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案例
秘书恭谨地把名片交给董亊长,就像预期的那样,董亊长
不厌烦地把名片丢回去,“又来 了”很无奈地,秘书把名
片退回去给立在门外历尽尴尬的业务员。业务员不以为然地
再把名片递给秘书。 “没关系,我下次再来拜访,所以还
是请董亊长留下名片。” 拗不过业务女的坚持,秘书硬着头
皮,再迚办公室,董亊长火大了,将名片一撕两半,丢回给
秘书。 秘书不知所措地愣在当场,董亊长更气,从口袋拿
出十块钱,“十块钱买他一张名片,够了 吧!” 当秘书还给业
务员撕烂的名片和钞票后,业务员很开心地高声说:“请你
跟董亊长说,十块钱可以买两张我的名片,我还欠他一张,
”随即再掏出一张名片交给秘书。 突然,办公室里传来一阵
大笑,董亊长走了出来,“这样的业务员不跟他谈生意,我
还找谁谈?" 2
问题:从业务员身上学习那些职业品质?
结论: 任何情况下,都要有坚持和执著的精神,
正是因为这种精神打动了董事长 、从他身上
体现出一颗顽强的自信心和乐观的心态, 也
体现了良好的职业礼仪 。
33
课题一课题一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掌握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种类。掌握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种类。
.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构成。熟悉劳动合同的内容构成。
知识目标知识目标
教学目标
能力目标能力目标
.能够正确与用人单位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能够正确与用人单位签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能够分析常见劳动合同中的问题。能够分析常见劳动合同中的问题。
情感目标情感目标
.能够体会《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作用。能够体会《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的保护作用。
.懂得正确签订劳动合同、诚实履行劳动合同的意义。懂得正确签订劳动合同、诚实履行劳动合同的意义。
4
内容提要:劳动合同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种类
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的签订
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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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关系的概念
劳动关系又称劳资关系、
劳使关系、雇佣关系,是
指社会生产中,劳动力使
用者与劳动者在实现劳动
生产过程中所结成的一种
必然的、不以人们的意志
为转移的社会经济利益关
系。
6
(二)劳动关系的要素构成:
1、劳动关系的主体:即劳动关系的参与者,包括劳动者、劳
动者的组织和用人单位。
2、劳动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劳动权利和劳动义务共同指
向的事物,如劳动时间、报酬、安全卫生、纪律、福利保险、
教育培训、劳动环境等。
3、劳动关系的内容:指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
务。劳动者权利有:劳动权、民主管理权、休息权、劳动报酬
权、劳动保护权、社会保险、劳动争议提请处理权等。义务有:
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学习政治文化科技技术和
业务知识、遵守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国家和企业机密。
7
一、劳动合同概念及其构成
概念: 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
动关系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它是确立劳动
关系的法律依据。
8
一、劳动合同类型
第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
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
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原劳动法规定的长期合同。
第三、单项劳动合同,即没有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
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
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9
《合同法》把合同分为十五类:
(1)买卖合同。
(2)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人向用电人供电,用电人支付电费的合
同。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则参照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3)赠与合同。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与赠与的合同。
(4)借款合同。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
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7)承揽合同。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
合同。
(8)建筑施工合同。
(9)运输合同。(10)技术合同。(11)保管合同。(12)仓储合同。
(13)委托合同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行纪合同。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5)居间合同。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10
集体合同:是指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就劳动
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
险福利等事项,通过平等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劳动合同法》第51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
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
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实际上是一种特殊的劳
动合同。
11
1、 集体合同的签订应建立在集体协商的基础上。集体协商是指企
业工会或职工代表与相应的企业代表,为签订集体合同进行商谈的
行为。集体协商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平等、合作的原则。
2、 集体协商的内容、时间、地点应由双方共同商定。在不违反有
关保密规定和不涉及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协商双方有义务向对
方提供与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或资料。
3、 集体合同的期限:为一至三年,合同期限内,双方代表可对集
体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解除。由于签订集体合同的环境和条件发生
变化,致使集体合同难以履行时,集体合同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变更
或解除集体合同的要求。一方提出变更或修订或解除集体合同时,
另一方应给予答复,并在七天内双方进行协商 .
