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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营业税
一、概念(130)
对在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营业额征
收的一种税。
二、营业税与增值税的关系:征税范围相反
区别:
(1)征税范围完全相反,互相排斥。
(2)和价格的关系不一样。增值税是价外税,营业税是价內税。营业税在所得税前可以扣除,
增值税所得税前不得扣除。
(3)计税方法不一样。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采用的是购进扣税法,而营业税只有个别情况,
只有个别税额扣除情况,营业税计税依据中有扣除的情形。
三、扣缴义务人
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具体情况难以确定纳税人,因此税法规定了扣缴义务人。营业税的
扣缴义务人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其应纳税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时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营业税扣缴义务人:
1.建筑业工程实行总包后转包、分包方式的,以总承包人为扣缴义务人。
2.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无论工程是否实行分包,税务机
关可以建设单位和个人作为营业税的扣缴义务人:
(1)纳税人从事跨地区(包括省、市、县,下同)工程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的;
(2)纳税人在劳务发生地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
(三)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在境内未设有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
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以受让者或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四)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由他人售票的,其应纳税款以售票者为扣缴义务人;
(五)分保险业务,其应纳税款以初保人为扣缴义务人;
(六)个人转让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其应纳税款以受让者为扣
缴义务人;
(七)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缴义务人。
例:
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扣缴义务人的有( )。
A.向境外联运企业支付运费的国内运输企业
B.境外单位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而境内未设机构的,其代理人或购买者
C.个人转让专利权的受让人
D.分保险业务的初保人
四、税目、税率
税目 征收范围 税率
一、交通运输业
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装卸搬运、远洋运输(程
租、期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湿租业务)、公路经营
3%
二、建筑业
1.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
2.自建自用建筑物,其自建行为不是建筑业征税范围
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不是建筑业的征税范围
3%
3.管道煤气集资费(初装费)业务,按建筑业征收营业税
三、金融保险业
1.贷款、融资租赁、金融商品转让、金融经纪业和其他金融业务。
2.以货币资金投资但收取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的行为。
3.融资租赁
5%
四、邮电通信业
传递函件或包件(含快递业务)、邮汇、报刊发行、邮务物品销售、邮
政储蓄及其他邮政业务。
3%
五、文化体育业
表演、播映、经营游览场所和各种展览、培训活动,举办文学、艺术、
科技讲座、讲演、报告会,图书馆的图书和资料的借阅业务等。
3%
六、娱乐业
歌厅、舞厅、卡拉 OK 歌舞厅、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
游艺
【变化】取消了原来对歌厅、舞厅等娱乐行业,统一按 20%税率,保
龄球、台球按 5%的税率的规定。
5% ~ 20% 的
幅度税率,具
体 适 用 的 税
率,由各省、
自治区、直辖
市 人 民 政 府
根 据 当 地 的
实 际 情 况 在
税 法 规 定 的
幅度内决定。
七、服务业
1.代理业、旅店业、饮食业、旅游业、仓储业、租赁业、广告业及其他
服务业
2.远洋运输企业光租业务、航空运输企业干租业务
3.对福利彩票机构以外的代销单位销售福利彩票取得的手续费收入,依
法征收营业税。
4.对社保基金投资管理人、社保基金托管人从事社保基金管理活动取得
的收入,依法征收营业税。
5.符合规定的收取的出包、租赁企业的承包费,不征收营业税。
6.单位和个人在旅游景点经营索道取得的收入,按“服务业”税目“旅游
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7.交通部门有偿转让高速公路收费权行为,按“服务业”税目“租赁业”项
目,征收营业税。
8.无船承运业务,应按照“服务业”税目“代理业”项目,征收营业税。
9.酒店产权式经营业主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供房产使用权与酒店进行合
作经营,如房产产权并未归属新的经济实体,业主按照约定取得的固
定收入和分红收入均应视为租金收入,根据有关税收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应按照“服务业——租赁业”征收营业税。
10.对港口设施经营人收取的港口设施保安费。
11.单位和个人受托种植植物、饲养动物的行为,应按照营业税“服务业”
税目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殖税。
5%
八、转让无形资产
1.转让土地使用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商誉的所
