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三山南村公园工程
南海区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
(适用于网上交易,2016 年版)
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监制
招标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海三山南村公园工程
项目地址:佛山市南海区
招 标 人(盖章):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章):
联系人:胡工 移动电话:
办公电话:0757-81289983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刘明群
联系人:孔先生 移动电话:13794086829
办公电话:0757-86089118 传真:0757-86089911
备案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一 投 标 须 知
1 计划立项文号 南发改资桂字〔2017〕5 号
2 规划许可证号 /
3 工程勘察单位 /
4 工程设计单位 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5 工程监理单位 ◇已确定监理单位 ①未确定监理单位
6 提供设计图纸 ◇图纸目录,①施工全图 3 套 份,◇设计变更文件 份。
7 资金来源情况 ①政府 100%,◇国有 %,◇集体 %,◇私营 %,◇外资 %,◇其它:
8 资金到位情况 ①全部到位 ◇50%以上到位 ◇启动资金到位 ◇
工程
类型
◇房屋建筑 ◇公路工程 ◇水利水电 ◇电力工程 ◇市政工程 ◇机电安装 ◇
土石方 ①园林绿化 ◇
工程
概况
招标部分投资额 300 万元。
其它情况: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三山,公园红线范围 23651 平方
米,绿化面积 10800 平方米,场地长 325 米,宽 65 米。,主要工程
内容为园建工程、安装及绿化种植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
单及施工图纸。9
建
设
工
程
招标内
容及范
围
◇地基基础 ◇土 石 方 ◇主体结构 ◇建筑防水 ◇室外给排水
◇装修装饰 ◇钢结构 ◇建筑幕墙 ◇设备安装 ◇水电安装
◇消防工程 ◇园林绿化 ◇防腐保温 ◇拆除工程 ◇加建工程
◇智能化 ◇路 基 ◇路 面 ◇桥梁 ◇管道 ◇交通设施
◇道路照明 ◇通 信 ◇体育场地设施 ◇特种专业
①其他: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10 现场条件
①施工用水 已 通。
①施工用电[220V/380V]电源 已 通。
◇临时道路 通至施工现场。
①施工现场 已 平整。
①其它说明:施工用电及用水的安装费用(包括拉线、拉管、表前、表后)
和施工期间的水、电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该部分费用应在投标报价中综
合考虑,由中标人向有关部门支付。
11 投标人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投标资格 ①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或以上资质。
①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①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
效的诚信手册(城市园林绿化资质对应的企业类型为园林绿化企业),有
效是指诚信管理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的有效范围是最新年度考评结论为 C 级或
以上的,或新登记颁发的。以开标当天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公布
为准。
①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或具有园林绿
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
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投标人应
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
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的时
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
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
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其他说明: /
12 评标定标办法
◇最低价评标法:系统自动计算并确定有效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
人。
◇合理低价评标法:系统自动将所有有效标报价由低往高的顺序依次排出
名次,去除排名第一的投标报价,取排名第二至第五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
均值作为评标标准价。系统自动计算并确认低于且最接近评标基准价的有
效报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一次平均值评标法:系统自动将所有有效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
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定标基准值;当有效报价的投标人为 3
名以上且不足 5 名时,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计算定标基准值。系统自动计
算并确认低于且最接近定标基准值的有效报价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二次平均值评标法:系统自动计算所有有效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报价
和一个最低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第一次平均值,再计算低于第一次平
均值的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取低于且最接近评标
基准价的有效报价投标人为中标人。
①合理低价二次平均值评标法:系统自动计算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
值作为第一次平均值;取不低于第一次平均值的 85%(含等于)的有效报
价作第二次算术平均,取第二次算术平均值作为定标基准值。系统自动计
算并确认低于且最接近定标基准值的有效报价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①本项目只推荐 1 名中标候选人。
①若两个或以上投标人报价与中标价相等时,由招标人通过摇珠确定中标
人。
◇其他说明:
13 工期要求
①施工工期 120 个日历天内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发出开工通
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14 质量要求
①质量目标:①1、合格
◇2、 (省、市建设工程优质奖或其他奖项标准)
①执行标准: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
◇其他说明: /
15
安全文明
施工要求
①安全目标:①1、合格
◇2、 (省、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示
范工地或其他标准)
①执行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其他说明: /
16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①综合单价包干: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综合单价为
合同单价。合同单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
整。
◇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时,投标总价为合同
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其他说明:
17
项目负责人
要求
①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若需变更应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按行
业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其他说明:
18
总包及分包
规定
①中标人不得擅自将项目子项工程分包给第三方,若需分包应征得招标人
同意。
◇其他说明:
19
主要材料
使用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使用具有建材质检部门出具产品合格证的工程材料,并符合
规定和要求。
①其它说明: 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
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参考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材料品
种、型号、规格来报价,并作为施工材料选定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
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在采购材料前还应先提供材料样板,经发包
人以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方可采购;材料样板由发包人保存,如承包人采
购的材料与样板不符,发包人有权拒绝该项材料进场使用。
20
工程款
支付方式
□√ 预付款:招标人、中标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正式进场后 15 个工作日
内,按合同价的 10%支付备料款;
□√ 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按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的 60%的工程款拨付;
□√ 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后 30 天内递交结算书给招标人,由招标人呈送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工程结
算价后 30 天内付至审核结算价的 95%;
□√ 保修金:余下 5%作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1 年)满后 30 天内将保修
金额或扣余的保修金额付清(不计利息)。
□√ 其它说明:
1.中期支付时,若当期发生变更,必须提交变更资料后才能办理支付手续。
中标人收款时必须先提供有效发票,有效发票必须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
由于涉及使用国有资金的特殊性,具体工程款支付在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
批准拨款后的合理期限后支付(结算时亦同)。
2.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招标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采
取适当的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中标人违反通用条款第 62 条,未按期
向其雇员、本工程劳务分包人、材料供应商付款,若导致招标人被追索的,
中标人每次应向招标人支付¥10 万元违约金。
21 预算说明
①预算编制说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和 2010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其它说明:_________
22
报价方式及
投标最高限价
①投标报价方式:清单计价
◇投标报价方式:固定总价
◇投标报价方式:费率报价
招标备案预算总价及投标最高限价:招标备案预算总价¥2,997, 元;
投标最高限价:¥2,697, 元(取招标备案预算总价下浮 10%)。
投标人的报价不得低于其成本价或高于投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其它说明:
23 投标文件组成 ①由网上投标报价系统指定内容组成,多报或少报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4 投标报价
①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内已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
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
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
算。
①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
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视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费用已
