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收入、费用和利润
第一节 收入
第二节 费用
第三节 政府补助
第四节 利润
第一节 收入的核算
一、概念及特点
1、定义
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
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
2、特点
(1)是从企业的日常活动中产生的,而不是从偶发的交易或
事项中产生的;利得通常不经过经营过程就能取得或属于企业
不曾期望获得的收益。
(2)将引起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可能表现为企业资产的
增加,也可能表现为企业负债的减少,或者二者兼而有之;
(3)只包括本企业经济利益的流入,不包括为第三方或者客
户代收的款项。
(4)收入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 。
二、 收入的分类
1、按其性质不同,可分为:
商品销售收入:含销售的商品、原材料、包装物
提供劳务收入:咨询、旅游、运输等收入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租金、
投资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
2、按企业经营业务的主次不同,可分为:
主营业务收入: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
品、加工等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多余材料销售、出租包装物、运输、代
销、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等收入
三、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条件
1、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
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4、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5、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商品销售收入的核算
(一)核算内容与帐户设置
主要包括主营业务收入的确认、主营业务成
本的结转及各种销售税金计算等。
1、“主营业务收入——××业务或产品”
当期确认的主营业务
收入
销售退回、折让冲减的
收入;
期末,转出至“本年利
润”的数额
平
损益类
2、“主营业务成本——××业务或产品”
当期销售商品、提供劳
务的成本
因销售退回等原因冲减
的成本数;
期末,结转至“本年利
润”数
平
损益类
按规定税率计算的主
营业务应负担的税金
与附加
期末转出至“本年利
润”的数额
平
损益类
3、“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或产品”
——主要核算企业销售产品(商品)、提供劳
务等负担的消费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教育费附加等。
(二)销售商品业务的帐务处理
1、一般销售业务
通常在货物已发出,款项已收到或收到收款凭证时
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 A公司5月5日发给S厂甲产品1000件,成本
35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500000元,
增值税额85000元,代垫运杂费10000元(运杂费不
用考虑增值税),已向银行办妥托收手续。
借:应收账款 ——S厂 595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甲产品 5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85 000
银行存款 10 000
借:主营业务成本——甲产品 350 000
贷:库存商品——甲产品 350 000
2、发出商品但不能确认收入
增设“发出商品”资产类科目
A、发出商品时:
借:发出商品
贷:库存商品
B、纳税义务发生时(开出增值税发票):
借:应收账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C、可以确认收入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D、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发出商品
3、商业折扣下的商品销售核算:
商业折扣即打折销售,为增加销量而给予的优惠,
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对应收账款和销售收入的入账金额均不会产生影响。
例:甲企业于2001年5月15日销售商品一批给
乙企业,销售单价(价目表的价格)为15元,销
售量为2500件,增值税率为17%,款项尚未收
到,则确认收入的分录应如何编制?有关商业
折扣的条款如下:
0~1000 100%
1001~2000 90%
2001~3000 80%
借:应收账款 351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 100
4、现金折扣下的商品销售核算:
现金折扣即企业为了鼓励客户尽早付款而给予
的价款上的折扣优惠。
表现形式为:“2/10,1/20,n/30”
(信用期限30天,如果在10天内付款可享受2%的
现金折扣, 20天内付款可享受1%的现金折扣,超
过20天全额付款 )
会计核算方法
总价法—入账时不考虑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
如果顾客享受了现金折扣,视为理财费用的增
加,记入“财务费用”借方。
例:甲企业于2001年5月15日销售商品一批给乙
企业,售价为200 000元,增值税为34 000元,
现金折扣条件为1/10,N/30(假设现金折扣时
不考虑增值税)。
时间 方向及科目 总价法
5月15日
销售商品时
借: 应收账款 234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
34 000
若:客户在折扣
期付款
借:银行存款 232 000
财务费用 2 000
贷:应收账款 234 000
若:客户超过折
扣期付款
借:银行存款 234 000
贷:应收账款 234 000
5、销售折让的核算
销售折让:即因售出商品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
价上给予的减让。
确认:
A、发生在确认销售收入之前则应在确认销售收入
时直接按扣除销售折让后的金额确认;
B、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且
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在发生时冲减当期
销售商品收入,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还应
冲减已确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例: A公司5月5日发给S厂甲产品1000件,成本
350000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500000元,增
值税额85000元,代垫运杂费10000元,已向银行办
妥托收手续, S厂5月9日收到商品后,发现甲商品不
符合合同中双方约定等级,经双方协商,按总价的4%
给予折让,并于5月20日收到款项。则:
A、折让时
借:主营业务收入 ——甲产品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400
贷:应收帐款——S厂 23400
B、收款时
借:银行存款 571600
贷:应收帐款——S厂 571600
6、销售退回的核算
尚未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如果销售退回发生在确认收入之后,除属于资产
负债表日后事项外,不论是当年销售的,还是以前年
度销售的,均应冲减退回当月的销售收入和退回当月
的销售成本。
如按规定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的,应同时冲减已确
认的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
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同时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7、预收账款方式销售商品核算: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初次预收)
借:预收账款 (发出商品)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补收款项)
贷:预收账款
借:主营业务成本 (结转成本)
贷:库存商品
买断方式委托代销收入的确认:
