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证券代码: 300985 证券简称:致远新能 公告编号:2023-020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 4月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
人员)刘庆春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经营业绩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产业政策变化持续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天然气价格高位波动,LNG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不明显,进一步造
成了 LNG 重卡产销量下滑,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3、受产业政策变化、LNG 商用车需求低迷影响,公司 2022 年所计提的资
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等较 2021 年度同期有所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经营
业绩。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二、报告期公司内公司从事
的主要业务之(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及应对措施分析。”
公司在本年度报告中详细阐述了未来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对策,具体
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
望”,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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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0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4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9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7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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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文件。
以上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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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致远新能、公司、本公司 指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上年同期 指
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初 指 2022 年 1 月 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2 年 12月 31 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长春汇锋 指 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
众志汇远 指
长春市众志汇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苏州致邦 指 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致友新能源 指
致友(长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
有限公司
成都分公司 指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
都分公司
长春致博 指 长春致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苏州玖行致远 指 苏州玖行致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昊安新能源 指 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东风实业新能源 指
东风实业新能源装备(十堰)有限公
司
一汽解放 指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
一汽解放(长春) 指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一汽解放成都 指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一汽解放青岛 指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济南重卡 指 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重汽 指 中国重汽集团济宁商用车有限公司
北汽福田 指 北京福田戴姆勒汽车有限公司
徐州徐工 指 徐州徐工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成都大运 指
成都大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运城分公
司
上汽红岩 指 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
江铃重汽 指 江铃重型汽车有限公司
陕汽商用车 指 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
LNG 指
Liquefied Natural Gas,液化天然
气,是天然气经净化处理,再经-
162℃的常压液化形成,体积约为同量
气态天然气体积的 1/600。LNG含甲烷
(96%以上)和乙烷(4%)及少量 C3-
C5 烷烃,常温下会迅速气化,是一种
清洁、高效的能源
车载 LNG 供气系统 指
车载 LNG 供气系统主要由 LNG气瓶与
框架组成
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 指
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 LNG燃料供气
系统由 LNG 燃料罐、燃料舱接头处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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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冷箱)、水浴式气化器等组成
LNG 加注趸船储罐 指
LNG 加注趸船储罐由 LNG燃料罐、接
头舱、加注处所(冷箱)、加注泵、
工艺管路、仪表风系统、电器系统、
系统检测仪表、安全放散装置、燃气
检测系统等组成。
重卡 指
重型卡车,主要包括重型货车和半挂
牵引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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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致远新能 股票代码 300985
公司的中文名称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致远新能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Changchun Zhiyuan New Energy Equipment Co., 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
有)
Zhiyuan New 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张远
注册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 888 号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30103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无
办公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 888 号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30103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电子信箱 zhiyuanzhuangbei@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张远(代行董秘) 张淑英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
888 号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经济开发区育民路
888 号
电话 0431-85025881 0431-85025881
传真 0431-85025881 0431-85025881
电子信箱 zhiyuanzhuangbei@ zhiyuanzhuangbei@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媒体名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签字会计师姓名 陈英杰、陈巍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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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保荐代表人姓名 持续督导期间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3
号通泰大厦 B 座 15 层
谌龙、李利刚
2021 年 4 月 29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元) 165,837, 393,643, % 1,319,70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51,564, 19,318, % 225,10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元)
-62,849, 14,566, % 223,0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
21,424, 55,166, % 82,288,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
率
% % % %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 年末
资产总额(元) 1,612,049, 1,462,922, % 998,75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元)
1,174,299, 1,253,779, % 457,109,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
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是 □否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备注
营业收入(元) 165,837, 393,643, 合并报表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10,546, 20,523,
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包装物,销售材料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155,290, 373,120,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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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收入 45,922, 61,217, 30,329, 28,3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
