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领域:微观经济学) 利率管制与信贷市场的中间人 ——以嘉兴“茧丝银行”为例 史晋川 宣宁 (浙江大学经济学院,310027;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310006) 【内容提要】信贷配给是信贷市场上双方之间信息不对称的产物,利率管制使得信贷配给问题更趋严重。对于信贷双方来说,信贷配给都可能导致福利损失。为了规避利率管制和消弥信息不对称,降低信贷配给程度,真实世界中存在着许多有效的制度安排,信贷市场中间人就是其中的一种制度安排。本文通过对嘉兴茧丝银行的案例研究探讨了信贷中间人出现的原因,揭示了信贷中间人的存在对于规避利率管制和改进银企间信息沟通及缓解信贷市场上的信贷配给问题的作用机制。 关键词:不对称信息 信贷配给 利率管制 中间人 Abstract:Many researches have shown that asymmetric information is the main cause of credit rationing, in another hand the regulation on interest rate makes it worse. And credit rationing often results in the lose of welfare. To avoid Credit Rationing, there are many institutions, including Middleman. In this paper, we study this kind of middleman. The conclusion we get is that if there is asymmetric information and interest rate regulation, some middlemen with special ability to tell the different type of applicants, or avoid the regulation , will join in the transaction, which will increase the supply of the credit market. Then we use the case of “silk bank” in Jiaxing to support our model. Keywords: Asymmetric Information, Credit Rationing, Middleman, Interest Rate Regulation JEL CLASSIFICATION NUMB ERS: D45 D83 L51 1
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是经济学中的传统问题之一。无论是在发达国家或是发展中国家信贷配给都是人们经常能够观察到的现象。转轨经济中,外在的信贷管制连同信息不对称使企业收到了双重信贷限制,信贷配给问题更趋严重。为了缓解信贷配给,现实中存在着许多有效的制度安排,嘉兴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为进场交易的丝绸企业所做的质押贷款业务(这项业务被贴切地成为“茧丝银行”)就是其中一种行之有效的制度安排,它为进一步深入研究利率管制和信息不对称双重限制下的信贷配给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好的案例。 本文的基本研究框架安排如下:第一部分通过“茧丝银行”的案例描述提出研究的问题,第二部分简要回顾了相关理论的发展及最近的进展,第三部分构建利率管制条件下的信贷市场的中间人模型,来研究信贷市场中间人在规避利率管制和缓冲信息不对成过程中的作用和机制,最后是全文的研究结论。 一、“茧丝银行”:问题的提出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茧丝生产国,茧丝绸行业是我国少数几个在国际市场上1占据垄断地位的行业之。由于丝绸企业本身的特点和自80年代以来逐步实行的放开丝绸市场的改革,该行业中的企业大多规模不大,为中小型企业,其中民营2企业占比相当高。加上近年国际丝绸市场行情持续走低的影响,丝绸企业资金实力相对薄弱。丝绸企业以蚕茧为唯一原料的特点以及蚕茧生产的周期性,决定了蚕茧上市期间各丝绸企业对短期资金有较大的需求。春秋两季蚕茧上市时的短期资金需求能否满足是制约丝绸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瓶颈。 