有权和使用权。
2.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
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5%
九、销售不动产
1.销售建筑物及其他土地附着物。
2.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共担投资风险的,不征营业税;在投资期内转
让其股权的也不征营业税。
3.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5%
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4.单位或者个人自己新建(以下简称自建)建筑物后销售,其所发生的
自建行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按规定征收营业税。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应纳税额有三种方式:
①按营业收入全额计税:应纳税额=营业额×适用税率
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
①按营业收入差额计税:应纳税额=(营业额—扣除项目)×适用税率
①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应纳税额=组价×适用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 = 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成本利润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属地方税务机关确定。
六、分行业计算应纳税额
(一)交通运输业
例:
某汽车运输公司 2004 年 5 月取得货运收入 200000 元;托运装卸收入 30000 元;代政府有关
部门收取建设性基金 10000 元。计算该汽车运输公司应纳的营业税额。
1.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人:差额
营业额=全部收入-支付给他人的运费
2.境内联运业务的营业额:差额
营业额=联运收入-付给对方联运单位的运费
例:
某汽车运输公司 2004 年 6 月承接一项国内联营货运业务,全程运费 100000 元。途中改由某
船公司和其他汽车运输公司运抵目的地,按合同规定,付给船运公司和其他运输公司运费分
别为 50000 元和 10000 元,并支付装卸费 5000 元。计算该笔业务应纳营业税。
(二)建筑业
1.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
营业额应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
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例:
某建筑公司与开发区签订安装工程合同一份,为其铺设通信线路,工程价款共计 300 万元,
其中包含由开发区提供的光缆、电缆价值 80 万元,月末线路铺设完工,收回全部价款;计算
铺设通信线路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
2.建筑业安装企业承包工程建设项目:
包工包料、不包工包料:按包工包料以收取的料工费全额为营业额
3.建筑业转包或分包的营业额:差额
全部承包额-付给分包或转包人价款
4.实行招投标的建筑安装工程:
标底和报价均应含营业税,以中标价为计税营业额;中标价以后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实际收
入额为营业额
例:
某建筑公司承包一项建筑工程,工程全部承包额为 4000000 元,该公司将其中的水电安装工
程转包给某安装公司,支付其工程价款 500000 元。计算建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5.单位和个人将自建房屋对外销售
(1)自建行为:按建筑业税目征营业税
(2)销售行为:按销售不动产征营业税
6.纳税人自建自用的房屋不纳税
自建行为和单位将不动产赠送他人,视同
例: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自建商品住宅销售,该商品房造价 5000000 元,建成后对外销售,取得销
售收入 6500000 元,其成本利润率为 20%,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例:
房地产公司自建写字楼 18 万平方米,工程成本每平方米 2000 元,售价每平方米 3600 元。当
年销售自建写字楼 10 万平方米;将 万平方米自建写字楼无偿赠送给乙单位。计算该房地
产公司应缴纳的营业税(当地营业税成本利润率为 10%)。
(三)金融保险业
(1)贷款
①自有资金贷款: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
①转贷业务:贷款利息收入—借款利息支出为营业额
(2)金融商品转让: 股票、债券转让(差额)
营业额=卖出价—买入价(不得扣除税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不征收营业税)
(3)金融经纪业务和其他金融业务:
手续费(佣金)类的全部收入:全额
金融企业从事受托收款业务(代收电话费、水电煤气费、信息费、学杂费、寻呼费、社
保统筹费、交通违章罚款、税款等):差额
营业额=全部收入-支付给委托方价款后
例:
某金融企业从事债券买卖业务,2004 年 8 月购入 A 债券购入价 50 万元,B 债券购入价 80 万
元,共支付相关费用和税金 万元;当月又将债券卖出, A 债券售出价 55 万元,B 债券售
出价 78 万元,共支付相关费用和税金 万元。该金融企业当月当纳营业税为( )。
元
元
元
元
例:
某银行 2004 年第一季度吸收存款支付利息 40 万元,贷款取得利息收入 70 万元。同时,以 6%
的季度利率从境外筹措资金 4000 万元,并将其中的 3000 万元转贷给企业,获得转贷利息收
入 210 万元。另收取结算业务手续费 12 万元。试计算该银行第一季度应纳的营业税。
(4)融资租赁业务
本期营业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实际成本:
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境外外汇借款息支出
例:
某公司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2004 年 1 月为某企业融资进口一设
