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2010 年
龙陵县矿产资源规划
龙陵县人民政府
二○○四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一、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 ................................................1
二、规划适用范围 ....................................................................................1
三、适用期限和基准年 ............................................................................2
第二章 矿产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形势 ......................................................3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3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4
三、矿产资源勘查、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6
四、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7
第三章 矿业发展思路与规划目标 ..............................................................9
一、发展思路 ............................................................................................9
二、规划目标 ............................................................................................9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12
一、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2
二、商业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12
三、矿产勘查投入、引资方向与渠道的规划意见 ..............................14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16
一、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16
二、矿产资源规划布局和分区 ..............................................................16
三、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20
四、依靠科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21
五、实施“矿电结合”方针,发挥资源优势...........................................21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22
一、对新建矿山的环保要求 ..................................................................22
二、现有和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 ..................................................22
第七章 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 ................................................................24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 ..................24
二、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24
第八章 附 则 ........................................................................................26
附表
附表 1 龙陵县已发现矿产在各乡镇的分布情况简表 .............................27
附表 2 龙陵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汇总表 .................................................28
附表 3 龙陵县主要矿产资源基本情况表 .................................................29
附表 4 龙陵县主要矿产地开发利用现状表 .............................................32
附表 5 龙陵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表 .........................................................33
附表 6 龙陵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表 .................................................34
附表 7 龙陵县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表 .........................................................35
附表 9 规划期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及产值表 .............................................36
附表 9 规划区拐点坐标与直角坐标对应一览表 .......................................37
编制说明
提交资料清单:
1.《龙陵县矿产资源规划》文本(约 万字)
2.附图(MapGis 图)
℃ 龙陵县行政区划图
℃ 龙陵县矿产资源分布图
℃ 龙陵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规划图
3.光盘(包括上述所有内容资料)
第一章 总 则
一、编制规划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
⑴、编制规划的目的
为了贯彻中央关于人口资源环境的基本国策,维护国家对矿产资源
的所有权,满足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提高矿产
资源利用效率,实现对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宏观调控,
促进我县矿业持续、健康发展。
