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篇 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招标实
务操作
目录
第一章 采购方式与招标采购要求
第二章 国际公开招标的程序和基本要求
第三章 国际公开的投标步骤和技巧
第四章 评标原则和评标委员会的作用
第五章 世界银行防止不正当竞争
第一章 采购方式与招标采购要求
我国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从一个闭关锁国的内外无债的国家,逐步转向一个改
革开放的内外借债的国家。利用外资规模逐年扩大,利用外资种类很多(见附录 1),其中世
界银行贷款、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英文缩写 OECF)贷款和科威特阿
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贷款等这四种国外贷款都要求采用国际竞争性招标方式采购货物(机电
设备和材料)和土建工程及咨询,只有少量允许采用别的采购方式。由于这几种国际贷款的
贷方要求开展国际招标,因此在我国国内出现一个“国际招标市场”,许多世界上知名的厂商
到我们国土上来抢订单,使我国企业面临一个国际竞争局面,迫使我国机电工业逐步转变经
营观念,从过去的计划销售向市场销售即市场竞争转变。这些转变现在还是开始阶段,许多
未知的、不熟悉的东西摆在面前,需要我们去学习、去研究。
我国许多重点建设项目(名单见附录 2)都借用上述四种贷款,如抽水蓄能电站、高速公
路、大容量 300MW 烧无烟煤电站、大容量 550MW 机组的水电站、电气化铁路、铁路通迅
现代化、集装箱港口码头、大型国际机场、民航航路管理现代化、程控电话和光缆通讯、城
市供水现代化、城市三废治理、卫生疫苗和传染病防治、教育设施现代化、化肥厂设备及管
理现代化等等。这些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需要技术先进、质量可靠、经济效益高、管理现代化
的设备系统来装备,这样就出现了高水平的商业竞争市场。这是一个不用走出国门的国际市
场。
第一节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机构
在国家统借的国外贷款中,世界银行贷款和亚洲开发银行贷款属于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和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贷款属于外国政府贷款。下面简略
介绍这四种国外贷款:
1Ⅸ世界银行。全称是世界银行集团,它是联合国组织中经营国际金融业务的机构。集
团由五个单位组成,即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
构和国际投资争端公司。
(1)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成立于 1945 年 12 月,当时我国是创始国之一,银行成立之初是
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复兴经济提供贷款,不久转为主要向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和加勒
比地区提供资金,成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的最大机构。银行资金来源有两种:一是各成
员国认股的资金;二是通过在各国和国际金融市场发行债券筹措资金。美国在世界银行的认
股数量多,投票权最大,占总投票权的 %,由于该银行的发起国是美国,所以行长一般
由美国人担任。该银行贷款是有息的,利率约 7%-8%,还款期 15-20 年。
(2)国际开发协会成立于 1960 年 9 月,与国际复兴开发银行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但在
法律上、财务上又是相对独立的。协会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长期优惠贷款的机构,它的贷款
是无息的,还款期 40 年,收年率 %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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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金融公司成立于 1956 年 7 月,1957 所成为联合国的一个机构。公司主要支持不
发达国家的私人生产性企业的发展。
(4)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成立于 1988 年 6 月,主要担保投资者非营业性风险,如投资地发
生战争等产生的风险。
以上四个机构我国均是成员国。
(5)国际投资争端公司、我国尚未参加。
我国于 1980 年 5 月 15 日恢复了在世界银行的合法地位后,开始申请贷款。从 1982 年
开始第一个贷款项目的招标采购,到 1998 年财年(即 1998 年 6 月 30 日)为止,世界银行已
向我国承诺贷款额约 亿美元,达 199 个项目,其中约 68%是有息贷款,约 32%是无
息贷款。由于东欧,特别是苏联的变化,世界银行将减少对我国无息贷款比例。
2Ⅸ亚洲开发银行
亚洲开发银行成立于 1966 年 11 月 24 日,目前有 56 个成员,其中本地区成员 40 个,
非本地区成员 16 个,亚洲开发银行资金来源是成员认股、从国际金融市场筹措、由发达国
家捐款及亚洲开发银行营业收入。亚洲开发银行宗旨是帮助本地区发展中成员经济和社会的
发展。亚洲开发银行股本以日本和美国最多,亚洲开发银行行长一般由日本人担任。亚洲开
发银行贷款分有息、无息两种,有息贷款利率浮动,一般在 6%-7%,还款期 10-30 年,一
般为 20 年,收承诺费 %;无息贷款收手续费 1%,还款期 40 年。
我国于 1986 年 3 月 10 日正式加入亚洲开发银行,1987 年开始贷款(我国表示将不使用
亚洲开发银行的无息贷款),当年贷款 亿美元,以后逐年增加,到 1997 年财年(1997 年 12
月 31 日)止亚洲开发银行向我国承诺 亿美元贷款,项目 64 个。另外亚洲开发银行还对
我国的咨询、培训等提供赠款。
3Ⅸ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会
成立于 1961 年 3 月,1975 年 7 月成为日本政府向外国政府提供贷款的唯一执行机构。
基金会归日本政府的经济企划厅领导,基金会总裁由总理大臣提名。基金会的业务二部三课
负责中国贷款业务。
日本政府于 1979 年开始向中国政府贷款,1985 年 5 月基金会在北京设代表处。
迄今为止,我国已得到四批日本政府贷款:
第一批 1979 年至 1984 年,共 6 个项目,3309 亿日元,约 15 亿美元;
第二批 1984 年至 1989 年,共 7 个项目,4700 亿日元,约 25 亿美元;
第三批 1990 年至 1995 年,共 42 个项目,8100 亿日元,约 62 亿美元;
第四批 1996 年至 2000 年。1996 年度已承诺 22 个项目,1705 亿日元。
每批贷款年利率不同,第三批利率为 %,还款期 20 年;第四批年利率为 %,还
款期 30 年。
日本政府贷款以日元支付。
4Ⅸ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
成立于 1961 年 12 年,援助对象是阿拉伯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的政府,公营或半公营
机构,私人企业或公私合营企业的发展项目。
1982 年 1 月我国与科威特政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科方向我国的长沙人造饭厂、宁
波水泥厂、乌鲁木齐石油化工厂、福建和厦门国际机场等承诺 人美元贷款。到目前为
止科方已向我国承诺 亿美元贷款,每年平均 1 至 2 个项目,利率 %-5%,还款期 18-20
年。以上四种贷款都要求以国际竞争性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但目前科威特这种贷款不允许
购买国内产品,因此,实际上只有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经济协力基金这三种贷款
允许国内产品参加投标竞争。这三种贷款平均每年共有 20-30 亿美元的商业采购机会,近年
增加到 50 亿美元的规模,这在我国国内就出现相当可观的国际竞争市场。
从 1995 年起,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项目也开始采用国际招标方式采购货物和土建工程,
如广东省飞来峡水电站、深圳机场扩建工程、厦门海沧大桥等等。
我国利用外资工作统一由国家计委负责,制订全国利用外资规划和年度使用计划,并对
国家统借贷款的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批。对贷款协议的签订和执行的监督,
由下列窗口单位执行:
(1)财政部(世界银行司),负责世界银行贷款的具体管理。
(2)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亚行处),负责亚洲开发银行贷款的具体管理。
(3)外经贸部(外国贷款司五处和一处),负责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和科威特阿拉伯经济
发展基金贷款的管理。
1998 年机构改革后,中国人民银行亚行处和外经贸部五处、一处职能划归财政部,今
后世行和亚行贷款工作由财政部国际司负责,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和科威特阿拉伯发展基
金贷款工作由国债金融司负责。
为加强对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招标工作的管理,国家相继批准成立了
一些“国际招标代理机构”,要求四种国外贷款项目的货物(机电设备和材料)及土建工程的国
际招标业务,需由项目单位委托外经贸部批准的国际招标机构代理招标。这些机构有:
(1)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的国际招标公司和进口业务三部,进口业务六部。
(2)中国机械进出口总公司的国际招标公司和中国工业机械进出口公司(又叫六部),中国
工程能源机械进出口公司。
(3)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的国际招标公司。
(4)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5)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的国际事业部。
(6)上海国际招标公司。
(7)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8)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
(9)中设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0)中钢国际招标公司。
(11)中国交通进出口公司招标部。
除上述公司之外,近年出现没有获得国际招标权的国内公司挂靠在上述公司下面开展这
四种国外贷款的国际招标业务。
1994 年,国家计委、财政部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贷
款项目国际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指南》,对招标代理工作加以规范。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的范围化管理,提高采购活动的经济效益,
1996 年 11 月 18 日财政部世界银行司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联合发布了《世界银行
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见附录). 1997 年 3 月 5 日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和中国
人民银行国际司联合发布了《利用亚洲开发银行付款项目设备采购管理暂行规定》(见附
录)。这两个规定对规范招标市场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使用日本政府贷款的采购,要根据对
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发布的《关于重申 OEOF 贷款采购程序的通知》(见附录 5)执行。
1993 年我国制定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 1998 年 1 月 6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
了《关于禁止串通招标投标行为的暂行规定》。这两个法律文件对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行为,
特别对串通招标投标行为作了严格规定,并对违法行为如何处罚作出明确规定,操作性较强。
从以上可见,国家对利用这四种贷款很重视,在组织管理上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并要求对国
内企业投标给予优惠。
第二节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采购方式
在市场经济中,采购货物、土建工程和服务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有招标采购方式、询
价采购方式、直接采购方式、拍卖方式、谈判采购方式、议标采购方式等等。在这几种采购
方式中,招标具有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性质。从招标广告的刊登、招标文件编制、投标
文件格式和递交、公开开标、评标、授标、签中标合同等各个步骤,都要严格按照公开、公
平、公正原则进行。
招标有两种分类方法:第一,按投标人的注册国来分,有国内招标和国际招标两类;第
二,按投标人的数量来分,有公开招标和有限(邀请)招标两类。这两种分类方法结合起来,
招标的种类有下列四种:
1Ⅸ国际公开招标--在国内外公开刊登招标广告和出售招标书,接受国内外任何一个合格
投标人英文书写(或招标书里规定的别的语言文字)的投标。
2Ⅸ国内公开招标--在国内公开刊登招标广告和出售招标书,接受国内任一投标人的投标。
3Ⅸ国际有限招标--不登广告,而是在国际上直接邀请(也含邀请国内)有限几家投标人参
加投标竞争。除了不登广告外,有限招标程序与公开招标是相同的。
4Ⅸ国内有限招标--不登广告,直接邀请国内几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从实施步骤上区分,又可将上述几种招标分为“一步招标法”和“两步招标法”两种;一步
招标法--招标人一次报出投标价和技术响应书,截标后紧接着开标、评标授标。这是一般大
量运用的方法。
两步招标法--投标人先报出技术响应书(不带报价),开标后招标人研究分析各个投标技
术方案,筛选淘汰不合格的投标方案,可进行技术澄清或商谈,然后平衡综合,修改原招标
书,写出新的招标技术规格书,发给合格的投标人,这是第一步。第二步是跟一步招标法一
样的,投标人按新的招标技术规格书,报出自己的技术响应书和投标价,截标后开标唱价,
招标人组织商务和技术审核,然后计算各投标人的评标价高低,按评标价最低中标的原则确
定中标人。两步招标法不常使用,只在工艺复杂、技术含量高的货物采购和工程量不容易确
定、施工复杂的土建工程招标中才使用。
从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的招标来看,国际招标比国内招标更容易被成员国
政府所接受。因为在国际招标中,成员国的货物制造商、贸易商、土建工程承包商都是平等
机会参加投标竞争,而国内招标只有借款国国内的制造商、承包商能成为中标受益人,其他
成员国很难参加借款国国内招标的竞争。
在国际招标中,公开招标(或叫竞争性招标)具有广泛的竞争性或无限制性,各成员国感
兴趣的投标人均可自由参加竞争。有限招标是由招标人直接邀请几个投标人来参加投标,没
被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或国家可能会提出不满,怀疑是否受到不平等对待。
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的资金来源于成员国缴纳的股金,资金使用要接受成员国政府
的监督,银行对贷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也特别关注,所以只有国际公开招标方式(或叫国
际竞争性招标方式)才是成员国政府和银行最放心的、最能接受的采购方式。因此,世界银
行和亚洲开发银行都对国际有限招标和国内招标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的限定。
一般来说,国际有限招标仅适用于以下三种情况:Ⅸ合同金额小,Ⅸ供货人数量有限,Ⅸ
有理由可证明不采用国际公开招标方式是正当的。当采用国际有限招标时,国内优惠方面的
规定不适用。国内招标仅适用于预计国外厂商不会感兴趣的以下四种情况:Ⅸ中标合同金额
小,Ⅸ土建工程的地点分散或时间可能拖得很长,Ⅸ土建工程为劳动密集型,Ⅸ当地可获得
该货物或当地土建工程的价格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至于招标以外其他采购方式的运用,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也都规定了明确的限定范
围:
询价采购--是邀请至少来自两个成员国(含借款国)三家以上的供货人提出报价,以确保
价格具有一定竞争性。这种采购方式仅适用于采购小金额货架交货的现货或标准规格的商品。
直接采购--是直接与一个供货人或土建工程承包人签订合同,没有一点竞争性。这种采
购方式仅适用于以下五种情况:Ⅸ对某个按照银行接受的程序授予的现有货物或土建工程合
同进行续签,以增购或增建类似性质的货物或土建工程。在这种情况下应使银行满意地认为
进一步竞争不会得到任何好处,且续签合同的价格是合理的。Ⅸ为了与现有设备相配套,设
备或零配件的标准化可以作为向原供货人增加订货的正当理由。证明直接采购合理的条件应
该是:原有设备必须是适用的;新增品目的数量一般应少于现有的数量;价格应合理;采购
者对从其他厂商或设备来源处另行采购的好处已进行了考虑并已给予否定,且否定理由是银
行可以接受的。Ⅸ所需设备具有专卖性质,并且只能从单一货源获得。Ⅸ负责工艺设计的承
包人要求从某一特定供货商处采购关键部件,并以此作为性能保证的条件。Ⅸ有特殊情况,
比如应付自然灾害。
除询价采购和直接采购外,世界银行的《采购指南》中还允许存在两种采购方式:
(1)自营工程,即借款人使用自己的人员和设备进行施工,这可能是承建某些种类的土
建工程唯一实际可行的方法。自营工程仅适用于下列所述情况:Ⅸ无法事先确实所涉及的工
程量;Ⅸ工程小而分散,或位于边远地区,有资格的施工公司不大可能以合理的价格投标;Ⅸ
要求在不给日常运营造成混乱的情况下进行施工;Ⅸ不可避免的工作中断的风险由借款人承
担要比由承包人承担更合适;Ⅸ需要迅速采取行动的紧急情况。
(2)从联合国机构采购。在有些情况下,从联合国的专门机构(作为供货人)按照自己的程
序采购那些小批量的货架交货的货物(主要用于教育、卫生及农村供水和环境卫生等领域),
可能是最经济有效的采购方式。
从上述介绍可以看到,招标以外(特别是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不是普遍运用的方式,
而是局限在一定范围内运用。使用公共资金采购货物、土建工程和服务,一般都得运用公开
招标的方式。借用世界银行及亚洲开发银行的贷款项目,采购方式应征得银行同意,并通常
要在贷款协定中规定清楚,不能由借款人自行决定。
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和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贷款所要求的采购方式与亚行、世
行是一致的,都是以国际公开招标为最常用方式。
第三节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招标采购要求
招标这种采购方式可以使招标人买到便宜的、合用的货物,使投标人得到公平竞争的机
会。但招标也有自身的缺点:(1)时间较长;(2)有时反而买到价格高的货物,其原因是招标
书中技术规格要求过高或暗指某个厂商的产品,商务条款苛刻,甩给投标人的风险太大,分
包不合理,抬高业绩要求使国内产品失去投标资格等;(3)一般买不到性能最好的产品。
充分认识招标的特点,对于顺利招标、投标是很重要的。总的说来,招标大致有十四条
规则:
(一)静态采购
(1)招标书和投标书的内容在开标后都不能改动,不允许利用开标后的评标环节对招标
书或投标书的内容作实质性改动。
(2)投标价在开标后不能改动,招标人不能要求投标人改变价格,也不允许投标人主动
变更价格。
(3)评标时的废标标准和评标因素及其量化计算方法或打分的具体方法事先制订好,并
写在招标书里,开标后不能再改动。
(4)不允许投标人在开标后到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撤回其投标,若撤回,投标保证金将被
没收。
静态采购是相对于谈判采购来说的。谈判采购是动态采购,采购人今天向供货商提出采
购内容要求,明天供货商回答提出报价方案(含技术方案),后天采购人又修改采购要求,供
货商又重新报价。采购人还可变更采购要求,供货商再报价,这样反复谈上一个月、三个月、
半年,来回讨价还价,至于最后把订单给谁,全由采购人自己决定。供货商不知道采购人凭
什么标准来作出决定,这种采购方式缺乏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实质。但是招标就不能这
么办,遵照静态的特点,招标人应把自己的采购意图和评标标准充分地、详细地写在招标书
里,不能在开标之后再进行变动,这是招标人的风险。采购要求要提得合理、正确,提高了,
要付出高价;提低了或漏了,又买不到合用的货物。所以在静态的特点下,投标人有风险,
招标人也是有风险的。
(二)采用书面方式进行的采购
招标是一种书面对书面的买卖活动,口说无效。其书面买卖活动的特点表现在:
(1)招标人的购买意图要写在纸上,以公开出售的招标书为准,若要修改补充,则应在
截标前的足够时间内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书的投标人。
(2)标前会上招标人对招标书内容的解释和对投标人的要求若作为招标书的一部分,应
以书面形式送给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开标后对投标书的澄清,招标人要书面提问,投标人要书面回答。
(4)投标人用招标书中规定的语言文字编辑投标书,并要打印出来,不能手写。
(5)投标书每页都要由投标签字人小签,签字人若不是企业法人时,则应在投标书里附
上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
(三)限定时间
招标有很强的时间性。“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在招标过程中有明确的体现,主要表现在:
(1)出售标书的时间有限定。
(2)截标时间有钟点限制。
(3)开标时间有规定。
(4)投标书有效期从开标日算起有具体的天数规定。
(5)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有具体规定。
(6)投标人接到澄清通知后,应按要求时间回答澄清。
(7)投标人从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必须在限定天数内与招标人签定中标合同,并按
规定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
投标人不遵守上述各种时间规定,就会导致投标无效或被取消中标资格。这些时间规定
视不同标有不同的天数规定,不是每个标都是一样天数。
(四)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参加招标活动的所有投标人都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并且应遵守下述原则:
(1)必须提交,且要在递交投标书的同时提交。
(2)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必须满足规定。
(3)保证金的数额有规定,一定得满足数额要求,只可多不可少。
(4)保证金的币种必须与招标书的要求相一致。
(5)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担保函或现金、保兑支票、现金支票。如果是银行担保函,其格
式要求在招标书的商务部分已给出,投标人必须照着填写。有的招标书还规定如果是外国银
行开出的保函,还必须经过中国银行总行确认(或叫背签).
设立投标保证金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招标人的合理利益。投标人必须认真按照标书要求
办,马虎不得,稍有差错就会导致废标。但招标人要求的保证金额也不宜过高,过高会影响
投标人的积极性,导致缺乏竞争性。
(五)以成熟的货物为采购标的
用试制品(或第一次制造的货物)投标不能中标,所以招标书普遍对投标人的制造资格作
出明确规定。一般规定是在投标前曾制造过与本标相类似的产品多少台,并经过多少年运行
证明是成功的制造商,具备这一条的才有资格投标或委托他人投标。至于产品制造了多少台、
多少年,依不同产品有不同的规定。须要注意的是,“有没有资格”与“能不能做”是两个不同
的概念。“资格”是指曾经制造过产品没有,其运行是否成功。投标人一定要改变过去的销售
观念,充分认识招标的这个特点。
(六)坚持广泛竞争
招标是一种为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公平竞争机会的交易方式,因此招标书内容必须具
有广泛竞争性。招标书中引用的标准和技术规格应达到能够促使最广泛的可能的竞争,应最
大可能采用国家标准或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如 ISO、IEC。技术规格应以相关的技术性参数
和特征为依据,不能够引用某一家制造商的商品名称、商标、目录号作为依据,也不能引用
独家生产的技术参数和特征作为依据。如果确实需要引用才能完整、清楚地表达技术规格要
求时,则应在该引用后面加上“或相当于”的字样。招标应允许接受特征相似的性能至少与规
定的性能指标实质相等的货物。
业绩资格规定也要符合广泛竞争性原则,不能规定得太苛刻或专指性,以致只有一家制
造商有资格。
招标信息的发布也要符合广泛竞争性原则。招标项目的总采购预告和具体采购的资格预
审或招标广告,均应至少刊登在普遍发行的一种报纸上,也要将广告副本转发给表示感兴趣
的投标人,要防止只让局部范围内的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
(七)提交制造商的正确委托书
投标人若不是货物的制造者时,应在投标文件里递交制造厂的正确委托书。这是保证货
源可靠的措施,也是防止投标作假或以次充好的措施,对于维护招标人的利益有着重要的意
义。投标人须按招标书中给出的格式填写并正确签字,制造厂和投标人都要由企业法人代表
签字或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书应附在投标书里。
(八)投标人提交银行资信函
市场经济活动中,财务和资信是重要的需要考虑的因素。过去我们习惯计划销售,常常
忽略银行资信函。现在我国的企业和银行对投标开具“银行资信函”都不适应,需要尽快跟上
来。
(九)投标报价要求详细、完整
招标书的商务部分对报价有详细要求并附有报价表格。除要求报总价以外,还要求报分
项价格,具体分哪些项在招标书里已写清楚。报价表格中有的要求除报单价和总价外,还要
求报出“标准备件、易损件专用工具费用”、“附属件费用”、“安装、试验、培训、设计联络和
技术服务费用”等栏目。
在招标书的技术规格部分对报价也有不少要求,如有的要求报出两年指令性备品备件的
价格并列出清单(数量、单价、总价)。有的还要求报出三年或五年的备品备件供业主选购,
并列出清单。有的要求报出买方在卖方培训、监造或检验的费用(人日数及单价),报出卖方
到项目现场安装、调试的指导费用(人日数及单价)。有的还要求附带测试仪器和附件,其价
格含在总报价中并要列出单价。
这些报价内容若漏报,可以导致废标或评估时被加价、失去中标机会。所以投标人要认
真阅读招标书中的报价要求,不可漏报或报错。
(十)公开开标
开标是招标的重要程序,必须采取公开方式,允许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也可请公证机
关出席作证;允许记录、拍照、录音录相。招标必须公开开标,才能体现和维护公开透明、
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开标或秘密开标是违反公开透明原则的,公开才能促公平公正,公开才
能防腐败欺诈。
开标时应高声唱读投标人名称、每个投标的总金额、有无折扣或价格修改、有无投标保
证金,如果要求或允许报替代方案的话,还应宣读替代方案投标的总金额。没有开封或开标
时没有宣读的投标均不得考虑。开标之后若出现新的投标人或出现新的投标价格,是违反公
平竞争原则的,将会损害正当投标人的权益。
开标必须在紧接着截标时间之后进行,防止间隔时间过长,出现投标书被窥窃、涂改的
情形。在第一个投标人被开标唱读之后,不应要求或允许任何投标人改变其投标。
(十一)公开评标原则
评标要按公开的、已制订的废标标准和方法进行。招标的透明度也表现在评标环节上,
评标的基本原则是:
(1)必须把废标的标准和评标因素及其量化计算方法事先制订好并写在招标书里,开标
后照着进行评标,不能开标后再针对投标内容来随意制订评标原则和计算方法;
(2)评标依据是招标书和投标书中的内容,招、投标书内容以外的东西,不能作为评标
依据;
(3)招标书中要求不明确、前后矛盾或界限含糊不清的要求,均不得作为评标依据;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能中标。如违反我国公布的“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法律法规的,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十二)公开授标原则
授标要授给符合招标书要求的评估价最低的投标人,而不是授给开标价价格最低的投标
人,也不是授给设备性能最好(质量最好)的投标人。
授标时,不能要求投标人承担招标书中没有规定的责任,或要求其修改投标书内容,并
以此作为授予合同的条件。
这些授标原则要在招标书里公布,授标时遵照执行。
(十三)集体讨论确定中标者
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质也体现在中标结论是由集体讨论做出这一点。中标结论是
在商务和技术检查(或称商务和技术初评)之后,筛选掉不合格者,合格者和基本合格者进入
终评(即评标价计算),再把计算出的评标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最低者就是中标人。商
务和技术检查、终评、计算出评标价等工作,不是由一个人或一个单位去做,而是由评标小
组集体讨论、计算出来。评标小组由招标代理机构、业主单位、设计院、业主单位的主管机
关、设备制造业(没有参加投标者)、律师业和财务会计业及公证单位等各方面的人员组成。
在成套设备系统评标时,还得出请各种专业的设备专家参加评标,如火电机组的招标进行评
标,锅炉专业、汽轮机专业、汽轮发电机专业都得各有专家参加,因为不可能一个人熟悉这
三个专业,不可能一个人就能做出公平公正的科学结论。评标小组(或叫评标委员会)集体讨
论、计算、做出中标结论,是招标的鲜明特点之一。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由一个人做决定,出问题的风险性很大。如新加坡巴林银行,一夜之
间破产了,就是一个人(利森)决定交易所造成的。全世界的金融界都从这个事件中吸取了教
训,我国有的银行从此决定签发证明得由两个人签字才有效。招标的优点之一就是要求集体
讨论做出中标决定,这是减少出差错和防止腐败的有效预防措施之一。因此在市场经济社会
里,招标这种采购方式才被广大纳税人所推崇。
(十四)招标内幕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活动
为保证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性质,招标内幕人员不得参与某投标人的投标活动,这
也是反腐败的有效预防措施之一。投标内幕人员包括:业主单位、编写招标书单位、咨询单
位、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小组等的人员。
招标内幕人员不得帮助某投标人编制投标书、分担一部分投标工作或中标后分包一部分
工作量,指导某投标人投标或参与其他与投标有关的活动。
从以上所述我们可知,招标有它自身的许多特点或叫规则,不同于别的采购方式。招标
的四种方式(国际公开招标、国际有限招标、国内公开招标和国内有限招标)都具备上述十四
个特点,都必须遵守上述十四条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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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国际公开招标的程序和基本要求
第一节 招标的程序和步骤
按照贷款方的要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和科威特阿拉伯
经济发展基金等四种国外贷款的项目一般均应采取国际招标的方式进行。国际招标又分为国
际公开招标(或叫国际竞争性招标,英文缩写 ICB)和有限国际招标(英文缩写 LIB)两种。其
中,国际公开招标方式是最普遍使用的方式,下面侧重介绍它的程度及基本要求。
国际公开招标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步骤:(1)编写招标文件(或叫招标书); (2)项目的上级审
批招标书;(3)国家组织审批招标书;(4)贷方审批招标书;(5)刊登招标广告;(6)卖和买招标
书;(7)澄清招标书、召开标前会;(8)投标、截标;(9)公开开标;(10)初步评标、澄清投标
书;(11)最终评标、计算评标价(或计算分数); (12)写评标报告;(13)项目的上级审批评标结
论;(14)国家评标委员会审批评标结论;(15)贷方审批评标结论;(16)通知中标人;(17)签订
合同。
我国借用四种国外贷款的项目开展国际公开招标,均要经过上述 17 个程序。其中第(2)
及(13)两个程序是地方或部门所要求的,第(3)及(14)两个程序是国家所要求的,第(4)及(15)
两个程序是贷方所要求的。
有限国际招标比公开国际招标减少一个程序,即免去刊登招标广告这个程序,其他程序
一样。
招标的每个程序都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来进行,此外,还要具体考虑以下三
个基本因素:Ⅸ节约资金和提高效率;Ⅸ具有广泛竞争性,为所有成员国的预期投标人提供
平等竞争机会;Ⅸ有利于促进本国制造业和承包业的发展。
第二节 国际招标书的编写与范本格式要求
招标书里必须为预期投标人提供一切必需的信息,以便他们能够为将要提供的货物和土
建工程做出完整的投标书。招标书里没有写出来的要求或含糊不清的要求均不能作为评标依
据。
一、招标书应该包括的内容
(1)招标邀请书;
(2)投标人须知;
(3)合同条款;
(4)货物需求一览表或工程量清单;
(5)技术规格书及图纸;
(6)必要的附件格式,比如投标函格式、投标报价表格式、投标保证金函格式、合同格
式、履约保证金函格式、预付款银行保函格式、制造厂授权书格式、资格证明文件格式、买
方开具的信用证样本等九种附件格式;
(7)合格或不合格国家、地区名单。
上述招标书内容中第 4、5 等二项合称技术招标书,其余五项合称商务招标书。
世界银行于 1995 年 1 月对其 1995 年版本的“采购指南”进行了修改并出版了新版“采购
指南”,随后世行根据新版“指南”编写出版“标准招标采购文件(SBD)" ,并要求其借款国在
世行项目的采购中必须使用 SBD。采用 SBD 条款肯定有利于我国世行贷款项目采购工作的
制度化、规范化并与国际标准接轨。但是,考虑我国具体情况和 10 多年来积累的采购管理
经验,我国窗口单位财政部与世行充分协商,世行同意我国对 SBD 加以补充并结合修订 92
年版的中国“范本”,继续保留中国的“范本”,但要求其主要内容应与 SBD 保持一致。新的“中
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经过世行终审同意,已经在 1997 年 7 月正式出版(中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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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财政部要求世行贷款项目中每次货物和土建工程的国际和国内竞争性招标必须使用
财政部统一负责编制的相应的“范本”作为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范本”的标准条款任何单位
不得擅自修改、不得自行打印、翻印,也不得使用盗版复制的“范本”。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
机构只可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参照“范本”中的格式编写“投标人须知”的前附表(或叫“招标
资料表”)、专用合同条款资料表以及其他需编制的附表(如货物需求一览表或工程量清单)。
这些自行编制的部分在向投标人发售前应按规定报国内有关部门和世行审查。 "范本”的标
准部分则不必报审,发售的招标书可能也不包括标准部分,因此投标人最好事先自购“范
本”.
