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关于在浦东新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思考张军一、浦东新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的条件离岸金融市场一般包括短期资金市场、长期资金市场、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等业务。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拥有较强大的经济力量和实行本国货币的可兑换性一般是国际贸易中心和国际清;l2算中心.,3拥有较为完备的金融机构和高度发达的国内金融市场,能从事大规模的国际资金交易活动.;4拥有一个广泛国际联系的自由外汇市场,有利于国际资金的自由调动.;5拥有灵活而富有弹性的货币金融政策,方便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进入国内市场.;6拥有良好适宜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以及现代化的通信设备和相关的服务.;7拥有相对稳定的政治局势和完备的法规制度,经济政策和法律法规保持相应的连续性。鉴于离岸金融市场形成的一般规律,浦东新区要形成一个具有初步规模的离岸金融市场,目前还不具有成熟的条件。但从浦东开发的资金需要,上海现有的在国际、国内的金融地位以及浦东的地理位置来说,上海应该向这个方向努力。因此,在浦东新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应当是我们的长期目标,而短期内我们则应为浦东新区建立离岸金融市场创造必要条件。二、浦东新区离岸金融市场发展的类型根据离岸金融市场在其活动区域内资金的来源和运用的经营情况,大致可以分成三类.:1内外分离型。管理当局将国内金融市场和离岸金融市场交易加以严格的分离。.2内外混合型。在这一类市场中,内外市场交易可以同时进行,大多数离岸市场都是这种类型。.3避税型。笔者以为,第、13类型都不适合于浦东。因为:第l种类型拥有相当发达的金融设施,能够提供一整套完整的离岸金融服务,包括欧洲货币和外汇交易、欧洲信贷和欧洲债券的包销等,发挥着全球性的金融媒介的作用。适合借鉴的是第2种内外混合型,这类市场是一种对内能够发挥金融媒介作用,对外能够吸引大量国际资金在本地区运用的市场。这应该是浦东离岸金融市场同加勒比海一些以避税为主要功能的境外金融中心的根本区别。根据日本东京离岸金融市场的发展经验,我们发展的目标应是:首先建立与境内市场相平行的离岸市场,吸收非居民的存款,向非居民进行贷款,然后向境内市场与离岸市场一体化的方向发展。三、为浦东新区离岸金融市场的形成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1建立完备的金融管理体制和完备的金融法律体系,以经济和法律手段实行金融管理。.2放宽外汇管制,实行富有弹性的金融政策。离岸金融市场是非居民可以参加交易的场所。对非居民的交易不实行外汇管制,允许货币自由兑换和资金在国际之间的自由转移,对经营离岸银行业务的金融机构免交外币存款准备金,实行优惠的税收制度,如减免所得税和利息预扣税等,这是形成离岸金融市场的重要条件。.3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在浦东开立分支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外资银行是离岸金融业务的重要经营者和参加者,是离岸金融市场的主体。没有外资银行的参与经营,没有资金的自由转移,就不可能形成离岸金融市场。这些外资银行不仅应包括已在上海或境内开立分行的外资银行,一10一
而且还应包括未在境内设立分行的外资金融机构。除外资银行外,还需有计划地引进外资保险机构、外资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以逐步形成一个功能齐全的外汇金融市场。四、开展离岸金融业务,逐步积累经验.1机构的设置。在浦东新区经营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不须设置单独的机构,只需设立专管该业务的部门,并单独立帐,资产和负债可使用任何一种可兑换货币记帐..2资金的来源。(1)外国中央银行的储备资产和财政盈余;(2)跨国公司的闲置资金,(3)境外各大公司外流资金;(4)外国侨民、进出口商等非银行客户的外币存款;(5)我国境外投资企业的存款,(6)外国金融机构的存款。这类存款不受存款准备金比率和存款利率的限制。.3存放款的期限。金融机构的存款最短期限为一天,存款最低限额为10万美元;非金融机构存款最短期限为二天,存款最低限额为5000美元;可向外国金融机构、外国居民、外国企业以及中国在境外的公司贷款,但贷款必须在境外使用。.4筹措资金的主要方式。(l)中期资金来源。目前条件下,应发行大额美元可转让存款单,期限长,可以自由转让,能满足金融机构吸收中期资金的需要,也可防止金融机构利用短期存款进行长期放款可能出现的风险。(2)长期资金来源。通过采取银团贷款和发行国际债券的方式,来筹集长期资金。通过一定规模的离岸业务,我们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积累一些经验:一是摸索确定各种币种的离岸存款能支付的最高利率及离岸放款的最高利率.当然,由于各金融机构的规模、偿债能力诸如资本与资产的比率的度量、母行的国籍以及这些银行的离岸存款总额与国内存款总额之比,离岸利率就有等级。一般来说,一家金融机构支付的最低利率与其他机构支付的最高利率之间的差价介干.05肠一2%之间。二是提高国内金融机构买卖或代理买卖外汇和外币有价证券的能力。由于办理离岸金融业务的国内金融机构可以吸收任何一种可兑换货币,他们办理离岸贷款时,就要通过资金转换为将要进行代表的其池货币,或通过外汇期货买卖合同来弥补外汇风险,这样,可以逐步提高国内金融机构的外汇买卖能力。三是扩大金融机构与境外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四是摸索建立境外存款在非居民业务和居民业务之间的转换机制。当离岸外汇存款利率超过类似的国内存款利率的幅度达到一定程度,而这个数目正好反映出两种存款成本之间的差别时,在没有外汇管制的情况下,金融机构就可以实现利用离岸存款向国内企业提供外汇贷款的转换。五、发展离岸金融业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由于在离岸金融市场中,办理离岸存款的金融机构不必持有存款准备金.不受法定存款比率的约束,货币乘数要较在岸业务大,对此,应要求:(l)办理离岸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偿债能力以其总行、总公司的偿债能力为后盾。(2)各国中央银行对其本国金融机构的离岸机构的流动性承担责任。.2离岸金融市场使外汇投机增加,套汇和套利活动相结合,达到十分巨大的规模,大量资金通过这类活动在几种货币之间频繁移动,必然使一些国内机构有盈有亏,对此,主管当局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将亏损减轻到最低程度。.3离岸业务与在岸业务的隔离。这种隔离,不是绝对意义上的隔离,而是应制定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细则和会计制度,将离岸市场对在岸市场的冲击减到最低程度,同时又能有效地实现离岸存款向在岸贷款的转换。一11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