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 灣 金 融 產 業 提 升 競 爭 力 改 革 — 銀 行
業
曾局長國烈
壹、 前言:
自民國 81 年政府開放新銀行設立以來,銀行總分支機構大
幅增加,部分信用合作社亦因改制或合併相繼加入市場競爭,
銀行業者為能在激烈競爭環境中求生存,乃全力拓展版圖,放
寬授信標準,使得放款餘額大幅增加,整體金融機構放款餘額
增加幅度遠超過經濟成長率,同時帶來銀行不良授信資產的快
速累積,進而影響金融產業健全經營與未來發展。
政府部門為協助銀行業者改善經營體質,積極提出各項金
融改革措施,鼓勵銀行轉銷呆帳,逐步提高產業競爭力與獲利
率,俾利迎接未來之挑戰。謹就我國銀行產業之概況、所面臨
之挑戰、金融改革措施與成效,以及如何有效提升金融產業之
競爭力等發展情事略敘於后,期能予金融同業、社會大眾有所
瞭解,希望藉由政府、業者與市場三方面同心協力,創造我國
金融產業的蓬勃發展。
貳、我國銀行產業概況
一、 金融機構家數
就我國整體金融機構目前狀況觀之,除已有 14 家金融控股
公司之外,金融機構家數眾多,遍佈城市與鄉鎮。民國 80 年本
國銀行只有 25 家,財政部開放申請設立新銀行後,第二(81)年成
立了 15 家新銀行,本國銀行總家數增為 40 家。之後,因信用合
作社陸續改制為商業銀行等因素,民國 89 年銀行總家數已達 53
家。近二年來,政府為因應全球金融業合併趨勢,積極推動國內
金融業合併, 91 年大安銀行與台新銀行合併後,目前本國銀行
總家數為 52 家。同時,由於國外大銀行之合併,使得外國銀行
在台分行家數從民國 86 年的 46 家減為 91 年的 36 家。整體金融
機構中,又以信用合作社變化最大,民國 83 年有 74 家,84 年減
少台北十信 1 家,86 年因信用合作社開始改制為商業銀行,而減
為 64 家,以後繼續有信合社合併、改制,因此民國 91 年信用合
作社只剩下 37 家,僅為 83 年規模的一半。至於農漁會信用部,
家數變化情況較少。理論上,較不具競爭能力的產業,其規模變
化應較大,但實際上而言,農漁會信用部從民國 86 年的 314 家,
至民國 91 年僅減為 278 家,減少的 36 家,皆是民國 90 年由政
府重建基金處理的 29 家,以及 91 年處理的 7 家,可見農漁會信
用部自我更新與調整的能力都比較低(附表一)。
附表一
金融機構家數趨勢圖
0
200
400
本國銀行 25 40 41 42 42 42 47 48 52 53 53 52
外國銀行在華分行 36 36 37 37 38 41 46 46 41 39 38 36
信用合作社 74 74 74 74 73 73 64 54 50 48 39 37
農漁會信用部 311 312 312 312 312 312 314 314 314 314 285 278
80年 81年 82年 83年 84年 85年 86年 87年 88年 89年 90年 91年
資料來源:九十二年二月中華民國台灣地區金融統計指標
二、銀行債權及資產品質
銀行大幅放寬授信標準,放款餘額自然快速遞增,民國 78
年全體金融機構放款餘額佔 GDP 比率在 100%至 110%間,以後
一路往上升,至民國 84 年金融機構放款餘額佔 GDP 比率已達
%(附表二),放款餘額遞增,然而,同時期經濟成長並無同
步出現高成長率,這帶來一個很嚴重的金融問題-銀行不良資產
的增加,所以當前銀行資產品質發生問題,應可說是民國 78 年
至 84 年間,金融機構放款金額一路攀升所帶來的後遺症。回顧
台灣整體金融機構所面臨之問題,其實是建立在三個關鍵因素上,
第一、民國 70 年代後期台幣大幅升值過程中,因為是緩慢升值,