亚洲开发银行和 OECF 都有一份供借款人参考的商务招标书,只是没有像财政部一样
把它编制成中国的商务“范本”.
二、各项内容的具体要求
(一)招标邀请书
各种贷款的招标邀请书已有固定格式,内容应包括:
Ⅸ招标编号;
Ⅸ借款人名称,借用哪种贷款,贷款号码,用于支付哪个项目费用;
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Ⅸ发售招标书的地点、联系电话、电报、电传、传真号;
Ⅸ发售招标书时间、招标书售价;
Ⅸ递交投标书的地点及截标时间,并须付多少投标保证金;
Ⅸ公开开标时间、地点,并请投标人的代表出席。
招标邀请书应由招标代理机构落款,包括名称、邮编、详细地址、电话、传真、电传。
预期投标人看到招标邀请书内容,就可以判断是否按期购买招标书。
(二)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是商务招标书中最重要的部分,每个条款都是投标人应该知晓和遵守的商
务规矩,并如实反映了招标人的购买意图,投标人必须逐条逐句研读,不可大意。
国际招标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和招标投标作为一种法制行为应该遵循的原则就
集中在“投标人须知”里体现出来。下面分析“中国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招标文件范本:货物采
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及其前附表(招标资料表)的规定条文:
第 1 条 资金来源--借款人要在“招标资料表”中写出从世界银行贷到的美元金额数,并
写明借款人计划将其中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合格款项。此外,
还应规定对该合同项下的不合格款项禁止(即“对某人或实体的付款或进口某种货物是联合国
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七章的规定所禁止的”).
这条内容表明本次招标的资金是落实的;“不合格款项”的衡量标准也公开透明地写了出
来,即废标的标准之一明确写在招标文件里。
第 2 条 合格的投标人--明确规定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来自 1995 年 1 月新版世界银行采
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所规定的合格来源国的投标人,并且该投标人必须符合:Ⅸ不得直接
或间接与买方所雇佣的编制本次招标文件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过去有或现在还有任何
联系;Ⅸ买方所在国的政府所拥有的企业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且按照商业法运作
并独立于买方机构才能参加投标;Ⅸ不是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世行宣布为不合格。
这条款除明确合格投标人的来源外,还明确投标人不能与作为招标内幕单位之一的招标
文件的编制单位或其附属机构有联系,反过来说就是招标内幕单位不能参与投标活动。此外,
投标企业必须独立于政府和买方机构;有在投标中产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的投标人要承担被
禁止参加投标的风险。这个条款是防腐败和维护公平竞争的重要条款。
第 3 条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明确规定货物及其有关服务必须来自指南规定的合格来源
国。
这条明确要求投标提供的货物及有关服务必须来自合格的来源国,这是保护世行成员国
及出资方利益的规定。
第 4 条 投标费用--明确向投标人宣布: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书有关的
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买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我国有的系统在招标实践中不是“在任何情况下”买方均不承担费用,而是规定当因买方
原因造成招标废止时,买方要向招标代理机构和投标人赔偿一定损失。这点与世行做法就不
一样。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买卖双方的地位应是平等的,招标投标是法制行为,一方给另
一方造成损失时,应依法赔偿。
第 5 条 招标文件构成--货物采购的招标文件应包括:Ⅸ招标邀请书;Ⅸ投标人须知;Ⅸ
招标资料表;Ⅸ通用合同条款;Ⅸ专用合同条款及资料表;Ⅸ货物需求一览表;Ⅸ技术规格
书;Ⅸ投标函格式;Ⅸ投标报价表;Ⅸ投标保证金函格式
这个条款列出了招标文件的全部组成,均具法律效力,投标人应认真全部研读,并全部
做出响应。特别是关键的条文一定要满足,否则将被认为是实质性不响应,将被废标。这个
条款虽写出了废标的原则,但太笼统,什么是“实质上响应”?没有具体的衡量标准,不可操
作。
第 6 条 招标文件的澄清--任何投标人可以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但应以书面形式
或用电报(或电传或用传真)通知买方。买方对截标期 30 天以前收到的澄清要求将用书面形
式予以答复,并抄送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
源).
这个条款赋予投标人一个权利,在截标期 30 天前有权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某些条
文作出解释、澄清。投标人要十分珍惜这个条款,利用它来争取公开透明、公平的竞争条件。
这个条款也约束招标人,必须对澄清要求给予书面答复,并要抄送所有购买招标书的投标人。
这是公平对待所有投标人的一个表现。
第 7 条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前的任何时候,买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
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或电报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修改部分对其具有约束力。为使投标人有充足时间对修改部分进行研究,买方可以自行决定
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这个条款明确规定,招标人可以主动或被动地修改招标文件,修改部分具有与原招标文
件同等的效力。因此,投标人不能无视修改部分。
第 6 和 7 这两条款中的“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这一句体现了公开、公平的原
则,防止招标人把部分招标内容只告诉个别投标人。
从严密角度讲,第 7 条应该增补一句:“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后,应回函
或回电给予确认。”如果买方没有收到投标人的确认,则在法律上该投标人可以不受修改部
分的约束。
第 8 条 投标语言--投标书及买卖双方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英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
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应附有英译本,并以英译本为准。
这条说明,我国这四种国外贷款项目所开展的国际招标中,若不用英文投标,将被废标。
第 9 条 投标书构成--投标书应包括:Ⅸ投标函;Ⅸ投标报价;Ⅸ资格证明文件;Ⅸ证明
货物及其辅助服务是合格的有关文件,以及证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
要求相一致的文件;Ⅸ投标保证金。
这个条款规定了公开投标书的五个必备内容,缺一不可,并必须按下述第 10、11、12、
13、14 和 15 等六条的要求提交,否则投标书将被拒绝(即被作废标处理).
第 10 条 投标函格式--投标人应当完整地填写招标书中提供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
格。为便于给予国内优惠,投标书将分为三类:Ⅸ投标书提供的货物在买方本国制造,其中
来自买方本国的劳务、原材料、部件的费用占出厂价的 30%以上,并且制造人至少从递交
投标书之日起已开始制造或组装该类货物。Ⅸ所有从买方本国供货(含本国制造的货物和投
标以前已经从国外进口的货物)的投标。Ⅸ提供由买方要从国外直接进口的或由卖方的当地
代理进口的外国货物。以上ⅨⅨ类投标人填同一种报价表,第Ⅸ类填另一种报价表,如填的
不是相对应的报价表,其投标不会被拒绝,但买方有权在评标时将其划归相对应的类别中。
这个条款告诉投标人,招标书中已经给出投标函格式和报价表格表,必须照着填写,并且应
完整地逐栏、逐项填写,否则将有被拒标的风险。
投标函是投标人响应招标书的法律声明书,其内容包括:
(1)招标编号、包括(由投标人填入号码).
(2)投标人声明已审阅招标书包括确认收到的补遗(填入补遗编号).
(3)声明投标人的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4)填写投标总价(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5)填写提供的货物名称。
(6)声明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交货期交货。
(7)填写投标保证金金额。
(8)填写投标书有效期天数,并声明在此期间本投标书对自己具有约束力。
(9)声明投标人在过去或现在与买方聘请的咨询服务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联系,声
明自己不是买方的附属机构。
(10)声明在正式中标合同签字前,本投标书和买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将构成约束双方的
合同。
(11)投标人为投本标和中标后的合同实施已付和将要付给代理机构的佣金和报酬,如果
有的话,要填写出来并说明目的是什么。
(12)声明投标人完全理解买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3)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并盖公章、出具日期、投资签字(如文中没有打印签字人姓名、
职务,则在本函落款处应打印该签字人姓名、职务).
市场经济应该是法制经济,按法律规定运行。招标投标是法律行为,这在本投标函的内
容中充分体现出来。“投标函格式”的条文充满法律气味,并且体现了反对不正当竞争,如内
容第(9)点反对腐败,内容第(11)点要审查目的是否合法。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
表(必须有授权书放在投标书里,否则无效)签字的投标书在法律上才有效,因此投标函中必
须明确投标签字人姓名、职务(见内容第(3)点),只有该人才能在投标书中的各个文件上签字,
别人的签字是无法律效力的,这个法律概念必须牢牢树立。
这个条款将投标书分成三类,不全面,不足以覆盖所有投标书的类别。由于有的标不是
只招一个品种、一个规格的货物,如世行贷款的粮食中转库设备标中,有输送机、起吊机械、
风机、检测仪器、电气设备、车辆等等,一个投标人可能提供一部分买方本国制造的货物,
另一部分是中标后从国外进口的货物,那么这个投标书就不属上述三类,而应是第四类,招
标书中的两个报价表他都得填,而不是只填一种表,但报价总价表又没有。所以这个条款在
修改时注意。
这个条款明确投标人的一个行为不会被废标,即填写的报价表不是相应的组别的报价表
时。
第 11 条 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报价表里填明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分
为买方国内供货的投标报价表和国外供货的报价表两种表,表中的单价与总价填写不符时,
以单价为准。
国内供货的投标报价表有 9 个栏目:
Ⅸ品目名
Ⅸ货物名称
Ⅸ原产国
Ⅸ数量
Ⅸ每项出厂价单价
Ⅸ当地劳务、原材料和部件费用
Ⅸ每项出厂价(EXW)总价(4×5)
Ⅸ每项最终目的地交货单价和其他伴随服务单价
Ⅸ中标后应付的销售税或其他税
国内供货的货物不是单指国内生产出来的货物(国产产品),还包括投标前已经进口的货
物,他们可能存放在仓库、展览室或商店货架。因此第Ⅸ栏的出厂价包括国产产品制造或组
装时使用的进口部件和原材料、或已经进口的货物已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销售税和其
他税。
第Ⅸ栏的填报是要计算它的费用占出厂价的百分比,以便决定是否给予评标优惠。
国外贷货的报价表包括 8 个栏目:
Ⅸ品目号
Ⅸ货物名称
Ⅸ原产国
Ⅸ数量
Ⅸ装货港或地点(证明口岸和地点)(FOB)和(FCA)单价
Ⅸ进口港(注明口岸)(CIF)或指明地点(注明边境口岸或目的地)(CIP)单价
Ⅸ每项(CIF)或(CIP)总价(4×6)
Ⅸ至最终目的地内陆交货单价和其他伴随服务单价
第Ⅸ栏是要求国外供货的报境外各种价,有 FOB 价(离岸价)、FCA(货交承运人价),还
有 CFR 价(成本运费价)、CPT 价(运费付至目的港价)等 4 种供用户选择,用户在他的招标书
里“招标资料表”要写明第Ⅸ栏需要投标人报哪种价?但有的用户就是没有写明。如上述某项
目的设备包在他的“招标资料表”第 11Ⅸ2(b)条款就没有写明要求报哪种价。
第Ⅸ栏是报国外供货货物的到岸价(CIF 价)或报“运费、保险付至边境口岸价”(CIP),或“运
费、保险付至指定目的地价”(CIP)的单价。
第Ⅸ栏与国内供货的投标价表的第Ⅸ栏相同,存在问题也相同。
第 11 条款中还规定,招标人在招标书中的“招标资料表”第 11Ⅸ5 条应明确投标报价为
固定价还是可调整价。当要求固定价时,投标人若报调整价,将被作废标处理。如果在招标
书的“招标资料表”规定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价格可以调整(一般超过 18 个月的合同,应包含价
格调整条款),则调价的方式、公式和调价的基准日期应在招标文件中写清楚。
如果规定价格可以调整又没有写出调价方式、公式,则投标人应按上述第 6 条“招标文
件的澄清”向买方要求澄清调价方法、公式。如果交货期超过 18 个月的货物招标书中没有价
格可以调整条款,则投标人也应按上述第 6 条款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澄清,不要按自己理解行
事,要按招标人书面解答来响应。
第 12 条 投标货币--除非“招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从买方本国提供的货物及服
务应该用买方国家的货币报价;从买方本国境外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可以用任何世行成员国的
货币或欧洲货币单位(ECU)来报价;如果投标人希望得到不同的货币支付,可用相应货币报
价,但种类不能多于三种。
一般在世行、亚行的项目投标时,我国货物及伴随服务的报价习惯用美元报价;日本
OECF 规定报价及支付均用日元。
第 13 条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这些文件有四种:Ⅸ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书
附件格式填报,以证明其有资格、有履约能力、投标人来自合格的来源国,证明其有财力、
技术和生产能力,并且提供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Ⅸ如果投标人不是货物制造者
时,他应提交制造厂商同意其在买方本国提供货物的正式授权书,按招标书中给出的格式填
报。Ⅸ若投标人在买方本国还没有营业,则该投标人应由或将由(如果中标的话)一家在买方
本国营业的机构代理,该代理机构应有装备并有能力履行合同中规定的卖方所承担的维修、
保养、修理和备件储存的义务。Ⅸ不同买方在“招标资料表”中列出的其他资格要求,一般是
规定制造本招标邀请书所要求提供的类似货物的最低的经验要求(制造资格或叫业绩资格)
和规定是否允许贸易代理公司代表一家以上制造厂投标。世行一般允许,但规定若代表一家
以上制造厂投标时,必须每一份投标书都带有单独的投标函、投标保证金(要求时)和相应的
制造厂授权书,否则这些投标书将作废标处理。亚行给每个买方有两个选择,即可选择不允
许代表一家以上制造厂投标,也可选择代表一家以上制造厂投标,但规定替代方案要有单独
投标保证金函并要单独密封在一个信封里,信封上写明是替代方案。日本 OECF 贷款不允
许代表一家以上制造厂投标。
第 14 条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这些文件是投标书的一部分,
有三种:Ⅸ在投标报价表中对货物及服务来源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
证实。Ⅸ证明货物符合招标书规定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1)货物主要技
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描述;(2)“招标资料表”中第 (2)所规定的运行多少年所需的备品备
件、特种工具等的清单(含数量、单价、总价),不同买方要求的运行年限是不同的;(3)逐条
对招标书技术规格要求进行评议,说明所提供货物及服务已实质性响应招标书或说明与技术
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Ⅸ招标人声明:招标书中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标准以及参照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时可以选用替代标
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在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书的要求,并且使买方满意。
上述第Ⅸ点很重要,但有的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只提供产品样本,没有描述自己在本标提
供的货物的性能技术指标、产品型号规格,因此被作废标处理;有的投标书中复印招标书作
为自己的技术响应书,这也要被拒标的。很多初次参加投标的人容易出这类差错。
第 15 条 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当按“招标资料表”第 15Ⅸ1 条所规定的金额提交投标保
证金,并作为投标书的一部分;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
其形式可以是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书中给出的格式。或买方接
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 30 天,或
者是银行本票、保付支票。没有随投标书提交符合上述各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作废标
处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买方将在投标有效期满后 30 天内尽快退还;中标人的投标
保证金,在签订中标合同并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后给予退还;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
保证金将被没收:Ⅸ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Ⅸ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人未能签订中
标合同;Ⅸ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人未能提交履约保证金;Ⅸ投标人不接受以单价为准修改其总
价。
第 16 条 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从开标日算起,每个具体标可以有不同天数,投标
人应按“招标资料表”第 条规定的有效期填报在“投标函”中,不填或天数不足将被作废标
处理。在必要时,买方可以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或电报)提
交,投标保证金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的有效期也应该相应延长,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在
这种情况下,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同意延长的投标人修改其投标书,
但在固定价格合同的情况下,如果授标的时间超过原定的投标有效期 56 天以上,合同价格
将按照延期通知中规定的一个系数进行调整。
投标有效期是约束招标方和投标方的,但以前的“范本”中(包括亚行、OECF 的商务条款
“投标人须知”)没有作出 56 天期限来约束招标人的拖拉作风,1997 年新版“范本”对延误时间
的买方规定要承受调价的风险,再一次体现“项目实施需要有经济性和效率性”的原则。授标
的时间延误,在我国以往这些国外贷款项目的招标中常有出现,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国家
和人民也同样蒙受损害。
第 17 条 投标书的式样和签署--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书正本和若干本副本(按“招标资
料表”第 条要求的数量),每套投标书必须清楚标明正本或是副本,一旦正本与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正比授权并对投
标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后者应将“授权证书”附在投标书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
投标书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
必须由投标书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投标人应按投标函中的说明,提供有
关的佣金或报酬的情况。
第 18 条 投标书的密封和标记--有四点规定:
Ⅸ投标人应将投标书正本、副本分开密封装在单独的信封中,并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
本”字样,然后将所有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层信封中。
Ⅸ内外层信封封套均应:(a)写明接收投标书人名称及其地址(按“招标资料表”第 18Ⅸ2(a)
条); (b)写明项目名称、招标邀请书的标题和招标编号(按“招标资料表”第 (b)条), 并注明
“在……之前不得启封”字样(填入开标日及钟点).
