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知识与保险
目 录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第二部分 船舶保险知识概述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 船舶种类介绍
◎ 船体基本组成部分
◎ 船舶部位划分与舱室名称
◎ 船舶主尺度定义及名词解释
◎ 船上系统组织及适任人员介绍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一、船舶种类介绍
船舶是水上运输和工程作业的主要工具,种类多、数目大。
按用途分,有民用船和军用船;
按船体材料分,有木船、钢船、水泥船和玻璃钢船等;
按航行区域分,有远洋船、近洋船、沿海船和内河船等;
按动力装置分,有蒸汽船、内燃机船、汽轮机船、电动船
和核动力船等;
按推进方式分,有明轮、螺旋桨船、平旋推进器船和风帆
助航等;
按航行方式分,有自航船和非自航船;
按入级情况:入级船和非入级船等。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一)民用船舶分类中通常是按用途进行划分:
1、海洋运输船舶
(1)客船
(2)货船:(a)杂货船、
(b)散货船(干散货船、液体散货船、油船、液体化学品船、液体气体船)、
(c)木材船 (d)集装箱船
(e)滚装船 (f)载驳船
(g)冷藏船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2、特殊用途船舶
(1)港作船 (a)拖轮 (b)消防船
(c)供应船 (d)引航船
(e)交通船
(2)工程船 (a)挖泥船 (b)起重船
(c)打捞船 (d)海难求助船
(e)破冰船 (f)敷缆船
(3)科学考察船
(4)渔船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客 船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散 货 船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液 体 散 货 船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集 装 箱 船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多用途船(拖轮、供应、消防)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顶 推 船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浮 吊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渔 船
(二)船体基本组成部分:
1、船壳即船的外壳,是将多块钢板铆钉或电焊结合而成的,包括
龙骨板、弯曲外板及舷侧外板三部分;
2、船架是指为支撑船壳所用各种材料的总称,分为纵材和横材两部
分。纵材包括内龙骨、底纵桁等;横材包括肋骨、船梁和舱壁;
3、甲板是铺在船梁上的钢板,将船体分隔成上、中、下层。大型船
甲板数可多至七层,其作用是加固船体结构和便于分层配载及装货;
4、船舱包括艏尖舱、尾尖舱、货舱、机器舱和锅炉舱等;
5、船面建筑是指主甲板上面的建筑,供船员工作起居及存放船具,
它包括船首房、船尾房及船桥。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三)船舶部位划分与舱室名称
1、船舶部位划分名称:
船的前端叫船首;后端叫船尾;船首两侧船壳板弯曲处叫首舷;
船尾两侧船壳板弯曲叫尾舷;船两边叫船舷;船舷与船底交接的弯曲部
叫舭部。
连接船船首和船尾的直线叫首尾线。首尾线把船体分为左右两半,
从船尾向前右看,在首尾线右边的叫右舷;在首尾线左边的叫左舷。与
首尾线中点相垂直的方向叫正横,在左舷的叫左上横;在右舷的叫右上
横。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2、甲板名称:
船体水平方向布置的钢板称为甲板,船体被甲板分为上下若干层。
最上一层船首尾的统长甲板称上甲板。这层甲板如果所有开口都能封密
并保证水密,则这层甲板又可以称主甲板,在丈量时又称为量吨甲板。
3、主船体舱室名称:
在主船体内,根据需要用横向舱壁分隔成很多大小不同的舱室,这
些舱室都按照各自的用途或所在部位而命名,从首到尾分别叫首尖舱、
锚链舱、货舱、机舱、尾尖舱和压载舱等。在货舱中两层甲板之间所形
成的舱间称甲板舱,也叫二层舱或二层柜。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4、上层建筑舱室名称:
上层建筑分船楼和甲板室两大类型。所谓船楼是指两侧都延伸到船舷或很接近船舷的上层建筑;甲板室是指两侧不接近舷边的上层建筑。船楼又有首楼、尾楼和驾驶台之分。上层建筑的各舱室一般按舱室用途而命名。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四)船舶主尺度定义及名词解释
船舶主尺度是用以表示船舶大小和特征的几个典型尺度,包括有船长、船宽、船深(或船高)和吃水等。船舶主尺度按不同用途和丈量规则可分为最大尺度、登记尺度和船型尺度等三种。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1、最大尺度
是船舶停靠泊位、通过或进入船闸、船坞、桥梁和在
狭窄的航道及港湾内移动回转的主要参考数据;
(注:船舶进浮船坞维修主要参照船舶总长及空载排水量
来计算;上坡、上排主要参照船舶总长来计算)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2、登记尺度
是船舶注册国丈量船舶、决定船舶大小的尺度,是计算
船舶总吨位、净吨位的主要依据;
总长L— 指船舶自艏端至艉端得最大水平距离(m)。
型宽B— 设计水线处船的最大宽度(m)。
型深H— 船中横剖面内,自龙骨板上面(船底基线就是
通过它作出)量到上甲板边线内表面的垂直高度(m)。
吃水T— 船中横剖面内,自龙骨板上表面量到设计水线
的垂直高度(m)。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3、船舶吨位
总吨位:丈量船舶全部封闭处所得容积之和。
船舶大小、计算保费、海事索赔和责任限制的依据、船
舶登记检验等的计费标准、划分船舶等级。
净吨位:丈量船舶的有效封闭处所的容积。
用于港口税、引水费、灯塔费、运河费、停泊费等的计
费标准。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4、排水量和载重量
