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莱赛激光
871263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Laisai Laser Technology Co., Ltd.
年度报告
公司年度大事记
2024年 7月,公司通过能管体系和职
业健康体系评审。 2024年 9月
-2027年 9月
公司 6 系列产
品 被 认 证 为
“江苏精品”。
2024年 9月,莱
赛导航的“智能
苹果采摘机器
人关键技术研
究”项目获常州
市科技局应用
基础研究专项-
指导性项目立
项。
2024年 10月,江苏省激光测量仪器工程
技术研究中心通过市科技局验收。
2024年 11月,
江苏省质量
信用 AA 级企
业。
2024年 11 月,高企复审认定通过。
1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概况 ........................................................... 3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5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五节 重大事件 .......................................................... 38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0
第七节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 5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 57
第九节 行业信息 .......................................................... 61
第十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 62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 7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 213
2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声明】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负责人陆建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小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孙小兰保证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
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事项 是或否
是否存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
□是 √否
是否存在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 □是 √否
是否存在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 √是 □否
1、 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为保护公司重要客户的信息及商业秘密,最大限度的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在披露 2024年年度报
告时,豁免披露重要客户和主要供应商的具体名称,以“客户一,客户二,客户三,客户四,客户五”
及“供应商一,供应商二,供应商三,供应商四,供应商五”进行披露。
【重大风险提示】
1、 是否存在退市风险
□是 √否
2、 本期重大风险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公司在本报告“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四、风险因素”部分分析了公司的重大风险因素,敬请
投资者注意阅读。
3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本公司、公司、莱赛激光、股份公司 指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莱赛合伙、莱赛合伙企业 指 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莱赛企业 指 常州莱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激光研究所 指 常州市激光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
莱赛导航 指 江苏莱赛导航科技有限公司
西晨科技 指 杭州西晨科技有限公司
莱赛精密机械 指 常州市莱赛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 指 陆建红、张敏俐
股东大会 指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全国股转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挂牌 指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行为
北交所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
管理层 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统称
国泰海通 指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招股说明书 指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
开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高级管理人员 指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三会议事规则 指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市规则 指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报告期 指 2024年 1月 1日至 2024年 12月 31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4
第二节 公司概况
一、 基本信息
证券简称 莱赛激光
证券代码 871263
公司中文全称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LAISAI Laser Technology Co.,Ltd.
LAISAI
法定代表人 陆建红
二、 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姓名 冯锦侠
联系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108号
电话 0519-85136128
传真 0519-85136118
董秘邮箱 fjx@
公司网址
办公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108号
邮政编码 213031
公司邮箱 laisai@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年度报告 2024年年度报告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
站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
址
证券时报()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 企业信息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 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 2023年 12月 28 日
行业分类 C-C40-C401-C4019
主要产品与服务项目 建筑激光定位、工程激光智能定位、激光测量与传感系列产品
普通股总股本(股) 79,541,667
优先股总股本(股) 0
5
控股股东 无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为(陆建红、张敏俐),一致行动人为(陆建红、
张敏俐)
五、 注册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内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11724413329M
注册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108号
注册资本(元) 79,541,667
六、 中介机构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
务所
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 唐绍昆、张琦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
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名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768号国泰海通大厦
保荐代表人姓名 沈一冲、栾俊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23年 12月 28日 - 2026年 12月 31日
七、 自愿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八、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第三节 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盈利能力
单位:元
2024年 2023年
本年比上年
增减%
2022年
营业收入 154,759, 241,444, % 251,780,
扣除的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
务收入、不具备商业实质的
收入金额
1,888, 968, % 1,042,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
收入、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
入后的营业收入
152,871, 240,475, % 250,737,
毛利率%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8,518, 26,845, % 33,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0,279, 22,588, % 33,3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计算)
% %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依
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计算)
% % - %
基本每股收益 %
二、 营运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2023年末
本年末比上
年末增减%
2022年末
资产总计 420,304, 443,584, % 302,388,
负债总计 73,032, 86,741, % 91,08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
347,271, 356,843, % 211,3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净资产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 - %
资产负债率%(合并) % % - %
流动比率 %
7
利息保障倍数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6,455, 4,101, % 10,552,
应收账款周转率 -
存货周转率 -
总资产增长率% % % -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 %
净利润增长率% % % - %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四、 与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业绩快报(B) 年度报告(A) 差异(A-B)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54,148, 154,759, 6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8,724, -8,518, 20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498, -10,279, 219, %
总资产 421,821, 420,304, -1,51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
有者权益
347,169, 347,271, 102, %
股本 79,541,667 79,541,667 0 %
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总资产、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差异主要原因是:注册会计师基于审慎性原则,对收入进行更严格
的截止性测试并调整收入 611, 元,同时相应调整净利润 206, 元,同时对往来科目进行
核对相应调整总资产 1,516,元。
五、 2024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第一季度
(1-3月份)
第二季度
(4-6 月份)
第三季度
(7-9月份)
第四季度
(10-12月
份)
营业收入 36,657, 44,068, 30,501, 43,531,
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
2,501, 819, -2,512, -9,3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1,853, -559, -3,820, -7,753,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金额 2023年金额 2022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3,143, 5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
5,239, 2,967, 928,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
产、交易性金融负债
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1, 2,038, -645,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 2,074, 5,005, 340,
所得税影响数 313, 748, 2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税后)
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761, 4,256, 310,
七、 补充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八、 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差错更正等情况
(一) 会计数据追溯调整或重述情况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差错更正 □其他原因 □不适用
单位:元
9
科目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上上年期末(上上年同期)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营业成本(合并) 169,427, 172,858,
销售费用(合并) 12,319, 8,889,
营业成本(母公司) 167,033, 169,949,
销售费用(母公司) 10,959, 8,042,
(二)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号》对因上述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科目的调整,
对公司报告期的净利润没有影响。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业务概要
商业模式报告期内变化情况:
(一)公司主营业务
莱赛激光专注于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应用
领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经过二十多年的深耕,公司已发展成激光发射、激光接收、激光测距、距
离传感与控制、水平度和角度传感与控制等产品制造商。公司是中国电子仪器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
中国地理信息产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装备展览会联盟理事单位和常州市电子信息
产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公司实际控制人陆建红、张敏俐和公司员工金中义主要负责起草了国内激光扫
平仪(JB/T 11666-2013)和激光标线仪(JB/T 11665-2013)两项行业标准。
公司已拥有建筑激光定位、工程激光智能定位、激光测量与传感等多个系列产品,能够提供施工
现场的实时测量数据(如高精度的水平度、垂直度、坡面度、距离、角度等),广泛应用于建筑装饰测
量、工程道路施工、精准农业、管道矿道施工、工业设备安装、远距离避障和远程目标定位等领域。
目前,公司产品销往全球多个国家及地区,包括欧洲、美国、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以及东南亚等,
同时实现国内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大部分市级销售网络的覆盖。此外,公司立足于中高端市
场,拥有“莱赛”自主品牌,曾被授予“江苏省著名商标”、“常州市名牌产品”、“常州市知名商标”
等称号。
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
业、江苏省激光测量仪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州市工业设计中心、常州市企业技术中心,荣获中国
施工企业管理协会工程建设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等多个奖项。未来,公司将围绕市场发展需求,充分
发挥核心技术优势,把高效创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推动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应用领域的发
展,进一步为用户提升精准高效的智能化作业体验,持续以科技创新点亮行业未来。
(二)公司主要产品或服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可分为建筑激光定位、工程激光智能定位、激光测量与传感产品三大系
列,产品基本情况如下:
1、建筑激光定位
11
建筑激光定位系列产品作为专业的激光仪器,主要包括激光标线仪和数字水平尺,广泛应用于建
筑施工和室内装潢等场景,且不同型号产品可为各种施工工序提供不同的施工基准,满足施工现场的
使用要求。
2、工程激光智能定位
工程激光智能定位系列产品包括激光扫平仪、激光控制器、激光探测器、卫星导航定位系统等。
该系列产品适用于建筑机械在大规模掘土和路基整平等场景中自动控制机械部位,或用于农用排水和
土地整平机械,为地面的自动整平提供了快速且准确的水平基准,为智能机械控制和精准农业测量与
定位提供整体解决方案。
3、激光测量与传感
激光测量与传感系列产品主要包括激光测距仪、测量仪、管道仪,应用于室内装潢、测量工程、
建筑工程等场景,同时还可应用于水文航道测量、电力林业测量。
4、其他
公司其他类产品主要为激光仪器设备的相关配件等。配件包括塔尺、激光光源、三脚架等,主要
搭配激光扫平仪、激光标线仪等测量仪器设备使用。
(三)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建筑激光定位、工程激光智能定位两类产品,两者每年
合计贡献的收入比例均超过 50%。
(四)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研发、生产和销售各类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相关产品获取合理的营业利
润。凭借自身品牌优势和较高的行业地位,公司不断巩固和开发市场资源,根据客户需求研发新产品
和技术,科学合理组织生产运营。同时,公司紧随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领域的前沿技术并结合具体应
用前景,通过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的方式,不断引领开发满足市场需求的各类建筑激光定位、工程激
光智能定位、激光测量与传感等产品及解决方案,具备良好的业绩成长空间和利润增长点。
1、研发模式
公司采取自主研发模式,根据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客户反馈及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等情况,结合
12
公司拥有的激光技术与光机电一体化技术、智能数字技术、应用软件多方面的核心技术优势,持续优
化产品、更新换代、延长产品的市场生命周期,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延伸和拓展产品链,形成在
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领域独特的、可持续发展的产品体系和研发模式。报告期内,公司研发流程包括
制定研发方案、样机试制评审、小批量试产及批量上市阶段。
(1)研发项目确认及研发方案制定
通过综合分析市场调研情况、客户信息反馈、行业技术发展、公司战略定位及国家、省市科技发
展项目等信息确定公司研发项目,由公司研发部组织成立研发项目小组、开展研发方案制定、项目研
发费用预算及方案评审等工作,方案评审分别从市场定位、技术可行性、工艺标准化、成本控制及客
户体验等角度对项目方案提出改进完善建议,并形成方案评审报告。
(2)样机设计、试制和评审
研发项目小组根据评审报告完善研发方案,修正方案评审通过后即进入样机设计和试制阶段,完
成样机试制后即对其进行性能试验及技术指标检验,出具样机评审报告。根据评审报告对样机不断的
测试改进,使产品性能更加完善、更加符合设计目标。样机评审通过后需对改进后的相关技术文件进
行归档,保持技术开发资料的完整性和可塑性,也是建立通用技术标准资料库的基本素材。
(3)小批量试产及批量上市
样机评审通过后即进入新品小批量试产阶段,试产由研发部门和生产工厂共同完成,是新品首次
正式进入生产流水线的阶段,该阶段主要测试产品的稳定性、生产质量达标情况、生产工艺的便利性
及发现潜在隐患等,是产品批量上市前的重要控制环节。经过该阶段,各项指标达标后即可批量上市。
2、采购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购电子元器件、金属加工件、电池及附件、包装材料、橡塑件、光学件等,
采购模式包括“预测定采”模式和“以销定采”模式。“预测定采”模式主要针对采购周期长、采购难
度大的原材料采购,如专用金属加工件、进口电子元器件等材料,营销中心依据上年度该型号产品实
际市场销售量进行安全库存的预测,当该类材料低于安全库存时下达预测采购订单;“以销定采”模式
以实际销售订单为依据,制定采购计划,保证原材料供应。采购物资送达后均需进行质检,检验合格
即可办理入库手续,完成采购流程。
此外,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选择过程及标准进行评估。公司每种
13
原材料选取多家供应商,其中新供应商对其人员、资质、年限、合作等情况进行评审,并选取其产品
样品交由品管部进行质量检验;对于现有供应商,公司从送货质量、交期、价格及配合度方面对其进
行年度考评。报告期内,公司与大部分供应商均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
3、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模式可分为自主生产和外协生产。自主生产模式下,由公司直接根据生产需
求向原材料和零部件供应商进行直接或者定制采购;外协生产模式下,公司会将一些非核心的工序委
托外协加工企业进行加工,主要有金属加工件加工、电路板焊接、喷漆等工序。
公司以客户的需求为导向,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组织模式。生产中心根据营销中心提供
的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并以生产任务单的形式下达至工厂执行,并全程跟踪生产任务单的执行情
况。工厂完成产品总装和调试后,按标准组织出厂检验,合格品入成品库,不合格品退回重新组织生
产后再提交。
4、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模式分为 ODM 模式、OEM 模式、经销模式和直销模式。公司设置营销中心
负责产品的销售,其中境内市场以经销模式为主,海外市场以 ODM 模式为主。
(1)ODM 模式
客户根据当地市场需求制定产品的规格和要求,委托公司进行研发、设计和生产,公司通过结合
自身的技术实力和客户的不同需求组织生产,最后根据客户需求喷涂其指定的商标图案,检验合格后
交付至客户。
(2)经销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国内市场覆盖 31 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大部分市级销售网络,产品涉及建筑激
光定位、工程激光智能定位等多个系列。由于销售范围较广且产品市场需求旺盛,因此针对国内市场,
公司主要采用经销模式以保障各区域的产品供应。通常情况下,经销商通过展会、公司官网、新品发
布会等多种渠道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公司产品交付经销商后,由经销商负责对产品质量进行验收,
除非公司过错造成合同无法执行,否则不予退款退货。因此,上市公司的经销模式属于买断式销售。
除 ODM 和经销模式之外,公司销售还存在少量 OEM 和直销模式。OEM 模式即根据客户提供的
设计方案图纸,同时结合外壳、机芯等方面的特殊要求,为其提供定制化产品。直销模式通常以公司
14
官方网站、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线上平台等渠道进行推广,直接销售至终端客户。
5、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及未来变化趋势
公司目前采用的经营模式是在结合所处行业特点、产业链上下游发展情况、行业技术变化及生产
方式等多种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公司根据自身经营管理经验及科学的管理方式,形成了现有的采购、
生产、销售及研发模式,符合自身发展需要及行业特点。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及影响经营模式的
关键因素保持稳定,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且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也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五)公司主营业务、主要经营模式及主要产品和服务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及销售,凭借不断
提升的研发创新能力以及二十多年来深厚的品牌优势,立足于建筑激光定位、工程激光智能定位以及
激光测量与传感市场,助力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测量、找平、放样等环节。同时,公司紧跟行业发展
趋势,持续聚焦行业前沿技术,在巩固原有市场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新产品、探索新领域,不断提升
自身的市场地位。
经过二十多年的深耕,公司产品线已由最初的激光水平尺、激光测距仪、激光标线仪、激光扫平
仪逐步扩展至激光探测器、工程机械控制器、激光全站仪、激光超站仪、数字激光探测器、智能激光
摊铺机、智能激光平地机等自动化、数字化水平更高的产品。公司研制的多类产品为国内第一代自主
创新产品,成功实现了我国在激光测量和定位仪器领域的突破。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等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专精特新”认定 √国家级 □省(市)级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是
二、 经营情况回顾
(一) 经营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稳定,主要来源于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
15
售。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完成营业收入 154,759,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净利润
-8,51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公司总资产 420,304,元,较去年同期下降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55,元,较去年同期增长 %。
公司在北交所上市辅导期间,公司对法人治理结构、内控制度、日常规范、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方
面进行了健全和完善,积极开展业务拓展,使公司抗风险能力有所提升。另外,公司利用其良好的品
牌知名度、较强的产品研发能力以及营销网络、供应链的资源整合能力,不断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技
术服务水平,还通过提高通用零部件的使用率、精简产品生产线、提高生产效率等方式控制产品生产
成本。
(二) 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属行业定位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属于“C40 仪器仪表制造业”之“C401 通用
仪器仪表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公司属于“2.高端装
备制造产业”之“ 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 智能测控装备制造”。
(二)行业基本情况
在全球激光产业持续发展、扩张的背景下,激光的特性与电子、电脑以及光学材料等开始深度融合,