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竞争性报价内,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
①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
暂估价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
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①其它说明: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将材料检验试验费和预算包干费包
含于各项清单的综合单价中,结算时,对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有的项目,
招标人不再另行计算上述两项费用,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综合考虑该
部分费用。对增加工程部分(即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没有的项目), 材料检
验试验费和预算包干费参考备案预算书的相应费率并结合结算系数进行
结算。
25 暂列金额
◇按 / 元填报,少报或不报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而不予另外支付。
◇按实际发生结算
◇其它说明: /
26 暂估价
◇按 / 元填报,少报或不报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而不予另外支付。
◇按实际发生结算
◇其它说明: /
27 规费、税金
①规费、税金等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投标人必须按照规定费
率进行报价,多报或少报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①其它说明:规费、税金须按下列规定的费率计算,详见下表:
序号 费用名称 计费基础 费率
1 工伤保险费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 %
2
增值税销项
税额
分部分项合计+措施合计+其他项目+规费 11%
28
安全生产文明
施工措施费
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在投标报价中属于非竞争性费用,其内容和范
围应以现行广东省统一工程计价依据规定为准。
①其它说明:投标单位报价时,本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额不
得低 元,否则投标报价无效。各单位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
工措施费最低值详见下表:
序
号
单位工程名称
投标人填报安全防护、文
明施工费的最低值(元)
1 南海三山南村公园工程-园建部分 *=
2 南海三山南村公园工程-绿化部分 *=
3 南海三山南村公园工程-安装部分 *=
合计
29
主要材料
报价要求
①如招标人对主要材料有要求,投标人应响应或不低于该要求。否则,一
旦中标,招标人有权指定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
◇其它说明:
30
增减工程、工
程量误差引起
结算造价变化
的调整条件
①招标人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①招标人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商洽。
◇招标工程量清单中误差不超过±10%(含 10%)的项目不予调整,误差超
过±10%(不含 10%)的项目,其超过±10%以上(不含 10%)的部分经
双方审核确认后予以调整。
◇其它说明:
31
工程结算
及调整方式
①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列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
①其它说明:
1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可调材的市场价格变化和可能的国家政
策性调整,以确定风险系数,对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的
施工进行清单报价。结算时按中标人的投标总价进行结算。对投标文件中
的漏项、错项、错算工程量等非设计变更原因引起的差异,视为已包含在
投标总报价中,工程结算时不予签证增加费用。
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的情况,才是工程造价调整的因数:
◇成功索赔引起的费用的增减;
◇因业主提出赶工要求而引起的费用的增减;
◇合同规定的奖罚金情况的发生;
◇业主变更或设计变更;
本工程的结算若没有发生第 项中允许调整的情况则按中标价结算。
其费用不因市场人工、材料、机械的价格变化以及其他政策性文件的下达
而调整其余工程量,除第 项中允许调整的外,均不得调整。
本工程发生的项目工程变更,必须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
书面签证确认的工程量或设计图纸为结算依据,并按下列办法计算: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有相关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含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
项目清单)的计算办法;
(1)增加工程部分,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加 10%外的,
其增加超 10%的部分工程量计算如下: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
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
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中的综合单价高于但不超过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的 10%的,则按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
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高于且超过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
价的 10%的,则按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
(2)减少工程部分,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减少 10%外的,
其减少超过 10%的部分工程量计算如下: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
中的综合单价高于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
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
件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但高于招标备案的预
算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
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低
于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招标备案的预算参
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清单项目:
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
相对应的 2010 年广东省定额及配套文件进行结算;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
《佛山市工程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没有发布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特殊
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
介单位审核为准;取费费率参照招标备案预算价确定,规费、税金等的计
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上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工
程造价后,并乘以结算系数作为结算价款。
结算系数=中标总价÷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提供的内容只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
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增加或减少内容并列
项报价;在结算时,除发生较大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
发包人及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另外增加签证的除外,该部分措施项目
费不予调整。如果发生较大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发
包人及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另外增加签证等原因引起施工方案改变
并导致该部分措施费发生变化的,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调整相关
费用,但事前必须将拟实施的方案或原因提交发包人确认,否则认为不引
起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费的权利。
《其它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中的“总承包服务费”、“材料检验试验
费”、“预算包干费”、“工程优质费”、按系数计算部分的措施项目费用,不
予调整。
预算包干费、总承包服务费、材料检验试验费三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
价中,结算时,招标单位不再为上述三项费用签证补偿,投标单位报价时
作综合考虑。
工程结算时,若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计费费率比行政建设主管部门
有关文件规定的计费费率低的,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计费费率结算不
得调整(包括增加或减少的工程量)。
所有的工程变更都必须按南府[2009]292 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
区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发包人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
3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 天内有效 ◇45 天内有效 ①60 天内有效
◇90 天内有效 ◇ 天内有效
33 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万元 。本工程的工程简称为 南村公园工程 ,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在 2017 年 月 日 16 时前采用实时大
额支付系统或行内电子汇划的转账方式一次性汇入招标文件指定的以下
任一账户;投标担保到账截止日期为 2017 年 月 日,否则投标无效。
若投标人采用系统内通存方式、网上银行汇款方式、EFT 系统汇款、
同城票据交换方式入账等其他方式汇款而导致投标人到账信息不完整的,
招标人将拒收或退回其投标资料或作废标处理。投标保证金禁止采用现金
存入。
(1)南海农商银行:
户 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8002 0000 0038 88651
开户银行:南海农商银行平洲富景分行
(备注:网银汇入选择南海农商银行平洲支行)
(2)中国建设银行:
户 名: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公共资源交易所
账 号:4400 1667 2050 5300 687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佛山平洲支行
1、投标人可选择以上述账户一次性转入投标担保。
2、投标人在填写银行汇款凭证时,必须注明以下信息:(南村公园工
程)”
3、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在用途(或摘要或附言)栏输
入以下信息“(南村公园工程)”(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
用于收款银行识别该款项的用途);
4、投标人在汇款时必须要求银行工作人员录入: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
人帐号、投标人开户行全称(要在汇款系统上传送信息到收款方银行,桂
城街道招标采购和资产交易中心标后退保证金时,我方收款银行能够原路
退还该款项给汇款人);
二、若因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未按以上要求而导致投标无效或不能参加
