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商品课税制度
商品课税概述
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关税
一、商品课税概述
商品课税是对商品和劳务征收的一类税,地位重要,是许多国家主要税收来源。
1、特点:
课税对象普遍,所有商品、非商品性服务;
计税依据灵活;
比例税率,可干预经济;
征管简便,与商品成本、盈利无关;
转嫁税负容易;
税负有累进性和隐蔽性
2、类型
征收范围看,综合性商品税和选择性商品税;
征收环节看,单环节征税和多环节征税;
计税方式看,从价税和从量税;
征税地点看,国内商品税和国境商品税
3、商品税制结构
周转税制,有些发展中国家采用;
销售税和消费税结合制,大多数国家使用;
增值税和消费税结合制,我国采用
4、我国商品税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二、增值税
1.概念
增值税是在对商品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或提供劳务服务时实行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税。
问:一家企业生产某种产品,销售价格100元,其中65元为外购项目金额,35元余额,征收传统的流转税(产品税)和征收增值税的计税依据各是什么?
增值额
理论上指一定时期内劳动力在生产商品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相当于纳税人所销售的商品价值中的v+m部分。
从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角度看,指该单位的工资、利润、利息、租金、股息等;从一项进入最终消费领域的商品角度看,指该项商品经历各个生产、流通环节时人们所创造的价值之和。
实践上,为法定增值额,可等于、大于、小于理论增值额。
增值额的概念和特征
理论增值额
就一个企业来说
就一批商品来说
该企业本期销售收入扣除外购物品和劳务后的余额
该商品在各生产流转环节的增值额之和等于其最终售价
法 定 增 值 额
生产型增值税
C+V+M-C1
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GNP)
收入型增值税
C+V+M-C
相当于国民收入(NI)
消费型增值税
C+V+M-C1-本期购入的固定资产,相当于全部消费品
2.类型
(1)生产型增值税,不允许扣除任何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法定增值额除包括新创造的价值,还包括当期计入成本的外购固定资产价款部分,即相当于当期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股息等理论增值额和折扣额之和。
对C:V高的行业的发展及加快技术进步的企业有不利的影响。大于理论增值额,利于扩大财政。
(2)收入型增值税
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只允许将当期计入产品价值的折旧费所应分摊的那部分税金扣除。法定增值额相当于纳税人当期工资、奖金、利润、利息、租金、股息等各个增值项目之和。
与理论上增值额一致,是标准的增值税,可在固定资产折旧期内逐步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凭发票扣税,折旧问题复杂,所以不被广泛使用。阿根廷、摩洛哥及计划经济体制国家使用。
(3)消费型增值税
指在计算纳税人的应纳税额时,允许将当期购入固定资产的已纳税金一次性全部扣除,其法定这只鹅为纳税人当期销售收入总额扣除外购的全部生产资料价款后的余额。
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有较强的激励效应;彻底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利于技术进步;小于理论增值额,不利于组织财政收入。
理论增值额的第二个特性
20
200
最终售价
200
合计
5
50
200
第三环节
5
50
150
第二环节
10
100
100
第一环节
增值税(税率10%)
增值额
销售额
环节
我国现行增值税为什么要转型?
