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品牌策略
市场支持部 - 北方区
2000年8月
副品牌的概念
副品牌是指企业在保持品牌的基础上,再对它品牌下的一个(或一系列)产品所采用的一种名称、术语、标记(符号),或是对它们的综合运用
通俗地讲,就是在品牌(商标)不变的情况下,给产品起个小名
副品牌的采用便于消费者识别该产品,拉近消费者与副品牌产品之间的情感距离,促使消费者认知并购买该产品
一品一牌
优点
便于消费者确定对品牌及相应产品的清晰认识,使消费者对该品牌及相应产品有较高忠诚度
分散市场风险,不把企业声誉系于某一品牌产品的与否上
可使企业在不同市场扩张,不会因此在消费者心中形成对品牌和产品的认知不协调
缺点
不能利用已成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新品推出时要花费巨大的广告宣传推广费用,以分别去影响消费者,对财务能力有较高要求
一种产品一个品牌,形成品牌与产品特点、个性、定位之间的对应关系
多品一牌
优点
利用现有品牌在消费者心中的优先效应和近因效应(爱屋及乌),带动新品销售
加快消费者对新品的认知和接受
借用成功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节省广告宣传费用,降低新品市场进入成本
缺点
如果新品不令人满意,会影响该品牌下所有产品的形象
品牌过度延伸易模糊品牌的市场定位,切断品牌与产品的对应关系,淡化品牌,落入品牌延伸的陷井
多种产品用一个品牌来命名,用品牌延伸将现有成功品牌扩展到新品上
副品牌策略的优势
一品一牌和多品一牌各有利弊,副品牌策略的引用是有效的解决办法
以主品牌涵盖企业许多产品,同时给产品(或产品系列)打一个副品牌
既发挥现有成功品牌的优势作用,又充分发挥副品牌的个性化作用
副品牌策略的特点
副品牌是主品牌下的副品牌,在广告宣传时,仍要突出主品牌。
副品牌策略是品牌延伸策略,需要利用消费者对现有成功品牌的信赖和忠诚度,来推动副品牌的销售
如果不突出主品牌,即等于让消费者重新建立对新产品的认知,无异于从头开始建立一个全新的品牌
索尼“贵翔”:充分发挥索尼“创新的、质量可靠的”品牌优势,便可带动贵翔的电视销售
副品牌策略的特点
副品牌是在一个更狭窄的范围内标识一种产品
主品牌往往有一个比较宽泛的标识范围,包含很多种类的产品
副品牌是对主品牌标识的进一步细化、具体化,以便于消费者进一步区分各种不同的产品
海尔包括冰箱、洗衣机、空调、电视及各类小家电,人们不能将品牌同某一种/系列产品直接等价联系;如果加上“小小神童”的副品牌,人们就很快同小巧的洗衣机联系起来
副品牌策略的特点
副品牌更加直观形象地来表达副品牌产品的特点和个性形象
品牌不单是具有标识产品的功能,而是属性、利益、价值、文化、个性和用户的无形结合,但有时这种形象在消费者心中相对宽泛、模糊
副品牌一般采用妙趣横生的词汇,让消费者联想到更具体的产品特点和个性形象
“红心电饭煲以”小厨娘“为副品牌,不仅与厨房用品的个性形象十分吻合,而且洋溢着温馨感,具有很强的亲和力
副品牌策略的特点
副品牌的命名往往通俗顺耳,朗朗上口,易于用言语来表达流传,既可标识产品,又易于在顾客之间传播
副品牌可解决产品型号通常枯燥抽象,不便记忆的问题,如采用松下“画王佳影”胜过TC-51GF85G
很多副品牌所用词汇具有中国特色,很容易被消费者认知和传播,如五粮液“浏阳河”酒,茅台“小糊涂仙”酒
副品牌策略的特点
副品牌策略可以利用成功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投射作用,节省新产品的市场导入费用,缩短市场接受时间
消费者对原有产品的好恶会有意识或无意识地传递到新产品上。加快消费者对新产品建立信任关系,从而充分利用品牌延伸的优势
副品牌可以常换常新,创造全新卖点
副品牌策略应注意的问题
副品牌的使用应符合主品牌的特质要求,有助于强化品牌效应,增加主品牌的无形价值
每个主品牌都有特定的个性与文化内涵,当新产品秉承这些个性并有所创新时,既能利用副品牌突出新意,又能强化名牌效应
相反,若副品牌与主品牌的定位或价值有冲突或者完全不相关,这样的副品牌只是生搬硬套,甚至会“株连”主品牌
副品牌策略应注意的问题
副品牌的使用不应破坏主品牌的统一标识,而应同主品牌所象征的文化相统一
使用主品牌的统一色、统一标识,才能发挥主品牌的作用,使消费者很容易将新产品与主品牌的产品联系起来
副品牌的命名应该统一于主品牌附加或象征的文化,如海尔的“小小王子”就符合两个卡通人所代表的“真诚、友谊”的文化形象
副品牌策略应注意的问题
广告宣传时不应过分宣扬副品牌,而忽略主品牌,否则就如同采纳了“一牌一品”的策略,花费了高昂的代价,市场接受又慢
副品牌的命名应该通俗,容易识记,不宜过分求新求怪,否则所承载的信息不能与消费者潜在的心理需求相投合,难以给消费者留下准确印象
副品牌策略应注意的问题
副品牌不可过多过滥。副品牌界定的产品范围过窄,不仅浪费副品牌资源,还使人们很难辨别各种副品牌产品之间的差别,副品牌的个性便会淡化甚至消失,副品牌也就失去了意义
对技术革新快的行业,当副品牌使用到一定时期,就要象其产品一样抛弃,不宜用旧品牌命名全新产品,用“旧瓶装新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