Ⅸ内层信封还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及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Ⅸ如外层信封未按上述第Ⅸ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买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上述这四点规定是明确严密的法律责任,这样的细密规定是保护投标人正当权益,防止窃密
或被篡改。
第 19 条投标截止日期--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在“招标资料表”第 条规定,买方在第
(a)条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书的时间不得迟于截止时间。如果买方按上述第 7 条规定,决
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则买方和投标人受截止期制约的所有义务和权利均应延长至新的截
标日期。
截标日期及其法律地位是个敏感问题,这个条款对此作了严密的法律条件规定,买方、
投标人双方均须遵守。
第 20 条 迟交的投标书--买方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之后收到的任何投标
书。
这个条款和上述第 19 条都明确迟交的投标书应废标并原封退回,但实践中也出现过迟
交的投标书没被退回反而让其中标的怪事。(国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反映调查核实后拒
绝让其中标。)
第 21 条 投标书的修改和撤回--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书,但买
方必须在截标期之前收到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修改或撤回通知书也应按上述第 18 条规
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撤回的通知书也可用电报传递,但随后要用经过投标签字人签
字的信件确认,信封上邮戳时间不得迟于投标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修改
其投标书;截止标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满之间,投标人不能撤回其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将被
没收。
这个条款明白地告诉投标人,在截标期之前的短短时间,你还有一个修改或撤回投标书
的权力。但又提醒投标人,截标期后至投标有效期满这段长时间内,你无权修改或撤回投标。
投标是法制行为,法律条文是无情的,你若投标了,那么招标书作为有效法律条文就对你具
有约束力。所以投标人一定要逐条逐句审阅招标书,“撤回”的电报要用经过投标签字人签字
的信件确认,并要小心“邮戳时间”不要迟于截标时间。可见招标书条文是按严格的法律格式
来书写的。投标人一定要用法制观念来对待招标书条文和对待自己的投标行为,不可仍用计
划经济时期缺乏法制的观念来对待今天的招标投标。
第 22 条 买方开标--买方应在“招标资料表”中第 条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公开开
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时,买方应当众大声宣读投标人名
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是否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买方认为合适
的其他内容。除按照第 20 条之规定原封退回的投标书外,开标时将不得拒绝任何投标书;
开标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书(含按时递交的修改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买方负责做开标
记录。
根据世行“指南”规定,开标时间应紧接着截标时间进行,投标人买到招标书后若发现开
标与截标的时间间隔太长,应书面要求买方更改并告知管理监督机构。
世行“指南”第 条还规定,如果招标书中要求或允许报替代方案的话,开标时也应
唱读替代方案的总金额。
由于规定开标时没有启封和读出的投标书,在评标时将不予考虑,因此,投标人应该派
经办人员出席开标会场,并在发觉买方没有启封和读本投标书该唱读内容时,当场要求补读,
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曾经发生过投标人的降价信(按规定正确递交并为买方签收)没被启封宣
读的事。投标人出席开标会,可能的话带录音、录像,至少也应记录完整,这也是保护自身
合法权益的需要,曾经发生过投标人的记录中没有某投标人降价记录,但买方评标却说某投
标人有降价并宣读出来的怪事。
开标唱读和记录是重要的法律证据,除要求记录外,世行“指南”2Ⅸ44 条要求记录立即
报送世行;我国财政部世行司和中国人民银行国际司与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于 1996
年 11 月、1997 年 3 月联合发文,要求买方在开标后三天内将开标记录及折算为美元价一览
表(加盖公章)送世行、亚行和国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单位备案。
第 23 条 投标书的澄清以及与买方的联系--在评标期间,买方可以自行要求投标人对投
标书进行澄清,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要求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实质
内容做任何更改。除了买方要求投标人澄清外,投标人从开标至授标期间不得就投标书的任
何问题与买方进行联系。如果投标人希望递交其他资料给买方以引起买方的注意,则应以书
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对买方的评标过程或合同授予决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动都可能导致其投
标书被拒绝。
这个条款明确规定应书面进行澄清,不允许见面澄清,这一点是进步,防止见面时可能
产生的负面影响。
在世行的“指南”附录 4 投标人指南中,第 13 条明确写:“在开标后收到的投标人的函电
将作如下处理:……如果需要事前的审查合同,银行将与借款人磋商,对这些函电进行审
查。……如需从投标人处取得额外的资料或澄清,银行应要求借款人去取得,并在评标报告
中对这些资料或澄清进行适当的反映或对其加以评论。”从这段文字可以看出:在买方进行
评标期间,投标人可以就投标、评标的有关问题与世界银行进行联系。这种函电的内容显然
与评标有关,否则就不必“在评标报告中……反映或……评论”了。
世行的“标准评标报告格式”中的附件 1“评标指南”的第 4 条第一段:“在评标阶段,投标
人会……提供非经征询的澄清,或对其竞争对手提出批评。收到该类信息应仅答复收悉(3)。
借款人必须以相应的投标书所提供的信息为基础进行评标。不过,所提供的附加信息可能有
助于提高评标的精确性,速度,或公正性。但无论如何不允许改变投标报价或实质内容。”
这段文字肯定在评标期间,投标人提供的附加信息有助于评标,这个观点与“投标人须知”
第 23 条的“不得……与买方进行联系”在一致性上也有差距。
第 24 条 投标书的初审--Ⅸ买方将审查投标书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
了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书的编排是否有序。Ⅸ如果单价乘数量而得的积与
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修改总价,若投标人不接受这样更正,其投标书将被拒绝、投标保证
金将被没收;如果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值为准。Ⅸ
对投标书中不构成实质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买方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
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Ⅸ在进入详评之前,买方要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
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
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投标人
须知第 15 条),适用法律(通用合同条款第 30 条),和税及关税(通用合同条款第 32 条)的偏
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买方决定投标书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书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
外部的证据。Ⅸ如果投标书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书的要求,买方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
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对投标书进行初审,目的是找出并拒绝那些实质不响应招标书的投标。如何找出,衡量
标准是什么?本条款给出一条标准:“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书要求的全部条款、条
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又具体规定:“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
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又列举出三条可以操作的明确的关键条款。但其他几
十条商务条款和许多技术条款中还有没有关键的条款呢?凭笼统的规定是不可操作的,容易
产生主观偏向性的。构成废标的审查标准应一条条地在招标书里明确规定,才体现公开透明
性质,只有公开废标的具体标准,评价公正才有一定保证。本“投标人须知”范本里明确废标
标准的条文有:第 1 条、第 2 条、第 3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4)(招标资料
表)、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第 条和上述列举的三
条关键条文合计才十五条,连同“标准评标报告格式”中附件 1“评标指南”所指出的Ⅸ授权代
表签字必须有,Ⅸ联营体投标时必须提供联营体协议,Ⅸ代理人投标时必须有制造商的资格
证明文件,Ⅸ还必须有制造商出具的代理授权书,Ⅸ没有提供需要的全部设备的投标,Ⅸ投
标书正本缺页,等等。
消除审标时出现随意性的办法就是落实世行和亚行的规定:“挑选中标商的标准和方法
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一般写在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中。" (见世行指南附录 4“投标
人指南”第 7 条),以及“废标的标准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而不是在评标时作出规定。这样做不
但可以作为指导有助于投标商,而且也消除了评标武断决定的出现。(见亚行“贷款项目采购
手册”第 (3)的评述第Ⅸ点)。如何落实?不同观点的人有不同的做法,我们认为正确的做
法就是在招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条款上标明(可用星号也可用文字,用文字显得篇幅长,用
星号就简炼)与这个条文有任何偏差的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建议这句作第 246 点补充进“范
本”里。)这写在 1996 年 11 月 18 日财世司字[1996]167 号“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采购管理暂
行规定”和 1997 年 3 月 5 日国机进外[1997]5 号“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设备采购管
理暂行规定”这两个文件中。这是中国人对世行和亚行招标管理的创举。
招标书里没有标明的,评标时不能作为废标根据。
这 25 条 转换为单一货币--为了便于比较各投标价高低,必须将用各种货币表示和支付
的投标价格转换为单一的币种,一般为美元。所用汇率来源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卖出汇率,
日期一般为开标日(选用截标日前四周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日这段时间任一日都可以,但选哪
一日应在招标书里规定,不能等到开标后评标时才选定).
评标时采用招标书规定的这一日的人行公布的卖出汇率来进行换算,不能更改。第 26
条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
Ⅸ买方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书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Ⅸ买方在评标时将不包括和不考虑的有三种因素:AⅨ买方本国制造的货物和已经在买
方国内的外国货物,将要征收的销售税和其他税;BⅨ国外供货的外国货物将要征收的关税
或其他类似进口税;CⅨ在合同实施期间的价格调整。
Ⅸ买方在评标时将包括的因素:AⅨ买方本国供货的货物,评标时比较出厂价,包括全
部成本和为组装或加工成货物而进口部件和原材料已经支付的或将要支付的关税和其他税;
BⅨ对于从买方境外提供的货物,评标时比较 CIF 价(指定目的港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
边境口岸价(CIP),或运费、保险付至指定目的地价(CIP). Ⅸ买方评标(即计算评标价)时除考
虑投标价格外,还要考虑下列因素:
(1)在买方本国所发生的内陆运费、保险费以及伴随费用;
(2)投标书中报的交货期与招标书要求的偏差;
(3)与专用合同条款规定付款条件的偏差;
(4)所投货物的部件、必须备件和服务的费用;
(5)在买方一国得到投标设备的备件和售后服务的可能性;
(6)投标设备在使用周期内预计的运营费和维修费;
(7)投标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
(8)在“招标资料表”和技术规格书中所列的其他具体因素。
以上八种因素依据不同标,买方可选择,并要将其选择项在“招标资料表”中第 26Ⅸ4 条
中明确。这八种因素的量化计算方法分别为:
(1)买方将按照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保险公司和其他有关机构发布的收费标准计算
运费、保险费及伴随费用,因此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提供估计的货物每件包装箱尺寸、运输
重量和每个合同包的估计出厂价或 CIF 价、CIP 价。
(2)交货时间偏差。如招标书没有给出交货时间偏差范围,则投标书所报交货期迟于规
定时间,就作废标处理。标书给出允许的迟交货时间范围,投标超过此范围的将作废标处理,
在范围之内的,其评标价将在投标价基础上增加“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某个百分比来考虑。
提早交货不予考虑降价。
(3)付款计划的偏差。投标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所列的付款计划进行投标报价。招标书
中如果允许投标人提出能够降低投标价的替代付款计划,则买方可考虑其替代方案。一般情
况下,投标书对规定的付款计划有偏离但又属买方可以接受的,评标时就按“招标资料表”所
述的利率计算提前支付所产生的利息,并将其加入评标价中。
(4)备件的价格。可以有三种形式供买方选择:
(I)将主要组件、部件及在“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运行初期可能所需要的可选择的备件的
名称和数量清单附在技术规格书中,按每份投标书中所报的单价来计算的这些项目的总价,
并将其计入投标价中。
(II)买方将开列出常用的价值高的部件和备件清单,以及在“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运行
初期所需要的数量。按投标书中所报的这些备件单价计算这些项目和数量的总价,并将其计
入投标价中。
(III)买方根据每一投标提供的信息,以及买方过去的经验或其他购买人的经验来估算在
“招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运行初期所需要的备件的费用,这笔费用将加在投标价上进行评价。
以上这三种备件价格形式由买方选择一种并写在其招标书的“招标资料表”中第 26Ⅸ5(d)
条中进行明确。
(5)买方国内的备件和售后服务设施。为买方建立最起码的维修服务设施和零部件库存
所需的费用,如果是单独报价的话,评标时应回在投标价上。
(6)运营费和维护费用。由于所购货物的运行和维护费用将构成设备使用周期成本的一
个主要部分,这些费用将根据“招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标准、计算方法进行评价。
(7)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投标应说明保证达到的性能和效率,低于标准性能或效率 100
的,每低一个点,评标价将增加“招标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采用“招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
书中规定的方法来计算,这个金额代表设备在使用年限中的运用成本所额外增加的费用。或
者,当招标书中规定达到最低生产率才能被认为是具有响应性时,评标将以投标货物实际生
产的单位成本为基础,采用“招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书中规定的方法,在投标价上加一个调
整金额。
(8)其他额外的评标标准将在“招标资料表”或技术规格中详细规定。
以上是综合评标价方法,进入详评或叫终评也可用另一个方法,叫做“优点打分法”,用
“招标资料表”中给出的评标因素加权的优点打分法,每个加权因素的分值分配及其计算方法
均应在“招标资料表”中和技术规格书中规定明确。分值分配在“招标资料表”和下列范围中选
择:
货物的评标价 60 至 90
共用清单备件的费用 0 至 20
技术性能、维护和运行费用 0 至 20
可得到的服务和备件 0 至 20
标准化 0 至 20
合计 100
得分最高的投标书将被认为是最低评标价的投标。
第 27 条 国内优惠--如果“招标资料表”中第 27 条有规定“适用国内优惠”,投标人能够满
足投标人须知第 10 条的标准(国内增值占出厂值价 30%以上),则评标时享受评标国内优惠
待遇。具体程序为,若进口货物的关税和其他进口税超过 CIF 或 CIP 报价的 15%,则在国
外供货的 CIF 或 CIP 报价上增加 15%的费用,然后与国内供货的出厂价比较,评标价低者
即为中标人。
世行和亚行的贷款允许在国际公开招标时给国内制造的货物(亚行要求国内增值占出厂
价的 20%以上)在评标时享受 15%的优惠,因此,投资人买到招标书后要先看有没有写上享
受国内优惠这一条款,若没有,应立即书面向买方提出,并抄送国家监督管理机构。(注:
其他采购方式没有国内优惠。)
第 28 条 与买方接触--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与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书有关的
事项与买方联系;投标人试图影响买方授与合同决定,将导致其投标书被拒绝(注:这一条
款内容与前面的第 23 条内容是重复的).
第 29 条 资格后审--如果没有进行资格预审,买方将根据第 13 条列出的标准来确定最
低评标价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指财力、技术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义务;买方将根据前面第
13 条规定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和其他买方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如果审查通过,合同将
授予该投标人;如果没通过,则拒绝其投标,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将对下一个最低评标价
的投标人作类似的审查。
资格后审将审查投标人的财力、技术能力和生产能力三个方面,按世行“指南”第 2Ⅸ57
条款规定:“要求达到的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希望每个买方在他的具体招标书中能补
充“所要达到的标准”。没有标准,就不可能对照进行资格后审;若评标时才规定标准,容易
产生随意性。
第 30 条 合同授予标准--除下面第 32 条的规定之外,买方将把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
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但前提条件是该投标人必须能够满意地履行合
同义务。
在招标文件中把合同授予标准公开出来,有利于买方和投标人。在最后这个最关键的决
定谁中标的程序上,标准公开,利于监督,利于保证公正的招标形象。招标投标是法制行为,
依法招标,依法投标、依法评标授标。“依法”就得有法律条文可依,招标文件(含合法的修改
通知书)、投标文件(含合法的撤回或修改通知书)、贷方的采购指南和范本以及贷款协定和有
关文件、国家的法律法规都是对招标投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文规定。授标标准必须在招标
文件中公布出来,才是真正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招标多招标,不公开授标标准,如有的
招标写:“用户应当从评标小组推荐的中标侯选人中确定中标人。”但如何确定?确定标准又
是什么?没有公开,这不是真正的招标,最关键的授标程序的标准没有公开,无法衡量,无
法监督,不是法制程序。
第 31 条 买方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买方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招标资料表”
中第 31 条规定的百分比幅度内对“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规定的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
但不得对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这个条款考虑到事物的不断变化性,给予买方在签中标合同时有一个幅度的数量增减的
有限权力,但又防范买方可能产生的不正当行为,因此又规定不允许压价或改变要求,这是
全局的、公正的、体谅买卖双方的规定。
第 32 条 买方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买方保留在授标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
拒绝任何投标,以及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
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这个条款给予买方的权利是否公平?值得商榷。我国有的单位开展招标时,规定若用户
中途废止招标,要向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赔偿损失。
另外,世行的“指南”第 至 条规定在一定情况下才可以拒绝所有投标,是有前
提的。
第 33 条 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买方将用挂号信或电报书面通知中标人
中标,如用电报,随后应以挂号信确认。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中标人按
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买方将迅速通知其他未中标的投标人,并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5 条
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这个条文内容处处显示招标投标是个法制活动,处处按法律条文办事,如“随后应以挂
号确认”才有法律效力,又如提交履约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都依照规定的条文办,又如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也是一个法律效力规定。
第 34 条 签订中标合同--买方在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把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合同格式
连同双方达成的协议寄给中标人;中标人在收到合同格式后 30 天内,应在合同上签字并注
明日期退给买方。
这个条款只写签中标合同的一种方式,实际上还有常用的方式,是在 30 天内中标人与
买方见面签订合同。
第 35 条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
采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格式或买方可以接受的其他格式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时提交履约保证金和签订中标合同,买方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没收其投
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买方可将标授予下一个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或重新招标。
在这条文中又可以看到:确定中标人是按招标文件中公开的标准、顺序来进行,有根有
据。当第一个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违反签订中标合同和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才可轮到
让下一个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不是用户想让第 2 名中标就可以随心所欲让第 2 名中标,
必须依法确定中标人。
第 36 条 腐败和欺诈行为
世界银行要求借款人(包括世行贷款的受益人)以及世行贷款合同项下的买方和卖
方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根据本政策,世界银行将:
(a)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I)“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共官员在采购过
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II)“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借款人的利益,
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
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b)如果世界银行认为所建议的中标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则拒绝该
授标建议。
(c)如果世界银行在任何时候认为某公司在世界银行贷款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
败或欺诈行为,则该公司在世界银行贷款合同中永远不能中标或在一段时间内不能中标。
此外,投标人应该清楚地知道通用合同条款第 条和第 条的规定。
通用合同条款第 条的意思是:世行有权检查中标人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
并由世行指定的审计人员对其进行审计。第 条的意思是: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
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时,买方可向卖方发出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这个 36 条是新版“范本”新增加条款,给出了定义,也规定了处罚办法。投标人应重视,
严格按最高道德标准参与竞争。
第 24 条是“投标书的初审”,就是把实质上不响应招标书要求的投标找出来。是否能公
正找出来,前提就是在招标书中的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关键(主要)条文上标明(可用星号也可用
文字)与这个条文有任何偏差的投标就是实质上不响应招标书,将被作废标处理,开标后初
审时按此检查。没有标明的就不能作废标依据。
第 26 条是“投标书的评价和比较”,就是对经过第 24 条审查,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
书要求的投标进行评标价计算和比较评标价高低。是否能公平公正进行计算,关键在于招标
书中把除价格因素之外的其他评标因素列出来,并把这些因素如何量化计算也在招标书中列
出来,并且评价时严格遵照“买方在招标书中没有列出的评标因素及没有规定该因素的量化
计算方法的,均不能在评价时进行价格调整”的原则进行。
第 29 条是“资格后审”,就是审查被确定为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是否有财力、技术能力
和生产能力履行合同义务。是否能公正审查,关键在于“所要达到的标准”是否在招标书中作
出明确的规定?没有列出的标准不能作审查依据。
第 30 条是“合同授予标准”。合同授予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这个标准在世行、亚行、
日本 OECF 贷款项目的评标授标规定中是明确的,但由于国内别的类型的招标中,不是这
个授标标准,而是在评标价排列出来后,由用户从中选择中标人,这个办法被移植到这些国
外贷款项目的评标授标上来,曾经有几个标,用户不让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而选第二、
三名中标,理由都是招标书中没有写出来的。所以要申明,这条授标标准特别重要,在招标
书中公开这条授标标准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对于正在发育的中国招标投
标市场走上正轨具有深远意义。
(三)合同条款
世界银行编有为所有贷款国家通用的“标准招标采购文件(SBD)" ,我国财政部征得世行
同意,在合同条款部分结合我国具体情况与经验,把照用世行 SBD 的部分编为“通用合同条
款”,把适应我国的部分编为“专用合同条款”及其资料表。任何一个贷款项目都不能修改财
政部编制的“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项目的具体特有要求只在“专用合同条款资
料表”填入。
“通用合同条款”有 32 个条款:
I 定义--对 12 个术语(合同、合同价、货物、服务、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买方、买方
国家、卖方、世界银行、项目现场、天)作出定义解释。
II 适用性
III 来源地
IV 标准
V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世界银行的检查和审计
VI 专利权
VII 履约保证金
VIII 检验和测试
Ⅸ包装
Ⅸ交货和单据
Ⅸ保险
ⅨII 运输
ⅨIII 伴随服务
VIV 备件
ⅨV 保证
ⅨVI 付款
ⅨVII 价格
ⅨVIII 变更指令
ⅨⅨ合同修改
ⅨⅨ转让
ⅨⅨ分包
ⅨⅨII 卖方履约的延误
ⅨⅨⅨIII 误期赔偿费
ⅨⅨⅨV 违约终止合同
ⅨⅨV 不可抗力
ⅨⅨVI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ⅨⅨVII 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ⅨⅨVIII 争端的解决
ⅨⅨⅨ主导语言
ⅨⅨⅨ适用法律
ⅨⅨⅨ通知
ⅨⅨⅨII 税和关税
“专用合同条款”有 23 条如下:
I 定义--“买方”名称在资料表中写明,
“买方国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卖方”名称在资料表中指明,
“项目现场”名称在资料表指明。II 来源国
III 履约保证金--货币币种及金额在资料表写明。
IV 检验和测试
V 装运标记
VI 装运条件
VII 装运通知
VIII 单据
Ⅸ保险
Ⅸ伴随服务--各项目所选择的伴随服务内容应在资料表中写明。
Ⅸ备件--按资料表和技术规格书规定中的内容提供。
ⅨII 保证--保证按在资料表中规定的货物最终验收后的月份内有效,或者在资料表中规
定的货物到达目的港(或目的地)后的月份内有效,以两者中期限较短者为准。
ⅨIII 索赔
ⅨV 付款--付款方法和条件在资料表中规定。
ⅨV 价格--合同实施期间是否价格可调整,在资料表中明确,若可调整,按资料表附件
中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调整。
ⅨVI 误期赔偿
ⅨVII 不可抗力
ⅨVIII 争端的解决--合同实施中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调解决,协商开始后 60 天还
不能解决,则提交仲裁。如果卖方在中国,则仲裁由双方商定的国内仲裁委员会进行;若卖
方在国外,除非卖方在投标时要求采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分(UNICITRAL)仲裁法则,
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EIETAC)在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
ⅨⅨ主导语言
ⅨⅨ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ⅨⅨ通知
ⅨⅨⅨII 税费--中国政府根据税法对买方征收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买方负担;合同
授予国内卖方的,则中国政府根据税法对中国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国内卖
方负担;合同授予国外卖方的,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
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收规定和专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
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
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ⅨⅨIII 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办理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
自理。
合同条款关系到投标报价和中标人在合同执行过程的义务,不可忽视。同时有的条款是
关键条文,如前文提到的适用法律、税和税费、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时间,如违反可能导
致废标。所以投标人要逐条细读,认真响应。
亚行和日本 OECF 贷款项目的合同条款内容基本与世行相同。
(四)货物需求一览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中要列出本合同(或本招标号)所要购买的货物名称、数量及其交货期。
货物名称要准确、符合专业技术术语。数量的计量也要准确明晰,以免引起误投。交货期用
周或月表示,一般从合同生效日起算,并在以下地点的交货日计算:
Ⅸ出厂价合同在制造厂交货。
Ⅸ离岸价(FOB)或到岸价(CIF)合同在启运港交给承运人。
Ⅸ(FCA)或“运费和保险费付至……”价(CIP)合同交给承运人。
货物需求一览表格式如下: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
从合同生效日起周/日 A-1A-2A-3B-1B-2
从表中序号例子可见本标分为 A 和 B 两个小包,投标人可以单独投任一个小包,也可
两个包都投,但每个小包中的货物项目不允许漏投,若漏投小包中的任一项货物,将作废标
处理。
(五)技术规格书
技术规格书是招标文件的关键部分,买方想买到什么样的货物、得到什么样的相关服务,
都得在技术规格书中写出来。技术规格书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I 工程概况及现场条件
i 工程概况--介绍本工程项目是新建还是扩建、改建,建设规模、建设内容,项目的社
会功用等等。
ii 现场条件--Ⅸ自然条件(温度、湿度、雨量、风力风向、降雪量、日照、海拔等等).
Ⅸ场地条件(地震烈度、冻土深度、土壤条件、供电频率和电压、水源水压、航空铁路
公路水运交通等等有关货物设计、制造、使用、安装、运输的场地情况). iii 货物工作对象的
情况--如买烧煤锅炉,则煤质要给出;如买天然气球罐,同天然气成分及其参数要写出来,
等等。
II 本合同供货范围(或叫工作范围)
必须清晰写出供货范围,不可漏也不可界限含混不清。阐明工作范围是提供设备或是提
供设备及安装调试指导或是提供设备及安装调试,是否包括提供备品备件及工具、仪器,是
否包括技术资料及图纸,是否需要设计联络、卖方工厂培训、检验、监造,在买方场所的培
训、在买方所在国的备件储备及服务等技术服务范围都要清楚表达出来。
如果是购买系统设备,则应阐明与相关(相连)系统的界限或连接条件。
如果是扩建、改建项目,则应阐明与已建部分的界限及连接条件。
要阐明哪些是本合同供货人应提供的范围,哪是买方或别的合同承包人应提供的范围。
III 总技术要求
i 制造者的业绩资格要求--货物制造者要具有同类(写出:审核是否“同类”所需要的参数、
性能要求)货物制造历史,多少年,出厂多少数量,成功运行多少台(或套),成功运行多少年;
有些涉及安全的重要货物,还得要求制造者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部、公安部签发的质量
认可证。
ii 标准--货物按什么标准(或规范)制造、试验,货物按什么计量单位制造。
iii 设计要求
iv 产品结构要求
v 制造工艺要求(焊接、油漆、检测等等)
vi 材质要求
vii 包装与运输要求
viii 出厂检验与产品试验要求
ix 在目的地验收要求
x 质量保证要求
xi 评标因素及其计算--在技术规格书中写出评标时需要考虑的技术因素及其量化计算
方法。主要技术参数满足的投标人,其参数也有差别,如锅炉的保证效率,招标书要求
91%,投标人有三家满足,分别有 91%、92%和 92Ⅸ5%,不同的效率对运行成本有影响,
评标时对他们差异进行加价,在招标书中规定以最好的效率为基准,每差 0Ⅸ1%时评标价加
价 0Ⅸ1 万美元,按此规定的量化计算方法,投标报 91Ⅸ5%和 92%这两家应加价数目就计算
出来。次要的技术参数在招标书中给出允许的偏差范围,评标时若要考虑偏差加价,则在招
标书里规定偏差的量化计算方法。若招标书里没有规定的因素或该因素如何量化计算方法没
写出来,则评标时均不能加价。所以招标人要谨记,招标书里没有写出来的内容,不能作为
评标调整价格的依据。
IV 产品具体技术要求
产品的技术性能、参数必须详细、全面、具体、准确地写出来,特别是主要的参数要求
是构成判别投标是否在技术上响应的依据,不能漏,并要做出标记(建议打星号)声明该参数
(或性能要求)是主要参数,若不满足将作废标处理。次要技术参数可给出允许偏差范围(如有
需要).
