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环境政策与产业政策
• 绪:政策与法律
• 第一节 环境政策
• 第二节 产业政策
• 第三节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政策、法规是国家两种基本的宏观调控手段
1 政 策
• 政策:是指在国家或者政党,在一定历史时期,为调整特
定的社会关系或者实现一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目标任
务而规定的路线、方针、规范和措施等行动准则的统称。
• 政策又可以分为国家政策和政党政策。
2 法 律
• 所谓法律:就是指归根结底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
主要要反映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阶层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
益,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通过规
定权利、义务,设定权力、职责以维护社会秩序的一种特
殊的行为规范。
3 政策与法律的联系与区别
• 1)联系
– 二者都属于国家进行社会调整的行为规范。本质上一致,
在功能上相辅相成。
– 政策是法律的灵魂,是制定法律的重要依据,政策对法
律的制定和执行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同时,在法律出
现漏洞、无法可依时, 政策可以补充法律, 代行法律的作
用。
– 反过来,法律也是政策贯彻落实的有效保障。法律本身
具有的国家强制力和普遍约束力能够实现那些仅仅依靠
政策本身力量无法实现的目标任务
• 2 )区别
• 3 )有关政策:环境政策、产业政策、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环境政策 产业政策
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 第一节 环境政策
– 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
[2005]39号)
– 2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 意见》(国发
[2011]35号)
– 3 《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国发[2011]42号)
– 4《“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发[2011]26号)
– 5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 号 )
– 6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 环发〔2007〕165号
– 7 《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号
– 8《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
–1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
决定》(国发[2005]39号)
• 1)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 2)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有关要求
• 3)切实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 4)加强环境监管制度的有关要求
• 1)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2)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
环经济,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
的根本性转变,切实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 治
理边破坏”的状况
–在发展中解决环境问题,倡导生态文明
–强化环境法治,完善监管体制,建立长效机制。
• (2)基本原则
– 协调发展,互惠共赢。处理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和社
会进步的关系
– 分类指导,突出重点 。因地制宜,分区规划 ;分阶段
解决 制约经济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
– 依靠科技,创新机制。以技术创新促进环境问题 的解
决;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和部分污
染治理设施市场化运营机 制;
– 不欠新账,多还旧账。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 项目必
须符合环保要求,做到增产不增污,努力实现增产减
污;
– 强化法治,综合治理。
• 2)经济社会发展必须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有
关要求
–(1)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3)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1)地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要求
»各地区要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 状况、
人口数量以及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明确不
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将区域经济规划
和环境保护目标有机结合起来。
• 其一,在环境容量有限、自然资源供 给不足而经济相对
发达的地区实行优化开发,坚持环境优先,大力发展高新
技术, 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产业和产品的升级换代,率
先完成排污总量削减任务/做 到增产减污。
• 其二,在环境仍有一定容量、资源较为丰富、发展潜力较
大的地区实行重点开发,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合理利
用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同严格控制污染
物排放总量,做到增产不增污。
• 其三,在生态环境脆弱的地区和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实行限
制开发,在坚持保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方向,发
展特色优势产业,确保生态功能的恢复与保育,逐步恢复生
态平衡。
• 其四,在自然保护区和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实行禁止开
发,依法实施保护,严禁不符合规定的任何开发 活动。
•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 其一,制订和实施循环经济推进计划,加快制定促进发
展循环经济的政策、相关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强技术开
发和创新体系建设。
• 其二,按照“减量化、 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根据生态
环境的要求,进行产品和工业区的设计与改造, 促进循环经济
的发展。
– 在生产环节,鼓励节能降耗,实行清 洁生产并依法强制审
核;
– 在废物产生环节,合理延长产业链,强化对各类废物的循
环利用;
– 在消费环节,要大力倡导环境友好的消费方式,实行环境
标识、环境认证和政府绿色釆购制度,完善 再生资源回收
利用体系。
• 此外,基础设施方面:发展绿色建筑。推进污水再生利用
和垃圾处理与资源化回收,建设节水型城市等。推动生态
省(市、县)、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环境友好企业和绿色
社区、绿色学校等创建活动。
• (3)积极发展环保产业
– 要加快环保产业的国产化、标准化、现代化产业体系
建设。重点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环保技术装
备和基础装备。
– 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进环境咨询市场化,充分发
挥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
• 3)切实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
– (1)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
染防治。
– (2)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
染防治。
– (3)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
– (4)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 (1)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
染防治。
– 要科学划定和调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切实加强饮
用水水源保护,建设好城市备用水源,解决好农村
饮水安全问题。
– 把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小浪底水 库库区及
上游、淮河、三峡水库库区及上游、南水北调水源
地及沿线、太湖、滇池、巢湖作为流域水污染治理
的重点。把渤海等重点海域和河口地区作为海洋环
保工作重点。
• (2)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
治。
– 加快原煤洗选步伐, 降低商品煤含硫量。
– 加强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新(扩)建燃煤电厂除
燃用特低硫煤的坑口电厂外,必须同步建设脱硫设施
或者采取其他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措 施。
– 在大中城市及其近郊,严格控制新(扩)建除热电联
产外的燃煤电厂,禁止新 (扩)建钢铁、冶炼等高耗能
企业
– 此外,制订燃煤电厂氮氧化物治理规划,开展试 点示
范。加大烟尘、粉尘治理力度。大力发展 清 洁能源,
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 (3)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
– 要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到2010年,全国设市
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
率不低于 60%;
– 着力解决颗粒物、噪声和餐饮业污染,鼓励发展节
能环保型汽车。
– 对污染企业搬迁后的原址进行土壤风险评估和修复。
– 城市建设应注重自然和生态条件,尽可 能保留天
然林草、河湖水系、滩涂湿地、自然地貌及野生动
物等自然遗产,努力维 护城市生态平衡。
• (4)以防治土壤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 开展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超标耕地综合治理;
– 合理使用农药、化肥,防治农用薄膜对耕地 的污染;
– 积极发展节水农业与生态农业,加大规模化养殖业污
染治理力度。
– 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工作,搞好作物秸秆等资源化利
用,积极发展农村沼气,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
问题,创建环境优美乡镇、文明生态 村。
– 发展县域经济要选择适合本地区资源优势和环境容量
的特色产业,防止污染向农村转移。
• (5)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为重点,强化生态保护。坚持
生态保护与治理并重, 重点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活动。
• (6)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
安全。
• (7)以实施国家环保工程为重点,推动解决当前突出的
环境问题。国家重点环保工程包 括:危险废物处置工程、
城市污水处理工程、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燃煤电厂脱
硫 工程、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农村小康环保行动工程、核与 辐射环境安全工程、环境
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 4)加强环境监管制度的有关要求
–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对超过污
染物总量控制指标、 生态破坏严重或者尚未完成生态
恢复任务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和 对
生态有较大影响的建设项目;
– 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实施
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将总量控制指标逐级分解到地
方各级人民政府并落实到排污单位。
– 结合经济结构调整,完善强制淘汰制度,根据国家产
业政策,及时制定和调整强制淘汰污染严重的企业和
落后的生产能力、工艺、设备与产品目录。
– 强化限期治理制度,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
单位实行限期治理, 治理期间应予限产、限排,并不
得建设增加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逾期未完成治 理
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
– 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
– 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建立跨省界河流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省级人民政府应
当确保出境水质达到 考核目标。
– 国家加强跨省界环境执法及污染纠纷的协调,上游省
份排污对下游省份造 成污染事故的,上游省级人民政
府应当承担赔付补偿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 人
员的责任。赔付补偿的具体办法由环保总局会同有关
部门拟定。
• 2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号)
– 1)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的要求
– 2)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
问题
– 3)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 1)全面提高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水平的要求
• (1)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 (2)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3)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 (4)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2)继续加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 废水1:对造纸、印染和化工行业实行化学需氧量和氨
氮排放总量控制。
– 废水2: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
网, 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加强污水处理设施、污泥
处理处置设施、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和垃 圾渗滤液处理
设施建设。
– 废气1:对电力行业实行二 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
制,继续加强燃煤电厂脱硫,全面推行燃煤电厂脱硝,
新建燃煤机组应同步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 废气2:对钢铁行业实行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
– 废气3: 强化水泥、石化、煤化工等行业二氧化硫和氮氧
化物治理。
– 废气4: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
控制试点。
– 废气5:开展机动车船尾气氮氧化物治理。
– 促进农业和农村污染减排,着力抓好规模化畜禽养殖污
染防治。
• (3)强化环境执法监管。
– 抓紧推动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
– 健全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执法责任制。
加 强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和执法检查。
– 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
项行动,并进行后督察。
– 建立农村和生态环境监察制度。
– 完善跨行政区域环境执法合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执
法机制。
–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举报制度,广泛实行信 息公
开,加强环境保护的社会监督。
• (4)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建设更加
高效的环境风险管理和应急救援体系,提高环境
应急监测处置能力。
– 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
救援物资和装备,加强环境应急管 理、技术支撑
和处置救援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培训和演练。
–健全责任追究制度,严格落实企业环境安全 主体
责任,强化地方政府环境安全监管责任。
–开展重点流域、区域环 境与健康调查研究。
– 2)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
出环境问题
