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技巧)蚌新区红旗
四路大纲演讲主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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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监理大纲
目录
一、 编制依据
二、 工程概况
三、 监理服务范围
四、 工程项目监理目标
五、 监理组织方案
六、 监理人员职责
七、 监理守则
八、 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九、 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十、 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十一、 工程变更程序
十二、 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监理大纲
本监理大纲是该工程实施监理过程的纲要,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一、编制依据:本监理大纲依据蚌埠新区延安路、广场内外环路工程项目建设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进行编制。
二、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红旗四路、红旗五路、兰凌路道路、排水工程
项目单位:蚌埠新区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蚌埠新城综合开发区
工程建设规模:红旗四路长 648m,宽 30m;红旗五路长 1620m,宽 30m;兰凌路长
1200m,宽 35m。
设计单位:蚌埠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三、监理服务范围及监理内容:
监理工程范围:施工图设计所涵盖的全部路基、路面;排水(含污水、雨水);土方
挖运、外运。
监理工作内容:
1、 协助委托人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2、 协助委托人与承包人编写开工申请报告;
3、 察看工程项目建设现场,向承包人办理移交手续;
4、 审查、确认承包人选择的分包人;
5、 制定工程施工总体计划,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下达
单位工程施工开工令;
6、 审查承包人提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采购清单;
7、 检查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规格、数量和质量;
8、 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防护设施;
9、 负责监督、检查承包人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施工
合同中议定的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10、 主持协商委托人或设计单位、承包人、监理人本身提出的设计变更;
11、 监督管理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主持协商合同条款的变更,调解合同双方的
争议,处理索赔事项;
12、 检查完成的工程量,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工程付款凭证;
13、 督促承包人整理施工文件,做好文件归档准备工作;
14、 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监理意见;
15、 向委托人提交监理档案资料;
16、 编写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各阶段主要监理内容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
1、审查设计文件是否符合上级主管部门鉴定批复意见和设计规范,施工图纸是否满足施
工需要,并提出优化设计意见,发包方将按实际产生的效益给予奖励。主持设计单位向
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
2、在施工设计图纸发给施工单位之前,进行审查签证。
3、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对定位情况、中线及水准桩的设置是否稳固可靠进
行监理。
4、审查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劳力、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场及布置情况,
以及保证质量、安全、工期和控制造价等方面的措施进行监理。并向发包方委托的建设
管理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5、对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质量技术措施是否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6、审查施工单位的开工报告,经发包方批准后,下达开工令。
7、审查汇总施工图纸数量,并按承发包合同内工程数量进行列表比照,建立台帐,以便
作为修订承发包合同和变更设计等的依据。
(二)施工阶段
1、控制工程质量:
(1)隐蔽工程检查。应对所有隐蔽工程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隐蔽工程中出现的各种
问题,及时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和建设主管部门参加检查签证。
同时应对施工工艺、劳力组织、机电设备等提出监理意见,当发现实际操作与工艺要求
不符,监理方有权进行制止,并及时通知发包方。
(2)质量检查:
⑴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随机抽查和重点复查。对发现的问题,要作出监理记录,并通
知施工单位及时纠正。
⑵检查工程材料:监理方应对成品、半成品、设备等出厂合格证,材料试验报告单和原
材料取样进行抽检,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和设备,有权禁止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⑶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执行施工承发包合同,严格按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
工,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的施工,按有关的施工规范和质量检测规定,进行检验
签证,以控制工程质量,并对施工质量作出评价。
⑷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各类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对试验结果作出评价。
⑸监督施工单位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作资料是否齐全,并对质量评定工
作作出综合评价。
⑹检查安全防护措施及文明施工。
⑺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进行全面监督,审核度量衡的定期检验资料,保证度
量资料的准确。
⑻施工中发现一般质量事故,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返工处理,并记入工程日志本;
对发生大、重大质量事故,主持事故分析会,督促施工单位及时处理,有权否定施工单
位对质量事故和返工处理的意见,责成重新研究处理方案,并报发包方。
⑼对工程的施工检查要保证不漏检重点过程和技术复杂的过程应适当增加检查次数。
⑽督促并配合设计、施工单位搞好工程创优工作。
2、工程进度监理: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承发包合同》规定的工期和承包方下达的季度、
年度施工计划组织施工,每月向业主报告施工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掌握并准确了解工程进度,如发生延误,及时分析原因提出相应措施,令施工单位
采取纠偏措施。
3、控制合同造价:
(1)按业主制定的有关办法和规定办理验工计价签证,保证验工签定的各项工程质量合
格、数量准确(做到不超验、不漏验)。
(2)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业主报告。
(3)建立验工计价台帐,每季向业主报送一次,每月末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一次,核对
清算后资料报业主。
(4)对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工程,未经返工处理达标前不予验工。
(5)组织召开现场例会,重要协调事项应事先向发包方请示报告。
4、设计变更
(1)控制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
(2)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提出监理意见。
(3)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竣工报告,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价报告,以作为验收的依据。
(4)参加业主组织的初验工作,提出监理意见。
(三)缺陷责任阶段:
1、应定期对工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理。
2、整理完整的一套监理资料报业主存档。