⑴、编制规划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十五”国土资源生态建设与
环境保护规划》、《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00—2010 年云南省
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国土资源部《地、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
见》、《2000—2010 年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0—2010 年保山
市矿产资源规划》、《云南省地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及,结合
《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及本县矿产资源特
点,为实现我县矿产资源的可持续发展,特编制《2000—2010 年龙陵县
矿产资源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⑴、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
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
总原则,从龙陵县矿产资源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环境效益、资源效益的协调统一,兼顾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促进矿产
资源管理方式和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充分利用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
作用,科学、合理、有效地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保障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当前和长远需求,促进龙陵县矿业的持续、健康
发展。
二、规划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县行政辖区。
三、适用期限和基准年
适用期限:近期为 2001—2005 年,远期为 2006—2010 年,规划以
2000 年为基准年。
第二章 矿产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形势
一、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
龙陵县位于云南省西部,隶属于保山市,地理坐标:东经 98°25′~99
°11′,北纬 24°07′~24°50′,东西最宽 64 千米,南北最长 78 千米,总面
积 2884 平方千米,其中山地面积 2826 平方千米,海拔最高 米,
最低 535 米,年平均气温 ℃,年平均降雨量 2110 毫米,森林覆盖率
51%。辖 2 镇 10 乡,有汉、傈僳、彝、傣、阿昌等 23 个民族,到 2000
年底,全县人口 万,其中少数民族占总人口的 5%,农业人口占
总人口的 92%。
龙陵县是“西南古丝绸之路”的咽喉要塞,南与缅甸隔怒江相望,国
境线长 千米,滇缅公路(320 国道)横贯县境,距昆明 690 千米、距
保山市 120 千米、芒市 28 千米;距一级口岸瑞丽 137 千米、畹町 110 千
米;到 2000 年底,全县总通车里程 1324 千米,实现了“村村通公路、通
水电”的目标,交通及通讯均较方便。此外,龙陵县水能资源丰富,全县
水能蕴藏量 万千瓦(不包括龙川江和怒江),可供开发利用的
万千瓦,主要分布于苏帕河、勐梅河、香柏河流域等主要河流。
龙陵县是云南省 41 个山区贫困县之一,农业主产稻谷、小麦、甘蔗,
工业的主导产业是矿业开发、电力、制糖等。2000 年全县国民生产总值
71620 万元,其中工业总产值 34210 万元,农业总产值 13780 万元,到
2000 年底,全县共有矿山企业 43 个,从业人员 2000 余人,全年矿业销
售收入 万元,占国民生产总值的 22%,占工业总产值的 46%。
近年来,龙陵县矿业经济发展较快,乡镇矿业及相关产业蓬勃兴起,
在促进地方民族经济的发展,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扩大就业,稳定社
会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以铅、锌、金属硅为主的矿业在保山市矿业
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也是我县重要的支柱产业。
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现状
⑴、龙陵县矿产资源的基本特征和优势矿产
龙陵县矿产资源有以下特征:
1 矿产地多,矿种较齐全
到 2000 年底,龙陵县已发现矿产地共 145 处(附表 1),主要矿种有
煤、铁、铜、铅、锌、锡、钨、银、金、铌、钽、镉、铀(钍)、硫铁矿、
水泥用灰岩、白云岩、大理岩、花岗岩、高岭土、膨润土、硅藻土、石
膏、水晶、电气石、硅石、粘土、建筑用灰岩、建筑用砂、地热及地下
水等 30 种,其中查明或初步查明资源基本情况的矿种有 20 种(附表 2)。
2 分布面广,主要矿种分布相对集中
从现有资料来看,全县 12 个乡镇均有矿产分布(附表 1),但不同矿
种的分布又具有相对集中的特征。金矿分布于 8 个乡镇,但均为砂金矿
化点或信息点;铅锌矿主要集中分布于勐糯乡、碧寨乡;铍矿主要集中
产于龙新乡;铜矿主要集中产于镇安镇和碧寨乡;钨矿主要集中产于象
达乡和平达乡;锡矿主要集中产于平达乡和镇安镇;铌、钽矿主要集中
产于龙新乡和象达乡;硅石、水泥用灰岩等主要非金属矿产主要分布于
龙山、镇安、龙新、象达四个乡镇;高温地热主要分布于龙山镇、龙新
乡、象达乡;煤矿主要分布于镇安镇。
3 规模不等,以中小型矿床或矿点为主
全县已发现的 145 处矿产地中,有中型矿床 3 个,小型矿床 26 个,
矿点 63 个,矿化点或信息点 48 个。从资源储量方面来看,全县储量最
丰富的是铅、锌、铍(中型矿床)、硅,其次为钽、铜、锡、钨、铌和煤等
(小型矿床或矿点)。龙陵县主要矿产资源储量情况见附表 2、3。
从矿产资源丰富程度及当前开发利用经济价值方面来看,龙陵县优
势矿产为铅、锌、铍、锡、硅石、煤、地热等。
4 主要矿产开采条件好,品质优
全县主要开发矿种铅锌矿中氧化矿和硫化矿均有产出,易采选,除
Pb、Zn 主元素外,还富含 Ag 等有益元素,;硅石矿易开采(露采),质量
佳,可提炼结晶硅(金属硅),如龙新白石头坡等。
⑴、矿产资源勘查现状
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曾有地质工作者作过路线地质调查和煤、
刚玉砂及多金属矿点的零星调查。自五十年代以来,地矿、有色、核工
业、煤炭、建材的地质队伍及各专业院校(所)又各有侧重地作过地质调查
和矿床勘查工作,获得了大量的地质成果,探明了包括铅、锌、银(伴
生)、铍、煤等易批中小型矿床,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地质资料。除 1965
年完成的 1/20 万区域地质调查外,目前尚无更大比例尺区域地质资料。
全县 140 处矿产地中,勘探 3 处、详查 2 处、普查 11 处,其它均为
简测或踏勘(附表 3)。县内已进行过地质矿产勘查或普查的矿种和地区主
要有:勐糯勐兴铅锌矿、镇安大坝煤矿、龙山大荒田银铅矿、平达锡矿、
龙新黄连沟铍矿、龙山一碗水天然矿泉水等。