4、 集体合同的签订:由企业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职工民主推举
的代表或上级工会组织委派代表)代表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指派的
代表,就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进行协商、并在签字后
10日内将集体合同文本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
12
劳动合同签订
(1)劳动合同的主体由特定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构
成。劳动合同当事人一方是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
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本人;
(2)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合同的主体资
格。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主要必须具
有公民资格;劳动者一方必须具备劳动行为能力和劳动
权利能力。劳动者必须年满16周岁,且身体健康,具有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现实表现好;
(3)国营企业招收职工,必须是在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
计划指标内,并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13
案例:王某到某公司应聘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
记表时,隐瞒了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
分的事实,与公司签订了3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事隔3日,该公司收到当地检察院对王某不起诉
决定书。经公司进一步调查得知,王某曾因在原
单位盗窃电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又盗窃原单位
苫布被查获,因王某认罪态度较好,故不起诉。
请问该公司调查之后,以王某隐瞒受过处分,不
符合本单位录用条件为由,在试用期内解除了与
王某的劳动关系是否合理? 14
分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订立劳动合同,
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
用的原则。《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试用期期间,劳
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
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王某在填写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时,隐瞒了
自己曾先后2次受行政、刑事处分的事实,是一种不
诚实,不善意的行为,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虽然签
订合同是双方自愿的,但这种自愿是建立在虚假材料
的基础上的,本质上是违背了平等自愿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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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内容
(1)用工单位的名称(全称)、所有制性质、法人资格、注
册证件号码;劳动者的姓名、劳动手册及身份证号码;
(2)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应遵守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及劳动纪律。包括考勤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安全文明生产制
度、厂规厂纪,以及奖励惩处办法等;
(3)劳动者在生产或工作上应该达到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
或者应当完成的生产、工作任务;
(4)合同期限、试用期限;
(5)企业的生产或工作条件。包括对劳动者的政治思想、职
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
品、工作必须的劳动工具、工作环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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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劳动报酬和保险福利待遇。包括劳动者在合同期的工
资、奖金、津贴、补贴、养者、工伤、医疗等保险待遇等;
• (7)劳动者的工种、职务或职称;
• (8)变更、解除、续订劳动合同的条件和手续;
• (9)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及承担责任的方式;
• (10)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书上盖法人公章或劳动合同专用
章;法人代表或其合法代理人签名盖章;劳动者本人签名盖
章;劳动合同鉴证机关的鉴证意见及盖章;
• (11)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规定的其他事项。
• (12)劳动合同生效的时间。
17
6.这是一个jpg 格式的图片(这是静止的一副图片),你看到了什么?
答案:如果你看到运动的景象,表明你的生活压力大,内心情绪波动比较大。
18
【你能看到多少个人头?】
答案:0—4张:弱智;5—8张:一般人;9—11张:特别感性;12—13张:精神分裂。19
劳动合同的订立
•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
商一致、诚实守信的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
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情况、报
酬等等。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不得扣押劳动者所有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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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王某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约
定王某负责仓库保管员工作,月工资2500元,经半年试用
期,公司满意,合同正式履行。2007年1月,公司以食堂缺
少管理人员为由,在未与王某协商的情况下,调王某到食堂
工作。王某不同意,认为签订合同时双方约定是担任仓库保
管员工作,一年多来工作一贯认真负责,多次受到奖励,要
求公司履行合同双方的约定,拒绝前往食堂上班。而公司则
认为,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是企业行使用人自主权的正当行为,
并作出相应决定:以王某不服从分配为由,停发工资,并限
期一个月调离公司。该公司的做法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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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变更劳动合同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①劳动合同双方当
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提出或接受变更合同的条件;②必须遵守
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变更合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对变更的内
容进行协商,在取得一致意见的情况下进行变更;③不得违反法律、
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单方
面变更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
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有时确需变动职工工作岗位时,要先同职工
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变动。如果职工不同意变动,要做好思想
工作,不能以行使企业自主权为由,强行在合同履行期间变动职工
的工作岗位,甚至在职工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作出停发工资、限
期调离等决定,这样做显然是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是一种违
约行为,必然会影响到企业自身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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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实守信是为人之道
书面劳动合同
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用书面
形式订立劳动合同严肃慎重、准确可靠、
有据可查,一旦发生争议时,便于查清
事实,分清是非。用人单位如果不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将承担不利的后果。
书面劳动合同除了法定条款外,还有
约定条款。约定条款是签订劳动合同时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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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案例中老板的话符合法律规定吗?为什么?