3、协助业主完成工程决算。
(四)工程保修监理:
本工程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保修,在保修期间监理方仍应负责监理所发生的质量问题。
(五)监理工程师应把热情服务作为自己义不容辞的职责,在实施监理的同时,充分
发挥其专业技术特长和管理方面的知识,帮助施工单位提高技术业务和管理水平,攻克
技术难点献计献策。
四、工程项目监理目标
(一)总目标:
通过目标控制,达到合同规定的投资、进度、质量目标做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
(二)投资控制目标:
以项目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价格为控制目标,力求工程实际投资控制
在总计划投资内。
(三)进度目标:
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总工期为控制目标,按月、季度编制计划,
经常检查施工进度执行情况,并对其采取动态控制,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
(四)质量目标:
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发包合同确定的工程质量等级为控制目标,本
工程的质量目标为优良。
五、监理组织方案
建立精干、高效的项目监理机构,并使之得以正常运行,是实现监理目
标的前提条件。项目监理机构常驻施工现场,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
程师和监理员组成。
(一)监理组织结构图
这种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机构简单,职权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
系明确。本项目使用计算机进行实时管理,所有文件、资料,进场材料全部
由计算机处理。
这一直线式监理组织形式已在很多中型工程项目的监理中采用,并取得了很
好的效果。
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经本公司法人授权,全权代表公司在工地现场行使监
理职权,并对业主负责。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配备是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
分阶段驻现场监理部,若工程子项同时展开施工,本公司还将增减部分监理
人员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因此,根据具体情况并不仅限于人数。
(二)监理人员简介
公司拟派出 8 人承担本工程监理任务,其中: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
人,省部级监理工程师 5 人;专业分布为:路桥 2 人,土建 1 人,给排水 1
人,试验 2 人,测量 1 人,计算机信息管理 1 人。
本公司监理工程师大部分都从事过设计工作,从事监理工作是他们业
务的拓宽和延伸,他们能够很快熟悉图纸,领会设计意图,在监理工作中具
有技术优势,工作起来得心应手。
现场监理部组成人员
序号 姓名 专业 技术职称 监理职务 备注
1 张立军 试验 高工 总监
2 肖安林 路桥 高工 总监代表
3 时小明 土建 工程师 土建监理师
4 张瑞峰 测量 助工 测量监理师
5 邵建强 试验 助工 试验监理师
6 朱增录 路桥 助工 路桥监理师
7 陈祖良 给排水 工程师 给排水监理师
8 朱华山 计算机 工程师 信息合同管理
监理人员资质证件详见附件。
六、监理人员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
1、合同文件中所规定的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利均为总监的职责和权利。
2、全面负责监理业务的开展,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对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具有决定权。
3、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签发工作指令、停工令。
4、主持召开工地例会,写出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议并贯彻执行。
5、签发往来文件,审核签发工地各类记录、报表。编制情况反映报告,负责原始资料、
图表的归档。
6、负责向承包人提供合同文件规定的图纸、资料,审查承包人的驻地建设规划。
7、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现场检查施工质量并处理存在问题。
8、审批和审查承包人报送的各类工程进度计划;审查承包人在实施工程时所使用的施工
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
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进场及周围计划与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等,数量不足或不配
套的施工机械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期限补全后进场。不合格的施工机械,限期撤离施工工
地。当实际与计划进度发生偏离时,提出调整计划意见,督促承包人执行。并将意见报
业主备案。
9、工程结束后向业主和上级监理部门及时准确、完整的报送各类图表、资料。
lO、完成监理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副总监(总监代表)
1、协助监理工程师代表工作。当总监理工程师不在驻地时,可按其授予的职权,代行总
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2、负责本合同段合同管理和计量支付工作。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处理一切合同文件。
及时建立支付台帐,按时完成各类统计与计量支付报表。
3、主持抽查和复核承包人的路基断面、高程、土、石分界线的复测资料。
4、按规定审查动员预付款及材料预付款的支付申请。
5、会签监理办发出的文件。
6、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全面了解施工进展情况,搜集原始施工资料,在专业工程师配合
下,按规定进行己完工程的计量。
7、按时编报每月的监理工程师月度报告。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道路专业工程师
1、负责路基、路面、沿线排水、防护设施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2、审查开工报告和施工方案。
3、详细审查复核设计图纸和设计资料,对图纸和设计资料中所出现的误差进行纠正,对
图纸中错误和与实际不相符之处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监理工程师代表。
4、负责分项工程各工序中间检查和抽检检验。
5、配合合同管理工程师对承包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延期、索赔申请进行现场检查,搜集
各类原始资料,提出审查处理意见。
6、审查进场材料的数量和质量,使其符合合同规定和规范要求。
7、每天巡视工地。按工程施工进展情况组织和参与旁站监督。
8、负责所辖工程监理资料、记录、图表的整理归档工作。督促承包人和试验监理人员完
成规定的试验次数及抽检频率。
9、完成监理组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结构监理工程师
1、负责桥涵工程及所属排水工程、通道及予制构件予制等工程的监理工作。
2、参与审查承包人的水泥砼设计配合比,水泥砼的施工配合比。
3、其它条款与道路专业工程师相同。
(五)测量监理工程师
1、参加向承包人移交现场,书面向承包人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的高程、坐标等资料。
2、审查验收承包人加密控制、定线、施工放样及施工过程中的高程控制测量。按规定抽
检频率独立完成抽检测量。
3、在整个施工过程中,检查承包人是否对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地控制,直到工程竣工验
收结束。
4、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原地面线等原始资料,以作为土石方工程计量的依据。
5、复核业主提供的或图纸上的原始资料。
6、负责督促检查承包人对测量仪器和测量标志的检验、保管工作。
7、完成监理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试验工程师
1、负责对承包人申请进场材料的审定和业主统供材料的符合性检查,对承包人外购材料
出厂的证明书、质量合格证明等资料的认定。
2、检查或抽检用于工程中的各类材料。检验合格的材料及时签认,对于不合格材料,责
成承包人将其限期清理出场。
3、审查承包人工地实验室建设、试验人员配备、试验设备品种、数量是否满足工程施工
自检和监理工程师抽捡的需要;
4、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监理员
1、监理员在业务上服从专业监理工程师领导,接受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完成现
场旁站监理任务。
2、独立负责或独立完成现场抽检工作。
3、填写监理日志或原始施工资料,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
4、做好试验记录,并整理归档,按期上报规定的报表和试验结果。
5、完成监理工程师代表或专业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监理守则
1、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原则,
