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苏州市汽车维修企业质量
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苏州市汽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分标准
企业名称地址类别联系电话
得分
序
号
项目 考核内容 考核要求 评分标准 自
查
考
核
(1)上墙公开
满分:8 分
在业务接待室上墙公开业务流程、收费标准、质量
保证期、用户抱怨受理程序(含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服务承诺、维修标志牌和运营许可证、常用配件价
格和工时定额、工作人员照片和工号等“八项公开”
1、未上墙公示“八项公开”扣 8 分;
2、“八项公开”中每缺壹项扣 1 分;
3、公开内容不齐全或不准确,每项扣 分;1
透明运营
满分:12
分
(2)电子公开
满分:4 分
采用电脑、触摸屏等电子方式公开维修工时定额和
配件价格。
1、未采用电脑、触摸屏等电子方式的扣 4 分;
2、工时定额和配件价格公开不全面扣 2 分;
(1)进厂交接
制度
满分:5 分
车辆进厂时应填写交接记录,主要内容包括客户陈
述、故障诊断记录、维修项目、预计费用和维修工
期等内容,且经客户签字确认。
1、无交接记录扣 5 分;
2、交接记录中每缺壹个要素填写扣 1 分;
3、交接记录无车主签字扣 2 分;
(2)维修记录
制度
满分:5 分
使用统壹的机动车维修记录,车辆进出厂交接时记
录故障现象、维修内容及零部件更换情况等内容,
且建立完善的维修记录发放台帐。
未使用统壹的机动车维修记录扣 5 分;
2、未建立维修记录发放台帐扣 分;
3、维修记录填写不全扣 分;2
制度落实
满分:48
分
(3)维修合同
制度
满分:5 分
按规定和客户签订维修合同,合同格式参照省维修
合同示范文本;维修合同中合同编号、托修车辆基
本信息、维修项目、配件提供方式及选用类型、收
费标准及预计维修费用、质量保证期、验收标准和
方式、结算方式及期限等主要要件完整;对已签订
的合同,建立合同登记台帐。
1、未按规定签订维修合同扣 5 分;
2、未使用全省统壹格式的维修合同扣 3 分;
3、随机抽查某壹时间段合同,每少 1 个合同主要
要件扣 分;
4、未建立合同登记台帐扣 2 分;
(4)费用结算
清单制度
满分:8 分
使用全省统壹格式的费用结算清单;材料费用备注
栏中应注明原厂配件、副厂配件、修复件、自带配
件等方式;清单中应注明旧件处理方式;对于退回
的旧件,填写旧件退回清单;
1、未使用全省统壹的费用结算清单扣 8 分;
2、材料费用中未备注配件类型扣 2 分;
3、清单中未注明旧件处理方式扣 2 分;
4、退回的旧件未填写退回清单扣 3 分;
(5)竣工出厂
合格证及质量
保证期制度
满分:10 分
二级维护之上作业竣工出厂使用管理部门规定的
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严格执行省维条规定的质量
保证期;应建立合格证领用和发放台帐。
1、未使用规定的车辆竣工出厂合格证扣 5 分;
2、合格证中质量检验员或接车人未签字的每份扣
1 分;
3、未执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扣 3 分;
4、质量保证期内容有误扣 2 分;
5、未建立合格证领用或发放台帐各扣 1 分;
(6)维修档案
制度
满分:5 分
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维修的,应建立维修档
案,维修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进厂交接单、维修合
同、施工单、检验单、合格证、费用结算清单等内
容。
1、未执行维修档案制度扣 5 分;
2、维修档案中每缺少壹个要素扣 1 分;
(7)检验制度
满分:10 分
有健全的质量检验制度,实行二级维护之上作业进
厂、过程、竣工三检验,且正确填写相关检测数据
和检验结果,质量检验员应签名;有健全的配件登
记和检验制度,配件登记台帐中应写明配件名称、
型号、采购日期、供应商名称等主要信息;配件检
验记录应经质量检验员签字。
1、无维修质量检验制度扣 5 分;
2、无三检记录扣 2 分;质量检验单每缺壹项检验、
填写不正确或不齐全、无质检员签名的各扣
分;
3、无配件采购登记和检验制度各扣 5 分;
4、无配件登记和检验记录扣 2 分,登记和检验记
录中每缺壹项扣 分;检验记录无质量检验员
签字扣 1 分;
3
维修质量
满分:10
分
(1)ISO900
质量保证体系
满分:5 分
通过 IS09000 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未通过认证扣 5 分;
(2)质量抽检
满分:5 分 质量抽检辆次达到规定要求,壹次合格率(含 1
次复检)85%之上。
质量抽检辆次未达到规定要求不得分,查阅检测
站统计资料,壹次合格率达 85%为 2 分,每增加 5
个百分点加 1 分;
安全检查制度
满分:5 分
应制定安全检查制度,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应
有相关记录。
1、未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扣 5 分;
2、未进行安全检查、安全检查无相关记录各扣
分;4
安全管理
满分:10
分
安全教育、培
训制度
满分:5 分
应制定安全教育及培训制度,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
教育及培训,安全教育培训应有相关记录。
1、未制定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扣 5 分;
2、未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安全教育和培训无相
关记录各扣 分;
5
从 业 人 员
素质
满分:5 分
从业资格证满
分:5 分
相关岗位从业人员按照法规规定取得从业资格证
书。
取得从业资格证人数占法规规定比例人数 80%
得 3 分,每增加 5%加 分;
6
用 户 满 意
度
满分:15
分
用户满意度
满分:15 分 由考核评定小组调查用户满意度。
满意度 60%以下不得分;
满意度 60%得 3 分;
满意度 70%得 6 分;
满意度 80%得 9 分;
满意度 90%得 12 分;
满意度 100%得 15 分。
总得分
考核组成员(签字):考核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