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化和国家标准化
考试大纲
掌握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和参与国家标准化活动的方式、
方法;
熟悉国际标准与国际贸易规则的相关要求;
熟悉ISO/IEC技术工作(包括组织结构、职责和标准制
定程序等)和国家标准化活动的要求(包括我国技术委
员会的组织结构、工作程序和技术会议的相关要求);
了解国际标准化的定义和三大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标
准化活动的内容和发展趋势;
了解ISO/IEC技术工作会议相关要求和我国关于标准化
的对外工作方针及外事管理;
了解国家标准化活动的内容和发展趋势。
一、国家标准化
定义:国家标准化是指一个国家建立全国性的标准化机构,
制定国家标准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标准化活动。
目的:
——在全国建立秩序,实现标准的协调统一;
——促进科学技术、经济及贸易的发展,维护本国利益;
——在国际标准化活动中谋求本国标准与国际标准协调,扩
大国际交流与国际交往。
国家标准化-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化
国家标准化-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化
BSI的主要任务:
1.制定和修订英国标准(BS)并促进其贯彻执
行。
2.负责风筝标志和安全标志的管理,并颁发许
可证。
3.代表英国参加国际和区域标准化活动。
BSI在标准化工作中发挥着一定的国家职能
机构的作用。
国家标准化-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化
国家标准化-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化
国家标准化-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化
国家标准化-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化
4.美国的标准化
ANSI作为国家标准协调中心,自身仅制订少
量的标准,大部分是从各个专业团体制订的
标准中,将其中对全国具有重要意义的标准
提升为国家标准,并给予ANSI标准代号和
分类号。
国家标准化-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化
4.美国的标准化
美国最有影响的是一些专业性标准化团体,如美国试验与
材料协会(ASTM)、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美国
石油学会(API)、美国保险商试验室(UL)等。其制定的
标准在国际上都具有较高的影响。
美国政府中最大的制订标准的部门是美国国防部,它所制
订的规范和标准主要有:军用规范(MIL-SPEC)、军用标
准(MIL-STD)、军用标准图纸(MS)、军用手册(MIL-
HDBK)、合格产品目录(QPL)等。
国家标准化-主要发达国家标准化
区域标准化
定义:区域标准化是指同处一个地区的国家共同开展的标
准化活动。
作用:
1.消除本地区的贸易壁垒,促进地区的合作和交流,繁荣
地区经济
2. 有利于各国通过区域标准与国际标准相协调;
3. 能够反映本地区的特色,起到国际标准化的补充作用。
区域标准化
1.欧洲标准化机构: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
欧洲电信标准化学会(ETSI)
分别与ISO、IEC和ITU在业务是相对应,并保持密切联
系。
区域标准化
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
是非盈利性的区域标准化机构,成立于1961年。
宗旨:促进成员国之间在标准化活动中密切合作,
积极推行国际标准,制定欧洲标准,推动以欧
洲标准为基础的合格评定(认证)制度。
CEN受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委托,为欧洲
立法工作提供标准保障,1991年6月,CEN与
ISO签订了维也纳协议,确立了国际标准化优先
的原则,CEN的工作内容原则上不涉及ISO的项
目,以免重复或产生分歧。
区域标准化
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CENELEC)
成立于1972年,其宗旨是协调各成员国电工电子标准,
制定统一的欧洲标准,实行电工电子产品合格评定(认
证)制度。
CENELEC受欧盟和欧洲自由贸易联盟的委托,研究制定
支持欧盟技术法规(指令)的标准及其他项目。1990年
与IEC签订了卢加诺协议,确立了国际标准化优先的原
则。
区域标准化
欧洲电信标准化学会(ETSI)
成立于1988年,其宗旨是充分利用欧洲现有电信资源,
加快欧洲电信领域技术协调和标准化过程,研究制定欧
洲通用的电信基础标准,在广播电视领域同欧洲广播联
盟合作。
以上3个组织独立运行相互支持,它们所制定的欧洲标准
代号为 EN。
区域标准化
2.独联体跨国标准化、计量与认证委员会(EASC)
由独联体国家于1992年协议成立。任务:
1)保留前苏联国家标准(ΓOCT),并转化成独联体跨国
标准;
2)制定ΓOCT标准;
3)由各国政府建立全国性认证体系和机构,负责认证工作;
4)承认现有物理量单位国家基准为跨国标准;
5)协调解决标准化、计量认证方面的法律、经济和组织方
面的问题。
1995年9月,ISO承认其为跨欧亚地区标准化机构。
区域标准化
3.太平洋地区标准会议(PASC)
PASC是环太平洋国家标准化机构的自愿性论坛,成立于
1972年。
任务:针对国际标准化活动,特别是对ISO、IEC的重大决
策进行讨论、交流信息、协调政策,以维护本地区各国
的利益。
PASC不制定标准,只致力于国际标准的应用和向ISO、
IEC反映本地区的意见和要求。1994年PASC设立了标
准与合格评定常设委员会,承担亚太经合组织交付的工
作。
中国是PASC成员国。
三、国际标准化
国际标准化指在国际范围内,由从多国家和组织共同参与
的标准化活动。(定义*)
目的和活动内容*:
——协调各国、各地区的标准化活动;
——研究、制定并推广采用国际标准;
——对标准化有关问题进行交流和研讨,以促进全球经济、
技术、贸易的发展,保障人类安全、健康和社会的可持
续发展。
1946年10月14日,中、美、英、法、苏联等25个国家的64
名代表在伦敦召开会议,决定建立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每年10月14日为国际标准日
国际标准化-三个国际标准化机构*
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
国际电工委员会 IEC*
国际电信联盟 ITU *
三个国际标准化机构,共同肩负着推动国际标准化的使命。
国际标准化-三个国际标准化机构*
1.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ISO是非政府性的国际组织,是联合国的甲级咨询机构。
ISO 源于希腊语,表示“平等”、“均等”之意。
中国是ISO创始成员国。
1978年9月1日,中国以中国标准化协会(CAS)的名义正
式重新被接纳为ISO成员团体。(恢复)
目前是以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局(SAC)的名义参加ISO
工作。
国际标准化-三个国际标准化机构*
1.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ISO的目的和宗旨:在全世界范围内促进标准化工作的发
展,以便于国际物资交流和服务,并扩大在知识、科学、
技术和经济方面的合作
ISO的主要活动:制定国际标准,协调世界范围的标准化
工作,组织各成员国和技术委员会进行情报交流,以及
与其他国际组织进行合作,共同研究有关标准化问题。
国际标准化-三个国际标准化机构*
1.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按照ISO章程,其成员分为团体成员(正式成员)
(Member body)、通信成员(Correspondent member)
和注册成员(订阅成员)(Subscriber Member)。
团体成员是指在各国最有代表性按照议事规则被接纳为正
式成员的国家标准化机构,每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机构
代表其国家参加ISO。
通讯成员和注册成员是指尚未建立国家标准化机构的国家
(或地区),希望了解ISO的工作进展情况的成员。不
参加ISO技术工作,无投票权,可以得到相关的资料。
ISO的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和俄语,总部设在日内瓦。
国际标准化-三个国际标准化机构*
2.国际电工委员会(IEC)
IEC是制定和发布国际电工电子标准的非政府性国际机构,
专门负责电气工程和电子工程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
IEC的宗旨:促进电工、电子工程领域中的标准化及有关
事项方面的国际合作,增进国家间的相互了解。
IEC的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和俄语。
国际标准化-三个国际标准化机构*
3.国际电信联盟(ITU)
ITU是联合国系统中处理电信事宜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其
实质性工作由三大部门承担:无线电通信部(ITU-R)、
电信标准化部(ITU-T)和电信发展部(ITU-D)。
ITU-T由原来的国际电报电话咨询委员会(CCITT)和国
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CCIR)从事标准化的部门合并
组成,其职责:继续承担CCITT的所有工作,研究电报
电话技术、操作和资费问题,并就这些问题制定标准化
建议;研究制定包括与无线电系统的接口标准在内的统
一电信网络标准,以促进并实现全球的电信标准化。
ITU的工作语言是英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四、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
技术工作的组织机构及职责**
1、技术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局:TMB/SMB