導致國外資金大量流入;第二、民國 76 年中央銀行貨幣供給高
達 51%,而當時經濟成長率只有 7%~8%,貨幣供需失去平衡。
貨幣供給率過高的結果可能造成通貨膨脹或形成金融泡沫。國內
當時出現金融泡沫,也就是資產性通貨膨脹,在沒有基本面支撐
下,不動產及股票價格快速上升,這就形成金融泡沫。泡沫形成
過程中,隱藏著殊多問題,泡沫破滅時,所有問題就一一出現;
第三、民國 81 年開放新銀行設立,在一個過度寬鬆資金環境之
下,增加新的競爭者,再加上當時房屋供給過剩,造成價格下跌,
終於使國內不動產價格從 80 年起一路往下滑。上述三個因素,
帶來金融產業極大痛楚,處理這些問題更是刻不容緩。
社會大眾或曾耳聞很多企業高喊「銀根緊縮」,惟若就放餘
額佔 GDP 比率觀之,民國 78 年為 %,91 年則增為 %,
以 91 年基本資金供給量來看,堪稱相當充沛,主要問題癥結在
於民國 78-84 年這段時間工商企業借錢容易,借出的金錢用於投
資,投資結果若沒有利潤,不論企業或個人負債比率一定會升高,
負債比率變高後,又於民國 86 年碰到亞洲金融風暴無異雪上加
霜,於是很多大企業開始發生困境,因此這段期間,政府財金部
門馬不停蹄地處理該等複雜問題。早期我國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業
務有兩大支撐力,提供銀行放款若干安全性保障,第一、高經濟
成長,經濟成長表示企業營業收入增加,相對企業賺錢能力也在
成長,償還貸款能力也就愈強;第二、不動產擔價格上揚,銀行
徵提之不動產擔保品價值隨著房地產交易熱絡而快速上升,其價
格上升幅度比經濟成長速度為快,因此銀行若有不良貸款,拍賣
不動產擔保品亦可收回放款金額。故長久以來,銀行對擔保品依
賴程度過高,反而對貸款戶資金運用及還款來源等因素相對不重
視。因此,靠貸款擔保品來處理不良貸款之觀念,經過這次危機
處理後,金融業應開始注重現金流量觀念,此乃關係整個貸款安
全性,為授信過程中相當重要的一環。
附表二:銀行債權及資產品質-1
全體金融機構放款餘額/GDP比率
%
%
%
%
%
%
%
%
%
%
放款餘額/GDP比率
放款餘額/GDP比率 % % % % % % % % % % % % % %
78年 79年 80年 81年 82年 83年 84年 85年 86年 87年 88年 89年 90年 91年(p)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台灣地區金融統計指標及行政院主計處網
頁「國民所得常用資料」表
三、本國銀行轉銷呆帳
全球經濟成長趨緩,資產泡沫破裂,借款戶財產縮水、財
務吃緊,均影響銀行債權及資產品質,逾期放款比率逐年昇高,
本國銀行逾放比率從 84 年的 %,一直上升到 90 年間達
%,91 年三月更高達 %,國外信用評等公司目睹該等逾
放比率未能改善或下降趨勢,自無法給予我國信用評等有效提升,
相對影響我國企業或銀行到國外借款能力,於是財政部金融局進
行道德規勸各銀行,以打消呆帳來降低逾放比率,去年一年減少
4,100 億元呆帳,91 年 12 月底全體本國銀行平均逾放比率降為
%(附表三),對整體金融產業具有深遠影響。銀行打消呆帳的
成果,在股票市場也反映出來,這表示資產透明度愈高,股票市
價愈接近淨值,所以現階段資產品質透明度遠高於損益表所列盈
餘,若當股票市價遠低於淨值,則銀行靠資本來支撐風險性資產
之下,銀行無法增資,將影響金融產業服務機能,此乃我國銀行
業現階段面臨最大的挑戰。
銀行產業之逾期放款比率逐年上升,至 91 年銀行大幅打銷
呆帳始有下降情形。自 88 年至 91 年,本國銀行實際累計轉銷呆
帳金額達 9, 億元,約為該期間政府降低營業稅率及存款準
備率所增盈餘 1, 億元之 倍(附表四),顯而易見,轉消呆