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
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确认收入。
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收入的确认:
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
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
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
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
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1、帐户设置:
“委托代销商品某企业” (资产类) (委托方)
“受托代销商品—某商品” (资产类) (受托方)
“受托代销商品款—某企业” (负债类) (受托方)
8、代销
2、核算
(1)视同买断业务的核算
①委托方的核算
A、交付商品时:
本质上是代销,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
受托方,故不能确认为收入.
借:发出商品受托方
贷:库存商品某商品 (帐面成本)
B、受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帐款——受托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协议价)
贷:应交税费—增(销)
同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某商品
贷:发出商品受托方(已销商品的成本)
②受托方的核算
A、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某商品
贷:代销商品款——委托方 (协议价)
B、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实际售价)
贷:应交税费—增(销)
同时:借:主营业务成本—某商品 (已销商品的成本)
贷:受托代销商品 —某商品
借:代销商品款——委托方 (已销商品的协议价)
应交税费—增(进)
贷:应付帐款委托方 (价税合计)
C、按协议付款时:借:应付帐款委托方 (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
(2)支付手续费业务的核算
①委托方的核算
A、交付商品时:
本质上仍是代销,故不能确认为收入.
借:发出商品受托方
贷:库存商品某商品 (帐面成本)
B、受到代销清单时:
借:应收帐款——受托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实际售价即协议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同时: 借:主营业成本某商品
贷:发出商品受托方(已销商品的成本)
借:销售费用
贷:应收帐款——受托方
C、收到货款净额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受托方
②受托方的核算
A、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受托代销商品——某商品
贷:受托代销商品款——委托方 (协议价)
B、实际销售商品时:
借:银行存款
贷:受托代销商品——某商品(已销商品的实际售价即协议价)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同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付帐款——委托方
C、归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帐款委托方 (增值税进项税额)
受托代销商品款——委托方 (已销商品的实际售价即协议价)
贷:其他业务收入 (手续费收入)
贷:银行存款 (差额)
9、营业税金的核算
例: A公司5月末,根据本月销售甲产品实现的主营业
务收入,计算应缴纳的消费税为94400元,城市维护建
成设税为20650元,教育附加费8 850元。则: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甲产品 123 900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94 400
——应交城建税 20 650
——应交教育费附加 8 850
(9)销售材料等存货的核算
“其他业务收入” 核算销售材料、出租包装
物和商品、出租固定资产、出租无形资产等实
现的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核算销售材料的成本、
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出租固定资产的
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
(9)销售材料的核算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成本”
增加数
减少数
期末转出至“本
年利润”的数额
平
发生的与其他业
务收入相关的成
本、税金等
期末转出至“本
年利润”的数额
平
损益类
(9)销售材料的核算
销售材料取得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原材料
五、劳务收入的确认与计量
状
态
确 认 与 计 量 原 则
同一会计年度 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
跨
年
度
—
—
取
决
于
交
易
结
果
能
否
可
靠
估
计
能够可
靠估计
在资产负债表
日按完工百分
比法确认
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劳务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不能可
靠估计
估计能够得到
全部补尝
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入,
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
估计能得到部
分补偿
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收
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成本,
估计全部不能
得到补偿
按已发生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不确
认收入。
计 量 按企业与接受劳务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的金额确定。
(一)提供劳务收入
1、不跨年度的劳务收入
应在劳务完成时,按合同或协议金额确认收入。
(1)实际发生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贷:银行存款等
(2)确认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2、跨年度的劳务收入
若在资产负债表日(),本期已提供的劳务
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则可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本期
的收入和费用。
(1)计算
A、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
=已经发生的成本/估计总成本×%
B、本年应确认的收入
=劳务总收入×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
-以前年度确认的收入
C、本年应确认的费用
=劳务总成本×本年末止劳务的完成程度
-以前年度确认的费用
(2)帐务处理
增设“劳务成本——××劳务”帐户(成本类)
A、预收部分劳务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接受劳务单位
B、实际发生劳务成本时
借:劳务成本——××劳务
贷:银行存款等
C、年末确认劳务收入时
借:预收帐款——接受劳务单位
贷: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
D、年末确认劳务成本时
借:其他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成本
贷:劳务成本——××劳务
六、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一)内容
主要包括利息收入、无形资产使用费收入、出租
固定资产或包装物租金收入、多余材料出售收入等。
(二)收入确认(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
方法计算确定)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
供后续服务的,应当视同销售该项资产一次性确认