现行生产型增值税,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抑制投资,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需要。
由于外购固定资产所含增值税不能抵扣,使增值税仍存在重复课税现象。
扣除不彻底也必然使产品间的公平竞争受到影响(对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业不利)
从加入WTO与国际接归来看,世界大多数国家是消费型增值税,产品含税较低,我们不转型不利于对外经济交往。
3.增值税特点
(1)一般特点:
征收范围广,税源充裕;
实行道道环节课征,但不重复征税;
对资源配置不会产生扭曲影响,具有税收中性效应;
税负随应税商品的流转而向购买者转嫁,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2)我国现行增值税特点
价外计税,间接性质更明显,使企业成本、利润核算不受税收影响;
统一实行规范化的购进扣税法,即凭发票注明税款进行抵扣的办法;
对不同经营规模的纳税人采取不同的计征方法:一般纳税人17%基本税率,13%低税率,购进扣税法;小规模纳税人6%、4%,简易方法;出口商品零售税;
采用生产型增值税,设两档税率。
4.我国现行增值税制
(1)纳税人: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一般纳税人:经营规模达到规定标准,会计核算健全的纳税人,从事货物生产或以此为主兼营批零的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企业性单位;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年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企业和企业型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的纳税人。
认定权限在县级以上国家税务机关。
增值税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的变化
标准: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由原来的100万元和180万元调整为50万元和80万元;
税率:两档税率统一调整为3%;
起征点:销售货物的由月销售额600-2000元为2000-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由月销售额200-800元为1500-3000元;按次纳税的,每次销售额50-80元为150-200元
增值税的课税对象
在中国境内销售货物
在中国境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进口货物
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也应征税
(2)征税范围
工业生产、商品批发、商品零售、和商品进口、加工、修理装配。向国际规范化方向发展。
(3)税率
17%基本税率,销售货物、进口货物、提供加工修理等;
13%低税率,农业产品,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图书报纸等;
小规模纳税人:商业4%,其他6%。
增值税的税率
4%或6 %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17 %
15 %
13 %
6 %
5 %
对出口货物实施的退税率有五档
13 %
低税率
17 %
基本税率
(4)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的计税方法--扣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销项税金–进项税金
=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
销售额
销售额=销售量×计税价格(不含税价格)
一般情况下是专用发票记录的价格;
含增值税收入--换算为不含税收入
进口货物--组成计税价格
视同销售行为--组成计税价格
税率
进项税额 ,准予抵扣和不许抵扣项目。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x征税率
进口货物(没有抵扣)
若进口货物同时纳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完税关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
若进口货物不同时包括纳消费税的,其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适用税率
计税销售额
基本规定:税法规定的不包含增值税税额在内的销售额,即不含税销售额,只包括成本和利润。
我国规定:计税销售额是价外费用(随同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向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出版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交叉征消费税的应税货物的增值税计税销售额应包括消费税;以人民币计算,一旦折合,1年内不变更。
计税销售额
特殊规定: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若改货物不同时征收消费税的,则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上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
若同时征收消费税的,则其组成计税价格=成本x(1+成本利润率)+消费税税额;
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规定为10%。
进项税额的抵扣
一般纳税人向农业生产者或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的,允许按买家13%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外购货物所支付的运输费用,按7%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生产企业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免税废旧物资,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例1
某电缆生产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电缆款为2500万元;同期购入原材料1200万元,同时发生运费20万元,当月增值税发票和运费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计算该电缆企业应纳税款。
计算
解:
该企业购进业务增值税为17%
应纳税额=2500x17%-1200x17%-20x7%