投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四、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中标人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
发出后 7 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
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并提交了履约
担保(如有)后方可退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或无故放弃中标;
2、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且未经招标人同意,违反投标文件规定,将
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如有);
4、中标人提供虚假证明文件;
5、发生招标文件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可以没收投标担
保的情形。
投标人已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参加投标。1 年内 2 次递交保证金
后不参加投标的,将被列入区投标不诚信企业名单。
34
招标人
支付担保
保证方式:◇1、现金保证 ◇2、现金支票 ◇3、银行汇票
◇4、银行保函 ◇5、银行转账 ◇6、其他方式
保证数额: / 万元
其它说明:
35
中标人
履约担保
保证方式:◇1、现金保证 ◇2、现金支票 ◇3、银行汇票
①4、银行保函 ◇5、银行转账
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或股份制商业银行。
保证数额:中标价的 8%。
提交时限:
36
中标人差额
履约担保
保证方式:◇1、现金保证 ◇2、现金支票 ◇3、银行汇票
◇4、银行保函 ◇5、银行转账 ◇6、有资质的担保公司担保函
保证数额:约 万元( 中标价与投标报价上限的差额,少于中标
价的 8%可以按照 8%计算)
37 合同文本 ◇使用住建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 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
合同》(示范文本)
①其它说明:使用发包人提供的合同文本。
38
施工奖罚
措施
施工安全奖惩:◇无责任事故,奖 万元;
◇获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奖 万元;
◇获广东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奖,奖 万元。
◇一般责任事故,罚 万元。
◇重大责任事故,罚 万元。
施工质量奖惩:◇获国家部级和部以上级奖,奖 万元
◇获广东省优良样板工程奖,奖 万元。
◇获市优良样板工程奖,奖 万元。
施工进度奖惩:◇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每提前 天竣工,奖 万元 。
①按施工合同期约定每延误 1 天竣工,罚 万元 。
按施工合同期计第 15 天起每延误 1 天竣工,罚 1 万元。
◇其它规定: /
39 资料获取方式
①投标人可于 201 年 月 日至 2017 年 月 日在南海区公共资源
交 易 网 ( ) 、 南 海 桂 城 政 务 信 息 网
()查阅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
◇其它规定:
40
重新组织招标
的情形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①当有效标不足 3 名(不含 3 名)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原项
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①因中标人原因中标人被取消中标资格的。
◇其它说明: /
41 招标议程安排
1、投标人自行安排踏勘施工现场,相关费用以及责任、风险自担。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状况的提出书面疑问时限:在开标时间 8 日前,
过时招标人将不再受理,因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负。
3、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补充、答疑公布时间:在开标时间 5
日前。澄清、修改、补充、答疑将在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南海桂城
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并成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请投标单位自行查阅下
载。
4、投标截止时间:2017 年 月 日 时(以南海区小额工程网上
招投标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
5、开标时间:本工程将于 2017 年 月 日 时开标(以南海区小
额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公布的时间为准)。请投标单位随时注意查看网
上招投标报价系统招标公告中的议程安排。
6、其他说明:
42 投标承诺
凡参与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即视为已对本工程的《小额工程网上招投标诚
信承诺书》中的全部内容作出承诺。
43 其他事项
一、关于投标文件撤回及修改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于投标截止之前撤回或撤回并修改其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将不能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
二、废标条款:
(1)招标清单 xml 文件格式中工程量清单的清单编码、名称、项目特征、
单位、工程量不得修改;改变招标清单 xml 文件格式中的费率、国标计价
规范代码设置、组价格式要求的;与招投标系统中所提供招标清单格式不
一致的,按废标处理。
(2)投标保证金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到账的。
(3)投标文件导入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未能正常解密的数据,按无效标处
理。
(4)导入招投标评标系统的投标文件不符合对应招标 XML 格式的有效
数据的。
(5)投标总价超出投标最高限价。
(6)安全文明措施费未按投标须知第 28 项所要求填报的。
三、关于取消中标资格
1、招标人若查实中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1)经查实弄虚作假或与其他投标人串通骗取中标;
(2)于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撤回投标文件;
(3)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4)因中标人过错而未能按照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明显损害招标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
2、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3、中标人因上述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
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四、其他说明:_______
45 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中标人应
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
合同,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将其列入佛山
市南海区投标企业不诚信名单(黑名单库);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
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签订施工合同时,中标人必须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公章。如确实无
法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单位公章的,中标人提出申请,经招标人
同意后可不现场携带。
3、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本须知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
将宣布其中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将依法
重新组织招标。
46 其它说明 详见施工合同
47 温馨提示
投标单位不能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的任何内容,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
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二 小额工程网上招投标诚信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南海区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活动,对招标人郑重
承诺如下: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有关招
标投标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自觉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若有违反,
同意被取消投标资格并接受处罚。
二、接受《网上交易公告》及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
同意接受被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三、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标过程中查出有虚
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若评标之后
查出有虚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投标报价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或恶意抬
价行为。
五、保证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商签施工合
同并提交履约保证。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惩处,取消
中标资格,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六、保证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履行保修责任。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
金。
七、保证中标之后不转包、不用挂靠施工队伍,若分包将征
得招标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保证中标之后按投标文件承诺向招标项目派驻管理人员
及投入机械设备,并根据工程的实际需要增派相关人员及设备,
如有违反,同意接受违约处罚并被没收履约保证金。
九、保证中标之后密切配合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开展工作,
服从建设单位派驻工地代表发出的指令。
十、我公司承诺完全接受业主对本项目工程款项的监管。
十一、我们完全响应和遵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程验收、计
量、支付办法。
十二、在工程施工过程中, 一定遵照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施工
组织设计原则,精心设计、精心施工, 确保质量,安全生产,保
护环境,按业主要求的工期完工。
十三、如我方中标,我方法定代表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
后 30 天内前来项目所在地,与招标单位协商签订合同,否则视
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招标人有权取消我方中标资格。
若我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违背上述承诺,本项目招标人有
权取消我公司中标的资格或解除施工合同,并有权没收我公司的
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同时,我单位保证在中标后施工过程
中严格执行南海区的计生规定,并接受南海区相关部门的监督管
理。
附件:
导出南海投标文件操作指引
1. 打开网上招投标报价软件;
2. 在“文件”下拉菜单选择“南海 XML—导入南海 xml”(如:图一),在打开窗口中选择需要导
入的招标 XML 文件打开;
图一
3. 对该工程文件进行报价·········
4. 完成报价后,保存并关闭单位工程,回到项目文件
5. 填写完成项目基本信息的必填项后,通过“文件”下拉菜单选择“南海 XML—导出南海 xml”导
出投标文件;(如:图二)
图二