为激光产业开辟了更为广阔的应用市场,激光器的应用领域从最初的材料加工、科研与军事领域逐步拓展
至通信、存储、医疗美容、仪表仪器、传感器等更加细分的市场,形成了包括材料加工与光刻、通信与光
存储、科研与军事、医疗与美容、仪器仪表与传感器、娱乐、显示与打印等 6 大细分市场。从 2020 年各
细分市场的表现情况来看,材料加工与光刻市场是激光器最大的应用市场,市场占比超 40%;其次分别为
通信与光存储、科研与军事,市场占比均在 10%以上;仪器仪表与传感器,医疗与美容,娱乐、显示与打
印细分领域市场体量虽仍较小,但未来潜力强劲。
长期以来,我国激光产业的发展速度略高于制造业的整体发展速率,一方面国产激光器的质量、技术
与服务水平在参与全球竞争过程中快速提升,正逐步取代进口产品;另一方面,激光技术的应用较许多传
统制造技术更具成本效益,再叠加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的辅助,激光技术得以迅速普及,我国激光器
市场进入相对平稳的发展期。
16
我国激光产业细分市场结构主要分为激光加工、激光器、激光芯片及器件、激光晶体、激光测量、
激光显示、激光医疗等。其中,激光测量是利用激光束对物体进行非接触式测量,不影响被测物体的
运动,精度高、测量范围大、检测时间短,具有较高的空间分辨率,目前应用包括激光测距、激光测
速、激光跟踪、激光扫描等,广泛应用于智能驾驶、智能物流、智能工厂等场景。根据中国科学院、
前瞻产业研究院披露,2019 年我国激光产业市场中,激光加工遥遥领先,占比达到 40%;其次为激光
器,占比 20%,二者共占据了激光产业市场规模的近三分之二;激光测量市场规模占比位居第四,达
到 9%,未来在激光测量产品的中高端化以及进口等因素的推动下,我国激光测量细分行业市场规模
将实现增长,其占我国激光产业市场规模的比例也有望得到进一步提升。
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是利用激光束进行测量,为测量定位作业设计制造进行数据采集、处理、输
出等活动的统称,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即为在工程建设中规划设计、施工及经营管理等阶段进行
测量工作所需使用的各种定向、测距、测角、测高、测图以及摄影测量等方面的仪器。激光测量和智
能定位仪器具有测量精度高、测量距离远、方向性好、抗干扰性强、隐蔽性好、操作简单快速等特点,
早期主要应用在军事领域,如地形测量、目标测距、飞机及导弹高度测定等。随着技术日益成熟、成
本不断下降,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的应用场景逐步扩大至工业与民用领域,如电子、电力、通信、
机械、交通、航空、矿山、冶金、建筑、地质、消防、林业等方面,市场规模快速扩大。目前,激光
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在大型建筑施工,沟渠、隧道开挖,大型机器安装,以及变形观测等工程测量中
应用甚广。经过数年发展,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种类丰富,主要包括激光标线仪、激光扫平仪、
激光测距仪、激光水平仪、激光全站仪、激光雷达等。
目前我国智能制造已初步形成以自动化生产线、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
人等为代表的产业体系,产业规模日益增长。未来,在物联网、云技术、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的推动
下,我国智能制造行业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在此基础上,激光雷达、传感器技术不断升级,机器人、
无人机、自动驾驶等智能装备不断涌现,促使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的应用领域不断拓宽,如激光
测距仪、激光传感器助力智能机器人的发展与应用、激光雷达测量仪助力传统测绘工程、交通测绘、
电力工程测绘等领域的应用。这就意味着,未来通过技术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等方式,激光测
量和智能定位行业内企业市场份额将逐步稳固并有所提高,行业应用场景将逐渐延伸拓展至电子、电
力、机械、交通等领域,同时可适应更多应用场景的高性能、高精度、远距离、微小化的高端激光测
量和智能定位仪器的市场需求也将不断释放,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目前,公司的建筑激光定位、工程激光智能定位、激光测量与传感及其他系列产品已广泛应用于
17
建筑工程的测量、找平、找准、放样等施工环节。同时,公司水平仪旗舰机型逐渐向调平电子化、适
应施工环境智能化升级,使用场景已扩展至智能激光测量装备的理想基准发射装置,广泛配套于精准
农业、智能混凝土摊铺机、工程机械智能控制、矿山安全监控等领域。随着建筑工程、精准农业、工
程机械等市场不断扩张,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产品需求将不断增长,为公司带来可观的利润空间。
(三) 财务分析
1. 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元
项目
2024年末 2023年末
变动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金额
占总资产的
比重%
货币资金 189,592, % 186,807, % %
应收票据 % 139, % %
应收账款 61,621, % 84,021, % %
预付款项 1,793, % 258, % %
其他应收款 872, % 138, % %
存货 68,576, % 67,966, % %
投资性房地
产
3,687, % 3,891, % %
长期股权投
资
% 2,870, % %
固定资产 62,251, % 68,722, % %
在建工程 2,985, % % 100%
无形资产 18,520, % 19,254, % %
商誉 % % %
短期借款 % % %
长期借款 % %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4,711, % 1,818, % %
应付票据 14,177, % 10,224, % %
应付账款 45,289, % 55,861, % %
合同负债 1,572, % 1,323, % %
应付职工薪
酬
5,320, % 7,689, % %
应交税费 1,130, % 2,645, % %
其他流动负
债
1,870, % 4,903, % %
18
资产负债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应收票据:2024年末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为 元,同比下降 %,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收到
的银行承兑汇票比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2、应收账款:2024年末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61,621,元,同比下降 %,主要系公司营业
收入下降,公司加速对客户的收款所致。
3、预付款项:2024年末预付款项账面价值为 1,793,元,同比增长 %,主要系公司本报
告期原材料及展览及研究服务预付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2024年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为 872, 元,同比增长 %,主要系公司本
报告期末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5、长期股权投资:2024年末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 元,同比减少 100%,主要系长期股权投资
存在减值,公司对其计提减值准备。
6、递延所得税资产:2024 年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为 4,711,元,同比增长 %,
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2024年末应付账款账面价值为 14,177,元,同比增长 %,主要系本报告期
末公司增加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所致。
8、应付职工薪酬:2024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价值为 5,320,,同比下降 %,主要系公司
本报告期末职工薪酬减少所致。
9、应交税费:2024年末应交税费账面价值为 1,130, 元,同比减少 %,主要系报告期应缴
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10、其他流动负债;2024年末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为 1,870,元,同比下降 %,主要系
报告期销售收入降低,销售折让减少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无短、长期借款,公司资产负债率较低,总体资产负债结构合理。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营业情况分析
(1) 利润构成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2023年
变动比例%
金额
占营业收
入的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
的比重%
19
营业收入 154,759, - 241,444, - %
营业成本 118,728, % 172,858, % %
毛利率 % - % - -
税金及附加 1,340, % 2,786, % %
销售费用 11,077, % 8,889, % %
管理费用 17,468, % 15,879, % %
研发费用 15,326, % 14,798, % %
财务费用 -2,101, % -542, % %
信用减值损失 -5,230, % -2,626, % %
资产减值损失 -2,373, % 384, % %
其他收益 1,118, % 211, % %
投资收益 199, % 14, % 1,%
公允价值变动
收益
% %
-
资产处置收益 -3,143, % % -
汇兑收益 % -
营业利润 -16,510, % 24,758, % %
营业外收入 5,161, % 4,909, % %
营业外支出 60, % 115, % %
净利润 -8,518, % 26,845, % %
项目重大变动原因:
1、营业收入: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 154,759,元,同比下降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境内
及境外收入比上年同期下降较多所致。
2、营业成本:报告期内营业成本为 118,728,元,同比下降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
同比上年同期下降较多,营业成本相应下降所致。
3、税金及附加: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为 1,340, 元,同比下降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营
业收入下降,相应增值税附加相应减少。
4、财务费用: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2,101,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5、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信用减值损失为-5,230, 元,同比下降 %,主要系报告期内计
提坏账损失比上年同期上升较多。
6、资产减值损失: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为-2,373, 元,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
备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所致。
7、其他收益:报告期内其他收益为 1,507, 元,同比上升 %,主要系报告期内政府补助
增加所致。
20
8、投资收益:报告期内投资收益为 199, 元,同比上升 1,%,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
赎回收益增加导致投资收益增加。
9、资产处置收益:报告期内资产处置收益为-3,143, 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
售的固定资产产生的处置损失。
10、营业利润:报告期内营业利润为-16,510, 元,同比下降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
入及毛利同比减少,费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加等因素导致营业利润减少。
11、营业外支出: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为 60,元,同比下降 %,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偶发
性支出比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12、净利润:报告期内净利润为-8,518,元,同比下降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同比
大幅下降,毛利同比减少,费用与计提的减值准备增加,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增加等因素导致净利润减
少。
(2) 收入构成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2023年 变动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 152,871, 240,475, %
其他业务收入 1,888, 968, %
主营业务成本 117,395, 172,321, %
其他业务成本 1,332, 536, %
按产品分类分析:
单位:元
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工程激光
智能定位
18,998,
13,509, % % %
减少
个百分点
激光测量&
传感
10,536,
7,496, % % %
减少
个百分点
建筑激光
定位
106,716,
85,081, % % %
减少
个百分点
其他产品
18,507,
12,641, % % %
减少
个百分点
合计 154,759, 118,728, - - - -
按区域分类分析:
21
单位:元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营业成本
比上年同
期
增减%
毛利率比上
年同期增减
国内销售
110,702,
88,413, % % %
增加
个百分点
国外销售
44,057,
30,314, % % %
减少
个百分点
合计 154,759, 118,728, - - - -
收入构成变动的原因:
内外销占比:2024年度内销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国内及国外销售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
系公司国内市场产品业务受国内宏观经济周期性影响,公司内销收入较上年度下降明显;部分国外客
户减少采购规模及采购周期波动的影响,公司外销收入较上年度下降较多。
(3) 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元
序号 客户 销售金额
年度销售占
比%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1 客户一 15,406, % 否
2 客户二 12,361, % 否
3 客户三 12,322, % 否
4 客户四 7,898, % 否
5 客户五 6,935, % 否
合计 54,924, % -
(4) 主要供应商情况
单位:元
序
号
供应商 采购金额
年度采购
占比%
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
1 供应商一 13,435, % 否
2 供应商二 7,160, % 否
3 供应商三 5,186, % 否
4 供应商四 4,099, % 否
5 供应商五 3,810, % 否
合计 33,692, % -
3. 现金流量状况
单位:元
22
项目 2024年 2023年 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55, 4,1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71, -6,179,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6, 118,693, %
现金流量分析: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一年度相比上升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支
付的各项税费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一年度相比下降 %,主要系公司增加购买固
定资产,导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因此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下降。
3、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绝对值较上一年度相比下降 %,主要系报告期
内公司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较去年同期减少,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且由于报告期内需向股
东分配股利,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支流出增加,因此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相应减少。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报告期投资额 上年同期投资额 变动比例%
18,554, 2,754, %
2、 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被投资
公司名
称
主要
业务
投资金额
持股
比例%
资金
来源
合作
方
投资
期限
产品
类型
预计
收益
本期投资
盈亏
是否
涉诉
莱 赛
(香港)
国际实
业有限
公司
投 资
控股、
贸易
9,100,000 100%
自 有
资金
长期 - -
-
47,
否
合计 - 9,100,000 - - - - -
-
47,
-
莱赛(香港)国际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总额 13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 910万元。
23
3、 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
称
本期投入情况
累计实际投入
情况
资金来源 项目进度 预计收益
截止报告
期末累计
实现的收
益
是否达到
计划进度
和预计收
益的原因
激光应用
智能工厂
数字化升
级项目
2,002, 4,672, 募集资金 % - - -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7,452, 7,537, 募集资金 % - - -
合计 9,454, 12,209, - - - - -
4、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理财产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理财产品类型 资金来源 发生额
未到期余
额
逾期未收回金
额
预期无法收回本金或存在
其他可能导致减值的情形
对公司的影响说明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30,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5,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8,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6,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4,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5,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5,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20,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5,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1,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11,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30,000,000 0 0 不存在
24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30,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30,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30,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30,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20,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20,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30,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募集资金 30,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8,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7,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6,000,000 0 0 不存在
银行理财产品 自有资金 6,000,000 0 0 不存在
合计 - 438,000,000 0 0 -
单项金额重大的委托理财,或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6、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控股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
司
名
称
公
司
类
型
主
要
业
务
注册
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利
润
净利润
常州
市激
光技
术研
究所
有限
公司
控
股
子
公
司
电子
测量
仪
器、
仪器
仪表
制
造、
销售
300 7,097,
-
1,203,
2,708, -294, -665,
江苏
莱赛
导航
科技
控
股
子
公
导
航、
测
绘、
1,000 20,793, 5,097, 4,937, -2,389,
-
2,091,
25
有限
公司
司 气象
及海
洋专
用仪
器制
造销
售、
农业
机械
制造
莱赛
(香
港)
国际
实业
有限
公司
控
股
子
公
司
投
资、
贸易
130 万
美元
9,814, 9,297, - -56, -47,
(2)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主要参股公司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与公司从事业务的关联性 持有目的
杭州西晨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开发白激光业务 推动公司的业务布局,完善公司产业链,
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子公司或参股公司的经营业绩同比出现大幅波动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税收优惠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
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 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
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97 号)、《关于研发费用
26
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40 号)、《关于提高研究开
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8〕99 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
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13 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
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
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
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 200%在税前摊销”。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均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优惠
政策。
(2)出口“免、抵、退”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 细则等政策,
公司一类产品(海关编码为“90158000、90159000”),执行国家增值税“免、 抵、退”税收政策,
适用的出口退税率为 13%。
(3)母公司于 2021年 11月 6日复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 GR202432002290 号 《高新
技术企业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本期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
得税。
(4)根据《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8 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万元的部分,减按 25%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常州市激光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江苏莱
赛导航科技有限公司享受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本期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 20%的税率缴纳
企业所得税。
(六) 研发情况
1、 研发支出情况:
单位:元
项目 本期金额/比例 上期金额/比例
研发支出金额 15,326, 14,798,
研发支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支出的比例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例 %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7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变化情况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研发人员情况:
教育程度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8 12
本科 33 41
专科及以下 32 21
研发人员总计 73 74
研发人员占员工总量的比例(%) % %
3、 专利情况:
项目 本期数量 上期数量
公司拥有的专利数量 88 82
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数量 10 10
4、 研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所处阶段/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精准农业-卫
星平地系统
多功能自动平
地,降低劳动
强度,提高平
地效率
小批试产阶段 实现平面、坡
面、天线多功能
自动平地,提升
工作效率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农业采载机器
人
机器替代人
工,降低劳动
强度
原理样机阶段 适用多种水果采
摘场景,采收率
高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地坪测量小车 提供智能化地
坪测量解决方
案
试产阶段 无人化操作,结
果图形化展示,
云端数据保存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360旋转窗框
激光标线仪
提高用户体
验,提高施工
效率
项目结案 贴墙距离小,解
决施工盲区施工
难度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28
高亮度激光标
线仪
提高用户体
验,施工更加
便利
项目结案 提高激光线亮
度,施工更加便
利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多线束激光标
线仪
拓宽施工应用
场景
项目结案 多用途适用多种
施工场景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多功能激光标
线仪
开发新产品,
扩充产品线
项目结案 全新设计,提高
客户体验
扩充产品线
高精度激光扫
平仪
开发高精度稳
定性的产品,
提高市场竞争
力
项目结案 提高产品精度稳
定性,提高客户
体验
扩充产品线
高精度激光标
线仪
开发高精度稳
定性的产品,
提高市场竞争
力
项目结案 提高产品精度稳
定性,提高客户
体验
提高市场竞争力
钢筋检测仪 开发新产品,
扩充产品线
项目暂停
性能指标优良 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高精度工程探
测器
开发高精度稳
定性的产品,
提高市场竞争
力
试产阶段 提高产品精度稳
定性,提高客户
体验
提高市场竞争力
小型化柱镜标
线仪
研发性价比更
高的产品,开
拓新市场
样机阶段 高性价比 开拓新市场,提高新产品销售
收入
新型白激光汽
车远光辅助照
明、摩托车照
明应用
在莱赛激光光
源模组成功实
现自动化生产
的基础上,研
究开发基于激
原理样机 验证白激光引擎
及其光源模组的
技术设计方案、
