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做好 2010 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
开拓资金申请及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商务局,有关省直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颁布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
金管理办法》(财企〔2010〕87 号,以下简称《办法》)、省
财政厅、省商务厅制定的《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
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就做好 2010 年度全省中小
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资金申请及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凡在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10 月 31 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条
件的市场开拓项目,从即日起至 10 月 31 日期间组织申报。
请各市财政局、商务局、省直有关中小企业及项目组织单位
务于 2010 年 10 月 31 日前将资金申请及项目申报资料报送
省财政厅(企业处)和省商务厅(财务处)。2010 年度 1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实施完成的项目,可在下年度申报。
二、资金申请及项目申报
1、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请及项目申报要严格
执行《办法》、《细则》的各项政策规定。由于原颁布的《中
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财企〔2000〕
467 号)和《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暂行)》(外经贸计财发〔2001〕270 号)已废止,新制定
的《办法》和《细则》有许多新要求、新规定,支持政策更
明确,支持内容更宽广。各市(县)财政、商务部门及相关
企业、项目组织单位要认真学习文件,掌握政策规定,领会
精神实质,真正做到学好政策,用好用足政策,贯彻执行好
政策。
2、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十项内容:境外展览会;
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及各类产品的认证;国际
市场宣传推介;国际市场考察;企业培训;境外投(议)标;
电子商务;境外专利申请;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境外收购
技术和品牌等。(详见附件《山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
资金支持内容说明》)。各市财政局、商务局按《细则》要求
审核汇总上报《山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情况
汇总表》;各有关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要按《细则》要
求,如实填报《山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情况
汇总表》、《山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请及项目
申报表》(包括首页、单位基本情况表、申报单位说明表、
项目资金拨付申请表、项目小结表),并提供有关项目费用
开支真实、合法的有效凭证(复印件)。对不符合国家有关
规定的以及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或者提供资料不清楚的
项目不予支持。
3、各市财政局、商务局要督促辖区内有关企业、项目
组织单位抓紧做好项目落实工作,对已实施完毕的项目应尽
快开展资金申请和项目申报,并对辖区内企业、项目组织单
位上报的资料及有关费用开支凭证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和有
效性审核。省财政厅、省商务厅不再对各市所报项目资料进
行重复审核,只做必要的抽查。抽查结果将与各市本年度的
相关工作绩效考评挂钩。
4、凡符合规定申请条件的各有关中小企业、项目组织
单位,对已实施完成的项目,按规定登录中小企业国际市场
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填报项目,同时
向同级财政部门、商务部门提交资金申请和项目申报纸质材
料。各市资金申请资料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商务局联合上报省
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各市项目申报资料由市商务局会同市财
政局联合上报省商务厅和省财政厅。省直有关中小企业、项
目组织单位的资金申请和项目申报资料分别向省财政厅和
商务厅申报。
5、为贯彻省直管县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度要求,各市
在填报《山西省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情况汇总表》
时,必须注明申报企业、项目组织单位所属省直管县(市、
区),以便资金拨付时按省直管县国库支付要求办理。
6、项目小结内容应包括:该项目的完成情况、费用支
出情况、取得的主要成绩及存在的问题等,字数不得少于 150
字;出国考察项目的考察报告字数不得少于 300 字。
7、各有关企业、项目组织单位的网络填报资料应与纸质
资料一致,二者不一致时,原则不予支持。
8、各有关企业、项目组织单位在网上填写完成资金申
请及项目申报表后,应将所有表格输出打印(加盖申请单位
公章),并按要求提交项目费用票证资料复印件(加盖申报
单位财务专用章,外文资料需附中文翻译件),以及营业执
照、进出口经营资格证、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上年
度(或本年度)进出口海关统计证明资料,一并上报同级财
政和商务部门。发生费用的合法凭证包括发票及银行付款凭
证等。
9、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金额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执行所
需合理费用的 70%,省财政和省商务部门将根据当年本项资
金预算安排以及全省项目执行整体情况确定项目资助最高
限额。
三、其他
1、各市(县)财政局、商务局以及有关省直企业、项
目组织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按照职责分工,抓紧督促和组
织项目申报,做好项目单位资质审核,按时向省财政和省商
务部门报送资料。
2、资金申请及项目申报资料应分项目类别制册,按项
目单位汇册成本。
3、市场考察项目中各国(地区)住宿费、伙食费、公
杂费补贴标准,可从山西省商务厅网站首页的“中小企业国际
市场开拓资金”栏目中查询。
4、各级财政、商务部门及省直企业、项目组织单位要
认真开展对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使用情况和效果的追踪问效
活动,并做好市场开拓资金的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益
情况的分析评价总结工作。
5、为保证项目审核和资金及时拨付,请各市及省直各
企业项目组织单位按时提出申报申请,过时不候。
附件:山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内容说
明
联系人:山西省财政厅 李玉奎 0351-4062854
