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社会救助制度
一:社会救助的概念与框架
(一)社会救助的界定
1、社会救助的界定:
社会救助是现代国家中得到立法保证的基本公民权利之一,在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其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的社会保障制度
2、实践操作:
据维持最起码的生活需求的标准设立一条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一个公民,与其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而生活发生苦难时,都有权利得到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 。
3、理解:
(二)社会救助的历史演进
1、社会救助是世界上最古老的社会保障制度,它起源于在原始社会长期出现的出于人类恻隐之心或宗教信仰而对贫困者实施以援助的慈善事业。
2、社会救助制度出现在16世纪的欧洲:国家济贫制度,即由国家通过立法,直接出面接管或兴办慈善事业,救济贫民。
3、20世纪初“公共援助”代替济贫
1909英:济贫法与济贫事业皇家委员会的报告“废除以惩戒穷人为主要目的的《济贫法》,代之以合乎人道主义精神的公共援助”
4、救助制度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补充出现。特别是“滞胀”时期,社会救助的作用更加突出
二、中国传统的社会救助制度:
(一)古代的济贫思想与实践:
1、思想源远流长:
(1)儒家:民本、仁政、大同思想。
(2)墨家:兼爱思想。
2、实践:以儒家倡导的政府介入为主。
(1)仓储制度:
(2)慈善事业:
(二)中国传统社会救济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1、形成:(近代)
1915:民国四年:《游民习艺所章程》
1929:《监督慈善团体法》
1930:全国推行救灾准备金制度
1943:《社会救济法》
1944《社会救济法实行细则》
2、发展:(建国后)
(1)建国初:救灾救助
(2)50年代后期:
与计划体制(单位化)相配套的传统社会救济制度框架基本确定。
(3)改革开放后:
三、社会救助制度的改革:
(一)改革背景:
1、90年代以来的城市贫困问题:
下岗与失业:
养老保险制度的缺陷:
通货膨胀与通货紧缩:
贫富差距拉大,基尼系数,,
2、城市贫困群体的规模:1500万—3100万之间。
(二)改革具体情况:
1、 改革的项目
(1)传统的城市社会救济制度无法解决贫困问题。
(2)习惯性的“群体运动”,临时补救,收效甚微;“社会帮困活动”;“送温暖活动”成本不菲,收效甚微。
2、改革过程:
— 试点(自发),上海,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994年民政部肯定,1995年全国扩大试点。
—推广,民政部组织推广(206个城市)。
—1999年底,普及。2000:301万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3、最低生活保障模式:
(1)实施原则“最后安全网”:
(2)最低生活标准:
(3)资金来源:
(4)管理体制:
四: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新制度的实际覆盖范围仍然有限,仅为10%—20%。
(二) 传统救济思想影响仍然存在。
(三)各级财政分担比例极为不合理。
(四)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生活仍有困难。
五:农村教育:
《礼记》:“以保息养万民,一曰慈幼,二曰养老,三曰振穷,四曰恤贫,五曰宽疾,六曰安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