ISO:技术管理局(TMB)
IEC:标准化管理局(SMB)
2、技术咨询组/咨询委员会: TAG/AC
ISO:技术咨询组(TAG)
IEC:咨询委员会 (AC)
3、技术委员会(TC)和分委员会(SC)
4、工作组:WG(工作组)、JWG(联合工作组)、
PT(项目组)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管理局/标准化管理局
全面负责技术管理工作**
职责:
建立TC,任命TC主席,批准TC名称和工作计划;
负责TC(或SC)秘书处的分工或重新分工;
批准TC对SC的建立和解散;
协调技术工作:一个主题几个TC共同关心、需要协调 的标准;
监督技术工作的进展情况,采取适当的措施;
审查对新技术领域的工作需求,并进行规划;
维护ISO/IEC导则和其他技术工作规则;
对国家成员体提出原则问题和对有关决议的投诉问题予以考虑。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技术咨询组(ISO/TAG,IEC/TAC)
建立:由ISO/TMB或IEC/SMB分别建立或联合建立并规定任务。
任务:就基础问题、行业和跨行业协调、相干规划及新工作需求等
问题向技术管理局提出建议;对有关出版物,例如,国际标准、技
术规范、可公开提供的规范和技术报告的起草或协调提出建议,但
是不能起草、制定这些文件,除非技术管理局予以特批。
TAG/TAC的工作结果应以建议的形式提交给TMB/SMB;
TAG/TAC被 赋予的工作任务一旦完成,或转由随后的正式联络机
构完成,该TAG/TAC应解散。
ISO 现有的TAG:TAG1:保健技术;TAG4:计量学;TAG8:建
筑;
IEC现有的TAC:ACET:电子与电信咨询委员会;ACOS:安全
咨询委员会;ACEC:电磁兼容咨询委员会;ACEA:环境方面咨
询委员会。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TC和SC
TC的建立
-由TMB/SMB 建立(包括转换)和解散 ,经与相关TC协商后,
可
将现有SC转换成TC。
-TC的建立程序(新技术活动领域工作项目)
提出资格:国家成员体、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政策委员会
技术管理局、首席执行官、负责管理认证体系的机
构、另一个国际组织(ISO-IEC)
批准条件:参加投票的国家成员体的2/3多数赞成;
至少有5个国 家成员体表示了愿意积极参加其工作;
TMB指定了秘书处。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TC和SC
分委员会的建立
SC由其母技术委员会建立和解散,但须经TMB/SMB
批准。
批准条件:
-某个国家成员体愿意承担秘书处;
- 至少5个母技术委员会的成员表示积极参加
其工作;
- 母技术委员会P成员的2/3同意建立。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TC和SC
参加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工作
成员种类:
- 参加成员(P):
义务:积极参加工作,承担投票义务,尽
可能参加会议
权利:全权表决权
- 观察成员(O):以观察员身份参加工作,可
收到委员会文件,有权提出意见和参加会议。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TC和SC
成员身份的选择(依据国家经济发展需要,P和O成员权利
和义务)
- 所有国家成员体都有权参加TC或SC的工作,
但是,需向CEO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中要
说明以哪种身份参加;
- 成员体可在任何时间开始、结束或改变成员
身份,但必须事先通知CEO办公室或有关
TC秘书处;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TC和SC
- 国家成员体可以不参加TC(选择非P非O)
无权利,无义务;但是对CDV和FDIS有权投票;
- 分委员会的成员资格对母技术委员会的P和O成员
开放;
- 母技术委员会的O成员 可以是 分委员会P成员,不
改
变其在TC的O成员身份。
注:根据国家经济发展需要,P和O成员的义务,确定
参加或不参加TC/SC和选择什么身份参加。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TC和SC
惩罚
P成员降级:
a)P成员一直不积极、连续两次不直接参
加会议,也不以通信方式作出贡献;
b)对要求投票表决的问题不表态
c) 对CDV和FDIS不投票
P成员资格的恢复:12个月后向CEO办公室申请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TC和SC
•TC和SC主席
任命:TC主席- TC秘书处提名,TMB/SMB批准。
SC主席- SC秘书处提名,母技术委员会批准
职责:全面管理本TC工作(包括SC和WG)
指导TC和SC秘书
主持TC或SC会议
协调,以便形成一致意见
立场:纯粹国际立场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TC和SC
•TC和SC秘书处
承担秘书处:
- TC秘书处有TMB/SMB分派,SC秘书处由上级TC
分派(若有两个NB申请,由TMB决定)
- 承担TC或SC秘书处的NB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表明积极参加该TC/SC工作;同意履行秘
书处职责;保证有足够的资源;任命一位
合格人员承担秘书工作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TC和SC
秘书处职责:
保证本TC/SC遵守ISO/IEC导则和TMB的决定;
日常工作
对秘书的要求:主管技术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语言:英语和/或法语
国际标准化知识:ISO/IEC章程、导则;熟悉ISO/IEC
文件及信息传递方式
具有组织能力
资源保证:保证履行秘书处职责的基础设施。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TC和SC
秘书处的变动
TC秘书处:提前12个月通知CEO办公室
SC秘书处:提前12个月通知上级TC或TMB/SMB
若秘书处不能履行职责,CEO或NB向TMB/SMB报告,进行
评价,重新分派。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工作组
工作组:注 IEC有时单设项目组(PT)
任务:为完成专项任务由TC/SC组建。
(大部分工作组在标准制定的准备阶段成立)
组成:上级委员会(TC或SC)的P成员、A类和D类联络
组织指派的专家。
专家身份:专家以个人身份工作,不是官方代表。但是专家应与选
派组织密切联系,及时通报工作组信息
其他工作组:
- 联合工作组(ISO、IEC)(JWG):承担多个TC或SC关注的特
殊任务; - TC/SC中具有咨询职能小组:帮助主席和秘书完成协调、
策划和指导,其他咨询任务; - 特别工作组:研究特殊问题(大部
分在会议上成立)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编辑委员会
任务:负责对国际标准委员会草案(CD)、征求意见
草案(CDV/DIS)和最终草案(FDIS)进行修
改和编辑,以保证符合ISO/IEC导则第2部分的
有关要求。
组成:1位母语为英语并具有一定法语知识的技术专家、
1位母语为法语并具有一定英语知识的技术专家、
项目负责人。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技术联络
技术联络的目的:避免重复、协商一致
ISO与IEC之间的联络
- ISO和IEC的TC/SC之间建立联络的渠道是CEO办公室(中央秘书处/办公
室);
- 对于开发新课题,若另一组织有兴趣,CEO进行协调,达成协议,
以避免重复工作;
- ISO和IEC互派观察员,他们有权了解对方TC/SC工作,可以提出
意见,但没有表决权。
技术委员会之间的联络
- 领域相关的TC之间联络,与横向TC联络
通过选派观察员,参加会议,和交换文件联络
国际标准的技术机构-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
技术工作机构及职责-技术联络
TC/SC与其他组织的技术联络
- A类:对该TC/SC解决的问题作出有效贡献的组织,
可以收到所有文件、参加会议、指派专家参加
WG/PT会议。
- B类:表明希望了解TC/SC的工作的组织,
可收到TC/SC的工作报告。
- C类:ISO/IEC/JTC1专用
- D类:表明希望参加WG/PT工作的组织,该组织指派的专家可收
到分发的所有相关文件和参加WG/PT会议。
五、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ISO/IEC标准制定项目阶段
项目阶段
(7)
处理的相关文件
名称 缩写
预备阶段 预备工作项目 PWI
提案阶段 新工作项目提案 NP
准备阶段 工作草案 WD
委员会阶段 委员会草案 CD
询问阶段 询问草案 ISO/DIS
IEC/CDV
批准阶段 最终国际标准草案 FDIS
出版阶段 国际标准 ISO、IEC或ISO/IEC
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ISO/IEC标准制定阶段-预备阶段
主要任务:对于尚不完全成熟的PWI(预工作项
目,主要是指新兴技术领域的项目,包括战略
计划中的“新需求的展望”所列的项目)所需的
资源进行评价,并制定最初的草案。
工作程序:通过P成员的简单多数票赞成,将其
纳入工作计划中。
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ISO/IEC标准制定阶段-提案阶段
主要任务
对一个NP(新工作项目提案,包括新标准、现行标准的部分新内容
等)是否立项在TC/SC的P成员中进行评审、投票。
工作程序
—提案人使用适当的表格提交提案;
—分发给TC/SC的P成员进行书面投票;
—简单多数票赞成,并在IEC最少4个P成员,在ISO最少5个P成员积
极参与则可通过,纳入工作计划,并在CEO办公室注册。
注:如果涉及到ISO和IEC两个组织的TC,CEO应做必要的协调工作。
同意积极参与工作的P成员应指派1名或若干名专家。
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ISO/IEC标准制定阶段-准备阶段
主要任务
依据ISO/IEC导则第2部分要求准备(起草)WD(工