山西省商务厅 吴 瑛 0351-4072730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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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山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
资金支持内容说明
一、境外展览会
(一)境外展览会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展位费(场地、基本展台、桌椅、照明) 70%
公共布展费(只限团体项目) 70%
(二)境外展览会项目的申请要求
1.境外展览会,指在境外举办的国际性或地区性的综合
或专业展览会,以及经我国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在境外主办的
各类经济贸易展览会。
2.境外展览会项目分企业项目和团体项目,中小企业或
项目组织单位在申请时请选择“境外展览会”类项目。
3.申请境外展览会项目,应具有组展方的邀请文件,并
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外汇、出境等相关业务手续。其中,团
体项目须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4.申请境外展览会团体项目,项目组织单位须经国家相
关部门批准具有组织全国、行业或地区企业赴境外举办经济
贸易展览会资格。
5.项目组织单位申请团体展览项目资金时,应提供参团
企业汇总表,参团的中小企业在 5 家(含 5 家)以上。
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
(一)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元)
ISO9000 系列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ISO14000 系列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卫生管理体系认证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其它管理体系认证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二)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的申请要求
1.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
择“企业管理体系认证”类项目。
2.企业管理体系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当
年申请资金支持。
3.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只对企业初次认证的认证费或认证
证书换证当年的审核费用按比例和限额予以支持,不支持咨
询培训、年费等支出。
4.企业进行管理体系认证应由在中国境内注册,并经中
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认证机构(可通过
进行查询)进行认证。
5.对不同的管理体系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
申请一种管理体系认证。
三、各类产品认证
(一)产品认证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元)
软件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CMM)认证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其他产品认证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二)产品认证项目的申请要求
1.产品认证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产品认
证”类项目。
2.产品认证应视具体产品进口国的有关法律、合同或机
构对认证证明文件的要求、以及对证明文件发出机构的要求
进行。产品认证不包括国家规定必须进行的强制性认证。
3.从事产品认证的机构应经我国或要求认证企业所在国
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产品认证的合法资格。
4.产品认证须在认证结束并取得相应资质的当年申请资
金支持。
5.产品认证只对认证过程中发生的认证费用或产品检验
检测费予以支持,其它费用不予以支持。
6.对不同的产品认证应分别申请,每个项目只允许申请
一种产品认证。
四、国际市场宣传推介
(一)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元)
产品宣传材料的翻译及制作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产品宣传视频的翻译及制作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二)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的申请要求
1.国际市场宣传推介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
择“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类项目。
2.制作的宣传材料不少于 2000 份,宣传视频不少于 5 分
钟。
3.宣传材料及宣传视频至少具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言。
4.宣传材料和宣传视频应按不同项目分别申报。
五、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
(一)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元)
在境外媒体发布产品广告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在境外设置室外招牌广告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在境外注册产品商标的注册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二)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项目的申请要求
1.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
选择“境外广告与商标注册”类项目。
2.企业所做广告类别包括路牌广告、报刊广告和影视广
告。
3.企业在境外发布宣传广告,只对广告费用予以支持,
不支持其它相关费用。
4.企业在境外进行产品商标注册,只对商标注册费用予
以支持,不支持咨询服务、年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5.每个企业每种产品在一个国别(地区)只支持一次商
标注册费用。
6.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应按不同项目分别申报。
六、境外市场考察
(一)境外市场考察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交通费 70%
生活补贴 70%
(二)境外市场考察项目的申请要求
1.境外市场考察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境
外市场考察”类项目。
2.境外市场考察,是指为全面了解和掌握国际市场商品
销售情况、建立和完善销售渠道而对境外市场进行的商务考
察和调研活动,包括应邀参加在境外举办的行业技术发展论
坛、技术交流会等,不包括在境外的各类学习、参观等活动。
3.境外市场考察项目,支持国家(地区)不超过 3 个,
出访一个国家(地区)支持天数不超过 6 天,出访两个国家
(地区)支持天数不超过 10 天,出访三个国家(地区)支
持天数不超过 12 天,支持人数不超过 2 人。
4.境外市场考察费用指进行境外市场考察人员的交通费
和国外生活费。
(1)交通费是指考察人员所乘航班的经济舱费用,包
括国别(地区)间往返费用,不包括国内机票费用及临时购
买的访问国城市间交通费用。如采用其他交通工具,支持标