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龙陵县已发现的 30 种矿产中,获得资源储量的有 20 种,已开发利
用的 14 种,目前已形成规模化开发利用的矿种仅有铅、锌、煤、硅石等
少数几种。截止到 2000 年底,全县共有各类矿山企业 43 个,其中国有
企业 4 个,集体或私营企业 2 个,个体企业 37 个,大部分是小型矿山企
业。建有电解锌厂 1 个(电锌 万吨/年,设计规模,下同),粗铅冶炼
厂 1 个(粗铅 6000 吨/年),铅锌选矿厂 2 个(原矿 200 吨/日),金属硅冶
炼厂 3 个(工业硅 万吨/年),水泥厂 1 个(水泥 万吨/年),锡矿
2 个,煤矿 2 个,矿泉水厂 1 个,经营性地热温泉 2 个,建筑用采砂、
采石点 10 个,机制砖瓦厂 3 个,石灰窑 30 个。
2000 年龙陵县主要矿种开采量:煤 万吨、铅锌矿矿石 万吨、
水泥用灰岩 4 万吨,硅石 4 万吨,其余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
粘土、地热、矿泉水等;全年各类矿产资源销售收入 万元(附
表 4)。
⑴.地质环境现状
龙陵县大部分属中高山峡谷地貌,地形切割深,坡度大,35°以上陡
坡面积占总面积的 25%,在地震烈度分区上处于℃度强地震分布区,构
造活动十分强烈。因此,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避免因采矿活动对植
被造成较大破坏和弃石(尾矿、渣、土)堆放的不规范、不合理而诱发塌陷、
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切实加强地质环境调查,强化对地质
灾害的监督管理成为一项长期的艰巨任务。
目前,全县地质灾害重点危险区(共 7 个,木城乡弓背山滑坡、腊勐
乡大垭口滑坡、龙江乡勐外坝滑坡、勐外坝小河泥石流、龙江乡蕨叶坝
咩峁滑坡、龙山镇邦腊掌滑坡)均为非矿产资源开采区,矿山生态环境状
况基本正常,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及“三废”排放基本达标。
三、矿产资源勘查、保护与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矿业投入不足,地质矿产勘查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全县除铅、锌、铍、煤等少数矿种勘查程度稍高外,其余如铌、钽、
硅石等矿产地质勘查程度偏低,许多矿种储量不清,资料不全,一些矿
产如铜、铅、锌、铌、钽、锡、钨、硅等还有较好的找矿远景,有待深
入调查和勘查。
2.主要矿产后备资源不足
铅、锌资源经过多年的开发,地表及浅部资源多已被利用,已面临
资源枯竭,勘查与找矿逐步向深部发展,前期找矿投入成本越来越高,
矿产勘查与开发利用的难度和风险性也越来越大。如勐兴铅锌矿按目前
生产规模,现有储量可供开发 10 年。由于地质勘查投入不足,资源增长
缓慢,已不能满足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必须加大我县矿产资源
调查力度,提高矿产资源的保证程度,以保证我县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
展。
3.大多数矿山规模较小,深加工能力薄弱
除勐糯勐兴铅锌矿(云南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有采选冶加工生产
基地,能进行规模化开采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外,我县大多数矿山企业
规模较小,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相对落后,经营形式粗放,以原料和初
级产品为主,深加工能力薄弱。
四、经济和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
1.国内外市场对矿产品的需求预测
随着我国加入 WTO,国内外市场将得到进一步的融合,国家对行业
外贸的种种优惠和保护将逐渐取消,因而我国矿产品市场受世界矿产品
交易的影响也将越来越大,矿业企业将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
从矿产品流向来看,龙陵县对外销售的矿产品以铅、锌为主,其次
是金属硅、铌、钽等。
国际方面:
近年来,国际铅锌供需形势基本平衡,价格波动不大。国际铅锌研
究小组预测,受全球经济复苏的影响,未来 5 年内,世界铅锌需求量和
价格将略有增加。
除冶金、化工工业大量需用硅外,还用于电子工业生产中,随着科
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不断发展,高纯度金属硅需求越来越大,在国内
外一直供不应求,据国际矿业协会预测,未来 5 年内世界金属硅消费量
年均增长约 4%,到 2005 年国际市场金属硅短缺至少 15 万吨,市场前景
十分乐观。
铌、钽、铍等稀有金属矿产主要用于化工、航空、航天及能源电子
等方面,尤其是快速发展的信息工业需求逐年增大。由于移动电话、有
线通讯、网络、计算机等高科技产品的生产每年以两位数的增速上升,
促使铌钽等稀有矿产的生产与交易量大幅上升(2000 年钽的交易交货量
峰值达到 2267 吨,从 1992 年至 2000 年,全世界钽的生产量每年以 17%
的速度上升)。
国内及省内方面:
云南兰坪、会泽是我国铅锌矿的主要产地,“十五”期间,中外合资的
兰坪大型铅锌基地将完成建设并投入生产,省内外铅锌产品的供给将相
对过剩,同时,其对外原料供给将停止,对依靠原料供应生产的铅锌企
业(如祥云铅锌有限公司、贵州的部分企业等)来说,原料供应将严重短缺。
我县勐兴铅锌矿(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属老矿山、老企业,技术设备较
为先进,因此应加大我县铅锌矿产的勘查与开发力度,巩固和加强铅锌
矿在我县经济中的支柱地位。
硅矿产品是我国出口产品之一,云南省主要产地分散在盈江、龙陵、
保山一带,但目前都为小规模生产,市场发展空间较大。
未来 10 年是龙陵县实施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部署和全面建设小
康社会的重要时期,“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预期达到 107800 万元,
年均增长 %,总人口达 万,城镇化水平逐年提高,基础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快。预计主要内销矿产品如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及砖瓦用粘
土等的需求有较大的增加。
2.矿产资源对需求的保证程度
龙陵县除水泥用灰岩及硅石矿资源保证程度较高外,其它需经过采、
选(冶)矿产(如铅、锌等)资源保证程度均较低。
第三章 矿业发展思路与规划目标
一、发展思路
1. 加大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力度,提高铅、锌、铜、硅石及铍、铌、
钽等稀有金属资源的保证程度。
2. 进一步提高以铅锌为主的有色金属开发程度和深加工能力,巩固
和加强我县在保山市最大的有色金属深加工基地地位。
3. 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开发和发展硅石、铌、钽、铍等矿产的生
产加工产业,使其成为保山市重要的特色产业基地之一,建成我省一流
金属硅生产基地。
4. 鼓励矿山企业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的区位优势,在
周边地区和境外建立可靠的资源供应基地,巩固和提高矿产业在全县经
济中的支柱产业地位,使我县矿产业在质和量两方面都有一个飞跃的发