丝绸生产企业的经营资金一般来自企业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由于企业规模的限制,其自有资金相对于收购资金需求通常不足,丝绸生产企业主要依靠银行贷款在解决蚕茧收购资金问题。虽然目前对企业所有制性质方面的考量在银行发放贷款的过程中已经逐渐淡化,但是企业规模方面的限制不但没有减轻,相反还有所加强。限制主要表现在利率和贷款保证两方面:在利率方面,尽管目前实行的是在央行规定的基准利率附近小范围浮动的政策,并且把利率决定权下放到银行。但是,通常认为,这一利率变动范围没能覆盖整个风险。在贷款保证上, 1目前我国的茧丝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约70%,其中,江浙一带集中了我国主要的蚕茧和丝绸的生产能力。1999年浙江的嘉兴、湖州的蚕茧产量约占浙江省产量的80%和全国产量的16%,丝绸加工能力占全国的60-70%,2000年全国重点城市的322家丝绸企业中,嘉兴有67家,约占总数的21%;当年嘉兴、绍兴、杭州和湖州四市的丝绸工业总产值占全国的43%。 2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比例分别达到85% 和80% 2
银行首先倾向于向资信等级较高、规模较大的企业放款,若该条件无法满足,就要求企业提供较高质量的贷款保证,如由资信较好的企业担保,或提供可靠的抵押品。这对于主要是中小型企业的丝绸生产企业来说,非常苛刻。银行在放贷上的谨慎,既来自资产负债管理的要求,也是经营行为从无视风险的粗放式向合理地控制风险的稳健式的转变过程中的矫枉过正。内外两方面的约束,直接导致大量丝绸企业难以解决季节性资金紧张的问题,进而使企业的生产和经营面临严峻的挑战,举步维艰。中小型丝绸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引起了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下3文简称“茧丝绸市场”)的高度关注。进场交易的丝绸企业的资金短缺不仅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也间接地关系到市场的规模进而影响其经济效益。资金短缺在影响了企业的同时也困扰了茧丝绸交易市场。为保证进场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促进茧丝绸市场健康稳定地发展,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在全国首家设立了为场内买卖方提供信贷担保和融资服务的"茧丝银行",其实质是由银行与市场联合开展的质押贷款业务。市场在交易中担当中间人的角色:市场凭借其固定资产向银行抵押,获得一定的信用额度后,为交易企业提供贷款担保,企业将茧丝现货交市场相关企业仓储保管,以实物形态向市场提供反担保。茧丝绸市场充当了银行和交易企业的中间节点。 “茧丝银行”的具体做法是:企业、银行和市场分别作为出质人、质权人和保证人。企业将干茧、厂丝、绢丝等质押物存放于保管人指定的仓库,由保管人负责清点、过磅、验收、入库封存和保管。市场则依据入库质物的数量、品质、重量,按市场行情估价后建议贷款额。银行在此基础上,结合企业的申请,同意相4应的贷款额、贷款利率和期限。同时企业还须每月向市场付一定的手续费。企业提前或按期还本付息及支付手续费后,即可从仓库拿回质押物。如果质押期间遇市场行情下跌,市场有权共同出具“追加质押物通知单”通知企业,企业须在规定时间内按通知要求追加价值相当的质押物或归还等额贷款。若在规定时间内不追加等额质押物或归还等额贷款的,则由银行委托市场将质押物变卖折现,价款 3 中国茧丝绸市场是于1992年经当时的外经贸部和原纺织工业部批准,由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中国丝绸工业总公司、江苏、浙江、四川省丝绸进出口公司、嘉兴市丝绸总公司共同出资在浙江省嘉兴市组建的,旨在探索丝绸经营和价格形成的市场化方式。中国茧丝绸交易市场拥有先进的计算机交易网络系统、完善的资金结算中心和发达的仓储配套体系,主要从事茧、丝、绸的现货和期货交易。从1993年7月28日投入运转以来,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至2004年11月,市场会员共有113家,驻场单位超过300家;全国17个省市的3000多家丝绸生产经营骨干企业注册入网,参与网上交易。2001年网上交易额超过150多亿元。 4 通常贷款的抵押率为60%-70%,期限为3-6个月。
