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政府采购招标文件
TZCG-2010-GK013号
采购项目:商用台式计算机
采购单位: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市中心医院
集中采购机构: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①一①年四月十三日
招标文件目录
一、投标邀请
二、招标项目技术规格书
1、 招标项目一览表
2、 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
三、投标人须知
1、 说明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开标、评标
6、 授予合同
7、 招标方式与程序
四、评标方式及评标标准
五、合同主要条款及合同签订方式
六、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有关规定, 受采购人的委托,现就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市中心医院商用台式计算机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凡具备本项目报价人的资质要求且能够及时提供相关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均可参加投标。
1、 招标编号:
TZCG-2010-GK013号
2、 招标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台式商用计算机 数量:115台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标段:台式商用计算机 数量:100 台 台州市中心医院
两个标段包括:软、硬件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运行维护
3、项目供货时间:两标段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交货地点: 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4、合格供应商需符合以下条件: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①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
①每个标段投标计算机品牌设备制造商(或设在中国大陆总部提供)针对此次招标项目
出具书面授权的唯一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每一家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投一个品牌。
5、领取标书时间: 2010年4月20日至5月12日下午17:00止,每天上午8:30时至11:30
时,下午14:30时至17:00(双休日及国定假日除外)。
6、领取招标文件地点: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四楼413室
7、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76-88685058、88685061
8、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0年5月13日星期四上午9:30整(请在此时间前将
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 开标地点:台州市市府大道新台州大厦(台州市民广场旁边)四楼开标室2(432室)
10、标书售价:本次标书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8000元。
开户名称:台州市招投标中心 帐号:900101040013408
开户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
11、 相关事项:
(1)购领标书:
供应商凭购买标书的财务收据及自带的 U 盘领取标书;
▲(2)投标签到:
供应商投标签到时必须出示《台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证》、投标人身份证及财务
投标保证金缴纳单。
(3)供应商证办理:
办理《台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证》的供应商请先到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进行
网上登记注册,再将纸质材料送达或邮寄至政府采购窗口进行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发供应商
登记证。纸质材料含: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①(国、地)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①组织机
构代码证复印件、①上一年度财务报表、①企业简介、①供应商登记表(可到政府采购中心网站
下载,
江 省 台 州 市 市 府 大 道 新 台 州 大 厦 四 楼 政 府 采 购 窗 口 、 邮 编 : 318000 、 联 系 电 话 :
0576-88685121。
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①一①年四月十三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技术规格书
一、招标设备一览表: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州市中心医院商用台式计算机项目,共二个标段,
具体内容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技术规格 数量 采购单位
第一标段:
1 商用台式计算机 具体见技术规格书 115 台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标段:
1 商用台式计算机 具体见技术规格书 100 台 台州市中心医院
说明:
1、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技术性能指标必须与配置清单中所列技术性能指标相同或超过所列指标,必须为
全新原厂商包装有售后服务质保新品。
2、投标报价包含设备安装调试、人工、运输、税金等涉及全部费用。
3、投标时需提供项目相关的证书、投标供应商认为其它有必要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文件。
二、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
第一标段台州职业技术学院台式计算机配置:
商用台式计算机: 推荐品牌:Think、HP、DELL、联想、方正 数量:115 台
指标 规格配置要求 备注
CPU 英特尔双核处理器 E7500 及以上 ▲
主板 英特尔 G41 芯片组及以上,集成显卡、声卡、网卡 ▲
内存 2G(2G*1) DDR III 1066 及以上 ▲
硬盘保护卡
集成在主板上,带网络同传功能、自动更改机器名、IP 地址,不得
另外加硬盘保护卡
▲
硬盘 320G (7200 转) SATA2 及以上 ▲
光驱 其中 3 台机器每台配置一个 DVD 光驱,其它不带光驱
显示器 液晶 19″宽屏,电源内置,加装 3mm 钢化玻璃(可以由第三方实现) ▲
网卡 100/1000M 自适应网卡(其中 50 台为双网卡)
机箱 立式大机箱,带防盗锁位
鼠标键盘 光电鼠标/键盘: USB 接口
操作系统 预装微软授权 Windows home 正版操作系统
认证 产品通过相关认证
保修 原厂三年上门质保(整机含显示器、键鼠、光驱) ▲
第二标段台州市中心医院台式计算机配置:
商用台式计算机: 推荐品牌:Think、HP、DELL、联想 、方正 数量:100 台
指标 规格配置要求 备注
CPU ≥英特尔双核处理器 E5400 及以上 ▲
主板 英特尔 G41 芯片组及以上,集成显卡、声卡 ▲
板载显卡 GMA X4500 集成显卡以上,具备 PCI-EX16 扩展口
内存 2G(2G*1) DDR III 1066 及以上 ▲
硬盘 ≥320G (7200 转) SATA2 及以上 ▲
光驱 无
显示器 液晶 17″4:3 标准屏幕,电源内置 ▲
网卡 100/1000M 自适应网卡
机箱 立式大机箱
鼠标键盘 原厂光电鼠标/防水键盘
操作系统 预装微软授权 Windows pro 正版操作系统 ▲
认证 产品通过相关认证
保修 原厂三年上门质保(整机含显示器、键鼠、光驱) ▲
其它
CMOS 或内置软件支持禁用 USB 移动存储设备,但支持 USB 打印
机等使用,原厂双串口,并口,USB 口 6 个支持外接设备专用
投标备注:
1、上述表格中标注:“▲”为实质性响应指标,投标供应商提交招标文件必须做实质性响应。
2、除采购文件明确的品牌外,欢迎其他能满足本项目技术需求的且性能与所明确品牌相当的产
品参加投标。
第三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一.说明
(一)本次政府采购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第18号《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组织和实施。
(二)合格投标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100万人民币;
8、每个标段投标计算机品牌设备制造商(或设在中国大陆总部提供)针对此次招标项
目出具书面授权的唯一一家供应商参加投标,每一家投标供应商只允许投一个品牌。
9、中标供应商供应时须提供主要硬件设备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授权。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参加投标。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收到标书后及时提出,按公告中注明的地址以书面