收入;提供后续服务的,应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有
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如果合同或协议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合
同或协议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规定的收费方法
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
(二)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核算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2、发生支出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累计折旧/原材料等科目
第二节 费用的核算
一、费用概述
(一)费用的概念与特征
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
与向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它具有以下特征:
(1)是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发生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2)费用最终会导致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减少
(3)费用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
(二)费用的内容
费用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二)费用的分类
(1)按经济内容(或经济性质)分类——9项
费用
外购材料
外购燃料
外购动力
工 资
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折旧费
利息支出
税 金
其他支出
(2)按经济用途分类
费用
产品制造成本
期间费用
直接材料——直接用于产品生产 的材料
直接人工——生产工人的工资、福利费
制造费用——车间发生的相关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财务费用
其中:
期间费用是指本会计期间发生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即从
当期实现的收入中得到补偿的费用。
——仅与当期实现的收入相关联 。
二、销售费用的核算
1、概念
是指企业在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2、内容
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
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
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
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企业发生的与专设销售机
构相关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
3、核算
(1)帐户设置
“销售费用——××费用”
(2)帐务处理
A、 发生时
借:销售费用——××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累计折旧等
B、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销售费用
发生数 期末转出至“本
年利润”的数额
平
损益类
三、管理费用的核算
1、概念
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而发生的各项费用。
2、内容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
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
(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薪酬、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
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
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
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
用税、印花税、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用、排
污费等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
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
注意:税金
——“四小税”即印花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
3、核算:“ 管理费用——××费用”
四、财务费用的核算
1、概念
——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费用
2、内容: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 相关的手续费等
3、核算:“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
(1)发生时
借: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
贷:应付利息
(2)期末结转时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
第三节 政府补助
一、政府补助概述
(一)政府补助的概念
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
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
(二)政府补助的特征
1、政府补助是无偿的
2、政府补助通常附有一定的条件:
政策条件 使用条件
3、政府资本性投入不属于政府补助
第三节 政府补助
(三)政府补助的形式
1、财政拨款
2、财政贴息
3、税收返还
4、无偿划拨非货币性资产
第三节 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一)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
1、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2、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二)政府补助的计量
货币性资产: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算
非货币性资产:
①如该资产附带有关文件协议发票报关单等凭
证注明的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不大的,应当以有
关凭据中注明的价值作为公允价值入账。
②没有注明价值或注明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较
大,但有活跃交易市场的,应当根据确凿证据表明的
同类或类似市场交易价格作为公允价值计量。
③如没有注明价值且没有活跃交易市场,不能
可靠取得公允价值的,应当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名义金额为1元。
第三节 政府补助
三、政府补助的核算
(一)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
平均分配,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相关资产
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
的,应将尚未分配的递延收益余额一次性转入资产处
置当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
益(营业外收入)。
1、收到政府补助: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2、递延收益在使用寿命期平均分配:
借:递延收益
贷:营业外收入
第三节 政府补助
三、政府补助的核算
(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
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
损益(营业外收入)。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