=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 例2
某私人商品加工厂,销售自产水果罐头1200箱,每箱售价80元,当月购入原材料5万元,销售产品和购入原材料发生运费1500元,以上购销金额均为含税价格,并开有普通发票,计算该食品厂增值税应纳税额。
计算
解:
计税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征收率)
=1200x80/(1+6%)=90566
应纳税额
=90566x6%=元
进口货物应纳税额例3
某进出口公司进口商品一批,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500万元,当月在国内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400万元,该商品的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7%,计算该公司应纳的进口环节和国内销售环节应纳增值税。
计算
解:
进口环节应纳税额=500x(1+10%)x17%=万元
国内销售应纳税额
=1400x17%=万元
增值税计税过程举例
资料:某厂为一般纳税人。本月取得价税混合收入342,000元,另有一笔视同销售业务,核定的生产成本25,000元,成本利润率5%。当月发生进项税额36,800元,其中用于免税项目的进货发生的进项税额750元。计算应纳增值税额。
计算:
〔342,000/(1+17%)+25, 000×(1+5%)〕×17%
-(36,800-750)=54155-36050
=18105元(应纳增值税额)
(5)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按期纳税
以1天、3天、5天、10天、15天或1个月为一个纳税期,具体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次日起7日内纳税。
按次纳税
不能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可按次纳税。
增值税的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凭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机构所在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向销售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进口货物,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海关申报纳税。
(6)增值税的减税与免税
减免税项目:8种,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用具、古旧图书、仪器设备等;
起征点(只适用于个人):
销售货物:月销售额600-2000元;
销售应税劳务:月销售额200-800元;
按次纳税:次(日)销售额50-80元
三、消费税
1.概述
(1)含义:主要是狭义的(特别消费税),对某些特定的消费资料和消费行为的流转额要选择地征税。
(2)类型:
有限型消费型,资源性高利润消费品,税目在10-15种;
中间型消费型:税目20-30种;
延伸型消费税:范围广,税目多。
发展中国家宽些,单一环节一次课税。
(3)课征方式
直接消费税:购买应税消费资料时直接征收,价外加税,由消费者直接承担;
间接消费税:向生产或销售消费资料的经营者征税,价内税。
(4)特征:
征收范围有选择性和灵活性;
明确体现国家奖限政策,宏观调控功能强;(中央税)
单一环节一次课征,征管效率高;
没有减免税规定。
消费税概述
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入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1994年开征。此前虽无此名义税种,但具有消费税特性的税种早已存在(产品税。特别消费税、特种消费行为税等)
消费税的特性
选择性消费税
单一环节课税
销售全额计税
差别税率制
二次调节税
结构性调节
2.我国现行消费税基本课征制度
(1)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从事应税消费品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的单位和个人
(2)课税对象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社会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等;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稀缺资源性产品
税基宽广,具有一定财政意义 的商品
(3)消费税的税目、税率
2006年4月消费税进行新的调整,目前消费税共设了14个税目,下设若干子税目。
消费税率采取比例税率(14个税目)、定额税率(成品油、啤酒、黄酒)、比例加定额税率(卷烟、粮食白酒),这主要是根据各种应税品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的。
计量单位规范的黄酒、啤酒、汽油、柴油四种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征收 。其他消费品采用从价定率征收。
兼营者从高适用税率;不同消费品适用不同税率。3-45%之间,如金银5%,珠宝10%,护肤护法品8%,粮食白酒25%。卷烟45%
(4)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
计税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而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应税消费品销售额
=包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
自产自销的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委托加工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进口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计税方式
从价计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销售量×价格×适用税率
其中,价格为含税价格(含消费税,不含增值税)
专用发票价格
特殊计税方法
从量计税,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自产自销消费品应纳税额计算
自产自销消费品,即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当期准许扣除的应税消费品买价x外购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
如,某日用化工厂出厂销售化妆品1000万元,外购原材料已纳消费税,原材料期初库存的买价200万元,本期入库原材料的买价400万元,期末库存原材料的买价为300万元,外购原材料及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30%。计算该厂应纳消费税税额。