-4,034, 6,649, -14,352, -39,82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的净利润
-4,369, -2,411, -14,160, -41,90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
32,589, 44,113, 23,889, -79,168,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金额 2021 年金额 2020 年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241, -314, -3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
补助(与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密切相关,符
合国家政策规定、按
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
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
助除外)
14,085, 4,132, 2,825,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
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
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
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
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产生的收益
42,
债务重组损益 37,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
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
值业务外,持有交易
性金融资产、交易性
214, 146, 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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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
价值变动损益,以及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和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
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
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333, 2,013, 48,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
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21, 24, 20,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
费返还
减:所得税影响额 1,970, 999, 539,
少数股东权益影
响额(税后)
11, 292, 343,
合计 11,284, 4,751, 2,084,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涉及金额(元) 原因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
目
21,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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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属于金属
制品业(C3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车载 LNG 供气系统、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的
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于重型卡车、工程车等商用车领域及内河运输船舶上。
(一)行业基本情况
1、车载 LNG 供气系统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
公司所处行业为金属压力容器制造业,行业内各企业面向市场实行自主经营,政策职
能部门实行产业宏观调控,行业协会进行自律规范。车载 LNG 供气系统产品属于特种装备,
其生产遵循国家许可证管理以及强制监督检验制度,设计、制造企业必须申领由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许可证进行生产,因此行业主管部门为国家市场
监督管理总局。行业规划管理部门为国家发改委,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发展战
略及规划的制定、项目审核等。
LNG 作为清洁能源能有效降低汽车尾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
低碳清洁能源产业,其发展带动了清洁能源汽车需求的增长。由于其储存密度大、续航里
程较长的特点,LNG 作为车辆能源被商用车广泛使用。LNG 商用车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与
之相关的车载 LNG气瓶产品需求的增长,行业市场前景较为广阔。
车载 LNG 供气系统于 20 世纪 80 年代在美国、加拿大、德国和法国等国开始研究,
至 20 世纪 90 年代初技术已趋于成熟,并开始小规模推广。目前,全世界拥有天然气汽车
最多的国家是美国、日本、俄罗斯和加拿大。国外车载 LNG 供气系统生产厂家主要有美
国泰莱华顿公司(Taylor Wharton)、美国查特深冷工程系统有限公司(chart Industries
Inc.)和俄罗斯 JSC Cryo.genmash等。
我国对车载 LNG 供气系统的研发较晚。2002 年 12 月底,我国开发出 35L、55L 的
LNG 车用气瓶并成功打入市场,促进国内企业 LNG 车用气瓶的开发步伐。2003 年、2005
年,LNG 车用气瓶先后应用于国内商用车、公交车。目前,商用车是车载 LNG 供气系统
的主要应用领域,其中又以重型卡车和客车对 LNG气瓶的应用为主。
公司主要从事车载 LNG 供气系统等特种装备的生产,其行业发展受到我国装备制造
业的规划政策影响。同时,公司为清洁能源设备供应商,产品应用于以 LNG 为动力的汽
车,能源和资源开发利用的行业规划和政策也会对公司的产品产生影响。报告期内,受国
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各国碳减排政策实施及俄乌冲突导致全
球能源供应持续紧张等不利因素影响,经济下行风险逐步积累。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产业
政策变化持续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同时,受 2022 年 LNG 天然气价格高位波动,对
LNG 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产生不利影响。LNG 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消失,导致用户购
买 LNG 重卡积极性降低,导致 LNG重卡产销量下滑,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2、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行业基本情况、发展阶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11
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战略,各个地方政府在制定对应补贴鼓励政策,加注设
施在逐步完善,第一批船舶用 LNG 燃料用户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并得到认可,结合加注设
施及政策推广的深入,船用 LNG 行业会迎来快速发展机遇。船用 LNG 供气系统的发展主要
取决于政府对清洁能源的重点倾向性(LNG、电推、甲醇、氨、氢等),以及各地方对政
策的执行力度。行业的周期特点还要结合国家节能环保的政策,国内航运市场的波动以及
LNG 等能源价格的价差及价格波动。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关
于加快内河船舶绿色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工信部联重装〔2022〕131 号),该政策的
出台促使各地方政府会出台相应鼓励推广政策,政策落地推广到位会对行业起到至关重要
的作用。目前广东、广西、湖南、安徽、江苏、湖北等都在具体研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及办法。
报告期内,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行业得益于国家加快内河船用 LNG 发动机迭代升级,
积极稳妥发展 LNG 动力船舶。完善纯天然气船用发动机产品谱系,发展气电混合动力技术,
强化甲烷逃逸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加强 LNG 动力系统集成和优化设计,重点推动 LNG 动
力技术在沿海、长江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中长距离载重 2000 吨以上货船、工程
船等应用。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战略,内河航运省份的各个地方政府积极推动该
省内河航运应用 LNG 工作,鼓励引导更多船舶优先利用新能源进行水上运输,加快推动绿
色水运发展。部分省份出台了内河船舶 LNG 动力改造补贴政策和 LNG 动力船舶优先过闸优
惠政策。结合加注设施及政策推广的深入,船舶用 LNG 供气系统行业会迎来一波快速发展
的机遇。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凭借良好的管理水平和产品质量在车载 LNG 供气系统行业中确立了一定的市场地
位和竞争优势。核心部件 LNG 气瓶的结构设计、真空度、产品轻量化、智能化、大容积及
超大容积等核心关键技术属行业领先,技术指标高于国标,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核心
技术填补了清洁能源汽车领域的行业技术空白。
公司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为基础,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研发实力,建立了先进的自动
化生产车间,采用数控化、自动化的整体加工工艺,依托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产品质量
保证体系,凭借对 LNG 产品的技术特点和客户需求的准确把握,凭借多年的汽车零部件行
业的成熟管理经验,严格执行车载 LNG 供气系统的生产技术及质量要求,保证了产品的安
全性、稳定性,实现了产品的高真空、多层绝热。
多年来,致远新能始终扎根清洁能源与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以前卫的技术、卓越的
品质、专业的服务、精益的成本和规范的管理,打造了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的液化天
然气 LNG 供气系统模块产品的智能化工厂,获得了客户的认可与信赖,2018~2022 年公司
连续多年市场占有率保持国内领先,在车载 LNG 供气系统行业中确立了极具竞争力的市场
地位,是国内研发实力雄厚、生产规模庞大的车载 LNG 供气系统制造领军企业。
(三)报告期内,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政策对所处行业
的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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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序