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方,要求澄清。招标方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
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
取得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方。
2、现场勘察:领取标书后招标方如需现场勘察,投标人在招标前一周内到实地勘察。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十五日前,招标方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
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投标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
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方有约束力。
2、招标方可视采购具体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方会在提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如有误期,按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文件
(一) 投标文件的要求
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招标设备技术规格要求,
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
2、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接到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方的要求提供:商务标书和技术标书
1、商务标书
(1)投标报价
此报价为投标人一次性报出唯一的最终价格,包含其它一切所涉及的费用。
A、开标一览表(附件二)(仅做在正本商务标书最前页)
B、投标设备明细表(附件三)(正、副本商务标书上均提供,但副本商务标书上一律不准
出任何数字报价)(协议采购报价视情而定)
(2)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一)
B、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两项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C、相关资质证书(请按不同具体项目填写);
D、投标方资信等级证明、本项目方案编制负责人及小组人员资质情况;
E、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
F、产品代理资格证明和制造商授权证(请视具体项目情况定);
G、上年度企业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上面需加盖单位公章);
H、投标方情况表(上面需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C项在标书中提供复印件,但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时随身携带正本原件,以供评标
小组委员会随时验审资质、其余只需提供复印件。
2、技术标书
(1)投标项目技术规格书(不许用样本书代替)及实物图样
(2)项目的设计方案、配置设备的系统功能和设备产品的主要技术、性能、特点、工艺、
产地及流程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偏离表(附件四)以及产品所遵循的技术规范标准;
(3)项目制造、安装、验收标准以及系统安装完毕后的测试方案和手段;
(4)相关备品备件清单、质保期外的备品备件清单、专用检测设备及专用维修工具一览表、
进口件清单、质保期满后的服务价格和易损零配件价格表(附件5);
(5) 项目采购和工程实施时间表;
(6) 售后服务、培训等详细条款。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
施及承诺(质保期期限、质保期内的服务响应时间、修复时间、服务内容;质保期满后的服务
响应时间、修复时间、服务内容、服务价格和零配件价格、培训安排等)。
(7)近三年来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8)其他(投标单位针对本次项目需阐述说明的事项)。
(三)投标保证金
1、投标方须提供捌仟元整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供应商一律凭银行汇票或现金缴款单,于开标前到台州市政府
采购中心财务室办理相关手续,否则招标方将不接受投标文件。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凭合同无息退还。
4、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当日或次日开始无息退还 (财务联系电话:
0576-88685133、传真:0576-88685133)
5、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方同意,将中标项目
分包给他人的。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开标日起 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应书面
形式进行。
3、 投标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方
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五)投标报价单的签署
1、本次的相关报价单需打印或用不退色的墨水填写。
2、投标报价单需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单位应
写全称。
3、 投标报价单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所有投标资料按投标文件的组成所列内容及顺序装订成册。商务标书与技术标书各自
密封(各需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单独密封,副本可密封一袋或多袋),数字报价仅在正本商
务标书上出现。如有不同标段,请按标段号分别装订,密封要求同上;
2、请在在密封袋封面上加盖“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口处应有投标单位公章或投标全权
代表签字。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开标时启
封”字样;
3、如果投标方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
责任。
(二)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
2、如有特殊情况,招标方延长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
到新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约束。
(三)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投标方如需对上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的,必须在投标
截止时间以前书面通知招标方(邮寄或送达)。
2、投标修改文件必须密封,在密封袋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项目名称、
投标方名称、并注明“修改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份。
五、开标和评标
(一)开标
1、招标方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采用先评审技术服
务方案和商务资格,后公开并评审商务报价的办法实施,预算价在公开商务报价前宣布)。
2、开标时,招标方将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在确认无误后拆封唱标。唱标主要内容为投
标文件正本中“开标一览表”的内容,以及招标方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做唱标记录。
3、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设备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
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若投标方拒绝接受上述修正,
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评标委员会
1、招标方将根据本次招标采购的特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
评估和比较。
2、招标期间,投标方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参加询标。
(三)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1、资格性检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
