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 (供租赁一般财产用)
出租人: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承租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租赁财产及附件的名称、数量、质量、与用途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 年零 月,出租人从 年 月 日起将 交付承租人使用,至 月 日收回。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财产的维修保养 第五条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出租人如将出租财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不必征求承租人同意,但应告知承租人所有权转移情况。所有权转移后,出租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出租人,享有原出租人享有的权利,承担原出租人承担的义务。 2.承租人如同工作需要,将租用财产转让给第三方承租使用,必须事先征得出租人的同意。 第六条 违约责任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第八条 其它约定事项 第九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 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应重新签订合同。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 份,合同双方各执 ;合同副本 份,送 单位备案。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电 挂: 电 挂: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监制部门: 印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