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Zheng Li Holdings Limited
正力控股有限公司
(於開曼群島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 8283)
(I) 有關短暫停牌之近期發展之季度更新公佈;
(II) 延遲刊發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及
延遲寄發中期報告;及
(III) 繼續短暫停牌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GEM 證券上市規則(「GEM
上市規則」)第 條以及香港法例第 571 章證券及期貨條例第 XIVA 部項下
之內幕消息條文(定義見 GEM 上市規則)作出。
茲提述正力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連同其附屬公司統稱為「本集團」)於 2020
年 11 月 2 日、2020 年 11 月 12 日、2020 年 12 月 16 日、2021 年 1 月 20 日、2021
年 2 月 2 日、2021 年 2 月 17 日、2021 年 3 月 1 日及、2021 年 3 月 31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及 2021 年 5 月 20 日刊發之公告(「該等公告」),內容有關(其中包
括)(i)延遲刊發 2020 年第三季度業績及延遲寄發 2020 年第三季度報告;(ii) 本
公司之復牌條件;(iii) 有關短暫停牌之近期發展之季度更新公佈;(iv) 延遲刊發
2020 年年度業績及延遲寄發 2020 年年度報告;(v) 延遲刊發 2021 年第一季度業
績及延遲寄發 2021 年第一季度報告;(vi) 新增復牌指引。除文義另有所指外,
本公告所用詞彙與該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業務營運
本集團主要從事(i) 乘用車保養及維修;(ii)調試及美容以及買賣零部件及備件、
對乘用車的性能及外觀進行改裝;(iii)提供汽車融資服務;(iv)提供銷售綜合服務
平台;及(v)乘用車買賣。於本公告日期,本集團的營運保持正常。
短暫停牌之近期發展之季度更新公佈及實施復牌計劃及符合復牌條件的進度
聯交所分別於 2021 年 1 月及 5 月已列出以下復牌指引及新增復牌指引:
(a) 根據 GEM 上市規則刊發所有尚未刊發的財務業績,並處理任何修訂;
(b) 證明遵守 GEM 上市規則第 條;
(c) 將所有重大資料告知市場,以供股東和投資者評估本公司的狀況;及
(d) 重新遵守 GEM 上市規則第 (1)條及第 條。
關於以上(a) ,本公司一直等待於新加坡的主要附屬公司(「新加坡附屬公司」)
提供財務資料,需要更多時間準備 2020年第三季度業績、2020年年度業績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業績。董事會與本公司高級管理層一直致力從新加坡附屬公司索取財
務資料。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取得 2020 年第三季度業績、2020 年年度業
績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業績的財務資料並預計將於 2021 年 8 月底左右刊發本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業績、2020 年年度業績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業績的日期。對於其
他恢復買賣指引的要求,本公司正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滿足該等要求,並會於適當
時候將進展告知公眾。
誠如日期為 2021 年 3 日 8 日有關核數師辭任之公告,本公司一直在物色合適之
審計公司作為本公司新核數師,及將著手為本公司制定審計計劃。於 2021 年 7
月 9 日,中正天恆會計師有限公司已獲委任為本集團之新核數師。待彼審閱本集
團的財務資料後,彼將著手為本公司制定審計計劃。
誠如日期為 2021 年 3 日 31 日有關獨立非執行董事辭任之公告,本公司擁有兩名
獨立非執行董事,董事會之審核委員會僅由兩名成員組成。此外,本公司不再符
合薪酬委員會、提名委員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的組成要求。本公司一直竭盡所能
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盡快物色合適人選填補空缺,以確保本公司遵守 GEM 上市規
則、企業管治守則以及各委員會的職權範圍所載的規定。
延遲刊發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六個月之中期業績及延遲寄發中期報告
根據 GEM 上市規則第 條,本公司須於不遲於各財政年度首六個月完結後
45 日(即 2021 年 8 月 14 日)內刊發有關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首六個月之
中期業績公告(「2021 年中期業績」)及寄發其半年報告(「2021 年中期報告」)。
由於尚未刊發 2020 年年度業績及 2021 年第一季度業績,故本公司未能按照 GEM
上市規則於指定時間內刊發 2021年中期業績公告及向股東寄發其2021年中期報
告。董事會預期本公司將於 2021 年 8 月下旬刊發 2021 年中期業績及寄發 2021
年中期報告。
繼續短暫停牌
應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股份自 2020 年 11 月 16 日起在聯交所短暫停止買賣,
並將繼續短暫停止買賣直至本公司達成所有復牌指引為止。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
就此作出進一步公佈。
本公司股東及有意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股份或其他證券時務須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正力控股有限公司
聯席主席、行政總裁兼執行董事
燕建強
香港,2021年7月9日
於本公告日期,執行董事為燕建強先生、吴堂青先生及蔡文豪先生;非執行董事為袁國順先生;
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梁耀祖先生及陳回春先生。
本公告資料乃遵照GEM上巿規則的規定而刊載,旨在提供有關本公司的資料;本公司各董事願
就本公告共同及個別承擔全部責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詢後,確認就其深知及確信,本公
告所載資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屬準確完備,且無誤導或欺詐成分,亦無遺漏任何其他事項,足以令
致本公告或其所載任何陳述產生誤導。
本公告將登載於GEM網站 「最新上市公司資料」頁內,自登載日期起計至少保
留七天。本公告亦將登載於本公司網站 ww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