6. 选择路径后,即可把项目文件导成投标 xml 格式文件。(如:图三)
图三
7. 在上传到网上招投标系统前,通过 XML 浏览功能,检查数据;
操作方式:通过桌面、开始菜单下的快捷方式“XML 电子标书浏览”启动工具,在新打开的窗
口单击“浏览”选择投标文件(图五) ,查看所导出的 xml 标书报价信息。
图四
图五
8. 核对报价通过后,将该 xml 文件加密上传到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
9. 特别注意:投标企业必须使用南海网上投标工具或易达清单大师 2013 工民建版 (单
机 版 、 网 络 版 ) 2016-0910 版 , 对 应 的 投 标 软 件 版 本 请 登 陆 :
下载;(选择版本:适用于南海区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项目) ,如未按上述要求操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10. 投标单位操作注意事项:报价生成 XML 格式投标文件后,不可以用导入南海 XML 文件查看
数据,只可以使用检测工具查看,需修改和重新生成 XML 投标文件,应重新登陆编制软件重
新生成;
11. 需要显示特征描述的列项操作:投标单位导入招标 XML 格式文件后,对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套
用子目报价,可以点鼠标右键—显示列控制—打勾特征项目—确定;
12. 需要对分部分项清单项目套用定额子目的操作(针对使用正式版本):点对分部分项清单项
目窗口---右键—设置成普通条目;
13. 招标 XML 格式文件的取费代码、费率基础数据参考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不可以随意修改。
14. CA 数字认证中心服务电话:0757-86233360
15. 网 投 项 目 软 件 技 术 支 持 : 13902803836 杨 贤 ; 交 流 qq 群 : 32568377 ; 邮 箱 :
382331780@
mailto:382331780@
三 施工合同
工程编号:
合同编号:
广 东 省 建 设 工 程
标 准 施 工 合 同
2009 年版
工程名称:南海三山南村公园工程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
发 包 人: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 包 人:
广 东 省 建 设 厅 制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发包人:(全称)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工程施工
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 订立本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海三山南村公园工程
工程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三山
工程内容:本项目为南海三山南村公园工程。绿化养护期为一年。
工程立项、规划批准文件号:南发改资桂字〔2017〕5号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工程规模:本工程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三山,公园红线范围23651平方米,
绿化面积10800平方米,场地长325米,宽65米,主要工程内容为园建
工程、安装及绿化种植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及施
工图纸。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本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施工总承包。
三、合同工期
工程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施工工期120个日历天内竣工。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
发出开工通知为准,工期不因假期、雨季等因素而延长。
拟从 2017年 月开始施工,至 2017年 月竣工完。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或以上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大写: ;
(小写: 。
项目单价:□√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单或施工图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合同的文件及其优先解释顺序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款赋
予的规定一 致。
七、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1条赋予它们的定义
相同。
八、承包人承诺
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
实施、完成并 保修合同工程,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九、发包人承诺
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已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合同所有条款,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限
和方法 支付工程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
十、合同生效
订立合同时间: 2017年 月 日
订立合同地点:南海区桂城 。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
后,于 即时 生效。
发包人(盖章):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
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
项目经办人: 项目经办人:
单位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平洲永安北
路1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528251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按广东省建设厅制定2009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范本》的通用条款确定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
(在本合同有关□的选择条款中,打印□√条款为本工程选用的条款。)
1、定义
所采用的书面形式包括:
□√ 文书
□√ 信件
□ 电报
□ 传真
□ 电子邮件
□ 其他:
2、合同文件及解释
组成本合同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协议书
(2)履行本合同的相关补充协议(含会议纪要、工程变更、签证等修正文件)
(3)中标通知书(若有)
(4)专用条款
(5)通用条款
(6)承包人投标文件及其附件(含评标期间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若有)
(7)招标文件(若有)
(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9)图纸
(10)工程量清单
(11)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4、语言及适用的法律、标准与规范
约定适用的标准、规范的名称: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排水硬聚氯乙烯管道工
程技术规程》、《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给水排水
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DG/TJ08-702-2005)、
《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园林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DG/TJ08-701-2000)及其它适用标准、规范等。
还包括现行的国家、地方有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广东省及佛山市有关施工等规
定的相关建设标准、规范文件。
在施工的过程中有新的、适用的标准、规范实施时应按新的标准、规范作为施工
和验收的标准。
5、施工设计图纸
施工设计图纸由发包人提供
(1)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2)施工设计图纸提供的数量:
提供施工全套图纸一式叁份。
6. 通讯联络
各方通讯地址、收件人及其他送达方式
(1) 各方通讯地址和收件人: 发包人
发包人
通讯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
平洲永安北路1号
收件人: 邮 政 编 码 :
528251
承包人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监理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造价咨询单位:
通讯地址: 收件人: 邮政编码:
按以上联系方式进行的通知即为有效通知。邮寄通知的自寄出之日起满
三日视为已通知到对方,传真通知的,发出传真通知的当日视为已通知到对
方。任何一方改变前述联系方式,应当在 3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视为未
更改,原方式仍然有效。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
(2) 视为送达的其他方式:7、工程分包
(1) 指定分包工程:
如承包人无某些专业分项工程施工资质,应分包给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施工,
分包人的资格能力应与其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且具有佛山市、区建设局核
发有效的《诚信手册》。分包工程应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如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
承包人不得将与发包人签订的本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
在分包工程施工前应提供三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分包单位给发包人审核,发包
人从中择优选择其中一家作为正式的分包单位;若承包人提供的分包单位发包人认为
均不符合要求时,则承包人应重新提供符合要求的分包单位给发包人选择。
(2) 分包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
13.交通运输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场外施工道路的约定:/
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的约定:/
14、专项批准事件的签认
(1)专项批准事件的监理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2)专项批准事件的造价工程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3)专项批准事件的建造师:
具体人选: 印章样式: 签字样式: 授权范围:
19、发包人
发包人完成下列工作的约定:
(4)办理土地征用、拆迁工作、平整工作场地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
时间:开工前 5 天完成。
如因征地拆迁、填土、高压线、各类管线迁改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
(如发包人在承包人进场后 5 天内能提供施工场地的,则工期不顺延),在此期间,
承包人应根据图纸以及现场的实际情况,针对性的制定有效的施工方案,但不得为此
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的费用或工期的索赔。
(5)完成施工所需水、电、通讯线路接驳的时间及地点:
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由中标单位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
并承担其费用;
(6)开工施工现场与城乡公共道路间的通道的约定:本工程施工现场周围道路由发
包人负责开通,施工现场内的道路由承包人负责开通,费用自理。
(7)办理有关所需证件的约定:
由承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 承包人须于签订施工合同后 7 天内办理好施工许可
证。如因承包人自身的原因不能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则承包人应承担其经济损失
以及相应的责任,工期不顺延。
(8)组织现场交验的时间:发包人以书面形式交验,并于交付施工现场时,
在现场实际交验,并作交验纪录。
(9)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约定:为开工前 5 天内。