• (1)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 (2)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
• (3)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 (4)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
• (5)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 (6)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 (7)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 (1)切实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
–对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进 行
集中治理。
–合理调整涉重金属企业布局,严格落实卫生防护
距离,坚决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新改扩建增加重
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项目。
–加强重金属相关企业的环境监管
–积极妥善处理重金属污染历史遗留问题。
• (2)严格化学品环境管理
– 对化学品项目布局进行梳理评估,推动石油、化
工 等项目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
– 提高化学品生产的环境准入条件和建设标准。依
法淘汰高毒、难降解、高环境危 害的化学品,
限制生产和使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推行工业产
品生态设计。
– 把环境风险评估作为危 险化学品项目评估的重
要内容,科学确定并落实化学品建设项目环境安
全防护距离。
– 加强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重点行业监督管理。
– 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
• (3)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 以运行核设施为监管重点,强化对新建、扩建核
设施 的安全审查和评估,推进老旧核设施退役
和放射性废物治理。
– 强化放射源、射线装置、高压输变电及移动通信
工程等辐射环境管理。
– 完善核与辐射安全审评方法,
– 健全辐射环境监测监督体系,推动国家核与辐射
安全 监管技术研发基地建设,构建监管技术支
撑平台。
• (4)深化重点领域污染综合防治
– 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与管理;
– 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修复示范。
– 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 加强入 海河流污染治理与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
重点改善渤海和长江、黄河、珠江等河口 海域
环境质量。
– 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大气污染物监测指
标,改进环境质量 评价方法。
– 健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实施多种
污染物协同控制,严 控挥发性有机污染物。
– 加大城市生活 垃圾无害化处理力度。强化危险
废物和医疗废物管理。
– 被污染场地再次进行开发利用的,应进行环境
评估和无害化治理。
– 推行重点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 (5)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 (6)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
– 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
– 重点治理农村土壤和饮用水水源地污染。
– 推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
农 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科学使用化肥、农药
和农膜,切实减少面源污染。
– 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理,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
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人畜粪便和农药包装无害
化处理。
– 加大农村地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力度,防止向农
村转移。
– 开展农业和农村环境统计。
• (7)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 国家编制环境功能区划,在重要生态功能区、陆
地和 海洋生态环境敏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定
生态红线,对各类主体功能区分别制定相 应的
环境标准和环境政策。
– 推进生态修复,让江河湖泊等重要生态系统休养
生息。
–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建立 生物多样性监测、
评估与预警体系以及生物遗传资源获取与惠益共
享制度;
– 开展生态系统状况评估。
–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试点,进一步开展生态示范创
建活动。
– 3)改革创新环境保护体制机制
• (1)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
• (2)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
• (3)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
• (4)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 (5)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考核
• (1)继续推进环境保护历史性转变
– 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以改革创新
为动力,积极探 索可持续的环境保护新道路,
– 建立与我国国情相适应的 环境保护宏观战略体
系、全面高效的污染防治体系、健全的环境质量
评价体系、完善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和科技标准
体系、完备的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体系、全民参
与的社会行动体系。
• (2)实施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政策
– 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
» 对生产符合下一阶段标准车用燃油的企业,在
消费税政策上予以优惠。
» 制定和完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对“高污染、
高环境风险” 产品,研究调整进出口关税政策。
– 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的企业和项目的
信贷支持。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用于环
境保护项目 。
– 严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制定脱硝
电价政策。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余热发电 和垃
圾焚烧发电实行优先上网等政策支持。对高耗能、
高污染行业实行差别电价
– 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非电力行业
脱硫脱硝和垃圾处理设施等鼓励类企业实行政策
优惠。
– 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
易试点,建立国家排污权交易中心,发展排污权
交易市场。
• (3)不断增强环境保护能力
– 全面推进监测、监察、宣教、信息等环境保护能
力标准化建设。
» 完善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重点流域、地下
水、农产品产地国家重点监控点位和自动监测
网络(环境质量监控);
» 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监督管 理和
运行维护(污染源监控)。
» 开展全民环境宣传教育行动计划;
» 增强环境信息基础能力、统计能力和业务应
用能力。
• (4)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 构建环境保护工作综合决策机制。
» 完善环境监测和督查体制机制,加强国家环境
监察职能。
» 探索实行设区城市环境保护派出机构监管模式,
完善基层环境管理体制(跨区环境问题)。
» 继续实行环境保护部门领导干部双重管理体制。
• (5)强化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和考核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把环境保护 放在全局工
作的突出位置,制定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指标体系,
纳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领
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实行
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
– 对未完成目标任务考核的地方实施区域限批,暂停
审批,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 3 国务院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
》 (国发[2011]42号)
– 1)规划的主要目标
– 2)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 3)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 4)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
– 5)完善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 1)规划的主要目标
• (1)到2015年,城乡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得到有
效保障,水质大幅提髙;
• (2)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
• (3)重金属污染得到有效控制,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危险化 学品、危险废物等污染防治成效明显;
• (4)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水平得到提升;
• (5)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得到扭转;
• (6)核与辐射安全监管能力明显增强,核与辐射安
全水平 进一步提高;
• (7)环境监管体系得到健全。
– 2)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
• (1)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 (2)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
• (3)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 ;
• (1)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 A 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加大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电力、煤炭、
造纸、印染、制革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力度。
– B 进一步提高高耗能、高排放和产能过剩行业(两高
一剩行业)准 入门监。探索建立单位产品污染物产生
强度评价制度。
– C 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鼓
励发展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方式。
• (2)着力削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量
– A 加大重点地区、行业水污染物减排力度。在已富
营养化的湖泊水库和东海、渤海等易发生赤潮的沿
海地区实施总氮或总磷排放总量控制。
– B 严格控制长三角、 珠三角等区域的造纸、印染、
制革、农药、氮肥等行业新建单纯扩大产能项目。
– C 禁止在重点流域江河源头新建有色、造纸、印染、
化工、制革等项目。
– D 推进造纸、印染和化工等行业化学 需氧量和氨氮
排放总量控制,削减比例较2010年不低于10%。
– E 提升城镇污水处理水平。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力度,
推进雨、污分流改造, 污水处理设施负荷率提高到
8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85%。
– F 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和污水再生利用。
– G 推动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对养殖小区、散
养密集区污染物实行统一收集和治理。到2015年,
全 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
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 (3)加大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减排力度
– A 持续推进电力行业污染减排。新建燃煤机组要同步
建设脱硫脱硝设施,未安装 脱硫设施的现役燃煤机组
要加快淘汰或建设脱硫设施,烟气脱硫设施要按照规
定取消烟气旁路。加快燃煤机组低氮燃烧技术改造和
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单机容量30 万千瓦以上(含)的
燃煤机组要全部加装脱硝设施。
– B 推进钢铁行业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全面实施 烧
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机应配套建设脱硫脱硝设施。
– C 加强水泥、石油石化、煤 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
化硫和氮氧化物治理。石油石化、有色、建材等行
业的工业窑炉要 进行脱硫改造。新型干法水泥窑要
进行低氮燃烧技术改造,新建水泥生产线要安装 效
率不低于60%的脱硝设施。
– D 因地制宜开展燃煤锅炉烟气治理,新建燃煤锅炉
要安装脱硫脱硝设施,现有燃煤锅炉要实施烟气脱
硫,东部地区现有燃煤锅炉还应安 装低氮燃烧装置。
– E 开展机动车船氮氧化物控制。
»实施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加速淘汰老旧汽
车、机车、船舶,到2015年,基本淘汰2005年
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
»鼓励使用新能源车。
»全面实施国家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在有
条件的地区实施更严格的排放标准。
»提升车用燃油品质,鼓励使用新型清洁燃料,
在全国范围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燃
油。
– 3)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 (1)改善水环境质量。
• (2)实施多种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
• (3)加强土壤环境保护
• (4)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
• (1)改善水环境质量
– A 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
» 全面完成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审批
工作;
» 推进水源地环境整治、恢复和规范化建设,
取缔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
» 加强对水源保护区外汇水区有毒有害物质的
监管。
» 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加强风
险防范和应急预警。
– B 深化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
» 松花江流域要加强城市水系环境综合整治和
面源污染治理
» 辽河流域要加强城市水系环境综合整治;
» 海河流域以饮用水安全保障、城市水环境改
善和 跨界水污染协同治理为重点 ;
» 黄河中上游要重点加强城市水系环境综合整
治,加强宁东、鄂尔多斯和陕北等能源化工
基 地的环境风险防控,加强河套灌区农业面
源污染防治;
» 淮河流域要突出抓好氨氮控制,重点推进淮
河干流及重点城市水污染防治。
» 太湖流域、巢湖流域、滇池流域控制N、P负
荷;
» 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要加强水污
染防治和水土流失治理;
– C 抓好其他流域水污染防治 。
» 加大长江中下游、珠江流域污染防治力度,
实现水质稳 定并有所好转。
» 将西南诸河、西北内陆诸河、东南诸河,鄱
阳湖、洞庭湖、洪泽湖、 抚仙湖、梁子湖、
博斯腾湖、艾比湖、微山湖、青海湖和洱海
等作为保障和提升水生态安全的重点地区,
探索建立水生态环境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开
展水生态安全综合评估,落实水污染防治和
水生态安全保障措施。
– D 综合防控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 坚持陆海统筹、河海兼顾,落实重点海域排污
总量控制制度。加强近岸海域与流域污染防治
的衔接。
» 推进渤海等重点海域综合治理。
» 加强对海岸工程、海洋工程、海洋倾废和船舶
污染的环境监管,在生态敏感地区严格 控制围
填海活动。
» 降低海水养殖污染物排放强度。
渤海湾
» 加强海岸防护林建设,保护和恢复 滨海湿地、
红树林、珊瑚礁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 加强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
