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关税
山东经济学院 程燕婷
第一节 关税概述
关税是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税。
关境与国境的区别:
关境是一个国家海关法令全面实施的区域
国境是一个国家行政主权管辖的区域
其中,香港和澳门保持自由港地位,为我国单独的关税地区,即单独关境区。
关税的特点
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税
执行统一的对外经济政策,具有涉外统一性
由海关征收
关税的分类
按征收目的分:财政性关税、保护性关税
按征税商品流向分:进口税、出口税、国境税
按计征依据或标准分: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复合关税、滑准关税
按征税有无优惠分:普通税、最惠国税
按征税依据分:正税、附加税
第二节 关税的征收制度
一、纳税义务人:关税纳税人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征收范围
(一)进口商品:七千多种
(二)出口商品:36种
三、关税税率
(一)进口关税税率:
进出口税则是一国政府根据国家关税政策和经济政策,通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公布实施的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应税的关税税率表。
1.种类:进口关税分为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栏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2.计征办法:进口商品多数实行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滑准税。
从量税是以进口商品的重量、长度、容量、面积等计量单位为计税依据。
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同时使用从价和从量计征的一种计征关税的方法。
滑准税是一种关税税率随进口商品价格由高到低而由低到高设置计征关税的方法。
(二)出口关税税率: 一栏比例税率(20%-40%)。 我国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有20种,税率比较低。
(三)特别关税: 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原产地规定
我国采用的原产地标准有两个:全部产地生产标准、实质性加工标准。
实质性加工标准是适用于确定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的生产的产品的原产国的标准。
“实质性加工”是指产品加工后,在进出口税则中四位数税号一级的税则归类已经有了改变,或者加工增值部分所占新产品总值的比例已超过30%及以上的。
四、关税减免
关税减免分为法定减免、特定减免、临时减免三种类型。
【例题·多选题】(2007年)下列各项中,经海关查明属实,可酌情减免进口关税的有( )。 A.在境外运输途中遭受损坏或损失的货物 B.因不可抗力缴税确有困难的纳税人进口的货物 C.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的货物 D.海关查验时已经损坏,经证明为保管不慎的货物
【例题·单选题】(2003年)下列各项中,符合关税法定免税规定的是( )。 A.保税区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 B.边境贸易进出口的基建物资和生产用车辆 C.关税税款在人民币10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D.经海关核准进口的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例题·判断题】因故退还的国内出口货物,经海关审查属实,可予免征进口关税,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 )
第三节 关税的计算
一、关税的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下列费用或者价值未包括在进口货物的实付或者应付价格中,应当计入完税价格:
(1)由买方负担的除购货佣金以外的佣金和经纪费。
(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
(4)与该货物的和生产和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有关的,由买方以免费或者以低于成本的方式提供并可以按适当比例分摊的料件、工具、模具、消耗材料及类似货物的价款,以及在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服务的费用。
(5)与该货物有关并作为卖方向我国销售该货物的一项条件,应当由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
(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对该货物进口后转售、处置或使用所得中获得的收益。
下列费用,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完税价格: (1)厂房、机械、设备等货物进口后的基建、安装、装配、维修和技术服务的费用。 (2)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之后的运输费用、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 (3)进口关税及其他国内税收。
【例题·单选题】依据关税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有( )。 A.为进口货物而支付的包装劳务费 B.为进口货物而支付的商标权费用 C.为进口货物而发生的境外考察费 D.为进口货物而支付的境外开发、设计等相关费用
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
倒扣价格方法。
计算价格方法。
其他合理方法。
(二)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一)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 1.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2.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件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3.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料件原进口进的价格估定。 4.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5.保税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分别以料件或制成品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6.加工贸易加工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以申报内销时的价格估定。
(二)保税区 【例题·单选题】(2005年)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成品需征税的,海关应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规定审定完税价格。下列各项中,符合审定完税价格规定的是( )。 A.进口时需征税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B.内销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C.内销的来料加工进口料件或其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D.出口加工区内的加工企业内销的制成品,以该料件申报进口时的价格估定
(三)运往境外修理的货物 运往境外修理的机械器具、运输工具或其他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为完税价格。
(四)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 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出境时已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期限内复运进境的,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
【例题·单选题】某企业2006年将以前年度进口的设备运往境外修理,设备进口时成交价格58万元,发生境外运费和保险费共计6万元;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进境时同类设备价格65万元;发生境外修理费8万元,料件费9万元,境外运输费和保险费共计3万元,进口关税税率20%。运往境外修理的设备报关进口时应纳进口环节税金( )万元。
(五)暂时进境货物。对于经海关批准的暂时进境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六)租赁方式进口货物。租赁方式进口的货物中,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承租人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经海关同意,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七)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
