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种类选择说明
个人创业小额担保贷款根据还款方式可分为“贷免扶补”和“小额担保”两种,请结合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
还款方式:分期还款(获得贷款后第6个月的20日前偿还贷款总额的10%,第12个月20日前还贷款总额的20%,第18个月的20日前还贷款总额的30%,贷款到期日前还剩余的40%)。
反担保方式:国家财政供养人员担保。
具体要求:首次创业并于2009年1月1日以后办理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属于微利项目(指除国家限制的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项目);填写创业计划书;提供一位在创业所在地工作的国家财政供养(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的非家庭成员亲属或朋友作为反担保人,反担保人要求自身无不良信用记录和巨额贷款。
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
还款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款。
反担保方式:土地所有权证或房产证抵押。
具体要求:经营项目属于微利项目;提供位于创业所在地的国有土地所有权证或房产证作为抵押物。
温馨提示:享受过小额担保贷款的人员不能再申请贷免扶补贷款。享受贷免扶补贷款按期按时还完全部本金的人员,可再申请小额担保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