帳大部分還是靠銀行自有能力。
或有部分人士認為銀行打消呆帳將造成對企業銀根緊縮,此
等觀念乃不正確。若將本國銀行依逾放比率高低區分成 5%以下、
5%~10%及 10%以上三類,並觀察其放款總餘額之變動率,可
以大致推得以下結論:「銀行逾放比率愈高者,放款減少幅度愈
高;銀行逾放比率愈低者,放款減少幅度愈低」。因此,銀行產
業逾期放款偏高問題,不但影響銀行產業之健全經營,亦影響企
業融資,並間接影響經濟成長(附表五、六、七)。
附 表 三 : 銀 行 債 權 及 資 產 品 質 -2
單位:%
資料來源:九十二年二月中華民國台灣地區金融統計指標
本國銀行
外國銀行在台分行
基層金融機構
總體逾放比率
84年 85年 86年 87年 88年 89年 90年 91年
附表四:本國銀行轉銷呆帳彙總表 單位:
新台幣百萬元
資料來源:財政部金融局彙總各銀行及信託投資公司每月之網際網路
傳輸資料
附表五:銀行債權及資產品質-3 單位:新台幣
百萬元
資料來源:財政部金融局統計室
附表六:銀行債權及資產品質-4 單位:新台幣
百萬元
87. 1- 87. 12 0 0 0 44, 250 44, 250 3, 688
88. 1- 88. 12 16, 406 4, 280 20, 686 140, 176 119, 490 9, 958
89. 1- 89. 12 33, 700 4, 644 38, 344 163, 501 125, 157 10, 430
90. 1- 90. 12 30, 792 3, 403 34, 195 256, 891 222, 696 18, 558
91. 1- 91. 12 24, 791 2, 031 26, 822 413, 853 378, 031 32, 253
合計 105, 689 14, 358 120, 047 1, 018, 671 898, 624
974, 421( 自88. 1至91. 12止)
項目名稱 營業稅降
低所增加
之盈餘
( A)
營業稅及存
款準備率降
低所增加之
盈餘( C)
存款準備率
降低所增加
之盈餘( B)
實際轉銷呆
帳累計金額
銀行以自身
盈餘轉銷呆
帳累計金額
當年度銀行平均
每月以自身盈餘
轉銷呆帳之金額
放款總額 放款總額
(以逾放區間分類)
5 ﹪以下 21 5,294,521 5,279,554
5﹪~ 10﹪ 20 7,815,935 7,735,903
10﹪以上 12 1,416,968 1,459,182
合計 53 14,527,424 14,474,639
逾放比率
放款總額(放款含催收)變動率
家數 之
放款變動率
放款總額 放款總額
(以逾放區間分類)
5 ﹪以下 31 8,478,649 8,552,227
5﹪~ 10﹪ 10 4,408,187 4,512,821
10﹪以上 11 1,243,908 1,292,478
合計 52 14,130,744 14,357,526
放款總額(放款含催收)變動率
家數
逾放比率
. 之
放款變動率
資料來源:財政部金融局統計室
附表七:九十一年十二月底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比率及資本適
足率資料表
四、銀行獲利能力與報酬率
本國銀行淨值報酬率逐年下滑至 90 年之 %,91 年因配
合政府政策積極打銷呆帳,其淨值報酬率下降至%,而資產
報酬率亦從 90 年之 %,由正轉負下降至%(附表八)。如
觀察本國銀行未扣除當年度轉銷呆帳前盈餘,將發現本國銀行之
盈餘係呈現上揚趨勢,顯見近年來,銀行因大幅打銷呆帳致獲力
能力下降,實質上,整體本國銀行之獲利能力大致上仍微幅成長
(附表九)。若以轉銷呆帳前盈餘計算,本國銀行之 ROE、ROA
及 PM 皆呈上升趨勢(附表十) ,可見銀行獲利能力其實在改善中。