扣除税金后优先偿还贷款本息。若企业在贷款到期不能还清贷款本息,则同意由银行委托市场变卖质押物,若变卖所得支付税款后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由市场在保留追索权的前提下承担不足部分的连带保证责任(银行实际贷款金额超过市场建议贷款部分除外)。在质押物仓储过程中,有关仓库的一切行为由保管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企业须办理质押物的基本险及盗窃保险,并承担保险费用,银行为第一受益人。银行获得保险理赔款项用于贷款后,仍可向借款人追索尚欠的贷款本息。在质押期间非仓库人为因素而造成的质押物的质量和数量的变化,由借款人承担。因保管不善引起的质押物损失,保险公司赔偿后不足部分由保管人承担。但企业仍须首先按期还清全部贷款本息。对质押物的保管主要包括进仓验收、日常保管、进出仓制度、月报和检查制度等。市场也对质押物仓储按一定标准收取仓储费。 目前,“茧丝银行”已吸引了农行嘉兴市分行、浦发银行嘉兴市支行等多家银行的加入。仅1999年通过“茧丝银行”的资金流量就达到2亿多元,2001年市场中有百余家入场交易企业利用产品质押融资累计约3亿元。“茧丝银行”缓解了银企之间由于利率管制和信息不对称而产生的紧张关系,然而,这一切是如何完成的呢?答案是中间人介入交易,既节省了信息费用,又规避了利率管制。 二、研究文献回顾 中间人是向供给方买向需求方卖,或者促使买卖双方相遇和交易的经济主体(Spulber,1996)。根据这个定义,中间人可以分为两种:对应于前一部分的是做市商(market maker),后一部分的为配对者(match maker)。区别两者的关键在于中间人是否在交易中赚取了差价。本文研究的是后一种中间人,即配对者。对中间人的研究在经济学中长期受到忽视(Spulber1996,Gorton和Winton,2002),现有的理论,对于中间人的作用,主要从三个方面展开。首先是搜索-匹配(search-match),从搜索和议价是有成本的这一假设出发,分析了中间人在搜索-匹配过程中的作用,中间人通过降低交易主体搜索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来降低交易费用,从而提高社会福利水平(Yavas,1994);或者通过使对商品的估价有重叠的双方讨价还价从而达到价格一致的过程缩短,提高各方福利水平(Rubinstein和Wolinsky,1987)。这些模型的方法和思想是一致的,不同的是初始假设,如Yavas注意搜索活动本身,而Rubinstein-Wolinsky模型聚焦于过程 4
中的出价。这些模型主要考察的市场是就业、房地产等。第二个方面认为中间商更能掌握市场上供求两方面的信息和变动趋势,他直接给出一个供求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籍此缩短了价格调整的过程,使市场及早达到出清(spulber,1996),这是一个类似与瓦尔拉斯的“拍卖人”的作用。这方面的典型例子是超市。第三个方面,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同“柠檬市场”(Lemon market)有关。柠檬市场产生的关键在于交易双方对于交易品和交易过程的不同信念,这种信念不同于前面提到的“有估价的交集”。可以说,导致“柠檬市场”崩溃的原因就是买方对商品价格和质量的不认同。中间人的作用是识别出特定的买者和商品,这些买者尽管对于市场整体上的商品和价格的对应并不认同,但是可以接受某个具体的商品和价格。换句话说,中间人是市场上熟悉商品质量的专家。在商品质量难以判断的时候,这样的中间人更可能存在(Biglaiser,1993)。进一步地,Biglaiser和Friedman证明了中间人成为专家的方式,一为专业知识,一为对向卖方大批量采购中积累起来的经验(Biglaiser和Friedman,1992)。Garella、Admati和pfleiderer也有类似的观点(Garella,1989;Admati和pfleiderer,1990)。除了对交易商品的保证作用,中间人还监督了交易的执行。由于信息不对称,许多时候交易中的一方无法观察到对方对交易的执行情况,这在另一个角度导致了“柠檬市场”。中间人监督了交易的执行情况,使在直接交易模式下无法达成的交易得以变得可行,这也是金融中介存在的原因之一(Diamond,1984;Prescott和Boyd,1985)。在实际当中,保证商品质量和监督交易执行,常常是同一个中间人需要完成的两个职能。这一点在信贷市场上表现得非常明显。 信贷配给(credit rationing)是信贷市场上经常发生的现象。如Stiglitz和Weiss 所指出的在的衡信贷配给下,即使一部分借款人愿意付出更高的利率也无法得到贷款(Stiglitz 和 Weiss,1981)。信贷配给可能源自市场之外,如金融抑制学派强调的,政府对金融系统的管制和资金流向的计划;也可能来自市场之内,如对风险、信息的考虑。 来自市场和交易局限性的解释认为,信贷配给可能是信贷风险的结果(Hodgman,1960),也可能来自于银企间的默契和隐性合约(Freid 和 Howitt,1980),甚或是一种价格歧视(Jaffee 和 Modigliani,1969)。更一般地,是将信贷配给放在信息不对称的框架之下进行解释,根据信息不对称发生的阶段,又可 5