号
发布
日期
发布部
门
政策文件名称 对公司所处行业的影响内容
1
2022
年 2 月
10 日
国家发
展改革
委、国
家能源
局
《关于完善能源
绿色低碳转型体
制机制和政策措
施的意见》
推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优化交通运输结构,推行绿色
低碳交通设施装备。推行大容量电气化公共交通和电动、氢
能、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天然气等清洁能源交通工具,完善
充换电、加氢、加气(LNG)站点布局及服务设施,降低交
通运输领域清洁能源用能成本。
2
2022
年 3 月
22 日
国家发
展改革
委、国
家能源
局
《“十四五”新
型储能发展实施
方案》
研究开展钠离子电池、固态锂离子电池等新一代高能量密度
储能技术试点示范。拓展氢(氨)储能、热(冷)储能等应
用领域,开展依托可再生能源制氢(氨)的氢(氨)储能、
利用废弃矿坑储能等试点示范。结合系统需求推动多种储能
技术联合应用,开展复合型储能试点示范。在山东、河北、
山西、吉林、内蒙古、宁夏等地区开展多种新型储能技术试
点示范。
3
2022
年 3 月
23 日
国家发
展改革
委、国
家能源
局
《“十四五”现
代能源体系规
划》
构建绿色低碳交通运输体系,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大力发展
多式联运,推动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公转铁”、“公转
水”,鼓励重载卡车、船舶领域使用 LNG 等清洁燃料替代,
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清洁能源供应保障。
4
2022
年 3 月
24 日
国家发
展改革
委、国
家能源
局
《氢能产业发展
中长期规划
(2021-2035
年)》
《规划》明确了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能用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是战略性新兴产
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充分发挥氢能清洁低碳的特
点,推动交通、工业等用能终端和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绿色
低碳转型。
5
2022
年 6 月
3 日
广东省
人民政
府关于
《广东省碳达峰
实施方案的通
知》
合理调控油气消费:有效控制新增石化、化工项目,加快交
通领域油品替代。发挥天然气在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过程中的
支撑过渡作用。大力推进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全面
推进天然气在交通、商业、居民生活等领域的高效利用。
6
2022
年 9 月
28 日
工业和
信息化
部、发
展改革
委 财政
部生态
环境
部、交
通运输
部
《关于加快内河
船舶绿色智能发
展的实施意见》
积极稳妥发展 LNG动力船舶。加快内河船用 LNG 发动机迭代
升级,完善纯天然气船用发动机产品谱系,发展气电混合动
力技术,强化甲烷逃逸和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加强 LNG 动力
系统集成和优化设计,重点推动 LNG 动力技术在沿海、长江
干线、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中长距离载重 2,000 吨以上货
船、工程船等应用。
7
2022
年 11
月 10
日
吉林省
能源局
《吉林省石油天
然气发展“十四
五”规划》
合理布局 CNG、LNG 供应站,优先在管网未覆盖区域建设
CNG、LNG 供气设施。持续推进交通服务领域用气,重点推
动城际客车、重卡车等运输车辆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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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8
2022
年 12
月 5 日
吉林省
人民政
府
《支持氢能产业
发展若干政策措
施(试行)》
参照天然气管理办法,规范加氢站审批、建设、验收标准。
鼓励新建和改(扩)建符合《“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
(2021-2035 年)》的加氢站。围绕氢能产业发展的重大科
技创新需求,重点支持“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和大规模生
产安全技术研发,给予专项资金支持。将氢能领域发展潜力
大、技术水平领先、推广价值高的先进技术产品优先纳入省
级绿色制造示范项目(绿色制造体系示范类),按照绿色制
造示范项目相关政策给予支持。
对主导制修订氢能产业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省域内单位,以及省域内有关社会团体在全国团体标准信
息平台上发布的技术先进、自主创新、效益显著、管理规范
的团体标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
9
2022
年 12
月 6 日
吉林省
人民政
府
《“氢动吉林”
行动实施方案》
发挥汽车产业优势,适应吉林省冬季高寒条件,率先在交通
领域开展行动,加快培育氢能应用场景,稳步扩大氢能应用
市场规模。以商用车为主、乘用车为辅,支持推广氢能车辆
应用。
重点引育先进氢燃料电池及核心零部件企业,提升我省氢燃
料电池整车集成全产业链技术水平,推动碳纤维高压车载储
氢等装备研发制造。
10
2022
年 12
月 15
日
国家发
展改革
委
《“十四五”扩
大内需战略实施
方案》
加快全国干线油气管道建设,集约布局、有序推进液化天然
气接收站和车船液化天然气加注站规划建设。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
公司是国内领先的、专注于车载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
统等产品的研发、制造、销售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为国内重型卡车、工程车等商
用车 LNG 供气系统的生产商。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新增动力电池箱
总成系统。公司的产品有车载 LNG 供气系统、车用贮气筒、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LNG
加注趸船储罐、电动模块。
(二)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的主要产品包括车载 LNG 供气系统、车用贮气筒、LNG 船用燃料罐及供气系统、
LNG 加注趸船储罐及加注系统,上述产品的基本情况、产品特点及具体用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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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产品类型 主要产品名称 产品示意图 主要特点及用途
车载 LNG供气
系统
单瓶后背式 LNG 供气系
统(容积 375L、500L、
950L、 995L、1000L、
1350L、1500L)
由 LNG 气瓶、汽化器、缓冲
罐、自增压装置、固定装置、
电磁阀、稳压器、管路等组成
的单瓶后背式供气系统,供气
稳定,应用于重型卡车牵引
车、市政工程车等车辆的燃料
储存与供应
双瓶后背式 LNG 供气系
统 ( 330L×2 、
450L×2 、1000L×2 、
1350L+1000L)
两个 LNG 气瓶并联,与管路系
统连接共同为发动机供气,应
用于重型卡车牵引车
集成式侧挂 LNG 供气系
统 ( 330L 、 375L 、
390L 、 450L 、 500L 、
600L)
LNG 集成供气模块安装于汽
车大梁左右两侧,适用于容积
600L 以下的侧置气瓶,应用
于重型卡车牵引车、自卸式工
程车辆等
分体式侧挂 LNG 供气系
统(450L、500L)
LNG 气瓶安装于汽车大梁左
右两侧,适用于容积 500L 以
下的侧置气瓶,增压、稳压等
供气模块与气瓶分离,主要应
用于自卸式工程车辆等
组合式 LNG 供气系统后
背式(1350L+1000L)+
集成式侧挂(500L)+
集成式侧挂(600L)
驾 驶 室 后 侧 安 装 后 背 式
(1350L+1000L)模块,车架
大梁两侧各安装 1 个集成式侧
挂,各气瓶之间由管路相连形
成一个整体供气系统,应用于
重型卡车牵引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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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车用贮气筒
单双腔铝合金贮气筒
( 15L 、 25L 、 30L 、
35L、45L)
铝材质、密封性强、防腐性能
较好,应用于重型卡车制动系
统
船用 LNG燃料
供气系统
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
(容积 3m³、5 m³、8
m³、10 m³、15 m³、20
m³、30 m³、50 m³、80
m³、100 m³、250 m³、
300 m³)
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由储罐
和燃料舱接头处所、通风系
统、供水系统、消防喷淋系统
及安保系统组成。储罐的一侧
或两侧设置燃料舱连接处所,
并设置成单、双冷箱结构,燃
料舱连接处所内设置独立的管
路供气系统,温度、压力、液
位变送器、燃气报警器等组成
的监控系统 及信号传输系统
等,可为几台船用燃气发动机
和燃气发电机组供气。
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具有储
存、气化、储罐压力调节、安
全放散、经济节约等主要功
能。具备供气稳定、安全可
靠、操作简便等特点
LNG 加注趸船
储罐
LNG 加注趸船储罐(容
积 100m3 、 150m3 、
200m3、250m3)
LNG 加注趸船储罐主要 100~
250m³。储罐的一侧设置加注
连接处所,并设置成双泵结
构,加注连接处所内设置独立
的加注供液工艺系统,可实现
为 LNG 动力船舶随时加液。加
注系统可满足 LNG 燃料船舶的
用气需求。LNG 加注趸船具有
储存和为 LNG 动力船舶定点提
供 LNG 的主要功能。
具备供液稳定、安全可靠、操
作简便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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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电池箱总
成系统
282Kw·H 动力电池箱
总成系统
动力电池箱总成系统支持双枪
充电和换电两种模式。
车辆底盘上安装了对接换电电
池包的底座,底座上安装两个
充电连接器和放电连接器。通
过电池包上相对应的插接器实
现充换电功能。
主要应用于城市物流、城建渣
土、短驳倒运等多个应用场
景。
350Kw·H 动力电池箱
总成系统
动力电池箱总成系统支持双枪
充电和换电两种模式。
车辆底盘上安装了对接换电电
池包的底座,底座上安装两个
充电连接器和放电连接器。通
过电池包上相对应的插接器实
现充换电功能。
主要应用于城市物流、城建渣
土、短驳倒运等多个应用场
景。
422Kw·H 型动力电池
箱总成系统
动力电池箱总成系统支持双枪
充电和换电两种模式。
车辆底盘上安装了对接换电电
池包的底座,底座上安装两个
充电连接器和放电连接器。通
过电池包上相对应的插接器实
现充换电功能。
主要应用于矿用车辆。
(三)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等未发生变化,主要经营模式如下:
公司客户每月通知公司销售部门其生产计划,销售部门根据各客户的生产计划,与公司采
购部门、生产部门、人事部门、财务部、物流部门、质量部门、技术部门召开联席评审会
议,形成采购、生产等月度计划。各部门依据既定计划开展作业,通力合作完成排产制造,
最终产品经质检合格后发往客户并实现销售。
1、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钢板、阀件、框架等,采用外购方式取得,公司已建立了稳定的
原材料供应渠道,并与主要供应商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关系。生产部门根据原材料安
全库存量、原材料需求量提出原材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按照计划安排原材料的采购。