» 在重点 海域逐步增加生物、赤潮和溢油监测
项目,强化海上溢油等事故应急处置。
» 建立海洋 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到2015年,
近岸海域水质总体保持稳定,长江、黄河、
珠江 等河口和渤海等重点海湾的水质有所改
善。
– E 推进地下水污染防控
» 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和评估,划定地下
水污染治理区、 防控区和一般保护区。
» 加强重点行业地下水环境监管。取缔渗井、
渗坑等地下水污染 源,切断废弃钻井、矿井
等污染途径。
» 防范地下工程设施、地下勘探、采矿活动污
染 地下水。
» 控制危险废物、城镇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对
地下水的影响。
» 严格防控污染土壤和污水灌溉对地下水的污
染。
» 在地下水污染突出区域进行修复试点,重点
加强华北 地区地下水污染防治。
» 开展海水入侵综合防治示范。
• (2)实施多种大气污染物综合控制
– A 深化颗粒物污染控制。
» 加强工业烟粉尘控制,推进燃煤电厂、水泥
厂除尘设施改造, 钢铁行业现役烧结(球团)
设备要全部釆用高效除尘器,加强工艺过程
除尘设施建设。
» 20蒸吨(含)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安装高效除
尘器,鼓励其他中小型燃煤工业锅炉使用 低
灰分煤或清洁能源。
» 加强施工工地、渣土运输及道路等扬尘控制。
– B 加强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废气控制
» 加强石化行业生产、输送和存储过程挥发 性
有机污染物排放控制。
» 推进精细化工行业有机废气污染治理,加强
有机废气回收利用。
» 实施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 回收综合治
理工程。
» 开展挥发性有机污染物和有毒废气监测,减
少含汞、铅和二恶英等有毒有害废气排放。
– C 推进城市大气污染防治
» 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对火电、钢
铁、有色、石化、建材、化工等行业进行重
点防控,开展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实施区
域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 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区域开展臭氧、
细颗粒物()等污染物监测,开展区域
联合执法检查,到2015年, 上述区域复合型
大气污染得到控制;
»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和恶臭污染治理。
• (3)加强土壤环境保护 。
– A 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建设。完善土壤环境质
量标准,制定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办法和技术规范。
– B 强化土壤环境监管。
» 深化土壤环境调查,重点:对粮食、蔬菜基
地等敏感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影响区进行调查。
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污染评估与安全等级划
分试点。
» 加强城市和工矿企业污染场地环境监管,开
展污染场地再利用的环境风险评估,将场地
环境风险评估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禁止未经评估和无害化治理的污染 场地进行
土地流转和开发利用。
– C 推进重点地区污染场地和土壤修复。
» 以大中城市周边、重污染工矿企业、集中 治
污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饮
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 典型污
染场地和受污染农田为重点,开展污染场地、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 对责任主体灭失等历史遗留场地土壤污染要
加大治理修复的投入力度。
• (4)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管 。
– A 强化生态功能区保护和建设。
» 制度:加强大小兴安岭森林、长白山森林等
25个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管理,制
定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机制。
» 管理重点1:严格控制重点生态功能区污染
物排放总量和产业准入环境标准。
» 管理重点2:实施生态保护 和修复工程。
– B 提升自然保护区建设水平 。
» 管理重点3:优化自然保护区空间结构和布
局,重点加强西南高山峡谷区、中南西部山
地丘陵区、近岸海域等区域和河流水 生生态
系统自然保护区建设力度。
» 管理重点4:抢救性保护中东部地区人类活
动稠密区域残存的自然生境。
» 管理目标:到2015年,陆地自然保护区面积
占国土面积的比重稳定在15%。
– C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
» 重点区生物多样性调查:继续实施《中国生
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 (2011-2030年
)》,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的保护力
度,完成8至10个优先区域生物多样性本底
调查与评估。推动重点地区和行业的种质资
源库建设。
» 生物资源管理制度:加强生物物种资源出入
境监管。研究制定防止外来 物种入侵和加强
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法规。发布受威胁动
植物和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 多样性管理实施示范:开展生物多样性监测
试点以及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区、恢复示范
区等建设。
» 重点区生态环境监管:推进资源开发生态环
境监管。落实生态功能区划,规范资源开发
利用活动。落实相关企业在 生态保护与恢复
中的责任。实施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
证金制度。
» 到2015年,90%的国家重点保护物种和典型
生态系统得到保护。
– 2)加强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控
• (1)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 (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 (3)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 (4)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 (5)健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 (1)推进环境风险全过程管理
– A 开展环境风险调查与评估
»技术研究1:全面调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环境
敏感点,建立环境风险源数据库。以排放重金
属、危险废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生 产使
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为重点,
»技术研究:2:研究环境风险的产生、传播、防
控机制。
»技术研究3:开展环境污染与健康损害调查,
建立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体系。
– B 完善以预防为主的环境风险管理措施
»管理制度1:制定环境风险评估规范,完善相
关技术政策、标准、工程建设规范。
»管理制度: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要对
防范环境风险提出明确要求。
»管理制度3:建立企业突发环境事件报告 与应
急处理制度、特征污染物监测报告制度。
»管理制度4:对重点风险源、重要和敏感区域
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高风险企业要予以挂牌
督办、限期整改或搬迁,对不具备整改条 件
的,应依法予以关停。
»管理制度5: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体系,
构建政府引导、部门协调、分 级负责、社会
参与的环境应急救援机制,依法科学妥善处置
突发环境事件。
– C 建立环境事故处置和损害赔偿恢复机制
»管理制度1:将有效防范和妥善应对重大突发环
境事件,纳入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管理制度2:推进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构建
设,建立鉴定评估工作机制,完善损害赔偿制度。
»管理制度3:健全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研究
建立高环境风险企业强制保险制度。
»技术研究:建立损害评估、 损害赔偿以及损害修
复技术体系。
• (2)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管理
– A 提高核能与核技术利用安全水平。
»技术研究:加强重大自然灾害对核设施影响的
分析和预测预警。
»管理制度:规范核技术利用行为,加强研究堆
和 核燃料循环设施的安全整改,对不能满足
安全要求的设施要限制运行或逐步关停。
– B 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管理制度1:加强运行核设施安全监 管,强化
对在建、拟建核设施的安全分析和评估,完善
核安全许可证制度。
»管理制度:2:完善早期核设施的安全管理。
»管理制度3:加强核技术利用安全监管,完善
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信息系统。
»管理制度4:完善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国际合作
机 制,加强核安全宣传和科普教育。
– C 加强放射性污染防治。
»管理制度:推进早期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污染
治理,建立铀矿冶退役治理工程长期监护机制。
»管理重点1:开展民用辐射照射装置退役和废
源回收工作。
»管理重点2:加快放射性废物贮存、处理和处
置能力建设,基本消除历史遗留中低放废液的
安全风险。
• (3)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高发态势
– A 加强重点行业和区域重金属污染防治。
»管理重点1:重点行业:以有色金属矿(含伴
生矿)釆选业、有色金属冶炼业、铅蓄电池制
造业、皮革及其制品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
制造业等 ,加大防控与相关企业落后产能淘
汰力度。
»管理重点2:合理调整重金属相关企业布局,
严格落实卫生防护距离,逐步提高行业准入门
槛
»管理重点3: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置
换或减量置换,禁止在重点区域新改扩建增加
重金属污染物排 放量的项目。
»管理重点4:加强湘江等流域、 区域重金属污
染综合治理。
»管理制度:鼓励各省(区、市)在其非重点区
域内探索重金属排放量置换、交易 试点。制
定并实施重点区域、行业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
放限值。
»管理目标:到2015年,重点区域内重点重金
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 年降低15%,非重点
区域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不超过2007年
水平。
世界铅都
重工业基地:冶炼厂、
化工厂、水泥厂、氮
肥厂、塑料厂
郴州:有色金属之乡
铅、锌、锡 等
化工企业密布
盛产七宝:铅、铁、硼砂、
青矾、胆矾、土黄、碱石
长江主要支
流之一
全长817公里
流域面积
92,300平方
公里
– B 强化重金属污染源监管。
»管理重点:将重金属相关企业作为重点污染源
进行管理,建立重金属污染物产生、排放台账,
强化监督性监测和检查制度。
»管理制度1:对重点企业每两年 进行一次强制
清洁生产审核。推动重金属相关产业技术进步,
鼓励企业开展深度处 理。
»管理制度2:鼓励铅蓄电池制造业、有色金属
冶炼业、皮革及其制品业、电镀等行业实施同
类整合、园区化管理,强化园区环境保护。
»管理制度3:健全重金属污染健康危害监测与
诊疗体系。
• (4)推进固体废物安全处理处置
– A 加强危险废物监管
»管理制度1: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
加强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
杜绝危险废物 非法转移。
»管理制度2:对企业自建的利用处置设施进行
排查、评估,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和处置 产业
化、专业化和规模化发展。取缔废弃铅酸蓄电
池非法加 工利用设施。
»管理制度3:规范实验室等非工业源危险废物
管理。
»管理重点1:控制危险废物填埋量。
»管理重点2:加快推进历史堆存铬渣的安全 处
置,确保新增铬渣得到无害化利用处置。
»管理重点3: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和无害
化处置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进农村、乡镇和
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无害化管理,到2015年,
基本实现地级以上城市医疗废物得到无害化处
置。
– B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监管。
»管理制度1:完善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
的优惠政策,强化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
技术开发,加强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 石
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的污染
防治,到2015年,工业固体废 物综合利用率达
到72%。
»管理制度2: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规范废
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处理活动,建设废旧物品
回收体系和集中加工处理园区,推进资源综合利
用。
»管理制度3:加强进口废物园区管理。
管理制度
机构与职责
管理重点
技术研究
– C 提高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管理重点1:加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到201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
80%。
»管理重点2: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制度,完善
分类回收、密闭运输、集中处理体系
»管理重点3:对垃圾简易处理或堆放设施和场所
进行整治,对已封垃圾填埋场和旧垃 圾场进行
生态修复、改造。
»管理重点4:鼓励垃圾厌氧制气、焚烧发电和供
热、填埋气发电、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
进垃圾渗滤液和垃圾焚烧飞灰处置工程建设。
• (5)健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体系
– A 严格化学品环境监管。
»监管机构与职责:健全化学品环境管理机构。
建立化学品环境污染责任终身追究制和全过程
行政问责制。
»监管制度1:完善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及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监管制度2:制定有毒有害化学品淘汰清单,
制定重点环境管理化学品清单;限制生产和使
用高环境风险化学品。
»监管制度3: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技术规范研究:技术完善相关行业准入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排放标准和监测技术规范,
– B 加强化学品风险防控
»园区管理模式:加强化工园区环境管理,新建
涉及危险化学品的项目应进 入化工园区或化工
聚集区,现有化工园区外的企业应逐步搬迁入园。
»园区建设重点1:制定化工园区环境保护设施建
设标准,完善园区相关设施和环境应急体系建设。
»园区建设重点2: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废弃危险
化学品暂存库建设和处理处置能力建设。
– 5)推进环境保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1)制定国家环境功能区划。
–根据不同地区主要环境功能差异,以维护环境健康、
保育 自然生态安全、保障食品产地环境安全等为目
标,结合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国 家环境功能
区划,在重点生态功能区、陆地和海洋生态环境敏
感区、脆弱区等区域划 定“生态红线”
–制定不同区域的环境目标、政策和环境标准,实行
分类指导、分区管理。
• (2)提高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 A 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
»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的划定
工作。
»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和完善农
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体系
»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提高农村居民水源 保
护意识。
»在有条件的地区推行城乡供水一体化。
– B 提高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水平。
»鼓励乡镇和规模较大村庄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
设施,将城市周边村镇的污水纳入城市污水收集
管网统一处理;
»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 处置设施建
设,统筹建设城市和县城周边的村镇无害化处理
设施和收运系统;
»交通不便的地区要探索就地处理模式,引导农
村生活垃圾实现源头分类、就地减量、资源化
利用。
– C 提高农村种植、养殖业污染防治水平。