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认真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2、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遵守监理职业道德准则,办事公道合理,不以权谋私,不得损
害国家和业主的利益。
3、监理机构监理人员必须保持清正廉洁作风,不得接受贿赂和借用承包人或与公务有往
来的单位、个人的钱物(包括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品等),不得向承包人索要、
获取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津贴、奖金、礼金或间接报酬。
4、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不得参与承包入任何施工机械设备、材料的购销活动,不得充当
中介人,监理人员不得在本项目有关的设备、材料供销单位兼职或参股。
5、监理机构不得向承包人提出除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提供的服务项目以外的要求,监理
人员不得接受或参与承包人付款的宴请及营业性娱乐活动,不得向承包人提出任何个人
要求。
6、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监理制度和合同条款,不越权行事,
不弄虚作假,不故意刁难承包人。要按照交通部监理规范,正确处理好与业主、承包人、
政府监督部门的关系。按照与业主签订的监理合同履行职责。
7、监理机构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纪律、职业道德教育和管理,要切实做好团结工作。监
理人员应当遵守施工现场附近村庄的村规民约及治安管理条例,为施工单位创造良好的
施工环境。
8、监理人员应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在施工监理过程中,充分利用监理
手段和方式,坚持“四全”服务,即“全方位巡视,全过程旁站,全环节控制,全天候
服务”,在工程质量、进度、费用和合同管理上,严格把关。
9、监理人员要正确处理好监理与服务的辩证关系,既要严格监理,又要热情服务,寓严
格监理于热情服务之中。要不循私情,不怕吃苦。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施工,要坚守岗
位,坚持旁站监督;施工遇到困难时,应与承包人共析疑难,相互配合,为承包人排忧
解难。
10、对于违犯本守则的监理机构和监理人员,将按照合同的规定严肃处理,直至解
除聘任合同,监理人员违犯法律者,提请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八、投资控制的工作任务和方法
(一)工程计量的规定:
1、计量范围
(1)工程量清单及监理工程师发出的书面变更或补充工程量清单的内容。
(2)合同文件规定的各项费用。
2、计量依据
(1)合同文件。
(2)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3)技术规范。
(4)合同图纸。
(5)工程变更令及修订的工程量清单。
(6)批准的工程费用索赔。
3、计量原则
(1)不符合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不得计量。
(2)根据本工程合同文件所规定的方法、范围、内容、单位进行计量。
(3)按监理工程师同意的方法计量。
(二)工程计量程序
1、现场计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进行,工程师代表复核,并对计量有最终决定权。
2、当工程达到规定的计量条件时。承包入应提出计量申请并提供为计量所需的资料。监
理工程师审查承包人的计量申请和为计量准备有关资料。如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时,应
退回承包人,暂不进行计量或计量后暂不予支付。
3、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计量,监理工程师必须对计量结果做出准确记录,并将记录
的副本抄送给承包人。
4、填写中间计量表
中间计量表必须清楚真实的填写计量结果,对承包人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的异议,
监理办应进一步检查计量记录,将复议后的结果通知承包人。
5、计量必须具备的条件及资料
(1)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合格的工程方可计量。
(2)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批复单。
(3)检验申请批复单及有关自检合格的资料。
(4)工程质量检验表及有关的质量评定意见。
(5)工程变更令。
(三)工程费用支付程序
1、前期支付
(1)工程师代表处收到并确认承包人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协议、履约保函及支付动员予付
款保函之后,按合同规定开具动员予付款金额支付证明。支付证明经监理工程师代表签
认后抄报业主同时抄送承包人。
2、中期支付
(1)工程款
⑴监理办必须对《中间计量表》、《清单支付报表》、《中间计量支付汇总表》等有关计量资
料,审查无误后,按规定时限,及时上报业主代表。
⑵业主代表会同工程指挥部对监理办报送的计量报表审查后签发《中期支付证书》。
(2)暂定金
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和工程实际,需要动用暂定金时,承包人应提出申请报告报送监理办
审查,监理部门根据自己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并抄报业主。
3、中期支付程序
(1)承包人应在当月 29日之前(逾期不予办理),将上月 26日至本月 25完成的已由监
理办签认的工程计量表和经批准的索赔、工程变更等,按规定格式填报工程支付申请,
并提交给监理办。
(2)监理办在收到承包人中期支付申请,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确认:
⑴承包人申请中己详细列明认为有权得到的款项。
⑵申请中所涉及的表格形式经过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⑶申请中的所有款项均经过计量认证。
(3)监理办应在下月 10日前完成以下几个方面的审查后报送业主。
⑴对所报的原始数据进行复核。
⑵对所报工程内容进行现场抽查。
⑶申请的格式和内容应满足合同要求。
⑷各项资料、证明文件手续齐全。
⑸汇总后本期支付金额不低于合同规定最低限额,审查中期支付书,报业主。
(4)业主在收到监理办报送工程月支付报表后,于下月 15日前完成下列工作:
⑴审查报表并将审查结果通知监理办。
⑵对己支付工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在本期证书中删去或减少该工程的价值。
⑶对已经签发的支付证书中的错误进行纠正。
⑷监理办确认中期支付证书并签发。
⑸中期支付证书送达业主,抄送承包人:
4、最终支付
(1)业主代表收到承包人在合同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最终支付申请后,应在合同规定期间
内完成以下审定工作:
⑴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满足合同规定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⑵相应的分列结算清单,必须齐全、完整,相互关系清晰。
⑶相应的分列证明资料有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
⑷承包人己按合同要求履行了全部职责。
⑸确认所有的计量与支付均没有遗漏或重复,且计算准确,汇总无误。
⑹发现又能够确认的费用,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要求其提供所需的进一步资料与证明。
(2)工程师代表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最终报告和所有其它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资料后,
l4天内完成下列工作:
⑴审定最终报告是否己按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双方一致的意见进行了修改。
⑵审查最终支付证书并签发。
⑶最终支付证书报业主同时抄送承包人。
九、进度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进度计划
1、进度计划的形式
施工进度计划由承包人按合同文件或工程师规定的格式编报,其形式分为总体进度计划、
月进度计划,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和关键工程进度计划。
2、进度计划提交的时间
(1)总进度计划在承包人和业主签定合同之日起 35天内提交。
(2)第一年的年进度计划在总进度计划被批准后 28天内提交,跨年度的年进度计划在
每年 11月底前提交下一年的年进度计划。
(3)月进度计划在每月 25日前提交。
(4)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中提交。
(5)关键工程进度计划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限提交。
3、进度计划编制的内容
总体进度计划须受合同总工期的制约,年进度计划要受总体进度计划的制约,分部工程
和关键工程进度计划必须服从项目总体进度计划和年进度计划。
(1)总体进度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⑴编制说明
1)编制依据和基本资料。
2)本合同段工程概况。
3)沿线气象、水文、地质、交通运输及材料条件,对施工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4)本施工单位的人员及设备情况。
5)主要工程施工方案(包括各单位工程和重点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方法;材料、设备和劳动
力供应计划等)。日施工部署(包括各单位工程施工的时间、方法和程序)和施工方法说明。
6)施工组织机构和质量保证体系。
⑵施工进度计划
