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泊尔集团薪酬管理条例
苏泊尔集团薪酬管理条例(草案)
为规范集团的薪酬管理体系,使薪酬成为员工素质、才干、贡献、绩效的客观合理体现,从而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根据我集团实际特点结合工资制度试行改革之反馈,特制定本集团薪酬管理条例。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本条例订立之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在全集团范围内实施一次统一调薪,而是在于本着“强化企业凝聚力、增强员工稳定性”的原则,制定一套对全集团各成员企业均须参照执行的统一规范的工资薪酬体系。
(二)制定依据
本条例强调以职能、职责、才干、素质等为依据制订薪酬标准,以职务承担者所担当的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和结果,作为考核的主要因素和核发薪资的依据。集团公司提倡:强化贡献、强化能力、强化职能的分配原则,体现绩效、效能和结果的统一。
(三)薪酬分类
本条例将集团范围内的全体员工薪酬类型分为两类,即行管系统薪酬和生产系统薪酬。行管系统薪酬主要适用于集团中、高层管理人员,科员(技术员、办事员)及其它后勤非直接生产工作人员等;生产系统薪酬主要适用于各子公司生产一线工作人员及辅助生产人员。
(四)条例适用
本条例主要对行管系统薪酬作相应细致规定,各子公司悉依本条例执行或订立相应制度(报集团审批备案);对于生产系统薪酬除集团日后下文作相应统一规定外,各子公司均暂按原薪酬规定执行,本条例不作相应规定。
二、薪酬结构说明
1、基本薪资:指集团根据各级行管人员的职位、技能、贡献等制定的薪资等级标准(具体规定参照本条例第三条有关描述)。
2、津贴类薪资:指集团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制定的各类政策性、福利性补贴(具体规定参照本条例第四条有关描述),包括学历补贴或职称补贴、工龄补贴、住房津贴等。
3、加班薪资:原则上集团公司不提倡为行管人员核发加班费,但因集团实际情况的差异,因而此项目仍列入薪酬结构。各级主管人员必须对加班费作严格控制,并说明原因方可计酬。此项目仅适用于集团内中层干部以下工作人员。
4、年度效益奖金:指集团公司视年终经济效益情况而核发的成果奖金,适用于全体员工。年度效益奖金额度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核发,年终发文;发放则根据各级行管人员基本薪资等数作平均分配。(即基本薪资处在同一等别人员发放相同数额的奖金,与所处级数无关。)
三、基本薪资标准及制定权限
基本薪资标准
根据本集团行政职务序列及技术等级序列将基本薪资(均以月薪表示)分为12等,每一等设若干级。计算方法为:月基本薪资=等别基本薪资+级别基本薪资;级别基本薪资=所处级别×本等级差(“级别基本薪资”可以为零);各级行管人员的“等别基本薪资”一般逐月足额发放,“级别基本薪资”发放方法具体参见本条理第五条有关描述。
集团基本薪资等级明细情况参见下表。
苏泊尔集团行管人员基本薪资等级明细表
行政职务序列
技术序列
等数
等别基本 薪资 (单位:元/月)
级别基本薪资
分 级
本等级差 (单位:元/月)
级数的表示
高管 人员
副总经理
总工
11
2800
30级
1000
0~30级
中
层
干
部
经理
技术部门 负责人
10
2400
25级
600
0~25级
/
特技管理人员
9
2000
30级
380
0~30级
副经理
8
1880
30级
280
0~30级
科长、主任
项目
负责人
7
1880
30级
220
0~30级
副科长、副主任
6
1700
30级
180
0~30级
中 层 以 下 工 作 人 员
特技人员
5
1400
35级
120
0~35级
业务主管、片长
4
1280
30级
100
0~30级
班组长
技术员
3
1080
30级
80
0~30级
职员
2
750
30级
60
0~30级
杂工 (体力工)
1
550
25级
30
0~25级
注: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总经理基本薪资等级由集团公司董事会另定,薪资核发方法参见《集团公司目标经济责任制管理条例》,不在此列。
2、各级行管人员的“等别基本薪资”为公开数;中层以上干部“级别基本薪资”为保密数,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级别基本薪资”原则上保密,但各公司也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而定。
制定权限
1、集团公司董事会行使对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及各全资子公司的总经理(经理)的基本薪资制定权,控股子公司的总经理的工资制定权由该子公司的董事会行使。
2、集团公司的高管人员基本薪资制定权由集团总经理行使,并报集团董事会审批;各全资子公司的高管人员的基本薪资制定权由该子公司的总经理行使并报集团董事会审批;控股子公司的高管人员及中层干部的基本薪资制定权由该子公司的总经理行使并报该公司董事会审批。
