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价值在国有经济法中的微观体现
经济法价值在国有经济法中的微观体
摘要企业作为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其“社会公民”的个体角色及基于该角色所采取的行为决定了企业具有承担社会责任的应然性。作为特殊的主体,国有企业具备公益性与营利性的统一,承担着特殊的企业社会责任。这种特殊的企业社会责任体现了经济法的核心价值,即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价值。
关键词国有企业 社会责任 可持续发展 社会整体效益
作者简介:郑阁林,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
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1)05-089-02
一、经济法核心价值: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利益
价值既是一个哲学范畴,也是哲学之外的其他人文学科、社会科学以及日常生活中广泛使用的概念。豍无论是“法的价值”或“经济法价值”,都以价值为探讨起点。因此,本文依照价值到法的价值,再到经济法价值的探讨有其必要性。
(一)价值
价值的内容是围绕着主体与客体这一对概念的关系展开的。价值的构成要素包括价值的主体、价值的客体和价值的主客体之间的统一,一方面是主体的需求,另一方面是客体对主体需求的满足。豎因此,经济法价值研究不能离开对价值的构成要素的思考,价值的这一核心内容对经济法价值研究的启示在于:(1)经济法价值首先应当思考的是经济法价值的主体对经济法有何需求和经济法可以增进何种价值。(2)经济法价值研究不能缺少对经济法价值的客体以及客体功能的思考,要正确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客体范围、确认客体能够满足主体需求的内在属性。(3)经济法价值研究必须解决价值要素中的主体需求与客体功能的统一问题,即主体对价值的选择与确认和价值的实现。经济法主体通过对不同价值和功能的选择,确保自身需求和客体功能间的统一,并以确认的价值为基础,对经济法的形式和内容进行构建,这就是价值的实现。
(二)经济法价值: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
经济法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本位”作为自己的思想基础,其区别民商法在于经济法追求宏观上的效益,即社会整体效益。社会整体效益作为一种静态的概念,不能体现出现代经济法的动态化效应,因此社会整体效益的最大化较之更能体现和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特征和趋势。同时,经济法作为宏观把握经济脉搏的法,它所关注的并不只是眼前的效益,而更注重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经济法的价值问题实际上是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最大化问题。豏
将经济法的价值回位到法的价值层面加以思考。法的价值标志着法律与人关系的一个范畴,这种关系就是法律对人的意义、作用或效用,以及人对这种效用的评价。豐因此,经济法作为法的一个部门,其价值具有法的价值的共性,即作为一个应然概念,高于法和法的价值实现的现实状态,包含着人们对法的希望和理想。而正是应然的法的价值对现实法的超越,为法的信仰和法治的追求提供了思想基础,使主体内心确信并为之而努力。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的经济法价值正是一种应然的价值理念追求。
二、国企承担的特殊社会责任
国企社会责任的特殊性体现在社会责任的地位和取舍上,即国企应承担更多的企业社会责任,企业社会责任位于核心地位,当社会责任与营利目标相冲突时,以企业社会责任为先。
关于国有企业的性质,理论界和实务界一直争论的焦点在于:国有企业是营利性的还是公益性的。有学者认为,国有企业是企业的一种,而企业的根本特征在于营利性,因此国有企业的性质同样也应该是营利性的;另一些学者认为,国有企业具有执行国家经济政策的职能,其性质应该是公益性的。本文更倾向地认同第三种观点,即国有企业具有公益性和营利性的双重性质豑。
第一,国有企业具有营利性质。首先,国有企业也是企业的一种,国有企业具有市场经济中企业的基本特征,而企业的基本特征之一便是营利,即追求经济效益,是财产、资源和利益的统一体。其次,作为拥有独立财产及独立承担责任的公司法人,国有企业的自主性和市场性也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营利性。豒
第二,国有企业具有公益性质。国有企业具有的所有性和控制性决定了其公益性质。同时,作为一类特殊的公司法人,国有企业具有公法人的特点,具有公共性的特征。日本学者曾把国有企业的公共性划分为五个方面:即所有的公共性——政府所有;主体的公共性——终极所有主体是国民;目的公共性——为公共利益;用途的公共性以及规制的公共性——用于公共用途,实行公共监督。豓简言之,国有企业在这些方面体现的是公共性,承载了国家的一部分经济管理和行政管理的职能,从而具有公益性的性质,并借此同非国有企业相区别。
社会主体的性质决定了其在社会中所扮演的角色,而主体所扮演的角色及其所采取的具体行为正是责任所产生的依据所在。国企与非国企性质上的区别在于国企的公益性,性质上的差异使得国企与非国企在社会中的角色定位也因此而不同,然而两者所扮演的角色不同又进一步导致两者的不同责任。因此,国有企业的公益性决定了其应该承担有别于非国企的特殊社会责任。
三、国企社会责任所体现的经济法价值
国有经济是国家引导、推动、调控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国家实现宏观调控、服务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手段。国家通过国有经济实现宏观调控,保持经济总量的基本平衡,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引导国民经济持续、迅速、健康发展,这正是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的经济法价值在国有经济法中的体现。作为国有经济的微观经济组织,国有企业是国有制经济的实现形式。国有企业具备所有性、控制性、自主性、市场性四个因素。在上述四个因素中,所有性和控制性决定了国有企业的公益性,自主性和市场性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营利性。国有企业的公益性与营利性进一步决定了国企公共目标与企业目标的对立统一。公共目标是社会整体效益目标,而企业目标是国有企业作为具有独立商品经营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所要追求的自身利益。豔国企的特殊社会责任是对这两个目标的重塑与整合,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整体效益的价值内涵。
