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培训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培训宗旨
为提升公司业绩、提高员工素质及为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二条 培训原则
1、目标导向原则:培训应服从公司战略发展和年度经营任务的需要,培养符合瑞祺置业需要的人才,以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2、系统性原则:培训内容的设置是结合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系统设置的,涵盖人文精神与企业文化、管理知识、专业技能等各个方面,是一个全员性的、全方位的、贯穿员工职业生涯始终的系统性工程。
3、针对性原则:员工培训要充分考虑受训对象的层次、类型,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次,针对性地开展培训。
4、主动性原则: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的主动性。
第三条 培训目的
1、通过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的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使员工达到自我实现的目标,最大限度地开发人力资本,为企业提供优秀的管理与专业人才。
2、培训的开展结合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实现公司发展和个人成长的结合。
3、构建符合公司策略和发展方向的培训体系,形成“学习型组织”,提升公司整体的绩效及竞争力。
第四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培训活动的规划、组织实施、效果评估等。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 培训分类与培训形式
第五条 培训分类
1、基本技能类培训
(1)新员工入职培训:凡新进员工均应参加的职前教育培训,使新进员工了解公司的企业文化、经营理念、公司发展规划、管理规范等方面的内容。
人事行政部统一计划、实施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公司发展规划、概况、业务等;公司的经营理念、核心价值观、员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基本人事、行政制度;职业道德与职业精神等。
用人部门实施的入职培训内容包括:部门承担的主要职能和责任、规章和制度;岗位职责介绍、业务操作流程和作业指导。
(2)通用能力培训:指任何职位都必须具备的能力,如团队合作能力、与人沟通能力等,由人事行政部统一计划、实施。
2、岗位技能类培训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各部门工作的需求,按专业分工不同对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
岗位技能培训由人事行政部协同各相关部门共同进行规划与执行,由各部门提出年度岗位技能培训计划,报人事行政部,再将其汇总呈报领导核准后由人事行政部根据需求统筹安排。
3、管理技能类培训。
管理技能类培训为各级管理人员提升管理技能而设置的培训,包括初级管理人员、中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三个层次。
(1)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战略决策有重要影响的人员,为公司副总经理(含)以上人员。
A、培训目的:通过培训使其掌握经营环境的变化、行业发展趋势以及进行决策的程序和方法,提高思维能力、决策能力、领导能力,以确保其有效地履行职责。
B、适用课程:主要是战略管理类、领导艺术类课程,如企业经营战略、高效领导力、产业环境分析等。
C、培训方式:主要有房地产EMBA总裁班、工商管理硕士班、外聘行业专家或管理专家讲授的内部培训课程、国内外考察等。
(2)中级管理人员:是指各部门专业经理,他们是公司决策实施的组织者,承担着使决策得到落实和执行的职责。
A、培训目的:使其掌握管理方法和工具,改善管理工作绩效,使公司的经营目标有效达成。
B、适用课程:管理知识与技能、员工激励与培育、绩效管理与绩效面谈、高效团队建设、情境领导等。
C、培训方式:培训公司组织的针对性强的课程班、外聘行业专家或管理专家讲授的内部培训课程、考察学习等。
(3)初级管理人员:是指各部门主管。
A、培训目的:使其完成从优秀员工到管理者角色的转变,学习使用基本管理工具达成工作绩效,并作为中级管理人员的人才储备。
B、适用课程:管理者角色认知与授权、基层管理者的管理提升、团队建设
等。
第六条 培训形式
1、专门课程:
(1)公司举办的内部培训课程;
(2)聘请外部专门培训/教育机构进行的培训课程(含拓展培训);
(3)外派员工参加外部专门培训/教育机构举办的各类课程。
2、在职辅导:上司或资深同事通过制定工作计划、分配工作、评价考核业绩、推进工作改善、帮助解决问题等途径在日常工作中对员工进行培养、指导。
3、外出考察:为拓展视野、启发思路、学习经验,公司组织管理人员、专业人士以及业绩优异的员工进行考察学习。
第三章 培训组织及职责分工
第七条 培训组织及职责
部门
主要工作
具体职责
人事行政部
负责公司各项培训工作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及检查控制等工作。