为确保原材料品质可靠、采购成本可控及原材料供应稳定,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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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具体流程如下:
针对公司日常采购需求,确保公司采购业务的高效性,公司制定了采购控制制度。具
体包括:各需求部门提交采购需求和技术要求;公司采购部负责采购需求接收、采购实施、
进厂质量跟踪以及交付问题的跟踪整改;公司物流部负责生产物料需求计划下达及物料管
理工作;公司质量部负责物料的到货检验、供货质量统计和整改验证、检验指导书的制定、
质量问题的反馈及索赔等;公司技术部负责技术、检验、标识标准的制定等;公司财务部
负责价格的评审和付款。原材料日常采购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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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2、生产模式
销售部门根据客户需求情况,每月组织生产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召开联席评审会议。
各部门根据客户需求,针对技术要求、交付时间、物料采购、人员配备等方面进行集中讨
论,对订单实现的可行性进行分析,最终形成生产方案及月度计划。根据评审制定的生产
方案,生产部门内部形成具体作业计划。根据作业计划,生产部门将其物料需求传达至物
流部门。物流部门确认后,生产部门即可领取所需物料进行生产制造。产品生产完成后,
公司质量部门对产品进行质量检测。通过检验之后,由质量部门核发合格证,作为产品出
厂凭证之一。
针对生产制造环节,公司生产部门根据产品、工序、工艺等不同标准,制定了多项作
业规范文件。通过内部的精细化管理,生产部门及工艺部门根据生产实践经验对生产工艺、
流程不断优化,有效加快了生产效率,在保证交货期的同时,满足客户对技术指标、工艺、
质量等方面的需求。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一汽解放(长春)、一汽解放成都、一汽解放青岛、济南卡车、济
南商用车、东风商用车、陕重汽、福田戴姆勒、大运汽车、徐工汽车等国内主要大型汽车
企业,销售模式均为直销。
公司主要通过技术交流会、老客户推荐介绍及主动拜访进行市场开发。公司在销售部
门的主动开发活动中,以专业技术人员推广为主,通过定期参加行业技术交流会进行区域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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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业务拓展,发掘潜在客户,进而有针对性地进行拜访并促成业务合作意向。
公司客户为国内大型整车厂,公司需成为整车厂合格供应商后,才能获取整车厂采购
订单。公司主要客户的供应商准入程序如下:
(1)整车厂对某款产品提出市场需求;
(2)生产厂家根据整车厂的需求提供技术、生产方案,与整车厂共同研究探讨方案
可行性;
(3)整车厂对具有可行方案的生产厂家进行内部初审;
(4)通过初审后,整车厂组织其开发、质保、技术等各部门对生产厂家进行实地考
察;
(5)根据实地考察结果,整车厂对生产厂家进行复审,对于通过复审的生产厂家,
整车厂将其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下发专有供应商代码,并签订合同。
审核过程中,整车厂技术、质量及采购部门将对供应商的工艺水平、过程控制、产品
质量、生产效率等进行多方面、深层次的综合考察,对供应商生产、经营及管理水平提出
了严格的要求。因此,供应商准入条件较为严苛,周期较长,但一旦供应商的产品和服务
获得客户认可、纳入到客户的供应商体系中,客户不会轻易更换供应商,稳定性较高。
公司主要通过客户下发的专有供应商代码登录该客户采购管理平台,并获取客户于平
台上下达的生产计划及采购订单。在新产品上线的初始阶段,客户首先下达小批量样件试
制订单,在装车运行合格后,客户逐步加大采购量,最终达到量产,进入稳定阶段。
(四)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及应对措施分析
第一、报告期,公司经营业绩下降主要原因如下:
1、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产业政策变化持续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2022 年度,受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各国碳减排政策实
施及俄乌冲突导致全球能源供应持续紧张等不利因素影响,经济下行风险逐步积累。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在排放标准升级引起的透支消费、去库存等一系列不利因
素影响下,短期内重卡终端需求不断收窄;同时,国内各地复工复产和基建投资项目的延
缓启动,也给公路货运市场造成严重冲击,使得重卡市场全年呈现低迷态势。根据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全年实现重卡销售约 万辆,同比下降 %,行业周期处在
明显下降阶段。
商用车是车载 LNG 供气系统的主要应用领域,商用车行业整体需求低迷对公司的经营
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0
(数据来源: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数据来源:第一商用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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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天然气价格高位波动,LNG 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不明显,进一步造成了 LNG 重
卡产销量下滑,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相比于柴油重卡,LNG 重卡主要优势在于天然气与石油价差带来的燃料经济性。2022
年 LNG 天然气价格高位波动,对 LNG 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产生不利影响。LNG 重卡的燃
料经济性优势不明显,导致用户购买 LNG 重卡积极性降低,导致 LNG 重卡产销量下滑,进
而影响公司业绩。
(数据来源 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数据)
3、受产业政策变化、LNG 商用车需求低迷影响,公司 2022 年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等较 2021 年度同期有所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受产业政策变化影响,LNG 商用车行业整体需求低迷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影
响,2022 年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等较 2021 年度同期有所上升,进而影响
公司经营业绩。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
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了部分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公
司各项减值准备 2022 年年度合计计提 2, 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万元,存货跌价损失计提 2, 万元,合同资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2
产减值损失计提 万元。
第二、应对措施
(一)立足主营业务,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1、围绕新需求,开发附加值高的新产品,超大容积 1500L 供气系统新产品投入市场。
针对客户需求,公司通过自行开发的方式推出超大容积 1500L 供气系统新产品并投入
市场,新产品的投入使得公司抓住了市场机会,同时有效调整了产品结构、盈利能力进一
步增强。
2、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苏州致邦的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LNG 加注趸船储罐船产
品,以产品+服务形成健全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得到了客户的良好认可。
随着 LNG 燃料动力船舶技术日趋成熟,LNG 动力船舶以其环保节能等优势受到越来越
多的航运企业的关注,水运发展面临着新的形势和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致邦紧随国
家关于“气化长江、绿化珠江”绿色发展政策,及时调整市场重心,大力推进船舶的节能
减排、清洁能源替代石油的工作中,将船用 LNG 燃料罐和船舶"油改气"项目的发展作为公
司发展战略重点。
苏州致邦抓住市场机遇,加大了船舶 LNG 能源装备的推广应用,在广东、广西、重庆
重点区域拓展运输船舶的油改气业务,重点对船用 LNG 供气系统的市场拓展及全面提升
LNG 加注趸船储罐标准化设计开发效率,加速产品标准化、智能化研发。苏州致邦与中船、
主机厂、船厂、设计院等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主要市场客户有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广西冠洋船务有限责任公司、桂平市宏远船务有限公司等。产品得到了政府部
门、船检部门,设计院、终端客户等得到了良好认可。2022 年 9 月,苏州致邦作为总承包
商协调各方完成了“佛山市首批 LNG 动力改造船舶交付”,对广东佛山市加快推进绿色航
运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苏州致邦还为长航集团提供自主设计生产 50 立方船用储罐、船
用 TCS 燃气系统、双壁管路系统、LNG 安全管理系统等产品。苏州致邦负责成套设备的安
装调试校验,并成功交付用户使用。
(二)加快布局氢燃料新能源及燃料电池新产业领域,抢占现代能源体系和现代化产
业体系建设的发展制高点。
在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结构调整的大趋势下,公司把握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
方向和区域紧抓能源变革机遇,加快布局新能源及燃料电池新产业领域,报告期内,公司
适时调整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和“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进一步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加快在新能源产品领域的转型和升级,进一步提高市场竞争力,紧扣“双碳”目标、“六
新产业”主攻方向、“四新设施”建设、抢占现代能源体系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发展
制高点。
1、响应国家、省政府氢能源行业政策,布局氢燃料新能源车市场。
2021 年在“”双碳目标等因素的推动下,氢能被列入国家“十四五”规划的六
大未来产业之一,同时,国内多个城市氢能及燃料电池发展规划及产业支持政策逐步完善。
中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已经从政策主导的技术探索、示范运营阶段发展至商业化初期阶
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3
2022 年 3 月 23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
划(2021-2035 年)》,明确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
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2022 年 8月 1 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吉林省碳达峰实施方案》,制定交通运输领
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全方位、全领域、全过程推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推进新能源、