(10)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其约定: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
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承包人提出具体方案,由发
包人及相关部门签字同意后由承包人实施。施工过程中如有损毁,由承包人负责。
(8)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监工作,工程质
监登记、合同签证、施工许可证、购买印花税等一切开工前的审批、申领手续。
(9) 接收已完工程支付工程相关价款的约定:/
委托给承包人负责的部分工作有:/
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 开工前 5 天, 如因征地拆迁、填土、高压线、各类
管线迁改的原因造成未能交付场地而延误工期的,工期顺延(如发包人在
承包人进场后 5 天内能提供施工场地的,则工期不顺延),但承包人不
得为此向发包人提出任何的费用或工期延误等索赔。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标准与规范名称、图纸及技术要求的约定
a) 提供的时间: 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
b) 提供的份数: 提供施工全套图纸一式叁份。
支付期及支付方式的约定
(1) 工程价款支付期限
□√ 按合同支付的有关规定
□ 其他特殊说明:
(2)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 按协议书所注明的帐号银行转帐
□√ 支票支付
□ 其他方式:
20、承包人
承包人有关工作的约定
(5)向发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办公和生活的房屋设施的时间和要求:承包人开工
10 天内免费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 60m2 生活及办公用房。
(9)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及要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必须符合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承包人负责的设计的约定
(1) 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的设计:/
(2) 承包人提供设计的时间:/
22、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及其权力的限制
(1) 发包人任命的发包人代表是( ),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南海区桂城平洲永安北路 1 号(即沙尾立交收费站前)
邮政编码:528251 联系电话:0757-86790530
(2)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权力做如下限制:
本工程中涉及变更工程、调整合同价格、变更工期、索赔处理、影响工程款支付
与结算等问题须发包人书面确认,发包人代表无权作出任何签证、确认或承诺。
23、监理工程师
负责合同工程的监理单位及任命的监理工程师
(1)监理单位: 法定代表人 :
(2)任命( )为监理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10)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①变更工程;①调整合同价格;①变更工期、索赔、工程款支付与结算等。具体
见监理合同。
24、造价工程师
负责合同工程的造价咨询单位及任命的造价工程师
(1)造价咨询单位: 法定代表人:
(2)任命( )为造价工程师,其联络通讯地址如下: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号码:
(4)需要发包人批准的其他事项:/
25、承包人代表
承包人任命( )为承包人代表,其通讯联络地址如下: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承包人代表作为项目负责人,承诺常驻现场,代表承包人履行与发包人签订的本
建设工程合同。项目负责人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常驻现场或者未能参加工程例会的,发
包人每次扣罚承包人 500 元的违约金。
承包人如需更换项目负责人,应至少提前 7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并征得发
包人书面同意,后任继续行使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职权,履行前任的义务。未征得
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
发包人可以与承包人协商,建议其更换认为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承包人应在 3
日内及时采纳发包人的建议予以更换。承包人未能及时更换不称职项目负责人,发包
人有权扣除承包人 3000 违约金。
26、指定分包人
依法指定的分包人及其有关规定:
(1)实施、完成任何永久工程的分包人:/
(2)提供本合同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服务的分包人:/
28、工程担保
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约定:
本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承包人按合同总价的 8 %(即¥元)提供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保函。承包人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级别:国有商业银行
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履约担保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无息)。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约定
(1) 支付担保的金额:(不需提供 )
履约担保退还时间的约定:按相关规定
31、不可抗力
(4)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战争;(2)动乱;(3)空中飞行物体坠
毁;(4)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重大火灾;(5)九级以上持续一天以上
的大风;(6)暴雨级持续两天以上的大雨;(7)山洪暴发;(8)八级以上的地震。
32、保险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保险事项有:
□√ 通用条款 款的第(1)项;
□√ 通用条款 款的第(2)项;
□√ 通用条款 款的第(3)项;
□√ 通用条款 款的第(4)项。
对保险事项的其他约定:/
33、进度计划和报告
承包人编制进度报告和修订进度计划的时间要求
承包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4 天内提交工程进度计划(网络计划),于本合同签订
后 10 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承包人的施工总体计划、分期计划、月度计划应按要求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调整并
报发包人批准后方能实施(但发包人批准并不视同对工期的认可)。
34、开工
监理工程师在本合同签订后的( )内签发开工令。
□ 按照通用条款规定的 42 天
□√ 30 天内
35、暂停施工和复工
发包人、承包人原因和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暂停施工的其他情形:/
36、工期及工期延误
合同工程工期:(120 日历天)。
(1)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
(2) ( )单项工程的工期:( )天。
38、提前竣工
计划竣工日期:/
42、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
施工过程中,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对其施工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如发现存在质
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的,承包人必须按监理、发包人要求立即整改、返修至合格,甚至
停工整顿,工期不予顺延。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鉴定发生质量事故的,则每出现一次
扣罚承包人违约金 2 万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应立即承担费用采取补
救措施,直到达到合格的质量标准为止,发包人不为此支付任何额外款项。因此发生
工期延误等其他损失,违约金不足弥补的,承包人还应赔偿发包人实际损失。
45、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安全文明施工的内容:按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安全文明施工的目标:建设工地实施封闭作业,围挡设置符合相关规定;
施工现场通道、出入口等实施硬化处理,确保车辆不带泥出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
标志、标牌及夜间警示照明设施;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布局合理,搭建符合安全、卫生
要求;现场材料、设备摆放规范有序,土方堆放及覆盖措施符合规定;工地保洁、防
尘降尘措施到位;方便市民和社会车辆通行的临时通道设置科学合理;积极推进绿色
施工,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承包人文明施工责任
(1)、承包人是文明施工的实施责任单位,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结合周边环境
和现场管理标准组织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和建立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2)、承包人应执行施工人员上岗前教育培训和施工前交底制度,施工过程中严
格实施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加大资金与人力的投入,确保各项文明施工措施落到实处。
(3)、承包人在工程项目施工前必须按规定配备冲洗设备,负责冲洗平台的维护,
建立保洁制度,配备保洁人员,确保泥浆不外溢,车辆不带泥上路。
(4)、承包人在土方开挖前必须完成基坑外侧与场内主要道路之间、操作场地的
地面硬化;裸露的土方、易扬尘材料等必须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措施。
(5)、承包人在施工周期内负责施工现场门前卫生保洁工作。
(6)、承包人应加强对土方及混凝土承运单位的文明施工教育与管理工作。
文明施工具体要求
(1) 工地围挡标准:
A、工期 15 天以上的大中型工程应设置高度不低于 米的封闭围挡,围蔽
材质可使用砌体或采用装配式双面彩钢夹心板(板房板),禁止使用彩条布、竹笆、安
全网等易变形材料,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
B、工期 15 天以下、零星工程和特殊情况不具备封闭条件的,应当采用路栏
式铁马、水马等定型化围挡连续设置,其中水马高度不低于 ,铁马或其他定型
化围挡高度不低于 。
C、在道路上,需开启或提升检查井井盖进行作业的,其作业区边界应设置
水马封闭警示护栏;
D、围墙围挡外侧不得堆放材料、机具、垃圾。
(2)场内道路及硬底化标准
A、场内通行道路、出入口、围墙外周边道路始终保持清洁,无因施工引起
的路面污染。
B、施工现场内各类材料、机具等应按要求统一布置,分类码放整齐,各类
材料堆放距离沟槽边不小于,堆放高度不大于2m;
(3)渣土运输标准
A、不具备设置洗车平台的,承包人应当采用移动式冲洗设备冲洗车辆,合理
引流污水,防止污水流入城市道路。
B、场内堆放的渣土、土方、工程材料、砂石、及渣土裸露的地面等,采用
防尘网(防尘布)全覆盖。场内设置喷淋设施或人工定时洒水,要求道路、渣土和裸
露地面时刻保持湿润。
C、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或材料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
不间断在作业表面采取洒水。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全部覆盖防尘网(防尘布)或按实
际天气情况定时洒水,要求地面时刻保持湿润。
D、渣土运输车辆应安装GPS监控,车身统一标识、编号。车辆装载不得超
出箱体、净车出场,严禁轮胎带泥上路,实行密闭化运输,无撒漏或泄漏,渣土运输
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的,必须及时清理。
(4)其他
A、施工现场应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夜间(22 时至次日 6 时)不得进行易产生环
境噪音污染的施工,确需施工的应办理相关许可手续。
B、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和混凝土。
C、禁止在施工现场使用与本工程名称不相符的护栏;
D、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文明施工若干规定》、《佛山市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