(1)公司培训体系的建立与维护;
(2)公司培训政策、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3)公司培训需求分析、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与执行;
(4)组织公司各项培训工作;协助各部门内部培训工作并实施监督管理;
(5)内部讲师制的推行与管理; (6)部门经理培训成果的评估与考核;
(7)员工参与培训的考核及培训成绩的评估;
(8)负责员工培训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9)主导开发通用性培训课程,协助各部门及内部培训讲师开发专业培训课程。
公司各部门
负责协助人事行政部进行培训的实施、控制及异常情况的追踪,同时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培训。
(1)充当本专业领域内部讲师;
(2)将本部门培训需求反馈至人事行政部;
(3)负责组织本部门内部的各类培训;
(4)安排和支持本部门员工顺利参加各项培训活动;
(5)对培训后员工的表现进行评估并反馈至人事行政部。
第四章 培训计划及预算、费用管理
第八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每年12月份向各部门下发《 年度培训需求表》(附件1)。公司各部门根据所在职位工作的需要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划,填报培训需求。
第九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于次年元月份根据各部门提交的《 年度培训需求表》,并结合公司年度经营指标与管理指标,制订《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报总经理及董事会审批。
第十条 年度培训计划外的培训管理
由于特殊情况发生的、未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培训需求,按以下程序处理;
1、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特殊需要申请的计划外培训:由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报董事会/董事长及人事行政部备案。
2、公司各部门及个人计划外培训:由部门或个人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初审、总经理审核、董事长批准后实施,报董事会/董事长及人事行政部备案。
3、计划外培训一经批准,即由申请人或部门按照相应的培训流程实施。
第十一条 在制定年度计划时,由人事行政部分别确定各项培训所需的具体费用,并汇总为年度的培训预算。
第十二条 由公司出资外出进修的员工,培训费用为人民币 元及以上者,应签订培训协议。如该员工未遵守协议规定,提前解除合同或辞职,须按照协议规定比例向公司赔偿培训费用。
需支付费用=未完成的服务时间/协议服务时间×公司支付的培训费用 (具体按照《员工外派培训管理办法》及与公司签订的培训协议办理)
第十三条 员工参加与本专业相关的职称考试前培训,应利用业余时间,如占用工作时间,一律按事假处理(考试时间除外)。其培训、考试费用由受训员工自理。 第十四条 因公司证照年检等因素需要,公司委派参加各类培训的员工,在取得合格证书后,其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员工离职,其证书应留存公司;如员工需带走,应向公司缴纳全额培训费用。
第五章 培训实施与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公司人事行政部根据年度培训计划的进度,组织实施并监督管理各类培训工作,并负责监督培训费用的使用方向,防止挪作他用。
第十六条 培训实施过程原则上依据人事行政部制定的培训计划进行。如需要调整,调整人/部门向人事行政部提出申请,人事行政部做出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按照培训方案确定的培训教师、场地、器材,由人事行政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准备。
第十八条 培训考勤
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培训考勤工作,并以《员工培训签到表》(附件2)及全程参与培训课程为考勤考核依据,培训考勤将作为员工年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
2、员工应按时参加培训,如有事不能参加者,应提前二天填写《员工培训请假单》(附件3),经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批准后方可;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请假者,必需及时向部门经理、人事行政部申请,并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3、培训期间,迟到、早退、缺勤等情况,视同工作期间出勤状况处理,适用于《出勤休假管理办法》相关条款。
第十九条 培训结束后,安排对培训内容的测试,包括书面和实际操作两种形式,测试成绩将作为被培训员工年终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二十条 人事行政部不定期检查培训计划及培训流程的实施情况,检查结果纳入培训组织的工作绩效。