职校毕业生陈某应聘某私营汽车维修工厂机修工,该厂提供
给陈某的待遇是“包吃、包住,每月600元工资,按规定缴纳养
老、失业、医疗、工伤等政策性保险金”。陈某认为该工资太
低,甚至低于所在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老板告诉陈某,
在本市吃、住每月最低也要400元左右,再加上所缴纳的保险金,
陈某所得肯定大大超过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陈某一时无语,
接受了这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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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案例中汽修厂老板的解释听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恰恰利用了劳动者对
“最低工资”含义理解的不到位来降低用工成本。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最低工
资”中不包括: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
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同时,我国劳动法规定,最低工资应以货币的形式按时支付。
由此可以看出,案例中的老板以包吃包住为由,企图把伙食、住房这种非
货币性收入包含在最低工资里的做法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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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的解除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
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
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
系。劳动合同的变更:
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
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
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
增减。
26
劳动合同的解除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
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
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
的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
1、预告解除
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两种情形:
27
(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即时解除:
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
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
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
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
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
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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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从某矿冶学校毕业后,被某有色金属矿山企业录
用,并签订了5年期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刘某
负责指导一线开采工作,企业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
件,工资待遇与企业管理人员相同。刘某工作后,企
业为刘某提供了半年的培训,然后按劳动合同约定安
排到一线工作,但一直没有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设备。
刘某找到企业负责人,答复说刘某是按管理人员对待
的,不是真正的一线工人,不能象一线工人那样领取
劳动保护设备,由于工作需要,也无法享受企业机关
科室人员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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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认为企业的这种做法违反了劳动合同中关于
劳动条件的约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则提
出,如果刘某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应按照劳动部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
》刘某不服,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定:企业违反了劳
动合同中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刘某可以解除劳
动合同,不需支付赔偿费用。
30
关于劳动者的劳动条件,《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
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
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当事人双方已经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劳动条件,企业以刘某
的工作性质比较特殊为由,不予提供,违反了劳动合同约定,刘
某根据上述规定,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实际上,必要的劳动
条件不但是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保障,也是劳动者顺利履行义务的
保障。违反了关于劳动条件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劳动者身
体健康和履行义务都失去了保障,劳动者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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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概要: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
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
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 1、过错性辞退
• (1) 概要
•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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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适用情形
•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
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
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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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非过错性辞退
• (1)概要
•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
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
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
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
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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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适用类型
•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
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
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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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经济性裁员
• (1)概要
•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
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
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
规定。
•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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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男,任某外贸公司的货运经理。2009
年8月,张某因生活琐事,影响工作情绪,货
物装船时没有检查船只的冷冻措施,就将冷冻
货物装船。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全部变质,买方
拒绝接收,要求退货,致使公司损失了200万
元。公司要求张某承担责任,并解除与张某的
劳动合同。张某认为,自己与公司的3年期劳
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
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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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严重失职,
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从本案看,外贸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法
定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不构
成违约,因此,单位不须支付违约赔偿金。
反之,张某给外贸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应在其责任范围内给单位相应的赔偿。
38
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关系自然失效,双方不再
履行。《劳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
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劳动法》在这里对劳动合同的终止规定了两种情况:一
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合同即告终止,这里主要是针对有
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告终止,
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
劳动合同,也同时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属于约
定终止。
39
劳动合同终止有下列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
失踪的;
(四)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五)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六)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
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0
劳动合同的保护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下对某些劳动者采取了特殊保护制度。
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到期也不得
终止,应当续延至该情形消失时终止。这些情形包括: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
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四、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另外、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
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
的规定执行。
41
.【测测你是男是女】测试一下
答案:凡是第一眼看下图是鸭子的,就是男人特质多一点,凡是第一眼看到是兔子的,就
是女人特质多一点。
42
【 眼力大考验, 你能看见男人的脸吗】
43
留意你的小动作
你平时的小动作是什么,你知道吗?