清洁能源车辆在城市公交、城市配送等领域应用。探索推广氢能等新能源交通工具。
在氢燃料电池产业政策利好引导下,面对前景无限的氢能市场,公司抢抓机遇,进行
布局氢燃料新能源车市场,明确规划未来的发展方向,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
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公司于 2022 年 3 月适时调整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实施新项目
“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生产线建设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 ) 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12)。
目前,公司“年产 3 万只压缩氢气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生产线项目”正在建设当中,车
用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产品设计样件已开发完成,正在进行型式试验取证相
关的准备工作。车载液氢瓶目前按照企业内部标准已开发完毕,正在寻找国内有加氢资源
的机构进行充氢测试。车载液氢瓶国家尚未制定国家标准,现阶段国内低温气瓶容器厂家
正在制定企业标准。
2、在国家“双碳”战略和能源结构调整的大趋势下,新能源行业保持高速发展,公
司加快燃料电池领域进行战略布局,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长远发展能力。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系列政策
出台的背景下,新能源行业保持高速发展。目前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上升到国家
战略高度,我国已提出了电动车发展方向、主要任务、战略目标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新
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正面临巨大的历史机遇;而锂离子电池中不可缺失的负极材料,同样拥
有不可估量的光明前景。负极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对新能源汽
车的最终性能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市场需求以及“双碳”目标的推动下,坚定发展新能源车已成全球共识。在新能源
行业方面,据国家统计局、能源局数据,2022 年新能源汽车产量 万辆,同比增长
%,与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电桩产量达到 万台,同比增长近 %。我国提出
2025 年电动化率达到 20%目标,欧盟提出 2035 年禁售燃油车;美国也确立了 2030 年新能
源车渗透率 50%的目标。叠加市场内在需求、“双碳”目标、全球电动化趋势等因素,动
力锂电池以及负极材料的需求增长具有明确性和想象空间。此外,全球电动化趋势下,电
动两轮车、电动工具等细分市场也快速增长,带来新的市场需求。因此,锂电池市场需求
日益火爆,处于快速上升通道。
根据 EVTank 预测,在下游锂离子电池需求量的带动下,全球负极材料出货量在 2025
年和 2030 年将分别达到 万吨和 万吨,其中 90%以上将是中国企业生产。
2022 年 8 月适时调整了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实施“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项目产品主要应用于
锂电池,产品定位以中高端石墨负极材料产品为主营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和企业长
远发展能力。(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 ) 披露的《关于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37)。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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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已经建成,已经开始生产运行。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公司的发展战略明确,产品的行业地位领先
在“双碳”目标驱动下,积极响应国家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的大政方针,公司将顺应
汽车市场的技术发展趋势,扎根清洁能源与新能源装备制造行业,加快布局新能源、电动
车及燃料电池新产业领域战略布局,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重点对
锂电池负极材料产品、氢燃料电池汽车供氢系统等关键技术研究,力争尽快实现产业化。
经过多年的市场拓展和品牌经营,依靠研发实力、可靠的产品品质、优质的客户资源、快
速响应能力、诚信经营等优势,公司的车载 LNG 供气系统产品市场份额从 2018 年起一直
保持国内领先地位。
2、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要求,严格执行“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中国职业
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控制质量风险,严格执行“聚焦客户求改进、
安全发展众创新”的质量方针,同时,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严格按照 APQP 流程进行,
产品制造从材料采购、焊接装配、表面处理、抽真空与检验试验等进行全方位质量控制。
确保公司生产的产品可靠性高、性能优良、质量稳定。
公司的主营产品车载 LNG(液化天然气)供气系统的核心部件 LNG 气瓶结构设计、真空
度、产品轻量化、智能化、大容积及超大容积气瓶的研究与开发等核心关键技术属行业领
先,技术指标高于国标,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
公司曾多次荣获“优秀供应商”、“战略供应商”等荣誉称号,产品得到了整车厂和
终端客户的广泛认可。
3、科研创新能力优势
公司始终将科技创新作为业务发展的根本推动力,具备完整的技术自主研发体系,
具备与主机厂同步开发能力,始终坚持研发一代、应用一代、储备一代的技术领先战略,
率先推出功能最先进、整备质量最轻、可靠性最高及低温性能最稳定的配套产品。
拥有一支专业技术齐备、核心技术人员突出、具备较强凝聚力和创造力并有着丰富
实践经验的技术人才队伍。同时,公司与一汽汽研院、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大连
理工大学等科研院所长期开展合作研发项目,拥有一支跨单位、跨学科、优势互补的研
发团队。公司的技术研发更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产品更贴近市场需求,具有更高的附
加值,从而占据市场优势地位。
公司已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省级“专精特新”企业认证、吉林省科技成果转化贡
献奖、欧盟 ECE 认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长春市产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省级企业
技术中心认定、吉林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认定。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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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拥有各项自主知识产权 121 项,其中发明专利 3 项,实用新
型专利 106 项,外观专利 1 项,软件著作权 6 项,商标权 5 项,公司将科技成果全方位推
广至主营产品制造过程中,实现了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4、优质的客户资源及快速响应的服务优势
公司十分注重与客户的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积极配合客户进行项目研发或产品设计,
得益于多年的市场布局、用户积累和可靠的产品质量所积累的市场口碑,公司已经取得了
优质的客户资源,公司主要客户包括一汽解放(长春)、一汽解放成都、一汽解放青岛、
济南卡车、济南商用车、东风商用车、陕重汽、福田戴姆勒、大运汽车、徐工汽车等国内
主要大型汽车企业。公司与客户始终保持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曾多次荣获“优秀供应
商”、“战略供应商”“开发协作奖 ”。
公司秉承“服务客户、造福员工、回馈社会”的理念,坚持以客户价值为导向,建立
了完善、强大的技术支持和服务队伍,能够在短时间内实现新产品的研发、迭代与生产,
保障客户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及时、可靠,这一快速响应能力是公司竞争力的重要体现,
也是客户选择供应商的重要标准之一。同时,公司为终端客户提供同样优质的售后服务,
公司的售后服务宗旨:7*24*1 服务模式:一周 7 天服务无休息;每天 24 小时有响应;1
小时内有解决方案,优质的售后服务,提高了客户的满意度和认可度。
5、成本控制优势
公司的成本控制优势主要来自于自主研发与自主改进设备、自主研发自动化控制系统
及生产的规模效应所带来的营运成本的下降与产品良率的提高。在产品研发阶段,研发立
项前期充分进行产品开发可行性分析论证,从技术路线、工业化方案、经济性与质量先进
性进行评估,在超大容积(1500L)LNG 气瓶、轻量化模块和低温气瓶超长期保温性能方面
技术优化,取得了显著控制成本效果。
在产品规模化生产过程中,通过生产技术与生产工艺的优化,加大自动化和智能化生
产以及新技术新应用导入方面的投入,提高产品生产节拍,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有效控制
制造成本。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1)2022 年度,受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叠加、各国碳减排
政策实施及俄乌冲突导致全球能源供应持续紧张等不利因素影响,经济下行风险逐步积累。
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影响,在排放标准升级引起的透支消费、去库存等一系列不利因
素影响下,短期内重卡终端需求不断收窄;同时,国内各地复工复产和基建投资项目的延
缓启动,也给公路货运市场造成严重冲击,使得重卡市场全年呈现低迷态势。根据中国汽
车工业协会统计资料,全年实现重卡销售约 万辆,同比下降 %,行业周期处在
明显下降阶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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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用车是车载 LNG 供气系统的主要应用领域,商用车行业整体需求低迷对公司的经营
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因此,由于宏观经济增速放缓与产业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造成不
利影响。
(2)天然气价格高位波动,LNG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不明显,进一步造成了 LNG
重卡产销量下滑,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相比于柴油重卡,LNG 重卡主要优势在于天然气与石油价差带来的燃料经济性。报告期
内,天然气价格与柴油价格基本接近,使得燃气车的燃气成本优势下降。LNG 重卡的燃料
经济性优势不明显,导致用户购买 LNG 重卡积极性降低,导致 LNG 重卡产销量下滑,导致
报告期国六燃气重卡销量同比大幅下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3)受产业政策变化影响,公司 2022 年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等较