展。
5. 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引进和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率。
6. 坚持矿产资源“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使用谁付费”的
原则,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现资源与环境的
良性循环,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相互统一,
走矿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二、规划目标
1.2005 年目标
(1)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目标
力争到 2005 年末,各主要开采矿山地质勘查程度达普查以上,基本
查清优势矿产资源的规模、分布规律,新增 5~8 处可供开发利用的矿产
地。积极争取各类投资在全县开展生态环境地质综合调查,力争在规划
近期内基本完成对我县主要河流流域进行较大比例尺的地质环境评价,
为改善生态环境提供建设性方案。
(2)、矿产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目标
到 2005 年末,全县矿山企业办证率达到 100%,“三废”治理率、已建
矿山复垦和植被恢复率达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基本杜绝矿山地质灾害的
发生。
矿山企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鼓励企业引进新技术,
新设备,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矿产品比例明显增加。拟采取的具体
措施:℃ 新建 6300KVA 金属硅冶炼炉 4 座,实现年产量:工业硅
万吨,多晶硅 100 吨;℃ 改扩建铅锌选冶设备,实现年产电锌 2 万吨、
粗铅 5000 吨,及铅锌副产品硫酸 3 万吨、复合肥 2500 吨。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能力:铅锌矿石 250 万吨(年产电锌 万吨、粗
铅 3000 吨),铌、钽矿石 30 万吨(铌钽氧化 10 吨),铜矿石 2 万吨(铜精
矿 100 吨),原煤 10 万吨,水泥用灰岩 20 万吨(水泥 万吨),硅矿石
6 万吨,建筑用石料 10 万立方米,建筑用砂 10 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 10
万立方米(砖 3000 万块,瓦 1000 万片),地热水 5 万立方米,矿泉水
万立方米。
实现矿业现价产值 55742 万元(附表 8)。
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监督管理力度,使当前技术不能合理有效开
发或得不到合理综合利用的矿产能够得到有效保护。
2.2010 年远景目标
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矿产
资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实现根本转变,矿业权市场规范有序,地质工
作对全社会的服务领域逐步深化。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和布局更加科学合理,现代企业制度得到广
泛实施,矿业集约化、规模化水平得到进一步巩固。矿产资源利用效率
明显提高,掠夺式、破坏性开采现象得到杜绝,矿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制
度能够有效实施。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矿山环境逐步改善,“三
废”治理率达到国家要求,已建矿山复垦率和植被恢复率达到 90%以上,
闭坑矿山达到 95%以上,
开发出 2~3 个有地方特色的有竞争力的非金属矿产品,使龙陵县成
为我省乃至全国一流的金属硅生产工业基地。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能力:原煤 12 万吨,铅锌矿石 300 万吨(年产电
锌 3 万吨、粗铅 3500 吨及铅锌副产品硫酸 3 万吨、复合肥 2500 吨),铌、
钽矿石 60 万吨(铌钽氧化 20 吨),铜矿石 3 万吨,水泥用灰岩 35 万吨,
硅矿石 10 万吨(工业硅 2 万吨,多晶硅 300 吨),建筑用石料 50 万立方米,
建筑用砂 40 万立方米,砖瓦用粘土 12 万立方米,地热水 80 万立方米,
矿泉水 万立方米,
实现矿业现价总产值 84888 万元(附表 8)。
第四章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
龙陵县具有良好的成矿地质条件,是寻找铅、锌、铍、铌、钽等有
色金属、稀有金属的有利地区。
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全面实施,为龙陵县矿产资源调查评价
与勘查提供了良好的历史契机,鼓励投资者在本辖区内开展适应市场需
要的商业性地质勘查和找矿工作,鼓励矿山企业通过各种渠道筹集资金
为寻找接替资源在矿区深部及外围开展进一步的地质勘查工作。
一、公益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积极向国家和省争取在本区域的公益性勘查投资,重点开展大比例
尺综合性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工作,进一步查明资源状况,为我县矿业的
稳步发展以及城市规划、工程建设和旅游业等的发展提供地质基础资料。
二、商业性地质矿产调查评价
积极营造良好的条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商业性矿产地质调查评价
工作。重点勘查矿种有铅、锌、铁、铜、铍、铌、钽、锡、煤、硅石、
地热及水泥用灰岩等。
根据我县矿产资源勘查程度和已知矿产分布特点,结合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的需求,将全县矿产资源勘查区划分为鼓励勘查区、限制勘查
区和禁止勘查区三类。
1、鼓励勘查区(KG)
主要是优势矿产分布集中区及勘查程度较低的地区,共分为 4 个鼓
励勘查区。
⑴ 邦迈——龙新鼓励勘查规划区(KG1)
位于县域北部,是龙陵县铌、钽、铍等稀有金属矿产、煤矿、硅石
等矿产的集中分布区,面积 平方千米。
区内主要矿种有铌、钽、铍、锡、铁等金属矿产及煤、硅石、花岗
石、高岭土、粘土等非金属矿产。其中有中型矿床有 1 个,小型矿床 10
个,矿点及矿化点 31 个。
本区除黄连沟铍矿进行过详查、大坝煤矿进行过勘探、白石头硅石
矿和杨梅山石灰岩矿进行过普查外,其余均为地质简测,因此,到目前
为止,仅大坝煤矿和硅石矿能够进行规模化开采。总体来看,区内地质
勘查程度偏低。
铌、钽、铍等稀有金属矿产是我县的优势矿种之一,主要矿(床)点分
布于邦迈——龙新一带。根据云南省和保山市矿产资源规划意见并结合
实际,将其划为鼓励勘查区,主要勘查矿种有铌、钽、铍、硅石等。
通过对本区的进一步勘查,预计可增加铌钽氧化物资源量 3 万吨,
铍金属资源量 万吨,硅石 150 万吨。
⑴ 矿洞——杨梅田鼓励勘查规划区(KG2)
位于县域北东部,面积 平方千米。
本区为龙陵县铜矿床(点)集中分布区,目前发现的铜矿产地 6 处,铜
铅锌多金属矿产地 1 处,铅矿产地 1 处,铀矿产地 1 处,均为矿点。主
要勘查矿种为铜,其次为铅、锌等。