1.摇头晃脑 2. 边说边笑
3. 掰手指节 4. 腿脚抖动
5.拍打头部 6. 摆弄饰物
7. 耸肩摊手 8. 抹嘴捏鼻
让我们来做一个心理游戏
44
选择1的人:
日常生活中常见有人用摇头或点头以示自己对某事某物的看法,
这种人特别自信,以至于唯我独尊。他们在社交场合很会表现自
己,对事业一往无前的精神常受人赞叹。
选择2的人:
这种人与你交谈时你会觉得非常轻松愉快。他们大都性格开朗,
对生活要求从不苛刻,很注意“知足常乐”,富有人情味。感情
专一,对友情、亲情特别珍惜。人缘较好,喜爱平静的生活。
选择3的人:
这种人习惯于把自己的手指掰得咯嗒咯嗒地响。他们通常精力旺
盛,非常健谈,喜欢钻“牛角尖”。对事业、工作环境比较挑剔,
如果是他喜欢干的事,他会不计任何代价而踏实努力地去干。
选择4的人:
这类人总是喜欢用脚或脚尖使整个腿部抖动;最明显的表现是自
私,很少考虑别人,凡事从利己出发,对别人很吝啬,对自己却
很知足。但是很善于思考,能经常提出一些意想不到的问题。45
选择5的人:
这个动作多数时候的意义是表示懊悔和自我谴责。这种人不太注重
感情,而且对人苛刻,但对事业有一种开拓进取的精神。他们一般
心直口快,为人真诚,富有同情心,愿意帮助他人,但守不住秘密。
选择6的人:
有这种习惯的人多数是女性,而且一般都比较内向,不轻易使感情
外露。他们的另一个特点是做事认真踏实,大凡有座谈会、晚会或
舞会,人们都散了,但最后收拾打扫会场的总是他们。
选择7的人:
习惯于这种动作的人,通常是摊开双手,耸耸肩膀,表示自己无所
谓的样子。他们大都为人热情,而且诚恳,富有想象力。会创造生
活,也会享受生活,他们追求的最大幸福是生活在和睦、舒畅的环
境中。
选择8的人:
习惯于抹嘴捏鼻的人,大都喜欢捉弄别人,却又不敢“敢做敢当”
,爱好哗众取宠。这种人最终是被人支配的人,别人要他做什么,
他就可能做什么,购物时常拿不定主意。 46
47
48
49
50
51
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教学目标
能力目标
1.能够就相关案例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
2.能够收集并确认“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相关证据。
3.能够选择合适的途径和方法进行有效的维权。
情感目标
1.热爱劳动,珍惜法律赋予的各项权益,学会正确维权。
2.体悟国家对劳动者的保护,理解个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对整个经济社会进步
和发展的重要意义。
知识目标
1.掌握法律规定的劳动争议事项。
2.知晓法律赋予劳动者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特别权利。
3.熟知法律规定的“劳动维权”的路径和方法。
52
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1.劳 动 维 权
教学要点
劳动维权就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致使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维护自
己合法权益的各项活动。在我国,劳动维权主要有三种方式: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交涉,或找第三人调解
解决;
劳动者向有关部门投诉,请求有关部门查处;
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借助国
家力量加以解决。
53
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2.劳动者的主要权利
教学要点
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
人身权
平等就业权和自由选择职业权
报酬权
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按月向劳动者本人支付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这种报酬权,主
要有三个方面组成:
第一,劳动者按月取酬;
第二,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三,劳动者被要求加班,应当获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是:平时为不低于工资的150%;
休假日为不低于工资的200%;法定休假日为不低于工资的300%。需注意的是,休假日加班,单位可以安
排调休而不必支付加班工资;但法定休假日加班,单位不得以调休取代加班工资,而是必须按标准支付加
班工资。
54
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教学要点
休息休假权
劳动安全卫生权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应当获得帮助和补偿。为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我国目前法律法规规定的社会保险主要有5种: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
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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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教学要点
劳动法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由
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
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
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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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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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在一家酒店做服务员,该酒店规定服务员每天工作小时,没有休息
日。林某有段时间因母亲住院,要求每周安排一天休息,去医院陪护母亲。酒
店未予批准,理由是服务员每天工作时间仅小时,即使不安排休息日,每
周也不足40小时,没有违反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其实,按照《劳动法》第
三十八条的规定,不管用人单位每天工作几个小时,都必须保证劳动者在一周
内至少要有一个连续一天的休息时间。酒店不安排服务员每周一天的休息时间,
属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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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元 旦—— 放假1天(1月1日);
春 节—— 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
清明节—— 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劳动节—— 放假1天(5月1日);
端午节—— 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 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 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上述假日共11天,为我国法定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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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劳动者依法享有婚假、丧假。婚、丧假是指员工本人结婚或员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享有的假