工艺路线可行
性、完成设计验
通过激光光源模组自动化生产
优势,为白激光及其光源模组
的设计、研发、生产打下坚实
基础,完成白激光及其新型汽
车远光辅助照明、摩托车照明
29
光荧光转换的
白激光光源模
组,并完成拓
展应用的新型
汽车远光辅助
白激光照明及
摩托车白激光
照明光源的设
计、研发和生
产
证和确认透射型
和反射型白激光
光源模组的性能
参数,并完成激
光生物安全合规
性检测,为白激
光汽车远光辅助
照明光源及摩托
车白激光照明光
源量产应用做好
技术和工艺准
备。
应用的新赛道拓展,打造公司
创新发展新的增长点
新型白激光特
种照明光源模
组
适应特种照明
场景需求,开
发新型白激光
特种照明光源
模组,满足地
铁轻轨、海上
照明、航空照
明等特种场景
照明需求,验
证设计方案和
产品开发的可
行性、可靠
性,识别关键
技术和工艺路
线,提升性价
比、为批量生
产投放市场做
原理样机 针对地铁轻轨、
海上照明、航空
照明等各类应用
场景需求,完成
系列化白激光特
种照明光源模组
的开发,满足客
户需求,体现白
激光特种照明竞
争优势,提升用
户体验感。
拓展白激光新型特种照明应
用,开辟激光模组应用协同创
新新业务
30
储备。
激光测距和激
光定位雷达
开发新型的激
光测距仪及激
光定位雷达,
验证设计方案
及技术工艺路
线可行性,识
别关键技术和
相关工艺控制
点,完成设计
输出,为批量
生产做技术储
备。
方案阶段 针对激光测距需
求及大型物流激
光定位雷达应用
场景需求,开发
激光测距仪及激
光定位雷达。
集合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开发
高性价比激光测距仪及激光定
位雷达,拓展公司产品市场和
业务,提升公司竞争力
小型化扫平仪 开发性价比更
高的产品,提
高市场的竞争
力
项目结案 小型化设计,提
高产品精度稳定
性,提升客户体
验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小型化锥镜标
线仪
开发小型化 4D
新产品,扩充
产品线
设计阶段 多光源小型化设
计,适用于多种
施工现场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大梯度激光扫
平仪
研发大梯度,
高精度的产
品,提高市场
竞争力
原理样机阶段 全新设计,在专
业应用领域施工
更加方便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分体式激光标
线仪
研发性价比更
高的产品,开
拓新市场
项目结案 高性价比仪器,
更广泛应用于各
施工场合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智能激光标线
仪
研发性价比更
高的产品,提
原理样机阶段 功能提高用户体
验,提高施工效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31
供市场竞争力 率
快速安平柱镜
标线仪
研发性价比更
高的产品,提
高产品性能,
提高市场竞争
力
设计阶段 全新设计,性能
优化,精度稳
定,提升客户体
验
提升用户体验,提高公司品牌
影响力
5、 与其他单位合作研发的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审计情况
1. 非标准审计意见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键审计事项说明: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
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一)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1.关键审计事项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注释 (十)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三)。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莱赛激光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
原值 71,669,元,坏账准备为 10,047,元。莱赛激光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
金额时需要评估相关客户的信用情况。由于莱赛激光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
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就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账龄分析以及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
2、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充分识别已发
生减值的项目;
3、 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选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现金流量做出
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 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确定的坏账准备计
提比例是否合理;
5、 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6、 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存货
1.关键审计事项
32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六)。2024年 12月 31日,莱赛激光
存货总金额为人民币 68,576,元,约占集团总资产的 %。莱赛激光有大量存货结余且需要
维持适当水平的存货以满足未来的市场需求。莱赛激光存在种类繁多的大量存货。存货的存在性和完
整性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我们已识别莱赛激光存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就存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测试莱赛激光存货管理的内部控制系统,包括采购,仓储管理和销售等;
2、询问被审计单位除管理层和财务部门以外的其他人员,如营销人员、仓库人员等,以了解有关
存货存放地点的情况,比较被审计单位不同时期的存货存放地点清单,关注仓库变动情况,以确定是
否存在因仓库变动而未将存货纳入盘点范围的情况发生;
3、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评价管理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程序并观察管理
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情况,检查存货并执行抽盘。
(三)收入确认
1.关键审计事项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注释(二十四)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注”注释(二十八)。于 2024年度,
莱赛激光销售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152,871, 元。莱赛激光对于产品销售产生的收入
是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的,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
接受该商品时确认为销售收入。由于收入是莱赛激光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
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莱赛激光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就收入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 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及出库单、物流单据、签收单等,评
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
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3.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评估情况以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近一年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专
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
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八) 合并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报告期新增控股子公司莱赛(香港)国际实业有限公司,合并报表新并入莱赛(香港)国
33
际实业有限公司报表。
(九) 企业社会责任
1. 脱贫成果巩固和乡村振兴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环境保护相关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报告期内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15,万元,同比下降 %;实现净利润万元,同比下降
%;实现经营性净现金流 万元,同比增加 %。
三、 未来展望
(一) 行业发展趋势
2022 年 7 月,住建部联合发改委发布实施《“十四五”全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提出推进
城市基础设施体系化建设、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善城市生态基础设施体系、加快新型城市
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各地城市基础设施健康有序发展。在国家政策的支持调配与市场稳增长的基调下,
建筑与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地位进一步稳固,进而推动上游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相关产品需求的增
长。
2021年 12月,农业农村部发布《“十四五”全国农业农村科技发展规划》,指出提升装备智能化
水平。开发智能农机装备专用传感器,研究农机信息获取、智慧决策、精准作业、农机导航、高效调
度、智能诊断、溯源分析和协同作业等技术,推动智能控制、卫星定位、农业物联网、大数据、农机
自动驾驶、农业传感等技术与农机装备融合应用。在国家大力鼓励农业装备智能化与农业现代化进程
持续加快的共同作用下,精准农业市场规模有望持续扩容,带动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的销售增长。
34
全球范围内人口老龄化、劳动力短缺成为趋势,农村劳动力成本持续上升,叠加工程机械巨头产品
布局的不断完善,工程机械开始在大型城市、广大农村地区受到广泛使用,在旧城改造、管道开挖、
农村农业生产、农村房屋道路建设等方面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随着 5G时代的步入,自
动化、智能化成为工程机械行业的必然趋势。工程机械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仪器如扫平仪等与大型工
程机械摊铺机、压路机、挖掘机相配套,可实现工程机械自动测量、整平、挖掘深度操作控制,能够
大幅度提高工程机械设备的施工精确度与效率,实现设备的自动化、智能化运行,对降低企业在人力
成本上的支出也有着积极作用。未来工程机械市场的深入发展,将进一步催生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仪
器的配套使用需求。
(二) 公司发展战略
莱赛激光专注于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是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应用领
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将围绕市场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激光+工程定位核心技术优势,在“激光
+北斗导航、白激光及新型激光照明应用、激光雷达”等领域加强创新技术和产品规划布局。把高效创
新作为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动力,推动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应用领域的发展,进一步为用户提升精准高
效的智能化作业体验,持续以科技创新点亮行业未来。
(三) 经营计划或目标
公司作为中国建筑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行业先行者,是中国建筑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行业领军企
业,专注于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领域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将根据市场和客户需求持续完善
产品序列,不断丰富技术储备,并结合公司产品研发战略规划,实现优势领域协同创新,更好服务终
端客户。公司将继续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和科学决策能力,从而具备定制化、柔性化的生产能力,能够
快速响应客户的非同质化需求,快速满足品种多样性的要求,同时又能保证高效的交付效率和优秀的
定制化生产水平。为满足市场需求以及自身规模发展需要,公司需尽快对接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
提升融资效率。需要加大对高端人才的引进力度,保证公司持续化经营及技术优势。
(四) 不确定性因素
报告期内,暂无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或经营计划产生重大影响的不确定因素。
35
四、 风险因素
(一) 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因素
重大风险事
项名称
公司持续到本年度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公司面临的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随着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行业利好政策的持续推出
以及用户需求的稳定增长,博世、徕卡、喜利得等为代表的行业巨头厂商以及国内专
业化品牌纷纷持续加强对其激光测量产品的宣传推广、新品投放、渠道建设的力度,
与公司开展市场竞争。
若未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或者公司不能通过持续的产品开发、升级迭代、优化产
品结构,推出符合消费趋势、用户喜好的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产品,增强自身品牌影
响力及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公司可能会面临业务增长放缓及市场份额
下降的风险。
(二)国际贸易形势变化的风险
近期,国际贸易形势发生较大变化,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如国际贸易形势相关事件
进一步升级,将对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三)公司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不能取得相关认证的风险
美国及欧盟地区对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的销售有市场准入规定。ODM 业务的产
品通常由客户以自己的名义在当地进行认证,公司配合客户提供用于产品认证的技术
支持文档,也存在应客户要求由公司进行产品认证的情况。欧洲地区 ODM 业务的产品
CE认证由公司完成,若公司无法按客户要求取得相关产品的认证,则可能存在合同违
约或丢失产品订单的商业风险,进而对公司境外销售业绩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业绩下滑风险
2023至 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24,万元、15, 万元,报告期经营
业绩下降。但是若出现未来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市场竞争加剧、
下游客户需求发生变化等不利情形,公司未能及时调整经营策略或未能保持技术优势,
将可能导致核心竞争力受影响,进而导致公司业绩进一步下滑。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采取调整产品结构、扩展国际市场辐射范围等一系列有力措
施,努力克服市场需求下降造成的不利影响。在国内市场,公司积极发展优质客户,
稳固并逐步扩大市场份额。在国际市场上,公司在保持与原有客户合作的基础上,开
发新产品,积极申请产品的认证,逐步扩大亚洲、非洲等地区的营销规模,扩大市场
辐射范围。
内控风险
(一)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高,存在不当控制的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建红与张敏俐,陆建红、张敏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
公司 %股份,比例较高。如果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所控制的股份行使表决权或
其他方式,对公司的发展战略、生产经营、人事任免和利润分配等方面实施不利影响,
可能导致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利用其控制地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提升各项决策的民主度与透明度,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作用,
并向公司全体员工开放监督渠道,以督促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各尽其责,履行勤勉忠诚义务,使公司规范治理的水平不断提升。同时,公
司管理层将认真学习公司治理相关制度,制订各项内控制度,确保公司治理做到规范
运行。
36
财务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原材料包括电子元器件、金属加工件、电池及附件、包装材料、橡塑件、
光学件等,部分原材料的市场价格与国家大宗商品铝价等具有较强的关联性。报告期
内,公司直接材料占生产成本的比例均超过 75%,占有较大的比重,如果公司主要原材
料未来价格持续大幅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主要产品的生产成本,进而影响公司经营
业绩的稳定性。
(二)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与境外客户主要以美元结算,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的产品
销售价格。2024年公司汇兑损益金额为万元。若未来美元汇率发生较大波动,
可能产生较大金额的汇兑损益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公司面临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
(三)存货金额较大的风险
2023 至 2024 年,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6, 万元及 6, 万元,占
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及 %,占比较高。公司结合自身对市场的判断和客
户的需求预测拟定采购及生产计划,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竞争风险加剧
及公司存货管理水平下降,引致公司存货出现积压、毁损、减值等情况,将对公司经
营业绩及经营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3 至 2024 年,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8, 万元及 6, 万元,
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及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应收账款
的总量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如果重要客户遭遇财务状况恶化、经营危机或公司与相关
客户合作关系发生恶化,公司应收账款可能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而产生坏账损失,
将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一方面将根据汇率变动情况和原材料价格及时调整产品定价,同时
提高公司产品的品质与服务,以提高议价能力,减少汇率和原材料价格波动在产品定
价方面的影响程度;另一方面公司将选择适当的计价货币、远期结汇等金融工具锁定
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率波动产生的汇兑损失,同时加大应收账款催收力度,提高存
货管理水平,降低存货库存。
研发与技术
风险
(一)产品升级迭代及研发失败风险
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应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多个环节,具有高精度、高
自动化等特点,同时由于施工环境的不确定性,激光测量和智能定位仪器还需具备较
高的产品品质、稳定性、可靠性等特征。当前全球制造业正在经历数字化、自动化、
智能化的转变,为保证产品不断满足用户需求,维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优势,公司
需不断进行产品迭代和创新,未来预计将持续对产品研发投入更多资源。若公司无法
持续跟踪市场及终端用户需求变化,并对行业未来技术、产品发展方向进行较为准确
的预判,或者开发产品市场推广失败,可能存在公司产品升级迭代进度和研发成果未
达预期,进而导致公司无法持续保持产品市场竞争力及市场份额下降,对公司未来业
务发展及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研发人员流失或不足的风险
优秀的研发人员是公司提高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伴随市场需求的快速变
化和行业竞争的日益激烈,激光测量与智能定位行业对于专业技术人才的竞争不断加
剧。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更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及良好的研
发条件,或随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资产和经营规模预计将迅速扩张,
若公司人才不能满足营业规模增长和持续产品研发的需求,可能面临研发人员流失或
不足的风险。
37
应对措施:公司管理层从根本上重视人才对于公司发展的重要性,一方面将为公司
员工提供行业内具有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和股权激励计划,另一方面将逐步建立能留住
人才、培养人才的机制,并使员工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和归属感的企业文化。
募投项目风
险
(一)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与市场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激光应用智能工厂
数字化升级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所处行业受宏观经济形
势、国家产业政策、外部市场环境的影响较大,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也会
受公司自身管理水平等内在因素的影响,若项目实施过程中内外部环境发生不利
变化,可能导致项目不能如期完成。此外,如果未来出现宏观经济、市场环境、产
业政策、竞争态势等方面的变化,则募投项目可能不具备市场竞争优势或无法实现
市场开拓预期使得产能消化率较低等情形,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都将会有一定幅度的
增加,但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建设和培育,投资效益不能立
即体现,短期内可能对公司业绩增长贡献较小。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
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三)新增折旧摊销和员工薪酬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的折旧、摊销费用和员工薪酬将有所增加,短期
内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如果行业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公司未能提高产品销量、扩展应用领域、提高整体盈利水平,使得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未能达到预期的经济效益,则募投项目折旧、摊销、员工薪酬的增加将可能
导致公司利润出现下滑风险。
应对措施:公司对募投项目加强管理,评估募投项目的净现金流量,提高项目管
理效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快研发中心建设周期,设
计项目最佳产能,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其技能,依托于公司较强的研发技术能力,
公司努力拓展部分新客户,并拓展双方原有客户合作的产品范围,满足未来公司具
有足够的客户和订单消化募投项目带来的产能增长。
本期重大风
险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本期重大风险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 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因素
新增风险事
项名称
公司报告期内新增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无 不适用
38
第五节 重大事件
一、 重大事件索引
事项 是或否 索引
是否存在诉讼、仲裁事项 □是 √否 五.二.(三)
是否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是 √否
是否对外提供借款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
资源的情况
□是 √否 五.二.(四)
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是 □否 五.二.(五)
是否存在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收购、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企业合并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是 √否
是否存在股份回购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已披露的承诺事项 √是 □否 五.二.(六)
是否存在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情况 √是 □否 五.二.(一)
是否存在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被调查处罚的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失信情况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重大合同 □是 √否
是否存在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自愿披露的其他事项 □是 √否
一、 重大事件详情(如事项存在选择以下表格填列)
(三) 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 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情况
(五)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1、 公司是否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
√是 □否
单位:元
具体事项类型 预计金额 发生金额
1.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接受劳务 18,000,000 3,620,
39
2.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3,000,000 4,
3.公司章程中约定适用于本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型
4.其他 288, 283,
2、 重大日常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4、 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与关联方存在的债权债务往来事项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的存款、贷款、授信或其
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六) 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
公司是否新增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详细情况: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0
2、本人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
起至公司完成公开发行股票并进入北交所之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但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
上市事项终止的,本人可申请解除限售。
