人民币5万元整,
两者以高者为准。该工种发生了保险责任范
围的损失40万元,保险人应赔付多少?
• 按损失金额的10%计算免赔额为4万元,但
因规定的免赔额最低为5万元,则该事故中
免赔额不能以4万元计,而要以5万元作为此
事故的免赔额,因此,这次事故中被保险人
要自己负担5万元,保险人赔付35万元。
要点回顾
• 企业财产风险的种类
• 火灾保险的特点及基本内容
• 国际、国内货物运输保险的种类和保险责任
• 利润损失险、建筑工程保险的基本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