为便于评标时对照检查,也可在技术规格书最后列出“技术参数项目表”要求投标人填报。
V 安装调试(或指导)要求
对安装调试的时间、质量、验收要求,安装材料、消耗品、仪器、工具等的要求,指导
人员、人员素质要求。
VI 备品备件、工具、仪器
分为Ⅸ随机备品、工具、仪器仪表;Ⅸ质保期满后一年(或二年)必备的备品备件。这部
分有的叫指令性备品备件,其价格计入投标总报价中,并要附上清单(包括名称、数量、单
价、总价)。为便于评标比较,这部分指令性备品备件最好在招标书里列出品名或总投标价
的百分比,便于投标人投报或减少评标时的争论。Ⅸ选购件,由投标人列出清单,其价格不
计入投标报价,当签中标合同时由买方选购才计入合同总价中。
VII 技术资料、图纸
i 随投标书需要提供的技术资料、图纸要一项项写清楚。哪项重要?不提供则构成废标,
要标明。
ii 中标后执行合同过程需要提供的资料和图纸,提供给买方审查的资料、图纸、除规定
中标人应遵守的时间外,也应规定买方审查时间,双方遵守,否则影响交货期,各负其责。
以上(1)和(2)项要分开写,不可混在一块。
设计计算书和全套制造图纸是不能随产品提供的(特殊惯例除外).
VIII 技术服务
设计联络次数、人数、时间、地点、内容应在招标书写清楚,并要求投标人日单价、总
价。培训的地点、人日数,报价内容、单价。
在卖方工厂检验和监造的买方人员的数量和时间,报价内容、单价。
以上各项最好在招标书里列出表格由投标人填报,以便于评标比较。价格可以计入也可
以不计入投标报价总价(这要在招标书中明确),如买方选择不计入投标总报价的方式,则评
标时一定要计入评标价计算,中标签合同时买方可以选择增减。
Ⅸ中标人在买方本国的备品备件储备、供应和技术服务的要求,若需要,也要写清楚,
并对其是否满足在评标时要考虑也写清楚,如何加价或打分写清楚。
Ⅸ分项报价
若要求投标分项报价,则招标书中应列出分多少项、每项内容,并应该在商务部分的投
标报价表中写出这些分项,让投标人照着填报,减少混乱和评标时的争论不休,防止投标人
投机取巧。如果要求分项报价,但招标书中没有列出分项内容和项目数量,则评标时不能作
为依据。
Ⅸ交货要求
有的标所购买的货物较大、较复杂,特别是有的部件交货进度与土建施工进度关系密切,
因此招标人对交货进度要在招标书中明确,一般列出表格,要求投标人响应。如水电设备、
火电设备的招标书里都有详细的交货进度要求及相应的表格。
(六)附件格式
必要的统一的格式和表格对于招标规范化和投标规范化起着重要的通道作用,格式化、
表格化便于投标人投标,也便于招标人进行评标,节省招投评时间,有利于公平公正评标,
有利用节省工程成本。
我国财政部编的“范本”中的格式具有示范性作用。为了给国家招标投标法的制订和各行
业、各地区开展招标提供参考.
三、招标书的审批
有的项目由国家部、委、局归口管理,有的项目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归
口管理,招标书送各自上级归口单位审批后,由该上级单位“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盖章后
送到北京“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1998 年 3 月机构改革后,改名为“外经贸部机电产品
进出口司”).
国家组织审批招标书。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招标处(原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
室外资处)接到招标书后,填写转审单送产品的归口管理部、局进行审查。约有 23 的招标书
送到国家机械工业局负责审查。机据三定方案,今后机械行业管理包含煤炭、石油和化工、
冶金、建材、有色金属等国家局管理的机械、电力机械以及建设部管理的电梯和建筑机械。
各部局审查后填写回执送回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招标处,该处出审批通知书给项目单
位。
项目的上级组织审批和国家组织审批都要依法审批、不能凭感觉审批,要克服地方、部
门保护主义,克服本位主义,要站在全局、全国的利益立场上来审批。审批评标结论时也同
样遵照此原则。
贷方审批招标书。国家审查通过的中文招标书,经译成英文后,送贷方审批。
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规定,招标的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都要送银行审查同意才
能登广告。之后对招标文件作出的任何修改,在向预期的投标人发出之前,均应报送银行征
得同意。
日本 OECF 规定,一个合同金额在 5 亿日元以上时,招标书要送基金会审查同意后才
能登广告,5 亿日元以下合同的招标书可以不送审。
三、刊登招标广告
招标信息的发布要遵循“广泛性”、“非歧视性”、“公平性”的原则。
国际公开招标的具体招标广告(含资格予审)应至少刊登在借款国国内普遍发行的一种
报纸上(世行认为如果有的话,也应刊登在官方公报上;亚行则认为如果可能的话,至少要
刊登在一种英文报刊上),并将广告的副本转发给合格国家驻当地代表,也可以发给看到总
采购通告后表示感兴趣的厂商。
对于大的或专门的招标合同,世行和亚行均要求借款人把资格预审和招标邀请通知刊登
在国际上发行广泛的著名的技术杂志、报纸和贸易出版物上。
世行还要求项目应及时向银行提交一份“总采购公告”,提交时间不得迟于公众能得到该
项目具体招标文件的日期之前 60 天。世行将把“总采购公告”刊登在联合国的《发展商业报》
上。
我国目前这四种国外贷款的具体招标广告均在英文“中国日报”上刊登,有的同时还在人
民日报、经济日报等中文报纸上登出。
四、出售和购买招标书
按招标广告上指定的地点、时间,招标公司出售招标书、预期投标人购买招标书。购买
招标书的人不一定到时递交投标书,所以冠上“预期”二字。只有购买了招标书的人才可以投
标。
出售招标书的天数有长有短,长的是到截标前任 1 天都可以出售(或购买),短的只卖 7
天或 10 天不等,因此,感兴趣的投标人要及时购买,不可错过日期。
预期投标人按照惯例,可以在出售现场翻阅招标书的内容之后决定是否购买。
五、澄清招标书、召开标前会
投标人买到招标书之后,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6 条和世行“指南”附录 4“投标人指南”第
9 条的规定,可以对招标书中含糊不清,前后予盾或遗漏的问题,在截标前 30 天书面要求
招标人澄清答复。招标人也可以主动澄清和修改招标书的内容。
有些项目由于现场条件关系大,如水火电站、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化工厂等,需要在
现场召开标前会解释招标书有关要求,或回答投标人要求澄清。
所有对投标人要求澄清的回答或招标人主动澄清和修改招标书内容,均应以书面发给所
有购买招标书的预期投标人,投标人签收回执要寄给招标人。
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书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书澄清的答复和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必要
时,买方应酌情延长投标截标日期。
评标时的废标标准和评标价的计算方法在招标书里应该明确规定(财世司字[1996]167
号文和国机进外[1997]5 号文规定用星号标明),如果这些规定不清楚的话投标人有权书
面要求招标人给予澄清。
由于发生过招标人对于投标人要求的澄清不予答复的情形,因此应加强监督管理,建议
投标人将书面澄清要求抄送财政部国际司(或国债金融司)和国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单位。
六、投标、截标
投标人按招标书各条款要求,认真、诚实做出投标书,密封好,按招标书规定的日期、
钟点送达接受投标书地点,并注意招标人签收。招标公司有责任签收每个投标人的投标书以
及撤销或修改通知书,并要加以编号。截标钟点之后收到的投标书要原封不动退回。
七、公开开标
招标必须按招标书中规定的地点、时间准时公开开标,除通知投标人派代表出席外,也
可邀请公证机关或国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代表出席。
世行“标准评标报告格式”范本中附件 1“评标指南”第 2 条规定:“开标记录应立即转送世
行。副本应发送所有投标人。"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开标记录及折算美元价的一览表应在三日内送国家评标委员会
成员单位。
八、初步评标、澄清投标书
初步评标,又称投标书的初审(或叫初步审核),也有称为审标,不管叫什么名称,这个
步骤的目的是把在商务上和/或技术上有实质性偏差的投标书排除,即作废标处理,其余能
够响应的投标书进入下一步骤的评标价计算。
凡是在招标书里没有标明“与这个条文有任何偏差的投标将被作废标处理”这一句话的条
文,审标时不能作为废标的依据。审标时才规定的废标标准没有效。审标的原则及其要求在
上面“投标人须知”第 24 条已经作出详细介绍和评议,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在初步评标阶段,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而投标人也想通过澄清程序改变自
己的投标,所以在澄清程序有很多错综复杂的活动展开了。虽然规定“澄清的要求和投标人
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但实际上招投标双方都有不遵守的,有的采用隐避方法进行接触,
然后再以书面形式进行,这些行为是不合法的,应该敛迹。有的买方对开标后没有主动当面
解释投标内容的投标人发出抱怨和批评,这说明有的买方在思想上没有书面澄清的观念。
投标书的澄清只能对投标书中含糊不清的地方进行澄清,但应遵循不能通过澄清环节改
变投标书实质内容和报价的原则。买方也不能在澄清时改变招标书内容,不能用澄清时新提
出的要求来衡量投标书是否有实质性偏差。
经过初步审标,确定出废标的投标书和实质上满足招标书的投标书名单,满足的投标就
进入下步终评--计算评标价及比较。
九、最终评标、计算评标价(或计算分数)
最终评标(简称终评)或叫详细评标的目的是对通过初审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书的
投标进行评标价(或称评估价)计算,然后比较评标价的高低顺序,最低评标价的投标即为中
标人。如用打分法,分数最高即为中标人。
评标价的计算应按照招标书里明文规定的方法进行。评标价包含报价之外,还有其他评
标因素。在“范本”的“投标人须知”第 26 条所列因素中,每个具体标都要选择自己标所要考
虑的评标因素并要在“招标资料表”的第 26Ⅸ4 条中明确,技术方面的评标因素要在技术规格
书中明确列出,而且要写出这些技术因素如何量化计算。如允许技术参数有一定偏差范围,
在此范围内的差异如何量化计算加价(或计算得分,当用打分法时)应写出来,其他的因素按
“投标人须知”第 26Ⅸ5 条的量化计算方法来进行计算。如果在第 26Ⅸ5(H)条没有写出其他额
外的评标因素和在技术规格书中没有写出其他技术评标因素,则在终评时就不能临时增加招
标文件里没有定出的评标因素。
终评的关键就是老老实实按原则办。所谓原则,就是招标文件里没有明文规定的评标因
素及没有规定该因素的量化计算方法(或打分方法)的,终评时均不能计算。
终评计算评标价的内容有:
1Ⅸ投标价格调整:算术计算差错调整;供货内容多或少时(相比于招标书规定的供货内
容的多或少,而不是投标人之间比较)的价格减少或增加调整。
2Ⅸ内陆运费及保险费以及伴随费用计算
3Ⅸ交货期偏差计算
4Ⅸ支付计划偏差计算
5Ⅸ备件价格计算
6Ⅸ在买方国内得到备件和售后服务的费用计算
7Ⅸ设备在使用周期内运营费和维修费计算
8Ⅸ设备的性能和生产率差异量化计算
9Ⅸ设计联络、培训、检验、监造、现场服务偏差计算
10Ⅸ国内优惠计算
计算方法(或打分)按“投标人须知”第 26Ⅸ5 条规定、“评标指南”以及技术规格书中写明
的方法进行。计算结果列表并按评标价高低顺序排名次,最低者(第 1 名)为中标人。
按“采购指南”在终评之后再进行资格后审,实际上按省力省时考虑,资格后审都在投标
书初审阶段就已经作为一个审查内容进行了。亚行项目的评价也是在初审阶段就进行资格后
审。所以评标价排名出来,最低者就是中标人。
在终评阶段,有的招标人为把他喜欢的投标人从投标价高转化为评标价低,就巧立计算
原则(都是招标书里没有规定的评标因素),把投标价低、技术满足招标书要求的他不喜欢的
投标人计算到评标价高于他所喜欢的投标人。出现这种行为的项目,往往是有摆不上桌面的
潜在因素在驱使。
招标书的技术规格书对所需货物的描述应该清晰、准确和全面,特别是作为废标标准的
主要技术要求和参数(建议打星号加以标明)以及作为评标因素的技术要求更应该描述清晰、
准确,各因素的量化计算方法也应写清楚。但实际上,有的招标书有意不写出清晰的技术要
求,也不标明是否作为废标标准或作为评标因素,而是在开标后看过所有投标书后,针对他
所不喜欢的投标人制订废标标准和评标因素及其量化计算方法,把他不喜欢的投标人的微小
偏差算为重大偏离,给予拒标;把他不喜欢的投标人的投标价低,计算成评标价高,他把喜
欢的投标人从投标价高计算成评标价最低,计其中标,还写是严格按世行、亚行评标原则公
平、公正、科学地进行了评标。有的地方还大谈法人自主权、尊重法人选择,把招标代理公
司和技术专家的劝告置之脑后,自己随心所欲计算评标价,让招标公司和专家违心地签字。
针对这些行为的发生,及时制订法律法规加以制止是管理部门的责任。
十、写评标报告
经过终评(资格后审已做过),评标价高低顺序排出来了,按授标的原则,评标价最低者
即为中标人。结论出来后,项目单位就编写评标报告。世行有“评标报告格式”范本,要求按
此格式写出世行项目的评标报告送交世行审查。
亚行和日本 OECF 项目的评标报告内容基本与世行一样,最主要是把初审的结果有其
理由一条条写清楚(招标书要求什么、该投标人投的又是什么),把终评计算评标价的一笔笔
增价或减价的理由及计算依据写清楚,最后明确中标人及预计合同价。按世行、亚行要求格
式写的“评标报告”还不能满足国内审查部门需要,还得补充一些内容,下述第 6 节将详细介
绍评标报告内容格式,这里不赘述。
十一、项目的上级审批评标报告
上面讲到了项目的上级审批招标书,同样,评标报告写好后也要送该上级审批,然后由
该级的机电产品进出口办公室出函报到国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单位。
十二、国家评标委员会审批评标结论
国家评标委员会由四个国家机关单位组成,他们是:
1Ⅸ国家负责贷款立项、审批、年度计划的单位--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外资利用司).
2Ⅸ负责四种贷款管理的国家窗口单位--财政部(国际司、国债金融司).
3Ⅸ负责我国机电产品进出口管理的单位--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
4Ⅸ负责机电产品行业归口管理的单位--国家机械工业局、国家轻工业局、信息产业部、
公安部…….
国家评标委员会在收到项目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联合报送的初评报告、以及各方面的投
诉或反映后,经过调查取证、去伪存真、由表及里的核实研究,在集体讨论、充分协商的基
础上集体做出评标决定。国家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一周之内发表意见,或
同意、或要求补充提供资料、或要求送投标书和澄清资料供审核。如果评委单位都同意报送
的结论,则可不召开国家评标委员会会议;若有不同意见,则召开会议集体讨论,依法判定。
审查结论应由评委签字才有效。
外经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根据国家评标委员会的审查结论,代办书面通知,并发给项
目单位和招标代理公司(同时抄各评委备案),然后才可将评标结论报到国外的贷方审批。
十三、贷方审批评标结论
国际招标的评标结论要报给贷方(世行、亚行)审批同意,之后才是最终定论。买方须在
接到世行、亚行的批准后才可通知中标人。
日本 OECF 规定,若一个合同价在 5 亿日元以下时,可以先签中标合同,然后报给 OECF
批准合同;如果合同价在 5 亿以上,则要先将评标报告送 OECF 批准之后才可通知中标人。
贷方如不同意报送的评标结论,则以传真指出不同意的理由,要求项目单位公正地把标授给
真正响应招标书要求的评标价最低的投标人。这时项目单位要与国家评标委员会各单位共同
商议讨论如何答复。
十四、通知中标人
买方在接到贷方批准后,就可以按“投标人须知”第 33 条的规定书面通知中标人中标。
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中标人应在收到买方的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向买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十五、签订合同
签订中标合同有两种方式:
1Ⅸ买方在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合同格式连同双方达成的协议寄给中标人。中标人
应在收到合同格式后 30 天内,在合同上签字并注明日期退回给买方。
2Ⅸ买方在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书面通知中标人在 30 天内于某地点与买方见面签订中
标合同。在实践中,我国项目买方与中标人习惯于见面签订中标合同。
中标人若不在 30 天内与买方签订合同或不提交履约保证金,买方将有充分理由取消其
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买方可以将标授给下一个评标价最低的投标
人,或重新招标。
按照贷方“采购指南”规定:“不应要求投标人承担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责任或修
改原提交的投标,并将此作为授予合同的条件”. (见世行“指南”2Ⅸ58 条); “作为授予条件,不
应要求该投标人承担招标书中未规定的责任或更改其投标。" (见亚行“指南”2Ⅸ47 条); “不得
以要求投标者承担规范中未规定的责任或工作或更改投标书做为授标的条件。" (见日本
DECF“指南”第 5Ⅸ09); “不能要求投标人承担规格书中未规定的责任或工作,或改变其投标
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条件。" (见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采购“指南”第 4Ⅸ10 条)。但是在
实际执行中,有的招标人就出于各种原因,未能够严格执行,给中标人提出额外要求,有的
中标人因此发出抱怨。
第三节 世界银行对国际公开招标的规范
世界银行通过“采购指南”对国际公开招标作了详细规范。
1Ⅸ贷方对项目的始末实行全过程审查、指导和批准。从立项、评估批准项目,采购内
容、采购方式,编标书、登广告、评标结论(日本 OECF 对一个标在 5 亿日元以下的,不审
评标结论,可先签合同后再报)、签中标合同到执行合同,竣工总结等各个环节都要得到贷
方批准。贷方随时派官员到现场检查、督促。世界银行在它的采购指南中有审查条款(见“指
南”1Ⅸ11 条),并对不按商定程序进行采购的,不予支付(见“指南”1Ⅸ13 条).
2Ⅸ贷款资金一般不直接拨给用户,而是直接付给供贷商,以确保资金不被挪作他用。
3Ⅸ这四种贷款资金只是建设项目总需资金的一部分,每个项目都得有国内人民币资金
配套,以完成其他部分货物和工程建筑的采购。
4Ⅸ只允许合格成员国和地区的投标人和货物、工程建筑参加投标。世界银行允许他的
成员国和瑞士、中国台湾的投标人投标;亚洲开发银行允许它的成员国的投标人投标;日
本 OECF 以前不允许南非、东欧(南斯拉夫除外)和苏联投标,现在允许所有国家和地区投标;
科威特贷款不允许以色列投标。运输报务也不能由不合格成员国的企业来提供。
5Ⅸ世界银行的“任何一笔贷款资金只能用于提供该贷款的既定目的上,并充分注意资金
的节约和效益,而不应涉及政治上的其他非经济因素的影响或考虑”。因而,世界银行对使
用贷款有四条基本要求(“见指南”):
(1)在执行项目时,注意经济性和效率性;
(2)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机会;
(3)世界银行作为一个开发机构,愿意促进借款国国内的承包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4)采购过程透明。
6Ⅸ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都鼓励借款国的制造商和承包商参加采购过程,目的在于
希望通过其采购程序来促进地方工业的发展。具体的鼓励措施有二条:
(1)允许借款国的制造商和承包商独立地投标,或与外国制造商和承包商联合投标,但
不允许强迫联合投标(见“指南” 条).
(2)对借款国的制造商和承包商在评标时按一定条件分别给予 15%或 %的优惠待遇
(见“指南” 和 条).
7Ⅸ贷方对货物(机电设备和材料)和工程建筑的采购,原则上要求通过国际公开招标进行,
只有数额不大或特定情况才允许其他采购方式。其他采购方式有五种:(1)有限国际招标(LIB);
(2)国内竞争性招标(LCB); (3)国内外询价采购(至少询三家); (4)直接签订合同;(5)自营工程
(见“指南” 条).