期。根据有关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
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
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路
程假。在准予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女职工享有产假。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规定,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
90天。
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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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教学要点
3.维权的途径和方法
劳动者维权的途径和方法可以用下列框图来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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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教学要点
4.劳动者维权的法律优势
(1)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2)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为1年
(3)部分争议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
所谓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就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如果不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就不
再受法律保护的一种制度。
还有一点必须记住的是,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没有解除或终止,那么关于劳动报酬纠
纷的申请仲裁时间没有1年的限制,就是说超过1年依然可以申请仲裁。
发生劳动争议时,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但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承担
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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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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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中旬,沈阳和平区法院支持员工乔某要求支付加班费的主张,一审判决单位支
付加班工资14973元。2006年10月12日,乔某到沈阳某健身俱乐部任职,月平均工资1223元。
2008年3月31日,乔某与健身俱乐部解除劳动关系,健身俱乐部支付给乔某经济补偿金1550元,
但一直没有支付加班费。乔某认为,她按时上班,平均每月加班天,单位应支付她的加班
工资。乔某向沈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健身俱乐部另需支付乔某加班费
元。健身俱乐部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认为,由于健身俱乐部未提供乔某出勤记录,
故对于乔某提出平均每月加班天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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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教学要点
(4) 先予裁决、先予执行
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争议仲裁期间的基本生活权益,仲裁庭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
偿或者赔偿金的案件,根据劳动者的申请,符合以下条件的可裁决先予执行,且可以不用提供担保。
——与用人单位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
(5)部分案件可“一裁终局”
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利用法律程序恶意拖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仲裁环节规定,下列案件实行
有条件的“一裁终局”。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这样可大大缩短争议解决期间,减少劳动者维权成本。当然,劳动者如对裁决不服也可在自收到裁决
书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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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教学要点
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的规定,用人单位招
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
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5.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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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教学导入
公司出资20000元安排沈某出国培训,同时签订了5年服务期合同,期限自
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合同约定了沈某的违约责任为40000元。2008年
12月起,沈某提出辞职未获批准,便经常迟到、旷工、早退。2009年1月5日,公
司作出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要求其支付违约金。沈某认为,是单位提出
解除劳动合同,不是自己违约,故拒绝支付违约金。公司申请仲裁。
你认为劳动仲裁委员会会如何仲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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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课题二二 劳动争议与维权劳动争议与维权
张某开胸验肺案
小王的家政服务案
教学过程
一、案例讨论
二、案例收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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