备。该设备的进口完税价格为 100 万元,进口后发生的运输费、安装费、保险费等共计 6 万
元。公司为进口设备发生的境外借款利息支出折合人民币 3 万元。该租赁公司向企业收取的
全部价款为 200 万元。假设设备进口的关税税率为 20%,增值税税率为 17%。计算该公司为
此项业务应交的营业税。
(5)保险业实行分保险业务的
初保业务营业额:全部保费—付给分包人的保费
(6)保险企业开展无赔偿奖励业务:
不得冲减营业额
例:
某保险公司某月有关业务如下:
(1)为某舰队军事演习提供保险,全部保费收入 2000000 元,该公司以分保形式支付另一家
公司保费 800000 元。
(2)办理其他应税险种取得保费收入 500000 元,其中在机动车车辆保险业务中,当月支付
投保人无赔偿奖励共 50000 元,计算该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四)邮电通信业
营业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
例:
某电信局 6 月取得下列收入:电报、电传业务收入 400000 元,声讯服务台话费收入 300000
元,其他电话费收入 10000000 元,移动电话(提供电信服务)销售收入 3000000 元,电信物
品销售收入 600000 元,计算该电信局应纳营业税额。
(五)文化体育业
营业额:一般以取得的全部价款
特殊-演出:单位或个人进行演出(差额)
营业额=全部票价收入或包场收入-付给提供演出场所的单位、演出公司或者经纪人的费用
例:
某影剧院 5 月取得下列收入:
(1)放映电影门票收入 100000 元;
(2)为一杂技团提供演出场所举办专项演出,由该院售票,门票收入 10000 元,实分得 3000
元;
(3)将场地出租给某学校进行校庆演出,租金收入 2000 元。计算该影剧院应纳营业税额。
(六)娱乐业
营业额:经营娱乐业向顾客收取的各项费用
包括:门票收费、台位费、点歌费、烟酒和饮料收费等
例:
某歌舞厅 5 月取得下列收入:门票收入 10000 元;台位费、点歌费 40000 元;销售烟酒饮料
食品收入 60000 元。计算该歌舞厅应纳营业税额。
(七)服务业
服务业包括:广告业、代理业、旅游业、旅店业、饮食业、仓储业等
(1)广告代理业
收的全部价款-付给其他公司广告发布费
例:
某广告公司 2005 年 4 月发生以下业务:取得广告业务收入为 94 万元,营业成本为 90 万元,
支付给某电视台的广告发布费为 25 万元,支付给某报社的广告发布费为 18 万元。经主管税
务机关审核,认为其广告收费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又无同类广告可比价格,于是决定
重新审核其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率 16% ),计算应纳的营业税额。
(2)代理业
以实际收取的报酬为营业额
(3)旅游业
境外:全程旅游费-付给-接团企业的旅游费
境内:旅游费-房费、餐费、交通费、门票
(4)物业管理企业代收费用
收取的水、电、燃气等费用,属于服务业中的代理业,以手续费收入为营业额
例:
某旅行社 5 月取得营业收入 1000000 元,有关支出如下:支付给其他有关单位住宿费、餐饮
费、交通费等共 400000 元,出境旅游改由当地旅行社接待,支付其接团费 300000 元。计算
该旅行社应纳的营业税额。
(八)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
1.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额:
为受让方支付给转让方的全部货币、实物和其他经济利益。
2.销售不动产:
(1)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不动产,代收的费用(城市基础建设设施配套费、集资兴建锅炉增
容费等)并入销售额征收营业税。
(2)以还本方式销售建筑物:不得减除还本支出
(3)单位(不包括个人)将不动产无偿赠送他人
营业额:由主管机关按其顺序核定
(4)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其购置的不动产或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营业额:全部收入-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
(5)单位和个人销售或转让抵债所得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营业额:全部收入-抵债时该项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作价金额
(6)以地换房和以房换地
以地换房一方:按转让无形产税目征税
以房换地一方: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税
(7) 年 1 月 1 日起:
普通住房: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 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 120 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
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 倍以下。
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4 月有关业务如下:
(1)销售商品房价款收入 5000000 元
(2)销售配套基础设施取得收入 400000 元
(3)以一栋写字楼投资入股某贸易公司,评估作价 4000000 元,取得 25%的股份,风险共担。
(4)将空置商品房出租取得租金收入 150000 元,计算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应纳营业税额。
例:
某公司 2002 年 9 月下设各业务部门业务情况如下:
(1)开发部自建楼房一栋竣工,总成本 4000 万元,将其 40%售给另一单位,其余自用,总售
价 5000 万元
(2)非独立核算酒楼取得营业收入 300 万元,其中卡拉 OK 包间单独核算的自娱自乐的餐饮娱
乐收人 40 万元,另有 30 万元为本公司划账结算的餐费。
(3)广告部有广告业经营许可证,当月收取广告业务收入 200 万元,支付给某电视台的广告发
布费 40 万元,支付给加工厂灯箱广告制作费 50 万元。
(4)下设非独立核算汽车队有运营许可证,当月运营收入 60 万,又将 2 辆小轿车租给外单位
使用,取得租金 1 万元。
要求:计算该公司当月应纳营业税。(成本利润率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