当采用上述五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进行采购时,给予国内制造商和承包商一定幅度优惠
的待遇就不适用了(即取消了)。见“指南” 条款。
8Ⅸ根据招标项目内容的不同,可选择以下几种投标方式:
(1)对于需要多种不同工程建筑和设备的项目,可以分成几个标(几个合同)来招标。见“指
南” 条款。
(2)对于一个要求相似、但是分离的土建工程或设备项目,可分成单标和组标,允许投
标人只投单标、或投组标。但招标书里必须明确评标的程序及方法,以使借款人确定哪个是
最有利的。见“指南” 条款。
(3)对于具有特殊工艺或联动生产的项目,可以把工厂的设计、设备供应、设备安装、
工厂工程建筑都包括在一个标里进行招标;也可以选择另一种做法,即工厂的设计和工程建
筑由借款人负责,工厂所需货物和安装另行招标。见“指南” 条款。
(4)对大型成套或工序复杂的项目,招标前准备好全部技术规格书有困难的,可采取两
步招标法,即首先进行不报价的技术投标,并可作技术澄清和调整,然后再要求带报价的投
标。见“指南” 条。
9Ⅸ贷方要求登招标通告和广告。世界银行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世界银行送一份总的采购
通告,世界银行将负责把通告刊登在“联合国开发论坛报”的商业版上。售标书前的招标广告
应刊登在借款国国内发行的至少一家大报上,广告副本还要转发给合格国家驻借款国的代表。
见“指南” 条和 条。
10Ⅸ资格预审。对于大型工程或专为用户设计的设备和特殊服务,要对投标人进行资格
预审,通过公开登广告进行(见“指南” 条)。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投标。
11Ⅸ世界银行对借款人所编招标文件(习惯叫标书)有个原则要求:招标文件中必须为预
期的投标人提供一切必要的情况,以便他们能有准备为将提供的货物和工程建筑进行投标。
投标人如果买到标书后发觉标书内容欠缺,叙述模糊或前后予盾,应及时书面向招标人提出,
并抄报世界银行和我国有关管理机关,这是投标人的权利,招标人要予以书面答复。见“指
南” 条。
12Ⅸ贷方要求标书售价应合理,只收制作成本费,收费过高,会影响合格投标人的积极
性。见“指南” 条。
13Ⅸ投标有效期的规定,是为保证借款人和贷方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授标工作。投
标书必须承认并遵守有效期规定。见“指南” 条。
14Ⅸ设投标保证金是保护借款人合理利益,但保证金的金额不宜过高,以免影响投标积
极性。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有效期满后还应保留四周。见“指南” 条。
15Ⅸ贷方要求招标文件措辞要清楚、确切,招标书内容要全面,包括评标时应考虑的价
格因素,还应指明应考虑的任何其他因素,以及这类因素怎样折成货币或用另外的方法进行
评价。见“指南”、18 和 条。
16Ⅸ关于第二投标方案问题,世界银行“指南” 条有这一句:如果允许采用替代的设
计方案、材料、完成时间和付款条件等等来进行投标,应对接受他们的条件和它们的评价作
出明确的说明。这条有利于投标人,投标人购买招标书后若发现没有写这一条款,应立即书
面向招标人问。
17Ⅸ关于招标人对招标书进行补充、澄清和修改,贷方要求应在投标截止日前足够的时
间内,发送给每一个原招标文件的购买者,以使投标人能采取适当的行动。见“指南” 条。
有人收到修改通知不当一回事,仍按原标书要求投,吃了亏。
18Ⅸ标书的技术规格应该以有关特性及/或性能要求为基础,尽量避免引用商标名称、
商品目录号、商品型号或制造厂名称。如果确须指定某商品才能澄清不完整的技术规格,则
应注明“或相当于”这几个字。见“提南” 条。
19Ⅸ标准问题,一般应采用国际通用或公认标准,确需指定某标准时,则应注明凡相当
或超过该标准的,也可接受。见“指南” 条。
20Ⅸ世界银行对货币币种的规定(“指南” 至 条款),目的是使投标人不承担任何
汇率风险和使借款人得以选择出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同时又保证所有投标能得到公平待遇。
21Ⅸ日本 OECF 贷款规定只能用日元这一币种。
22Ⅸ世界银行对付款条件的要求大体分三类;(1)对于供货合同,应在合同中规定的货物
提交和检验(如果有要求的话)后,即付清全部货款;(2)对于涉及安装和委托业务,可保留一
部分款项,留待供应商完成他的全部责任之后再付给;(3)在大型合同中,应规定适当的预
付款,而在长期合同中则应规定按进度付款。世界银行这些要求是从维护借款人和投标人双
方合理利益的角度出发,是全面的。见“指南” 条。
23Ⅸ世界银行要求在招标书中说明付款方法,并应说明是否允许选择另外的付款方法。
见“指南” 条。若不允许选择另外的付款方法和进度,投标人不能提出差异建议,否
则评估时会被加价,不合算。
24Ⅸ世界银行要求在招标书中明确对投标价是固定的,还是可以随劳力、设备、材料和
燃料等的变动而上下调整;如可调整,则标书中还应写明计算方法和公式。见“指南” 条
和 条。如不允许报调整价,则报变动价的投标人将被废标。
25Ⅸ关于履约保证金问题,世界银行规定工程建筑的招标合同要设立履约保证金,但供
货合同是否要设立履约保证金,要看具体货物的情况和商业惯例而定。是否设立和保证金额
多少应在招标书里写明。见“指南” 条和 条。如招标书里已写明要求提供,投标人
在投标书里提出异议将被评估时加价。
26Ⅸ关于运输和保险。世界银行认为国外运输和保险可由投标人承担也可由借款人自己
安排承担。但应在招标书里要求报离岸价(FOB)。不管谁承担,都是以到岸价格为基础来评
估最低的投标。如果借款人自己安排的运输及保险费用超过投标人所报的到岸价格(CIF)的
115%时,则该运输和所有费用由借款人负担。见“指南” 条和 条。
27Ⅸ贷方只限于支付投标者根据到岸价所进行的报价,借款国国内的运输和保险的费用
由借款人自己负担。
28Ⅸ贷方要求在招标书中包括赔偿与奖励条款、不可抗力条款、争端解决条款(见“指
南” 条、 条、 条)。投标人若对这些条款提出异议,则可能导致被废标或评估时
被加价。
29Ⅸ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语言以哪种为准应在招标书中书明,一般以英语书写。世界
银行认为也可用法语、西班牙语。
30Ⅸ关于投标的时间间隔,世界银行认为这一时间间隔应适应,一般应不少于六周,对
大型的合同标,应不少于十二周,并提倡借款人召开投标预备会议、安排现场参观(习惯叫
标前会)。见“指南” 条。
31Ⅸ世界银行要求在招标邀请书中宣布投标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最近世界银行要求
开标时间应紧接截标时间,以防出现意外。见“指南” 条。
32Ⅸ世界银行要求开标应公开进行,并应在启封后高声唱读投标的名称、每个投标报价
的总额,以及被要求或准予的任何备选投标报价总额,予以记录,并应立即报送世界银行。
见“指南” 条。
33Ⅸ贷方不允许投标人在开标后更改其投标书的实质内容或价格,也不允许借款人在开
标后改变招标书内容进行评标,或在授标时要求投标人承担招标书中没有规定的责任或修改
投标。见“指南” 条和 条。
34Ⅸ澄清。开标之后,出于评标需要,借款人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书中不清楚(含混)
的地方进行澄清。澄清的问、答内容均应书面进行。见“指南” 条。
35Ⅸ世界银行要求在开标之后直至授标之前这段时间为保密过程。见“批南” 条。
36Ⅸ评标。一般评标分为三步骤:第一步商务评估,检查投标书是否满足招标书要求,
分合格、基本合格的不合格三档。不合格的就不予进一步评估。第二步是技术评估,检查投
标书在技术上是否符合技术规格书的要求,也分三档。不合格的就不予进一步评估。第三步
最终评估,凡在商务和技术上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投标书都进入终评,终评一般用打分法或价
格评估法。终评时应考虑的因素除投标报价(包括调整后的报价)外,其他因素有内陆运费、
支付偏差、交货期偏差、设备效率或性能差别、还有国内优惠等,这些因素折成货币或分数,
最后以评估价最低投标者中标;如用打分法,则以得分最高者中标。见“指南”2Ⅸ47 至 2Ⅸ51
条。
37Ⅸ世界银行规定,任何因超过或低于某一事先确定投标估值即被自动淘汰的程序都是
不能按受的。某个药厂在评标时就曾做出一条原则:超过某个数额的投标价就作废标处理。
以此来排除一家他所不喜欢的投标人。在国家评标会上引用“指南” 条,把他的结论给否
定了。
38Ⅸ贷方要求资格后审(对未经过资格预审的),即要审查投标者是否有技术和生产能力
及财力,足以有效地履行有关合同。见“指南” 条。这条规定是从维护借款人最终利益出
发制订的,但我国有的项目单位不对国外投标者的资格进行后审。如:A 项目和 B 项目的
计算机监控系统招标,国家评标委员会提出对用户推荐中标的某国某公司的财力、能力、业
绩有必要进行慎重调查,弄明情况之后,再作结论,但当时意见不统一,以后事实证明,某
国某公司由于资格和能力不足,产品质量、交货期都不符合标书要求,使项目蒙受重大损失,
未知是否对外商提出索赔。
39Ⅸ关于废弃所有投标书。世界银行规定下述三种情况可以废标:(1)缺乏竞争性;(2)
所有投标在主要方面均未满足标书要求;(3)所有投标价大大超过估算成本。是否废标,应
报世界银行批准。世界银行一般在这时要考虑废标后重新招标是否经济和效益,常采取协调
的折衷办法,如压价或选择一更接近标书的投标人授标,实在不行或对工程进展影响不大时,
允许废标重招或改用别的采购方式。见“指南” 至 条。
40Ⅸ反欺诈和反腐败。世界银行总结各借款国在招标过程中发生的腐败和欺诈行为,特
在新版“指南”中增加第 条款加以防范,同时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罚办法,这是招标事业
的进步之举。现把这个新条款全文录下:
" 银行的政策是要求借款人(包括银行贷款的收益人),以及银行资助合同下的投标
人/供货人/承包人在采购和执行这些合同时遵守道德的最高标准。在执行各项政策时,银行
将:
(A)为本款的目的确定以下术语:
(1)“腐败活动”意指以提供、给予、收受或要求任何有价财物来影响公务人员在采购或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活动”指通过歪曲事实来影响采购或合同的执行,使之有损于借款人,并且包
括投标人之间的共谋串通(在递交投标之前或之后),以谋划使投标价设定在人为制造的、非
竞争性的水平上,并剥借款人从自由和公开的竞争中可获取的利益。
(B)拒绝授标建议,如果银行确定被推荐授予合同的投标人在为该合同进行的竞争中参
与了腐败和欺诈活动的话。
(C)取消已分配给某个货物或土建合同的贷款,如果银行在任何时候确定借款人的代表
或贷款的某个收益人的代表在采购和执行该合同的过程中参与了腐败和欺诈活动,而借款人
又没有及时采取适当的、令银行满意的行动来进行补救的话;
(D)宣布某公司无限期地,或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资格被授予银行资助的合同,如果银
行在任何时候确定该公司在竞争以获得,或执行某项银行资助的合同的过程中参与了腐败和
欺诈活动的话;
(E)有权要求在银行资助的合同中包含一个条款,要求供货人和承包人允许银行检查其
与履行合同有关的账簿和记录,并把这些账簿和记录交由银行指定的审计师进行审计。"
41Ⅸ投标人指南。新版“指南”增加附录 4“投标人指南”,主要内容是告诉投标人可以对
招标书中含糊、歧视性的内容向招标人提出予以澄清;也可以当招标人没有迅速作出答复或
函电本身是对招标人提出抱怨时,直接给银行写信。如果想知道自己为什么没有中标时,可
以向投标人提出来,如果对招标人的答复不满意并希望和银行会晤时,可以向借款人所属地
区的采购顾问提出来,该顾问将安排他与银行适当级别的有关人员会晤。
专门为投标人写一个指南,这是头一次,是个进步。投标人一定要逐条研读,悉心运用。
总之,世行的“采购指南”是综合多个国家、多年招标的经验、教训制订出来的,是比较
科学、比较严密的规则,很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研究,并需要大家在招标和投标时注意遵守
和利用。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 OECF、科威特基金这三种贷款的采购指南基本与世界银行一
样。
第四节 招标文件编写应注意的事项
一、招标书编写的依据与基本要求
审查招标书的依据不是凭个人意愿喜好,而是依据有关规则、政策,即依法办事。主要
依据如下:(1)贷方的采购指南及其有关规定。(2)我国有关利用外资的政策规定。(3)我国产
业政策。审查标书的主导思想是帮助项目单位编出符合贷方采购指南规定和符合我国国情的
标书来。审查招标书的依据也是编写招标书的依据。
世界银行对招标书编写的基本要求(见指南 条款)是:
1Ⅸ在执行项目时,注意节约和效果;
2Ⅸ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所有合格的投标人提供平等竞争相会;
3Ⅸ世界银行作为一个开发机构,愿意促进借款国国内的承包业和制造业的发展;
4Ⅸ采购过程透明。
我们国家的政策原则与世界银行的四点基本要求是一致的:“尽量为国产设备的投标、
中标和合作生产创造条件。"
二、招标书编写的注意事项
世界银行的采购指南共有 128 条条款(包括附件),其中有 36 条( 至 42 条,还有
条、 条和 条)是讲招标书应如何编写和应包括什么内容的,内容非常详细,比我国
公布的“暂行规定”详细好多倍。下面讲 13 点编写招标书时的注意事项:
1Ⅸ关于资格(业绩)
投标人的构成有三个基本层次:(1)贸易商(自己不制造产品); (2)制造厂;(3)设备系统成
套供货商(自己不制造产品或自己只做一部分产品,但承担招标书要求的全套设备系统供货
责任).
在招标书的技术规格书部分,要对这三个层次(单一品种的设备标就没有成套供货商)提
出资格(业绩)要求。一般在“总论”或叫“技术总要求”部分设一条款专门写,对贸易商要提出
具备一个或两个(多少个视不同标而定)与本标类似采购内容并成功运行一年或两年的贸易
业绩;对制造厂要提出具备做过一台或两台(多少台视不同标而定)与本标采购内容类似并成
功运行一年或两年的制造业绩;对成套供货商要提出具备做过一个或二个与本标采购内容类
似并成功运行一年或二年(多少年视不同标而定)的成套供货业绩。在招标书的商务部分附件
7 的资格审查文件要相应安排这三个层次的业绩表格,要提供用户证明书即旁证。
招标书对业绩要求要适当,一般不要把国内投标人排除在外。业绩要求太高,就限制竞
争人数,导致投标价上升,外商看到国内制造厂没有资格投标时,投标价就拉上去了,这不
符合世界银行四条基本要求的头一条--节约原则。所以根据世界银行的四条基本要求和我国
政策,业绩要求要定得适当。
2Ⅸ关于标准
一般应写明采用国际上通用的标准 ISO、IEC 和我国国标,特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
如该设备在国际上不是以 ISO、IEC 为主来制造,而是以公认的某国标准制造,则可写
该标准,但应写明“凡是相当或超过该标准的,也可以接受。”但有关国家主权、安全的地方
一定要写明符合我国标准,如劳动安全和保护标准,国家公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只许超过
不许降低。
计量单位一定要用国际公制 SI.
3Ⅸ关于分捆包问题
这是一个招标内容分成多少个独立捆包来招标的问题。捆包内容大小划分要适当。一个
独立捆包内设备单调(单品种)点,则该招标书容易编,投标人容易投,评标容易评,投标价
也比较低,有利降低采购成本和缩短招标时间。如果采购的设备组成连续生产线,或组成一
组设备单元,则可把这些设备捆在一起作一个独立捆包来招标。
买方要在招标书中写明评标是按一个独立捆包来评标和授标,还是按合包来评。
4Ⅸ交货期
国际招标的交货期是指合同生效后多少个月,并不是合同签字日算起。
世界银行货物采购招标书范本中对合同“生效”有明确规定,是指买方收到履约保证金后
合同即开始生效。
交货期定的太短,可能导致价高、质次或缺乏竞争性(投标人的太少),这就不符合世界
银行四条基本要求。所以买方应在招标书里合理确定交货期,既考虑项目工期,又顾到设备
制造的合理周期。有一个招标书要求 6000 千瓦自备电站的机组设备在二个月交货,这显然
是不可能的,隐藏不公平、不公正的因素。项目协定已与世界银行签字了,就抓紧赶快招标,
减少承诺费和利息支出,不要把时间压在设备制造商和安装身上,赶工期的事对工程质量没
好处的。
5Ⅸ质量保证期
按国际贸易的惯例,质量保证期有两种计算法,世界银行的范本里有明确规定,一种是
从货物验收日起算,一种是从货物运抵目的港之日起算,已发生在前的为准。
6Ⅸ技术参数和性能
产品的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是招标书的核心,是体现世界银行四条基本要求和我国主权
国家政策精神的最重要部分。技术参数和性能既要考虑项目先进性、又要考虑提得太高将影
响经济性和竞争性,所以要有合适的指标。下面谈几点注意问题:
(1)技术参数水平一般以国际标准及我国国家标准(特别是强制性标准)里规定的参数水
平为基础,切忌照抄某国家某公司的参数。现在大家都习惯编标书前找外商来作技术交流或
组团出国考察,在这活动中有的人暗示外商:“我就要你的产品了”,招标书里的参数就照写
该外商的数字,有的连小数点后两位都一样。这样的招标书是包含不公平竞争因素,导致投
标价高或别的厂商不来投标,受害的还是项目自己。所以建议参数一般要有一定的竞争性(即
多家厂商能够满足),使更多的合格成员国的投标人来参加竞争。有的标连产品外形尺寸都
写得很具体,多少毫米都规定,这没必要,很可能是暗示某公司产品。
(2)不要故意拔高指标。有一个标招机床,精度提得很高,尽管专家提醒买方:机床精
度分好几个等级,取中间等级就完全满足使用了,最高那级只有一家生产厂能达到,价格比
较高。他不听,一定要最高精度。结果招标之后,那家精度满足的工厂投标了,业主又认为
价高不愿要,要让精度达不到招标书要求的那家中标,这不符合公正评标原则。一分货一分
价,精度高价就高,这就是市场规律。
(3)不要把各国各厂最好的一个参数汇集成招标产品。这实际是不存在的产品,这样招
标的结果是所有的投标人没一家能够满足招标书,只得废标重招,浪费时间拖工期,对项目
一点儿好处也没有。
(4)设备的技术参数要周全,特点是主要参数。有一个标招装载机,只写斗容多少,其
他参数均无要求,这怎么让人投,你怎么评?斗容多少是平装还是堆装?装矿石还是装泥土?
都对机器要求不一样。希望业主在招标前先向产品制造专家咨询一下,尽量写完整些。
(5)可以数量化的要求,就不要笼统地或含糊不清地写,如“低噪音的”, “有良好强度的”,
“寿命长的”等术语。
(6)不要简单地把外国产品样本上数字抄上来或把外商技术交流时提供的数字抄上来,
要作调查研究,这种参数产品哪年生产出来?成功运行几年了?在哪个地方使用的?不要把自
己国家作为外国公司的试验场。
(7)不要指明生产厂家,不要写明某厂家的产品型号,这不符合广泛竞争性原则。
7Ⅸ与采购设备无关的要求不要写上去。如:
(1)有些标书写明买设备,但又写上要求投标商提供产品设计计算书和全套制造图纸(这
是技术专利,是知识产权,价高),而且要六份。经询问查实,业主说这是聘请的编标书单
位加上去的。
(2)有的标书把与该设备无关的部件也写上去,有一个阀门的标书里要求“提供每台水泵
的出水处取样龙头”。业主说:这是聘请的编标书的单位抄袭别的标书造成的。建议业主单
位要指定专人把关审阅标书,以免多花钱买回对自己没用的东西。
8Ⅸ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易损件(消耗品).
标书应分三个层次来写:(1)随机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易损件(或消耗品),价格进入
投标总价和评估,并要列出清单(品名、数量、单价、合计价); (2)必须(或叫指令性)的备品备
件,要明确写质量保证期后一年的或是二年的正常运行必须的备品备件,价格进入投标总价
和评估,并要列出清单(品名、数量、单价、总价、合计价); (3)选购件。这是业主在签订中
标合同时才决定是否购买的,所以标书里要写明选购件不进入投标总价和评估,但必须列出
清单(品名、单价).
有的标书没有把上面三个层次的东西分别写清楚,往往造成投标人无所适从或评标时争
执不下。对于第二层次的“必须(指令性)”备品备件,如招标书写出品名和数量,则各个投标
人均得报价并按此进行评估;若标书里写不出品名,而是让各投标人根据自己产品质量按满
足一年或一年正常运行所需要报出的,肯定各投标人报的品种数、价格都不一样,这是竞争
的正常现象,招标人不能给予拉平来评估。
9Ⅸ技术服务
技术服务一般包括:设计联络、监造、工厂预检验、培训(制造厂或用户现场培训)、安
装调试指导、验收、维修和备品供应服务。这些服务的内容要写明确,能数量化就尽可能数
量化,能列出表格的就列出表格让投标人填。要求投标时已在我国国内建成或要求中标后建
成维修和备品供应点应明确区分,不要含糊。
要写明技术服务费用进入评估。
10Ⅸ技术资料
招标人往往要求投标人提供很多资料,但不分清是投标时就要提供还是中标后要提供。
希望大家一定要分开写,资料各类名称、数量写清楚。要的资料多,就得多付费。资料要多
少?实际点,以够用为准,按世界银行四条基本要求的第一条,注意节约。
11Ⅸ报价
几乎所有技术规范书的后头都写出报价要求,要求哪些要进入总报价,并要求分项报。
但是很多招标书不写出分成哪些项,而不同投标人理解是不一样,分项就不同,评估时就无
从对比了。因此,业主一定要在标书里列出分项报价的项目名称来,并且要注意与商务部分
的报价条款、表格相衔接。在当今的市场贸易里,技术和商务不能截然分开,技术里有商务,
商务里有技术。项目单位一定要看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编写的商务部分,而招标公司
要主动与项目单位商量商务的有关条款,共同编出一个完整的没有前后矛盾的招标书来。
12Ⅸ标书前后要呼应。如同一个参数,前面和后面写的数字要一样;有的标书在前面总
则写供货范围包括备品备件,但在后面都没写具体要求(要一年内用的还是二年内用的?),
令投标人无所适从。前后矛盾的要求不能作为评标依据。英文的用词要前后一致,“招标”和
“投标”这二词,英文不要用同一个 BID。又如备件用“随机”还用“标准”?要同一,不要商务
用“标准,”技术里用“随机”.
13Ⅸ在一个独立标里(或叫捆包里)要写清楚是采购一个设备系统还是一组单机。有的采
购一组单机的标书里却对单机描写得非常详细具体。这也容易造成投标人无所适从。若招一
组单机,则设备系统的整体性能由招标人负责,因你没付成套费给投标人,你省了,风险你
自己得承担。若招一个设备系统,则单机就由投标人自己选配,但投标人要承担整体性能责
任,因他赚成套费用了。招标人若对系统中的单机描述过于详细,就有暗指某厂商之嫌疑,
有失公平竞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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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国际公开的投标步骤和技巧
第一节 投标的条件与一般步骤
一、参加投标的条件
1Ⅸ参加我国项目的国际竞争性招标的投标人,目前在我国要求应具有进出口经营权。
在向国外投标时,对方一般要求我方投标单位有投标公证书(或在驻外使馆进行证明).
2Ⅸ参加国内招标的投标人,凡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的企业即可投标,同时还
应看招标书对资历及业绩是否有特殊要求。
3Ⅸ参加投标必须是成熟的产品,参加投标的产品必须是已有制造经验且具备一定成功
运行纪录的成熟产品。未经考验的新产品、试制品是不能参加投标的。
二、参加投标的一般步骤
1Ⅸ获取信息;从招标程序中可知,如果是国际贷款项目,项目批准前的评估阶段采购
方式即已决定,因此投标商应尽早介入与项目方取得联系。
2Ⅸ登记并购买招标书;
3Ⅸ取得工厂委托授权书;
4Ⅸ准备投标文件(分商务和技术两大部分);
5Ⅸ开出投标保函和银行资信证明;
6Ⅸ送交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
7Ⅸ对招标人提出的澄清进行应答;
8Ⅸ若中标,则准备签约、执行合同。
第二节 投标技巧和应注意的问题
国际招标的特点是相对于我们以前熟悉的计划销售方式和谈判采购方式来说的,下面在
介绍国际招标特点的同时,对投标人如何正确投标提出一些提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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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际招标是一种通过书面方式进行的经济活动
(一)招标人的购买意图写在纸上,在公开售出的英文标书为准。
若要修改补充,则应在截标日前的足够时间内书面通知投标人:标前会上招标人对标书
内容的解释和对投标入的要求,均应以书面送给投标人;开标后的澄清,招标人要书面问、
投标人要书面回答。只有书面的要求才能作为评标依据,口说无效。有的投标人不清楚这个
特点,轻信招标人的某些口头意愿,吃了苦头。如某公司按项目有关人士口头说喜欢比标书
写的更大规格的货物,就投一个比标书要求大一号的货物,用户评标时以规格与标书不符为
由将它废标,说大了也不要。类似的例子还有。投标人对此应格外当心,如果用户的解释、
话与招标书上写的不一样,要请他书面写下来并经过招标公司书面确认,才能作为投标的依
据。我们知道,业主的意愿很重要,但国际招标是以书面为准,招标方、投标方都应遵守这
一规则:书面才有效,口说无效。
(二) 国际招标的书面要求:
Ⅸ投标书要用英文;
Ⅸ要打字的,不能手写;
Ⅸ每页投标书要有投标签字人小签;
Ⅸ投标签字人若不是企业法人代表,则应附上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
我们国内投标人很不习惯这种书面活动。某省一个招标项目,省里投标人用中文投,并
且把中文招标书有关段落复印放进去作为他的投标技术规格书;有一个投标人在英文投标书
之外,又出一个中文投标方案,招标人评标时推荐这个中文方案中标,到国家评标会上被否
定了。没有逐页小签的人太多了,最近发现有多次投标经验的公司在提交的标书中,逐页小
签的人不是投标的授权签字人,而是属下的职员,这说明这家公司没有认真细读招标书的商
务条款,凭想当然做事。如果授权签字人没有时间逐页小签,建议公司法人代表就授权给职
位低点的具体做投标书的人员作签字人,以免前功尽弃。没有附上法人代表授权书的投标也
不少。投标人在投标时一定要先逐页逐条地研读商务条款。如果买了标书,建议赶快找公司
法人代表写授权书,免得临投标时找不到他。某公司最近一次投标,法人代表出差,临时让
副总经理写授权书,但这无效,所以希望大家少出毛病。
二、国际招标有很强的时间性
国际上流行一句话:时间就是金钱。这句话在国际招标上有明确的体现:
1Ⅸ售标书时间有限定;
2Ⅸ截标时间有规定;
3Ⅸ开标时间有规定;
4Ⅸ投标书有效期从开标日算起有具体天数规定;
5Ⅸ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也有具体规定;
6Ⅸ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日起若干天内必须与招标人签定中标合同也有规定。
投标人不遵守上述各种时间规定,就会导致投标无效或被取消中标资格。这些时间是视
不同标有不同日期,不是每个标都是一样。我们有个公司,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比标书要求
少几天,被废标,他是慌忙之下来不及看本次招标书里对有效期的规定天数、就凭以往的记
忆填写有效期,填错了。这个公司过两年后,在一次标里又出同样的毛病,即保证金有效期
不足。有的投标人在投标书里不回答有效期天数,就被视为不响应书。兰州石油化工机器厂
在安庆石化总厂的丙烯晴项目投标,开标价最低,产品质量好,用户满意,想让他中标,但
因没有回答有效期,亚洲开发银行不同意授标。
投标有效期是保护招标人利益的,但投标人也可利用,如有效期一过,投标人有权不接
受订货有权改变价格、有权改变供货内容(但要注意:买方也有权不同意涨价)。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就没有这些权。
截标时间也是个重要时间,投标书要在截标时间前送到,所以建议投标人派专人投送,
不要邮寄,因邮局不担保投信时间。投标总价的保密是个重要事情,因此不要提早送交投标
书。
三、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问题包含五个内容:
1Ⅸ必须提交:
2Ⅸ保证金有效期规定(上面已谈)必须满足:
3Ⅸ保证金数额有规定,标书商务条款一般规定不少于投标报价的 2%,也有规定不少
于 3%. 投标一定要满足保证金的数额要求,只可多不可少,有一个外商只提供 1Ⅸ95%(标书
要求 2%),就差一小点,也被废标。
4Ⅸ保证金的币种必须与标书要求一致;
5Ⅸ投标保证金可以是银行担保函或现金支票,保兑支票或现金。如果是用银行担保函,
格式在标书商务部分已给出,必须照着填写。有的标书还规定如果是外国银行开出的保函,
还必须经过中国银行总行确认(有叫背签).