3、如果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对上述股份限售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规定执
行。
4、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
损失、损害和开支。”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5%。本人离职后 6 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
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本人自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项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次日
起至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期间不减持公司股票。但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北交所上
市事项终止的,本人可申请解除限售。
4、如果中国证监会、北交所对上述股份限售期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北交所的规定执
行。
5、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
损失、损害和开支。”
2、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除公司外,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本
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对任何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
或进行控制;
2、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对任何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
3、本人将持续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4、本人将不会利用对公司的控制关系或投资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5、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愿意以公平合理
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公司。
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
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本人违
反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1、除公司外,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
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本人、本
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未对任何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
或进行控制;
2、本人将不直接或间接对任何与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
3、本人将持续督促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其他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
4、本人将不会利用本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位以及对发行人的实际影响力,进行损害发
41
行人及发行人其他股东利益的活动;
5、若未来本人直接或间接投资的公司计划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本人愿意以公平合理
的价格将该等资产或股权转让给公司。
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旨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之权益而作出;本人确认本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
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如本人违反
上述承诺,将依法赔偿相关各方的损失,并配合妥善处理后续事宜。”
3、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已向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
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如有),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
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
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2)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本企业已向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
本人关联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如有),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
在虚假陈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2、本人/本企业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
易事项(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
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本企业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
照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人/本企业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
决策来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本企业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予以
赔偿。”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人已向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律师及会计师提供了报告期内本人及本人关联
方与公司之间已经发生的全部关联交易情况(如有),且其相应资料是真实、完整的,不存在虚假陈
述、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或重大隐瞒。
2、本人将尽量避免本人以及本人实际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公司与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
(自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情况除外),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业务往来或交易,将在平等、自愿
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
3、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回避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公司关
联交易决策程序进行,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
4、本人保证不会利用关联交易转移公司利润或进行利益输送,不会通过影响公司的经营决策来损
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如因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上述承诺因此给公司及其相关股东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
4、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自 2020年至今,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亦不存在公司为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2、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
使用公司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
为。
3、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与该等人士控制或投资的企业也应遵守上述声明与承诺。如因
违反该等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2)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或表决权的股东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自 2020年至今,本人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公司为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2、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
使用公司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
为。
3、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与该等人士控制或投资的企业也应遵守上述声明与承诺。如因
违反该等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避免资金占用的承诺
“1、自 2020年至今,本人不存在以任何形式占用或使用公司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公司为本人及
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形。
2、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占用或
使用公司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
为。
3、本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本人与该等人士控制或投资的企业也应遵守上述声明与承诺。如因
违反该等声明与承诺而导致公司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况,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5、关于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
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1)公司关于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
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
本公司将及时提出股份回购预案,并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
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若本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在实施上
述股份回购时,如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若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
资者损失根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
额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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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际控制人关于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致回购股份和向
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
的,本人将利用在公司的控制地位,促成公司及时依法回购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将依法购回已
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若有)。
3、若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投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
额予以确定。”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在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情形下导
致回购股份和向投资者赔偿及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若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投
资者损失根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部门认定
的方式或金额予以确定。”
6、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函
(1)公司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函
“(一)公司将严格履行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
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公司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公司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
如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公司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
承诺;
4、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
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5、自本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对未
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本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6、如因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公司因违反
承诺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7、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公司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
能履行所作承诺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具体原
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2)实际控制人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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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
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
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
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
性承诺;
4、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
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
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
行所作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
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
资者的权益。”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承诺函
“(一)本人将严格履行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过程中所
作出的所有公开承诺事项,并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如本人所作承诺未能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
策变化、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
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3、如该违反的承诺属可以继续履行的,本人将及时、有效地采取措施消除相关违反承诺事项;如
该违反的承诺确已无法履行的,本人将向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
并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导致投资者损失的,由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本人因违反承
诺所得收益,将上缴公司所有;
5、本人将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不
以任何形式要求公司增加本人的薪资或津贴,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
止;
6、其他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约束措施。
(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本人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未能履
行承诺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通过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北交所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及时、充分披露未能履行承诺的详细情
况、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及社会投资者道歉;
2、向公司及投资者及时作出合法、合理、有效的补充承诺或替代性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投
资者的权益。
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未到期的各项承诺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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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
承诺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具体如下:
一、启动和停止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一)启动条件
公司本次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 1个月内,若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
行价格或公司本次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一旦出现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收盘
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情形(以下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则公
司应当在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本预案等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
议稳定股价的具体方案,并予以具体实施、依法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二)停止条件
触发稳定股价预案时点至股价稳定方案尚未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方案实施期间,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
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1、若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的一个月内,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5 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发行价格而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
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
2、若因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公司股票出现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除权后每股净资产值而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
公司股票连续 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3、继续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
4、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本次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实施期满后,如再次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则再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
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及实施程序
在本预案有效期内,在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后,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
司公开发行并挂牌条件的前提下,实施股价稳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实施股票回购;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一)公司回购股票
公司承诺:出现需要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的,公司需根据资本市场的变化情况和公司经营的实
际状况,在 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公司股东回购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并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北京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
材料(如需),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
在二级市场回购公司流通股票,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回购
价格不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情
形,回购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稳定股价回购股票的数量不超过
公司股票总数的 3%,且公司用于回购股票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回购股票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20%,同时保证回购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在北交
所上市的条件。在实施回购股票期间,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股价措施条件的,本公司可不再
继续实施该方案。
(二)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公司回购股票达到承诺上限后,再次出现需要
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的,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须在 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
公司股票的方案并公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
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份。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触发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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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措施的情形,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触
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单次增持股票的资金
不超过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现金薪酬的 2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
(三)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回购股票达到承诺上限,且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
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达到承诺上限后,实际控制人须在 5个交易日提出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
公告,自相关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增持公司流通股票。公司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一个月内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增持价格不高于公司本次发行价格;公司在北
交所上市之日起第二个月至三年内触发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增持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
的每股净资产。单次用于稳定股价增持股票的数量不超过发行人股票总数的 1%,且实际控制人合计增
持股票使用的资金金额不超过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的税后现金分红的 10%,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六
个月内不出售所增持的股票,同时保证增持结果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条件。
三、相关约束措施和承诺
(一)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须以本预案内容,就其稳定股价措施的相关义务
做出承诺,并承诺自愿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承诺,公司回购股票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
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具
体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
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