»引导农民使用生物农药或高效、低毒、低残 留
农药,农药包装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大力推进测土配方施肥。
»推动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发展。
»加强废弃农膜、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化
利用。
»开展水产养殖污染调查,减少太湖、巢湖、洪
泽湖等湖泊的水产养殖面积和投饵数量。
– D 改善重点区域农村环境质量
»实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实施农村
清洁工 程,开发推广适用的综合整治模式与技
术;
»优化农村地区工业发展布局,严 格工业项目环
境准入,防止城市和工业污染向农村转移。
»对农村地区化工、电镀等企 业搬迁和关停后的
遗留污染要进行综合治理。
– 6)实施重大环保工程
• 积极实施各项环境保护工程(全社会环保投资需求约
万亿元),其中,优先实施8项环境保护重点工程,
开展一批 环境基础调查与试点示范,投资需求约万
亿元。
• 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形成多元化 的投入格局,确保
工程投资到位。工程投入以企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为
主,中央政 府区别不同情况给予支持。
• (1)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包括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
施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处置、工业水污染防治、 畜
禽养殖污染防治等水污染减排工程,电力行业脱硫脱硝、
钢铁烧结机脱硫脱硝、其他非电力重点 行业脱硫、水
泥行业与工业锅炉脱硝等污物减排工程。
• (2)改善民生环境保障工程。包括重点流域水污染防
治及水生态修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大 气污
染联防联控、受污染场地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等。
• (3)农村环保惠民工程。包括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
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程。
• (4)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包括重点生态功能区和自然
保护区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程。
• (5)重点领域环境风险防范工程。包括重金属污染防
治、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危险化学品污染防治、 危险
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等工程。
• (6)核与辐射安全保障工程。包括核安全与放射性污
染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建设、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技 术研
发基地建设以及辐射环境监测、执法能力建设、人才培
养等。
• (7)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工程。包括城镇生活污染、
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城乡饮用水水源 地安全
保障等工程。
• (8)环境监管能力基础保障及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包
括环境监测、监察、预警、应急和评估能力建设, 污
染源在线自动监控设施建设与运行,人才、宣教、信息、
科技和基础调查等工程建设
– 7)完善政策措施
• (1)落实环境目标责任制
• (2)完善综合决策机制,完善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统
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
境管理体系。
• (3)加强法规体系(标准)建设 。研究拟订污染物
总量控制、饮用水水源保护、土壤环境保护、排污许可
证管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机动车污染防治、有毒
有害化学品管理、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环境污染
损害赔 偿等法律法规。
• (4)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价格:落实燃煤电厂烟气脱硫电价政策,研究制定
脱硝电价政策,对污水处理、污泥无害 化处理设施、
非电力行业脱硫脱硝和垃圾处理设施等企业实行政
策优惠。
–对非居民用水要逐步实行超额累进加价制度,对高
耗水行业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研究鼓励企业废水“
零排放”的政策措施。健全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使用
制度,发展排污权交易市场。
–税收:推进环境税费改革,完善排污收费制度。
–信贷:建立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评价制度,加大对符
合环保要求和信贷原则企业和项目的信 贷支持。建
立银行绿色评级制度,将绿色信贷成效与银行工作
人员履职评价、机构准 入、业务发展相挂钩。
–专项资金:探索建立国家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研究
制定实施生态补偿条例。建立流域、重点生 态功能
区等生态补偿机制。推行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
备金制度。
• 加强科技支撑-提升环境科技基础研究和应用能力。
–夯实环境基准、标准制订的科学基础,完善环 境调
查评估、监测预警、风险防范等环境管理技术体系。
–推进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野
外观测研究站等建设。
–组织实施好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等国家科技重大专
项,大力研发污染控制、生态保护和环境风险防范
的高新技术、关键技术、 共性技术。
–研发氮氧化物、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
化学品等控制技术和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壤修复、农
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技术。
–大力推动脱硫脱硝一体化、除磷 脱氮一体化以及脱
除重金属等综合控制技术研发。
–强化先进技术示范与推广。
– 8)发展环保产业
• (1)围绕重点工程需求,强化政策驱动,大力推动以
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脱硫脱硝、 土壤修复和环境监
测为重点的装备制造业发展,研发和示范一批新型环保
材料、药剂 和环境友好型产品。
• (2)推动跨行业、跨企业循环利用联合体建设。
• (3)实行环保设施运营资质许可制度,推进烟气脱硫
脱硝、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污染设
施 建设和运营的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进程,推行
烟气脱硫设施特许经营。
• (4)制定环保产业统计标准。
• (5)研究制定提升工程投融资、设计和建设、设施运
营和维护、技术咨询、 清洁生产审核、产品认证和人
才培训等环境服务业水平的政策措施。
–4《“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国
发[2011]26号)
• 1)十一五小结:
–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 二氧化硫、
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下降%和%,
基本实现了 “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 的约束性百
标,扭转了 “十五”后期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
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大幅上升的趋势。
• 2)十二五形势:
–(1)“十二五”时期,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
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工业 化、城镇化
进程加快和消费结构持续升级,我国能源需求呈
刚性增长,
–(2)受国内资源保障能力和环境容量制约以及
全球性能源安全和应对气候变化影响,资源环境
约束日趋强化,“十二五”时期节能减排形势仍
然十分严峻,任务十分艰巨。
• 3)节能减排总体要求
– (1)前提: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 科学发展观;
– (2)制度:坚持强化责任、健全法制、 完善政
策、加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 (3)重点:坚持优化产业结构、推动 技术进步、
强化工程措施、加强管理引导相结合,大幅度提
高能源利用效率,显著 减少污染物排放;
– (4)目的: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
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 同参与的推进节
能减排工作格局,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
约束性目标,加快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
型社会。
• 4)节能减排目标
– (1)节能:到2015年,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
能耗下降到吨标准 煤(按2005年价格计算)
,比2010年的标准煤下降16%,比2005年
的 吨标准煤下降32%; “十二五”期间,实
现节约能源亿t标准煤。
– (2)减排1:2015年,全国化学需氧量和二氧
化硫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万t、万t
,比2010 年的2 万t、2 万t分别下降
8%;
– (3)减排2:全国氨氮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
别控 制在万U 2 万t,比2010年的
万t、2 万t分别下降10%。
• 5)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 (1)实施节能重点工程:
» A :实施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能
量系统优化、 余热余压利用、节约替代石油、
建筑节能、绿色照明等节能改造工程,以及
节能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节能产品惠民工
程、合同能源管理推广工程和节能能力建设
工程。
• B1:到2015年,工业锅炉、窑炉平均运行效率比
2010年分别提高5%和2%,
• B2:电机系统运行效率提高2%〜3%,新增余热余
压发电能力2 000万kW,
• B3:北方釆暖地区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
改造4亿m2以上,夏热冬冷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
改造5 000万m2,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 000万m2,高
效节能产品市场份额大幅度提 高。
• B4:“十二五”时期,形成3亿t标准煤的节能能力
– (2)实施污染物减排重点工程:
» A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
升现有设施,强化脱氮除磷,大力推进污泥处
理处置,加强重点流域区域污染综合治理。
» B 到2015年,基本实现所有县和重点建制镇具
备污水处理能力,全国新增 污水日处理能力4
200万t,新建配套管网约16万km,城市污水处
理率达到85%, 形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
力280万t、30万t。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
治 理工程,形成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能力
140万t、10万t。
» C 实施脱硫脱硝工程, 推动燃煤电厂、钢铁
行业烧结机脱硫,形成二氧化硫削减能力
277万t;推动燃煤 电厂、水泥等行业脱硝,形
成氮氧化物削减能力358万t。
– (3)实施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 实施资源综合利用、废旧商品回收体系、“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再制造产业化、餐厨
废弃物资源化、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
循环利用技术示范推广等循环经济重点工程,
» 建设100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80个废
旧商品回收体系示范城市、50个“城市矿产
”示范基地、5个再制造产业 集聚区、100个
城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示
范工程。
– (4)多渠道筹措节能减排资金
» 节能减排重点工程所需资金主要由项目实施
主体通过自有资金、金融机构贷款、社会资
金解决,各级人民政府应安排一定的资金 予
以支持和引导。
»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承担城镇污水处理
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 的主体责任,严格城镇
污水处理费征收和管理,国家对重点建设项
目给予适当支持。
• 5)加强节能减排管理
– (1)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
»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机制,
制定 实施方案,把总量控制目标分解落实到
地方政府,实行目标责任管理,加大考核和
监督力度。
» 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作为控制
地区能源消费增量和总量的重要措施。
» 建立能源消费总量预测预警机制,跟踪监测
各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和高耗 能行业用电量等
指标,对能源消费总量增长过快的地区及时
预警调控。
» 在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以及城
乡建设和消费领域全面加强用能管理,切实
改变敞 开口子供应能源、无节制使用能源的
现象。
» 在大气联防联控重点区域开展煤炭消费总量
控制试点。
– (2)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
» 依法加强年耗能万t标准煤以上用能单位节
能管理,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现
节能亿t标准煤。
» 地方节能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进入万家企业
节能低碳行动的企业节能目标完成 情况进行
考核,公告考核结果。对未完成年度节能任
务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 限期整改。
» 落实目标责任, 实行能源审计制度,开展能
效水平对标活动,建立健全企业能源管理体
系,扩大能源管理师试点;
节能评估分类管理
报告书、表、登记表
– (3)加强工业节能减排
» 重点推进煤炭、电力、钢铁、有色金属、石
油石化、 化工、造纸、建材、纺织、印染、
食品加工等行业节能减排;
» 发展热电联产,推广分布式能源。
» 开展智能电网试点。
» 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加
快煤层气开发利用。
» 电力:新建燃煤机组全部 安装脱硫脱硝设施,
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安装脱硫设施,不能稳定
达标排放的要进行 更新改造,烟气脱硫设施
要按照规定取消烟气旁路。单机容量30万
kW及以上燃 煤机组全部加装脱硝设施。
» 钢铁:全面实施烧结机烟气脱硫,新建烧结
机配套安 装脱硫脱硝设施。
» 石油石化、有色金属、建材等重点行业实施
脱硫改造。新型干法 水泥窑实施低氮燃烧技
术改造,配套建设脱硝设施。
» 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 点企业重金属
污染防治,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开展重金属污
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
– (4)推动建筑节能
» 制定并实施绿色建筑行动方案,从规划、法规、
技术、标 准、设计等方面全面推进建筑节能。
» 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广使用
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 继续推广散装水泥。
» 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能源审
计、能效公示, 推动节能改造与运行管理。
– (5)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 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优化交通运输结
构。 积极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科学合理配置城
市各种交通资源,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 建设。
提高铁路电气化比重。
» 实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城市试点,深入开
展“车船路港”千家企业低碳交通运输专项行
动,推广公路甩挂运输,全面推行不停车收 费
系统,实施内河船型标准化,优化航路航线,
推进航空、远洋运输业节能减排。
» 开展机场、码头、车站节能改造。
» 加速淘汰老旧汽车、机车、船舶,基本淘汰
2005 年以前注册运营的“黄标车”,加快提
升车用燃油品质。实施第四阶段机动车排放
标准,在有条件的重点城市和地区逐步实施
第五阶段排放标准。
» 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探索城市调
控机动车保有总量,积极推广节能与新能源
汽车。
– (6)促进农业和农村节能减排