逾期放款比率
(NPL Ratio)
資本適足率
(BIS Ratio)
NPL Ratio
% 以下
NPL Ratio
超過%至5%以下
NPL Ratio
超過5%以上
BIS Ratio
8%以上
9家 22家 15家
BIS Ratio
8%以下
0家 0 家 6家
附表八:本國銀行ROE及ROA趨勢圖
- 10. 00%
- 8. 00%
- 6. 00%
- 4. 00%
- 2. 00%
0. 00%
2. 00%
4. 00%
6. 00%
8. 00%
10. 00%
12. 00%
14. 00%
ROE 12. 20% 10. 81% 11. 65% 9. 58% 6. 36% 6. 05% 3. 61% - 7. 35%
ROA 0. 73% 0. 70% 0. 81% 0. 73% 0. 50% 0. 47% 0. 26% - 0. 47%
84年 85年 86年 87年 88年 89年 90年 91年
附表九: 單
位:新台幣百萬元
資料來源:整理自九十二年二月中華民國台灣地區金融統計指標及財政部金融局彙總各銀行
及信託投資公司每月之網際網路傳輸資料
附表十
ሰሰሰ
ሰሰሰㄇ ሰሰሰ
ሰሰሰ譖 ሰሰሰ褦
ሰ〰ሰሰ
ሰ〰ሰሰ
ሰሰ
ሰ〰ሰ甂
ሰ〰ሰሰ
ሰ〰ሰሰ
ሰ〰ሰ羀
ሰ〰ሰሰ
ሰ忿约ў ሰሰ约猆 ሰ 约ў ሰ謦约 ሰ廄约ў
ўўўў ሰሰ璧ў喰ўў庡ў熥粵斫ў沾 ўўўўўўў沾ў傾抧抱ў炭ўўў
ўўўўўўўў约ўў傾抧抱斫ў沾ў
*表示者,係以未扣除轉銷呆帳前盈餘計算。例如 ROE*=本國銀行未扣除當年度轉銷呆帳
前盈餘/ 淨值。ROE:淨值報酬率;ROA:資產報酬率;PM:純益率=稅前盈餘/營業
收入。
叁、我國銀行產業面臨之挑戰
一、依據穆迪信用評等公司九十一年十二月所發表之我國銀行產
業展望(Banking System Outlook)報告中,所列我國銀行產
業之主要優勢及面臨之挑戰如下:
優勢
政府對銀行法規及銀行管理採取審慎的態度
整體銀行產業仍具有高度的流動性
金融體系受到活躍的經濟所支撐
財政部提出全面性之金融改革方案
挑戰
政治因素對金融改革之影響
銀行產業整合速度太慢,競爭激烈影響銀行之獲利率
ĥĥĥĥĥ傾抧抱斫ĥĥ佒ĥ剂ĥĥĥ
ĥĥ〰%
ĥĥ〰ĥ
ĥ〰ĥ
ĥĥĥĥ
ĥĥĥ
ĥĥĥ
佒e ĥĥ% ĥĥ% ĥĥ% ĥĥĥ ĥĥĥd
佒ĥ ĥĥĥ ĥĥ┴ ĥĥĥĥ ĥĥĥ ĥĥĥ
佒A ĥĥ%ĥ ĥĥ%ĥ ĥĥ% ĥĥ% ĥĥĥ
佒ĥ ĥĥ% ĥĥ% ĥĥ% ĥĥ% ĥĥ%
ĥĥ ĥĥĥĥ ĥĥĥ ĥĥഥĥ ĥĥĥ眀 ĥĥĥ%
ĥ* ĥĥĥĥ ĥĥĥĥ ĥĥĥ ĥĥĥ ĥĥĥ耀
ĥ约 ĥ约 ĥ约 ĥ约 ĥ约
ĥ
*
*
*
*
*
*
*
*
*
*
*
*
*
*
佒E 䇓
ĥ
佒A
佒E
佒A
ĥ
佒E
佒A
䇓
E
佒E
佒A
䇓䇓
佒E
佒A
䇓
公銀銀行之市場佔有率仍高;政府干預銀行產業之態度可能扭
曲市場機制
不良放款仍然偏高,且銀行之消費金融快速成長,可能影響銀
行潛在之資產品質
二、對照前述我國銀行產業概況,可以歸納出我國銀行產業面臨之主
要問題包括:
金融機構家數過多,且其個別市場占有率偏低,市場佔有率最
大的台灣銀行僅為 %(放款市場佔有率超過 5%者僅 6 家) ;
整體經濟環境不佳,致影響銀行債權及資產品質;
金融市場競爭加劇,金融機構獲利不足問題,致使金融產業投
資人退卻,所以金融業好,經濟一定強,對整個企業融資需求
與發展有極大的助益。
肆、金融法制改革及金融改革方案
一、 金融法制改革
(一)、法規
法規名稱 公布日期 對提昇金融競爭力之影響
銀行法 放寬銀行經營業務範圍,提高銀行經營效能,強化問金機構處理權限
提供同業金融機構合併之法律機制,提昇銀行規模經濟金融機構合併法