(一)体现了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效益的协调
国企特殊社会责任的承担体现了国有企业作为个体与社会整体效益的协调,主要体现在:第一,国有企业基于其自身特殊性要更多的考虑社会整体效益。国有资产属于全民所有,用国有资产投资建立的国有企业应当更多地担负起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责任;在追求营利的同时,应当更多考虑公共的利益。作为政府拥有或政府控制的经济实体,国有企业在资金和资源分配中占据明显优势,享有特殊的垄断地位或政策保护,并享受大量体制性的优惠。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公平理念,非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享受了在体制与资源各方面优于其他企业的权利,那么理应有较多的社会担当,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第二,国企双重属性的特殊结构决定了国企社会责任的核心地位和优先性,在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效益冲突时,应以社会整体效益优先。对外,国企的双重属性区别于非国企,具有特殊性,即营利性和公益性的统一;对内,国企的特殊属性具有特殊结构,即公益性占首要地位,在公益性和营利性发生冲突时,以公益性为先。如何衡量两者的利害关系,其关键在于国家、国企及两者之间关系的正确定位。首先,就国企而言,作为政府社会职能和企业经营职能的对立统一体,其设立和经营目的主要是为了实现政府的经济调节功能,实现社会的总体利益,因此便无可避免地承担了公益的职责。另一方面,就国家来讲,国家作为社会管理者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的身份,同时兼具国有企业的股东身份,国家的目的在于通过参与微观企业经营以更好实现其宏观经济管理者的职能,其主要身份是社会管理和实现公益,国家对该类型国企公益性质的关注势必要大大甚于对其营利性质的考虑。因此,国企的营利性质从属于公益性质,在公益性和营利性发生冲突时应当以公益性为优先。基于以上两方面的考虑,国企的公益性具有首要地位和先行性,而公益性的首要地位和先行性又进一步决定了国企社会责任的核心地位和优先性
(二)体现了人与环境资源之间的协调
理性人需求的无限性与环境资源的有限性产生了尖锐的矛盾,而放任这种矛盾的发展与激化则最终会导致社会整体效益的不能实现。企业社会责任对企业环境保护的责任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这正是经济法价值内涵之人与环境资源的协调在企业社会责任中的进一步体现。企业环境保护责任的承担正是在个体利益与社会整体效益协调基础上对于代际公平的进一步体现,而企业环境保护责任则具体表现在企业社会责任的维度中。
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维度,众多学者进行了实证与理论研究,在此研究基础上,共同维度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豖:1.经济责任。这是卡罗尔金字塔模型的基础层次,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责任维度,对外体现为提高经济效益、为社会创造财富及有效率地提供合格产品和服务、促进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对内体现为企业通过技术和创新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2.法律责任。企业的法律责任位于金字塔模型的第二层次,属于企业社会责任的一般维度,体现为企业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进行合法经营及纳税;3.商业道德。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和局限性,在法律尚未涉及以及未能涉及的领域,该责任维度体现为企业遵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4.环境保护。具体体现为企业应积极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同时进行产品改进及废旧物回收以减少污染、节约资源进而提高资源利用率;5.消费者保护。具体体现为企业在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时,要同时注重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6.员工利益。体现为企业关注员工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注重员工的培训与教育、为员工提供平等的机会、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并提高员工的福利;7.公益事业。这是企业责任中的自觉责任,是企业责任金字塔模型中的最高层次。具体体现为捐助慈善事业、支持和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弱势群体,利用企业资源投资社区等。
如上归纳,企业社会责任要求企业积极提高环保意识,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同时进行产品改进及废旧物回收以减少污染、节约资源进而提高资源利用率,这是社会责任四个层次中的伦理责任层次,具体体现了代际公平,在保障个体利益实现的基础上进一步升华,体现了可持续发展的社会化整体效益的最大化。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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