» 加快淘汰老旧农用机具,推广农用节能机械、
设备和渔船。
» 推广测土配方施肥, 鼓励使用高效、安全、
低毒农药,推动有机农业发展。
» 推进节能型住宅建设,推动省柴节煤灶更新
换代,开展农村水电增效 扩容改造。
» 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沼气,加强运行管理
和维护服务。
» 治理农业面源 污染,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实施农村清洁工程,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小
区配套 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的比例达到50%
以上,鼓励污染物统一收集、集中处理。因
地 制宜推进农村分布式、低成本、易维护的
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 (7)推动商业和民用节能
» 在零售业等商贸服务和旅游业开展节能减排
行动, 加快设施节能改造,严格用能管理,
引导消费行为。宾馆、商厦、写字楼、机场、
车站等要严格执行夏季、冬季空调温度设置
标准。
» 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 照明产品,
鼓励购买节能环保型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
通,提倡绿色出行。减少一 次性用品使用,
限制过度包装,抑制不合理消费。
– (8)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减排
» 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实行更加严格的建筑节能
标准。 加快公共机构办公区节能改造,;
» 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严格用车油耗定额
管理,提高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比例。
» 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能
耗定额管理制度,加强能耗监测平台和节4
能监管体系建设。
» 支持军队重点用能设施设备节能改造。
• 6)加快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和推广应用
– (1)加大节能减排技术产业化示范
» 实施节能减排重大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 重
点支持稀土永磁无铁芯电机、半导体照明、低
品位余热利用、地热和浅层地温能 应用、生物
脱氮除磷、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一体化、高浓
度有机废水处理、污泥和 垃圾渗滤液处理处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资源化、金属无害化处理等
关键技术与设 备产业化,加快产业化基地建设。
– (2)加快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
» 编制节能减排技术政策大纲。继续发布国家 重点
节能技术推广目录、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
术装备目录,建立节能减排技 术遴选、评定及推
广机制。
» 重点推广能量梯级利用、低温余热发电、先进煤
气化、高压变频调速、干熄焦、蓄热式加热炉、
吸收式热泵供暖、冰蓄冷、高效换热器,以及干
法和半干法烟气脱硫、膜生物反应器、选择性催
化还原氮氧化物控制等节能减排技术。
» 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政府在节能环保领域的交
流与合作;
– 5《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国发[2000]38
号
• 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2)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类型和级别及保护措施
• 3)各类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 1)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 通过生态环境保护,遏制生态环境破坏,减轻自
然灾害的危害;促进自然资源 的合理、科学利用,
实现自然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以改善生态环境质
量和维护国家生态环境安全,确保国民经济和社
会的可持续发展。
• 近期目标,到2010年
– 基本遏制生态环境破坏趋势。
– 建设一批生态功能保护区, 使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
态系统和生态功能得到保护与恢复;
– 在切实抓好现有自然保 护区建设与管理的同时,抓
紧建设一批新的自然保护区;
– 加强生态示范区和生态农 业县建设,全国部分县
(市、区)基本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态系统良性
循环。
• 远期目标,到2030年
– 全面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
– 全国50%的县(市、区) 实现秀美山川、自然生
态系统良性循环,30%以上的城市达到生态城市
和园林城市 标准。
– 到2050年,力争全国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实
现城乡环境清洁和自然生 态系统良性循环,全国
大部分地区实现秀美山川的宏伟目标。
• 2)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级别及保护措施
– (1)重要生态功能区:在保持流域、区域生态平
衡,减轻自然灾害,确保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安
全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的区域,包括江河源头区、
重要水源涵养区、江河洪水调蓄区、重要渔业水
域、防风固沙区和水土保持的重点预防保护区和
重点监督区。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 (2)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内,
有选择地划定一定面积予以重点保护和限制开发的
区域。通过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保护措施,
防止生态环境的破坏和生态功能的退化。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 (3)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分级
– 生态功能保护区分为两级
» 跨省域和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的重要生态功能
区, 建立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 跨地(市)和县(市)的重要生态功能区,建
立省级 和地(市)级生态功能保护区。
• (4)生态功能保护区的保护措施
– 包括:停止一切导致生态功能继续退化的开发活动
和其他人为破坏活动;
– 停止一切产生严重环境污染的工程项目建设;
– 严格控制人口 增长,区内人口已超出承载能力的应
釆取必要的移民措施;
– 改变粗放生产经营方式, 走生态经济型发展道路,
对已经破坏的重要生态系统,要结合生态环境建设
措施, 认真组织重建与恢复,尽快遏制生态环境恶
化趋势。
• 3)各类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 切实加强对水、土地、森林、草原、海洋、矿产
等重要自然资源的环境管 理,严格资源开发利用
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 各类自然资源的开发,必须遵守相 关的法律法规,
依法履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 资源开发重点建设项目,应编报 水土保持方案,
否则一律不得幵工建设。。
– (1)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 水资源的开发利用要全流域统筹兼顾, 生产、
生活和生态用水综合平衡,
» 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节流优先,治污为本,
科 学开源,综合利用。
– (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用 途管制
制度,加强生态用地保护,冻结征用 具有重
要生态功能的草地、林地、湿地。
» 建设项目确需占用生态用地的,应严格依 法
报批和补偿,并实行“占一补一”的制度,确
保恢复面积不少于占用面积。
» 加强 对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建设线路和施工场 址要
科学选比,尽量减少占用林地、草地和耕地,防
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
» 大江大河上中游陡坡耕地要按照有关规划,有
计 划、分步骤地实行退耕还林还草,并加强对
退耕地的管理,防止复耕。
– (3)森林、草原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 对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林区、 草原,应划为禁
垦区、禁伐区或禁牧区,严格管护;
» 己经开发利用的,要退耕退牧, 育林育草,使其
休养生息。
» 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发挥
好森林的 生态效益;要切实保护好各类水源涵
养林、水土保持林、防风固沙林、特种用途林等
生态公益林;
» 对毁林、毁草开垦的耕地和造成的废弃地,要
按照“谁批准、谁负 责,谁破坏、谁恢复”
的原则,限期退耕还林还草。
» 发展牧业要坚持以草定畜,防止超载过牧。
– (4)生物物种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 生物物种资源的开发应在保护物 种多样性和确
保生物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 依法禁止一切形式的捕杀、釆集濒危野生 动植
物的活动。
» 加强野生生物资源开发管理, 逐步划定准釆区,
规范釆挖方式,严禁乱采滥挖;
» 加强生物安全管理,建立转基因生物活体及其
产品的进出口管理 制度和风险评估制度;对引
进外来物种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 (5)海洋和渔业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 海洋和渔业资源开发利用必须 按功能区划进行,
做到统一规划,合理开发利用。
» 切实加强海岸带的管理,严格围 垦造地建港、
海岸工程和旅游设施建设的审批,严格保护红树
林、珊瑚礁、沿海防 护林。加强重点渔场、江
河出海口、海湾及其他渔业水域等重要水生资源
繁育区的保护
» 加大海洋污染防治力度,逐步建立污染物排海
总量控制制度,加强对海上油气勘探开发、海洋
倾废、船舶排污和港口 的环境管理。
– (6)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必须严格规划管理;严禁在
生态功能保护区、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胜区、
森林公园内采矿。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
流易发区和易导致自 然景观破坏的区域釆石、
采砂、取土。
» 矿产资源开发必须防止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
» 在沿江、沿河、沿湖、 沿库、沿海地区开釆矿
产资源,必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量避免
和减少对生 态环境的破坏。
» 已造成破坏的,开发者必须限期恢复。已停止
釆矿或关闭的矿山、 坑口,必须及时做好土地
复垦。
– (7)旅游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环境保护
» 旅游资源的开发必须明确规划、环境保护的目
标与要求,确保旅游设施建设与自然景观相协调。
» 科学定旅游区的游客容量, 合理设计旅游线路,
使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与生态环境的承载能力相适
应。对不符合规划要求建设的 设施,要限期拆
除。
» 旅游区的污水、烟尘和生活垃圾处理,必须实
现达标排放和科 学处置。
– 6《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 环发
〔2007〕165号
• 1)基本原则
• 2)主要目标
• 3)主要任务
• 4)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 1)基本原则
–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是一个
长期的系统工程,应统 筹规划,分步实施,逐步推
进,积极探索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多样化模式;
– 保护优先,限制开发。生态功能保护区属于限制开
发区,应坚持保护优先、 限制开发、点状发展的原
则,加强生态功能保护 和恢复,引导资源环境可承
载的特色产业发展,限制损害主导生态功能的产业
扩张。
• 2)主要目标
– 建设一批水源涵养、水土 保持、防风固沙、洪水调
蓄、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功能保护区,形成较完善
的生态 功能保护区建设体系,
– 建立较完备的生态功能保护区相关政策、法规、标
准和技术 规范体系,使我国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
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生态功能得到有 效恢复和
完善。
• 3)主要任务
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属于限制开发区,要在保
护优先的前提下,合理选择发展 方向,发展特色优
势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加大生态环境
监管力度,保 护和恢复区域生态功能。
– (1)合理引导产业发展
充分利用生态功能保护区的资源优势,合理
选择发展 方向,调整区域产业结构,发展有益于
区域主导生态功能发挥的资源环境可承载的 特色
产业,限制不符合主导生态功能保护需要的产业
发展,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
– (2)保护和恢复生态功能
遵循先急后缓、突出重点,保护优先、积极
治理, 因地制宜、因害设防的原则,结合已实施
或规划实施的生态治理工程,加大区域自 然生态
系统的保护和恢复力度,恢复和维护区域生态功
能。 。
– (3)强化生态环境监管
»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和监管能力建设,提高环境
执法能 力,避免边建设、边破坏;
» 通过强化监测和科研,提高区内生态环境监测、
预报、 预警水平,及时准确掌握区内主导生态
功能的动态变化情况,为生态功能保护区的 建
设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 通过强化宣传教育,增强区内广大群众对区域
生态功能 重要性的认识,自觉维护区域和流域
生态安全。
7《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
92号
• 1)基本原则
• 2)规划目标
• 3)规划主要任务
• 1)基本原则
– 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建立健全脆弱区生态监测与
预警体系,以科学监测、 合理评估和预警服务为手
段,强化“环境准入”,科学指导脆弱区生态保育
与产业 发展活动,促进脆弱区的生态恢复。
– 分区推进,分类指导。按照区域生态特点,优化资
源配置和生产力空间布 局,以科技促保护,以保护
促发展,维护生态脆弱区自然生态平衡。
– 强化监管,适度开发。强化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坚持适度开发,积极 引导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
业发展,保护和恢复脆弱区生态系统,是维护区域
生 态系统完整性、实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和区
域可持续发展的必由之路。
– 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在明确区域分布、地理环境
特点、重点生态问题和 成因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
应对战略,分期分批开展,逐步推进,积极探索生
态脆 弱区保护的多样化模式,形成生态脆弱区保护
格局。
• 2)规划目标
– (1)总目标
» 到2020年,在生态脆弱区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生
态保护与建设 的政策保障体系、生态监测预警
体系和资源开发监管执法体系;
» 生态脆弱区40% 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
程度治理,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退化生态系
统 基本得到恢复,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 区域可更新资源不断增值,生物多样性 保护水
平稳步提高;
» 生态产业成为脆弱区的主导产业,生态保护与
产业发展有序、 协调,区域经济、社会、生态
复合系统结构基本合理,系统服务功能呈现持续、
稳定态势;生态文明融入社会各个层面,民众参
与生态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人 与自然基本和
谐。
– (2)阶段目标
» 近期(2009—2015年)。明确生态脆弱区空间
分布、重要生态问题及 其成因和压力,初步建
立起有利于生态脆弱区保护和建设的政策法规体
系、监测预 警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 研究构建生态脆弱区产业准入机制,到2015年,
生 态脆弱区战略环境影响评价执行率达到
100%,新增治理面积达到30%以上;生态产 业
示范已在生态脆弱区全面开展。
» 中远期(2016—2020年)目标。生态脆弱区生
态退化趋势已得到基本遏制, 人地矛盾得到有
效缓减,生态系统基本处于健康、稳定发展状态。
» 到2020年,生态 脆弱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
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退化生态系统已得到基本
恢 复,可更新资源不断增值,生态产业已基本
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导产业,并呈现 持续、
强劲的发展态势,区域生态环境已步入良性循环
轨道。
• 3)规划任务
– (1)调整产业结构 ,重点发展与脆弱区资源 环境
相适宜的特色产业和环境友好产业。
– (2)加强生态保育,促进生态脆弱区修复进程。在
