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公司差旅费开支管理办法
为了保障矿井工作人员出差期间的正常工作生活,保证矿井内外交往生产经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根据晋煤集团《关于调整差旅费标准进一步加强费用管理的规定》,结合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出差审批程序
1、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前,需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表》(见附表一),填写清出差事由、出差地点、往返时间、乘坐交通工具、需借支差旅费,经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计财部长、董事长(矿长)批准后方可执行。无《员工出差申请表》而发生的差旅费用,公司计划财务部不予报销。
2、工作人员出差需办理借款的,原则上出差时间在一周以内的不予借款,时间在一周以上的借款金额按人数300元/天的标准支付。
3、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以及相关证件年审需借款的,须持主办单位正式通知经计划财务部核准金额准予办理借款手续。
4、工作人员出差返回后要在一个月时间内及时办理报销;如出差人员从财务部门借款出差而未及时报销冲账者,计划财务部在当月工资中扣回或不予再次借款。
二、日常差旅费管理
出差人员的差旅费实行不同的包干办法,同时实行以下管理办法:
1、因出差补助中市内交通费已核定,因此,不论到何地出差,出租车费用不予报销。
2、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分项核算、部分包干,即:往返集团公司及晋城市范围的通勤人员不视同出差;××××煤业矿井以外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实行包干(出差期间没有住宿发票的不予发放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限额内凭票据报销,节约不归己,超支不补的办法。
但下列出差人员不执行以上的部分包干办法:
(1)到外就医人员、各种培训班的人员;
(2)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不再发给市内交通费。
三、工作人员出差的差旅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开支标准
1、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费等级标准及伙食补助费标准
火车
轮船
飞机
其它交通工具
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
市内交通费
副总以上
软卧
二等舱
公务舱
按实
报销
200元/日
20元/日
按实
报销
其他人员
硬卧
三等舱
普通舱
按实
报销
120元/日
20元/日
20元/日
2、表中所列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四、具体开支办法
(一)住宿费开支办法
1、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在本人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票据据实报销,节约不归己,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的限额标准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回集团公司及晋城市区办事或学习的,在市区、矿区无住房的工作人员,可到集团公司或矿招待所住宿,凭综合办公室证明,依上规定报销。
2、工作人员出差必须将住宿费发票交计划财务部作为报销依据,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工作人员出差不得绕路到达指定出差地点,非指定出差地点的停留时间不超过六小时,因旅游旺季买不到车票的,仅报销一日住宿费。
4、住宿费发票没有住宿时间和人数的,按一天一人报销。如住宿费发票为定额发票的,应由综合办公室开具出差期间无住勤补助的证明,经财务审核后方可按出差天数报销住宿费及伙食补助。
(二)交通费开支办法
1、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的事前必须经董事长(矿长)批准。
2、不管到何地出差,要严格按照其直线车票价和天数执行,未经批准的绕道车、船等费用一律自理。
3、员工在晋城市办事,交通费不实行承包,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票据报销,到上述三地以外地方出差的交通费用按“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费等级标准及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包干使用,不再凭票据报销市内交通费。
(三)伙食补助开支办法
1、出差人员出差,其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按出差天数每天补助标准为20元。
2、外出短期培训学习人员补助,学习时间在一个月内的,标准按本规定执行,一个月以上每天补助伙食费10元。
3、因公负伤在集团公司总医院或矿区医院就医的每人每天补助伙食费5元,经集团公司医院批准到外地就医治疗,入院前按差旅费规定即补助20元,入院后每天每人补助伙食费10元。
五、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的规定
1、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途中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住宿费按差旅费规定执行。
2、会议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应由主持召开会议的单位统一支报。如会议期间举办单位不承担以上费用,须回本单位报销的,必须按照《会议通知》载明的会议费标准,到计财部凭票据按规定核报。
六、其他
1、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因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一律不予报销。
2、工作人员出差期间,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购买任何物品和书籍(外出培训的培训资料除外),否则不予报销。
3、出差人员包干天数依据原计划和住宿费发票、往来车票日期而定,包干天数核算一律采取算头不算尾的办法。
七、本规定解释权归计划财务部,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项
目
等
级
标
准
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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