⑶资金流动计划
⑷有关图表
(2)年进度计划包含的内容:
⑴本合同段工程概况
⑵上年度完成工程数量、投资及工程进度滞后或提前的说明,对工程进度滞后采取的措
施。
⑶本年度计划完成工程项目内容、工程数量和投资指标。
⑷现有施工力量、施工设备数量和拟增加人员,设备。
⑸施工部署和施工方案。
⑹本年度施工进度计划。
⑺在总体进度计划下本年度对各分部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细说明。
⑻有关图表。(按照关键线路网络图和主要工作横道图两种形式分别绘制)。
(3)月进度计划的内容:
⑴年度计划中本月需完成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截止上月累计完成情况,计划滞后
或提前情况说明。
⑵本月计划完成的各分部、分项工程数量及工程进度滞后采取的措施。
⑶完成本月计划的劳动力及设备的安排。
⑷对关键工序和部位采取的措施和施工方法。
⑸横道图。
(4)分部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⑴分部工程的数量和施工方法与说明。
⑵完成分部工程所需要的劳力、施工设备的数量和性能。
⑶完成分部工程的时间安排。
⑷有关图表。
(5)关键工程进度计划的内容
⑴具体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
⑵总体进度计划及各道工序进度计划的控制日期。
⑶各施工阶段的人力和设备的配额及运转安排。
⑷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的时间安排。
⑸对总体进度计划及其它相关工程的控制,依赖关系和说明等。
4、进度计划和审批
(1)总体进度计划由监理工程师复核、工程师代表进行审核,连同审查意见报业主代表,
经业主代表进一步审查报业主批准后,由业主代表批复。
(2)分部工程进度计划和关键工程进度由工程师代表审批,年进度计划由工程师代表审
核后报业主代表审批,并报业主备案。
(3)月进度计划由工程师代表审批,报业主备案。
(4)进度计划经批准后,承包人即可组织工程施工。
(二)工程进度监理
1、进度计划的检查
(1)各专业工程师应对照承包人的月进度计划,每日检查完成的工程量情况并作好记录,
检查的内容为:
⑴承包人本月计划每天完成的数量和实际完成的数量。
⑵承包人投入的机械设备、人员是否和计划相一致,当日投入机械、人员数量。
⑶造成人力、机械停滞的原因。
⑷改进的意见和措施。
(2)工程师代表督促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每月的进度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
⑴当月完成的工程量。
⑵承包人的进度是否滞后。
⑶分析承包人工程进度滞后的原因。
⑷改进意见和措施。
(3)业主代表、工程师代表每季度和每年对承包人的年进度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2、进度计划的调整
(l)进度符合计划
在工程实施期间,如果实际进度(尤其是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基本相符时,
监理工程师不干预承包人对进度计划的执行,但应及时掌握影响和妨碍工程进展的不利
因素,保证工程按计划进行。
(2)进度计划的调整
监理工程师发现工程现场的组织安排,施工顺序或人力和设备与进度计划上的方案有较
大出入时,应要求承包人对原工程进度计划及现金流动计划予以调整,调整后的工程进
度计划应符合工程现场实际,并保证满足合同工期的要求。
调整工程进度计划,主要是调整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安排,对于非关键线路,如果实际进
度与计划进度的差距并不对关键线路上的实际进度产生不利影响时,监理工程师不必要
求承包人对整个工程进度计划进行调整。
(3)进度计划的滞后或延误
⑴加快工程进度计划
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将不能按进度计划预定的竣工期完成工程时,应要求承包
人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中的阶段目标和总体目标。
承包人采取的加快工程进度计划的措施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加快施工进度的措施
应符合施工程序并能确保工程质量,由此而增加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负。
⑵进度计划延误。
由于非承包人原因(包括不可预见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计划延误,经批准延误后,承
包人应按照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原计划进行调整和按新的计划实施。
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进度计划的延误,而且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的加快工程进度指令,
或虽采取了加快工程进度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
并将使工程在合同工期内难以完成时,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
审查,并应发出书面警告,并向业主提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强
制性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十、质量控制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一)质量控制的依据
1、合同条件各项工程质量的保障责任、处理程序、费用支付等均应符合合同条件的规定。
2、合同图纸全部工程应与合同图纸符合,并符合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变更与修改要求。
3、技术规范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施、设备及施工工艺,应符合合同文件所列技术规
范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其它的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程技术要求。
4、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质量均应符合合同文件中列明的质量标准或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的
其他标推。
(二)质量控制的任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制止影响工程质量的各种不利因素,
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三)质量控制程序
1、质量控制的基本程序
在开工以前,监理工程师应向承包人提出适用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
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
程序化。
(1)开工报告
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之前,监理工程师应督促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
告并进行审批。工程开工报告应提出工程实施计划和施工方案;依据技术规范列明本项
工程的质量控制指标及检验频率和方法;说明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的
准备情况;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2)工序自检报告
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
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
检查认可。
(3)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对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
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认
可,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4)中间交工报告
当工程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
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自检资料不全的交工
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拒绝验收。
(5)中间交工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按工程量清单的分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的检查验收。必
要时应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
经中间交工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6)中间计量
对满足本技术建议书 条要求的,方可进行计量并由驻地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核《中
间计量表》。完工项目的竣工资料不全可暂不予计量支付。
2、工序质量检查程序
各专业(结构、路基、路面等项目)监理工程师应在组成工程的各个单位、分部或分项工
程开工之前,提出工序检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
工人员共同遵循。工序检查程序应按以下原则提出(按本公司监理细则中程序控制框图):
