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年限的房屋产权有何区别
一、房屋产权的概念
房屋产权是一种权利,指房产的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
所享有的权利,即房屋所有者对该房屋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
权利。房屋产权由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部分组成,房屋所有权属于
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受到我国《物权法》的保护,其年限是
永久的,因为根据我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所
以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一项使用权,根据土地规
划用途的不同,土地的最高使用年限又分为 40年、50年和 70年不等,
到期后可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获得土地继续使用权。
二、40年、50年、70年产权的区别
一是土地规划用途不同,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我们平
常的住宅建设用地最高是 70年,工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
用地,以及综合用地,最高为 50年,而商业、旅游和娱乐用地,最高只
有 40年。所以 40年、50年和 70年这三种不同产权的房子,用途是不一
样的;
第二,产权为 70年的房子,也就是住宅,可以落户口,而
产权为 40年或者 50年的房子,虽然很多也能够满足居住的要求,但是其
土地的使用性质,决定了房屋本身仍然是非住宅性质,所以一般来说不能
落户口,子女也就不能划分到相应的学区,就近入学;同时,生活费用也
不一样,70年产权的住宅,在水电费上是按照民用标准收取,价格相对
较低,而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 50年产权的房子,则是按照商用标准来
收取,价格要贵很多,并且一般不通燃气;另外,贷款条件也不同,购买
非住宅性质的、40年或 50年产权的房子,一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如
果办理商业贷款,也只能得到总房款的五成或六成按揭。
除上面所说的大产权房屋外,还有一类小产权,小产权房
就是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也就是咱们农村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子,
属于该农村的集体所有者,这些建房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一系列的费
用,手里面拿的产权证也不是国家房管部门颁发的,大家也把这个叫“乡
产权”。
除了宅基地也包括在集体企业用地或者占用耕地违法建设的房子、
各类农业园或养老院的别墅。现在由于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因此也
出现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也属于小产权房。还有就是在政府划拨
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
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这些小产权房因为都没
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
案,所以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也可以成为“0产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