任。
(三)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若未依照本预案履行增持股票义务,
公司有权责令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及时履行增持股票义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
不履行的,公司有权从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中扣减相应金额。公司董事(独立
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的,股东大
会有权解聘、更换相关董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股票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若实际控制人未依照本预案履行增持股票义务,
公司有权责令实际控制人在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实际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扣留
应向实际控制人支付的分红。
(五)公司承诺,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将要求其根据稳定公司
股价预案和相关措施的规定,作出相关承诺。”
8、关于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
关承诺
(1)公司关于履行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公司承诺积极采取上述措施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公司承诺若上
述措施未能得到有效履行,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指定报刊上
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实际控制人关于履行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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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侵占公司利益;
3、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4、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5、本人承诺将严格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本人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
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确保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如果本人违反所
作出的承诺或拒不履行承诺,将按照《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
导意见》等相关规定履行解释、道歉等相应义务,并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
构及自律机构依法作出的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相
应补偿责任。”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履行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薪酬管理制度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公司拟实施股权激励,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
成(如有表决权);
6、本承诺函出具后至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实施
完毕前,如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其他新的监管规定
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或证
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以及对此做出的任何有关填补被
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对公司或
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8、作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
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9、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1)公司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将严格按照《莱赛激光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
分配。”
(2)实际控制人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促使公司严格按照《莱赛激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北京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履行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并实施利润分配。”
10、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函
(1)实际控制人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
2、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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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
露。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公司在 6个月期间内已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5、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本人同意将该等股份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
司所有。
6、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
管规则的要求。”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本人持续看好公司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愿意长期持有公司的股份
2、对于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
行”)前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在限售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3、若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减持股票的,将严格遵守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
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保证公司的稳定经营,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披
露。
4、自锁定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若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
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个月;若公司在 6个月期间内已
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上述收盘价格指公司股票经调整后的价格。
5、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份,本人同意将该等股份减持实际所获得的收益(如有)归公
司所有。
6、如未来相关监管规则发生变化,本承诺载明事项将相应修订,修订后的承诺事项亦满足届时监
管规则的要求。”
11、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莱赛激光上市后,若莱赛激光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事项,自上述违规行为发生
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之后 6个月内,自愿限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莱赛激光股份,并按北交所相
关规定办理股份限售手续。
2、莱赛激光上市后,若本人发生操纵市场、内幕交易、虚假陈述事项,自上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
起至违规行为发现之后 12 个月内,自愿限售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莱赛激光股份,并按北交所相关
规定办理股份限售手续。”
12、孙仅、壮卫峰、彭公新、朱文军关于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
损失、损害和开支。”
13、金中义、陈文虎关于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
“1、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自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1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49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承诺赔偿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函所作任何承诺而遭受的一切实际
损失、损害和开支。”
(1) 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
单位:元
资产名称 资产类别
权利受限
类型
账面价值
占总资产的比
例%
发生原因
货币资金 流动资产 其他(保证
金)
14,19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
金
总计 - - 14,190, % -
资产权利受限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货币资金中保证金主要用于签发银行承兑汇票支付供应商货款,对公司无重大
影响。
50
第六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二、 普通股股本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结构
单位:股
股份性质
期初
本期变动
期末
数量 比例% 数量 比例%
无限售
条件股
份
无限售股份总数 18,208,334 % 9,109,713 27,318,047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0 - 0 0 -
董事、监事、高管 0 - 0 0 -
核心员工 0 - 0 0 -
有限售
条件股
份
有限售股份总数 58,458,333 % -
6,234,713
52,223,620 %
其中: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38,500,000 % 0 38,500,000 %
董事、监事、高管 7,350,000 % 0 7,350,000 %
核心员工 0 - 0 0 -
总股本 76,666,667 - 2,875,000 79,541,667 -
普通股股东人数 4,277
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因北交所上市募集资金导致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的变化。
(二)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序
号
股东名
称
股东性
质
期初持股
数
持股变动
期末持股
数
期末持
股比例%
期末持有
限售股份
数量
期末持有
无限售股
份数量
1 陆建红 境内自
然人
19,825,000 0 19,825,000 % 19,825,000 0
2 张敏俐 境内自
然人
18,675,000 0 18,675,000 % 18,675,000 0
3 常州市
莱赛投
资合伙
企 业
( 有 限
合伙)
其他
5,000,000 0 5,000,000 % 5,000,000 0
51
4 朱明 境内自
然人
2,600,000 0 2,600,000 % 2,600,000
0
5 徐奕飞 境内自
然人
2,500,000 0 2,500,000 % 2,500,000 0
6 孙小兰 境内自
然人
2,250,000 0 2,250,000 % 2,250,000 0
7 金中义 境内自
然人
2,800,000
-
1,217,986
1,582,014 % 0 1,582,014
8 国泰君
安证券
资
管-招
商银行
-
国泰君
安君享
北
交所莱
赛激光
1
号战略
配售集
合
资产管
理计划
基金、
理财产
品
0 1,373,620 1,373,620 % 1,373,620 0
9 长城证
券股份
有 限
公司客
户信用
交易担
保证券
账 户
境内非
国有法
人
0 775,854 775,854 % 0 775,854
10 壮卫峰 境内自
然人
1,000,000 -310,000 690,000 % 0 690,000
合计 - 54,650,000 621,488 55,271,488 % 52,223,620 3,047,868
股东陆建红、张敏俐为一致行动人。
股东陆建红是股东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合伙人。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或前十名股东是否存在质押、司法冻结股份
□适用 √不适用
投资者通过认购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成为前十名股东的情况:
52
□适用 √不适用
三、 优先股股本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是否合并披露:
□是 √否
(一)控股股东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陆建红、张敏俐。陆建红、张敏俐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占比 %,此外,
陆建红担任莱赛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莱赛合伙可间接控制公司 %的股份。综上,陆建红、
张敏俐通过直接及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 %股份。
2016 年 6 月 30 日,陆建红与张敏俐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主要约定如下:①双方在拟就有关
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后的股东大会)提出议案之前,或在行使股
东会(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后的股东大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进行沟通确认,并在行使提案权和
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如一致意见无法形成,双方不行使提案权或对相关议案之表决一致弃权。②除关
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保证在参加公司股东会(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后的股东大会)行使表
决权时按照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任何一方不能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会(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后的股
东大会)时,应当委托对方代为参加股东会(公司改制为股份公司后的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③
本协议双方同时作为或向公司委派董事的,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应确保自身或其委派
的董事在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任何议案或对任何议案进行表决时确保与对方或其委派的董事保持一致
意见。任何一方或其委派的董事不能参加董事会需要委托其他董事参加会议时,应委托对方或其委派
的董事代为投票表决。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满
36 个月时终止。
2020年 3月 31日,陆建红与张敏俐调整《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满 36个月时至 2023年 3月 30日,一致行动协议的内容未发生变化。
53
2022年 3月 31日,出于北交所上市考虑,陆建红与张敏俐调整《一致行动人协议》的有效期为公
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之日起满 36 个月时至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
起满 36个月时终止。一致行动协议的内容未发生变化。
2023年 5月 16日,为了进一步明确一致行动的分歧解决机制,陆建红与张敏俐签署《一致行动人
协议之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如下:①双方在拟就有关公司经营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股东会提出议案之
前,或在行使股东会等事项的表决权之前,进行沟通确认,并在行使提案权和表决权时保持一致。如
一致意见无法形成,则以陆建红的意见为准。②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在参加公司股东
大会行使表决权时按照一致意见行使表决权。如一致意见无法形成,则以陆建红的意见为准。任何一
方不能参加公司召开的股东大会时,应当委托对方代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③双方同时作为
或向公司委派董事的,除关联交易需要回避的情形外,双方应确保自身或其委派的董事在向公司董事
会提出任何议案或对任何议案进行表决时确保与对方或其委派的董事保持一致意见。如一致意见无法
形成,则以陆建红的意见为准。协议有效期为签署之日至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满 36
个月时终止。
是否存在实际控制人:
√是 □否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
数(股)
38,500,000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表决权的比
例(%)
%
54
第七节 融资与利润分配情况
一、 报告期内的普通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报告期内普通股股票发行情况
(1) 公开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或股
申购日 上市日
拟发行数
量
实际发行数量
定价方
式
发行价
格
募集
金额
募集资金
用途(请
列示具体
用途)
2023年
12 月
18 日
2023年
12月 28
日
19,166,667 22,041, 直接定
价
160,463, 激光应用
智能工厂
数字化升
级项目,
研发中心
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
资金
(2) 定向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存续至报告期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方式 募集金额
报告期内使用
金额
是否变更
募集资金
用途
变更用途情
况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金额
是否履行必要
决策程序
公开发行 160,463, 19,988, 否 不适用
募集资金使用详细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披露平台()披露的公告《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3)。
55
二、 存续至本期的优先股股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存续至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债券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存续至本期的可转换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间接融资发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权益分派情况
(一)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
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
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凡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如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后,公司仍留有可供分配的利润,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
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要求 √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清晰 √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
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是 □否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
否合规、透明
□是 □否 √不适用
(三)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股
56
项目 每 10股派现数(含税) 每 10股送股数 每 10股转增数
年度分配预案 2
报告期权益分派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 □否
报告期内盈利且未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未执行完毕的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7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一、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出生年月
任职起止日期
年度税前报酬
(万元)
是否在公
司关联方
获取报酬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陆 建
红
董 事
长、总
经理
男 1960年 5月 2022年 10
月 20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否
张 敏
俐
副董事
长
女 1955年 6月 2022年 10
月 20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否
朱明 董事、
副总经
理
男 1964年 9月 2022年 10
月 20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否
徐 奕
飞
董事、
副总经
理
男 1970年 5月 2022年 10
月 20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否
孙 小
兰
董事、
副总经
理、财
务总监
女 1966年 8月 2022年 10
月 20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否
田希 监事会
主席
男 1968年 6月 2022年 10
月 20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否
张 小
东
职工监
事
男 1969年 2月 2022年 10
月 20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否
何 晓
燕
监事 女 1982年 6月 2022年 10
月 20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否
冯 锦
侠
董事会
秘书
男 1973年 1月 2022年 10
月 20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否
袁 伟
栋
副总经
理
男 1966年 7月 2022年 10
月 20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否
金 银
龙
独立董
事
男 1957年 1月 2023年 5月
11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6 否
黄 志
敏
独立董
事
男 1973年 6月 2023年 5月
11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6 否
蔡 志
军
独立董
事
男 1976年 1月 2023年 5月
11日
2025年 10
月 19日
6 否
董事会人数: 8
监事会人数: 3
58
高级管理人员人数: 6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股东之间的关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共同实
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共同实际控制人之间也不存在亲属关系。
(二) 持股情况
单位:股
姓名 职务
期初持普
通股股数
数量变
动
期末持普
通股股数
期末普
通股持
股比例
期末持
有股票
期权数
量
期末被
授予的
限制性
股票数
量
期末持
有无限
售股份
数量
陆建红 董事长、
总经理
19,825,000 0 19,825,000 % 0 0 0
张敏俐 副董事长 18,675,000 0 18,675,000 % 0 0 0
朱明 董事、副
总经理
2,600,000 0 2,600,000 % 0 0 0
徐奕飞 董事、副
总经理
2,500,000 0 2,500,000 % 0 0 0
孙小兰 董事、副
总经理、
财务总监
2,250,000 0 2,250,000 % 0 0 0
田希 监事会主
席
0 0 0 % 0 0 0
何晓燕 监事 0 0 0 % 0 0 0
张小东 职工监事 0 0 0 % 0 0 0
冯锦侠 董事会秘
书
0 0 0 % 0 0 0
袁伟栋 副总经理 0 0 0 % 0 0 0
金银龙 独立董事 0 0 0 % 0 0 0
黄志敏 独立董事 0 0 0 % 0 0 0
蔡志军 独立董事 0 0 0 % 0 0 0
合计 - 45,850,000 - 45,850,000 % 0 0 0
(三) 变动情况
信息统计
董事长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总经理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董事会秘书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59
财务总监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详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报酬确定依据以及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对独立董事每年发放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对内部董事、内部监事
不另行发放津贴。公司内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依据所任职务的岗位工资和绩效奖励等
综合确定。公司内部董事、内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独立董事津
贴于股东大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按月发放。
报告期内,公司已按规定支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津贴,不存在违规发放薪资等不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
(四)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员工情况
(一) 在职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按工作性质分类 期初人数 本期新增 本期减少 期末人数
管理人员 32 1 0 33
生产人员 232 5 22 215
销售人员 37 9 1 45
技术人员 73 5 6 72
财务人员 9 0 0 9
员工总计 383 20 29 374
按教育程度分类 期初人数 期末人数
博士 0 0
硕士 9 12
本科 69 84
专科及以下 305 278
员工总计 383 374
员工薪酬政策、培训计划以及需公司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等情况:
60
公司实行工资津贴加奖金的员工薪酬制度,公司每年对员工进行技能及管理培训,公司无需承担费
用的离退休职工。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核心员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变动情况 任职