(1)应与合同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所含内容相一致;
(2)应与技术规范及监理工程师批准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
(3)应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
(4)工序检查程序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以便直观,并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
证书等相配套。
(四)设置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
根据设计图纸,对工程的关键部位设置质量控制点,对于道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
点是测量放线和土工试验,按图纸要求,对压实的路基进行取样检验,路面砼浇注也是
质量控制的重点。
(五)工程质量监理
1、现场质量控制
监理工程师根据已批准的,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中的施工进度计划,结合工程实际进
展情况,进行施工中的质量监理,其内容包括巡视、旁站、监理日志、试验工程、工序
检查、分项、分部、单位工程中间交验,合同段工程竣工验收、试验工作。
(1)巡视
监理工程师代表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经常进行巡视,掌握工程动态,
做好记录。对承包人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施工工艺、方法、程序,发出书面纠正指令,若
口头发出纠正指令,要在 7天内书面子以确认。
(2)旁站
监理组应派监理员对浆砌工程、混凝土予制构件、混凝土现场浇筑、不良地基处理、土
石方路基填筑压实、试验工程、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和对工程质量需要严格控制的部位进
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旁站。并做好记录。
旁站的主要工作内容:
⑴检查施工现场材料、设备、人员是否和开工报告相一致。
⑵各种集料级配,施工配合比是否和批准的施工配合比通知单相一致。
⑶施工方法,操作工艺是否和开工报告相一致,符合图纸及技术规范要求。
⑷是否按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尤其是结构尺寸、标高、钢筋布置是否正确。
⑸每道工序完工后进行检查签认。
⑹监督承包人质量检验、试样提取、各种测定及现场记录是否真实。
⑺搜集影响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的信息和原始资料,做好记录。
⑻认真做现场拍检取样工作。
(3)监理日志
旁站及专业监理工程师需每日认真填写监理日志,工程师代表每 10天检查一次。
(4)试验工程
为了获得合理的施工方法、施工组织、工艺流程和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控
制数据,对关键工程必须先进行试验,如桩基工艺试验、修筑试验路段、予制构件试生
产等。其试验结果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才能规模生产。
⑴承包人必须编制试验工程施工方案和进行周密的准备工作。施工方案须与工程现
场条件相致。
⑵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试验工程施工方案、施工准备工作和有关数据进行详细检查审
核并及时上报工程师代表。确认具备开工条件后由工程师代表审批后报业主备案。
⑶试验工程结束后,承包人应写出试验报告,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工程师
代表审批。
⑷承包人按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应随时取样,检测试验。监理人员要全过程进行
旁站监督,做好施工记录。
⑸工程师代表和业主对试验工程试验报告进行审查批复。如符合设计标准和技术规范
要求,施工方法合理,批准后进行规模生产。如不合要求,则和承包人共同分析原因,
采取措施制定新的施工方案重新进行试验工程施工,直至获得成功为止。
⑹不符合要求的试验工程,应予以清除,不得混入整体工程中。
(5)工序检查
承包人按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完工后首先
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监理工程师对承包人的工序自检进行
检查验收和签认,对不合格的工序,要求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
查认可,不得进行后道工序施工。工程检查程序应按监理程序及细则实施。
(6)分项工程中间交验
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先进行自检,填写检验分项工程中间交验表。监理工程师进行
检查评定合格后,签发分项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7)分部工程中间交验
⑴分部工程中各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填写分部工程中间交验表,整
理汇总施工资料报监理办。
⑵监理办组织分部工程中间交验工作,并邀请业主代表参加验收。
⑶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发分部工程《中间交工证书》。
(8)单位工程中间交验
⑴单位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进行自检,填写单位工程中间交验表,整理汇总施工资料,
报监理办审查。
⑵监理办审查合格后报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组织交验工作并邀请有关方面参加,
监理组配合。
⑶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发《中间交工证书》并报业主备案。
(9)合同段竣工验收
⑴合同段范围内的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提交施工资料及合同段竣工验收表报监理办,
监理办审查并签署审查意见报业主代表复审。
⑵业主代表负责组织合同段交工验收工作。并邀请有关方面参加。
⑶经过对工程全面检查,符合合同文件要求时,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发《交工证书》。
同时确定在缺陷责任期内应继续完成的剩余工程和须修整的缺陷工程,直到缺陷责任期
结束,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发《工程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将工程移交业主。
(10)试验工作
⑴试验工作是工程质量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试验数据是评定工程质量优劣的主要依据。
合同段监理组材料试验监理工程师及其领导下的实验室应对承包人的试验进行监督检查,
对各个工程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进行有效的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的物理、化学
性能达到规定的要求。
⑵试验内容
①验证试验:
1)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预先鉴定,以决定可否用于本工程。
2)外购材料或商品构件在订货之前,承包人应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
必要时还应对生产厂家的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
入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
3)对承包人的自采加工材料及其它各种原材料的取样,均应有监理组材料试验工程师旁
站监督,以确认材料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4)运至工地现场的材料或成品构件,监理组材料试验工程师,按规定承包人试验频率的 20
%独立完成抽样试验。
5)对于业主统供材料承包人应按规定的抽检频率对材料进行质量检验,并将各类材料试
验报告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6)在施工进程中,应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成品构件进行符合性抽样试验检查。
②标准试验:
1)标准试验是对工程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的数据采集,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的科学依据,
它包括各种击实试验、集料的级配试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结构强度试验等。
2)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在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
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报批;集料的级配试验及砂浆配合比由监理工程师复核、工程师代表
审批,报业主备案,其它标准试验由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工程师代表审批。
3)对承包人的试验,监理组材料试验工程师应派试验监理人员旁站监督,进行有效的监
督检查。按规定承包人试验频率的 20%独立完成抽检试验。
③工艺试验:
1)依据技术规范,在开工之前对路基、结构物及其它需要通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的