例子:
Ⅸ上面提到的石兰厂在投标时还出个毛病,就是没有递交投标保证金,开标时唱出,亚
洲开发银行不同意让没保证金的投标人中标如让其中标,就等于对其他投标人不平等待遇。
Ⅸ某进出口公司投深圳盐田的推土机标,投标保证金函用人民币 ,与标书要求用日元
不符。
Ⅸ某公司投天津的标,投标保证金函没有按标书给出格式填写并且用中文书写。
投标保证金是很重要的商务问题,不少公司因马虎出错,导致废标。请大家一定细心,
特别是外贸窗口公司,平常就要做银行工作,使他们理解国际投标特点,从理解到支持,帮
助开出合格的保证金函。
四、国际招标是招成熟货物和工程建筑,用试制品投不能中标。
标书里要对投标资格做出明确规定。制造资格一般规定:制造过本标同类产品多少台并
经过运行多少时间证明是成功的才有资格投标,多少台和多少时间就视不同标的产品而作不
同规定。投标人一定要细心阅读和研究投标资格规定,不要用计划销售时期的观念来理解“资
格”的含义。“资格”不是说能不能做,是说做过没有?运行成功没有?要提供证据资料,多少种
资料在标书商务部分有规定、有表格,投标人要提供资格文件,并且要齐全,有的标书已规
定要由最终用户写出业绩,即要有旁证,这样要求是严密的、严格的。湖北一个工厂在湖北
黄麦岭磷肥项目投双瓣阀标,工厂认为自己做过与标书要求的压力、温度相同的阀门,就算
有资格,问他做过双瓣阀这类阀门吗?他说没做过双瓣阀,但能够做出来,按招标的资格要
求,同类产品没做过,就算资格不合格,应做废标处理。因此,在买到标书后,一定要先研
究标书里的资格条款,有的标书商务部分的“资格后审”条款里有详细规定,有的标书在“技
术规格书”部分的“总则”(或“概述”或“总技术要求”)里有规定,如果发觉自己产品不符合资格
或国内产品都不符合资格要求,那么就不要贸然拿自己产品去投,找国外合格的产品(不要
以为国外产品都合格)来投或在国外寻找合格厂商联合投标或分包制造。
五、要有制造厂委托书和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
国际招标要求投标人若不是自己货物制造者时,应在投标文件里递交制造厂的正式委托
书。委托书格式在标书的商务部分已经给出,投标人必须和制造厂共同填写和有效签字。在
盐田港施工机械招标时,有个投标人假冒上海彭浦机器厂经营人员笔迹写委托书。一般经营
人员没得到法人代表授权也不能签字。工厂要注意委托书签字问题,如果工厂法人代表没时
间签字,应由他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书应附在投标书里).
有的标书还规定从别的制造厂购进主要部件时,也得有该部件制造厂委托书,大家要注
意每个标书里的具体规定。
如果一个标不只一种设备,而含有多种设备时,是否每种设备都有制造厂委托书?目前
标书里没有明确。有的说主要设备应有委托书,但是哪算是主要设备,理解有不同,怎么办
呢?建议投标人在截标日前足够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要求解释和界定清楚,按招标人
的书面答复来提供制造厂委托书,不要按自己的理解来投,因为决定权在招标人手里。(现
在已有文件规定主要设备要在招标书里打星号来标明).
递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书,这也是国际招标的特点。很多人习惯计划销售,脑里没有“钱”
的概念,投标时常常忽略“银行资信函”。这其中的一个客观原因可能是招标书里没有显著做
出规定,也没有对银行资信函内容做出界定或给出格式。
现在在评标时尺度掌握不一致,有的判没交银行资信函为废标,有的判没交银行资信函
为小差错,补一张就行了,有的标先判没交银行资信函为废标,后来不知从哪个标里找一张
来充数,就又改判商务合格。因此银行资信函问题还是值得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来认识的问
题。在一个招标号里有分成几个包,每个包可单独投和单独评标,这时一个投标人若不只投
一个包,是否每个包里都得放进一份银行资信函?都得原件吗?银行资信函是购买标书之前开
出的,合格吗?这些问题目前还没有定论。
六、提供各种技术资料和图纸及技术规格书
随投标书一起要提供哪几种技术资料、试验报告、样本、图纸?在招标书里一般都写明
确的,投标人一定要提供。这些资料、图纸的作用是证实投标产品是成熟的、真正符合招标
书技术规格要求的,所以放资料、图纸时要小心核对,不要放错了。曾有一个电瓷厂把不是
投标产品的试验结果放进去,而没放投标产品的试验报告,用户评标时以投标产品没有试验
报告,说明没做过试验为由给做废标处理了,“多严格”!曾有一个投标人的样本上参数与投
标回答参数不符,用户认为这说明投标人还没有成熟的投标产品,判为业绩不足,也给做废
标处理了。
一般产品样本上文字、数字、图形不能涂改,若确需修正,投标签字人应在那地方签字,
否则样本被作为无效处理。
由于资料、图纸是投标所必须的,我国企业以往又不注重销售时提供这些,所以建议各
企业(工厂、公司)平时就应积累,样本没印的赶快去印,不要临投标时才着急,业绩资料要
编印、用户使用评语要有意识去搜集,奖状要保留,国家技术监督局、全国用户委员会发的
公告要保留。总之,对产品质量、服务态度有赞许的书面证据平时要有意搜集,投标时用得
上它。最近黄河工程机械厂在某项目投推土机,投标价和评估价都低,项目单位写出一张该
厂产品在某某用户使用有毛病的所谓调查结果,说黄河厂产品不好,不让他中标,但黄河厂
握有最近全国用户委员会在报纸上公布的信得过产品名单,名单有该厂的投标产品,那么是
信项目单位的“调查”结论还是信全国用户委员会评审结果?等待公断。最后项目单位同意让
黄河厂中标,这个例子说明我们工厂、公司平时确实需要注重售后跟踪,取得旁证握在手,
投标时用得着它。
投标技术规格书即要详细描述投标产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里一定要提交一份投标产品
的技术规格书,内容要响应招标书的技术规范书(或叫技术规格书),产品性能参数、结构、
工艺、包装等等都要符合标书要求。不符合就要被废标。例如,某林业项目招标买长头卡车,
中国重型汽车进出口公司用济南斯太尔车、中汽车进出口公司用红岩 CQ25290/332/6X6 卡
车投标,因均是平头车,不符合长头车规定,被废标。又如,在某林业项目招标买多用途装
载机,宜春工程机械厂用 ZL30C,成都工程机械厂用 ZL30A 投标,有 8 个技术指标达不到
标书要求,被废标。又如,在鲁布革水电站项目招标买 110KVSF6 组合电器,上海华通开
关厂投标,有多项技术参数没回答、多个技术参数不符合标书要求(如标书要求额定开断电
流为 31Ⅸ5KA,华通投 25KA,要求快速接地开关耐受电流 80KA,华通投 55KA),被废标。
投标人回答的技术参数、结构(包括材质)、工艺、包装等等不符合标书要求,要被废标。但
招标书产品的技术参数、结构等要求很多,是不是每个要求都得符合呢?有的说至少主要的
参数要求得符合,那么哪些参数要求是主要的?应不应该在招标书里明确给予界定?目前尚未
有定论。这个问题导致评标工作有的旷日持久,争论不休。哪些技术要求和哪些商务款是主
要的?不符合就得废标,这个界定得在招标书送审时期确定下来,不能等到开标后看过各个
投标书之后再来界定。(现在已有文件规定主要的技术和商务条款要打星号来标明).
世界银行贷款招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Ⅸ3(1)条款要求投标书里要有“货物主要技术
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投标人若没按这个条款提交他的技术规格书,即不描述投标产品,
就被视为不响应标。
投标人提交的技术规格书不能是复印(或一字不差照抄)招标书。若投标产品刚好与招标
书一样,也要改一下文句口气,在有数字的地方如实写上产品的数字(这些数字应等于或优
于招标书要求的数字).
七、报价复杂、繁琐,但很重要。
商务标书里有条款详细叙述报价要求并附有报价表格,要细看,弄懂含义。由于英文的
文法与中文不一致,在投标人看来含义有多种解释的地方,在拿不准时应赶快书面要求招标
人解释、界定,不要凭自己理解来行事。
招标书中往往要求除报总价之外,还得报分项价。但分哪些项?有的招标书里没写,这
时你要书面要求招标人做出解答,不要凭自己理解来分项。
世界银行的标书范本里关于投标人分三组、分两种报价表格,这种分法在几年的投标、
评标实践中,证明不能覆盖各种投标组合,如国外投标人的投标方案里有一部分是由国内工
厂制造的,填哪种报价表?国内工厂制造的那部分是直接运到用户工地的,报出厂价还是报
CIF 价?还有,国内贸易公司代理国外制造厂投标且产品直接运到用户工地,填哪一种报价
表?报出厂价还是 CIF 价?亚洲开发银行、日本 OECF 招标也同样存在这些问题,都是有待讨
论取得共识并公布于众的。
招标书的技术规范书部分对报价也有不少条款规定。有的标书要求除设备本身外,要包
括(1)随机备品备件、随机工具、随机易损品、用词与商务的报价表写“标准备品备件,”不
一致;(2)指令性的正常运行所需的备品备件。有的写明指令性备品备件要进入评估,有的
标书里却没写明确,评标时随意评;(3)有的招标书还要求报五年用备品备件供业主选购,
也要列出清单。有的标书写明不进入投标总价和评估,有的标书没明确,评标时随意评。以
上这三种备品备件(随机、指令性、选购)的价格如何评估,常常成为评标争论不下的问题之
一,有待今后讨论取得共识并书面记载,各方遵守。
报价时还有一个内容,就是技术服务费。在现场或卖方培训(多少人日),设计联络(多少
人日),现场安装、调试的指导(多少人日),卖方工厂的监造或检验(多少人日)等等。有的标
书明确这些费用进入总报价和评估,并按附表填写明细。但也有的标书不写明是否进入报价
和是否进入评估,评估时就随意评。
报价里还有一个内容,就是附带的测试仪器、附件,要求进入总报价和评估,并单独列
出单价。
以上这些报价内容若缺报,评估时有的招标人把他废标处理,有的招标人在评估时把别
的投标人的最高报价给他加上去。所以投标时一定要报全部内容,不要漏,有的仪器或附件
自己不生产,也要买来投标。如对招标书的要求不明白,则应书面要求招标人澄清界定清楚。
八、注意容易忽略的几个问题
1Ⅸ处理好技术与价格的关系。在技术与价格关系上,国际招标是买技术符合标书要求
的便宜产品,而不是只图买便宜的(投标价低的)产品,也不是只图技术性能最好最高的产品。
所以投标人要处理好这个关系。有个公司在广洲新沙港区投推耙机,用洛阳某工厂的家属厂
生产的产品投,他说因为价格低,想以低价取胜。但没有考虑技术指标达不到标书要求,技
术评估阶段就被废标了,不能进入最终评估,根本谈不上中标。大家一定要牢牢记住:招标
是在技术和商务都符合的情况下,谁评估价低谁中标,不是谁开标价低谁就中标,也不是谁
技术性能最佳谁就中标。
2Ⅸ投标设备要齐全。一个标(或捆包)往往有几种设备,有的设备如果自己不生产,就从
别的工厂买来投,或国内不生产,就到国外买来投,千万不要只拿自己生产的产品投,另外
几种产品空着,这样投标肯定被废标。国内工厂以往几十年计划销售形成一个观念:我厂不
生产的东西,由用户自己去购买,我厂不管。这种观念不适应市场竞争,招标的特点是招标
人招什么,投标人就得提供什么。大家一定要树立用户第一的观念,才能在市场竞争中生存
下来。
3Ⅸ国际招标的交货期是合同生效后多少个月,而不是合同签字后多少个月,大家买到
标书后注意一下,如有不同提法,请及时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有的标书允许交货期有个宽限
期,宽限期内在评估时要加价,请注意。
九、投标人的权利
在国际招标的商务条款中有条款(叫“招标文件的澄清”,在世界银行贷款货物招标文件
范本里第二章第 6 条,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招标书里是 条)规定,投标人在买标书后发
现标书内容前后不符、或有遗漏、或含义含混不清时,有权向招标人书面提出要求给予澄清、
解释或更正,时间应在截标前多少天提出?标书里有交待。大家以往可能不注意到有此权利,
建议充分利用这有限权利,不利用要吃亏。如安庆石化总厂的丙烯晴项目有一个包括各种
泵 113 台,其中有一种泵叫自吸泵,但这名称下面的参数是离心泵也能够满足的,我们一个
大公司用大连耐酸泵厂的离心泵去投,参数满足,用户评标就说我买自吸式,不是买离心式,
把他废标了。如果这个大公司不凭自己的理解来投,而是在买标书之后,利用这个权利,书
面问招标人技术参数相同的离心泵也可认为满足标书要求吗?得到答复后再投。再如,也在
这个项目,有个包招计量泵,标书要求其中的三种泵要带进口、出口缓冲器,重庆水泵厂的
技术专家认为在进口处不必有缓冲器,他投标时就按自己理解,不配进口缓冲器,用户评标
时就认为他不响应标书要求给废标了。如果重庆厂利用这个权利,书面向招标人陈述进口不
必配缓冲器的道理、并可省钱,问招标人接受不接受?接到答复后再投,免去被废标之苦。
十、公开开标和开标后的澄清机会
这是招标所特有的环节,开标时间和地点在招标广告和招标书里都写着。开标时投标人
可到会,可记录,并且由具体做投标书的人到会,不要由不相干的人代替。开标时唱出的情
况对是否中标影响很大。举个例子,国外 A 公司在某个项目投标,投二个包,开标唱出二
个包合报一个总价,不符合招标书规定一包一价的要求,记录在案,谁也不能更动它。项目
单位初评时让 A 公司中标,我们国家评标委员会开会时认为 A 公司报价错误是严重违反招
标书规定,应作废标处理,如果让它中标、是对其他投标人不公正。国评会一致不同意 A
公司中标,改为别的投标人中标。这说明开标记录很重要,从开始结果你可发现竞争对手的
优势和缺点,可判断自己中标的可能性大小,以决定下一步的行动。
把开标会上出现过的一些情况作为借鉴。例如:
(1)在某标唱标中间,念到外国 B 公司时,唱标人把 B 公司代表人叫到台上,问他:你
这两个价格以哪个为准?B 公司代表指着答:以这个价为准。
(2)在某标开标会的记录中,所有投标人的记录上都没有记载某投标人有 20%的降价,
可是评标时,招标公司却说某公司有 20%的降价,并在开标会上唱出,只是唱的太快,大
家没来得及记下来。那么有没有录音作证呢?招标公司说录音带找不着。
(3)在某标唱标会上,某投标人让本单位一位出差到京者出席(该人与本投标无关),该投
标人的降价信在会上招标人没唱出,而出席者根本不知本单位投标有降价信,结果造成开标
价高,投标降价有没有效?争论不休。招标公司开始认为在截标前送到的投标降价信是有效
的,但后来又变卦了,改口说“没唱出来,就没效”.
要充分利用澄清机会。开标之后,投标人只要认为自己具有中标可能性,那么该充分利
用澄清机会。不是对每个投标人都必须澄清。但是对潜在的中标人,对他投标书中含混不清
的地方,招标人必须对他进行澄清,而不能凭招标人的想象做判断。投标人在澄清问题上应
注意四个问题:
(1)招标人对投标人发出书面要求澄清投标人必须响应,如不回答则被认为投标人放弃
夺标,作废标处理。所以投标人若有意夺标,就应按时按书面回答澄清,有个外国公司就因
过期回答,而被废标处理。当然,招标人发出的澄清时间应该合理,如这个星期五发出要求
澄清,限下星期二回答,这就不合理了。国内西电公司在 1989 年投铁道电气化标,有的标
开标价最低,但缺资料,招标人要求补充,西电公司不回答,被废标;沈阳水泵厂在鞍山供
水项目投标,只提供泵参数,缺电机参数,招标人要求澄清,它没响应,被废标。
(2)澄清的问、答都要以书面作为依据,口说无凭。
(3)投标人回答问题要慎重,对含混不清的问题不要急于回答,要求买方解释清楚后再
回答。
(4)在不违反原则的前提下,应尽力满足招标人的合理要求。澄清机会对投标人来说是
很重要的环节,要十分重视,充分利用。
十一、要统一行动、诚实投标
投标是综合行为,不是单一的销售行为。国际招标对产品一般要求高性能、交货期紧、
风险大,因此对制造厂来说,投标活动涉及销售、设计、工艺、生产、原材料、外协件、财
务、运输等各个方面,还有领导决策,所以投标单位最好组织一个投标小组,把有关方面人
员包括进去、分工合作。可我们有的单位常常是销售人员各抱一个项目,各创各的销售额、
孤军作战,又常常用定型产品投标,结果这一指标合适,那一指标又不符合标书,这就很容
易被废标。标书往往对产品技术性能的要求高于一般定型产品,因此需要工厂设计人员研究
改进设计;标书对工艺要求严格,这就促进工厂改进工艺、严格工艺纪律;标书对交货期要
求紧,促进工厂改善生产组织;价格竞争厉害,可促进工厂改善管理、想法降低成本。总之,
投标活动是工厂锻炼提高的好机会,全厂干部要重视,各方齐心协力,才能以符合的产品和
低成本、高竞争力的报价去夺标。通过投标,组织好投标,如投标保证金函和银行资信函一
般是由财务人员到银行去办理,那么财务人员对投标保函格式,要学习,要及时配合,要做
好银行方面工作,顺利开出正确的信函来。这些工作需要工厂出面组织协调,使工厂各部门
步调一致,拿出一个高水平的投标书,力争中标。
投标人要遵守法律,诚实投标,不要弄虚作假。有某投标人在投标书中写每年制造 800
台产品,但澄清时改为年产 10000 台,后又改为年产 3000 台。前后这两张证明出自同个用
户,只改写数字,其他文句完全一样,这样证明书显然是作假,只能导致废标。有的投标人
在投标时还没有 ISO9000 证书,开标后两个月才拿出 ISO9000 证书,证书日期是开标日所
在月份,很是可疑。
十二、签合同和执行中标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中标签合同时要冷静、细致。
接到招标公司书面通知中标后,要按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按国际招标原则,签合同时
招标人不能在标书之外增加要求或压价。所以中标人要注意利用这一原则。中标人也不能在
签合同时在投标书基础上后退。对于招标人的合理要求和调整,中标人要权衡一下,可能时
给予配合。中标人对合同条款要推敲,要检查与原招标书是否有出入,发现问题,协商不能
解决时,可及时向国家有关机关反映,如国家计委外资司、财政部国际司、外经贸部机电产
品进出口司、抄送有关单位等。
(二)执行中标合同要注意的事项:
1Ⅸ要把执行中标合同列为单位重点任务组织专门小组来抓,按质、按时完成合同。国
际招标的中标合同要送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日本 OECF,如完成不好,有可能被贷方
列入黑名单,不准再参加投标。国产设备中标,本来来之不易,国家政策要求力争国内多中
标,国家评标委员会认真执行公正评标原则,公正的让国产设备中标,若企业不认真完成合
同、质量次、不按期交货、不及时服务,这就影响国产设备信誉、影响国家保护民族工业政
策信誉。某工厂在某项目中标后交货的六台推耙机质量次,用户意见很大;某国内公司在某
项目中标的 30 吨汽车吊,拖期一年多还不交货,影响很不好。顺便说一下“中标效应”问题,
中标有负效应和正效应。如国内某有名水泵厂在某市的市政工程中标,但执行合同过程不认
真抓,水泵安装后出现毛病,用户很不满,转过年该用户又招标,该水泵厂又去投标,但用
户再也不敢让该水泵厂中标了。这就是负效应,各地市政单位若知道后,可能都不敢把订单
给该水泵厂了。所以,各中标人一定要防止负效应,争取得到正效应。如某公司在一个项目
中标完成出色,该用户把人民币订单也交给该公司,使该公司二年任务都饱满了,这就是中
标正效应。
2Ⅸ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投标伙伴间要同心同德,工厂、设备成套单位、外贸窗口要共
担风险、互为依存,遇到问题要共同商量、不要互相转嫁负担。
3Ⅸ在执行合同过程,若遇到意料不到的问题,要及时与用户通气,商量解决办法,不
要单方面采取过激行动。如物价突然大幅度上涨,超出正常幅度;或遇到用户方有不合理要
求,影响合同正常执行。这时要冷静分析,自己能不能承受一点,与用户商量看看用户也能
否承担一点,尽可能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反映,请求协调。不要轻易单方
面宣布终止合同。
4Ⅸ不仅卖产品,而且卖服务。有人说:当今世界,市场经济已经进入所谓“服务经济时
代”,竞争不是停留在产品技术水平、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上的竞争,已经进入服务竞
争,比赛谁的售前和售后服务更让用户满意。这些服务包括售前主动向用户提供产品知道、
性能功能、使用条件及使用方法,主动帮助用户选择最适合的产品;售后保证充足的零配件,
随叫随到上门维修、代客安装调试,培训操作与维修人员等等。据某国家咨询机构调查发现,
用户从一家制造厂转向另一家制造厂购买同种产品的原因,10 个用户中有 7 个用户是因为
前一家制造厂服务不好,并不是因为产品质量或价格原因。国外有的制造商公开说自己不是
制造业,而是提供满足用户需要的服务业。这是一种新的竞争观念。而我国企业许多仍停留
在产品质量、价格、交货期上如何提高竞争力,还没顾及在服务上如何提高竞争力,可见与
国外差距还有一段。
第三节 不正当的投标方式
招标、投标是市场经济中常用的买卖方式,有的投标人在这种商业化经营活动中,由于
利益的驱使,在投标活动中采取不正当的手法。例如:
1Ⅸ故意低价夺标,中标后偷工减料,或降低档次,以劣质品交货,或中途向业主提出
涨价,否则以停工相威胁。
2Ⅸ投标时要求附上有资格的制造厂委托书,但有的投标人假冒或模仿法人代表笔迹签
字,递交的是假委托书。
3Ⅸ投标时递交假业绩证明,资格文件中填假数字、假情况。
4Ⅸ投标人合谋串通抬价投标,瓜分投标市场。
5Ⅸ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开标时或开标明后修改投标。
6Ⅸ投标文件中故意在商务上和技术上采用模棱两可(或用双关语)的语言、或笼统的不具
体的语言,中标后就提供低价的、低档次的货物、服务,否则就要涨价。
7Ⅸ投标人行贿(安排旅游,送贵重物品或有价证券或现钞或住房,安排小孩出国留学定
居等等),买通招标人、评标人,以换得中标。
8Ⅸ投标时许诺给招标人回扣或分包一部分,以换得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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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评标原则和评标委员会的作用
第一节 评标应坚持的原则
评标工作是国际招标过程的关键环节,是决定采购周期长短的重要因素。评标应遵循五
方面原则:(1)该项贷款协定;(2)贷方的采购指南;(3)售出的招标书和投入的投标书;(4)在
尊重上述 1-3 项的前提下考虑国内有关政策;(5)在科学与公正的原则下评标,摆脱过去谈判
采购时的观念和习惯做法。
招标的核心是公正评标,但在实际工作中出现这种那样的不公正现象,下面举些例子,
大家可从中吸取教训。
1Ⅸ某项目招标自备热电厂,标书规定购买三台 75 蒸吨/小时的链条锅炉,但开标后制
订的评标原则却写这么一条:“国产 45 蒸吨/小时单链条优于国产 75 蒸吨/小时双链条炉。"
45 蒸吨/小时显然不符合标书规定,应作废标处理,可项目单位却把不符合判为优于符合的,
真是随心所欲。这是项目单位个别人偏爱某个工厂,动员这个工厂用 45 蒸吨/小时炉子(这
个工厂当时没做过 75 蒸吨/小时的炉子)来投标,并在评标时规定这条原则来加以袒护。显
然,这样评标不是出于公心。
2Ⅸ有一个项目评标小组不看商务标书就进行评标,随意更改商务标书里的数字。当国
家评标委员会询问原因时,项目评标小组的组长竟理直气壮地回答:“到今天为止我没有看
到商务标书”。市场经济中的商业行为也得受法律法规约束,不能绝对自由,想怎么做就怎
么做。
3Ⅸ有一个项目单位把标书里没规定的东西,拿出来作评标依据来否定国产产品。该标
书里对产品外型尺寸没作要求,可是评标时却以国内产品尺寸大为理由,否定国内设备。这
是开标后才制订废标原则的行为。
4Ⅸ评标时更改招标书的例子。有一个项目招标挖掘机,标书规定发动机冷却方式为水
冷或风冷,国内某投标人用风冷发动机投标,用户评标时把标书改为水冷,判风冷为不符合
标书,这是明显地不公正评标。这也是开标后才制订废标原则的行为,既违反保护民族工业
的政策原则,也是违反世界银行关于愿意促进借款国国内制造业发展的原则。国家评标委员
会坚决否定用户的结论,改判由国内某投标人中标。
5Ⅸ同一种技术参数,却在不同标的评标里遭到不同的待遇。如车辆的爬坡度,国内某
投标人投的只差一点,就被作为废标处理。但在另一个招标书里的这个爬坡度参数,国内某
投标人投的差一半,但用户评标时判为可以接受,说用不了那么大的爬坡度,让其中标。这
是开标后制定废标原则的例子,是不平等待遇的例子。
6Ⅸ某项目开标时,某投标人的唱标价格只有一个,但评标报告却推荐这投标人的另一
个价格的方案中标。国家评标会上查阅该投标时,发现这第二方案是中文,且是手写的,没
正规装订的投标书里。这说明这个方案开标后才递交的疑点。中文、手写都是不符合招标书
里要求用英文、须打印的规定,且在投标书里只字未提到有第二方案的问题。据此,国家评
标委员会拒绝承认第二个方案。
7Ⅸ有一个项目开标会上,唱过几个投标后,在唱一外商投标的价格时,招标人把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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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叫上台来问:你这两个价格以哪个为准,投标人指以其中一个为准。这种做法违反公平竞
争原则,这是变相允许投标人更改投标价格。
8Ⅸ有一个标,某外国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很乱:
(1)最重要的附件 1“投标标书格式”,即(BIDFORM),盖的章不是投标人的单位公章,而
是他的通讯联络单位公章,没有签字代表的签名;
(2)价格表里大部分数字是手写,出现两个人签字;
(3)分项价格与另一个投标人相同,只有一项少一点,很可疑。这样严重的问题出现,
招标人却说这是个小毛病,可以接受,这是明显地偏袒这家外商。
9Ⅸ有一个标,国内某投标人在截标前递交两个供开标用的信封,一个是投标书,一个
是降价信封。但在开标会上,只唱出总投标价,没有唱降价信。评标时招标公司有人认为降
价信是按商务条款在截标前递交的和签收的,应视为有效降价,但有人却说没有唱出就不能
算,注:招标文件中和采购指南中当时还没有这种规定,硬是把国内投标给压下去。
10Ⅸ有的评标报告作假。某项目评标报告写某国内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没有回答了招标
书的技术参数,以作废标处理,国家评标会上调阅原投标文件,发现该投标人完整回答招标
书各项技术参数,证实项目评标报告作假。又如某项目的评标报告,把招标人不喜欢的那个
投标人的正确部分写成不符合标书要求,颠倒黑白,写假评标报告。
11Ⅸ有的招标人暗中与外商通气,尚未编标书就先把意图告诉外商,外商就作设备方案,
项目单位按外商提供的设备方案编写招标书,甚至安装设备基座都照某外商的尺寸先做好,
然后再招设备。
12Ⅸ有的招标人在评标过程中随时把情况暗中告诉外商,有的甚至请外商协助找出竞争
对手的和投标毛病,以保证该外商能中标。
13Ⅸ有的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中标后由招标人分包制造一部分。
14Ⅸ有的评标,遇到招标人喜欢的投标人报价不是最低时,招标人在评标中故意找出报
价低的投标人的小毛病,并渲染为重大偏差,判为废标,或在计算评估价格上作手脚,使其
评标价反而高于招标人所喜欢的投标人,置公正原则于不顾。
15Ⅸ有的招标人在评标时告诉某投标人,让你中标,但中标合同得转由另一个公司(这
公司没投标)做,给你一点手续费,你若不同意,就不让你中标。
16Ⅸ有的招标人在评标时让没有参加投标的人中标。
17Ⅸ澄清时不能公平对待所有的投标人。有的招标人不让他不喜欢的投标人澄清(但该
投标人的投标书里有含混不清的地方),让他喜欢的投标人多次澄清并且澄清的是投标书里
写得明明白白的不满足招标书要求的地方,即让其对投标书作实质性改变。
为了保证公正评标,应从虚和实两个方面来做。虚的方面就是讲大道理,讲精神境界,
讲政治、讲正气,鼓励大家齐心为社会主义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出以公心,秉公办事。
招标起源于要公平、公正、秉公办事的愿望。我们项目是公有的,是省里的,也是全国的,
最终受益或受害都是我们每一个人民。所以希望所有项目的采购过程不要出现评标不公正的
现象,更不要出贪污,受贿,吃回扣等腐败现象和弄虚作假。
实方面怎么做呢?也很简单,从制订可操作性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入手。现在招标文件的
商务条款,对评标标准和方法写得很笼统,缺乏可操作性,为开标后不公正评标提供方便,
造成评标结论长期争执不下,延长采购周期,项目资金受损失,国家外汇受损失。总的说来,
招标文件中写得笼统的条款有三条:
第一条,世界银行采购指南第 2Ⅸ47 条款规定:“如果某投标不具有实质响应性,即它
包含了对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条件及技术规格的实质性偏离或保留,则不应对其作进一步的
考虑。”这些话很笼统,什么叫“不具有实质响应性”?什么叫“实质性偏离”?什么叫“实质性保
留”?没界限可依,缺乏可操作性,这个漏洞很大,给评标人有可乘之机。开标后,看过所有
投标书,根据自己偏爱,再制订出具体衡量尺码,以把不喜爱的投标人列入“实质性偏离”或
“实质性保留”,这样就无公正可言。
第二条,世界银行采购指南第 2Ⅸ57 条款规定:“如果未对投标人资格预审,借款人应
确定提供最低评标价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有能力和资源按其投标所报条件有效地履行有关的
合同义务。要求达到的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且如投标人未达到这些标准,其投标应
被拒绝”。现在许多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都没有把所要达到的标准写进去,留下一个大漏洞,
给开标后随意评标提供方便。
第三条,世界银行采购指南第 2Ⅸ51 条款规定:“除了价格因素之外,招标文件还应明
确在评标中需考虑的其他有关因素,以及如何运用这些因素来确定评标价最低的投标”。现
在许多招标文件的评标条款只写出其他有关因素,而对于如何折成货币或给予相应的加权计
算,就没写出来,往往等开标后看过所有投标书后,才制订具体的评标价计算因素及其量化
计算方法,把他不喜欢的投标人计算到中不了标,带着明显的偏向性。
如果能堵住这三条漏洞,就可以很大地减少评标不公正性和缩短评标时间。具体办法如
下:
1Ⅸ制订废标具体细则并写在招标书里。即根据指南 和 条,把不满足商务和技
术的那些条款,就算为“基本不满足”、“有重大出入”、“有重大保留”;财力和能力上达不到
什么标准就算不合资格,不予进一步评估,即作废标处理;这样一条条列出来,或在该条款
上用星号标明。
2Ⅸ制订评标价具体考虑因素及其量化计算方法,并写进标书里。即要根据指南 2Ⅸ51
条款,把价格以外的其他因素如何折成货币或给予加权计算的具体方式方法写出来,开标后
就照着计算,很快就算出评估价及其顺序来。
第二节 初评报告的内容、格式
一、招标简介
(1)项目名称、贷款来源、贷款号;
(2)本次招标内容:分包简述设备名称、特征参数、数量;
(3)标书经国家批准时间、文号;标书经贷方批准时间、文号;
(4)招标号(可与序号 2 合并一起定);
(5)登广告时间、报纸名称;
(6)售标书时间、地点,共售出几份标书;
(7)截标时间、共收几份投标书;
(8)开标时间、地点;
(9)本标(或包)预算价;
(10)开标日的外汇兑换率。
二、开标记录
(1)标号或包号、名称,多少个投标商,可按开标价高低排列成开标价一览表.
