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维修部安全生产告知书
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规定,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管理方针,落实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个人的安全意识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重安全,增强安全事故预控能力,完善部门内部的安全工作责任制,杜绝安全隐患,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并要求做到:
各岗位需持证上岗,上岗证需按各项规定进行复审,禁止无证上岗、上岗证过期上岗。
部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学习不得无故推脱,因故未参加者,需进行补训。
工作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公司相关专业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如:公司下发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井下作业管理文件》。
日常巡视检查到位,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控制并上报。
对巡视发现的业主堵塞消防通道、私有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等情况的,进行善意提醒,并上报。不得以任何形式或理由以工作之便隐瞒、协助业主。
对消防设施的检查要到位,保证消防设施随时启动。
电气设备检修必须遵守《电工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电工作业必须进行验电、禁止带电操作。
电工作业用工具需定期进行检查,以防绝缘层破损发生电击事故。
电动工具使用,使用前应充分了解其功能性、检查外观绝缘层、使用时应注意防水、防拖拉而导致电源线破裂引发漏电触电事故。电动工具使用要求佩戴防护用品的,必须按要求进行,如带手套、护目镜、防尘口罩等。角磨机、云石机在关闭电源开关,转动部位在旋转时禁止离手。
入户维修,工作前必须征得业主同意,并查看业主室内工作区域设施的完好性,工作中要有预见性的发现问题,及时与业主沟通,若发现问题并要经业主确认后进行工作,禁止盲目工作,从而引发业主投诉或因工作失误而要求赔偿。
因工作需要进行登高、高空作业,作业前必须检查防护设施的可靠性、梯子或脚手架的可靠性,以防因防护用具或梯子的安全隐患而导致的安全事故。
雷雨天气禁止进行高空、楼顶的巡视、作业工作,以防雷击造成安全事故。
园区外围进行工作,工作前必须设置明显的工作作业牌,工作面大的情况必须设立工作护栏。
对园区室外管井进行作业时(如查抄水表、雨排管道疏通、中水处理室外水池检修、电力线路检修等),必须有两人进行,一人作业一人监护,以防其他人员坠落和路面车辆经过而发生安全事故。并做到人走盖上,恢复作业区域安全设施。
有限空间作业或室外管井内作业必须按照公司下发的《井下作业管理文件》的要求进行。严禁在工作区域内吸烟或带电进行作业,以防因明火或电火花造成可燃气体爆炸。
进行油漆工作禁止吸烟、带电工作,并在油漆工作范围内进行防火提示,准备灭火器,通风不良的区域增加通风机。
设备设施检修工作,检修前必须掌握设备的原理、设备工况,不得盲目进行工作,以防设备伤人或造成设备损坏。
住宿人员禁止在宿舍使用热的快、生火做饭,电褥子等引发火灾的电器设备,并做到人走灯灭、无用电设备使用。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对于安全事故的发生抢救,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抢险救援工作,并听从现场总指挥的安排调动,参与抢救人员,应做到沉稳、冷静,不得盲目进行施救,从而导致事故的扩大。
认真参加学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认真履行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安全职责。
本文中未列明事项,根据公司的相关安全要求及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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