准不超过同段航程飞机经济舱费用。
(2)国外生活费用(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公杂费)
按国家规定的访问国补助标准进行核算。
七、国际市场分析
(一)国际市场分析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元)
产品市场营销策划分析报告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境外新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二)国际市场分析项目的申请要求
1.国际市场分析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国
际市场分析”类项目。
2.国际市场分析项目是指企业对开拓国际市场有迫切需
要又没有相应专业人才,必须借助省、市级以上专业研究机
构才能完成的有关分析、研究报告。
3.国际市场分析报告应对企业进行市场营销、开拓国际
市场、加快企业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报告字数在 1 万字以
上。
4.分析报告必须包括研究单位、报告起草人、主要著作
等基本情况。
八、境外投(议)标
(一)境外投(议)标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元)
标书购置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项目设计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初步考察及调研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二)境外投(议)标项目的申请要求
1.境外投(议)标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境
外投(议)标”类项目。
2.境外投(议)标项目是指通过境外新闻媒体发布进行
公开招(投)标或定向招(投)标的项目。
3.申请境外投(议)标项目的企业必须具有参加境外投
(议)标的相应资格。
4.境外投(议)标项目包括:成套设备和大型单机境外
投(议)标、对外工程承包投(议)标和大宗商品采购投
(议)标等。
5.标书购置费,指企业从项目发标方直接购买标书所支
出的费用;项目设计费,指企业没有专门人才按照项目发标
方要求完成项目设计工作,必须委托省级以上专门设计研究
机构进行设计所支出的费用。
6.考察及调研交通费,同一项目只支持两人(次),标准
与境外市场考察项目中的交通费核算标准相同。
7.境外投(议)标项目应在投(议)标工作结束的当年
申请,同一个项目只能申请一次。
九、企业培训
(一)企业培训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项目组织单位
支持内容 会议规模 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元)
培训材料费 20 家以上企业 70% 综合考虑确定
会务费 20 家以上企业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二)企业培训项目的申请要求
1.企业培训项目由项目组织单位直接申请,申请时请选
择“企业培训”类项目。
2.企业培训项目只支持在境内针对中小企业的专项培训
活动,包括外经贸业务基本知识、外经贸政策、开拓国际市
场方法等。要求参加的中小企业不低于 20 家且时间在一天
以上。企业培训项目不包括境外培训。
3.企业培训项目只支持培训材料费、会务费,不包括参
加培训所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等。
4.组织单位在申请企业培训项目时,必须提供参会企业
汇总表(网上申报完成后,系统自动生成)。
十、电子商务
(一)电子商务项目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元)
创建中小企业网站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企业信息管理系统开发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企业网络营销活动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电子商务通讯线路租用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二)电子商务活动项目的申请要求
1.电子商务活动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电
子商务活动”类项目。
2.电子商务活动项目包括创建企业网站、开发企业电子
信息管理系统及企业在互联网进行的网络营销活动。
3.创建的中小企业网站应具有较丰富的产品或企业宣传
内容,至少有一种外国文字或语言。
4.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是指开发从外贸业务单证管理、客
户供应商管理、产品管理等外贸业务流程一体化的信息化管
理项目。
5.企业网络营销活动是指企业在国内、国际有影响的互
联网网站进行广告宣传、商品营销等活动。
6.创建企业网站和开发信息管理系统只支持一次性的建
设开发费用,不支持后期维护、改版、升级等费用。
7.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活动的服务商,应是依法注册、
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并通过了 ISO、CMMI 等相关资质认
证。
8.每个企业只支持一次创建企业网站和信息管理系统项
目,每个企业每年只支持一个网络营销活动项目。
9.电子商务活动应按不同项目内容分别申报。
十一、境外专利申请
(一)专利申请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元)
发明专利申请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初步考察及调研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二)专利申请项目的申请要求
1.专利申请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选择“专利申
请”类项目。
2.专利申请项目是指中小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 PCT 专
利合作条约(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成员国提
出的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3.专利申请须在申请获得通过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当年申
请资金支持。
4.专利申请项目只对申请过程中发生的申请费予以支持,
其它费用不予支持。
5.申请专利项目,需按不同支持内容分别申请,每个项
目只允许申请一种专利内容。
十二、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
(一)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的支持内容和标准
申请者:中小企业
支持内容 支持比例 最高限额(元)
收购技术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收购品牌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初步考察及调研费 70% 综合考虑确定
(二)境外并购项目的申请要求
1.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项目由企业独立申请,申请时请
选择“境外并购”类项目。
2.境外收购技术和品牌项目是指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
中小企业到境外开展并购等投资业务,收购技术和品牌的业
务经营活动。
3.境外收购业务只对收购技术和收购品牌发生的直接收
购费用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