分项工程预先进行工艺试验,并写出试验报告,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面指导施工。
2)监理组试验工程师应对试验工程的材料、施工控制、完工验收和检测工作进行有效的
控制。
④抽样试验:
1)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包括各种材料
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水泥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
2)监理组试验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各种取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3)承包人应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试验频率 100%进行抽样试验。监理组材料试验工程师按规
定承包人试验频率的
20%独立完成抽样试验。工程师代表将根据工程情况对重点、关键或问题突出的工程进
行独立的抽样试验。
4)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怀疑并提出要求时,监理试验工程
师应随时派员进行抽样试验,必要进还应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试验频率。
⑤验收试验:
1)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的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
2)监理组试验工程师对承包人的抽样试验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3)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及其它检测试验项目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
法报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工程师代表审批、报业主备案。监理材料试验工程师应对试验
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2、工程质量缺陷及事故处理
(1)质量缺陷
⑴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各项工程在施工过程及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果发现工程项目存在技术规范不容许
的质量缺陷,应按质量缺陷严重程度,按以下程序处理。
①发现因施工方法、工艺、流程、设备、材料不合理或不合格,可能出现或己出现质量
缺陷,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报告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应
立即通知承包人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合格的施工
人员或改变施工方法。
②当质量缺陷已再现时,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刻发出口头停工指令并立即向专业监理工程
师和工程师代表报告,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签发停工指令。待承包人采取了能保证工程质
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补救处理后,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合格后,由监理
工程师代表签发复工令,恢复施工。
③当质量缺陷出现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之后,且对下道工序或单项工程产生质量
影响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定后,承包人应提出质
量缺陷补救方案并经监理工程师代表批准,并报业主备案后
再进行质量缺陷处理或下道工序的施工。
④在缺陷责任期内发现了工程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与加固。
⑵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①承包人应提出质量缺陷修补方案,报监理组审议、工程师代表批准并报业主备案,方
可进行缺陷修补工作。
②缺陷修补措施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缺陷修补完
工后需经专业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
(2)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⑴质量事故
凡因施工的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标准和设计要求,致使工程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
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使工程遭受损毁或产生不可弥补的
本质缺陷,影响结构安全和降低使用能力以及由此而造成的返工、加固处理等都属于质
量事故。
⑵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对于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应本着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方便施工不留隐患
的原则。
⑶质量事故处理的方法
1)首先由承包人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根据质量事故调
查报告,对质量事故做出详尽分析,提出处理方案或建议,并对承包人的处理方案或建
议作出评议,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检查意见”上报工程师代表。
2)工程师代表根据承包人“质量事故报告”和监理工程师“工程质量事故检查意见”,对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进行批示,并报业主代表批准后,由承包人实施。
3)承包人根据业主代表批准的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对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工程进行处理,
监理工程师应进行全过程旁站,并做好记录。
4)承包人对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的工程处理完毕后,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工程师代
表组织、监理工程师协助、业主代表参加、对处理后的工程进行检验,合格后书面通知
承包人。
十一、工程变更程序
(一)定义
1、凡对合同文件、设计图纸(含已批准的施工图)涉及的各种工程的形式、位置、尺寸、
数量、质量及标准进行修改或改变,均称为工程变更。
2、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都可以提出工程变更:
(1)保持或提高原设计标准,降低投资或增加不多,能解决特殊技术问题或可节约用地,
缩短工期效果明显者。
(2)原设计欠合理,可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方案。
(3)由于水利、矿产、文物、环保等不可预见因素,必须变更原设计者。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工效和促进技术进步不
增加工程造价者。
(5)不增加投资或增加不多,有利于改善行车条件,或节省工程维修费用,或便于日后
改造扩建者。
(6)其它特殊情况
3、工程变更分类
(1)小变更
⑴涵洞位置、交角、进出水口形式、涵底标高,基础埋置深度;涵底铺砌形式。
⑵排水系统中边沟、截水沟、急流槽等位置、长度、纵坡、断面尺寸。
⑶其它一次增减金额在 2万元以内(含 2万元)的小变更。
(2)一般变更
⑴路基开挖后,土石分界线与原设计不符的变更。
⑵挡墙、护坡、护岸及导流堤等调整构造物的长度、基础埋置深度的变化。
⑶小桥、人行天桥及通道位置、交角、进出水口形式、基础埋置深度的变更。
⑷单项工程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等产生的变更。
⑸其它一般性质的变更和小变更中所列变更一次变更增减金额在 2万元以上,10万元以
下者(含 10万元)。
(3)重要变更
⑴路线复测原设计地面线高程发生变化。
⑵路线长度 500m以内平面、纵面指标的变化。
⑶改变局部路基横断面形式:
⑷变更挡墙、护坡、护岸及导流堤等调治构造物的结构形式及平面位置。
⑸变更大、中桥局部结构尺寸,小桥、涵洞孔径、道数。
⑹变更局部段落路面结构类型、厚度。
⑺一般变更中所列各项变更内容,其一次变更金额在 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者。
(4)重大变更:
重要变更以外的各类变更。
4、变更审批权限
(1)小变更:由监理工程师提出意见、工程师代表审批,报业主备案。
(2)一般变更、重要变更:由工程师代表直接审批,报业主备案。
(3)重大变更由工程师代表报业主审批。
5、变更的审批程序
(1)所有变更应由申请变更的部门提出包括变更原因、变更图纸和增减金额计算的报告。
(2)特殊情况可由有批准权限的监理工程师代表口头批准。7天内由审批变更的部门书
面确认并补齐变更手续。
(3)凡需经业主批准的变更,在接到业主书面批准书后,由工程师代表签发变更令。
(4)承包人要求变更的程序:
⑴由承包人填写“工程变更申报单”报监理工程师。
⑵变更审批权限在工程师代表的,由工程师代表签发“工程变更令”,报业主备案;若不