3、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中层干部基本薪资制定权分别由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总经理行使,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备案。
4、中层以下工作人员的基本薪资制定权由其所在部门的行政主管行使并报各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各公司总经理批准。
5、特别派遣人员的基本薪资制定权酌情视其人事归属,由其所属公司或部门的行政主管行使。并报各公司人力资源部(或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各公司总经理批准。
6、顾问及特聘人员的工资由相应公司的总经理制定,并报请上一级董事会审批。
(三)首次定薪
1、本条例生效后集团各成员企业需参照上述基本薪资等级标准进行一次统一的“首次定薪”。定薪总原则是根据员工目前工资额度,就本等别最近的级别(“就高不就低”)。各子公司首次定薪情况应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除集团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经理)的薪资标准另作规定外,“首次定薪”各公司间同等别行管人员的“级别基本薪资”定级范围参见下表:
公 司 名 称
高管人员
中层干部
工作人员
集团公司
0~14级
0~15级
0~15级
炊具股份公司
0~14级
0~15级
0~15级
电器公司
0~9级
0~9级
0~8级
橡塑公司
0~5级
0~7级
0~8级
可立思安
0~5级
0~7级
0~8级
大鹿岛
0~3级
0~6级
0~8级
包装公司
0~3级
0~5级
0~8级
温州铝业
0~3级
0~5级
0~8级
其它成员
/
0~3级
0~6级
注:其它成员包括宾馆、东港贸易公司、汉口公司等。
(四)调薪
1、权限:同基本薪资制定权限。各子公司每年年终须将员工薪资调整情况上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2、调等:根据行管人员的职务序列式技术等级序列的调整而调等。
3、调级:⑴集团公司董事长、正副总经理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经理)调级由集团公司董事会、控股子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经营规模等因素的变化而调级;
(2)高管人员及中层干部调级由各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的副总经理根据各自制定的考核条例掌握调薪时机及幅度;
(3)其它各级行管人员薪资调级由直属上级行政主管考核调整,或根据奖惩制度有关规定而调整(如为公司作出特殊贡献)。考核方法如下(参考方法):
①对每一名行管人员设定月度考核目标,月底考核结果分为三类,即未完成目标任务、完成目标任务、超额完成目标任务。这三种状态可分别用“黑旗”、“白旗”、“红旗”表示。
②一年中考核结果若连续五个月或年累积七个月得“红旗”(即超额完成目标)可提升薪资一到两级,直至升到本等别最高级;反之若连续三个月或年累积五个月得“黑旗”(即未完成目标)则降薪一级,直到降到本等最低级。
③考核办法由各公司各部门制定,送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各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津贴类薪酬(各公司销售人员补贴及差旅补贴不在此列)
工龄补贴
1、适用范围:适用于除季节性临时工外的全体员工。
2、工龄计算起始日:自员工进入苏泊尔集团工作的第一天开始计算。兼并企业员工工龄自兼并之日起开始计算。
3、具体规定:
员工工作期满一周年后,每月补贴5元,以后每跨一公历年度(即从)每月加补5元。(包括普通员工及中层以上干部)。
公司对招聘的大中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特技、特管人员,在试用期满后每月计发工龄补贴5元,满一周年以后与普通员工同口径加补。
(二)职称或学历补贴(两者取高数)
职称补贴
适用范围:适用于全体取得专业职称证书人员(包括普通员工和中层以上干部)。
各等级职称月补额度明细情况如下:
中级(助理研究员、工程师、会计师等) 每月180元;
副高级(高级工程、副研究员等) 每月250元;
正高级(教授、研究员等) 每月350元。
学历补贴
适用范围:副科级(不包括)以下取得国家教委认可学历证明的员工。
各级学历月补额度明细如下:
大学专科 每月70元
大学本科 每月100元
硕士学位 每月140元
博士学位 每月200元
补充说明:(1)在具体实施上,职工经评定职称后,在学历补贴或职称补贴两者中,取其高数发放。(2)学历补贴仅在员工入公司三年内有效。
(三)住房津贴
1、厂址在玉环陈屿镇内各公司的因住房紧张而未能安排入住公司公寓楼(在陈屿镇租用民房住宿)的符合条件的员工(非陈屿籍大专以上学历员工及中层以上干部),按其享受入住面积标准给予每月2元/M2的住房补贴。
2、符合入住条件的员工及享受住房标准(特殊照顾人员不在此限):
新聘的本科、大专学历的员工按20M2/人标准入住;
本科以上学历(博士;硕士研究生等)员工、中级(工程师、会计师、经济师)及中级以上职称员工、中层(含副职)干部、进公司两年以上的本科学历员工、三年以上的大专员工可按40 M2/人标准入住。