2021 年度同期有所上升,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受产业政策变化影响,LNG 商用车行业整体需求低迷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影
响,2022 年所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等较 2021 年度同期有所上升,进而影响
公司经营业绩。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重
营业收入合计 165,837, 100% 393,643, 100% %
分行业
制造业 165,837, % 393,643, % %
分产品
车载液化天然气
模块
93,110, % 300,456, % %
低温储罐 26,629, % 33,536, % %
船改项目 18,584, %
换电模块 8,040, %
贮气筒 6,300, % 28,148, % %
常温储罐 2,140, % 1,607, % %
防护横梁 484, % 9,371, % %
其他业务 10,546, % 20,523, % %
分地区
中国境内 165,409, % 385,215, % %
中国境外 427, % 8,427, % %
分销售模式
直销 165,837, % 393,643, % %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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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 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
年同期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
年同期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
同期增减
分行业
分产品
车载液化天
然气模块
93,110, 87,525, % % % %
低温储罐 26,629, 27,676, % % % %
船改项目 18,584, 16,615, %
分地区
分销售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 1 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项目 单位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车载液化天然气
模块
销售量 台 4,008 12,795 %
生产量 台 3,275 11,490 %
库存量 台 1,881 3,43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 30%以上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受俄乌冲突、国内国际大环境因素反复、极端高温天气以及各国碳减排政策实施等因素
影响,全球能源供应持续紧张,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波动。报告期内,天然气价格与柴油价格基本接近,
使得燃气车的燃气成本优势下降。LNG 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不明显,导致报告期国六燃气重卡销量同
比大幅下降进而影响公司业绩。
(2)2021年之前,货车受环保政策拉动,企业抢抓国五和国六排放标准切换的机会,岀现一轮较长时
间的购车高峰,造成目前在用车换购需求动力不足;由于 2021年重型国五柴油车产量较高,至今仍有
小部分车辆有待消化,另外蓝牌轻卡库存车辆消化也较为缓慢加之受大环境影响,部分车企基建启动较
慢,建设速度不及预期。因而,货车产销同比降幅较大。同时,旅游、客运和城市公交车的需求出现波
动,客车市场也持续低迷。商用车是车载 LNG 供气系统的主要应用领域,其中又以重型卡车和客车对
LNG 气瓶的应用为主,商用车行业整体需求低迷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一定的影响。
(3)因公司产品所属重型商用车行业,经过 2019、2020及 2021年上半年的持续增长,商用车作为生
产资料客户换新购车需求减少,行业周期性已经到达明显下降阶段,行业整体需求低迷也直接造成了
LNG 天然气重卡的产销大幅度下滑;且因天然气价格较大幅度上涨,使得原有的天然车气比柴油车燃料
成本的经济性优势下降,进一步严重影响了客户对于 LNG 重卡的购买意向。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8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金额
占营业成本比
重
金额
占营业成本
比重
车载液化天然
气模块
87,525, % 217,920, % %
低温储罐 27,676, % 32,633, % %
船改项目 16,615, %
换电模块 9,078, %
贮气筒 7,224, % 29,741, % %
常温储罐 1,663, % 1,911, % %
防护横梁 485, % 8,733, % %
其他 8,385, % 18,143, % %
说明
公司营业成本与营业收入变动趋势相匹配,其他业务成本主要为材料成本、租赁成本。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变更的情况如下:
(1)2022年 1月 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致邦新
能科技有限公司。
(2)2022年 5月 18日,本公司与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玖行致远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80%。
(3)2022年 6月 15日,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2022年 9月 30日,本公司与长春市创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长春致远汽
车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75%。2022年 11月 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自然人张一弛先生转让公司所持有
的控股子公司长春致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汽车电子”或“标的公司”)的 24%股权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29
(对应认缴注册资本 720万元,尚未实缴),转让价格为人民币 0元,相应的实缴出资义务依法由张一
弛先生承担。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致远汽车电子 51%的股权,致远汽车电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仍在致远新能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97,669,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公司前 5 大客户资料
序号 客户名称 销售额(元)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1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 42,471, %
2 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 34,078, %
3 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7,877, %
4 佛山市通顺船务有限公司 7,433, %
5
一汽解放汽车有限公司成都
分公司
5,807, %
合计 -- 97,669,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115,029,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公司前 5 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供应商名称 采购额(元)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1 山东创新板材有限公司 28,513, %
2
郑州科瑞宇洋高温材料有限
公司
24,641, %
3 兰州中储物资供销部 23,968, %
4 江西黑猫炭黑股份有限公司 22,790, %
5
内蒙古木子炭基复合材料有
限公司
15,116, %
合计 -- 115,02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0
3、费用
单位:元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销售费用 13,486, 21,208, %
由于 2022 年出库量比
2021 年大幅减少,造
成与商品销售相关的
仓储、运输及三包费
用随之下降。
管理费用 31,160, 32,732, %
财务费用 -9,292, -8,373, %
研发费用 14,874, 20,757, %
研发费用下降的原因
主要是 2021 年公司研
发方向主要是大容积
气瓶相关的设计研发
及应用。该类研发基
本在 2021 年度完成主
体部分,2022 年度只
是后续研发项目的添
平补齐。2022 年度公
司研发方面主要是高
压氢瓶相关方向,由
于高压氢瓶研发过程
相对复杂,同时受大
环境影响研发进度缓
慢。所以 2022 年度研
发投入相对较少。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
的影响
天然气重卡用 1500L
超大容积 LNG 气瓶与
供气系统开发与应用
开发 1500L 气瓶有望
替代传统 1350L 气
瓶,提高公司产品在
市场上的竞争力。
项目按照预期完结
取得型式试验证书及
产品批量供货产业化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LNG 气瓶超长保温性
能研究与应用
提高气瓶真空保持能
力,打造致远 LNG 气
瓶品质品牌
正在进行真空度影响
因素相关测试
1、5 年内气瓶夹层漏
放气速率指标
≤×10-8Pa•m3/s
2、5 年内气瓶夹层真
空度指标≤×10-
2Pa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外置带泵 HPGS 高压直
喷供气模块研究与应
用
解决高压直喷气瓶国
外卡脖子技术,为高
压直喷技术发动机提
供动力源
A 样(台架试验)开
发已完成,下一步进
行 B 样(路试)测试
准备为主机厂使用西
港气瓶做好技术储
备,因社会因素原因
延期到 2021 年 3月份
前取得型式试验证书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车载液氢储气瓶技术
研发与产品开发
开发液化储氢气瓶,
提高质量储氢密度,
为氢燃料电池及内燃
机提供燃料
气瓶强度及低温测试
开发完成,下一步进
行实际充氢试验
1、完成液氢瓶结构设
计
2、进行可靠性与低温
性能试验验证
3、B 样品研制成功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氢能源电池供气系统
(液氢)技术研发
开发液氢供气系统,
为氢燃料电池及内燃
系统及附件开发完
成,下一步实际充氢
1、产品结构与功能方
案设计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1
机提供符合要求的燃
料
进行相关附件及供气
测试
2、产品可靠性与安全
性验证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纤维增强复合材料
LNG 气瓶技术研发
采用新材料新工艺降
低气瓶重量,配合整
车降重
由于纤维增强材料需
要投入的设备资金较
大,市场需求不明
朗,合作单位吉林大
学未能提出实质性的
材料研究方案,经商
讨此项目暂停搁置。
完成方案设计与设计
验证工作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铝合金内胆 LNG 气瓶
(1000L)研究与应用
采用铝合金材料降低
气瓶净重,配合整车
降重
铝内胆 LNG 气瓶开发
暂停,待后续有铝合
金材料有实质性突破
后再继续。
完成方案设计与设计
验证工作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高压氢瓶开发
匹配氢燃料电池重
卡,抢占氢燃料电池
重卡市场
正在进行型式试验取
证
完成方案设计与设计
验证工作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LNG 气瓶外壳用 201
材料的研究与应用
采用 201 材料,开发
防腐新工艺,保证气
瓶耐腐蚀性能,降低
气瓶生产成本
正在进行防腐工艺开
发
完成方案设计与设计