同意变更,则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说明理由。
⑶变更审批权限在业主代表的,由工程师代表填写“工程变更审批表”上报业主代表签
发“工程变更令”并报业主备案,不同意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5)由各级监理部门提出变更的程序:
⑴各级监理部门在其审批权限范围内提出变更,必须报业主批准后,下达“工程变更令”,
并报业主备案。
⑵若监理部门提出的变更超出其审批权限,则由申请变更的部门填写“工程变更申报单”
及“工程变更审批表”报业主审批,批准后仍由工程师代表签发“工程变更令”,并业主
备案,不同意变更,应以书面形式说明理由。
(6)由设计部门提出变更的程序:
⑴设计部门应书面通知业主,并提供变更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⑵业主同意设计部门提出的变更意见时,书面通知工程师代表处,由工程师代表下达变
更令。
(7)由业主提出变更令。
在接到业主的书面变更令后,工程师代表根据业主的要求签发“工程变更令”。
(二)工程延期
1、工程延期的申报
(1)延期事件首次发生后,承包人应在 2l天内向监理组提出要求延期意向,并抄报业
主。
(2)承包人应及时、准确地做好延期事件发生的现场记录,并每日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3)承包人在递交要求延期意向后按合同规定期限或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时限内,填写“延
期索赔申请报表”(此申请应列入延期的细目及编号;阐明延期发生、发展的原因及申请
所依据的合同条款:并附有延期测算方法及测算细节和延期涉及的有关证明、文件、资
料、图纸等)报监理工程师。
(4)当事件不断发生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但不超守 21天
内,以中期账单的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上述有关资料及累加延长工期的说明。
(5)在延期事件结束后 2l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同样内容的最后延期要求帐单,同时
抄报业主。
2、延期审批程序
(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延期意向后,要进行以下工作:
⑴立即通知有关监理人员,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的
各种资料与信息。
⑵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正式延期申请后。认真审查申请延期的合同依据是否准确、理
由是否正确与充分,以评估判断延期事件是否成立,并采取必须的积极措施以减轻或消
除延期事件的继续发生。
⑶审查延期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⑷审查承包人的延期天数是否有经签认的原始记录,计算原则与方法是否正确。如延期
事件成立,填写“延期索赔审查表”,连同审查意见由工程师代表上报业主。
(2)业主代表在收到工程师代表的审查意见后,进行以下的审定工作:
⑴会同业主有关部门对延期事件进行进一步的审查评估。
⑵如同意延期事件成立,填写“延期索赔批复表”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批复延长工期
天数,并抄报业主。
(三)费用索赔
1、费用索赔的申报
(1)索赔事件首次发生后的 28天内,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索赔意向,并抄报业
主。
(2)承包人应及时、准确地做好索赔事件发生的现场记录,并每日提交给监理工程师。
(3)承包人应在递交索赔意向后按合同规定期限或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时限内,填写“延
期索赔申请报表”和一份带有对索赔要求的详细说明和证实材料的帐单报监理工程师。
(4)事件不断发生时,承包人应按监理工程师合理要求的时间间隔(但不超过 28天)内,
以中期帐单的形式向监理工程师报送上述有关的资料及累加索赔款额说明。
(5)在索赔事件结束后 28天内向监理工程师递交同样内容的最后索赔要求帐单,同时
抄报业主。
2、费用索赔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收到索赔意向后应:
⑴立即通知有关的监理人员,做好工地实际情况的调查和日常记录,收集来自现场以外
的各种资料与信息。
⑵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正式索赔申请后,认真审查申请索赔的合同依据是否准确、理
由是否正确、合理,评估判断索赔事件是否成立,并采取必须的积极措施以减轻或消除
索赔事件的继续发生。
⑶审查索赔申请的格式和内容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索赔申请资料是否真实、齐全。
⑷对承包人的索赔费用的数量、费率是否有经签认的原始记录、计算原则与方法是否正
确等逐项进行审查。如索赔事件成立,填写“延期与索赔审查表”连同审查意见上报工
程师代表。
(2)工程师代表在收到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意见后,进行以下审定工作:
⑴会同业主对索赔进行进一步的审查评估。
⑵如同意索赔事件成立,填写“延期与索赔批复表”由监理工程师代表签署批复索赔费
用,并抄报业主。
(四)工程分包
1、工程分包
在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范围内,组成建制与承包人没有直接隶属关系的,用自己的设备、
技术和劳力,独立地承担部分工程的施工,此种参与工程施工的性质为工程分包。分包
工程必须经业主批准,这种批准不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所承担的任何责任的义务。
2、一个分包人所分包的工程总金额超过该工程承包的合同价的 10%,则该分包的必须是
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单位。承包人分包出去的工程总金额不得超过其合同价 30%。
3、工程分包的分类
(1)一般工程分包:在执行工程承包合同过程中,承包人由于某种原因将所承担的部分
工程,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经业主批准后,分包给其他承包人施工的行为,称为一般
工程分包。该接受发包的承包人称为分包人。
(2)指定分包:业主出于某种原因.对承包人的承包工程和合同中的某些特殊工程和专
业性较强的工程设施或材料、机械设备的供应,由指定、选定或批准的其他承包人完成
的行为称为指定分包。该被指定的承包人称为指定分包人。
4、一般工程分包的申请
承包人拟将部分工程发包给其他承包人进行一般工程分包应提出申请报告。
(1)分包工程的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但不仅限于):
⑴分包人的资格情况及证明,包括企业概况(企业单位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性质、组织
机构、企业业绩、有无合同争议、诉讼等),财务资本情况,参加分包工程人员的资历、
施工机械状况等。
⑵分包工程项目及内容。
⑶分包工程数量、金额及工期。
⑷分包工程项目使用的技术规范与验收标准。
⑸对拟分包工程的技术保障措施(对重要工程尚须有施工组织设计),工程所需材料来源
及供应情况。
⑹承包人与分包人的合同责任。
⑺分包协议。
⑻分包申请报告单。
(2)分包申请报告由承包人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上报工程师代表并抄报业主。
5、一般工程分包的审批
(1)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分包申请报告后,进行以下审查工作:
⑴分包人的施工经验、技术力量、机械设备、财务能力、履约信誉等必须满足分包工程
的技术、合同要求。
⑵分包人须承诺遵守执行承包人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设计图纸等合同文
件的规定。
⑶承包人与分包人拟定的分包费用,不得明显低于该分包项目合同标价金额,承包人对
分包工程的管理费率不得超过 3%。
⑷超过合同价 10%的分包人必须是经过资格预审的合格单位。
⑸分包工程总金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 30%。
⑹分包协议内容完整、齐全,符合有关规定。
⑺提出审查意见连同分包申请报告单、分包申请资料报工程师代表。
(2)工程师代表收到监理工程师报送的意见及资料后,进一步进行核实会同业主进行审
定,批复分包申请报告。
6、指定工程分包人的决定
(1)指定工程分包人由业主或工程师代表确定。
(2)在确定指定工程分包人之前,应对指定分包人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⑴企业资质情况:包括企业名称、企业性质、资质等级、法人代表。
⑵企业概况:技术力量,施工机械设备及财务资本情况,工程所需材料来源,对分包工
程的技术保障措施。
⑶企业信誉:过去完成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履约情况。
(3)指定分包人经过业主或工程师代表审查,承包人一般应接受业主或工程师代表的决
定,并与指定分包人签定分包合同,并填报分包申报单。(如承包人对指定分包人有异议,
工程师代表负责协调)。
(4)承包人将指定分包工程申请报告单及分包工程合同报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并签署审
查意见,工程师代表会同业主审定,批准指定分包报告。
7、分包工程管理
(1)严格履行开工申请报告手续.分部工程开工前必须报《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批复单》,
并附上业主书面批准分包的复印件:
(2)每次工地会议,承包人必须通报分包工程情况,如需要分包人应参加会议。
(3)监理工程师应通过承包人对分包工程进行全面管理。监理工程师也可直接到分包工
程去检查,发现涉及分包工程的各类问题,如分包人的施工设备、技术力量以及工程质