提供「資產管理公司」機制,有助於加速逾期放款之清理
金融控股公司法及
其十二項子法
( 施
行)
提供金融異業整合之法律機制,擴大金融機構經營綜效;並提供租稅優惠相關措施,
鼓勵金融控股公司之設立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
金設置及管理條例
穩定銀行體系,提供問題金融機構退出市場機制
信託業法 促進金融業務多元化
票券金融管理法 促進貨幣市場健全發展
金融資產證券化條
例
提供金融機構籌資與投資人投資管道多樣化,並提高金融融機構資產流動性
(二)、金融法制改革成果
14 家金融控股公司
5 家資產管理公司
7 組金融機構合併案
58 家銀行取得信託執照
本國銀行九十一年實際轉銷呆帳金額為 4,138 億元
本國銀行逾期放款比率自九十一年四月份之最高峰 %,穩
定下降至至九十一年底之 %
運用金融重建基金處理 44 家問題金融機構
核准首宗金融資產證券化商品— 「台灣工業銀行企業貸款
債權證券化受益證券」
二、金融改革方案
伍、金融產業提升競爭力之方向
一、 創造差異化的價值
(一) 積極研發新金融商品,創造附加價值
(二) 市場定位,營造品牌價值
類
別
改革願景
銀行工作小組改革架構圖
改革目標
改革議題
建構具國際競爭力之金融環境及管理機制,全面提升我國金融機構競爭力
授信品質良
質化
問題金融機構
處理有效化
銀行經營效
率化
金融監理健
全化
建構有效處理銀行
逾期放款機制
加速處理問題金融
機構
營造銀行有利經營
環境
強化金融監督管理
四
、
改
進
擔
保
品
拍
賣
制
度
及
公
司
重
整
、
破
產
機
制
一
、
修
正
「
行
政
院
金
融
重
建
基
金
設
置
及
管
理
條
例
」,
擴
大
金
融
重
建
基
金
規
模
與
用
途
二
、
採
行
有
效
措
施
加
速
降
低
銀
行
逾
放
比
率
三
、
修
正
「
銀
行
資
產
評
估
損
失
準
備
提
列
及
逾
期
放
款
催
收
款
呆
帳
處
理
辦
法
」
有
關
銀
行
業
逾
期
放
款
之
定
義
、
銀
行
業
授
信
資
產
之
分
類
,
及
依
分
類
規
定
提
列
備
抵
呆
帳
之
標
準
五
、
運
用
金
融
重
建
基
金
收
購
金
融
機
構
之
不
良
債
權
,
加
速
降
低
金
融
機
構
逾
放
比
率
,
以
改
善
整
體
金
融
機
構
之
體
質
三
、
儘
速
完
成
資
產
證
券
化
相
關
法
規
之
訂
定
四
、
改
進
擔
保
品
拍
賣
制
度
及
公
司
重
整
、
破
產
機
制
二
、
鼓
勵
銀
行
金
融
創
新
,
並
簡
化
申
請
作
業
四
、
擴
大
存
款
保
險
差
別
費
率
級
距
及
於
適
當
時
機
提
高
保
費
,
並
訂
定
我
國
存
款
保
險
賠
款
準
備
金
之
目
標
區
間
,
以
累
積
存
款
保
險
基
金
一
、
加
速
公
營
銀
行
民
營
化
,
及
加
速
出
售
已
民
營
化
銀
行
之
公
股
股
權
四
、
建
立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之
金
融
子
公
司
與
非
金
融
控
股
公
司
之
金
融
機
構
間
之
公
平
競
爭
環
境
二
、
強
化
銀
行
資
本
適
足
率
不
足
之
立
即
糾
正
措
施 三
、
配
合
新
巴
塞
爾
資
本
協
定
,
修
訂
「
銀
行
資
本
適
足
性
管
理
辦
法
」
三
、
如
期
結
束
金
融
重
建
基
金
全
額
保
障
制
度
,
貫
徹
存
款
保
險
限
額
保
障
機
制
一
、
儘
速
完
成
「
行
政
院
金
融
監
督
管