除杨梅田铜多金属矿开展过预查外,其余矿点均为简测性质。根据
本区地质、构造及矿点分布特征,通过进一步勘查,铜矿资源储量将大
幅度增加,预计可增加铜资源量 10 万吨,铁矿石 300 万吨。
⑴ 小米地——鱼塘垭口鼓励勘查规划区(KG3)
位于县域西南部,面积 平方千米。由于本区属高海拔地区,
交通不便,制约了本区的矿产资源勘查,成为我县矿产资源勘查程度最
低的区域。
目前区内已有矿产地 6 处,其中铅矿 2 处,硅石矿 2 处,锡及锡钨
矿各 1 处,均为矿点或矿化点。此外近年来,本区尚发现有金的矿化信
息,扩大了本区的找矿前景。
预计可增加硅石矿资源量 100 万吨,铅+锌金属量 10 万吨。
⑴ 白水——勐兴鼓励勘查规划区(KG4)
位于县域东南部,面积 平方千米。为龙陵县铅锌矿主要集中
分布区,其储量占全县铅锌储量的 95%以上。
目前区内共发现铅锌矿产地 3 处(中型矿床 1 处,小型矿床 2 处),其
中勐兴中型铅锌矿床为保山市规模最大,已规模化开采的矿山,经过多
年的开采,目前储量剩余不多,必须尽可能多而快地寻找接替资源,以
满足矿山正常生产。对本区铅锌矿资源的进一步勘查,预计可新增铅锌
综合储量 10 万吨。
2.限制勘查区
主要为国家级、省级风景名胜旅游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水利设施
建设分布区等,分为两个限制勘查区。
⑴ 邦腊掌限制勘查规划区(KX1)
本区为龙陵县地热资源主要分布区,是重要的旅游度假区,面积 15
平方千米。在保山市规划中已列为限制勘查区,根据规划的一致性原
则,仍列为县内限制勘查区。
⑴ 羊卜寨后山限制勘查规划区(KX2)
本区为闭坑矿山恢复治理区,为防止自然灾害发生,加强水土保护
将其列为限制勘查区,面积 平方千米。
3.禁止勘查区(KJ)
主要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重要水利设施建设分布区以及有重要
价值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及其建设控制地带,分为三个禁止勘
查区。
⑴ 松山抗战遗址及勐梅河梯级电站流域禁止勘查区(KJ1)
松山抗战遗址为我省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其北部的勐梅
河电站是我县重要电站之一,面积 平方千米。
⑴ 苏帕河流域限制勘查规划区(KJ2)
本区为苏帕河梯级电站建设区,是县内重要的水利设施分布区,面
积 平方千米。
⑴ 江中山禁止勘查规划区(KJ3)
江中山地区是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县内面积
平方千米。
三、矿产勘查投入、引资方向与渠道的规划意见
抓住我国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加强对外宣传,树立良
好形象,切实改善投资环境,提高服务水平,按照公益性矿产资源调查
和商业性矿产资源调查分开运行机制,遵循“谁投资,谁受益、经济效益
与资源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省内外、国内外企业、
地勘队伍、科研院(所)在本县内开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盈利为目的的
商业性矿产资源勘查,加快我县优势矿产的地质调查与勘查,对有利于
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以及提高资源利用率的地质调查研究和技
术改造项目、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在政策上给予鼓励和优惠。
第五章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根据“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
首位”的总方针和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鼓励开发利用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
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优势矿产,保护资源量不足和综合利用水平较低的矿
产,合理利用现有矿产资源。
一、调控矿产资源开采总量
按照保持矿产资源开采总量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及龙陵
县“十五”计划目标要求和《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精神,结合龙陵
县矿产资源基本特征,将全县划分为鼓励开采、限制开采和禁止开采三
种类型。
鼓励开采资源丰富、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对生态环境能够做
到有效保护、有利于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矿产,限制开采资源总
量不足、经济效益较差、综合利用率低、浪费严重和对环境影响较大的
矿产,禁止开采国家不允许、开采过程中对环境有严重危害、不利于国
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矿产。
1. 金属矿产:重点是鼓励开采铅、锌、铍、铌、钽等,禁止开采铀
(钍)。
2. 非金属矿产:鼓励开采硅石、水泥用灰岩、大理岩,限制开采硫
铁矿。
3. 能源矿产:鼓励开采煤,限制开采地热。
二、矿产资源规划布局和分区
⑴、原则和方案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法规,坚持“统一规划、因地制宜、集中高
效、强化特色”的原则,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资源为基础,结合经济建设
与发展状况、开发利用的经济技术条件、环境等因素,实行分区开采。
鼓励开采区:指矿产资源相对集中,通过开发能够取得较好的经济
效益,对国民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有利,采矿活动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
严重破坏的地区。
限制开采区:指国家和省限制开采总量、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
种分布区,地质灾害易发区,以及国家规定实行限制性开采的地区。
禁止开采区:指矿业活动可能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的少数矿种分
布区,重要河流、水源地、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设施、军事禁区、
地质灾害危险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以及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不能移
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及其周围一定范围内,在此区域内禁止
开采任何矿产。
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分区
根据上述原则和方案,将全县划分为 4 个鼓励开采区,3 个限制开
采区,2 个禁止开采区。
1.鼓励开采区(CG)
⑴ 邦迈——大坝鼓励开采区(CG1)
位于县城东北部,距县城 25 千米,交通方便,面积 平方千米。
本区为龙陵县煤矿资源产地,有煤矿点 3 处,主要集中在镇安大坝,煤