中层(含副职)干部结婚可按70 M2 /对标准入住;普通大中专学历员工结婚(包括夫妻均为大中专生)可按40 M2 /对标准入住。
补充说明:本条例执行前享受住房补贴(或住房)的中专学历员工今后仍按原制度享受。
厂址在玉环陈屿镇外的各公司住房津贴标准、住房政策及津贴核发方法,由各公司制定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批。
(四)驻外工作人员的伙食津贴
长期驻外工作的人员因地域消费差异,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伙食津贴,具体标准参见各公司财务报销制度。
五、各级行管人员薪酬核算方法
总经理(包括集团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经理)
年薪计算方法:年薪=年所得基本薪资+年所得津贴类薪资+年终效益奖
年所得基本薪资核发方法参见《集团公司目标经济责任制管理条例》,此不细述。
年所得津贴类薪资,即为逐月累计津贴薪资之和(逐月发放),所享受的种类与额度参见本条例第五条(津贴类薪酬)有关描述。
年终奖参见本条例第一条(总则)有关描述。
(二)高管人员
年薪计算方法:年薪=年所得基本薪资+年所得津贴类薪资+年终效益奖
月薪计算方法:月薪=月等别基本薪资+月级别基本薪资+月所得津贴类薪资
月等别基本薪资根据其出勤情况逐月足额发放。
月级别基本薪资发放方法:月级别基本薪资的65%逐月足额发放,月级别基本薪资的35%为月度考核薪资,考核方法由各公司总经理制定。
年(月)所得津贴类薪资、年终效益奖之规定同总经理级描述。
(三)中层干部
1、年薪计算方法:年薪=年所得基本薪资+年所得津贴类薪资+年终效益奖
2、月薪计算方法:月薪=月等别基本薪资+月级别基本薪资+月所得津贴类薪资
3、月等别基本薪资根据其出勤情况逐月足额发放。
4、月级别基本薪资发放方法:月级别基本薪资的75%为逐月足额发放,月级别基本薪资的25%为月度考核薪资,考核方法由各公司总经理制定。如中层干部一年中累积九个月拿不到额定考核薪资,各公司总经理有权将其解职。
5、年(月)所得津贴类薪资、年终效益奖之规定高管人员描述。
(三)中层以下工作人员
年薪计算方法:年薪=年所得基本薪资+年所得津贴类薪资+年加班薪资+年终效益奖
月薪计算方法:月薪=月等别基本薪资+月级别基本薪资+月所得津贴类薪资+月班薪资
此类人员月等别基本薪资及月级别基本薪资原则上根据其出勤情况按月足额发放,但各级主管也可根据实际制定一些相应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对员工考核后核发工资(进行100元内的适度加扣),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薪资调级。
年所得津贴类薪资,即为逐月累计津贴薪资之和(逐月发放),所享受的种类与额度参见本条例第四条(津贴类薪酬)有关描述。
年(月)加班薪资及年终效益奖参见本条例第一条(总则)有关描述。
六、新聘员工薪酬
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试用期为3个月,期间仅享受基本薪资,大专生750元/月,本科生850元/月,硕士研究生1200元/月,博士研究生1500元/月。
高中毕业及中专毕业生,试用期6个月,期间仅享受基本薪资,标准为650元/月。
新聘人员试用期满,主管考核合格后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基本薪资(由各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以后根据调级标准及员工表现予以晋升。
对于特聘人员根据面议结果确定薪酬。
七、条例实施说明
(一)行管人员月标准工作日
集团将统一规定行管人员月标准工作日为26天。节假日,行管人员视为出勤并按其基本薪资标准结算。
月薪发放期限
月薪发放期限必须在财务月结帐日(一般为24日)后15天内发放。
薪酬发放程序
1、各级行管人员月薪(年薪)核发权限根据“谁制定、谁核算”的原则。
2、各全资控股子公司总经理以下各级行管人员的月薪(年薪)由该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核后,报总经理(经理)批准方可交财务造表发放;集团公司总经理以下各级行管人员的月薪(年薪)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交财务造表发放;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总经理(经理)月薪(年薪)由集团公司董事长审批后方可交集团及子公司财务造表发放;控股子公司总经理薪酬由该公司董事长审批后交该公司财务造表发放。
八、附则
本条例由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
各子公司应参照本条例制定本公司的薪酬制度,报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本条例未尽事宜,集团将另发文件作相应规定。
本条例自集团公司下文之日起生效。
本条例自生效之日起,以往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条例为准。
苏泊尔集团有限公司
1
PAGE 1
PAG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