验证工作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LNG 气瓶外壳用碳钢
材料的研究与应用
气瓶外壳采用碳钢材
料,外表面喷漆防
腐,降低气瓶生产成
本
正在进行喷漆方案开
发
完成方案设计与设计
验证工作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LNG 气道路瓶耐久性
能提升
公司为树立 LNG 供气
模块品牌,对气瓶提
出耐 7g 振动强度不出
现功能性问题的质量
提升目标
正在进行方案验证工
作
完成设计优化及可靠
性验证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液氢用汽化组件开发
匹配液氢供气系统使
用,实现给燃料电池
提供适宜温度和压力
的气体
方案开发完成,下一
步进行汽化能力测试
完成方案设计与设计
验证工作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防窜动拉带皮垫开发
解决售后气瓶拉带皮
垫窜动故障,减少维
修成本、客户抱怨、
提升产品质量。
项目按照预期完结
完成方案设计与设计
验证工作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气瓶防转动结构开发
增加防转动结构来彻
底解决 LNG 供气模块
气瓶窜动问题。
项目按照预期完结
完成方案设计与设计
验证工作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碳铝结合轻量化框架
开发
设计开发既环保又能
实现轻量化的螺接结
构铝框架总成
正在进行坏路试验
完成方案设计与设计
验证工作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复合材料轻量化框架
开发
研制新材料框架,目
标较传统铝合金材料
框架可降重 30%,提
高我司产品在同行业
中的竞争优势。
正在进行样件开发测
试
完成方案设计与设计
验证工作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LNG 供气模块附件优
化提升
提高产品性能,提升
客户满意度
正在进行优化提升方
案制定及验证
完成整体项目
技术领先,提升产品
性能、轻量化、低成
本、提高市场 占有
率。服务客户满意。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2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2 年 2021 年 变动比例
研发人员数量(人) 62 8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 %
研发人员学历
本科 36 44 %
硕士 5 4 %
本科以下 21 37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30 岁以下 13 10 %
30~40 岁 28 52 %
40 岁以上 21 23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研发投入金额(元) 14,874, 20,757, 43,934,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
(元)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
的比例
% %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
润的比重
% %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6,253, 410,193,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04,829, 355,0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21,424, 55,16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0,753, 129,16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37,994, 185,10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497,241, -55,9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40,000, 787,87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0,284, 273,84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
89,715, 514,035, %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86,091, 513,21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是受经营规模缩小所致;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减少原因为 2021年赎回银行理财产品 亿元,而 2022年无此影响;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增加原因为 2022年购建固定资产投资比 2021年增加 亿元,股权投资比 2021年
增加 亿元;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为 2022年公司增加银行贷款 亿;2021年收到募集资
金 亿元,同时 2021年偿还银行贷款 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 2, 万元,本年度净利润-5,万元,金额差异为 7, 万元。
其中影响因素主要为报告期内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万元及设备折旧、无形资产摊
销减少了净利润。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占利润总额比例 形成原因说明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投资收益 -2,466,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
权投资收益
否
资产减值 -26,634,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
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否
营业外收入 75, % 否
营业外支出 1,408, % 否
信用减值损失 -1,386, % 否
资产处置收益 241, % 否
其他收益 14,144, % 政府补助 否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2 年末 2022 年初
比重增减 重大变动说明
金额
占总资产
比例
金额 占总资产比例
货币资金 151,332, % 541,685, % %
资金用于募投
项目支出
应收账款 54,728, % 47,938, % %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4
合同资产 5,134, % 3,586, % %
应收客户质保
金增加
存货 277,004, % 216,690, % %
长期股权投资 66,427, % 20,000, % %
对江苏申氢宸
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实缴
资本增加
固定资产 111,323, % 121,307, % %
在建工程 643,609, % 197,298, % %
增加募股项目
在建工程
使用权资产 9,467, % 20,205, % %
使用权资产计
提折旧
短期借款 100,143, % %
流动资金借款
增加
合同负债 19,665, % 2,907, % %
长期借款 48,000, % % 增加项目借款
租赁负债 5,404, % 10,240, % % 租赁项目减少
应收款项融资 15,564, % 132,258, % %
银行承兑汇票
减少
预付款项 27,748, % 16,344, % %
订购设备款增
加
应付票据 13,885, % 4,000, % %
企业在银行开
具银行承兑汇
票增加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期初数
本期公允
价值变动
损益
计入权益
的累计公
允价值变
动
本期计提
的减值
本期购买
金额
本期出售
金额
其他变动 期末数
金融资产
1.交易性
金融资产
(不含衍
生金融资
产)
17,900,00
上述合计
17,900,00
金融负债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5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_110492项 目_110492 余额(元)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149,
保凼保证金 万,ETC冻结
万
交易性金融资产 13,900, 银行承兑汇票抵押
固定资产 18,107, 房屋抵押
无形资产 30,577, 土地使用权抵押
合 计 62,733,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变动幅度
203,000, 105,913,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6
募集
年份
募集
方式
募集资金
总额
本期已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已累计使
用募集资
金总额
报告期内
变更用途
的募集资
金总额
累计变更
用途的募
集资金总
额
累计变
更用途
的募集
资金总
额比例
尚未使用
募集资金
总额
尚未使
用募集
资金用
途及去
向
闲
置
两
年
以
上
募
集
资
金
金
额
2021
公开
募集
77, 26, 66, 31, 31, % 13,
截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
集资金
仍存放
于募集
资金专
户
合计 -- 77, 26, 66, 31, 31, % 13, -- 0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
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月 16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3, 万股,每股面值 1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 元。截至 2021年 4月 23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30,001,元,扣除发行费用 52,649,
元,募集资金净额 777,351, 元。截止 2021年 4月 23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24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2 年 12月 31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660,424,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
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140,073,元;于 2021年 5月 19日起至 2022年 12月 31 日止会计期间使
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20,351,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264,861,元。截止 2022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
余额为人民币 139,565, 元(含利息、银行手续费)。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
项目和超
募资金投
向
是否
已变
更项
目(含
部分
变更)
募集
资金
承诺
投资
总额
调整后
投资总
额(1)
本报告
期投入
金额
截至期
末累计
投入金
额(2)
截至期
末投资
进度
(3)=
(2)/(1
)
项目达
到预定
可使用
状态日
期
本报告
期实现
的效益
截止报
告期末
累计实
现的效
益
是否达
到预计
效益
项目可
行性是
否发生
重大变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8
万台液化
天然气
(LNG)
供气系统
模块总成
智能制造
基地
是
48,52
26,521
.84
1,977.