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第二次修订)》、《佛山
市南海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及渣土运输管理实施规范》等有关法规的要求执行。
安全文明施工未达标的处罚
在施工过程中,若承包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不到位,导致在城市管理考评中
被扣分,则每次扣罚3万元,结算时在工程款中直接扣罚。
治安管理的约定:/
46、测量放线
施工控制网资料提交的时间:/
测量放线误差的约定:/
48、发包人供应材料和工程设备
约定发包人是否供应材料设备
□√ 发包人不供应材料设备,本条不适用。
□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约定“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作为本合同的
附件。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合同工程结算方式:/
49、承包人采购材料和工程设备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工程量清单
承包人供货与清点要求:/
发包人指定的生产厂家或供应商:
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合格,
参考图纸、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提供的材料品种、型号、规格和品牌档次来报价,
并作为施工材料选定的依据。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
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
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
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
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用。
50、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试验时间和地点:/
51、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53、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中间验收部位包括:/
隐蔽工程在完成后,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及承包人三方确认无质量等遗留问
题后,方可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55、工程试车
约定是否试车
□√ 不需要试车的,本条不适用。
□ 需要试车的,试车的内容及要求具体如下:
56、工程变更
承包人提出合理建议应得的奖励:/
58、竣工验收
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
□√ 合同工程无中间交工工程的,本款不适用。
□ 合同工程有中间交工工程的,各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计划竣工时间如
下:
(1)(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2)( )工程,计划竣工时间( ),其范围包括:
合同工程需在施工期运行的约定:/
59、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
缺陷责任期的约定:按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质量保修的约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0 年 第 79 号令)的相关规定以及附件
《工程质量保修书》执行。
63、暂列金额
合同工程的暂列金额为 /元。
65、暂估价
非招标专业工程的暂估价金额为 / 元。
66、提前竣工奖与误期赔偿费
提前竣工奖的约定
□√ 不设提前竣工奖的,本款不适用。
□ 设提前竣工奖的,每日历天应奖额度为( )元,提前竣工奖的最高
限额是( 元)。
误期赔偿费的约定
(1) 每日历天应赔付额度: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的,从延误的
第 1 天起,承包人每天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工期延误 30 天以上的,发包
人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连续停工超过 15 天,
或间歇性施工造成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15 日的,发包人有权单方立即解除合同,承
包人延期每日支付 1 万元违约金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2) 误期赔偿费最高限额是( 无限额 )。
67、优质优价奖
优质优价奖的约定:
□√ 没约定优质优价奖的,本款不适用;
□ 约定优质优价奖的等级:
优质优价奖的计提与支付:
□国家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3%,即 /元;
□省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2%;即 /元;
□市级质量奖,合同价款的1%;即 /元。
68、合同价款约定与调整事宜
合同价款的调整因素包括:
□√ 工程量的偏差;
□√ 工程变更;
□ 物价及后继法律法规的变化;
□ 费用索赔事件或发包人负责的其他情况;
□ 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
□ 其他调整因素:
72.工程变更事件
工程变更,导致综合单价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详见本合同第 82 款
73、工程量的偏差事件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分部分项工程费结算价调整的方法:
□ 按合同通用条款的规定调整
□√按以下方法调整: 不予调整
工程量的偏差,导致措施项目费调整的方法:
□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进行调整。
□√ 按以下约定进行调整:不予调整
75、现场签证事件
现场签证报告确认约定的时间:/
76、物价涨落事件
物价变化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
□√ 合同价款不因物价涨落而调整,则本款不适用。
□ 物价涨落超过通用条款规定的幅度,应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数据约定如
下:
(1) 固定系数 a( )
(2) 人工,权重系数 b( )
(3) 机械台班,权重系数 c( )
(4) 钢筋,权重系数 d( )
78、支付事项
约定利率
□√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
□ 为:( )。
79、预付款
关于预付款的约定
□ 没有预付款的,本条不适用。
□√ 有预付款的,预付款的金额为(¥ )元,其支付办法及低扣方式按本条
有关规定。
预付款支付的有关规定:
(1)……
(2)……
预付款低扣办法:
□√预付款按照期中应支付款项的(100% )扣回,直到扣完为止。
预付款分两次抵扣,每次抵扣 50%。
□其他低扣方式:不抵扣
80、安全文明施工费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内容、范围和金额的约定
(1)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内容及范围: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以广东省统一计价依据的规定为准。
□发包人的其他要求:
(2)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额(¥ )元。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付、支付办法和扣回方式按:
□ 通用条款 款的规定;
□√其他: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合同价款中已包含此项
费用;若承包人违反协定未专款专用,发包人每次扣罚承包人扣罚承包人 2 万元,
若施工安全评价等级达不到合格要求,发包人扣罚承包人全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
费;均在工程款中扣除。
81、进度款
支付期间:
□ 以月为单位;
□ 以季度为单位;
□√以形象进度为准,具体为: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正式进场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合同价的 10%
支付备料款;工程进度款按上月已完成工程量的 60%的工程款拨付;工程竣工验收合
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30 天内递交结算书给发包人,由发包
人呈送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工程结算价后 30 天内付至审核结算价的 95%,余下 5%作质
量保修金,待保修期(1 年)满后 30 天内将保修金额或扣余的保修金额付清(不计利
息)。
中期支付时,若当期发生变更,必须提交变更资料后才能办理支付手续。
承包人收款时必须先提供有效发票,由于涉及使用国有资金的特殊性,具体工程
款支付在发包人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拨款后的合理期限后支付(结算时亦同)。
工程款应专款专用,一旦发包人发现工程款被挪作它用,发包人有权采取适当的
措施来保证其专款专用。承包人违反通用条款第 62 条,未按期向其雇员、本工程劳
务分包人、材料供应商付款,若导致发包人被追索的,承包人每次应向发包人支付
¥ 10 万元违约金。
期中付款的最低限额是:( / )万元。
82、竣工结算与结算款
结算的程序和时限: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
□√ 不按通用条款的规定;办理结算程序和时限为:
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后 30 天内递交结算书给发包
人,由发包人呈送上级主管部门审定工程结算价后 30 天内付至审核结算价的 95%,余
下 5%作为工程保修金,待质保期(1 年)满后付清。
其他约定:
由于承包人按期完工对发包人具有重大影响,承包人不得违约停工滞留现场或者
中途退场,否则,必须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 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发包人
损失的,承包人还应全额赔偿。
承包人不按约履行保修义务,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的施工单位实施维修,其费用
在保修金中扣除。
由于承包人违约造成发包人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造成工期延误损失,造成
发包人对第三方的赔偿、增加监理费用、资金利息、导致的关联项目损失,发包人为
实现权利而支出交通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费、律师费等费用等),承包人支付
违约金不足弥补的,承包人还应全额赔偿。发包人可在承包人工程款、履约保证金中
直接扣除承包人应付的违约金或者赔偿金。
工程结算办法
本项目对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括的所有内容的施工进行固定清单单价
承包。本工程如没有发生本合同专用条款 款规定的情况,则本工程按合同价进行
结算。本项目施工以图纸为准,对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中的错项、错算工程量等非设计
变更原因引起的差异在正负 10%以内(含 10%)视为已包含在项目承包价中,工程结
算时不予签证增加费用。在招标图纸范围内,当施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对比工程量清
单中的工程量增减超出 10%的(不含 10%),招标人只对增减超出 10%以外的部分
按 及 进行调整。
本工程发生的项目工程变更,必须以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书面
签证确认的工程量或设计图纸为结算依据,并按下列办法计算: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有相关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含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
单)的计算办法;
(1)增加工程部分,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增加 10%外的,其增
加超 10%的部分工程量计算如下: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低于
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
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高于但不超过招标备案的
预算参考综合单价的 10%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