作草案)。
工作程序
成立工作组;P成员指派专家参加工作组;准备英、
法两种文本的最终工作草案。
当WD作为第一委员会草案(CD)分发给TC或SC,CEO
办公室
负责登记,准备阶段结束。
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ISO/IEC标准制定阶段-委员会阶段
主要任务
充分考虑国家团体对CD(委员会草案)的意见,并在技术内容上进
行协商一致,不表决。
协商一致:总体同意,其特点是利益相关的任何重要一方对重大问
题不坚持反对意见。在整个过程中力求考虑所有相关方的意见,并
协调所有对立的争论。协调一致不意味一致同意。
工作程序
- TC/SC秘书处将CD分发给TC/SC的P/O成员考虑,时间为3个月。
- 汇总收到的评论意见、协商3种处理方法:
会议讨论、分发修改后的CD或登记为CDV
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ISO/IEC标准制定阶段-委员会阶段(续)
-若对草案未达成协商一致意见,综合后决定,提
出另
一个CD再次征询意见;
- 若达成协商一致,TC秘书处作出分发DIS/CDV草
案的决定。
(所有技术问题都得到解决,委员会草案作为
DIS/CDV分发并在CEO办公室登记,本阶段结束
))
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ISO/IEC标准制定阶段-询问阶段
主要任务
所有国家成员体对DIS(ISO)/CDV(IEC)文件进行投票。尽力解
决反对票中提出的问题。
工作程序
- 由CEO办公室在4周内将DIS/CDV文件及投票单分发给所有国家
成员体,进行为期5个月的投票;
- 国家成员体提交表决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赞成票可附编辑性或少量技术性意见;反对票应附技术理由;
可注明如果接受修改的具体技术意见可将反对票改为赞成票,但不
得投以接受意见为条件的赞成票。)
- 参加投票的P成员>2/3赞成,反对票<总票的1/4,通过。
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ISO/IEC标准制定阶段-询问阶段
- 处理投票结果,1)进入出版阶段、2)批准阶段、3)修
改后再投票或返回CD。
1)无反对票:直接出版为国际标准(IS)
2)符合:登记为最终国际标准草案(FDIS)
3)不符合:- 分发修改后的DIS/CDV,再投票
- 分发修改后的CD,征求意见
- 在下次会议上讨论DIS/CDV及提出的意
见
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ISO/IEC标准制定阶段-批准阶段
主要任务
对于FDIS文件进行投票。
工作程序
- CS/CO将FDIS文件分发给所有成员国进行为期2个月的投票;
-国家成员体投票,赞成、反对或弃权;
-参加投票的P成员>2/3赞成,反对票<1/4总票,通过;
-处理投票结果,通过:成为国际标准进入出版阶段,或未通过:
退回TC/SC对反对票中技术理由重新考虑。TC可作出下列决定:
修改草案,以CD、CDV/DIS或FDIS再次提交;
出版技术规范;
取消项目。
注:在此阶段不再接受编辑或技术修改意见,反对票的技术理由提交TC/SC在复审国际标准时进
行研究。
国际标准的制修订**
ISO/IEC标准制定阶段-出版阶段
CS/CO在2个月内,修改TC/SC秘书处指
出的所有错误,印刷和分发国际标准。
六、ISO/IEC标准的表现形式
国际标准(International standard)(IS):国际
标准化/标准组织正式表决批准的并且可公开提供的标准。这
里指ISO 或IEC的国际标准。
技术规范(Technical Specification)(TS):ISO
或IEC 出版的未来有可能形成一致意见上升为国际标准的文
件。但是,当前:
(1) 不能获得批准为国际标准所需要的支持;
(2) 对是否已形成协商一致尚未确定;
(3) 其主题内容尚处于技术发展阶段,或;
(4) 另有原因使其不可能作为国际标准立即出版。
ISO/IEC标准的表现形式
技术报告(Technical Report)(TR):
ISO或IEC出版的文件,它包括从那些通
常作为国际标准出版的资料中收集的各种
数据。这些数据可能包括从国家成员体的
评述中得到的数据,其他国际组织中工作
方面数据,或者与国家成员体某一具体方
面的标准有关的技术发展动态数据。
ISO/IEC标准的表现形式
指南(Guide):ISO或IEC出版的文件,
它提供与国际标准化相关的规则、定向、
建议或推荐。
指南可论及国际标准用户关心的所有问
题。
ISO/IEC标准的表现形式
可公开提供的规范(Publicly Available
Specification)(PAS): ISO或IEC为满足市
场急需而出版的标准文件,它表示 :
(1)ISO或IEC之外的某一组织中的协商一
致,或者 ;
(2)一个工作组内专家的协商一致
注1:可公开提供的规范(PAS)不得与现行国
际标准冲突。
注2:允许同一题目的多个PAS竞争。
ISO/IEC标准的表现形式
工业技术协议(ITA):标准性或信息
性文件。它规定新的产品或服务的参数。
它是在IEC以外制定的,类似工业事实标
准或规范。快速发展技术行业是ITA的主
要用户,覆盖整个电气和电子(包括
ICT)领域。
这类出版物不含安全、卫生、环境保护
及类似课题。
ISO/IEC标准的表现形式