计算
解:
应纳税额=
=1000x30%-(200+400-300)x30%
=210万元
委托加工:
如甲企业于委托乙加工一批消费品,甲企业提供原材料等实际成本4000元,并支付乙企业加工费400元,已知该应税消费品的适用消费税税率10%。计算该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
计算
解:
由于受托方无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故应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4000+400)/(1-10%)
=
应纳税额=%=万元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某企业从境外进口一批应税消费品,已知核定关税价格为54000元,进口关税税率50%,消费税税率10%,计算该批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
计算
解:
组成计税价格
=(54000+54000x50)/(1-10%)=90000
应税税额=90000x10%=9000元
消费税计税过程举例
资料:某鞭炮厂本月销售收入240,000元,另自制一批产品自用,生产成本32,000元,规定的成本利润率5%,消费税率15%。计算该厂本月应纳消费税额。
计算:
{240,000+32,000 ×(1+5%)(1-15%)}×15%
=279529×15%=41929元
注:本题如果增加当期进项税额资料,可计算出本期应纳增值税额。
(5)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纳税期限
消费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或1个月。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按次纳税。
纳税地点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外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核算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委托方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四、营业税
1.概述
(1)含义:以从事工商营利事业和服务业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为课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中外史上出现较早的流转税。周代“商贾虞衡”的课税,汉代对商人征收的“算缗前”,明代“市肆门摊税”课铁,清朝的铺间房税、牙当等,1928年民国政府开征此税。
法国商户许可金,1791年改为营业税。
1984年前,它是我国工商税的组成部分。
(2)特点:
以对非商品销售额征税为主,多以第三产业为主,与增值税、消费税在征税范围上的分工与衔接,形成并行课征的格局;
按行业大类涉及税目税率,同一行业实行同一税率,不同行业实行差别税率,平均税率低,3%、5%两档;
计征简便,征收成本低,多环节课征,营业收入全额为税基,征税范围清楚,比例税率且档次少。
2、我国现行营业税制
营业税是以纳税人取得的应税营业收入作为征税对象的税种。
一般以营业收入全额为征税对象
行业差别比例税率
幅度差别比例税率
(1)营业税的纳税人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
根据现实情况,规定了难以确定纳税人时的扣缴义务人。如个人举办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企业租赁或承包给他人经营的,以承包人或承租人为纳税人;中央铁路运营业务的纳税人为铁道部,合资的纳税人为合资铁路公司,地方的纳税人是地方铁路管理机构;从事水路、航空、管道等运输并有营业税纳税义务的单位是从事运输业务并计算盈亏的单位。
(2)营业税的税目、税率
营业税税目
税率
交通运输业
建筑业
邮电通讯业
文化体育业
3%
金融保险业
服务业
转让无形资产
销售不动产
5%
娱乐业
5—20%
(3)营业税的税收优惠
起征点
(1)按期纳税的,为月营业额200—800元。
(2)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50元。
法定免税项目
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服务,医疗服务等。
财政部税务总局补充优惠项目
福利企业,“四残”35%以上。
校办企业:为教学科研服务的
技术转让收入:科研单位
返还性人身保险收入
著作权转让收入
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
工会、养老院,可视作企业医疗机构
(4)营业税计算
计税依据:
纳税人从事应税劳务所实际取得的营业额、转让额、销售额(统称营业额),包括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营业收入x适用税率
例:卡拉OK厅营业收入120万元,适用税率为20%,计算其该月应纳税额。
解:
应纳税额
=120x20%=24万元
计算
应纳税额=(营业收入-允许扣除余额)x适用税率
例:某运输业取得营业收入400万元,联运业务支出80万元,计算该月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解:
营业税额=(400-80)x3%=万元
计算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x(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例:某建筑安装公司自建一栋商住办公楼,并已全部销售,取得销售额15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成本为1000万元,该公司发生自建建筑物和销售不动产两项应税行为,应分别按3%、5%营业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已知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建筑工程成本利润率为15%,计算该建筑安装公司该月营业税应纳税额。
计算
解:
组成计税价格=[1000x(1+15%)]/(1-3%)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x3%+1500x5%
=万元
(5)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1 . 纳税期限
营业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5日、10日、15日或者1个月。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十日内申报纳税;以5日、10日或者15日为一期纳税的,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0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2 .纳税地点