期初持普通股股
数
数量变动
期末持普通股股
数
张敏俐 无变动 副董事长 18,675,000 0 18,675,000
壮卫峰 无变动 1,000,000 -310,000 690,000
核心员工的变动对公司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后更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1
第九节 行业信息
是否自愿披露
□是 √否
62
第十节 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投资者保护
事项 是或否
年度内是否建立新的公司治理制度 √是 □否
投资机构是否派驻董事 □是 √否
监事会对本年监督事项是否存在异议 □是 √否
管理层是否引入职业经理人 □是 √否
会计核算体系、财务管理、风险控制及其他重大内部管理制度本年是否发现重大缺陷 □是 √否
是否建立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是 □否
一、 公司治理
(一) 制度与评估
1、 公司治理基本状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等规范性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
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
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股票、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
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的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
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公司与关联
方发生的成交金额(提供担保除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5%以上且超过 3,000 万元的关联
交易事项,或者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十五)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十六)审议批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七)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
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历次股东大会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了股东大会的召集、
议事、表决等程序。股东大会的审议内容及签署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定行使职权的行为。公司建立了完
善的股东大会制度并良好运行,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63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规范性制度。董事会由 8名董事组成,全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
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会议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了董事会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董事会的审议内容及签署均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求,不存在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规定行使职权的行为。公司
建立了完善的董事会会议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为规范公司的运作和高效的业务运营发挥了积极作
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
则》等规范性制度。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人。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
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 3年。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监事会会议均按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监事会
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等程序。公司监事会依据相关规章制度要求,独立充分行使权力,认真履行
了对公司运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监督职责,依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完善公司董事会结构、加强董事会决策功能,公司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董事任职条件、聘任、职责以及履行职责的保障等进行了具体的
规定。
公司 8名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人数为 3名,其中 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自聘任
以来,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职权,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
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设立董事会秘书 1
名。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等
事宜。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负责人,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2、 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利的评估意见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以保护股东的利益。
64
首先,公司严格按照《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要求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依法保
障股东对公司重大事务依法享有的知情权。
其次,公司通过建立和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对股东权益的保护,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规定,在制度层面保障公司股东充分行使表决权、质询权
等合法权利。
另外,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
员资格以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
3、 公司重大决策是否履行规定程序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重大决策严格遵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要求,并按照《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
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了
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的职责和要求,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均依法履行规定程序,未出现重大违法、
违规现象或重大缺陷。
4、 公司章程的修改情况
公司已按《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要求修订过公司章程,报告期内,公司
修订过公司章程二次。
(二) 三会运作情况
1、 三会召开情况
会议类型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的次
数
经审议的重大事项(简要描述)
董事会 10 2024年 1月 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预
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暨保证金担保的议案》、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关
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议案》
65
2024年 2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公司章
程〉的议案》、《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修订<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
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 4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
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
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制定 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
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年度
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关于独立
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关
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
资金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
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制定<内部审计制
度>的议案》
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对
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2024年 8月 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
66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2024年 9月 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
提供借款的议案》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 12月 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
制度>的议案》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使用自有
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关于申请
银行授信暨保证金担保的议案》、《关于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提请召开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监事会 7 2024年 2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 4月 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报
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
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
议案》、《关于 2024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
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公司权益分派预案
的议案》、《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关于使用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4年 4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一
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 6月 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
67
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
2024年 8月 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半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2024年 10月 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三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年第
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十四次
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股东会 3 2024年 1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
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4年 2月 22日,公司召开 202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2024年 4月 30日,公司召开 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审议通《关于公司 2023年年度
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董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
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
公司权益分派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续
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4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2、 三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召集、召开、提案、通知、召开程序、表决、决
68
议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决议内容没有违反《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规定的情形,会议程序规范。公司“三会”成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任职要求,
能够按照《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勤勉、诚信地履行职责和任务。2024 年 12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 公司治理改进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及其他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同时按上市公司的
要求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对
外担保管理办法》、《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利润分配制度》、《承诺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四) 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者进行了良性互动。公司以路演、机构投资者网络及现场调研等方式与投资者
之间建立沟通互动渠道,帮助投资者更加深入与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向投资者充分展示公司发
展动态和成长空间,增进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
报告期内,公司接受机构投资者现场调研一次,上市网上路演活动一次。
(一)机构投资者调研
2024年 3月 19日,公司采用现场方式共计接待 1 家机构投资者,并就机构投资者提出的公司经
营管理、发展战略、募投项目进展等问题,邀请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进
行充分沟通和回复,并及时按要求予以披露。
(二)网上路演活动
2024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参加全景网组织的上市网上路演活动。本次路演采用网络及文字互动交
流的方式举行。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参加本次路演活动,本次
投资者交流活动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关注。
二、 内部控制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及时召
69
开会议发表专家意见,充分发挥重大决策提前把关作用。截至报告期末,各个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情
况如下: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次。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十五项议案,切实履行了审核公
司的财务信息及对外披露的定期报告,审核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监督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有效运
行等职能。
(2)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一项议案,切实履行了对使用自有
资金对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的审核职能。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4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 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二项议案,切实履行了审核
公司年度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审核职能。
独立董事人数是否不少于董事会人数的 1/3
√是 □否
是否设置以下专门委员会、内审部门
审计委员会 √是 □否
提名委员会 √是 □否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是 □否
战略委员会 √是 □否
内审部门 √是 □否
(二)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独立董
事姓名
兼职上市
公司家数
(含本公
司)
在公司连
续任职时
间(年)
出席董事
会次数
出席董事
会方式
出席股东
会次数
出席股东
会方式
现场工作
时间
(天)
金银龙 2 10 现场出席 3 现场出席 15
黄志敏 1 10 现场出席 3 现场出席 15
蔡志军 1 10 现场出席 3 现场出席 15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
70
司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独立董事在审议公司事务的过程中对公司经营管理、关联交易、公司
重大事项等方面为公司提出了合理建议,公司在充分论证了相关建议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实际情况,
在日常经营决策中予以采纳。
独立董事资格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不存在违反任职的独立性要求,在后续的独立董事履职过程中,公司亦将持续核查确
保符合独立董事任职管理要求。
(三) 监事会就年度内监督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风险事项,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四) 公司保持独立性、自主经营能力的说明
公司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在业务、资产、机构、人员、
财务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并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1、业务分开情况
公司具有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以及独立的服务体系,具有独立的经营场所、独立的采购、销
售部门和渠道。公司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独立开展业务。公司独立获取业务收入
和利润,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不存在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进行生产经营的情形。
另外,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保证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后期发生关联交易时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严格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2、资产分开情况
公司具备与经营业务体系相配套的资产。公司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合法独立
拥有与其经营有关的知识产权等资产的所有权以及办公用房的使用权,上述资产不存在被股东或关联方占
用的情形,公司资产不存在对他方重大依赖的情形,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公司的知识产权不对其他知识产权所有者构成重大依赖,公司知识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障碍,
同时不存在知识产权诉讼等纠纷。
3、人员分开情况
公司的人事及工资管理独立,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产生,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兼职情况。公司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领取报酬。公司的财务人员没有在控股股
71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
公司员工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员工结构构成与公司业务基本匹配,基本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
4、财务分开情况
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部,负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公司财务负责人及财务人员均专职在
本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未在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或存在其他利益冲突的企业任职。公司按照《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符合自身特点的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作为独立纳税人依法纳税。公司能够依据《公司章程》和相关财务制度独立做
出财务决策,不存在公司股东或其他关联方干预本公司资金使用的情况,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各项合同。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财务部现有的专业财务人员的数量和业务能力能满足公司财务核算及内控管理的
需要。
5、机构分开情况
公司机构设置完整。按照建立规范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公司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实
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公司根据业务和管理的需要,设置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和市场竞争需要
的职能机构,各部职责明确、工作流程清晰。公司组织机构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存在合署办公、混合经营的情形,自设立以来未发生股东干预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
综上,公司运营独立,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
等方面均已分开。
(五)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1、关于会计核算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的规定,从公司自身情况出发,制定会计核算的
具体细节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独立核算,保证公司正常开展会计核算工作。
2、关于财务管理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贯彻和落实各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在国家政策及制度的指引下,做到有序工作、
严格管理,继续完善公司财务管理体系。
3、关于风险控制体系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企业风险控制制度,在有效分析市场风险、政策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
等的前提下,采取事前防范、事中控制等措施,从企业规范的角度继续完善风险控制体系。
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均是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自
身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企业运行的要求,在完整性和合理性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所建立的会计核
72
算体系、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等公司重大管理制度能够得到贯彻执行,对公司的经营管理能够起
到有效的控制,公司会依据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经营现状和发展情况变化不断调整、完善。
(六) 年度报告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相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等情况。公司信息披露责任人及公司管理层,
严格遵守了公司已经制定并修订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信息披露管理事务,提高公司规
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健
全内部约束和责任追究机制。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会计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试行)》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通过了《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七)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投资者保护
(一) 公司股东会实行累积投票制和网络投票安排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临时股东大会 2 次,其中 2024 年
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 年 2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公司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均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议案未实行累积投票制。
(二) 特别表决权股份
□适用 √不适用
(三) 投资者关系的安排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
股东或潜在投资者。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全面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积极做好日常投资者的来访接待、参观调研、定期报告业绩说明会等工作,保证沟通渠道畅通。