技术倾向评定(TTA):突出一项技术的
某些方面,它可能成为近期至中期标准化
领域。这种出版物是为了满足技术发展早
期阶段标准化问题的全球协作的需求而产
生的。TTA提供新兴领域的发展动向,通
常是预标准化工作或研究的结果。
注 以上两种文件只在IEC中使用。
七、ISO/IEC技术工作会议*
召开会议的原则:
- 鼓励TC/SC应使用电子手段开展工作
- 只有讨论其他通信方式无法解决的重要事宜时才应召
开TC/SC会议。
会议计划
- TC/SC/WG制定至少2年的会议计划
- 制定计划时应考虑:与专业相关的TC/SC一起召开
- TC/SC会议后立即召开编辑委员会会议
ISO/IEC技术工作会议*
会议程序
TC/SC会议
- 日期、地点:由TC/SC主席+秘书处+CEO+承办国协
商确定
- SC会议:SC秘书处与其TC协调
- 承办国保证以参加会议为目的的代表入境不受限制
- 秘书处作好日程安排并保证在会议召开4个月前由CS
/CO分发会议日程和会议文件,会上拟讨论的草案意见
汇总在会前6周分发完闭。
- 只有在会前6个月得到意见汇总的草案才能纳入会议上
讨论
ISO/IEC技术工作会议*
WG会议
- WG召集人在会前6周将通知发给其成员和所属TC秘书处
- 召集人和承办国共同作好会议安排
- 如果与TC工作会议联合召开,召集人应与TC秘书处协调安排,并
保证WG成员能够得到TC会议资料。
会议语言
英文、法文和俄文。
取消会议
- 会议一旦召开,应尽力避免取消或推迟。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会议议程和文件,CEO(秘书长)有权取
消会议。
八、国际标准化的发展趋势和面临的挑战*
发展趋势
——标准趋同;
——标准化领域不断扩大,向健康、安全、环保及管理标准化和服务
标准化领域延伸;
——标准制定和更新速度加快。
面临的新挑战
——适应高新技术产品更新速度快的挑战;
——知识产权的保护带来的市场垄断,与WTO/TBT赋予国际标准建
立公平公正市场竞争规则的矛盾。
九、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中国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情况
管理体系
-主管机构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SAC是中国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
理职能,统一管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它以SAC的名义代表中国参加 ISO、IEC 的活动
Standardization Administra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 SAC
其职责(国际部分)有: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体系
1、制定并组织落实我国参加承担中国参加 国际标准化工
作的政策、规划和计划。
2、承担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及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3、管理我国承担ISO、IEC的TC、SC秘书处的工作。
4、组织对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和其他相关标准的采
集和研究。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体系
5、组织协调和审批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或ISO、I
EC国内对口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6、制定并执行标准化国际合作协议,审查和组织实施标
准化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
7、联系境外标准化组织和民间机构在我国设立分支机构
或办事处,管理境外标准化机构和专家参与我国标准化
活动。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体系
-国内技术对口组织
具体承担ISO/IEC的技术委员会和分委员会国内技术对
口工作,例如ISO/TC61/SC13和SAC/TC245等对口
,ISO/TC163和SAC/TC191对口。它们的相关职责有:
1、分发资料印发目录。
2、结合国内工作需要,对国际标准进行必要的研究、
试验、验证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3、研究相关文件(NP、CD|DIS、CDV、FDIS等)并
提出投票意见。
4、提出国际标准提案。
5、提出新技术工作领域提案。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管理体系
6、组织专家参加对口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工作组、项目组、
特别工作组的国际会议;经中国委员会秘书处同意,可委托其他单