量、工程进度等难以达到要求进,应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4)监理工程师对分包人的任何书面指令,均应通过承包人转达。除非有下列情况:
⑴经监理工程师检查,分包人工程质量非常低劣,须予以制止。
⑵可能发生严重的后果,来不及通知承包人。
(5)监理工程师应通过《中期支付证书》,由承包人对分包人或指定分包人进行支付。
(6)监理工程师可要求承包人出示指定分包人得到承包人付款的证明。
(7)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扣留或拒绝向指定分包人付款,监理工程师必须帮助业主从
《中期支付证书》中扣留指定分包人应得到的款项,直接向指定分包人支付。
十二、组织协调的工作任务与方法
协调工作是要主动协调相互作用的系统之间的能量、物质和信息交换,以实现工程建设
系统总目标的活动。协调的作用是使监理系统内部人员工作积极性达到最高,使监理系
统外部环境运转达到最佳,创造出良好的工作氛围,使工程建设系统作用规模远大于各
单位独立作用规模之和,从而使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
得以有效地进行,保证预期的质量高、投资省、工期短的综合目标得以实现。协调工作
内容贯穿于各个阶段、各个层次和各个系统,工程师代表处在协调方法上要因人、因地、
因条件等不同因素采用不同的协调方法,一般常用的方法有以下几种:
(一)召开工地会议
1、第一次工地会议
(1)会议召开的时间:在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召开,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
(2)会议参加人员:各级监理工程师、业主代表、承包人的授权代表、分包人代表及各
方将要在工程项目中担任主要职务的部门(项目)负责人。
(3)会议内容
⑴业主需要陈述的内容:
1)业主或业主代表介绍工程项目实施期间的职能机构,职责范围及主要工作人员。
2)业主就开工条件、工程及临时用地、临时道路、征地拆迁及其它与开工条件有关的问
题进行说明。
3)业主就开工准备中各合同段承包人履约情况进行评述。
⑵监理工程师需要陈述的内容:
1)监理工程师代表宣布任命其代表和授权范围。
2)向业主和承包人提交监理机构组织框图,职责范围及监理人员名单,监理例行程序。
3)对承包人主要人员、机械设备进场及开工设备工作和对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审查情况进
行评述。
2、常规工地会议
(1)会议召开的时间:常规工地会议原则上于每半月召开一次。同时视工程进展及质量
情况不定期召开。
(2)会议参加人员:常规工地会议由监理工程师代表主持。驻地监理工程师、承包人的
授权代表及指定工程分包人、设计代表、业主代表参加。
(3)常规工地会议内容: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就在会上介绍和需要讨论决定的问题写出
书面材料,一式两份,提交监理工程师代表,同时应填报:工程形象进度表,工程试验
项目及频率报表。
工地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①确认上次工地会议纪要,检查决定执行情况。
②承包人就以下问题进行介绍:
(1)工程进度,主要是关键线路上的施工进展情况和影响施工进度的因素及对策。
(2)现场机械、材料、劳力的数额以及对进度和质量的适应情况并提出解决措施。
(3)工程质量自检体系,工程缺陷、质量事故、执行标准控制、施工工艺、检查验收等方
面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4)计量支付情况,工程延期与索赔及工程分包。
(5)安全事故或隐蔽的不安全因素及承包人无力防范的外部施工阻扰或不可预见的施工
障碍。
③监理工程师代表就执行合同和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费用三大控制情况和承包
人的情况介绍进行评述并提出对策。
④检查上次现场协调会议执行情况。
⑤承包人报告近期施工活动,提出近期的施工计划安排,简要陈述发生和存在的问题。
⑥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简要评述。根据承包人提出的施工计划,安排监
理人员进行旁站监理、工序检查、抽样试验、测量验收、计量测算、缺陷处理工作。
⑦需要提交会上讨论的其它问题。
4、会议记录
(1)第一次工地会议及常规工地例会,应指定专人对会议内容进行记录。并呈报业主。
下发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执行。
(2)会议中决定执行的有关问题,仍应按规定的程序办理必要的手续。
(3)会议决定应落实到人,限期解决,由各类会议主持人督促执行。
(4)监理工地例会由监理工程师指定专人记录,整理后上报业主代表。监理及承包人负
责落实执行。
(二)文件往来、沟通信息
1、凡在项目实施管理中业主、监理工程师、承包人之间往来的指令、通知、报告、批复、
各种资料报表及函、电和其它手写、打印、印刷的书面文字材料均称为文件。
2、文件传递
(1)文件可采用邮寄、传真、电报、电传、交换、递达、领取等方式尽可能快地送达收
件人。
(2)文件收发应有专人负责,收件人应签字并加注收文时间。
(3)以邮寄、传真、函电方式传递文件、收件人应发回执予以确认。
(4)承包人、业主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往来文件均由工程师代表处传递。
(5)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的各种文件应逐级传递。
(6)承包人对各种下达的文件有异议或需申诉时可越级报送。
(7)负责传递、抄送、抄报文件的各级监理部门应在 3日内送达有关部门,不得滞压。
(8)常用文件、监理文件名称及报送范围详见下表。
3、文件处理
(1)文件收到后,由监理机构负责文件管理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填写文件批阅单送主管或
领导批阅。
(2)各级监理部门收到文件(除检验申请单外)后应从收到之日起不得超过 7天之内处理
完毕,一般问题的报告必须在 7天之内答复。
(3)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变更等在 7天之内难以处理的,必须书面通知报送单位说明文
件处理的情况和将于何时批复。
4、工程监理月报
(1)监理组每月 28日以报告书的格式向业主报送工程监理月报。月报为上月 26日至本
月 25日的工程情况。
(2)工程监理月报的主要内容
①工程描述
工程描述应简短叙述合同的内容,第一份监理月报工程描述应详细提供以下资料,以后
的月报可视情况适当进行增减。
⑴项目名称及施工合同段桩号和驻地监理合同段号;
⑵地理位置:附一张工程位置图,图中应清晰地标明工程的具体位置。
⑶合同段长度,起、这桩号;
⑷线型及主要设计指标(含路线地质情况);
⑸主要工程数量(包括土石方,结构物类型及数量);
⑹合同签订日期;
⑺承包人或联营体的名称及项目负责人;
⑻合同总价
⑼合同规定的工期;
⑽开工通知书发出日期及开工日期;
⑾从开工到现在已过去的施工时间:
⑿本月内的气象报告;
⒀分包人及材料供应人情况。
②工程质量情况
根据合同和技术规范规定,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计量。月报中对不符合质量要求
的工程内容、数量问题进行评述并提出处理措施和意见,对符合质量要求本月完成的工
程,按检验、量测结果作综合评价。
③工程进度
包括工程总体进度及每个主要工程分项实际和计划进度,实际完成计划的百分比,简要
分析影响进度的因素,对进度滞后采取的措施。
④工程费用
⑴本期支付及累计支付的情况。
⑵计日工、价格调整。
⑶工程变更。
⑷费用索赔。
⑤监理工作执行情况
本部分内容主要描述监理工作的情况,还应包括各类监理人员的人数(附当月监理人员考
勤表)、工作安排和存在问题以及对工程的影响。
⑥小结
概略评述有关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的表现,存在的问题,采取的改进措施和今后工作安
排的设想等。
⑦附录和照片
在月报的最后,应附有当月台同执行情况的表格,和关键工程照片。
(3)各合同段监理组每年和工程结束后应提交监理工作报告,报业主和上级主管部门。
报告内容为:
⑴工程基本概况;
⑵监理组织机构及工作起、止时间;
⑶关于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费用监理及合同管理的执行情况。
⑷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评估。
⑸工程费用分析。
⑹对工程建设中发生的重大事件,存在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⑺照片或录像。
5、竣工文件编制规定
(1)竣工文件编制是一项重要的工作,是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实施期间监理工作的重点。
监理工程师是竣工文件编制的参加者,也是文件编制过程中的监督者。编制竣工文件应
在分项工程完成后工程竣工验收前进行。全线的文件要做到统一化、规范化。
(三)运用信息、加强协调
信息是协调的基础,协调是减少矛盾、统一意见、共同作好工作的重要手段。无论协调
哪一方的关系,都要落实到人与人之间,其本质仍是人际关系。加强协调就是主动运用
沟通掌握的信息,有目的地与当事人再行沟通,达到大目标的统一。特别是很多会议上
难言之隐均可在协调中解决,这是召开会议方式的补充和取得好的会议效果的前期工作。
工程师代表在协调各有关单位之间的关系时,与业主、设计、承包商等单位领导层主要
负责人的个别协调工作是工作重点,在做重大决定如停工、撤换分包单位等事宜时更应
加强与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协调,了解各方信息。
(四)交流思想、联络感情
工程师代表应主动利用各种条件与各有关单位人员,特别是领导层人员交流思想,联络
感情,邀请业主、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等参加监理机构的各种活动,相互沟通思想。
(五)抓住主要矛盾,分析矛盾原因,并全力予以解决
(六)合同签订职责清楚,协调程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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