资源储量 6673 万吨,目前年开采规模 6 万吨,尚可扩大开采规模。但由
于煤矿属低热值褐煤,因此对本区煤矿的开采应提高科技含量,扩大生
产规模,同时,加强土地复垦和植被保护,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本区还有铌钽矿点 2 处,锡矿点 6 处,铁矿点 2 处,以前有小规模
锡矿开采,由于其开采对水土流失重视不够,被县有关部门予以取缔,
目前仅铌钽矿有间隙性小规模开采。鼓励在切实保障生态环境的前提下
规模化开采。
⑴ 黄草坝——龙新鼓励开采区(CG2)
位于县城东部,交通方便,面积 平方千米。目前区内有硅石
矿床点 5 处,铌、钽矿点 6 处,铍矿 2 处,锡矿点 3 处。为龙陵县硅石、
铌、钽、铍矿床点的重要分布区,也是目前县内硅石、铌、钽矿的主要
产地。
龙新白石头坡硅石矿是我县唯一经过地质普查的优质硅石矿床,其
资源储量 351 万吨,目前开采规模为 2 万吨,扩大生产规模潜力巨大。
根据县十五规划,将新建 6300KVA 金属硅冶炼炉 4 座,将使硅石矿资源
在我县矿业中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加强。
黄连沟铍矿经详查,规模已达中型,铍氧化物储量 5967 吨,还伴生
有丰富的铌、钽有益元素(氧化铌资源储量 1570 吨、氧化钽资源储量 3664
吨),目前仅黄家寨 1 处有间隙性开采。要加强对外宣传,积极引进资金
技术,扩大生产规模,提高资源综合回收率,变资源优势为经济优势。
⑴ 矿洞村——杨梅田鼓励开采区(CG3)
位于龙陵县城东部,是目前县内铜矿资源的集中分布区,面积
平方千米。区内现有铜矿点 5 处,铜铅锌多金属矿点 1 处,铅矿点 1 处,
铀(钍)矿点 1 处。大跃进时期本区进行过铜矿的零星开采,随着地质勘查
程度的提高和铜资源储量的增加,鼓励开采本区铜、铁、铅、锌等矿产,
禁止开采铀(钍)矿。
⑴ 碾子房——勐兴鼓励开采区(CG4)
位于县域东南部,面积 平方千米。
该区是滇西地区铅锌矿产的重要产地之一,为保山市铅锌矿主要生
产基地,目前为永昌铅锌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生产。该公司拥有采、选、
冶一条龙生产线,2000 年电解锌生产能力达到 12000 吨,年产值达 7687
万元,是保山市最重要的矿山企业。
目前矿山保有储量:铅 132220 吨、锌 232947 吨,2000 年生产规模
铅 吨,锌 吨,生产规模有扩大的空间。鼓励矿山在积极
寻找接替资源的同时,扩大生产规模,带动周边地区铅锌矿找矿和开发
利用,加快当地经济发展。
2.限制开采区(CX)
⑴ 邦腊掌地热限制开采区(CX1)
位于县城北约 10 千米,面积 15 平方千米,为龙陵县重要的旅游度
假区。
地热资源是我县得天独厚的矿产资源,具有广阔的科考价值和旅游
开发利用价值,但目前尚未进行系统的调查评价,资源状况不清。为科
学合理地开发利用,保护自然景观,将其列为限制开采区。
⑴ 羊卜寨后山限制开采区(CX2)
本区处于平达主要经济作物生产区上部,对本区的开采必将导致水
土流失,影响正常的农业生产,故将其列为限制开采区,面积 平
方千米。
3.禁止开采区(CJ)
⑴ 松山抗战遗址(CJ1)
为我省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之一,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旅游
开发利用价值,其北部勐梅河流域下游有我县重要的勐梅河四级电站等
基础设施,根据规划的目的和要求,将其列为禁止开采区,面积
平方千米。
⑴ 苏帕河流域禁止开采区(CJ2)
区内有分布有茄子山水库和苏帕河梯级电站等重要基础设施,根据
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和规划的目的,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限制性开采砂
石等建筑材料矿产,在工程完工后将其列为禁止开采区,面积 平
方千米。
⑴ 江中山自然保护区(CJ3)
江中山自然保护区为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按照规
划要求将其列为禁止开采区,面积 平方千米。
⑴、砂、石、粘土矿开采利用规划
砂、石、粘土矿等建筑用初级原材料矿产是地方建设所必需的,其
开发利用主要对经济建设、环境保护和整个规划的实施等有极其重要的
作用,但需进行合理规划。
根据规划总体目标,结合我县实际,将其中对水土流失和地质环境
基本不造成影响,开发利用对经济建设有利的地区列为鼓励开采区,主
要是非主干公路两侧、城镇化建设附近地区(如县城周边、乡镇城镇化建
设规划集中区附近等);对水土流失影响较轻、地质环境破坏较小、开发
利用中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能够避免地质灾害的发生的地区列为限制开采
区,主要为在建基础设施建设区内,为保障建设的顺利进行,降低建设
成本,在充分论证可行的前提下,建设期内实行保护性集中对口限制开
采,在建设完成后,经过必要的水土保护处理,列为禁止开采区(如苏帕
河流域梯级电站建设区等);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要水源地、公
路干线两侧为禁止开采区。
2000 年龙陵县共有采砂点 3 个,采石场 8 个,机制砖瓦厂 3 个,主
要分布于龙山镇、镇安镇和勐糯乡。鼓励集中片区规模化开采,禁止乱
采滥挖,克服“小、散、乱”分散开采局面。在规划近期内,逐步取缔生
产落后、环保意识差、浪费资源的小采矿点和土砖瓦窑,督促采矿权人
搞好土地复垦和植被恢复,减少水土流失,强化监督管理。
三、矿业结构调整与优化
⑴、确定矿山最低开采规模
根据云南省主要矿产开发利用最低开采规模和龙陵县矿产资源特征
及开发利用现状,综合考虑长远发展,提出首批 9 种主要矿产最低开采
规模指标(附表 7),作为审批新建矿山的依据。
按照龙陵县最低矿产开采规模,目前 43 个矿山企业中,达到要求的
有 10 个,占矿山企业总数的 %。要逐渐取缔关停一批规模较小的
矿山,走规模化、集约化的路子是今后龙陵县矿业发展的方向。
⑴、矿产品的结构调整
以市场需求和经济效益为中心,积极推进矿业结构调整,重点是加
强我县矿山企业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扩大硅石等非金属矿产品开
发利用规模和力度,努力提高矿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鼓励矿业企
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设备、工艺流程与专利等,提高采、选、
冶、加工水平和产品档次。
⑴、矿山企业组织结构调整方向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统一规划,鼓励通过兼并、联合、
合作等形式,改变我县矿山结构“多、小、散、乱”的状况,推进矿业的
资产重组,组建和培育支柱型矿业公司或企业集团,进一步实施集约化、
规模化开采,对浪费资源,严重污染环境的小矿山、小选厂、小采矿点,
按照当地实际逐步予以淘汰和关闭,力争 2005 年末全县矿业企业总数控
制在 65 个左右。
四、依靠科技,提高矿产资源利用率
鼓励矿山企业通过科技创新,开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重点、难
点问题的科技攻关,运用采、选、冶和环保、节能降耗等新技术,提高
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监督和鼓励矿山企业积极开展矿产资源综合
利用,提高共(伴)生矿产的综合利用率。“十一五”期间,重点是加强龙陵
县铅、锌(铍、铌、钽)等金属矿产和硅石等的开发利用,鼓励矿山企