理
委
員
會
組
織
法
」
之
立
法
一
、
對
於
金
融
檢
查
調
整
後
淨
值
為
負
之
金
融
機
構
,
加
速
處
理
使
其
退
出
市
場
,
其
資
產
負
債
缺
口
由
金
融
重
建
基
金
彌
平
對
於
金
融
檢
查
調
整
後
淨
值
為
負
之
金
融
機
構
,
促
其
加
速
退
出
市
場
,
其
資
產
負
債
缺
口
由
金
融
重
建
基
金
彌
平
二
、
對
於
金
融
檢
查
調
整
後
淨
值
為
正
,
惟
資
本
不
足
,
無
力
增
資
,
但
有
經
營
價
值
之
金
融
機
構
,
得
由
金
融
重
建
基
金
以
特
別
股
參
與
增
資
,
使
金
融
機
構
之
資
本
適
足
率
達
百
分
之
八
規
定
及
提
高
備
抵
呆
帳
覆
蓋
率
,
必
要
時
,
並
促
成
合
併
具
體
改
革
建
議
A C C A A A A B B A C C C A A C
(三) 優值服務,建立良好客戶關係
二、 增進經營效率
(一) 擴大組織規模,發揮規模經濟效果
(二) 聯屬銀行、證券、保險,發揮綜效
(三) 整合資訊平台、營造企業文化、善用知識管理,增
進作業效率
三、 健全的風險管理
(一) 依據新巴塞爾協訂,精緻信用風險、作業風險及市
場風險衡量
(二) 加強公司治理
(三) 強化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
陸、結語
當前銀行產業的競爭相當激烈,只有風險管理良好及體質健全的
金融機構,才能適應快速變動之金融外在環境,並在強敵環伺下開創
出獨特的生存利基。為提昇我國整體銀行產業之競爭力,本次金融改
革的成果與績效,將對我國銀行產業的未來發展,產生關鍵性的影響,
並對國家整體競爭力的提升有很大的助益。因此,雖然改革及再造是
艱辛、痛苦的過程,然而,在此階段多一分奠基與札根的努力,在未
來必定會產生加倍的效用。韓國金融改革之所以能夠成功,除因其為
獲得國際貨幣基金(IMF)之紓困貸款,不得不承諾 IMF 執行為期三
年的經濟穩定計畫外,全國上下皆體認金融改革的重要性,應是改革
成功之重要因素。我國金融及財政問題未如南韓進行金融改革時嚴峻,
惟為避免步入日本因延宕金融改革時機,造成十年經濟衰退之情形,
只有在政府、金融業者及各界,都能深刻體認金融改革之攸關性,並
給予充分之支持,我國之金融改革才能成功。
因此,政府力量、業者力量及市場力量,是提昇我國金融產業競
爭力的三大支柱,缺一不可。政府必需致力提供優質的金融法制環境、
明確的政策以及規劃良好的監理制度;金融業者必需提升自律精神、
努力強化競爭優勢並擴大競爭利基;而金融市場的投資者與客戶則必
需發揮市場監督力量,保障自己的權益並督促業者健全經營。(圖一)
政府將全面致力推動各項金融改革,展現政府「拼經濟」及貫澈
提昇金融競爭力的決心。在改革階段,金融各界除了要和自己競爭
(即要超越自己)、要和其他國家比較(即要師法良制)、也要和時間
競賽(即要掌握時效),使我國金融改革朝金融自由化、國際化的方
向發展,同時能發揮更大的創造力,累積核心資源,開拓出自己的利
基市場,並強化自律精神及做好公司治理,使市場監督功能亦能有效
發揮,共同努力提昇本國銀行產業競爭力。
市場力量
顧客忠誠度
投資者監督
政府力量
法規環境
金融監理
業者力量
風控效率價值
商品價值
品牌價值
信用風險
作業風險
市場風險
公司治理
規模經濟
範疇經濟
行銷
研發
客戶關係
資訊科技
知識管理
企業文化
董事會
管理階層
內部控制
累
積
核
心
資
源
營
造
競
爭
優
勢
圖一:提昇金融產業競爭力構面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