全面分析和研究不同类型生 态脆弱区生态环境脆弱
性成因、机制、机理及演变规律的基础上,确立适
宜的生态 保育对策。通过技术集成、技术创新以及
新成果、新工艺的应用,提高生态修复效 果,保障
脆弱区自然生态系统和人工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 (3)加强生态监测与评估能力建设,构建脆弱区
生态安全预警体系 。
– (4)强化资源开发监管执法力度,防止无序开发
和过度开发。
8《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
• 1)主体功能区划分
• 2)规划开发原则中关于保护自然的有关要求
• 3)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的主要目标
• 4)国家层面优化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 5)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 6)国家层面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 7)国家层面禁止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则
• 1)主体功能区划分
– (1)按开发方式,分为优化开发区域、 重点开
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
» A 依据具体说明:基于不同区 域的资源环境
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以
是否适宜或如何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
化开发为基准划分的。
» B 优化开发区域
——是经济比较发达、人口比较密集、开发强
度较高、资源环境问题 更加突出,从而应该
优化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城市化地区 。
» C 重点开发区域
——是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
强、发展潜力较大、集 聚人口和经济的条件
较好,从而应该重点进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
城市化地区。
——注: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都属于城市
化地区,开发内容总体上相同,开发强度和开
发 方式不同。
» D 限制开发区域分为两类
一类是农产品主产区,即耕地较多、农业发展条
件较 好,尽管也适宜工业化城镇化开发,但从
保障国家农产品安全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需要
出发,应该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
开发的地区;
一类是重点生态功能区,即生态系统 脆弱或生态功
能重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低,不具备大规模
髙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条件,必须把增强生
态产品生产能力作为首要任务,从而应限制进行
大规 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地区。
» E 禁止开发区域
——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
域,以及其他禁止进 行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需
要特殊保护的重点生态功能区。
—— 国家层面禁止开发区域, 包括国家级自然
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国家森林公园和 国家地质公园。
——省级层面的禁止开发区域,包括省级及以下
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 保护区域、重要水源地
以及其他省级人民政府根据需要确定的禁止开发
区域。
– (2)按开发内容,分为城市化地区、农 产品主产
区和重点生态功能区;
– 依据具体说明:以提供主体产品的类型为基 准划分
的。城市化地区是以提供工业品和服务产品为主体
功能的地区,也提供农产 品和生态产品;农产品主
产区是以提供农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提供生
态产品、 服务产品和部分工业品;重点生态功能区
是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体功能的地区,也 提供一定
的农产品、服务产品和工业品。。
• 2)规划开发原则中关于保护自然的有关要求
—— 要按照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根据国
土空间的不同特点,以保护自然生 态为前提、以
水土资源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为基础进行有度有
序开发,走人与自然 和谐的发展道路。
– (1)把保护水面、湿地、林地和草地放到与保护耕
地同等重要位置;
– (2)工业化城镇化开发必须建立在对所在区域资源
环境承载能力综合评价的基 础上,严格控制在水资源
承载能力和环境容量允许的范围内 。
– (3)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生态脆弱、生态系统重要、
环境容量小、地震和地质 灾害等自然灾害危险性大的
地区,要严格控制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适度控制其他
开发活动,缓解开发活动对自然生态的压力
– (4)严禁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开发活动。能源和矿
产资源开发,要尽可能不损害生态环境并应最大限度
地修复原有生态环境 ;
– (5)加强对河流原始生态的保护。实现从事后治理
向事前保护转变,实行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明确
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及用水效率控制
指标。 在保护河流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能资源。
严格控制地下水超釆,加强对超釆的 治理和对地下水
源的涵养与保护。
– (6)交通、输电等基础设施建设要尽量避免对重要
自然景观和生态系统的分割, 从严控制穿越禁止开发
区域。
– (7)农业开发要充分考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影响,
积极发挥农业的生态、景观 和间隔功能。严禁有损自
然生态系统的开荒以及侵占水面、湿地、林地、草地
等农 业开发活动。
– (8)在确保省域内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的前
提下,继续在适宜的地区实 行退耕还林、退牧还草、
退田还湖。在农业用水严重超出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
的地 区实行退耕还水。
– (9)生态遭到破坏的地区要尽快偿还生态欠账。生
态修复行为要有利于构建生 态廊道和生态网络。
– (10)保护天然草地、沼泽地、苇地、滩涂、冻土、
冰川及永久积雪等自然空间。
• 3)推进全国主体功能区的主要目标
– (1)空间开发格局清晰。
» A “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市化战略格局基本
形成,全国主要城市化地区集中全国大部分人
口和经济总量;
» B “七区二十三带”为主体的农 业战略格局基
本形成,.农产品供给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三纵两横”:是指以陆
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
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
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
的全国城市化战略格局。
» C 两屏三带”为主体的生态 安全战略格局基
本形成,生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 D 海洋主体功能区战略格局基本形 成,海洋
资源开发、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环境保护取得
明显成效。
– (2)空间结构得到优化 。
» 全国陆地国土空间的开发强度控制在%,
城市空间控制在万km2以内,农村居民
点占地面积减少到16万km2以下,各类建设占
用耕地新增面积控制在3万km2以内,工矿建
设空间适度减少。
» 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万km2 (亿亩)
,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104万km2 (亿亩)。
» 绿色生态 空间扩大,林地保有量增加到312万
km2,草原面积占陆地国土空间面积的比例保
持 在40%以上,河流、湖泊、湿地面积有所
增加。
全国陆地国土空间开发的规划指标
全国陆地国土空间开发的规划指标
– (3)空间利用效率提局
» 单位面积城市空间创造的生产总值大幅度提高,
城市建成区人口密度明显提高。粮食和棉油糖单
产水平稳步提高。单位面积绿色生态空间蓄积的
林木数量、产草量和涵养的水量明显增加。
– (4)区域发展协调性增强
» 不同区域之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
居民 人均纯收入和生活条件的差距缩小;
– (5)可持续发展能力提升
» 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退化面积减少,
生物多样性得到切实保护,森林覆盖 率提高
到23%,森林蓄积量达到150亿m3以上。草原
植被覆盖度明显提高。
» 主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环境质量明显改
善。主要江 河湖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
到80%左右。
• 4)国家层面优化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 (1)功能定位
国家优化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是:提升国家竞
争力的重要区域, 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
全国重要的创新区域,我国在更高层次上参与国
际分工及有全球影响力的经济区,全国重要的人
口和经济密集区。
– (2)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率先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
构,提升参与全球分工与竞争的层次。发展方向和
开发原则是:
» A 优化空间结构。减少工矿建设空间和农村生活
空间,适当扩大服务业、交 通、城市居住、公
共设施空间,扩大绿色生态空间。
» B 优化城镇布局。进一步健全城镇体系,促进城
市集约紧凑发展,围绕区域 中心城市明确各城
市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分工。
» C 优化人口分布。合理控制特大城市主城区的
人口规模,增强周边地区和其 他城市吸纳外
来人口的能力,引导人口均衡、集聚分布。
» D 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产业结构向高端、高效、
高附加值转变,增强高新技 术产业、现代服
务业、先进制造业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发
展都市型农业、节水 农业和绿色有机农业;
» E 优化发展方式。大力提高清洁能源比重,壮大
循环经济规模,广泛应用低碳技术,大幅度降低
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能源和水资源消耗以及污染
物排放等标准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全部实
现垃圾无害化处理和 污水达标排放。
» F 优化基础设施布局。优化交通、能源、水利、
通信、环保、防灾等基础设 施的布局和建设,
提高基础设施的区域一体化和同城化程度。
» G 优化生态系统格局。把恢复生态、保护环境
作为必须实现的约束性目标。 严格控制开发
强度,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加强环境治理
和生态修复,净化水系、 提高水质改善人居
环境。
• 5)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 (1)功能定位
支撑全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增长极,落实区域
发展总体战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支撑点,
全国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
– (2)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重点开发区域应在优化结构,推进新型工业化
进程,'增强产业集聚能力,积极承接国际及国内优
化开发区域产业转移, 形成分工协作的现代产业体
系;加快推进城镇化,壮大城市综合实力,改善人
居环 境,提高集聚人口的能力;发挥区位优势,加
快沿边地区对外开放,加强国际通道 和口岸建设,
形成我国对外开放新的窗口和战略空间。
» A 统筹规划国土空间。适度扩大先进制造业空
间,扩大服务业、交通和城市 居住等建设空间,
减少农村生活空间,扩大绿色生态空间。
» B 健全城市规模结构。扩大城市规模,尽快形
成辐射带动力强的中心城市, 发展壮大其他城
市,推动形成分工协作、优势互补、集约高效的
城市群。
» C 促进人口加快集聚。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进一步提高城市的人 口承载能力,城
市规划和建设应预留吸纳外来人口的空间。
» D 形成现代产业体系。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发
展新兴产业,运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全面
加快发展服务 业,增强产业配套能力,促进产
业集群发展。
» E 提高发展质量。确保发展质量和效益,工业园
区和开发区的规划建设应遵 循循环经济的理念。
» F 完善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建设交通、能源、水
利、通信、环保、防灾等基 础设施,构建完善、
高效、区域一体、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网络。
» G 保护生态环境。事先做好生态环境、基本农
田等保护规划,减少工业化城 镇化对生态环境
的影响,
» H 把握开发时序。区分近期、中期和远期实施
有序开发,近期重点建设好国家批准的各类开发
区,对目前尚不需要开发的区域,应作为预留发
展空间予以保护。
• 6)国家层面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
• (1)限制开发区域(农产品主产区)
– A 功能定位
国家层面农产品主产区的功能定位是:保障农产
品供给安全的重要区域,农村居民安居乐业的美好
家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
– B 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
农产品主产区应着力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发
展 现代农业,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增加农民收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保 障农产品供给,确保国
家粮食安全和食物安全。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是:
» ——加强土地整治,搞好规划、统筹安排、连
片推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推进连片标准粮田
建设。鼓励农民开展土壤改良。
» ——加强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大中型灌区、排
灌泵站配套改造以及水源工程建 设。建设节水
农业, 推广节水灌溉,发展旱作农业。
» ——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和品种结构,搞好农业
布局规划,科学确定不同区域农 业发展重点,
形成优势突出和特色鲜明的产业带。
» ——国家支持农产品主产区加强农产品加工、
流通、储运设施建设,引导农产 品加工、流通、
储运企业向主产区聚集。
» ——粮食主产区要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
» ——大力发展油料生产,鼓励发挥优势,发展
棉花、糖料生产。转变养殖业发展方式,推进规
模化和标准化;
» ——在复合产业带内,要处理好多种农产品协
调发展的关系,根据不同产品的 特点和相互影
响,合理确定发展方向和发展途径。
» ——控制农产品主产区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
式,发展循环农业。
» ——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
件。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和创新;
» ——积极推进农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农
产品深加工;
» ——以县城为重点推进城镇建设和非农产业发
展,加强县城和乡镇公共服务设 施建设;
» ——农村居民点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
设施的建设,要统筹考虑人口迁 移等因素,适
度集中、集约布局。
• (2)限制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 )
– A 功能定位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功能定位是:保障国家生
态安全的重要区 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示范区。
经综合评价,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包括大小兴安
岭森林生态功能区等25个地区(详见国家重点生态功
能区名录)。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分为水源涵养型、水
土保持型、防风固沙型和生物多样性维护 型四种类型。
– B 发展方向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要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
提供生态产品为 首要任务,因地制宜地发展不影响
主体功能定位的适宜产业,引导超载人口逐步有 序
转移。 发展方向是:
» ——水源涵养型。推进天然林草保护、退耕
还林和围栏封育,治理水土流失, 维护或重