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三)与资产和收益均相关的政府补助
能分解的,分别进行处理
难以分开的,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视情况
不同计入当期损益,或者在项目期内分期确认为当期
损益。
(四)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的
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
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营业外收入)。
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冲
减营业外收入)。
第三节 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一、利润的构成
(一)含义: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
营成果,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
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是指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发生增
减变动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
润无关的利得或者损失。
第四节 利润及利润分配的核算
一、利润的构成
(二)利润相关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
售
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
公
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
资收益(投资损失)
其中: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支的核算
(一)营业外收入
——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
非流动资产处置所得(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盘盈利得(现金)
罚没利得
捐赠利得
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
程序经批转的应付款项
发生数 期末转出至“本
年利润”的数额
平
营业外收入
损益类
(二)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
系的各项损失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盘亏损失(固定资产)
公益性捐赠支出
非常损失
营业外支出
期末转出至“本
年利润”的数额
发生数
平
损益类
企业发生营业外支出时: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3、利润形成的帐务处理
(1)设置帐户
“ 本年利润 ”(借、贷方多栏式)
(2)利润的结转
①账结法
——要求企业一般是在月末将损益类账户的全部收入和
全部支出的余额都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月末转入的有关成本、 月末转入的收入、收益
费用、支出、税附
或余:累计发生亏损总额 余:累计实现利润总额
所有者权
益类
A、月末,结转所有收入、收益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本年利润
B、月末,结转所有成本、费用、支出、税附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益
营业外支出
所得税费用
②表结法
——指各月末对各损益类账户的余额不予结转,而
是累计到年终一次结转,但各月末要将收支账户的当
月数和累计数填在“利润表”上按利润计算公式计算
出利润总额。即表结而账不结。
4、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企业应交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1)会计利润与应税利润
会计利润(税前利润、利润总额):是根据会计准则和会计
制度确认的收入和费用配比计算的利润数。
应税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是根据税法规定确认的收入和费
用配比计算的利润数。
确认范围(计算口径)
确认期间(计算时间)
不同
永久性差异
暂时性差异
纳税调
整项目
暂时性差异视对未来期间应税所得的影响,分为: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将导致未来期间应税所得和
应交所得税的增加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将导致未来期间应税所得和应
交所得税的减少
可抵扣暂性差异:
将导致在销售或使
用资产或偿付负债
的未来期间内减少
应纳税所得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将导致在销售或使用
资产或偿付负债的未
来期间内增加应纳税
所得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
暂时性差异:
资产 负债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可抵扣时间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2)所得税的确认与计量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
当期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当期适用税率
递延所得税=当期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
-当期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增加(+减少)
所得税费用(或收益)=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收益)
递延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额
递延所得税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少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额
• 基本核算程序:
1.确定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2.确定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3.比较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确定暂时性差异
4.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5.确定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3)帐务处理
——设置“所得税费用”、“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科目
所得税费用
确认数 期末转出至“本
年利润”的数额
平
损益类
三、净利润的组成及其分配的核算
(一)净利润的组成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净利润的分配顺序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用于扩大再生产或以丰补欠等
法定提取率为10%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
(1)支付优先股股利
(2)支付普通股股利
(三)净利润分配的帐务处理
“利润分配”
1、结转“本年利润”帐户
盈利: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亏损:作相反分录
利润分配数 转入可分配的利润数
余:未分配的利润
“利润分配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应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等”
2.计提法定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3.计提任意公积金
借: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4.向投资者分利
借: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
贷:应付股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