以分成三种:事前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事中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事后信息不对称(有成本的状态检验)。对于前两种理论,从建模思路的角度,还可以分成两种:一种如Stiglitz和Weiss1981年的论文,通过求解规划,证明信贷配给发生的充分性;另一种如Bester1985年的论文,从激励相容出发,考察分离均衡存在的可能性和条件。 Stiglitz和Weiss1981年的论文全面地分析了信贷配给,指出(尽管是不明确地)信贷合约质量的不确定(借款人的逆向选择)和合约执行的不确定(借款人的道德风险)是信贷配给——部分信贷交易无从达成——的重要原因。Bester的论文用激励相容的方法,考察了用合约中的价格和非价格(主要是抵押)条款鉴别不同风险的借款人的可能性(Bester,1985),指出高风险的借款人总是倾向于“低抵押高利率”的合约,而低风险借款人则偏好“高抵押低利率”的,因此有可能存在分离均衡(separating equilibrium)和混同均衡(pooling equilibrium)。类似的努力有Besanko和Thakor1987年的论文,他们使用线性规划的方法分别考察了垄断的和竞争性的信贷市场。 借款人最后的还款能力和实际投资情况是他的私人信息,贷款人对他的监督和审计是有成本的。Townsend1979年提出的“有成本的状态检验”(costly state verifying,简称CSV)范式研究了这一现象。这一研究思路主要从设计最优贷款合约从而在检验的成本和不检验的损失之间获得一个折中。从这个角度出发,可以推出信贷配给(Williamson,1987),在此基础上加上大数定理就是金融中介存在性的理论(Williamson,1986;Chang,1990)。金融中介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原先的单个个体分别交易中的信贷配给,然而正如经验研究所表明的,金融中介(主要是银行,可能的还有标会等非正规金融组织)同借款企业或个人之间的交易中的配给仍然是经常的,特别是在存在着管制或者利率并非市场化的市场上。既然在利率有上限(price ceiling)时,利率的鉴别作用是受到限制的。那么,是否存着某种特定的安排规避利率的管制? 三、利率管制下的两方信贷模型 首先考虑一个比较贴近于现实的简单模型,在这个模型中,我们不区分借款企业的类型,从信息费用的角度解释“茧丝银行”出现的原因,之后我们将模型扩展成区分借款企业类型的模型,考虑更一般同时也是更复杂的情况。从有利率 6
管制条件下的双方交易出发,推导出此时可能发生一方或两方同时收益下降的结论。 (一)、简单的两方信贷模型 假定1:企业贷款投资于有风险的项目R满足密度函数为f(R)的随机分布。 ii假定2:贷款合约由两个要素组成{C,r},其中C为抵押要求,r为利率。假定贷款金额同一,并标准化为1。当企业违约时,银行有权获得抵押,考虑到抵押的执行和清算的费用,银行只能收回kC,0≤k≤1。企业违约条件为 C+R≤(1+r) (1) i银行的预期收益为: ρ(r,C)=p(1+r)+(1−p)kC (2) +∞其中企业履约概率为p=f(R)dR ii∫1+r−C借款人的预期收益为: π(r,C)=p(R−1−r)−(1−p)C (i=1,2) (3) ii 银行事先要求的抵押通常为 C≤(1+r) (4) 银行之间的竞争使银行超额利润为零,不失一般性地简化为在均衡时银行的预期收益等于它的筹资成本,即 p(1+r)+(1−p)kC=1+i (5) 同时信息费用(贷前调查、贷后监督)也是银行放贷的成本之一,因此更准确的表达应该是(5’) p(1+r)+(1−p)kC=1+i+m (5’) 0 m为信息和监督费用。m的大小直接影响了银行和企业的收益。图1表示00其他条件不变时不同的信息和监督费用下的银行与企业的等收益线。当信息和监督费用较低时银行保本的收入水平也较低,这种情况下银行的等收益曲线在图1中表示为ρ。信息和监督费用作为银行放贷的成本之一,常被转嫁给企业。因而,0信息和监督费用较低时企业负担的借款成本也较低,从而可以实现较高的利润。 7