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评标委员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
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单位的权
力和投标方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它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方的公平
竞争地位。
4、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5、招标方将拒绝被评标委员会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方。投标方不
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6、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处理:
(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招标文件中打“▲”内容。
7、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本次招标作为废标处理: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四)询标及投标文件的澄清
1、询标是评标中的重要环节,投标人代表必须接受评标委员会的询标。
2、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
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以书面回复,由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 评标原则和方法`
1、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方的投标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评标委员会就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进行审查,确定
合格投标人。
4、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合格投标方的各项指标,而不是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选出中标单
位。
六、授予合同
(一)中标条件
1、投标文件基本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投标方有很好的执行合同的能力;
3、投标方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
4、合同条款便于招标方操作。
招标方将把中标通知书授予最佳投标者
(二)中标通知
1、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方。
(三)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方将通知其他投标单位招标结果。招标方对未中标的投标方
不作落标原因解释。
(四)签定合同
1、中标方应按规定(中标后 7 天内)签订合同。
2、招标文件、中标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修改文件、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及经双方签字
的询标纪要和中标通知书均作为合同签订相关依据。
3、拒签合同的责任
中标方拒收中标通知书或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时间内借故否认已经承诺的条件而拒
签合同,以投标违约处理,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招标方式与程序
(一)招标方式: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二)招标程序:
1、发出公告;
2、投标单位领取标书;
3、投标;
4、开标;
5、询标,按序号分别进行;
6、评标,评标小组成员进行评审;
7、定标;
8、预中标公告
9、发中标通知书。
第四部分 评标方法、评标标准
一、招标方将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抽签序号听取投标单位的情况介绍,对有关问题进行询标。
三、本次招标项目第一、二标段的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按以下评标标准进行评审;
1、价格:40分;(投标有效价格超过预算价,价格分为零分)
2、技术性能方案:40分;
3、企业实力及业绩:7分;
4、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10分
5、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等:3分
四、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
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供应商;
五、如得分相同,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供应商;如得分且投标报价相联同的,技术性能得
分高者为中标供应商。
第一、二标段评分细则附件:
评标
内容
细则内容 分值
投标产品配置综合性能:高:9-7 分,中:6-4 分,低:3 分及以下,评委根据投标产品出具的相关产
品性能检测报告综合评价
9
投标产品工艺结构、质量可靠性、配套性:高:8-6 分,中:5-4 分,低:3 分及以下,根据投标产
品综合性能酌情打分
8
品牌分:高:8-7 分,中:6-4 分,低:3 分及以下,评委根据投标品牌实力、市场占有率综合比较酌情
打分
8
CPU: 3
主板: 3
内存: 2
硬盘: 3
显示器: 3
技术
性能
40 分
配置
先进性
15 分
其 它(硬盘保护卡等): 1
根据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文件中有关投标人履约能力、财务、资信情况、政府采购信誉度、近两年销
售业绩等综合比较打分
2
产品获得国家相关最新质量标准、ISO9000 认证等 2
实力
信誉
及
业绩
7 分 入选国家环保、节能产品 3
售后服务力量、服务方式、服务网点 3
维护修复时间 2
备品备件 3
售后
服务
10 分
特色优惠服务条件承诺 2
对招标
文件响
应程度
3 分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顺序制作、内容完整性,装帧美观程度,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投标响应情况,
评委根据投标实际酌情打分
3
价格
40 分
以合格投标供应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为 40 分。
其它投标供应商价格分按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投标报价)价格权重 100,投标
报价超预算,价格分作零分(小数点后保留 2 位小数)
40
第五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及签订方式
一、 合同产品的名称、技术规范和数量应与中标通知、招标文件及被招标方接受的偏离
相一致。
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
合同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如在招投标文件中无相应说明,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
颁布的最新的国家或专业(部)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或专业(部)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三、专利权
中标方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四、产品包装
(一)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专业(部)标准
规定。由于包装不善导致设备锈蚀、失缺或损坏,由中标方承担一切责任。
(二)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五、质量保证
(一)中标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二)中标方保证采用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
能要求的产品。
(三)对所供设备的采购、制造、检验、涂装、包装、运输、安装、系统集成调试等各个
环节进行严格的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
(四)中标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维护保养的情况下,具有使招标
方满意的使用寿命。
六、质量保证期
在产品质量保证期之内按生产厂家的保修规定及投标承诺进行保修,中标方对由于产品设
计、工艺、材料、配套件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
七、付款方式及合同履约保证金:
(一)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付款方式: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后供货,验货合格后组织项目