(1)排水量:船舶浮在水中所排开同等体积水的重量。
D=WV (W水密度)(V体积)
(2)空载排水量:船舶装备齐全但无装载时的排水量。
即由空船重量加上船员和燃油、淡水、给养等的重量所引起
的排水量。(空船重量是船体钢料、木做舾装、机电设备以
及武备(军舰)等的重量之和。)
(3)满载排水量:船舶最大装载(满载)时的排水量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4)载重量:船舶允许装载的可变载荷的最大值。满载
排水量-空船重量。表示船舶运输中的总载重能力。
(5)载货量:载重量中允许装载货物的最大值。满载排
水量-空载排水量;或载重量-燃油、淡水、给养等重量。
也称净载重量。
(6)载重线:保证船舶水上航行安全的情况下所规定的船
舶安全装载极限。根据航行区域、区带和季节而定。绘于船
体两船舷中部。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5、船级:
由船级社授予的表明船舶技术状况及安全程度已达到船级社规范要求
的船舶级别。
IACS(国际船级社协会)有10名正式成员:
美国船级社(ABS)、法国船级社(BV)、中国船级社(CCS)、挪威船级社(DNV)、德国劳氏船级社(GL)、韩国船级社(KR)、英国劳氏船级社(LR)、日本海事协会(NK)、俄罗斯船舶登记局(RS)、意大利船级社( RINA)
预备会员:波兰船舶登记局(PRS)
联系会员:克罗地亚船级社、印度船级社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5、船上系统组织及适任人员介绍
(1)船上组织系统分为:甲板部、轮机部、事务部。
甲板部—负责船舶航海、船体保养、营运中货物积载、装卸航行
中货物照管;主管驾驶设备(导航仪器、信号设备、航海资料和通
讯);负责救生、消防、堵漏器材的管理;主管舱、锚、系缆和装卸
设备的一般保养;负责货舱系统和舱外淡水,压载水和污水系统的使
用和处理。
轮机部—负责主机、锅炉、辅机及各类机电设备的管理、使用和
维护保养;负责电力系统的管理、维护工作。
事务部—负责全船人员的伙食、生活服务和财务工作。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2)适任人员资格及工作内容
驾驶船舶人员首先应按国家相关规定,取得船舶《适任证书》,分
其内河船舶适任划分、海船适任划分两种。驾驶人员必须按其适用的船
舶等级和职务进行操作。
船长和驾驶部船员所任职的船舶等级按船舶总吨位划分,轮机部船
员所任职的船舶等级按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划分,但拖轮船长和
驾驶部船员所适用船舶等级按船舶主推进动力装置总功率划分。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海船适任划分:
备注:具体适任船员人数,需参照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
船舶
等级
单位
(总吨)
推进装置 总功率
(千瓦)
适任人员
驾驶员
轮机员
船长
大副
二副
三副
轮机长
大管轮
二管轮
三管轮
一等
3000以上
3000以上
√
√
√
√
√
√
√
√
二等
500-3000以下
750-3000以下
√
√
√
√
√
√
√
√
三等
500以下
750以下
√
√
√
√
√
√
√
√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3)适任人员工作时间(驾驶员):
16:00—20:00 04:00—08:00 大副
00:00—04:00 24:00—04:00 二副
08:00—12:00 20:00—24:00 三副或船长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6、内河航区划分
长江水系:宜昌以上为C级航区(宜宾至兰家沱为J3 航
段,铜锣峡至奉节为J2航段,奉节至南津关为J1航段),
宜昌至江阴为B级航区,江阴至吴淞口(含横沙岛内水域)
为A级航区;
京杭运河水系:京杭运河至除南四湖外为C级航区,南
四湖(微山湖、南阳湖、独山湖、昭阳湖)、高邮湖、邵
伯湖为B级航区,杭甬运河为C级航区;
黑龙江水系、珠江水系、钱塘江水系、淮河水系等。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7、海上航区划分
I 类航区--- 无限海区;
II 类航区--- 渤海、黄海及东海距岸边200海里以内的海区;台湾海峡;南海距岸边不超过120海里(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边不超过50海里)的海区;
III类航区--- 台湾海峡东西两岸、海南岛东海岸及南海岸距岸不超过10海里的海区;除上述海区外距岸边不超过20海里的海区;除东沙、西沙、中沙及南沙群岛以外的其他沿海岛屿距岸边不超过20海里的海区。
第一部分 船舶基础知识概述
第二部分 船舶保险概述
一、船舶保险的特征
二、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
三、我司船舶保险条款的主要框架
第二部分 船舶保险概述
一、船舶保险的特征
1、船舶保险主要以承保船舶水上
风险为限,为船舶在航行或停泊期间
因意外事故或水上灾难造成船舶的
损失提供保障。
船舶保险所承保的风险相对集
中,损失金额大。
船舶保险事故的发生频率高。
第二部分 船舶保险概述
2、船舶保险承保范围广泛。
船舶保险的保障范围包括:
(1)船舶的物质损失
(2)船舶的有关利益
(3)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
3、船舶保险属于定值保险
4、船舶保险的保险单不能随船舶的转让而转让
5、船舶事故成因比例:人的因素80%、 自然因素20%,
在80%人的管理因素中,管理因素80%、 操作因素20%。
6、船舶保险涉及的法律广泛、政策性强。
第二部分 船舶保险概述
二、船舶保险的保险期限
定期保险是船舶保险期限的主要形式。定期保险一般为1年,起止
时间以保险单上注明的日期为准。保险责任期满时,如被保险船舶尚
在航行中或处于危险中或在避难港或中途港停靠,经被保险人事先通
知保险人并按日比例加付保险费后保险继续负责到船舶抵达目的港止。
保险船舶在延长时间内发生全损,需加交6个月保险费。
航次保险。航次保险的保险期限按保险单订明的航次为准,例如,
天津-香港,天津-伦敦。
第二部分 船舶保险概述
三、我司船舶保险条款的主要框架
联系电话:13933506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