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审计公告制度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本文例举了世界各国实行的审计公告制度,分析了我国实施审计公告制度的必要性及现状,提出了审计公告制度的设计构想,并结合实际提出加快我国审计公告制度建设的具体建议。
一、审计公告制度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化建设的必然要求
审计公告制度是国家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具体体现,也是推进民主与法治的有效工具。它通过揭示和向社会公众反映受托责任者代表国家和公众利益履行职责的总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可以有效地发挥审计监督、立法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多重约束机制的合力作用,促进受托责任者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完善国家法律制度。目前,为在国家民主与法制化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世界各种类型的国家审计机关都普遍实施了审计公告制度。
法国审计法院属司法型国家审计机关,独立于行政、立法部门之外,内部设有司法部门,拥有有限的司法权。审计法院除向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外,通过向新闻界发布审计结果和国家审计公告的形式,将审计结果公布于众,以取得社会的再监督。美国审计总署属立法型国家审计机关,隶属于立法机构,直接对议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具有较高的透明度和公开性,除定期向国会如实提交审计报告外,绝大多数审计结果同时向新闻舆论和社会各界披露,审计结果的公告率高达97%。在审计公告制度的设计上还赋予了公众查阅审计报告的权利;且在必要时由国会参、众两院召开听众会,专题报告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听众会完全公开,任何人均可参加。同时,国会还可以根据审计结果做出修改该单位下年度拨款的决定,直至其改正存在问题为止。日本会计检察院是独立型最高国家审计机关,独立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之外。会计检察院将审计报告提交国会, 抄报内阁和首相,并通过新闻机构公开发表(保密的除外) ,甚至可以将审计报告改写成通俗读物广为散发。各国审计制度各异,但却采取了大致相同的审计公告制度,审计公告已成为各国审计工作必不可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国审计公告制度有较长的历史,但审计公告的制度化建设仍需随着国家法制化的进程而不断加强和完善。古代,由具有审计功能的部门查出官员贪赃枉法,然后做出处罚决定,在被处罚时通过张榜公布让百姓们了解事实真相,具备了审计公告的雏形。苏区时期,中央审计委员会借助机关报《红色中华》刊登审计报告,披露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的预算编制情况以及中央审计委员会的审查结果。不仅指出了临时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在预算编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而且分析了产生问题的原因。近几年来,我国各级审计机关除向本级人大报告工作外,还利用新闻媒体发布审计公告和对外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公告正在逐步走向制度化。
审计公告制度的现实意义在于:促进依法行政和提高工作效能、依法维护国家和公众利益;促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和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建立多重约束机制,约束受托责任人的行为;促进严格执法,完善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因此,为促进我国民主与法制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建立和完善审计公告制度已成为必然趋势。
二、审计公告制度设计的科学化是有效发挥公告作用的前提
《审计法》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审计署2003至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提出,到2007年力争做到所有审计事项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全部对社会公告。审计公告作为制度已在我国逐步确立起来,但建立内容完整、程序科学、方法有效的审计公告制度,是确保审计公告制度真正发挥效用的前提。
首先,围绕审计工作目标确定审计公告内容,实现审计公告的充分性。《审计法》第二条规定,审计机关对财政收支或者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因此,一方面,审计公告中应反映受托经济责任者是否依法经营和管理国家资产,是否在工作结果中真实地反映了国有资产的真实状况。另一方面,受托经济责任者在履行职责中是否实现了国有资产效能和公众利益的最大化。既要全面公告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性,又要揭示国家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情况。全面审计,突出重点,查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线索,是我国现实形势下审计工作的特定目标。围绕这一目标,审计公告的内容也应将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实结果公之于众。审计公告的内容不仅要全面反映被审计单位和审计调查项目的总体情况,查出的主要问题,同时应分析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审计公告内容的充分性决定着公众知情权的实现程度;其内容的准确和公正决定着审计公告的影响。因此,要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以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前提,确保审计公告内容的充分性。
其次,审计公告程序的科学完整性是规避审计风险,保证公告顺利实施的必要条件。审计项目的公告要有计划:在确定年度审计计划项目的同时,项目公告也应列入计划。项目实施阶段要为公告的实施进行有效的质量控制:以审计工作的各项规范和准则为标准,建立审计工作责任质量控制约束机制,确保对外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可靠。建立公告前的风险预警机制:通过与被审计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情况沟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确保反映的问题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审计结论依据充分。审计结果公告的审批既要严格把关又要符合现行审计体制的需要:实行层层审批、把关,有利于防范风险。我国现行审计体制决定了各级审计机关应经本级政府审批后才能对外公告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