业开展对“三废”的综合利用、推进节能降耗。扶持二次资源回收产业的
发展,减少矿产资源的消耗。限期淘汰落后的采选方法、技术、工艺和
设备。加强煤矿、硅石的开采规划管理,防止资源浪费。
五、实施“矿电结合”方针,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发挥资
源优势和区位优势
龙陵县水电资源丰富,到 2000 年底主要有勐梅河梯级电站(一级,
18000 千瓦)、苏帕河梯级电站(茄子山水库坝后电站,16000 千瓦)、河尾
电站(1000 千瓦)、金坑电站(1000 千瓦)等,2000 年发电量 亿千瓦小
时。同时,我县高能耗的硅石矿资源质量佳、储量丰富,其产品金属硅
国际市场缺口较大,价格稳定,对其进行合理开发利用经济效益好,且
其开发对环境影响较小。实施矿电结合,充分利用本县丰富的硅石矿资
源优势,依托电力资源大力发展高能耗、技术含量高的硅石矿精深加工。
通过实行差别电价,鼓励矿业企业与电力企业之间实行多种形式的合作、
联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实现电力和矿业相互结合,共同发展,走
符合我县实际的矿业发展道路。
龙陵县是我国“南方丝绸之路”的必经之地,处于我国与东南亚各国
陆路大通道西线桥头堡的特殊地理位置,与瑞丽国家级口岸和畹町省级
口岸毗邻,有利于沿边对外开放和利用周边国家矿产资源,使我县在矿
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及利用境外资源等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缘优势,
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地理区位优势极为明显。周边亚各国有极
为丰富的铜、铅、锌、金、宝玉石等矿产资源,省内及国内需要的一些
矿物原料可经边贸从这些国家进口,本县所短缺的矿产如铅、锌等可从
缅甸进口或直接在国外建立原料加工基地。
第六章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一、对新建矿山的环保要求
1.新建矿山对环境影响的准入条件
新建矿山必须在矿产资源允许开采区内;对生态环境影响必须进行
科学评估;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中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
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2.严格审查内容和审批程序
新建矿山必须提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并对矿业活动可能诱发、加剧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及可能遭受地质灾害的
影响进行全面评估,提出拟采取的防治措施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3.明确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强化环保意识,督促矿山企业健全生态环境保
护机构和制度。建立地县级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补偿机制,推行矿山
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制度,对造成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能及时采取有效防
止、避让措施;新建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率必须达到 100%。对拒不按照
规定缴纳和无力缴纳环境治理备用金的矿山,依法予以注销采矿权登记。
二、现有和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
1.加强监督检查
矿山生产要严格按有关规定防止或减少环境污染,对造成生态破坏
和环境污染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并按国家有关规定
给予补偿,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限期停产整顿或者关闭。
2.严格控制“三废”排放
鼓励矿业企业通过改革生产工艺、更新技术设备,通过技术创新等
方法,减少“三废”的排放总量。
到 2005 年,污水处理能力有明显提高,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我省环
保要求,矿山废渣排放总量比“九五”末有明显减少。到 2010 年,废水排
放达标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并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上达到当地水环
境功能区的标准和要求,排放总量在 2005 年的基础上减少 10%。
3.积极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
建立和完善矿山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监测、报告和矿山生态环境
恢复治理制度,实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对矿山损
毁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采矿活动
诱发的土地退化、水资源污染,地面沉降、塌陷、山体崩塌、滑坡、泥
石流等环境问题加强预防和监测,及时组织治理。本着“谁治理谁受益”
的原则,制定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附表 8)。
到 2005 年,已建矿山复垦或恢复植被率必须达到 25%以上,闭坑
矿山达到 65%以上。2010 年全县已建矿山复垦或恢复植被率必须达到
70%以上,闭坑矿山达到 90%以上。
4.开展地质环境调查
争取到 2008 年末,完成全县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区划工作,制订出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查清矿山“三废”排放状况、
生产矿山及闭坑矿山的土地复垦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基本查清主
要河流流域地质环境情况及主要影响因素,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完成板过
河流域洪水泥石流治理工程。
第七章 规划的实施和保证措施
《龙陵县矿产资源规划》是龙陵县人民政府对本县所辖行政区内矿
产资源的调查评价、勘查、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以及矿山生态环境保护
等所作的总体安排和布局,是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
政区内矿产资源依法管理、进行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龙陵
县矿产资源规划》是全县矿产资源的指导性文件,其实施内容涉及社会
生活中许多领域,要严格依法办事,确保《规划》的落实和实施,实现
矿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全县经济建设作出贡献。