(1)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应当向应税劳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从事运输业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人转让其他无形资产,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五、关税
(一)关税概述
1.概念
关税是由设在边境、沿海口岸或境内的水、陆、空国际通道的海关机构,按照国家规定,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货物:是以贸易行为为目的而进出我国关境的商品;
物品:入境旅客携带的、个人邮递的等属于个人自用的非商品。
关境:一个国家关税法令完全实施的境域(税境);
国境:主权国家力图范围。一般关境与国境一致。存在自由港、自由区时,国境大于关境;存在关税同盟时,关境大于国境。
2.种类
(1)以通过关境的流动方向分:
进口关税:海关征收
出口关税:19C前用于增加财政、调节资源流向如钨、铅、锑、鳗鱼鱼苗等禁止出口,政治或战争需要
过境关税:伊朗、委内瑞拉收取,其他国家不收
(2)以关税计征方式分
从量关税
从价关税
复合关税
选择性关税:因情况而选择从量或从价关税。
滑动关税:按商品价格规定几档税率,为保持国内市场价格稳定,价高的时候,征收低税率。
(3)以关税差别分
歧视关税:反倾销关税(投诉的产品),反补贴关税,报复关税
优惠关税:互惠关税、特惠关税(英联邦国家)、最惠国待遇关税(不一定最低税率)、普遍优惠制(发展中国家制成品、半制成品)
(二)我国关税的基本课征制度
1.建立
,设海关总署,统一领导全国海关机构和业务;
1951,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和《海关进出口暂行条例》;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2次修订《进出口关税条例》;
,26次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施行
2.关税政策
在一定时期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国际贸易状况运用关税手段达到一定目的所制定的基本方针和行为准则。
具体体现在各项关税制度上。
财政关税:为增加财政收入而征收的关税;
保护关税:为保护本国经济而征收的关税。
世界上多数国家是混合关税。
3.关税制度
(1)纳税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境物品所有人。
(2)课税对象:进出口货物和物品(出口一般不征税)
(3)税率:
进口税率,包括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
出口税率,实行差别税率。
暂定税率
报复性税率
(4)原产地认定
全部产地标准:完全在一个国家生产、制作的货物;
实质加工标准:实质性加工的,已不按原有税目税率征税,或价值占30%以上。
(5)减免(P124)
法定减免
特定减免
临时减免
(三)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
1.关税的完税价格(计税依据)
(1)含义:不含关税和进出口环节其他税收的价格,以实际成交价格为基础,纳税人向海关申报的价格不一定等于完税价格。
(2)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CIF)(包括货价以及货物运抵我国关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费在内的交货价格)
(3)计算:
运抵我国境内口岸的完税价格=货价+运费+保险费;
以境外口岸离岸价格成交的完税价格=离岸价格(FOB)+运费+保险费
2.应纳税额计算
公式:应纳税额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x单位完税价格x适用税率
例1,某公司进口微机100台,折成人民币后每台完税价格1万元,普通税率70%,特惠税率20%,计算该公司的应纳关税税额。
计算
解:
第一,依据公式,应纳税额=应纳货物数量x完税价格x适用税率
第二,按普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100x1x70%=70万元
第三,按特惠税率计算的应纳税额
=100x1x20%=20万元
例2
某进出口公司从德国进口一批钢材,以采购地离岸价格成交,成交总价1200万元人民币,运达我国输入地点的运费、保险费、手续费等共计40万元。适用关税税率12%。经海关审定,其成交价格正常,据以计算完税价格和应纳进口关税税额。
计算
解:第一,根据税法,完税价格
=离岸价格+运费及保险费等=1200+40=1240万元
第二,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适用税率
=1240x12%=万元
例3
某进出口公司出口磷5000吨到日本,每吨离岸价格天津为US$560,其中佣金为离岸价格的2%,理舱费US$10000,磷的出口关税税率为10%,当时的外汇牌价(中间价)为US$100=¥864。计算该公司应纳的出口关税税额。
计算
解:首先,应从离岸价格中减去佣金:
离岸价格(不含佣金)=含佣金离岸价格-不含佣金离岸价格x佣金比例
离岸价格(不含佣金) =离岸价格(含佣金) ÷(1+佣金比例)=5000x560(1+2%)=2745 美元
其次,再从中减去理舱费: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不含佣金和理舱费)/(1+出口关税税率)=2 735
将美元按当时汇率折合人民币完税价格:
完税价格= 美元=元人民币
最后,计算这批产品的出口关税税额:
出口关税税额=完税价格x出口关税税率=%==2 148 元人民币
(四)关税的申报缴纳
1.申报:进口货物纳税人应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其14日内、出口货物应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装货的24小时前,向货物进出境地申报;转运的按海关总署规定执行;
缴纳:经海关检查后根据税则货物的归类和完税价格应纳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费,填发税款缴纳证,15天后向指定银行缴纳税款
2.关税的减征与免征
免征:关税税额在50元以下的一般货物;无商业价格的广告品和货样;我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曾送的物资;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减征:在海关放行前损坏的货物
3.退税
1年内提出书面申请理由,连同原缴款凭证及相关资料向海关申请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