(八)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减税或免税进口的货物需予补税时,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
【例题·单选题】(2000年)1997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1999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九)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
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
【例题·单选题】(2007年)下列各项中,符合进口关税完税价格规定的是( )。 A.留购的进口货样,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为完税价格 B.转让进口的免税旧货物,以原入境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C.准予暂时进口的施工机械,按同类货物的价格为完税价格 D.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应以加工后入境时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
(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 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但其中包含的出口关税税额,应当扣除。出口货物成交价格中含有支付给国外的佣金,如与货物的离岸价格分列,应予扣除;未分列则不予扣除。售价中含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可以扣除。
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例题·判断题】(2007年)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是由海关以该货物向境外销售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包括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卸前的运输费、保险费,但不包括出口关税。 ( )
【例题·判断题】(2004年)在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完税价格审定时,如海关不接受申报价格,而认为有必要估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与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 )
(四)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中
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1.以一般陆、空、海运方式进口货物: ①运费应计算至卸货口岸(海运),目的地口岸(空运、陆运)。 ②运费和保险费的实际支出费用计算。无法确定的应估算,其中运费按运费率、保险费可按照“货价加运费”的3‰估算。
【例题·计算题】某公司从境外进口小轿车30辆,每辆小轿车货价1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保险费用无法确定,经海关查实其他运输公司相同业务的运输费用占货价的比例为2%。关税税率60%,消费税税率9%。 分别计算进口环节缴纳的各项税金。
2.以其他方式进口货物: 邮运进口货物,以邮费作为运输、保险等相关费用;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的铁路或公路运输进口货物,按货价的1%计算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3.出口货物 出口货物的销售价格如果包括离境口岸到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输、保险费的,该运费、保险费应当扣除。
(五)完税价格审定
海关为审查申报价格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可以进入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的生产经营场所、货物存入场所,检查与进出口活动有关的货物和生产经营情况。
海关不接受申报价格,按照相同货物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时,为获得合适的或类似进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可以与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
【例题·判断题】(2004年)在海关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完税价格审定时,如海关不接受申报价格,而认为有必要估定完税价格时,可以与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 ( )
二、应纳税额计算
【例题·计算题】某轿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6年12月份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3)12月进口原材料一批,支付给国外买价120万元,包装材料8万元,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运输装卸费3万元、保险费l3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7万元; (4)12月进口两台机械设备,支付给国外的买价60万元,相关税金3万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以前的装卸费、运输费6万元、,保险费2万元,从海关运往企业所在地支付运输费4万元;
………
其他相关资料: ①该企业进口原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关税税率为10%;
………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序号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 (3)计算企业l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关税; (4)计算企业l2月进口原材料应缴纳的增值税; (5)计算企业l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关税; (6)计算企业l2月进口机械设备应缴纳的增值税;
第四节 关税的征收管理
一、关税缴纳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纳税期限: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3.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总部署批准,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二、关税强制执行 1.征收关税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万分之五)×滞纳天数
【例题·单选题】(2006年) 某公司进口一批货物,海关于2006年3月1日填发税款缴款书,但公司迟至3月27日才缴纳500万元的关税。海关应征收关税滞纳金( )。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2.强制征收如纳税义务人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三个月仍未缴纳税款,经海关关长批准,海关可以采取强制扣缴、变价抵缴等强制措施。
三、关税退还
如遇下列情况之一,可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一年内,书面声明理由,连同原纳税收据向海关申请退税,并加计同期银行利率计算的利息: 1.因海关误征,多纳税款的; 2.海关核准免验进口的货物,在完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况,经海关审查认可的; 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装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对已征出口关税的出口货物和已征进口关税的进口货物,因货物种或规格原因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经海关查验属实的,也应退还已征关税。
四、关税补征和追征
1.关税补征,是因非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的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补征期为缴纳税款或货物放行之日起1年内。
2.关税追征,是因纳税人违反海关规定造成少征或漏征关税,关税追征期为进出口货物完税之日或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并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