73
公司设立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同时,公司严格按照《公司
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北交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建立完整的信息
披露体系和流程,保证公司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确保公司股东及潜在投
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掌握公司发展状况。
74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是否审计 是
审计意见 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中的特别段落
√无 □强调事项段
□其他事项段
□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
□其他信息段落中包含其他信息存在未更正重大错报说明
审计报告编号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K10253 号
审计机构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机构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号四楼
审计报告日期 2025年 4月 24日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及连续签字年限 唐绍昆 张琦
3年 3年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变更 否
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服务年限 3年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酬 40万元
审 计 报 告
信会师报字[2025]第 ZK10253号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赛激光)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莱赛激
光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
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莱赛激光,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
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
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75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一)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注释 (十)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
务报表项目”注释(三)。
2024年 12月 31日,莱赛激光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收
账款的原值 71,669, 元,坏账准备为
10,047,元。
莱赛激光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
需要评估相关客户的信用情况。
由于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
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
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就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实施的审计程
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估并测试管理层对应收账款
账龄分析以及确定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
的内部控制;
2、 复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
的相关考虑及客观证据,关注管理层是否
充分识别已发生减值的项目;
3、 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选
取样本,复核管理层对预计未来可获得的
现金流量做出估计的依据及合理性;
4、 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
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评价管理层确定
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是否合理;
5、 实施函证程序,并将函证结果与管理
层记录的金额进行了核对;
6、 结合期后回款情况检查,评价管理层
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二)存货
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附
注”注释(六)。
2024年 12月 31日,莱赛激光存货总金额为人民币
68,576,元,约占集团总资产的 %。
莱赛激光需要维持适当水平的存货以满足未来的市
场需求。公司存在种类繁多的存货。存货的存在性和
完整性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我们已识别莱赛激光存货
的存在性和完整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就存货的存在性和完整性实施的审计
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并测试莱赛激光存货管理的内部
控制系统,包括采购,仓储管理和销售
等;
2、询问被审计单位除管理层和财务部门
以外的其他人员,如营销人员、仓库人员
等,以了解有关存货存放地点的情况,比
较被审计单位不同时期的存货存放地点清
单,关注仓库变动情况,以确定是否存在
76
因仓库变动而未将存货纳入盘点范围的情
况发生;
3、在存货盘点现场实施监盘,评价管理
层用以记录和控制存货盘点结果的指令和
程序并观察管理层制定的盘点程序的执行
情况,检查存货并执行抽盘。
(三)收入确认
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情及收入的分析请参阅合并
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注释
(二十四)所述的会计政策及“五、合并财务报表项
目附注”注释(二十八)。
于 2024年度,莱赛激光销售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
为人民币 152,871,元。莱赛激光对于产品销售
产生的收入是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的,
根据销售合同约定,通常以公司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时确认为销售收入。
由于收入是莱赛激光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
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
点的固有风险,我们将莱赛激光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
审计事项。
我们就收入确认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
括:
1、 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
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 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控制权
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
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 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
行分析,判断本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
波动的情况;
4、 对本年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
对发票、销售合同及出库单、物流单据、
签收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
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5、 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
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及其他支持性
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
计期间。
四、其他信息
莱赛激光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莱赛激光 2024年年度报告中
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
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77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
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莱赛激光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
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莱赛激光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
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
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
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
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
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
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
致对莱赛激光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
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
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
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莱赛激光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六)就莱赛激光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
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
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
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
78
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
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张琦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唐绍昆
中国•上海 2025年 4月 24日
二、 财务报表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五(一) 189,592, 186,807,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五(二) 139,
应收账款 五(三) 61,621, 84,021,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五(四) 1,793, 258,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其他应收款 五(五) 872, 138,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五(六) 68,576, 67,966,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五(七) 2,112, 4,780,
流动资产合计 324,568, 344,112,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79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五(八) 2,87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五(九) 3,687, 3,891,
固定资产 五(十) 62,251, 68,722,
在建工程 五(十一) 2,98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五(十二) 18,520, 19,254,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五(十三) 4,711, 1,818,
其他非流动资产 五(十四) 3,578, 2,9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735, 99,472,
资产总计 420,304, 443,58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向中央银行借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五(十六) 14,177, 10,224,
应付账款 五(十七) 45,289, 55,861,
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 五(十八) 1,572, 1,3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应付职工薪酬 五(十九) 5,320, 7,689,
应交税费 五(二十) 1,130, 2,645,
其他应付款 五(二十一) 1,589, 2,178,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分保账款
80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五(二十二) 1,870, 4,903,
流动负债合计 70,951, 84,826,
非流动负债:
保险合同准备金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五(二十三) 2,081, 1,915,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81, 1,915,
负债合计 73,032, 86,74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五(二十四) 79,541, 76,666,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五(二十五) 127,815, 111,85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五(二十六) -6,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五(二十七) 21,525, 21,52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五(二十八) 118,394, 146,7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或股东权益)合计
347,271, 356,843,
少数股东权益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347,271, 356,843,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总计
420,304, 443,584,
法定代表人:陆建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小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兰
81
(二)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12月 31日 2023年 12月 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69,030, 176,908,
交易性金融资产
衍生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139,
应收账款 十五(一) 75,299, 96,735,
应收款项融资
预付款项 1,061, 242,
其他应收款 十五(二) 6,611, 1,370,
其中: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 60,284, 58,896,
其中:数据资源
合同资产
持有待售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1,936, 4,770,
流动资产合计 314,224, 339,063,
非流动资产:
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十五(三) 22,401, 15,92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3,687, 3,891,
固定资产 61,696, 68,434,
在建工程 2,985,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使用权资产
无形资产 18,520, 19,246,
其中:数据资源
开发支出
其中:数据资源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4,152, 1,141,
8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578, 2,914,
非流动资产合计 117,022, 111,549,
资产总计 431,246, 450,6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14,177, 10,224,
应付账款 48,376, 56,521,
预收款项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职工薪酬 4,500, 7,034,
应交税费 866, 2,293,
其他应付款 1,564, 3,491,
其中: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合同负债 1,354, 1,171,
持有待售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842, 4,883,
流动负债合计 72,683, 85,62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租赁负债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预计负债 2,081, 1,915,
递延收益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081, 1,915,
负债合计 74,765, 87,53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股本 79,541, 76,666,
其他权益工具
其中:优先股
永续债
资本公积 127,865, 111,902,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83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21,475, 21,475,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127,598, 153,03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合计
356,481, 363,07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总计
431,246, 450,612,
(三) 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营业总收入 五(二十九) 154,759, 241,444,
其中:营业收入 五(二十九) 154,759, 241,444,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161,840, 214,669,
其中:营业成本 五(二十九) 118,728, 172,858,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税金及附加 五(三十) 1,340, 2,786,
销售费用 五(三十一) 11,077, 8,889,
管理费用 五(三十二) 17,468, 15,879,
研发费用 五(三十三) 15,326, 14,798,
财务费用 五(三十四) -2,101, -542,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1,507, 267,
加:其他收益 五(三十五) 1,118, 21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三十六) 199, 14,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7, -3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
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8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
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三十七) -5,230, -2,62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五(三十八) -2,373, 384,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五(三十九) -3,143,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510, 24,758,
加:营业外收入 五(四十) 5,161, 4,909,
减:营业外支出 五(四十一) 60, 115,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409, 29,552,
减:所得税费用 五(四十二) -2,891, 2,707,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18, 26,845,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8,518, 26,84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净亏损
以“-”号填列)
-8,518, 26,845,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6,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
益的税后净额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
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6,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6,
(7)其他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8,524, 26,845,
85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
额
-8,524, 26,845,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八、每股收益: 五(四十三)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法定代表人:陆建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小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兰
(四) 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营业收入 十五(四) 153,325, 238,279,
减:营业成本 十五(四) 117,828, 169,949,
税金及附加 1,338, 2,782,
销售费用 10,092, 8,042,
管理费用 17,284, 15,644,
研发费用 12,502, 12,253,
财务费用 -2,099, -538,
其中:利息费用
利息收入 1,500, 261,
加:其他收益 1,106, 173,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十五(五) 89, -56,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益(损失以“-”号填列)
-307, -394,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
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154, -2,58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870, 1,12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154,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605, 28,799,
加:营业外收入 5,097, 4,906,
减:营业外支出 48, 96,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556, 33,608,
减:所得税费用 -3,007, 3,233,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5,548, 30,375,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5,548, 30,375,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86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5.其他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7.其他
六、综合收益总额 -5,548, 30,375,
七、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五) 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83,953, 215,927,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27, 3,2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四) 6,651, 5,42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2,632, 224,576,
87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0,041, 124,576,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8,948, 49,026,
支付的各项税费 5,338, 27,1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四) 21,849, 19,72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6,177, 220,47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55, 4,1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506, 409,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217,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四) 438,000, 326,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38,724, 326,9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7,896, 6,588,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四) 438,000, 326,5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5,896, 333,08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171, -6,17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839, 126,593,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39, 126,59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88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五(四十四) 7,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85, 7,900,