当不存在利率管制时,银行的信息和监督费用的不同仅仅影响企业的利润。存在利率管制时,银行的定价能力受到政府利率管制的影响,只能将部分信息和监督费用转嫁给企业(甚至可能完全无法冲抵这部分费用),此时对于银行来说,不放款将是一个比较经济的决策。 图1表示了当借款人只有一种时不同的信息费用对借贷双方收益的影响。更一般的,市场上可能同时存在两种甚至更多的借款人,下面要考虑的就是这种情况。为简化起见,不失一般性地假定m为0。 0 r r 1 r 0 ρ 1π π ρ 010 C C1 图1 假定2: 两种类型的借款人,低风险和高风险,各自的收益分布满足函数−−,为定义在支撑⎡⎤F(R)f(R)上的密度函数,R和R为两种借款人收益的上下R,R−⎢⎥−⎣⎦界。他们的收益函数满足期望保留展性(Mean Preserving Spread)。 不同的借款合约,由于项目失败的可能性较大,高风险借款人偏好{高利率,低抵押},低风险借款人偏好{低利率,高抵押}的合约。贷款合约设计的重点在于在保证低风险借款人的参与的前提下将高风险借款人分离出来。合约组合5{(rC),(r,C)}满足激励相容。 1,122 图2表示借款人在不同的贷款合约下的无差异曲线,我们考虑两种类型借款人的所能接受的边际情形。 5 π(r,C)≥π(r,C),π(r,C)≥π(r,C)1111222222118
r Ⅱ π C=1+r 2Ⅰ π 1C 图2 由于借款人的收益函数的凸性,对于相同的合约有π>π。高风险的借款21人为了获得贷款愿意接受比低风险借款人更苛刻的条款。图2中,区域Ⅰ是低风险借款人的借款领域,当利率升高到区域Ⅱ时,低风险借款人离开交易,而高风险借款人在两个区域中都愿意参与交易。然而,由于银行的收益函数是凹函数,银行的更愿意接受的是合约1,即ρ>ρ。借贷双方对同一贷款合约的不对称评12价,是信贷配给产生的重要原因。 在竞争性的信贷市场上若存在均衡,则均衡时的合约必使银行利润为零,且此时市场上无超额信贷配给(Bester,1985)。前者是信贷市场的竞争所决定的,后者则需要特殊的合约设计来保证。在无利率管制的信贷市场上,银行可以根据需要自主地制订信贷合约,通过不同的信贷合约的自选择(self-selecting)作用来鉴别借款人的类型。 定理1:当信贷市场上的不同类型的借款人的效用满足Spence-Mirrlees条件时,信贷市场上均衡合约必须满足: *******(1) 1+ρ=ρ(r,C)=ρ(r,C) 111122**(2) C>C=0 12*其中,ρ为银行的保留收益,取决于安全的贷款项目的收益。 证明:见Bester(1985)。 在图3中,曲线2为高风险借款人最大利润的等利润曲线,曲线2’为当借款 9
人为高风险时银行的等收益曲线,由于银行之间的竞争,银行的收益等于它的筹资成本,即存款利率。同样的曲线1为低风险借款人最大利润的等利润曲线,曲线1’为当借款人为低风险时银行的等收益曲线。曲线1’和2’保证了银行的参与,在A、B两点是两种类型的借款人和银行的均衡合约。 ** r (r,C) 22 2’ ** A 2 (,C) 1r1B1’C=1+r 1 C 图 3 (二)、利率管制下的两方信贷模型 引入利率上限后对利率的信号作用减弱,抵押的作用增强。直觉上这一变化可能造成两个问题:一个是借款人的财产对抵押的约束可能变成紧的;另一个是利率上限可能使信贷市场上无法出现分离均衡(separating equilibrium)。第一个问题在Bester1987年关于中小企业(SMEs)融资的文献中得到了说明,第二个问题是下面要考察的。 −**定理2:当存在利率上限时,利率上限r∈(r,r),则市场上的均衡合约为12−−−−−−***{(r,C),(r,C)},其中C是r下满足ρ(r,C)=1+ρ的抵押要求(图4)。 112 由于存在整个银行系统的利率管制时,借款人面对着的实际上是一个垄断者,所以借款人实际上无法获得无管制情况下的收益。 −*引理1:当利率上限为r=r时,市场上信贷市场上表现出混同(pooling)。 1证明:由图4可知,在1和2的交点,两种类型的借款人愿意接受同样的合约,但是银行仅愿意向低风险借款人放贷,如果没有其他的标识,银行无法辨别出两种类型的借款人。 10
−−r 3 (r,C) ** 2’ (r,C) 11 2 1’C=1+r 1 C 图 4 −*引理2:若利率上限r∈(0,r),则银行退出市场。 1证明:银行的收益函数是单调的凹函数。 引理1和引理2说明,在存在利率管制的情况下利率上限的高低直接影响到市场均衡的特征:当利率上限过低时,即便抵押仍然可以由银行自主决定,贷款合约的选择作用还是受到极大的局限,甚至是抹杀了。引理1是引理2的边际情形,在引理1所描述的情形中,银行放贷和不放贷在收益上可能是无差异的,银行在挑选交易对象时采用随机化战略(randomization strategy)可能是一个占优均衡,这意味着对全体借款人实行第一类信贷配给(Stiglitz 和 Arnott,1988)。这时,利率和抵押水平事实上是不可变的,银行所能控制的是放款的概率。假定银行放款概率为α,高风险借款申请人在所有的申请人中的比例为β,问题转化为新的规划 Maxαp[R−(1+r)]−(1−p)C (i=1,2) {{}} αβ[p(1+r)+(1−p)kC]+α(1−β)[p(1+r)+(1−p)kC]≥i 2211解这个规划,可以得到银行的混合战略纳什均衡。这个问题同Besanko和Thakor1987年研究的问题类似,所不同的是在那篇论文中利率和抵押是可变的。问题的结论也是直观的:全部拒绝贷款是“把脏水和孩子一起泼掉”,全部接受贷款则承担了不必要的损失——这对于高风险的借款人来说是有利的,对银行来说,实际收益将低于仅有低风险借款人时的收益,从而发生亏损。因此,银行的放款概率,(也就是借款人遭遇配给的可能性)必然是(0,1)之间的一个值。这 11