(2)开标会出席人员名单可列成开标会出席人员表
(3)投标商清单可列成投标商一览表
三、评标过程简述
(1)评标工作从年月日开始,评标人员组成简介;
(2)商务和技术初评何时完成,哪几家投标人进行澄清、何时完成澄清,何时完成详细
终评;
(3)评标的原则、方法介绍;
(4)投标工作何时结束,本评标报告何时写成。
四、投标报价初步核对(算术核对)
(1)开标价格与投标收价格表 2A、2B 算术核对,单价与决总价的核对,以及有否折扣、
降价等因素,写出核对后投标总价并说明每笔增减来源。
(2)核对后投标总价的构成列成投标价构成表
五、商务检查
检查各投标商的投标书的完整性、正确性,以判别在商务上的响应性,检查项目和结果。
用文字说明不合格投标商的不合格处。
商务上合格的投标商有××, ××,基本合格的投标商有××, ××……以上合格、基本合格的
投标商可以进入综合评估(或叫终评).
六、技术检查
(1)响应性检查:以招标文件为基准,检查所有投标书技术性能响应情况,可列出比较
表。
(2)业绩检查:按招标书对投标贸易商、制造商、设备成套供货商、设计者等的业绩(或
资格)要求为基准,检查各投标人的资格,重事实、证据,不凭印象。
(3)根据招标书里公开的废标细则(即招标书里打星号的条款),判定哪几家技术上废标,
剩下合格和基本合格的可进入综合评估。
七、综合评估(终评)
(1)澄清情况简介
(2)投标设备情况和评述(单种设备标,如推土机装载机、汽车……,可以省略不写)列出
每个投标商的投标方案中的制造商(含分包商)清单.
(3)各种评标因素的计算(计算公式、数据、理由)
IⅨ漏报、多报的给予增减。
IIⅨ按范本第 25Ⅸ2 条,不考虑的税费扣出。
IIIⅨ内陆运费、保险费。
IVⅨ交货期偏差。
VⅨ支付偏差。
VIⅨ零备件服务的偏差。
VIIⅨ培训及其他技术服务偏差。
VIIIⅨ优惠计算。
ⅨⅨ性能差异。
ⅨⅨ运营费差异。
ⅨⅨ投标人须知前附第 8 项所列的其他因素。
(4)列出最终评估价表.
八、推荐中标意见、预计合同价
(1)后审:能力和财力。
(2)推荐意见。
(3)预计合同价。
第三节 国家评标委员会的规范和作用
国家评标委员会是根据需要而设立的,在评标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应对它的性质、职
责加以明确。
一、国评会的性质
国评会不是列入国家机关编制的常设机构,而是因工作需要由有关国家机关组成的非常
设机构。它是代表国家来把关(科学、公正关),来评审项目单位的初评报告,它具有类似人
民法院审查案件的性质,又具有集思广益、集体决定的性质。“被审”对象是初评报告,它是
由项目直接用户、项目的设计单位、项目的咨询单位、项目所在地管理机关、项目单位的中
央主管部、用户的外贸窗口及委托的国际招标公司、初评小组等单位共同提交。
二、国评会的责任
国评会的责任就是根据国家政策、贷款协议、贷方的采购指南、招标书条款来进行科学、
公正地评审用户的初评报告,全面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尊严。在符合贷款协议(包括采购指
南)和标书条款(用户的需要体现在标书条文中)的前题下,尽力促进国内投标商中标,尽量把
送到家门口的外汇留在国内,增大国家还贷能力。
世界银行“采购指南”第 1Ⅸ10 条款写明:“银行鼓励借款国的供货人和承包人参加采购
活动,因为银行鼓励借款国工业的发展。”从这一条款可见,世界银行的意图不是一定要各
借款国用它的钱来进口设备,而是希望借款国的制造商和承包商多参加投标和多中标,通过
中标发展自己的制造业和承包业,并增大国家还贷能力。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的“决定”中规
定:“在努力扩大出口创汇的同时,较大幅度地压缩进口,争取外贸收支平衡乃至略有结余,
以适应外债还本付息的需要。凡是国内能够生产的原材料和机电设备,都要积极采取措施组
织生产。”国家这种政策原则与世界银行鼓励借款国工业发展的原则是一致的,也是符合国
际惯例的。因此国评会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这些决定,尽可能地让国内投标商
中标,这是国家整体利益所在,不能含糊。
国评会是代表国家来把关,各成员单位必须站在国家全局利益的立场上,在两家国内投
标商间的一家可能中标或国外两家投标商间的一家可能中标时,也应该科学、公正地评审,
旗帜鲜明地反对部门、地区保护,反对随意评标,坚持依照法律条文规定来评审判定,不能
凭感觉来判定,摒弃偏见,把住公正关,以维护国家的尊严。如果不能及时纠正评标中的不
公正行为,长此下去,国评会也就可能在客观上成为不公正评标的保护伞。同时,必须认清
国评会的神圣责任,决不能动摇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特别要反对那种全盘否定
我国 40 年来民族工业成就以及强烈的崇洋媚外思想,坚决把住公正关,理直气壮地促使国
内投标商多中标。这种中标视同出口,具有双重意义:即是为国创汇、又是为国节汇,双倍
为国家增大还本付息的能力。
三、国评会的权限
国评会具有评审决定的性质,它是国家政策在执行过程中的把关者,根据标价的大小,
它的权限可以规定如下:
(1)对 4000 万美元以下的标,由国评会做出评审决定。国评会一致的结论就是最终决定;
如果在国评会成员间意见不一致,则送国务院协调。
(2)对 4000 万美元及以上的标,国评会做出结论后报送国务院审批。
(3)国评会成员在工作中有权调阅招标、投标、评标的有关资料。
四、国评会的成员
根据上述明确的性质,国评会应由政府部门组成。具体成员是:财政部(评世界银行贷
款标时),经贸部(评政府贷款标时),中国人民银行(评亚洲开发银行贷款标时),国家计委,
国务院机电设备进口审查办公室,机械电子部,国务院重大技术装备领导小组办公室(评重
大技术装备标时),中国银行,城建部、交通部和铁道部(评土建工程标且不是项目主管部
时),能源部和水利部(评水坝工程标且不是项目主管部时),评材料标时还请有关归口部(如
治金部、林业部、国家建材局等)参加。(注:1998 年 3 月机构改革后,四种国外贷款的国家
窗口单位都由财政部承担,国务院重大办撤销于 93 年,国务院进口审查办改为现在的外经
贸部机电产品进出口司,机电部于 93 年分为机械部和电子部,机械部现为国家机械局,电
子部并入信息产业部,城建部现为建设部,能源部在 93 年撤销,冶金部现为国家冶金局,
林业部现为国家林业局,电力部现为国家电力总公司。)
与“被审”对象有关的单位不能作为国评会的成员。与“被审”对象有关的单位是指:
项目直接用户、项目的设计单位、项目咨询单位、项目所在地管理机关、项目单位的中
央主管部、用户的外贸窗口及委托的国际招标公司、初评小组等等。
五、会议分两段来开
国评会会议分两段来开,第一段由初评小组、用户及其主管部门向会议介绍评标情况。
国评会成员单位代表提问题初评小组和用户方面单位解答,情况了解后,没有新的提问,那
么初评小组和用户方面单位退席;第二段,国评会成员进行评议决定,评议发言内容(会议
结论除外)不得泄露给国评会成员之外人员。这种分两段的方法是正确的国评会开会方法。
当然,如果国评会成员一致同意初评报告结论时,也可以简化为一段来开。但是目前国评会
开会却不是分段开法,并且不分国评会成员单位还是非成员单位,均有表态权。用户单位及
其主管部门的各方面各单位来了一大批人,有时超过 20 人,在会上众口齐言。
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外贷款项目是国家安排项目,不是私人项目。
因此项目工作的开展、项目的执行要符合国家全局利益,要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遵守贷款
协定规定,不能各行其是。为此必须有一个代表国家的“机构”来把关,在国际招标这个工作
环节中,国评会就是代表国家来把关的“机构”。所以国评会是具有权威性的“机构”,它开会
不能开成“自由讲坛”,因此国评会会议应该分两阶段来开,第一阶段是会议调查,第二阶段
是国评会成员进行评审、做出决定。所以,在第二阶段时,与“被审”对象有关的单位必须退
席(或国评会成员退出到另外房间开会)。当然,当国评会成员单位代表认为有必要回本单位
请示时,第二阶段会议可以另择时日(不超过两个星期)再继续开会。
六、国评会的工作原则
(1)站在全局的立场上坚决维护社会主义国家的整体利益和尊严,根据治理时期应适当
加强集中的原则,坚决改变软弱涣散状态,反对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
(2)坚持爱国主义,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反对那种全盘否定中国传统文化
的民族虚无主义和崇洋媚外思想。
我国要打破闭关自守,要吸收外国先进的科学技术和优秀的文化成果,但不能全盘否定
传统文化和 40 多年建立起来的具有相当水平的民放工商业;我国要引进先进的技术,但不
能买来四个现代化,要靠自力更生来为各行各业提供先进的技术装备。
(3)站在公正立场上,维护买卖双方合法权益。学法守法,依法评审,不凭感觉审理,
结论要有法律、法规依据。
(4)评审时遇到标书条文不完整或贷款协定(含“采购指南”)规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国评会
在听取有关情况说明或解释之后,征求各方意见,然后集体讨论依法处理。
七、开好国评会的准备条件
要开好国评会,单靠会上几十分钟的努力是不够的,有很多先期条件(或叫准备工作)得
准备好,包括:
(1)招标的标书要经过国家审查(必须送中文本),商务和技术部分都得审查,标前会上要
宣布的补充条款都得经国家审查,否则无效。
目前许多次国评会上的争论都出在商务标,如优惠条款、报价条款、评标因素和评标方
法条款、外汇换算率条款、公开开标(唱标)条款、废标原则规定等等,这些条款有的规定得
不合理,有的规定得笼统不具体,有的规定前后矛盾令人无所适从,有的等到开标后针对某
投标书再做规定、偏向性很大。例如车辆的“爬坡度”指标,一般标书都要求等于或大于 30
度。在某个标,国内投标人投的只能爬 27 度,用户就以他达不到标书规定的 30 度为理由把
其废标了;可是在另一个标,国外某厂商投的车只能爬 16 度,用户不仅不把他废标反而让
其中标,理由是实际只要能爬 27 度就行了。开标后再制订打分、折价办法和废标原则(细
则),这种做法是导致现在国产产品中标率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是“枪毙”国产产品的主要手
法之一,也是“枪毙”不喜欢的投标人的手法。
关于优惠条款问题。我国是一个正在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如何利用世界银行的给借
款国制造商和承包商以优惠待遇的精神来促使国内多中标,需要由国家研究决定,不能让企
业事业单位随意选择。我们应该充分利用优惠的精神来促使国内多中标。
关于评标因素和评标方法,世界银行的“采购指南”中要求写详细、准确,但目前很多标
书在这方面写得含糊不清,给用户随意评标提供契机。以后必须严格审查这方面条款。评标
时用打分法还是用价格评估法、综合评估法(NPV 法),必须在招标书里写明白;用打分法时
必须把打分项目和分数分配写明,用价格评估法时必须把除价格外其他尚需考虑的各评标因
素如何折成货币来评估写清楚,用 NPV 法时必须把计算因素和计算方法写清楚。
在用价格评估时,技术服务费不进入评估是不恰当的。招标书要明确技术服务内容和量,
要求投标人按同一的内容和量报价(当然要单价和总价),这就是可比性,应计入评估价中,
否则评估价不全面,有漏洞,投标人有机可乘。
报价条款要条理清晰,设备价、指令性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价、技术服务费、供选购的
三年或五年备品备件等报价要层次分明,不能含糊不清。当规定总价与单价或分项之和必须
一致时,开标前修改原报价也必须将总价和单价或分项报价同时修改,否则修改无效。废标
原则(细则)要一条条具体写在招标书里,不能等开标后再办。
(2)现在初评小组(指项目单位和招标公司组织的)成员都没有按国家文件规定范围组成,
必须按规定增加两个成员:
Ⅸ律师,由财政部选派。
Ⅸ机电设备专家,由机电产品行业归口管理部门选派。
他们的聘用费由项目支付。用户自己聘请的律师、设备专家不算此数。
(3)用户的初评标报告要格式化、规范化,以减少评审时间。
(4)用户方面的评报告要在国评会开会前七天送达各成员单位,以便成员单位有时间审
阅。
(5)国评会成员单位要十分重视投标人或其他人士对招标、评标的投诉,尽力核实、弄
清情况。
八、有关的工作事项
(1)国评会开会的工作条件由各国际招标公司提供。
(2)标书文件(包括标前会的补充规定),每个成员单位都得有一份(中文本).
(3)如发现不按审查过的标书售出,应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初犯的要写出书面
检查。再犯的要给予行政和党纪处分。
(4)国评会上的结论意见要成员单位代表签字才有效,然后由招标公司复印(连同签到表)
送给各成员单位备案。
(5)各国际招标公司要按国评会提出的意见改好评标报告,送指定单位(国评会成员之一)
审阅后再报贷方(如世界银行).
(6)贷方(如世界银行)对评标报告的批复文电,要复印给国评会成员知道。这期间如与贷
方讨论评标结论,要经过国评会讨论同意。
(7)年中和年末,各国际招标公司要汇总中标合同签订结果情况,分送各成员单位备案。
(8)国评会全体成员单位半年开一次例会,总结研究半年来遇到的新问题,统一认识,
做出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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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世界银行防止不正当竞争
的措施和规定 世界银行(简称“世行”)总结多个国家多年开展国际竞争性招标的成功经
验与失败教训,制订出来的“采购指南”(指 1996 年 12 月校版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贷款和国
际开发协会信贷采购指南”,简称“指南”)和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范本(指 1997 年 7 月出版的“货
物采购国际竞争性招标文件范本”,简称“范本”),比较科学和严密地保证竞争性招标的健康
进行,其中有不少防止不正当竞争的措施,很值得刚迈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我国在制订法
律、法规和开展招标投标工作时作借鉴、参考。
下面分十五点谈谈这些措施。
一、保证参加竞争的广泛性的措施,防止只让个别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 为使合格的
货源国的预期投标人能及时和充分了解招标信息,世行规定招标的“总采购公告”要送交世行,
世行将安排在联合国的“发展商业报”上刊登。世行还规定具体采购广告(包括资格预审和招
标的广告)应在借款国内至少一份普遍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并要将广告副本转发给合格货源
国的驻当地代表,也可发给看到总采购公告后表示感兴趣的厂商。
这些公开刊登和广泛发送信息的措施,可保证合格货源国的广大预期投标人能够容易得
到信息,防止只让局部范围内的投标人知道招标信息。这是保证招标的广泛性、公平性措施
之一。(见“指南” 条和 条)
如果招标广告只在一国、一省、一个行业内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就缺乏竞争的广泛性,
投标人就处在不公平的竞争环境里。要让我们社会主义中国全国统一大市场顺利建立起来,
在制订规范招标、投标行为的法律、法规时就必须充分注意对招标信息发送的广泛性问题作
出明确规定。
二、保证每个投标人平等、全面、清楚地了解招标内容的措施,防止招标人把部分招
标内容只告诉个别投标人 世行的“指南”规定:招标人要把采购内容和有关的要求完整地写
在招标文件里,并且措辞要确切、阐述要清楚;评标因素和评标方法都要写在招标文件里,
如果允许有其他备选方案,还应写明接受这样做的条件和评标方法;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澄
清和修改,都应以书面在截标前的足够时间内发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招标人应向
所有投标人提供相同的信息,应确保他们有同等机会获得招标内容信息。(见“指南” 和
条、 条和 条)
这些规定可防止招标人不把采购内容和要求全部写进招标文件里,而是只告诉个别投标
人,保证每个投标人处于对招标内容了解的平等地位,防止竞争的不平等性。
招标内容以公开售出的招标文件和在截标前足够时间内发给每个投标人的修改、澄清文
件为准。在个别场合中的要求、都不能作招标、评标的依据,这是招标的固有特点之一。
三、“指南”规定招标文件里货物的标准和技术规格应具有广泛的竞争性,以防止招标
实为直接采购的发生 “指南”规定:招标文件中引用的标准和技术规定应鼓励更广泛的竞争。
借款人应尽可能采用国际上认可的标准,如国际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设备或材料或工艺应
该遵循这些标准,如果没有国际标准或国际标准不适用的话,可以采用本国标准。(见“指
南” 条).