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高于且超过招标备案的预算参
考综合单价的 10%的,则按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
(2)减少工程部分,实际完成工程量对比备案预算工程量减少 10%外的,其减
少超过 10%的部分工程量计算如下: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高
于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
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合单价低于招标备案的预算参
考综合单价但高于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承包人投标文
件中的相应的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如果该项目的承包人的投标文件中的综
合单价低于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的,则按招标备案的预算参考
综合单价乘以结算系数进行结算。
承包人投标文件中没有的清单项目:
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相
对应的 2010 年广东省定额及配套文件进行结算;材料价按施工期间的《佛山市工程
造价信息》发布价计算,没有发布价的按市场价计算,特殊材料按经发包人、承包人、
监理三方签证,最终以招标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单位审核为准;取费费率参照招标备
案预算价确定,规费、税金等的计费程序按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按以上
原则计算出该项目的工程造价后,并乘以结算系数作为结算价款。
结算系数=中标总价÷招标备案预算总价
当相关清单项目发生材料品牌的变更时,具体结算要求如下:材料品牌发
生变更,涉及到品牌变更的相关清单项目,先按 (2)条款减去相关清单项目的
造价后,再按 条款进行增加造价进行结算;
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所提供的内容只供参考,投标人可根据本工
程的具体情况,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中增加或减少内容并列项报价;在结算
时,除发生较大工程变更、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发包人及承包人根据实际
情况约定另外增加签证的除外,该部分措施项目费不予调整。如果发生较大工程变更、
工程量清单缺项、工程量偏差、发包人及承包人根据实际情况约定另外增加签证等原
因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导致该部分措施费发生变化的,按照实际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
调整相关费用,但事前必须将拟实施的方案或原因提交发包人确认,否则认为不引起
措施项目费的调整或承包人放弃调整措施费的权利。
预算包干费、总承包服务费、材料检验试验费三项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结算时,招标单位不再为上述三项费用签证补偿,投标单位报价时作综合考虑。
工程结算时,若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计费费率比行政建设主管部门有关
文件规定的计费费率低的,按中标单位投标报价时的计费费率结算不得调整(包括增
加或减少的工程量)。
所有的工程变更都必须按南府[2009]292 号“ 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建设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发包人的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
84、质量保证金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及扣留
(1) 质量保证金的金额
□ 按通用条款的规定,为合同价款的 3%
□√ 为工程结算款的 5 %。
(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 按照通用条款的规定,从每次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工程款(包括进度款和
结算款)中扣留,扣留的比例为 3%。
□√ 其他扣留方式:按工程审核结算价的 5%扣留;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 30
天内付清。
85.最终清算付款
最终结清申请报告
提交份数:/
提交期限:/
86、合同争议
争议或认定机构
□√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
□ 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具体为:
(1) ……
(2) ……
(3) ……
双方同意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 向( )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
权向合同发包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保密要求
保密信息的提供时间:
94、合同份数
合同文本的提供
□√ 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由发包人提供
□ 不按通用条款本款的规定,具体提供方式如下:
合同的份数(陆份),其中发包人(叁)份,承包人(叁 )份。
其他附加特别约定:
1.承包人必须注意施工安全,做好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如因措施不当造成人身安
全或工伤死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承包单位负责。
2.本工程选用的材料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并能通过相关管理部门验收
合格。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承诺及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供应材料,
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承包
单位应按相关规范及监理工程师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
试验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所有材料必须经发包人、监理单位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使
用。
3.施工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内用水用电管线由承包人根据施工需要自行解决。
并承担其费用。
4. 施工场地内的地下各种管线设施,承包人须自行探测调查,保证原有地下管线
设施的安全,若有损坏,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5.本工程施工过程中,道路开挖及恢复的工程量,以设计截面宽度为准,包干处
理。现场施工时确需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发包人、设计单位和监理人现场书面签证
确认。
6.开工后,若因现场施工条件有变化而需要修改施工图纸,中标单位要无条件
配合招标单位,按最新版图纸进行施工。
7. 施工期间必须保证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8. 投标报价中应充分考虑以下的措施项目费用,工程结算时不予增加该部分的费
用。
1)道路维持交通费;
2)工程施工降排水费;
3)施工过程中的临时排水,临时交通组织费用;
4)临时施工水电安装(甲方不提供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按需要自行报装);
5)其它措施费用。
6)道路的封闭的交通维护以及交通告示牌等的交通疏导方案必须经交警主管部
门审批(业主只负责协助);所发生的标志牌、疏导交通设施费等费用不另增加。
9. 承包人开工 10 天内免费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供 60m2 生活及办公用房。
10.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要按甲方要求做好施工安全、保护措施。并在投标报价中
考虑相应费用。
(1)凡是合同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航道、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
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在不干扰铁路、公路、航道正常运
营以及注意保护地下管线、不干扰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施工组织计
划,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在现场设置施工和安全标志,并在必要时疏导现有
交通流;凡是合同段内与其他在建工程有互扰的地段,承包人应做好与其它施工单位
的协调工作;凡是合同段内地形复杂、存在软土路基、场地狭窄的地段,承包人应按
照施工要求制定完善的施工组织计划。承包人应对上述所有工作负责,发包人将根据
承包人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承包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
投标报价中,发包人将不另行支付。如因承包人采取的措施不力,造成航道阻塞或者
影响铁路、公路、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等正常安全运营、居民的正常生
活而给其它部门或个人造成的一切损失,或由上述原因造成本工程工期的拖延或施工
费用的增加,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发包人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保通措施、交通安全保护措施以及环保措
施和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并计入工程量清单各支付细目的单价中。若投标人中标后,
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需要,招标人有权指令其进
一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
11. 承包人自行考虑雨季等天气因素安排施工,发包人不会因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12. 施工过程中管道、各类管线或桥涵土方开挖采用的任何支护、施工排水降水
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自行充分考虑风险系数进行综合报价,结算时即使实际工程量
比清单工程量增加,都不予增加该部分的费用;反之,若结算时实际工程量比清单工
程量减少,则按结算审核单位审核结果和招标文件规定的结算方法进行结算。
13. 本工程由承包人负责无条件办理报建、验收工作的一切手续,如因承包人原
因不能办理报建手续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竣工时要求能通过有关
部门的验收,如因承包人原因不能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则发包人不予结算工程款。
14. 承包人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以及国家或省市的有关规定,为所派人员
办理如社保等保险,提供安全保障,并及时、足额的发放工资及相关费用;如由于没
有按照上述规定执行,而造成民工上访、聚众闹事、斗殴、游行、阻工等相关事件和
其他后果,发包人有权在工程款中扣除所需金额,以支付上述费用。一切责任和损失
由发包人承担,如果给发包人造成了较严重的信誉损伤或影响,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
任。
15. 施工中的材料堆放、搬运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 应包含在投标报价
中,不得向发包人提出增加工程造价的要求。
16.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保持现场清洁,及时清理拆除并运走废料、垃圾和不再
使用的临时设施,合理设置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材料,防止油料及废料污染环境,
及污染水源,损坏农田水利基本设施,注意对原有管道及道路的保护,如因施工造成
的损坏引起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负责赔偿。工程完工后,承包人应从现场清除、拆除
并运出一切施工设备、剩余材料、垃圾等,保持施工现场和工程整洁,恢复临时占用
的场地和道路。
17.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
故隐患。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