个概率还和借款人的分布有关,当高风险的借款申请人的比例很高时,放款概率将趋近于0。另外,当两种风险的借款人混同在一起时,银行的期望收益将高于只有低风险借款人时,对于此时的合约条款,高风险者是愿意接受的,而低风险的却不得不接受更苛刻的条款,其结果相当于低风险的补贴了高风险的。图5中,1’’’是发生混同后的银行预期的等收益曲线。 r −− (r,C) ** 2’ (r,C) 11 2 1’’’ 1’C=1+r 1 C 图5 引理2则描述了正规信贷市场完全崩溃的悲剧:在不存在外部财政支持的情况下,特定的管制领域中银行将完全退出市场,这时,非正规金融组织,对正规金融渠道起到了替代作用。 四、利率管制下的三方信贷模型 本节将要考虑的是中间人存在的可能性。一般地,如果中间人的介入能够使原有的交易方都能至少保持原有的收益水平,那么中间人就有可能进入交易。 定理3:若利率上限仅对高风险借款人是紧的,中间人可能存在。 证明:风险上限对高风险借款人是紧的,那么高风险借款人获得较低的利润,否则规划无解。由于在能够获得保留收益的情形下,银行对不同的借款人无歧视,那么,若存在一个主体提供给银行其保留收益,同时保证借款人获得高于无第三方情况下的收益,则该主体能够存在。如图6,曲线3表示无中间人加入时借款人的等利润曲线,只要中间人的出价使借款人的利润介于曲线2和曲线3之间,则借贷双方满足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条件,第三方可以存在。 12
r −− (r,C) 3 ** 2’ (r,C) 11 2 1’C=1+r 1 C 图6 定理4:当非正式金融渠道对正规金融的替代作用有限时,可能存在某些信贷管制限制的主体之外的组织或个人(称之为信贷中间人),通过向银行支付不小于其保留收益的费用、向借款人提供不同的贷款合约,既辨别出借款人类型又获取一定收入。 证明:定理4的前提之一是非正规金融渠道对正规金融替代有限,这一前提意味着非正规金融渠道或者利率大大高于正规金融,或者资金规模不足以替代正规金融,更多的情况是两者兼而有之。信贷中间人的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市场力量或者垄断地位为前提。从两主体交易过渡到三主体的交易,必须满足两主体的理性化约束(参与约束)、激励相容约束。只要信贷中间人给出的贷款合约比非正规金融渠道的条件更优惠,借款人就会选择向中间人借贷(借款人愿意从非正规金融渠道借贷已经暗含了向非正规金融渠道融资时,借款人的利润高于保留利6润)。同时只要保证银行获得其保留收益,中间人就能够从银行获得资金。中间人的收益函数为: * ρ(r,C)=min(1+r),R+kC−1ρ {}图7表示了信贷中间人介入后的交易。曲线1、2分别为低风险和高风险两种借款人的无差异曲线,曲线1’、2’表示银行对两种借款人分别的等利润曲线。曲线1’’和2’’分别为中间人介入后的借款人无差异曲线,曲线1’’’和2’’’为中间人对两种借款人分别的等收益曲线。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中间人对银行的抵押也是有成本的,尽管银行的收益仍然等于它的筹资成本,但是中间人的筹资成本要高于银 6 信贷中间人具体的作用机制并不同于从银行借款继而转借给借款人,他出借的是他的信用。为分析简化起见,可以不失一般性地将信贷中间人的行为看作转借。 13
行。显然,分别在更高的利率水平上实现了定理1中的均衡。 r 2’’’ 2’’ 2’ 1’’’ 1’’ C=1+r 1’ 2 1 C 图7 定理5:中间人介入交易是对无中间人交易的帕累托改进。 −**证明:当管制利率相对较高,即r∈(r,r)时,根据图4和图5,可以看出12中间人介入交易使借款方的等利润曲线介于曲线2和曲线3之间,大于或等于仅有双方交易时的曲线3,而银行的收益仍等于其筹资成本,同时中间人也获得了一个收益,因此此时的交易是对原交易的帕累托改进。 −*当管制利率较低,即r∈(0,r)时,根据引理2,银行退出了市场。当中间人1−*介入时,显而易见地三方的收益都增加了。比较复杂的是r=r,这时无法确定1最终的福利分配。 上述分析表明,利率上限的存在,实际上导致了许多本来可以完成的交易没有发生,致使社会总福利下降;中间人介入以后,交易三方实际上通过分享原有限制下没有完成的交易的剩余而促成了交易的实现。从另一个角度说,信贷市场中间人因为可以规避利率管制,从而可以通过新的合约设计,获得信息租,促使交易实现。 信贷中间人的研究同信贷配给问题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信贷中间人常常是作为解决信贷配给的制度安排而出现的。发展中国家的信贷市场,较之发达市场经济,本身就有诸多缺陷,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这里表现得更加明显,加上利率管制,实际上加深了信贷配给的程度,从而影响了整个经济的福利改进。信贷市 14