第六章 培训资源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一条 培训资源包括内部培训师、外聘讲师、培训资料及设施设备、培训档案、培训经费等。
第二十二条 内部培训师
1、内部讲师的来源:在公司,每一位管理者都应当是教练、讲师。专业骨干和管理人员是开展培训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工作指导、培训推广的责任。
2、内部培训师负责所讲授课程内容的优化、资料收集、教材的编写及教学水平提高等。公司在外派培训、工作时间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和支持。人事行政部将为内部培训师举行“培训培训师(TTT)”的培训,并提供课件开发、教材编写、课程讲授方面的资源与支持。
3、内部培训师职责
承担相关的教学任务;负责资料的收集,总结本专业领域的管理、操作经验,编写教材和提高讲授水平;学习、消化外部培训课程,引入企业;本专业领域或本部门的文化制度培训;
4、各级领导皆负有培训人才的职责,其组织与参与的情况纳入其个人的业绩考核。
5、内部培训师的评级与激励
公司的内部培训师按照授课时间及评估分数分为A、B、C三级:
培训师级别
授课时数
评估分数
奖励方式
A
被人事行政部聘为内训课程讲师,授课时数达到8小时/年
平均分在80分以上
1、资料费补贴: 元/年;2、可参加 元以内的外派课程1次;
3、课酬为 元/小时
B
部门自训授课时数达到20小时/年;或被人事行政部聘为内训课程讲师,授课时数达到4小时/年
平均分在70分以上
1、资料费补贴: 元/年;2、可参加 元以内的外派课程1次;
3、课酬为 元/小时
C
部门自训授课时数达到10小时/年;或被人事行政部聘为内训课程讲师,授课时数达到2小时/年
平均分在60分以上
1、资料费补贴: 元/年;2、可参加 元以内的外派课程1次;
3、课酬为 元/小时
6、公司的内部培训师评级工作在每年六月份由人事行政部组织实施,各级培训师将由人事行政部授予聘书。公司根据授课时数、学员评估与反馈情况,每年评选出3名优秀内部培训师在公司年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三条 外聘讲师
1、为广泛的引进与吸收国内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知识、经验,公司将根据不同的需要,外聘外部优秀的讲师、专家等来公司进行授课。
2、外聘讲师的来源:培训机构、顾问公司;高等学校、科研单位;优秀企业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
3、外聘讲师的评估
(1)技术/业务类讲师:由技术/业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进行资格评估;
(2)管理类讲师:由人事行政部进行资格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专业背景、教学经历、行业经验、教学内容、教学水平。
第二十四条 培训资料及设施设备
1、培训资料及设施设备的建设、购置、维护和管理依照“资源共享、充分利用”的原则由人事行政部统筹,可利用现有资源的不再添置。
2、培训资料及设备由人事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与维护。
3、若某一年度集中建设、添置设施设备的,所发生的费用列入专项费用,不影响公司正常培训。
第二十五条 培训档案建设
1、人事行政部负责将全体员工所参加的各项培训的名称、表现及成绩等内容,记录汇总成员工培训档案。
2、员工培训档案由人事行政部保管,允许个人和上级领导查阅,对其余人员保密。
3、培训档案建设工作由人事行政部负责,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全年培训课程记录统计表:统计汇总整个年度已实施课程的情况;
(2)单项课程需要存档的资料包括:培训课程申请单、培训费用审批表、培训课程计划、学员名单、开课通知、培训签到表、课程教材、培训评估表原件、培训总结报告等。
(3)外训课程需要存档的资料包括:外训申请表和课程信息(外部机构的课程资料)、培训讲义、培训评估表和心得报告等。
(4)员工个人培训档案:建立每一位员工的培训记录,记录员工学习情况,将在年终考核、晋升评审、转岗、调动的时候予以参考。
第七章 培训效果评估
第二十六条 人事行政部组织的各类培训必须进行培训效果评估及跟踪,以利改进后期培训工作。培训结束后学员应创造性的将在培训中获得的知识、技能在工作中应用,人事行政部将不定期的到各部门了解培训后学员行为的改变程度。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各项培训的举办,应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超过下班时间一个半小时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培训时,应由主办部门负责申报提供学员膳食,受训人不得另报加班统计。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年度培训需求表》
2、《员工培训签到表》
3、《员工培训请假单》
4、《计划外培训申请表》
5、《培训课程评估表》
6、《员工培训需求调查表》
7、《内部讲师自荐/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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