88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6, 118,6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53, 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09, 116,66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6,711, 60,04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5,401, 176,711,
法定代表人:陆建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小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兰
(六)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附注 2024年 2023年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79,961, 211,703,
收到的税费返还 2,027, 3,22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7,354, 3,7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9,342, 218,64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0,451, 126,01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3,486, 45,210,
支付的各项税费 4,756, 26,54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89, 20,51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84,384, 218,28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958, 353,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96, 337,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
回的现金净额
182,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
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1,000, 30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11,579, 307,3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
付的现金
7,571, 6,536,
投资支付的现金 9,351,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
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11,000, 307,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27,923, 313,53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343, -6,198,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8,839, 126,593,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89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8,839, 126,59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9,88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9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9,885, 7,90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46, 118,693,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460, 5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1,971, 112,89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66,811, 53,9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54,840, 166,811,
90
(七)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他综合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
额
76,666, 111,852, 21,525, 146,798, 356,843,
加:会计政策变
更
前期差错更
正
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
额
76,666, 111,852, 21,525, 146,798, 356,843,
三、本期增减变
动金额(减少以
“-”号填列)
2,875, 15,963, -6, -28,403, -9,571,
(一)综合收益 -6, -8,518, -8,524,
91
总额
(二)所有者投
入和减少资本
2,875, 15,963, 18,838,
1.股东投入的普
通股
2,875, 15,963, 18,838,
2.其他权益工具
持有者投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
所有者权益的金
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9,885, -19,885,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
准备
3.对所有者(或
股东)的分配
-19,885, -19,885,
4.其他
(四)所有者权
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
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
亏损
92
4.设定受益计划
变动额结转留存
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
结转留存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
额
79,541, 127,815, -6, 21,525, 118,394, 347,271,
项目
2023 年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少
数
股
东
权
益
所有者权益合计
股本
其他权益工
具
资本
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
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57,500, 12,326, 18,488, 122,990, 211,30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93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7,500, 12,326, 18,488, 122,990, 211,30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少以“-”号填列)
19,166, 99,525, 3,037, 23,807, 145,537,
(一)综合收益总额 26,845, 26,84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9,166, 99,525, 118,69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9,166, 99,525, 118,69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037, -3,037,
1.提取盈余公积 3,037, -3,03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
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94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6,666, 111,852, 21,525, 146,798, 356,843,
法定代表人:陆建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小兰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小兰
(八)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
般
风
险
准
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76,666, 111,902, 21,475, 153,032, 363,076,
加:会计政策变更
95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76,666, 111,902, 21,475, 153,032, 363,076,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2,875, 15,963, -25,433, -6,594,
(一)综合收益总额 -5,548, -5,548,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2,875, 15,963, 18,838,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2,875, 15,963, 18,838,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19,885, -19,885,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19,885, -19,885,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96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9,541, 127,865, 21,475, 127,598, 356,481,
项目
2023 年
股本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减:
库存
股
其
他
综
合
收
益
专
项
储
备
盈余公积
一般
风险
准备
未分配利润 所有者权益合计
优
先
股
永
续
债
其
他
一、上年期末余额 57,500, 12,376, 18,438, 125,694, 214,009,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期初余额 57,500, 12,376, 18,438, 125,694, 214,009,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
(减少以“-”号填列)
19,166, 99,525, 3,037, 27,337, 149,067,
97
(一)综合收益总额 30,375, 30,375,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
资本
19,166, 99,525, 118,692,
1.股东投入的普通股 19,166, 99,525, 118,692,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
入资本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
益的金额
4.其他
(三)利润分配 3,037, -3,037,
1.提取盈余公积 3,037, -3,03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
分配
4.其他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
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
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转留存收益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收益
98
6.其他
(五)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六)其他
四、本年期末余额 76,666, 111,902, 21,475, 153,032, 363,076,
99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一) 公司概况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常州市莱赛激光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于 2000 年 11 月 9 日由常州市莱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后更名为
常州莱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常州市激光技术研究所(后更名为常州市激光技术研
究所有限公司)、张敏俐、金中义、朱明、徐奕飞、孙小兰七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 6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常州市莱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出资 390
万元,占注册资本 65%,常州市激光技术研究所出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 5%,张
敏俐出资 132 万元,占注册资本 22%,金中义出资 21 万元,占注册资本 %,朱
明出资 15 万元,占注册资本 %,徐奕飞出资 6 万元,占注册资本 1%,孙小兰出
资 6 万元,占注册资本 1%,上述注册资本业经常州常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
《验资报告》(常申验(2000)第 243 号)验证。
2006 年 7 月,根据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04070030)
公司变更[2006]第 07190001 号,股东张敏俐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0%、10%、2%的股
权分别转让给股东常州市莱赛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任东青以及朱亚平。
2008 年 1 月,根据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新北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04070030)
公司变更[2008]第 01020010 号,股东朱亚平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的股权全部转让
给股东张敏俐。
2014 年 7 月,根据常州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区(新北)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
书(040700302)公司变更[2014]第 07280004 号,股东张敏俐将其持有的 1%、%、
%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股东徐奕飞、金中义以及孙小兰;同时公司注册资本由 600
万元增至 1,200 万元,由股权转让后的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增资。
2016 年 6 月,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
知书(040701702)公司变更[2016]第06170035号,股东任东青将持有本公司的%、
%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股东陆建红以及张敏俐。
100
2016 年 6 月,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
知书(04070909)公司变更[2016]第 06270006 号,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 万元,
由股东陆建红增资 万元,张敏俐增资 万元,金中义增资 万元,
朱明增资 万元,徐奕飞增资 万元,孙小兰增资 万元,增资后
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2, 万元。
2016 年 6 月,根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
知书(04070909)公司变更[2016]第 06290011 号,公司增加新股东并增加注册资本
万元,由新股东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增资 320 万元,孙仅
增资 64 万元,壮卫峰增资 64 万元,彭公新增资 48 万元,陈文虎增资 48 万元,朱
文军增资 万元,增资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3, 万元。
2016 年 6 月,根据常州市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准予变更登记
通知书(04070909)公司变更[2016]第 06300038 号,股东江苏莱赛激光装备有限公
司将其持有本公司 %、%的股权分别转让给股东陆建红以及张敏俐;
股东常州市激光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 %、%的股权分
别转让给股东陆建红以及张敏俐。
2016 年 9 月,经公司股东会决议,以公司经审计的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净资产
50,454, 元,按各股东原持股比例享有的净资产折合股本 5,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余额人民币 454,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股改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验字(2016)00188 号验资报告验证,并于 2016 年 9 月 29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8 年 12 月,根据贵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莱赛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公司拟向原部分在册股东定向发行股
票,股票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元/股,数量不超过 万股(含 万),预
计募集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万元(含 万元)。本次定向发行股票前,
贵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实收股本人民币 万元。本次定向发行
股票人民币 万元,本次发行后,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实收股本人
民币 万元,股东仍为常州市莱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陆建红、张敏俐、
金中义、朱明、徐奕飞、孙小兰、孙仅、壮卫峰、彭公新、陈文虎、朱文军,并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101
本公司于 2023 年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9,166, 元,发行后公司股本 76,666, 元。
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0 日,本公司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合计 2,875,
股,发行后公司股本 79,541, 元。
现总部位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新竹二路 106、108 号。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精密激光测量仪器、测量仪器仪表、测距仪、探测器、
水平仪、经纬仪、激光传感器、激光导向仪、电子遥控装置、航空器零部件、光学仪
器及激光光电子产品研发、制造、销售和维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 2024 年度新设子公司 1 家,详见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二)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详见本附注“六、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一)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
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二) 持续经营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一)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102
(二)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三) 营业周期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四)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
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
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
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
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
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
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
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
公允价值计量。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
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六)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
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
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
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
103
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
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
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
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
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
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
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
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
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
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
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
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
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
报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
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
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
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
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
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
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
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
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
投资收益。
104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
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
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
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
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
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
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
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
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
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
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
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
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七)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1)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2)确认本公司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3)确认出售本公司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4)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5)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本公司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105
本公司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详见本附注“三、(十三)长期股权投资”。
(八)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公司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
投资。
(九)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
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
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
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
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
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
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
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十) 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
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106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
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
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
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
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
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
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
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
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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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