位代表本技术对口组织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7、每年年底向ISO/IEC中国国家委员会秘书处报送年度工作报告,同
时抄报相关单位。
8、适时向中国委员会秘书处提出对参加单位的调整意见。
9、直接或通过主管部门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参加ISO/IEC
的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成员身份的建议。
10、提出参加ISO/IEC标准制定的WG、PT和AG的专家名单建议。
11、其他相关工作。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对外工作方针和外事管理*
对外工作方针
基本原则是:坚持市场导向、坚持重点保障、坚持自主创新、坚持
国际化、坚持广泛参与等。
指导思想是:全面跟踪、早期介入、重点参与、合理转化、培养人
才和加强合作。
工作目标是:3至5年
提交和主导制定国际标准50—100项。
重点参与制定国际标准500--1000个。
培养一支1000人国际标准化专家队伍。
重点行业的国际标准转化率达到75-85%。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对外工作方针和外事管理*
外事管理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代表中国参加国际标准
化活动统一管理国内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各
项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分工业务
指导本部门、本行业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
地方技术监督部门协助管理本行政区内参加国
际标准化活动。
国内技术对口组织具体承担ISO/IEC的TC、SC
国内技术对口工作。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活动内容:
1、担任国际或区域标准化组织的官员和成员。
2、承担ISO/IEC的TC、SC的秘书处工作。
3、担任ISO/IEC的TC、SC的主席、副主席,工
作组的召集人或注册专家。
4、提出国际标准的我国提案,主持制修订国际
标准。
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5、研究相关工作文件和表态。
6、参与或承办技术会议。
7、参与或组织国际标准化研讨论坛活动。
8、开展国际标准化合作交流。
9、承担国内技术对口单位。
活动主要方式:
1、通过承担国内技术对口单位直接参与国际标准化活
动。
2、通过国内技术对口单位间接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十、国际标准与国际贸易**
国际标准与国际贸易的相关要求**
WTO/TBT协定要求技术法规、标准和合格评定程序时,
要以国际标准或其相应部分为基础。除非对实现正当目
标不适用等原因。
ISO推动一个标准,一次检验,全球有效;
IEC推动一个IEC标准,一种测试方法,全球接受一种
标志。
欧洲、美国、日本和我国都 在确立国际标准优先或谋求
与本国标准一致或采用国际标准当作首要任务,
国际标准与国际贸易**
以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
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利用事实上的国际标准来
控制国际市场,给发展中国家造成很大困难。
十一、中国国家标准化
管理体系
-主管机构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SAC是中国
国务院授权的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统一管
理全国标准化工作的主管机构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
-分管机构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分工业务
分管本部门、本行业参加标准化工作。
地方技术监督部门统一管理本行政区内标准化
工作。
-相关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出版社
中国标准化协会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体系
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
中国物品编码中心
综合性标准化研究机构(除中国标准化研
究院外,还有部门和地方设立的)
行业标准化研究机构
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中国国家标准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法定地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十二条的规
