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 一、各部门备用金额度应由部门经理申报,董事长审批。 二、备用金的收支应设立备用金专户并由专人管理,编制收支日报送呈总经理核阅。 三、经办人将收到的发票或收据交由专户专员,由专员从专户转入对方公司账户,确需现金支付的必须走审批流程。 四、该专户专员应于每周将收到的发票或收据,编制备用金支出传票送交财务部(经办人、主管会计、财务部长、财务经理均签字)结报一次。 五、财务部收到备用金支出传票后应于当天将专户存足,以确保备用金金额的周转。 六、财务部收到备用金支出传票,补足备用金后,如发现所附单据有疑问时,可直接通知各部经手人办理补正手续,如经手人拖延不办需转入经手人私人借支户并于当月发工资时抵扣。 七、备用金账户应逐日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