建湿地、森林、草原等生态系统;
» ——水土保持型。限制陡坡垦殖和超载过牧。
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实行封山禁牧,恢复退
化植被。加 强对能源和矿产资源开发及建设
项目的监管,加大矿山环境整治修复力度;
» ——防风固沙型。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实
行禁牧休牧,推行舍饲圈养,以草 定畜,严
格控制载畜量。加大退耕还林、退牧还草力度,
恢复草原植被。
» ——生物多样性维护型。禁止对野生动植物进
行滥捕滥釆,保持并恢复野生动 植物物种和
种群的平衡,实现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良性循环
和永续利用。加强防御外 来物种入侵的能力;
– C 开发管制原则
——对各类开发活动进行严格管制,尽可能减
少对自然生态系统的干扰,不得 损害生态系统的稳
定和完整性。
——开发矿产资源、发展适宜产业和建设基础设
施,都要控制在尽可能小的空 间范围之内,并做到
天然草地、林地、水库水面、河流水面、湖泊水面
等绿色生态 空间面积不减少。
——实行更加严格的产业准入环境标准,因地制宜
地适度发展旅游、农林牧产品生产和加工、观光
休闲农业 等产业,积极发展服务业。
——在现有城镇布局基础上进一步集约开发、集中
建设,重点规划和建设资源 环境承载能力相对较
强的县城和中心镇,提高综合承载能力。引导一
部分人口向城 市化地区转移,避免新建孤立的村
落式移民社区。
——加强县城和中心镇的道路、供排水、垃圾污
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在条件适宜的地区,积极
推广沼气、风熊、太阳能、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努
力解决农村 特别是山区、高原、草原和海岛地区农
村的能源需求。在有条件的地区建设一批节 能环保
的生态型社区。
• 7)国家层面禁止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和管制原则
– (1)功能定位
我国保护自然文化资源的重要 区域,珍稀动
植物基因资源保护地。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面的规定,国家禁止
开发区域共1443处,总面积约120万 km2,占全国
陆地国土面积的%。
国家禁止开发区域基本情况
– (2)管制原则
国家禁止开发区域要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相关
规划实施强制性保护,严格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
生态和文化自然遗产原真性、完整性的干扰,严
禁 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引导人
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 放”,提高
环境质量。
» A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要依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进行管理。
——按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分类管理。核
心区,严禁任何生产建设活动; 缓冲区,除
必要的科学实验活动外,严禁其他任何生产建
设活动;实验区,除必要 的科学实验以及符
合自然保护区规划的旅游、种植业和畜牧业等
活动外,严禁其他 生产建设活动。
——按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顺序,逐步
转移自然保护区的人口。
——据自然保护区实际情况,实行异地转移和就地
转移两种方式,部分人口转移到自然保护区以外,
另部分人口就地转为自然保护区管护人员。
——在不影响自然保护区主体功能的前提下,对范
围较大、目前核心区人口较 多的,可以保持适
量的人口规模和适度的农牧业活动,同时通过生
活补助等途径。
——交通、通信、电网等基础设施要慎重建设,能
避则避,必须穿越的,要符 合自然保护区规划。
新建公路、铁路和其他基础设施 不得穿越自然
保护区核心区,尽量避免穿越缓冲区。
» B 世界文化自然遗产。要依据《保护世界文化
和自然遗产公约》、《实施世界遗 产公约操
作指南》、本规划确定的原则和文化自然遗产
规划进行管理。
——加强对遗产原真性的保护,保持遗产在
艺术、历史、社会和科学方面的特 殊价值。
加强对遗产完整性的保护,保持遗产未被人扰
动过的原始状态。
» C 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要依据《风景名胜区条
例》进行管理。
——严格保护风景名胜区内一切景物和自然环境,
不得破坏或随意改变。
——严格控制人工景观建设。
——禁止在风景名胜区从事与风景名胜资源无关的
生产建设活动。
——建设旅游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等必须符合风景
名胜区规划,逐步拆除违反 规划建设的设施。
——根据资源状况和环境容量对旅游规模进行有效
控制。
» D 国家森林公园。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森林
公园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禁止从事与资源保护无关的任何生产建 设活动。
——在森林公园内以及可能对森林公园造成影响的周
边地区,禁止进行釆石、 取土、开矿、放牧以及
非抚育和更新性釆伐等活动。
——建设旅游设施及其他基础设施等必须符合森林公
园规划,逐步拆除违反规 划建设的设施。
——据资源状况和环境容量对旅游规模进行控制,不
得对森林及其他野生动植物资源等造成损害。
——不得随意占用、征用和转让林地。
» E 国家地质公园。依据《世界地质公园网络工
作指南》进行管理。
——除必要的保护设施和附属设施外,禁止其
他生产建设活动。
——在地质公园及可能对地质公园造成影响的
周边地区,禁止进行采石、取土、 开矿、放
牧、砍伐以及其他对保护对象有损害的活动。
——未经管理机构批准,不得在地质公园范围
内釆集标本和化石。
9《废弃危 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令第27号),2005
• 1)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含义
• 2)适用范围
• 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
停业或者解散的环境保 护有关规定
• 1)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含义
是指未经使用而 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
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由
公安、海关、质检、工商、农业、安全监管、环保
等主管部门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依 法收缴的危险化学
品以及接收的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
• 2)适用范围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
录。
• 3)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单位转产、停产、
停业或者解散的环境保 护有关规定
——应当按照 《危脸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
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 品
及生产原料进行妥善处置,并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
护标准和规范,对厂区的土壤 和地下水进行检测,
编制环境风险评估报告,报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
备案。
——对场地造成污染的,应当将环境恢复方案报经
县级以上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 在环境保护部门规
定的期限内对污染场地进行环境恢复。对污染场地
完成环境恢复 后,应当委托环境保护检测机构对恢
复后的场地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报县级以 上环
境保护部门备案。。
10《关于推进大气污染物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
导意见》(国办发[2010]33号)
• 1)指导思想
• 2)基本原则
• 3)工作目标
• 4)重点区域和防控重点
• 5)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
• 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的,
以增强区域环 境保护合力为主线,以全面削减大气
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统一规划、统一监测、 统
一监管、统一评估、统一协调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
联控工作机制,扎实做好大气 污染防治工作。
• 2)基本原则
– 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促进区域环境
与经济协调发 展;
– 坚持属地管理与区域联动相结合,提升区域大气
污染防治整体水平;
– 坚持先行 先试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率先在重点区
域取得突破。
• 3)工作目标
– 到2015年,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形成区
域大气环境 管理的法规、标准和政策体系;
– 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重点企业全
面 达标排放,重点区域内所有城市空气质量达到
或好于国家二级标准,酸雨、灰霾和 光化学烟雾
污染明显减少,区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 4)重点区域和防控重点
– (1)重点区域。
» 开展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的重点区域是京津
冀、长三角和珠 三角地区;
» 在辽宁中部、山东半岛、武汉及其周边、长株
潭、成渝、台湾海峡西岸等区域,要积极推进大
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 其他区域的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由有关地
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
– (2)防控重点
» 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重点污染物是二氧化硫、
氮氧化物、颗粒 物、挥发性有机物等,
» 重点行业是火电、钢铁、有色、石化、水泥、
化工等
» 重点 企业是对区域空气质量影响较大的企业,
需解决的重点问题是酸雨、灰霾和光化学 烟雾
污染等。
• 5)加大重点污染物防治力度
– (1)强化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
» 提高火电机组脱硫效率,完善火电厂脱硫设
施特许经营制度。加大钢铁、石化、有色等行
业二氧化硫减排工作力度,推进工业 锅炉脱
硫工作。完善二氧化硫排污收费制度。制定区
域二氧化硫总量减排目标。
– (2)加强氮氧化物污染减排
» 建立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 新建、扩建、 改建火电厂应根据排放标准和建
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建设烟气脱硝设
施,重点区域内的火电厂应在“十二五”期间全
部安装脱硝设施,其他区域的火电 厂应预留烟
气脱硝设施空间。
» 推广工业锅炉低氮燃烧技术,重点开展钢铁、
石化、 化工等行业氮氧化物污染防治。。
– (3)加大颗粒物污染防治力度
» 使用工业锅炉的企业以及水泥厂、火电厂应采
用袋式等高效除尘技术。
» 强化施工工地环境管理,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
现场搅拌混 凝土、砂浆,在施工场地应釆取围
挡、遮盖等防尘措施。
» 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提高城市道路清洁度。
实施“黄土不露天”工程,减少城区裸露地面。
– (4)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 从事喷漆、石化、制鞋、印刷、电子、服装 干
洗等排放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生产作业,应当按
照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污染治理。
» 推进加油站油气污染治理,按期完成重点区域
内现有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的油气 回收改造
工作,并确保达标运行;
» 新增油库、加油站和油罐车应在安装油气回收
系 统后才能投入使用。
» 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业油烟排放。
• 第一节 产业政策
– 1 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规定
– 2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
发展若 干意见
– 3 环境保护部《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
重复建设 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
– 4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 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 1 产业结构调整的相关规定
•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
•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
通知》(国发 [2006] 11号)
•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
–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
[2005]40 号)
–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 (1)《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
[2005]40 号)
• A 产业结构调整的原则
——坚持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配
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强 国家产业政策的合理引
导,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以自主创新提升产业技术水平。把增强自主创新能
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 环节,建立以企业为主
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大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
吸收再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
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科技 含量高、经济效益好、
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
优势得到 充分发挥的发展道路;
——促进产业协调健康发展。发展先进制造业,提高服
务业比重和水平,优化对外贸易和利用外资结构,
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 B 产业结构调整的方向和重点
——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
业转变。加快农业科技 进步,加强农业设施建设,
调整农业生产结构,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
综合 生产能力
——加强能源、交通、水利和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增
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 障能力。坚持节约优先、立
足国内、煤为基础、多元发展,优化能源结构,构
筑稳 定、经济、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 。
——以振兴装备制造业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发挥其
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装备制造业要依托重
点建设工程,通过自主创新、引进技术、合作开发、
联 合制造等方式,提高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水平,
特别是在高效清洁发电和输变电、 大型石油化工、
先进适用运输装备、高档数控机床、自动化控制、
集成电路设备、 先进动力装备、节能降耗装备等领
域实现突破。
——加快发展高技术产业,进一步增强高技术产业对经
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按照产业聚 集、规模化发展和
扩大国际合作的要求,大力发展信息、生物、新材
料、新能源、 航空航天等产业,培育更多新的经济
增长点。优先发展信息产业,大力发展集成电 路、
软件等核心产业,重点培育数字化音视频、新一代
移动通信、高性能计算机及 网络设备等信息产业群;
充分发挥我国特有的资源优势和技术优势,重点发
展生物农业、生物医药、生物能 源和生物化工等生
物产业。加快发展民用航空、航天产业,推进民用
飞机、航空发 动机及机载系统的开发和产业化。积
极发展 新材料产业,
——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服务业结构,促进服务业全
面快速发展。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
法律服务、会计、知识产权、技术、、设计、 咨询
服务等现代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旅游、社区服
务等需求潜力大的产业,加 快教育培训、养老服务、
医疗保健等领域的改革和发展。规范和提升商贸、
餐饮、 住宿等传统服务业,推进连锁经营、特许经
营、代理制、多式联运、电子商务等组 织形式和服
务方式 。
——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坚持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优先的方针,按照减量化、
再利用、 资源化原则,全面推行清洁生产, 完善再生