施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18.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必须执行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的规定,每项工序施工人
员必须持证进行施工。如有出现安全事故或被有关部门处罚,一切责任由承包人负担,
并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9. 竣工验收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免费提供规划成果竣工图及 CAD 格式电子文
档。
20. 竣工结算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成套竣工资料的 PDF 电子文档。
21. 承包人施工过程中,按相关规范要求需召开方案专家评审会进行施工方案评审,
所有费用由承包人支付。
22. 承包人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4 天内提交工程进度计划(网络计划),于本合同签
订后 10 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按要求报监理工程师审核调整并报
发包人批准后方能实施。
23. 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变更,承包人应在 40 个工作日内把变更所需的资料报
给发包人。因承包人延迟报资料而导致变更未能通过发包人上级监管部门的审核,此
部分变更将不计入最终的结算,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24. 在签订合同前,承包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证原件交由发包人保管,待
本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后退还给投标人。且该项目负责人本人必须常驻工地,项目建设
过程中不得随意更换项目负责人。
25、施工现场按现场情况交接,若种植区域的土方混杂有石子、砖头等杂物需由承
包人自行清理,发包人不会因此增加任何费用。
26、本工程招标预算已按施工图标高要求及现状地坪标高充分考虑土方开挖、回
填、外运等关于土方项目及场地平整的计算,投标单位应自行勘察施工地点,进行综
合报价,在施工过程中,发包人不会因土方项目及场地平整的状况办理任何工程签证
变更。
27、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变更,承包人应先向发包人报批并暂停变更部分的施工,
待发包人办理完成变更手续后才能继续施工,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
担。
(此页以下无正文)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为保证南海三山南村公园工程 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和承包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签订工程
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应按照有关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
任。
1.质量保修范围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承包人施工的所有内容,
以及双方约定其他项目。
2.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
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质量保修期如
下:
(1)电气管线工程、给排水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2)其它没有特别说明的质量保修期为 1 年
(3)绿化养护期为 1 年。
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当天算起。
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应由承包人负责无条件维修,并且其费用在工程保修金中
扣除。
3. 质量保修责任
属于保修范围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的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
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发包人可自行或指派第三方保修。
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应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
的安全和质量。凡出现其质量问题,应立即报告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设计单位
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应立即实施保修。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4. 质量保修费用
质量保修费用及相关的损害赔偿费,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5、质量保证金
在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且须办理齐全相关的验收备案资料并完成备案之日起计
算 1 年后 30 天内,发包人认为无质量遗漏问题则退还剩余质量保证金。
6 其它
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1)承包人在保养期内须按有关绿化保养标准进行管理,施工期内承包人应派驻足
够数量人员驻地养护,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予以明确。
(2)保养期内凡有坏苗、死苗的,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发出指令后 7 天内更换、补
种。如承包人未能及时更换、补种的,发包人有权另聘施工单位负责苗木的更
换、补种,其费用在工程的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保养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淋
水、除虫、施肥、修剪、更换、补种苗木等)应包含在合同价中,发包人不另
外支付。
(3)在养护期内,应及时更新复壮受损苗木,并按设计意图,按植物生态特性:喜
阳、喜阴、耐旱、耐湿等分别养护,且据植物生长不同阶段及时调整,保持丰
富的层次和群落结构。在养护期内负责清杂物、浇水保持土壤湿润、追肥、修
剪整形、抹不定芽、防风、防治病虫害(应选用无公害农药)、除杂草、排渍
除涝等。
(4)在施工及保养期内,承包人须有可靠的措施,对自己所完成工程进行全面有效
的保护,避免各种外在因素的破坏(如人为因素、自然气候等的影响),确保
工程符合质量验收规定。
(5) 保修期满验收时,要确保苗木成活率、植被覆盖率可靠达到设计文件
要求,否则养护期相应顺延。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签署,作为合同附件,
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 包 人 (公章): 承 包 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廉 政 合 同
发包人:(全称)佛山市南海三山新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承包人:(全称)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合同工程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质量
与施工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有效使用和投资效益,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加强合同工程
的廉政建设,订立本合同。
1 双方权利和义务
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严格执行合同工程一切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
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
规章制度。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
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应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合同的行为,有向其上级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
结果的权利。没有上级部门的,可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第 87 条规定处理。
2 发包人义务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
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
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
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人、推销材料和工程设备,
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以外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私自为合同工程安
排施工队伍,也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有偿中介活动。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含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合同工程有关的材料和工
程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3 承包人义务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或其工作人员
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工作餐除外)及娱乐活动。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
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 违约责任
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2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
偿。
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 1 条和第 3 条规定,应按照廉政建设的有关规
定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承包人 1~3 年内不得进入工程建设市场的处罚;涉嫌
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5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
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6 合同法律效力
本合同作为南海三山南村公园工程施工合同的附件,与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
力。
7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后失效。
8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6 份,发包人(3)份,承包人(3)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
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一份。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三:履约担保格式
履约担保
(发包人名称):
鉴于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 (承包人名
称)(以下称“承包人”)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标段
施工的投标。我方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
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
证书之日止。
3. 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
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7 天内无条件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 条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
定的义务不变。
担 保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