定设立。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技术委员会的建
立、工作任务划分和统一管理。
职责:受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从事本专业领
域内的标准化技术工作。
管理:分为国家标准委直接管理和委托行业行政部门管理两
种。
中国国家标准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工作文件:技术委员会章程,秘书处工作细则
组织机构:由委员组成。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
秘书长、副秘书长等。
委员及职务由国家标准委聘任
技术委员会可聘顾问(1~3名)
委员有投票权,顾问只有建议权。
中国国家标准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工作任务:
1.提出本专业领域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技术措
施的建议;
2.负责制订本专业领域标准体系表,提出本专业制
(修)定国家标准的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建议;
3. 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复
审工作;
中国国家标准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工作任务:
4. 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送审稿的审查工作,对标准技
术内容负责;
5.负责组织本专业国家标准的解释和宣贯。
6.承担国际标准化组织相应技术委员会的对口工作。
7.标准化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宜。
中国国家标准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工作程序:
1.根据标准化主管部门的要求,提出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的建议,并报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
2. 根据下达的标准项目计划,组织协调计划的实施,指导和
督促分技术委员会、工作组和标准起草单位进行标准的制
修订工作。
中国国家标准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工作程序:
3.起草单位在调查研究、试验验证的基础上,提出标
准征求意见稿(包括附件),广泛征求意见,时
间一般为2个月。
4.起草单位对征集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后,对标准进
行修改(必要时补充试验验证),提出标准送审
稿,报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中国国家标准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工作程序:
5.秘书处将标准送审稿送主任委员初审后,提交全体委员审查。
应在会前一个月或投票前二个月将送审稿发给审查者。审
查时应充分协商一致,如需表决,必须有全体委员的四分
之三以上同意方为通过。
6.会审要有审议会纪要,函审要有函审结论表。起草单位应按
审查意见修改,提出报批稿及附件,交秘书处。
7.报批稿经秘书处,复核,秘书长签字,送主任委员审核签字,
报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国标委批准发布
中国国家标准化-参与标准化活动方式
***
参与标准化活动方式***
1、直接参与
-上述机构和机构中专业人员,做好本职工作。
-各级标准化机构,都是开放的,有志者可以努力争取
进入。
-企业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争取成为某个领域的全国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企业及其人员,通过参与制修订各类标准和质量认
证,直接参与标准化活动。
中国国家标准化-参与标准化活动方式
***
2、间接参与
-使用各类标准。
-标准草案会在规定的网站和杂志上公布公开
征求意见,有兴趣可提意见。
-参加培训和学习标准化知识。
-履行社会监督责任。
中国国家标准化-发展趋势*
发展趋势*
为了市场经济、促进国际贸易、国家安全、技
术进步、经济结构调整、可持续发展等原因,
需要完善中国标准化体系。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以适应市场、服务企业、
加强管理与国际接轨。
采标和积极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并重。
加强重点领域的标准化工作。
中国国家标准化-发展趋势*
大力改善标准化工作的保障条件(经费、信息
化建设)
健全标准化法律体系。
加速培养标准化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