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形成低投入、低消耗、低排放和
高效率的节约型增长方式。积极开发推广资源节约、
替代和循环利用技术和产品,重点推进钢铁、有色、
电力、石化、建筑、煤炭、建材、造纸等行业节能降
耗技术改造,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鼓励生产和使用
节约性能好的各类消费品,形 成节约资源的消费模式。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优化产业组织结构,调整区域产业布局。西部地区
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结合本地资
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东北地区要加快产业结构调
整和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发展 现代农业,着力
振兴装备制造业。中部地区要抓好粮食 主产区建设,
发展有比较优势的能源和制造业,加强基础设施建
设,加快建立现代 市场体系。东部地区要努力提高
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实现结构优化升级和增长方式
转变,提高外向型经济水平,增强国际竞争力和可
持续发展能力。
从区域发展的总 体战略布局出发,根据资源环
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实行优化开发、重点开发、
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等有区别的区域产业布局。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由鼓
励、限制和淘汰三类目录组成。 不属于鼓励类、限
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规定的,为允 许类。允许类不列入《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11年本)》。
» 鼓励类:主要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
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环 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需要采取政策措施予以鼓励和支持的关键技术、
装备及产 品。
» 限制类: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不符合行业准入
条件和有关规定,不利于产业 结构优化升级,需
要督促改造和禁止新建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
装备及产品。
» 淘汰类: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严重
浪费资源、污染环境、不具 备安全生产条件,需
要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
说明:对属于限制类的新建项目,禁止投资。投资管理部门
不予审批、核准或备 案,各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土
地管理、城市规划和建设、环境保护、质检、消 防、海
关、工商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凡违反规定进行投
融资建设的,要追究 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 2)《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
通知》(国发 [2006] 11号)
– (1)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 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
» 坚持区别对待,促进扶优汰劣
– (1)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措施
» 切实防止固定资产投资反弹。这是顺利推进产能
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重要 前提。
» 严格控制新上项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更
加严格的环境、安全、能 耗、水耗、资源综合利
用和质量、技术、规模等标准,提高准入门槛。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 推进技术改造。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技术水平高、
对产业升级有重大作用 的大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
» 促进兼并重组。按照市场原则,鼓励有实力的大
型企业集团,以资产、资 源、品牌和市场为纽带
实施跨地区、跨行业的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的集
中化、大型 化、基地化
» 加强信贷、土地、建设、环保、安全等政策与产
业政策的协调配合
» 深化行政管理和投资体制、价格形成和市场退出机
制等方面的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
改革,健全反映市场供求状况、资源稀缺程度的价
格形成机制;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责任机制; 建立
健全落后企业退出机制;加快建立健全维护市场公
平竞争的法律法规体系,打破地区封锁和地 方保护。
» 健全行业信息发布制度。有关部门要完善统计、监
测制度,做好对产能过 剩行业运行动态的跟踪分析
– 2 关于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
发展若 干意见(2009,国务院批转)
• 1)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需引起高度重
视
• 2)正确把握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政策导向
• 1)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问题需引起高度重视
– 从当前产业发展状况看,结构调整虽取得一定进展,
但不少领域产能过剩、重复建设问题仍很突出,有的
甚至还在 加剧。特别需要关注的是,不仅钢铁、水泥
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仍在盲目扩张, 风电设备、多
晶硅等新兴产业也出现了重复建设倾向,一些地区违
法、违规审批, 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现象又有所抬头。
– 此外,电解铝、造船、大豆压榨等行业产能过剩矛盾
也十分突出,化肥行业氮肥和磷肥自给有余,钾肥严
重短缺,产业结构亟待进一步优化。
• 2)正确把握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的政策导向
–(1)主要原则
» A 控制增量和优化存量相结合。严格控制产能过剩
行业盲目扩张和重复建 设,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和
联合重组,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 B 分类指导和有保有压相结合。对钢铁、水泥等
高耗能、高污染产业,要坚 决控制总量、抑制
产能过剩;鼓励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
低排放的新工 艺和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形成
新的增长点。对多晶硅、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
要 集中有效资源,支持企业提高关键环节和关
键部件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产业化 示范,
防止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引导有序发展。
»分类指导和有保有压相结合。对钢铁、水泥等高
耗能、高污染产业,要坚 决控制总量、抑制产
能过剩;鼓励发展高技术、高附加值、低消耗、
低排放的新工 艺和新产品,延长产业链,形成
新的增长点。对多晶硅、风电设备等新兴产业,
要 集中有效资源,支持企业提高关键环节和关
键部件自主创新能力,积极开展产业化 示范,
防止投资过热和重复建设,引导有序发展。
– (2)产业政策导向
» A 钢铁:充分利用当前市场倒逼机制,在减少
或不增加产能的前提下,通过 淘汰落后、联合
重组和城市钢厂搬迁,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进
步。
——不再核准和支持单纯新建、扩建产能的
钢铁项目。
——重点支持有条件的大型钢铁企业发展百
万千瓦火电及核电用特厚板 和高压锅炉管、25
万kVA以上变压器用高磁感低铁损取向硅钢、高
档工模具钢等 关键品种。
——尽快完善建筑用钢标准及设计规范,加快
淘汰强度335 MPa以下热轧带 肋钢筋,推广强
度400 MPa及以上钢筋,促进建筑钢材升级换
代。
——2011年年底前, 坚决淘汰400 m3及以下
高炉、30t及以下转炉和电炉,碳钢企业吨钢综
合能耗应低 于620 kg标准煤,吨钢耗用新水量
低于5t,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低于 kg,吨钢 二
氧化硫排放量低于, 二次能源基本实现
100%回收利用。
» 水泥:
——严格控制新增水泥产能,执行等量淘汰落后产
能的原则;
——支持企业在现有生产线上进行余热发电、粉磨
系统节能改造和处置工业 废弃物、城市污泥及垃
圾等。
——新项目水泥熟料烧成热耗要低于105 kg标煤/t
熟料, 水泥综合电耗小于90kW • h/t水泥;石灰石
储量服务年限必须满足30年以上;废 气粉尘排放
浓度小于50 mg/标准m3。
——落后水泥产能较多省份,要加大对企业 联合重
组力度,通过等量置换落后产能建设新线。
» 平板玻璃:
——各省(区、市) 要制定三
年内彻底淘汰“平拉法”(含格法)落后平板玻
璃产能时间表。
——新项目能 源消耗应低于
kg标煤/重箱;硅质原料的选矿回收率要达到
80%以上;严格环 保治理措施,二氧化硫排放低
于500 mg/标准m3、氮氧化物排放低于700 mg/标
准m3、 颗粒物排放浓度低于50 mg/标准m3。
——鼓励企业联合重组,在符
合规划的前提下, 支持大企业集团发展电子平板
显示玻璃、光伏太阳能玻璃、低辐射镀膜等技术
含量 高的玻璃以及优质浮法玻璃项目。
» 煤化工:
——禁止建设不符合《焦化行业准入 条件(2008
年修订)》和《电石行业准入条件(2007年修
订)》的焦化、电石项目。
——对焦炭和电石实施等量替代方式,淘汰不符
合准入条件 的落后产能。
——对合成氨和甲醇实施上大压小、产能置换等
方式,降低成本、提高 竞争力。
——稳步开展现代煤化工示范工程建设,今后三
年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现代 煤化工试点项目。
» 多晶硅:
——严格控制在能源短缺、电价较 高地区新建多
晶硅项目,对缺乏配套综合利用、环保不达标的
多晶硅项目不予核 准或备案;
——鼓励多晶硅生产企业与下游太阳能电池生产企
业加强联合与合作,延伸 产业链。
——新建多晶硅项目规模必须大于3 000t/a,占地面积
小于6hm2/kt多晶硅, 太阳能级多晶硅还原电耗小
于60kW*h/kg,还原尾气中四氯化硅、氯化氢、氢
气 回收利用率不低于%、99%、99%;到
2011年前,淘汰综合电耗大于200 kW • h/kg的多
晶硅产能。
» 风电设备:
——严格控制风电装备产 能盲目扩张,鼓励优势
企业做大做强,优化产业结构,维护市场秩序。
——原则上不再 核准或备案建设新的整机制造厂
——建立和完善风电装备标准、产 品检测和认证体
系,禁止落后技术产品和非准入企业产品进入市
场。重点支持自主研发 及以上风电整机和
轴承、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及产业化示范,完
善质量控制体系。
——积极推进风电装备产业大型化、国际化,培育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风电装备制造业。
– 3 《关于贯 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
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环发 [2009]127号)
• 1)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环评管理
• 2)加强环境监管,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 1)提高环保准入门槛,严格建设项目环评管理
– (1)提高环保准入门槛。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标
准体系,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 标准、清洁生产标
准和其他环境保护标准,严格控制物耗能耗高的项
目准入。严格 产能过剩、重复建设行业企业的上
市环保核查,建立并完善上市企业环保后督察制
度,提高总量控制要求。
– (2)加强区域产业规划环评。未开展区域产业规
划环评、规划环评未通过审 查的、规划发生重大
调整或者修编而未经重新或者补充环境影响评价和
审查的,一 律不予受理和审批区域内上述行业建
设项目环评文件。。
– (3)严格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严格遵守环评审批中“四个不批,三个严格”。
» 原则上不得受理和审批扩大产能的钢铁、水泥、
平板玻璃、多晶硅、煤化工 等产能过剩、重复建
设项目的环评文件。
» 在国家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确有 必要建
设的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的项目环评文件,
需报我部审批。
• 环评审批中:“四个不批”:
– 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的项目,一律不批;
– 对于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低劣,高能耗、高物
耗、高水耗,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一律不
批;
– 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总量
指标的项目,一律不批;
– 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项目,一
律不批。
• 环评审批中“三个严格”:
• 严格限制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
景名胜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项目严格限制;
• 严格控制高耗能,就是产业开发中能耗、物耗、污染
物排放量大,严格限制审批,并且要坚决杜绝已被淘
汰的项目以所谓技术改造、拉动内需为名义上项目;
• 严格按照总量控制的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作为区
域、行业、企业发展的约束条件。
– 4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
• 2011年12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联合
发布了《外商投资产业 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
• 目录分为: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限制外商投资产
业目录和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 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于2008年6月6日由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
革委员会公布
• 1)列入名录的危险废物类别:《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共列入
49类危险废物,包括:
医疗废物,医药废物,废 药物、药品,农药废物,木材防
腐剂废物,有机溶剂废物,热处理含氰废物,废矿 物油,油/水、
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多氯(溴)联苯类废物,精(蒸)馏残渣,
染料、涂料废物,有机树脂类废物,新化学药品废物,爆炸性废
物,感光材料废物, 表面处理废物,焚烧处置残渣,含金属羰基
化合物废物,含铍废物,含铬废物,含 铜废物,含锌废物,含砷
废物,含硒废物,含镉废物,含锑废物,含碲废物,含汞 废物,
含铊废物,含铅废物,无机氟化物废物,无机氰化物废物,废酸,
废碱,石 棉废物,有机磷化合物废物,有机氰化物废物,含酚废
物,含醚废物,废卤化有机 溶剂,废有机溶剂,含多氯苯并呋喃
类废物,含多氯苯并二口恶英废物,含有机卤 化物废物,含镍废
物,含钡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其他废物。
• 2)列入名录危险废物范围的原则规定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规定,具有下列情
形之一的固体废物和液态废物,列 入该名录:
– (1)具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
染性等一种或者几种危险特性的;
– (2)不排除具有危险特性,可能对环境或者人体
健康造成有害影响,需要按照 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的。
——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根
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另 行制定和公布。未列入
该名录和《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固体废物和液态
废物,由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 定具有危
险特性的,属于危险废物,适时增补进本名录。
——家庭日常生活中产生的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杀
虫剂和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 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
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像纸、废荧光灯管、
废 温度计、废血压计、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以及
电子类危险废物等,可以不按照 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将以上废弃物从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后,其运输、贮
存、利用 或者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