实施,验收合格后付至95%,5%作为质保金在运行一年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二)如需合同履约保证金请合同双方在签定合同时商定。
八、合同转让和分包
(一)未经招标方书面同意,中标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安装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二)中标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
(三)虽然中标方在投标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招标方认可,但中标方
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九、合同的变更、中止或终止
(一)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中。政府采购合同继续
履行将损害国家得益和社会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
应当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违约责任
(一)产品质量责任
1、在产品质量保证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质
量问题,中标方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要求,卖方承担修理、
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招标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中标方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应立即派人赴现场处理设备质量问题。
3、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短缺、故障或损坏,由采购人负责。但中标方
保证及时给予补齐或修复。
(二)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外,如中标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中标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
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合同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
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逾期交货
中标方逾期交货,按逾期交货部分总价计算向买方赔偿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设备总价
的1%罚款。但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
2、中标方不能交货或采购人中途退货
中标方不能交货,应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30%计算。采
购人中途退货,应向中标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与投标方违约相同。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最高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5%,如违约金达到最高限额时中标
方仍不能交货,采购人可考虑终止合同。
4、经合同双方协商同意延期交货和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退货且无需罚款者不在此例。
十一、违约终止合同
(一)采购人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考虑并提出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1、中标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采购人同意延长的期限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中标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中标方收到采购人的违约通知后3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二) 中标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中止部分。
(三)在采购人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按第十(一)条规定对已交货
部分设备应负的产品质量责任。
十二、仲裁
(一)凡有关本合同或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争端,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
如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时,可向合同履行地或合同签约地的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申请调解或仲
裁。
(二) 仲裁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由败诉方承担。
(三)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三、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十四、合同签订方式及生效等
(一)政府采购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二) 合同自双方当事人(采购人、中标方)签字、盖章时成立。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采购人一份,中标方一份,招标方一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
同等生效。
十五、未尽事宜。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合同必须经招标方(集中采购机构: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监证。
第四部分: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附件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台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 (姓名)
授权 ( 投标方代表名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括号内填写招标编号及项目),全权处理招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同时宣布承诺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并理解其实质性内
容,同意承担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义务和相关责任。
(2)投标人同意提供招标人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3)投标人所提交的一切投标资料均为合法且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单位全称(公章): 日期:
附: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
传真:
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附件 2
开标一览表 (第 标段)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产
地
单位
数
量
单价
(元)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
几天内
交货地点
投标项目总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投标方名称(盖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说明:以上报价应包括所有一切需涉及的费用
附件 3
项目明细清单 (第 标段)
招标编号: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产地 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以上项目总计人民币:大写 小写
投标方名称(盖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说明:以上报价应包括所有一切需涉及的费用
附件 4
规格、技术参数偏离表 (第 标段)
序号 项目名称 规格型号 招标规格 投标规格 偏离说明
投标方名称(盖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
附件 5
质保期满后的服务价格和易损零配件价格表 (第 标段)
序号 项 目 规格型号 产地 单价(元) 备注
投标方名称(盖章):
投标方代表签字:
职 务: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