一、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加强执法检查和监督
《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切实加强规划管理,保证规划
的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
识,做到科学规划,严格实施,不断完善矿产资源规划体系,做到每五
年修编一次。
矿产资源规划的目标和主要指标要纳入龙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规划,县政府有关部门其它相关规划要与之衔接。
依照《规划》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的监督管理,对不符合《规
划》的勘查、开采和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按政策坚决不予批准。充分
发挥规划的宏观调控作用,强化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的法律地位,建立符
合可持续发展目标的矿产资源管理法规体系。
认真执行《矿产资源法》及其相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维护国家
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规划实施的保证措施
加强县人民政府的领导是《规划》实施的保障,加强对矿产资源的
保护是法律赋予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是《规
划》的具体实施者,全面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以《规划》指导全
县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为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县国土资源局作为《规划》的实施者,
要制订出相应的具体措施,落实到人。在年底工作总结中,分管领导要
对《规划》实施情况作总结汇报,根据考核指标予以评分,并将考评结
果作为考核实施部门领导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对违反《规划》有关规定的矿山企业,要严格按照《矿产资源法》
及其配套法规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对违反《规划》的有关人员,依法
进行教育,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服从教育,抗拒执法者,依法移送司
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 附 则
本《规划》经龙陵县人民政府审核同意,报云南省国土资源管理部
门批准,由龙陵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规划》
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各乡镇有关部门予以支持配合。
《龙陵县矿产资源规划》
编 制 说 明
1.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下发的《云南省地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
南》和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做好地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
的通知》的有关精神,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和云南省有色地质调查院
经过友好协商,于二○○三年二月十六日双方签定编制《龙陵县矿
产资源规划》协议,确定了由龙陵县国土资源局提供编制《龙陵县
矿产资源规划》的相关资料,云南省有色地质调查院负责编写《龙
陵县矿产资源规划》文本和编制相关图件。
2. 本《规划》文本是根据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和云南省有色地质调查院
签定的编制协议要求和《云南省地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
并结合《中共龙陵县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
划纲要》、《云南省矿产资源 15 年目标与要求》、《2000——2010
年云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保山市矿产资源规划》、《中华人
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云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文件精神
编制而成。
3. 根据龙陵县国土资源局和云南省有色地质调查院签定的编制《云南
省龙陵县矿产资源规划》协议要求,《规划》编制格式参考了《云
南省地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指南》和国土资源部《市、县级矿产
资源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以及《全国矿产资源规划宣传内容》中的
有关要求。
4. 提交的《龙陵县矿产资源分布图》以云南省测绘局 1992 年版《龙
陵县地图》(1:100000)为基本底图,保留了主要山脉、河流,乡
级以上行政区域界线,乡镇名称,主要公路、电站等基础设施及其
他相关地名。图中的地质要素以 2001 年云南省有色地质勘查院完
成的《龙陵县地质与矿产》提交的 1:100000《龙陵县地质矿产图》
简化而成,保留了主要地质界线、断裂和控矿构造等。矿产资源要
素方面主要反映了目前开采的矿床点。
5. 根据县国土资源局有关领导意见,图中加上了经纬度坐标和地图直
角坐标,该坐标是根据中国地质大学开发的 MapGis 软件自动生成
后拼接而成,规划区范围坐标也据此产生,其中直角坐标为 6 度带
坐标。
6. 提交的《龙陵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规划图》,主要反映了目
前开采的矿种及规模,矿产资源勘查规划重点区域、主攻矿种,并
根据矿产分布、交通、环境影响等因素,反映了矿产资源规划鼓励
开采区及主攻矿种、限制开采区、禁止开采区。自然保护区界线根
据龙陵县林业局 1999 年 12 月资料,其中江中山自然保护区为国家
级保护区,级别 1。
7. 规划文本初稿于 2003 年 11 月 9 日由龙陵县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
作领导小组进行了初审。初审中,与会代表对编写的思路和工作进
展、工作成果进行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根
据初审中各相关部门提出的意见,规划文本进行必要调整、修改和
补充。
8. 2004 年 10 月 26 日,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及保山市国
土局等有关领导对规划进行了预审,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在此
基础上又进行补充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