场上的中间人(包括个人和组织),则是为了应付解决这一问题而出现的特殊制度安排。信贷中间人问题的研究对目前缓解我国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有特别的借鉴意义,例如,信贷市场上的中间人在现实当中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小额信贷中的集团信贷,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看作是一组借款人相互充当了信贷中间人的制度安排。 参考文献: [1] Arnott and Stiglitz, “ Randomization with Asymmetric information”,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1988,,-362 [2] Baltensperger, Ernst , “Credit Rationing: Issues and Questions”, Journal of Money ,Credit and Banking, 1978, vol .10, Issue 2, -183 [3] Bensanko and Thakor, “ Collateral and Rationing Sorting Equilibria in Monopolistic and Competitive Credit Markets”, International Economic Review,1987, No3,-689 [4] Bester, Helmut , “Screening vs. Rationing in Credit Market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5,,-85 [5] Bester and Hellwig, “Moral Hazard and Equilibrium Credit Rationing: An Overview of the Issues”, Agency Theory ,Information and Incentives ,1987,-166 [6] Biglaiser, “Middlemen as Experts”, the 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1993, , -223 [7] Chang, “The dynamic structure of optimal debt contracts”, Journal of Economic Theory, 1990,, -86. [8] Spulber, “Market Microstructure and Intermediation”, the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996, , No3, -152 [9] Stiglitz and Weiss, “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ith Imperfect Information”, 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81 , -410. [10] Yavas, “Middlemen in Bilateral Search Markets”, Journal of Labor Economics,1994, ,-429 15
[11] 刘民权、徐晓萍,《缺乏和包含不对称信息假设的信贷市场模型》,2000,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 [12] 林毅夫、孙希芳,《信息、非正规金融与中小企业融资》,2003,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讨论稿No. C2003025 [13] 吴意云、史晋川,《交易成本论》,《浙江社会科学》,2003年第3期,-46 作者联系方式:史晋川,浙江大学经济学院,310027 宣宁, 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310006,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