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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履行集体合同有争议怎么办?
答:
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的,工会应代表职工与企业协商,协商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
申请仲裁、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 56 条规定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协商不成的,工会可以申请
仲裁、提起诉讼。因为《工会法》规定工会代表职工利益,这意味着如果用人单位违反集体
合同,与用人单位争议的一方是工会,而不是某一个员工个人。
《劳动合同法》未授予企业或单个员工提起集体合同争议。
参考法规:
1.《劳动合同法》第 56 条;
2.《工会法》。
例:
王某是某市一电子企业的员工。该企业于 2005 年 10 月与该企业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
并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该集体合同规定:公司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统筹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
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等保险费。工会有权监督,并向职工定期公开。
该企业每月从职工工资中按规定扣缴了个人应缴的社会保险费,这部分钱与企业应缴的
社保费,企业都没有及时上缴。截至 2008 年 2 月底,该企业累计欠缴社会保险费数百万元。
王某希望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不予立案,且被告知应由工会申请。
解:
本例提示了以下法律要点:
就集体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工会代表职工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而不是单个职工。
本例中王某认为企业违反了集体合同,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其本人不是适当的主
体。因此仲裁委员会不予立案是正确的。
操作提示:
1)企业与员工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时,企业应注意审查:代表员工一方争议的必须
是工会;
2)如果员工一方违反集体合同,企业应当提起个人劳动合同争议,而不是集体合同争议。
根据法律规定,个人劳动合同未明确规定或与集体合同冲突的,适用集体合同。因此提起个
人劳动合同争议也有同样效果。如果企业对集体合同本身有异议,可以在个人劳动合同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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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要求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审查集体合同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