国际标准组织发布的标准(如 ISO、IEC)具有国家间广泛的可用性和可比性,它打破国
家保护主义,使产品具有全球流通性,有利于竞争的平等进行。世行这条规定是防止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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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技术规格问题上走入误区:招标变为直接采购某国某厂的产品。世界银行在这里还特意指
出:可以采用本国标准。这证明世行是认真“落实愿意促进借款国本国的制造业和承包业的
发展”这条声明的。
“指南”还规定招标文件里对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以有关特性及性能要求为基础,提出具有
竞争性的技术参数,尽量不要引用某厂商的商标名称和商品目录号。(见“指南”2Ⅸ20 条)在
招标文件里写出厂商的产品目录号,或把技术参数定成只有某厂商才能做到,这样的招标名
为竞争性招标,实为直接采购,失去公平竞争意义,而且容易出现价格高抬不下的后果,这
是应该防止的。招标文件里不引用国际标准组织的标准,也不引用国内标准,技术规格和制
造资格故意拨高,阻碍国内企业投标、中标,这是近年来我国项目开展国际招标中常出现的
现象,这种行为不符合世界银行“指南”促进借款国国内制造业和承包业发展的规定,更不符
合我国的规定。
四、防止利用货币换算造成不公正评标的措施
世界银行的“指南”规定:评标时货币的换算汇率的来源和具体日期要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规定。(见“指南”条)
换算汇率来源的日期事先选定,并写在招标文件里,可防止不公正评标。若在开标后的
评标阶段才来选定,就有可能选用对招标人喜欢的投标人有利的换算汇率,以使别的投标人
落标,这是不公正评标的行为,应当防止。所以应在招标文件里明确,不能开标后评标时才
选定。
五、防止开标作假的措施
开标是招标的重要环节、敏感环节,是体现招标具有公开性、公正性、透明性的环节,
所以为防止开标作假,世界银行在“指南”里特做如下四点规定:
(1)开标时间应和招标广告中规定的截标时间相一致或在截标后马上宣布。如果开标时
间离截标时间长,易产生窥窃、涂改作假等意外,多数是在投标价格上改动。所以开标时间
规定在紧接着截标时间之后,这点很重要,是保证竞争健康进行的措施。(见“指南” 条)
(2)开标应该采取公开的方式,即应该允许投标人或其代表出席,并允许记录(含拍照、
录音、录相)。投标者的名称,每一投标报价的总额及价格修改或折扣,以及被要求允许的
任何备选投标报价总额,应在当众启封后高声唱读,予以记录,并在世行提出要求时,将该
记录送交给他们。没有在开标时开启并宣读的投标不应予以考虑。(见“指南”2Ⅸ44 条)这样
详细的规定,可以防止开标时和开标后修改、作假。公开的开标唱读后出现新的投标人或出
现新投标价格,是很敏感的问题,应明文加以防止。
(3)在规定时间之后收到的投标,不应予以考虑。这点也是防止开标后作假的措施,保
护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正当权益。(见“指南” 条)
(4)不应要求或允许任何投标人在第一个投标开标唱读后再进行任何变更(见“指南”第
条)。曾经在某开标现场发生如下情节:当唱过几个投标人报价后,唱标人指着下一个
投标的“开标一览表”问:你上来说说这两个价格你确认哪一个?那个投标人便上台指着“开标
一览表”中的一个价格说是他确认的。这一情节显然违反“指南”这点规定。所以世界银行“指
南”这点具体规定很有现实意义,严密反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发生,反对招标人与投标人串
通作弊。
六、“指南”对审查投标书内容和废标原则作出规定,防止招标人在审标时随意废弃某
些投标人 开标之后,招标人进入评标阶段,评标一般可分两个步骤:初评和终评。
第一个步骤叫初评(商务上和技术上),或叫审标或投标书的检查,或叫符合性、响应性
的检查。在这一个步骤里,招标人要检查每个投标书是否在商务上和技术上基本满足招标书
要求,如有实质性偏离或保留,或有重大偏离或保留,这样的投标书就得作废标处理,不让
其进入下一个评标步骤。(见“指南” 条)
在“范本”第二章第 条目里还对“实质上响应”作出定义:“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
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在第 条目里买
方表示接受微小偏差离:“对于投标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
买方可以接受。"
这两个条目虽然比“指南” 条具体一些,但解释仍然缺乏操作性,什么是“有重大偏
离”?什么样就算“有实质性偏差”?什么样就算“小的不正规”?还是不够明确。因此,每个具体
的招标文件应根据“指南”的原则,对本标的重大偏离(商务和技术上的)界限写清楚。但是现
在发售的招标文件只是笼统写审标原则,开标后,有的招标人把关系密切的投标人(或他喜
欢的人)的实质不一致,说是微小偏离。可以接受;把关系不密切的(或他不喜欢的)投标人的
微小不一致说是重大偏离,不能接受,这样搞不公平评标,还保密,世行“指南”的保密条款
在这时成为招标人搞不公正评标的保护伞,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负面效应。这样看来,世
界银行“指南”还应修改、完善,以堵住审标时的漏洞,防止随意废弃某些投标人。完善的办
法是在“指南”里规定:“不符合要求的话将构成废标的商务和技术的条款应在招标书里标明
(用星号或用文字)" .
七、“指南”规定不得要求或允许投标人在开标后更改其投标书的实质内容或价格,是
防止利用投标书澄清环节进行不公正评标的措施 投标书的澄清是评标的重要环节,对此,
世行“指南”规定:“借款人出于评标的需要,应要求任何投标人作出澄清,但不得请求允许
任何投标人在开标后更改其投标书的实质内容或价格。" (见“指南” 条)世行的高级采购
专家说:投标书中含糊不清、不明确的地方可以澄清;已经写得明确、表达清楚的地方不得
澄清,更不能借澄清机会作实质性更改。
这点规定很重要,界限也清楚,它既约束投标人在澄清时的行为,也约束招标人歪曲澄
清原意,开标后进行不公平的澄清活动,偏向一家,让他喜欢的投标人借澄清机会修改投标
书实质内容(表达清楚的地方也让其修改)和价格,以骗得中标;对他不喜欢的投标人进行误
导或故意不给澄清机会,使他不能中标。也有投标人在开标后的澄清阶段千方百计修改报价
或实质内容,以骗得中标。
招标人和投标人都关注开标后对投标书的澄清,以达到各自的目的。世界银行也十分重
视这个问题,在“指南”的第 条和 条又重复规定:
“指南” 条;一旦投标书已被开启,就不得允许投标人纠正或撤回其投标中的实质性
偏离或保留。“指南” 条:招标人在要求延长投标期限时,不得要求或允许投标人改变投
标报价或投标的其他条件。
三个条款重复同一个规定内容,说明这个澄清问题是评标过程中一个重要环节,因此世
行才这样明确地约束招标人和投标人的评标行为,防止招标人与某个投标人相互串通,修改
其投标书,蒙骗其他投标人,使竞争失去公平实质,使评标失去公正形象。
八、“指南”规定,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公开写明各种评标因素的折价或折成分数的
计算方法,防止开标后评标时不能公正计算所有投标人的评估价 “指南” 条规定:招标
文件应明确规定评标中除考虑价格因素之外还应考虑的其他评标因素,以及这些因素如何进
行量化或评价。
“指南” 条又重复规定:招标文件中还应规定评标时除考虑价格因素之外还应考虑其
他有关因素,以及如何运用这些来确定评标价格最低的投标。……除价格之外,用以确定最
低评标价投标的因素应尽可能地货币化,或在招标文件的评标条款中规定相应的加权计算方
法。
通过第一步骤的初评,确定出合格和基本合格的投标人,然后进入第二步骤的终评,即
计算评标价或计算得分,比较哪个评标价最低或得分最高,即为中标人选。如何进行计算,
是终评的核心。世行总结各国多次评标计算的经验教训,为防止开标后随意计算,世行特意
在“指南”里两处规定评标因素及其量化计算方法要公开写在招标文件里,开标后评标时就照
着计算,这是一个防止不公正评标的重大措施。这也是招标公开性、透明性的表现所在。但
是我国现在售出的招标文件里只写评标因素,不写明这些因素如何折成货币或分数(有的招
标文件只写部分因素折价、折分方法),这是一个很大的漏洞。有的招标人就利用这个漏洞
进行不公正计算,把关系密切的(或他喜欢的)投标人的有优势的因素折成货币高点,使得别
的投标人在这因素上加价很高,导致评估价高、中不了标,用这个手法可将招标人喜欢的投
标由投标价高转变为评估价低,从而中标,目前投标人投拆中有相当一部分就是评估价计算
不公正问题。所以应该提倡严格按世界银行“指南”进行招标、评标计算,并加大检查监督力
度。
九、“指南”规定,衡量投标人的能力和财力“所要达到的标准,应在招标文件中写
明”,以防止在资格后审时不能公正衡量所有投标人(见“指南” 条) “指南”这个规定是很
清楚的,是招标公开性、透明性的特点所必须的。衡量的标准写在招标文件里,使投标人买
到招标文件后,就可检查自己是否满足“能力和财力”的衡量标准,以便决定是否投标。若不
写明,就要误导投标人或是评标时争论不休,长期不能定标。有的招标文件在“资格后审”条
款中把产品制造业绩要求(投标资格)写上去,混充“能力和财力”标准,这也是不对的。
由于我国现在售出的招标文件里没写“能力和财力”标准,招标人评标时就随意衡量,不
能公正对待所有投标人,或造成采购失误(中标人能力、财力不足,造成交货的产品质次或
交货拖期).
十、“指南”规定在三种情况下可考虑“废弃所有投标书”,并要事先征得世行同意,防
止招标人随意废弃所有投标书,保护公平、公正竞争 这三种情况规定在“指南”2Ⅸ59 条至
2Ⅸ62 条,主要有:(1)缺乏有效的竞争;(2)大部分或全部投标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3)最
低评标价的投标大大超过借款人标前的估算成本。在这三种情况下才可考虑废标,但要分析
出现这三种情况的原因。在废标、重新招标或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或与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人进
行谈判之前,必须征得世行的事先同意。
这些规定可防止招标人随意废弃所有投标,不管是为了单纯的获得低价还是为了别的目
的(如给他喜欢的投标人创造新的夺标机会),都是不充许的。
十一、“指南”规定在授标时“不应该要求投标商承担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工作责任
或修改原提交的投标书,并将此作为授予合同的条件,”以防止招标人在授标时产生不正当
的行为 在招标活动中,招标人始终处于主动地位,处于掌权地位,如果缺乏有效监督或自
我约束,就容易产生不正当行为。到授标阶段,有的招标人出于本单位局部利益驱使,容易
借机要求投标商承担招标文件以外的任务或压投标商降价或变相降价,或提供别的好处,不
答应者就不让中标或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处处设障碍。世行总结多年的授标教训,特别在“指
南”2Ⅸ58 条作出上述明确的规定,以规范招标人的行为,防范于未燃,保证在授标阶段也能
保持公正形象。
十二、整个采购过程和用款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得到世界银行的审查批准,以防止偏
离世界银行原则,保证实现公平公正的竞争和资金的正确有效使用 世行对贷款的管理办法
是比较科学的、细密的、认真负责的。世行对贷款项目的始末实行全过程审查、检查监督、
指导和批准。从立项评估、批准项目、采购内容、采购方式、招标文件审批、登广告、评标
结论批准、投标有效期延长、向世行提供中标合同副本和接受后审查、合同修改、合同的支
付提款审查、项目完成后评估,这些环节都要得到世行批准、监管。世行随时派官员到项目
现场检查督促,并对不按商定程序进行采购的,不予支付并取消该部分的贷款。这种严细的
全过程监管方法和处罚是世行对贷款管理的优点,值得我国借鉴学习。由一个机构对建设项
目全过程各个环节进行管理、监督检查,这样责任范围明确,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及时处理,
防止小问题演变成重大损失,使项目按期、高质量、不超或少超投资预算。(见“指南”
和 条)
我国对建设项目管理是分段、分口、分层的管,项目全过程没有统一由一个机构管,因
此漏洞大,接口太多,责任划分不明,胡子工程、大大超投资预算工程屡屡产生,跟这有一
定关系。我国利用外资也存在各个环节分段、分口、分层管理问题,没有一个机构能管全过
程,因此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决定中提出:“必须加强对外债的借、用、还三个环节的管理。
" 世界银行的全过程监管观点和方法,对我国是有借鉴意义的。
十三、规定要提供制造厂委托书,防止假投标
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范本”也是规范招标人和投标人行为的文件,基本包含“指南”的全部
要求,并加以细化,如“范本”第二章 (1)条规定:若投标人不是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
那么投标人须得到货物制造商或生产商的充分授权,即在投标文件里要提供正确的制造厂委
托书。委托书的格式在“范本”里已给出,投标人要照填,委托单位和受托单位的法人代表均
应签字,或由法人代表授权的人签字,授权证书须放进投标文件里。假冒企业法人代表姓名
的签字或模仿笔迹签字都是违法,应予废标。正确的制造厂委托书是保证货源可靠的措施,
是保护招标人利益的措施,防止投标人假投标(买空卖空或用假冒伪劣货投标),维护公平竞
争秩序。
十四、对投标文件格式作出明确规定,防止投标弄虚作假 “范本”第二章 和
条规定: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权的人签字,后者须将
“授权证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须由签署投标文件人小签,未曾
修改的印刷样本除外;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
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人签字。
这些具体签署规定的目的是防止投标弄虚作假、难于辨认,或开标后被修改,以保证投
标的法制严肃性和公正性。
十五、对在招标投标和执行合同过程的腐败和欺诈行为作出定义并规定处罚办法,防
止发生腐败和欺诈 “指南”第 条款的内容在上面第 条已经全文录出。这是新“指南”
增加的防止不正当竞争的措施。
以上十五点措施中多数是针对招标人的,因为招标人在整个招标过程中始终处于主动地
位、掌权地位,所以必须主要规范招标人的行为。
招标的基本规则是跨国界的、是有共性的,不论哪个国家实行招标,都是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透明的基本规则。因此,各国的招标投标法律都可供我国借鉴(不是照抄),世行的
“指南”和“范本”具有通用性,是我国制定招标法和从事招标投标业务的现成参考书,我们要
充分利用。
附录 1
我国利用外资种类 种类
一、借用国外贷款
(一)国家统借国外贷款
1Ⅸ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1)世界银行贷款
(2)亚洲开发银行贷款
(3)国际农发基金贷款
2Ⅸ外国政府贷款
(1)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贷款
(2)日本输出入银行贷款
(3)日本黑字环流贷款
(4)其他政府贷款
(二)地方、部门自借国际商业贷款
1Ⅸ大中型项目
2Ⅸ限下项目
3Ⅸ其他
二、吸收外商直接投资
(一)合资经营
(二)合作经营
(三)合作开发
(四)补偿贸易
(五)外商独资附录 2
我国利用四种国外贷款的建设项目名单 1Ⅸ电力方面:
鲁布革水电站(世),广西岩滩水电站(世),水口水电站一、二期(世),五强溪水电站
(日), 天生桥坝索水电站(日),天生桥一级水电站(日),二滩水电站(世),北京十三陵蓄能电
站(日),天荒坪蓄能电站(世),广州蓄能电站二期(亚),海南大广坝水电站(世),北仑港火电
厂(世),吴泾电厂二期(世),邹县电厂三期(世),偃师电厂二期(世),鄂州电厂(日),柳林电
厂(亚),扬州第二电厂(世),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一期装机 156 万千瓦(世),徐沪线路(世),
九江电厂(日),三河电厂(日),河津电厂(日),上海宝钢电厂三期(日),黑龙江七台河电厂
(亚),湖南凌津滩水电站(亚),福建棉花滩水电站(亚),河南禹州电厂(亚),河南沁北电厂
(世),内蒙古托克托电厂(世),福建梅林水电站(亚),四川二滩水电站二期(世),辽宁观音阁
水库水电站(日),辽宁白石水库水电站(日),陕西韩城电厂(日),浙江电力(世),外高桥电厂
二期(世),二滩输变电(世),内河船运一期的广西、湖南、浙江(世).
2Ⅸ铁路方面:
衡广复线电气化(日),郑宝复线电气化(日),大秦铁路东段(日),郑武线电气化(世),鹰
厦线电气化(世),川黔线电气化(世),京郑线电气化(世),焦枝线电气化(世),成昆线电气化
(世),浙赣复线(世),南昆线(日),广梅汕铁路(亚),漳泉铁路(日),内蒙古集通铁路(世),山
西孝柳铁路(亚),京九铁路(亚),广东腰茂铁路(亚),神木至朔县铁路(日),宝鸡至中卫铁路
(日),衡水至商丘铁路(日),六个工厂(株州、长春、二七、四方、齐齐哈尔、西安信号)改造
(世),徐州枢纽工程(世),铁路通信网现代化改造(世),合肥--九江铁路(亚),西安--安康铁路
复线(日),朔县--黄骅港铁路(日),贵阳--娄底铁路复线(日),铁路第七批(世),兖石铁路
(日),四川万达铁路(亚),京秦铁路复线电气化(日).
3Ⅸ公路方面:
京津塘高速公路(世),成渝高等级公路(世),济青高等级公路(世),沪宁二级公路(世),
杭甬高速公路(世),深汕高速公路(世),佛开高速公路(世),沪杭高速公路(世),江西南九公
路及南昌大桥(世),京深高速公路石家庄至新乡工程(世),洛阳至开封公路(世),沈阳至木溪
一级公路(亚),合铜公路及铜陵长江大桥(日),武汉长江公路桥(日),黄石长江公路桥(日),
重庆长江公路二桥(日),长沙至湘潭高等级公路(亚),长春至四平高等级公路(亚), 海口至三
亚丰幅高速公路(日),环胶州湾公路(日),辽宁公路二期(亚),河北省公路(亚), 陕西公路
(世),河南公路三期(世),黑龙江公路(亚),云南公路(亚),新疆公路一期、杭州--衢州公路
(日),贵阳--新寨公路(日), 107 国道第二期广东和湖南(世),新疆公路二期、重庆公路(亚),
江西公路(亚),辽宁公路第三期(亚).
4Ⅸ港口方面:
秦皇岛丙丁码头、戊已码头及煤码头四期(日),丹东大东港(亚),营口港装卸设备购置(亚),
大连港大窑湾港区一期(日),天津港东突堤港区(世),烟台港西港池二期(亚),青岛前湾港区
(日),石臼港一期和二期(日),连云港墟沟港区一期及庙岭港区二期(日),上海港民生路码头
(世),上海老港区改造(世),罗泾煤码头(世),外高桥货运码头(世),宁波北仑港区二期(世),
厦门港东渡港区二期(世),深圳盐田港一期(日),广州黄埔港新沙港区一期(世),门港口环保
(世),宁波--上海港(世),烟台港三期(亚),河北黄骅港码头(日),珠海港煤头(日),青岛港前
二期(日),广西防城港建设(亚),海口港开发(日),海南岛洋浦港(日), 上海宝山三个码头
(日).
5Ⅸ机场方面:
武汉天河机场(日),首都机场扩建(日),民航航路建设(日),厦门高崎国际机场二期
(科), 景德镇和赣州机场扩建(科),首都机场二期扩建(日),浦东新机场(日),兰州中川机场
扩建(日),乌鲁木齐机场扩建(日).
6Ⅸ通讯方面:
九省市电话扩建(天津、上海、哈尔滨、西安、长春、江苏、浙江、福建、广东)(日),
青岛市电话(日),海南岛基础设施(市话及线路)(日),京-沈-哈通讯干线(光缆)(日),杭州至成
都、北京至兰州两条干线光缆工程,辽宁、黑龙江及江苏三省程控电话扩容,京汉广通讯干
线光缆工程(亚),兰州--西安--拉萨光缆通信(日),内地电话网(日),昆明--南宁--湛江光缆通
讯(日),亚行贷款电讯二期,天津、上海、广州三市电信扩建(日),广州--昆明--成都光缆建
设(日).
7Ⅸ城市供水方面:
四城市(南京、成都、郑州、徐州)供水(日),北京水源九厂二期(日),合肥第四水厂二期
(日),天津新开河水厂二期(日),厦门供水(日),西安供水(日),昆明市第六水厂(日),浙江
城市(杭州、宁波、温州)供水及绍兴新区开发,沈阳、阜新及营口城市供水,长春供水(世),
鞍山市汤河水库水源工程(日),重庆江北梁沱水厂(日),大连供水(亚),呼和浩特市自来水工
程(日),贵阳西郊水厂(日),北京水源九厂三期(日),引黄济烟工程(日),湛江自来水工程
(日),大连新老市区供水管网工程(日).
8Ⅸ城市环保方面:
北京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日),上海合流污处理(世),江苏环保(无锡、苏州等市水污染、
大气污染、固体及危险废物处理)(世),上海环保(取水口上移、改善水源工程)(世),北京环
保保护(污水截流、集中供热、工业污染治理、固体废物处理)(世),污保技术援助(中科院、
环保局)(世),唐山和承德环保(三废污染治理)(世),青岛环保(日),北京环保(亚),上海浦东
环保(世),湖北环保(环),云南环保(世),柳州酸雨防治(日),本溪大气污染防治(日),兰州
城市环境治理(日),呼和浩特和包头大气污染防治(日),沈阳大气污染防治(日),河南淮河污
染综合治理(日),黑龙江省松花江沿岸城市污染治理(日),湖南湘江流域污染治理(日),吉林
省松花江流域城市污染治理(日),重庆工业发展及环保(世),辽宁环保(世),山东环保(世),
安徽巢湖环保(亚).
9Ⅸ城市建设方面:
北京地铁三期(复兴门至八王坟 12 公里)(日),四城市煤气(福州、哈尔滨、宁波、贵阳)(日),
中等城市(常州、沙市、洛阳)综合发展(供水、交通、工业、社会事业)(世),沈阳交通改善工
程(世),上海城市交通一期(中山北路)(世),上海城市交通二期(中山环路)(世),天津城建(交
通、排水、环卫)(世),辽宁城建(世),浙江城建(世),北京地铁西线及南北线一期(日),重庆
城市轻轨二号线(日),天津第三煤气厂(日).
10Ⅸ农业、林业、水利方面:
大兴安岭林业紧急贷款(世),南方五省红壤开发(世),广东农业发展(水果基地、海洋渔
业),广州农业发展(沿海围垦、水果基地)(世),广东农垦热带作物开发(世),江西农业发展(饲
养水禽、肉猪、禽蛋)(世),长江中上游柑桔发展(世),陕西农业发展(东雷二期抽灌、改善 45
万人饮水)(世),四川农业发展(水利灌溉、川东扶贫)(世),河北农业发展(改造低产田、发展
水产)(世),河南农业发展(改造沿黄区、扩大灌溉)(世),山东农业综合发展(世), 甘肃综合发
展(引大入秦工程、发展轻工和乡镇企业)(世),太湖流域防洪除劳治理(世),粮食流通(世),
速生丰产林(16 个省区 1500 万亩)(世),内蒙古河套灌区配套建设(世),新疆南疆水利灌溉(世),
山东省、安徽省、江苏省加强灌溉项目(世),苏北通榆河工程(日),江苏滩涂、浙江滩涂开
发(世),农业银行中间贷款(世),农业技术推广(世),华北平原(世)、北方灌溉(世),三江平
源(日),松辽平原发展(海城、安县、昌图)(世),广东橡胶(世),湖南农业综合开发(亚),农
行中间转贷二期(亚),海南农业(亚),福建农业(亚),饲料发展(世), 甘肃河西走廊农业开发(世),
种子发展二期(世),山西农业发展(世),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北京)一期(日),黑龙江三江
平原龙头桥水库(日),三江平原商品粮基地(日),白石水库(日),四川紫坪铺水利枢纽(日),
两湖农业水利(世),黄河小浪底水利枢纽二期(世),西南扶贫的云南、广西、贵州(世),山西
万家寨引水工程(世),秦巴山区农业开发扶贫(世), 浙江珊溪水利枢纽(亚),黑龙江农业发展
(世).
11Ⅸ医药卫生方面:
中国疫苗项目(世)、河南中原制药厂新建项目(世),山东新华药厂改造(世),上海第四制
药厂改造(世),农村卫生与预防医学生物制品项目(世),农村饮水卫生(改善新疆等六省区饮
水卫生)(世),区域卫生发展(浙江、江西、陕西)(世),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加强六省区中等医
科、卫生专科机构装备)(世),传染病防治(世),世行卫生第七期(农村卫生),食盐加碘(世),
农村饮水第三期(世).
12Ⅸ教育方面:
第一、第二个大学发展项目(世),职业技术教育(世),重点学科发展(世),地方大学发展
(世),教材印刷(世),贫困地区教育(世),师范教育发展(世),师资培训一、二期(世),中学
在职教师培训(世),电大(世),贫困教育第二期(世),贫困省教育第三期(世),贫困省教育第
四期(世),职业教育二期(世),劳动力市场发展(世).
13Ⅸ化工化肥方面:
大峪口磷矿(世),黄麦岭磷矿(世),贵州翁福磷矿(世),陕西渭河化肥厂(日),内蒙古化
肥厂(日),云南化工总厂一期(日),九江化肥厂(日),广西鹿寨化肥厂(日),云南氮肥厂(世),
建材、化肥企业节能技改项目(七个企业:贵州赤水化肥厂、石家庄化肥厂、广东英德水泥
厂、四川渠江水泥厂、湖南湘乡水泥厂、重庆特钢厂、吉林通化钢厂)(亚),化肥行业发展项
目(安阳、平顶山、云南、陕西、黑龙江、广西等化肥厂扩建)(亚),翁福公肥厂(日).
14Ⅸ建材方面:
安徽铜陵水泥厂(世),南京中国水泥厂(世),宁波水泥粉磨厂(世).
15Ⅸ冶金工业方面:
山东莱芜钢铁总厂(亚),辽宁北台钢铁厂(球墨铸铁)(亚).
16Ⅸ石油、化工方面:
大庆高台子油田开发(世),四川威远气田咨询(世),辽河油田咨询(世),中原文留油田开
发(世),克拉玛依油田开发(世),安庆石化总厂(亚),上海东海天然气开发(亚),上海平湖天
然气(亚).
17Ⅸ煤炭方面:
常村煤矿开采(世).
18Ⅸ机电工业方面:
上海机床行业改造(世),上海机电工业信贷(电子器件、低压电器,精密光学仪器、印刷
包装行业改造)(世),天津机电行业技改(办公设备、汽车配件等五个行业)(世),沈阳工业
(世),工业节能环保第二期(亚).
19Ⅸ轻、纺工业方面:
天津轻工纺织行业技改(造纸、包装印染行业)(世),广西贺县纸浆厂(亚),云南思茅纸浆
(亚).
20Ⅸ科技方面:
科技发展一期(世).
21Ⅸ其他方面:
出口基地开发(日),国家经济信息系统(日),国家经济信息中心(日),华北地震(世),中
国农村信托投资(亚).
注:(世)--世界银行贷款项目
(亚)--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
(日)--日本海外经济协力基金会贷款项目
(科)--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贷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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