57
26,222
.72
%
2023年
06 月
30 日
0 0 不适用 是
2.研发中
心
是
9,862
.54
4,337.
44
2,427.
72
2,819.
77
%
2023年
06 月
0 0 不适用 是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7
30 日
3.营销网
络建设
是
4,350
.79
0 0 不适用 是
4.补充流
动资金
否
15,00
0
15,000 15,000
%
0 0 不适用 否
5.压缩氢
气铝内胆
碳纤维全
缠绕气瓶
项目
是
9,875.
89
2024年
01 月
31 日
0 0 不适用 否
6.年产 5
万吨锂离
子电池负
极材料石
墨化项目
是 22,000 22,000 22,000
%
2023年
06 月
30 日
0 0 不适用 否
承诺投资
项目小计
--
77,73
77,735
.17
26,486
.18
66,042
.49
-- -- 0 0 -- --
超募资金投向
不适用 否 0 0 不适用 否
合计 --
77,73
77,735
.17
26,486
.18
66,042
.49
-- -- 0 0 -- --
分项目说
明未达到
计划进
度、预计
收益的情
况和原因
(含“是
否达到预
计效益”
选择“不
适用”的
原因)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项目可行
性发生重
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1、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
由于受俄乌冲突、宏观经济下行、极端高温天气以及各国碳减排政策实施等因素影响,全球能源供应持续紧
张,天然气价格持续高位波动,LNG 重卡的燃料经济性优势不明显;同时,由于受到产业政策变化影响,造
成 LNG 重卡短期需求下降。鉴于“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建成投产后见效更快、综合
优势更高,为集中资源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用新项目置换原“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
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
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涉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金额为 22,000万元,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调整后原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将继续存放于原募集资金
专户用于原募投项目建设使用。原规划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
地”将另行安排后期建设,不足部分所需资金改为公司自筹。
2、研发中心
公司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上采取了较为稳妥、谨慎的投资建设策略,对研发中心项目建设的设计方案进行了
优化调整,在原有研发方向和研发内容的不变基础上,仅是调整了研发中心的办公场地,由原来单独新建研
发中心大楼改为利用长春致博已经建成的办公楼作为研发中心的办公场地,整合公司资源,提高资产利用
率。因此,公司将原计划投资 5,万元的“研发中心”的建筑工程费调整至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
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投资额度,从而更好地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3、营销网络建设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8
因公司调整营销战略,公司采取了与各地汽车服务站签订 LNG 气瓶售后服务协议,只检测和更换气瓶,不需
要专业人员和专业设备投入,维修服务快速便捷,并且终端客户更希望及时更换气瓶,及时运营;同时,因
工艺技术成熟和严格的质量控制,近年来公司因 LNG 气瓶真空度而收到的不良质量投诉下降了约 80%,气瓶
真空度返修售后服务的需求并不大。因此,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因此
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建设,将原计划投资 4,万元的“营销网络建设”的建筑工程费调整至新项
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投资额度。
超募资金
的金额、
用途及使
用进展情
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适用
报告期内发生
1、公司于 2022 年 3月 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后
的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实施地点不变。
2、公司于 2022 年 8月 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变更
后的新项目“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实施地点为吉林省大安市。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先期投入
及置换情
况
适用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
筹资金 14,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
见。
用闲置募
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
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
出现募集
资金结余
的金额及
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
的募集资
金用途及
去向
截至 2022 年 12月 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募集资金
使用及披
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
其他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39
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
项目
对应的原
承诺项目
变更后项
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
总额(1)
本报告
期实际
投入金
额
截至期末
实际累计
投入金额
(2)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
(1)
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
期
本报告期
实现的效
益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变更后的
项目可行
性是否发
生重大变
化
年产 5 万
吨锂离子
电池负极
材料石墨
化项目
年产 8 万
台液化天
然气
(LNG)
供气系统
模块总成
智能制造
项目
22,000 22,000 22,000 %
2024 年
06 月 30
日
0 不适用 否
压缩氢气
铝内胆碳
纤维全缠
绕气瓶项
目
研发中
心、 营
销网络建
设
9,
2024 年
01 月 31
日
0 不适用 否
合计 -- 31, 22,000 22,000 -- -- 0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
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1、“研发中心”和“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调整至“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
气瓶项目”。
(1)变更原因:公司在实施原募投项目过程中,为更好地整合资源,提高资产利
用率,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资金和资源配置,因此进行相应调
整。公司拟实施新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项目”,项目总投资
9, 万元,本项目建设是公司成为中国新能源装备行业龙头企业发展战略的
需要,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开发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有竞争力的产
品,密切关注新能源汽车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发展动向,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技
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理资源优势,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
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决策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2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7 日将上述变更的具体内容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调整至
“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1)变更原因: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
标纲要等一系列政策出台的背景下,新能源行业保持高速发展。目前大力发展新
能源汽车行业已经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我国已提出了电动车发展方向、主要任
务、战略目标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正面临巨大的历史机
遇;而锂离子电池中不可缺失的负极材料,同样拥有不可估量的光明前景。负极
材料作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核心材料之一,对新能源汽车的最终性能起着至
关重要的作用。公司站在时代的高度,用战略的眼光迎难而上开发新型负极材料
及配套技术,积极发展具有优势的产品领域,科学合理调整自己的原料结构、产
品结构和技术结构,保持企业的先进性,是企业做大做强的有力保障。鉴于“年
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建成投产后见效更快、综合优势更
高,为集中资源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用新项目置换原“年产 8 万台液
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
(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涉及变更募集
资金用途金额为 22,000万元,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决策程序: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
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3 日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年产 8 万台液化
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能制造基地”项目的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0
更,投入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的“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
(3)信息披露情况:公司已于 2022 年 8 月 26 日将上述变更的具体内容披露于巨
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 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公司类型 主要业务 注册资本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苏州致邦
能源装备
有限公司
子公司
LNG 天然
气低温钢
瓶、固定
和移动式
储气瓶、
罐式集装
箱、天然
气低温钢
瓶及储
罐的研
发、生
产、销
售;
10, 23, -2, 4, -3, -2,
吉林省昊
安新能源
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子公司
石墨及碳
素制品制
造及销售
19, 58, 18, -1,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苏州玖行致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 80%投资设立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持股 100%投资设立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武汉致邦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间接持股 100%设立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长春致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持股 51%设立 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1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无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
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一系列政策
出台的背景下,公司将积极响应国家低碳经济、节能减排的大政方针,扎根清洁能源与新
能源装备制造行业,继续以主营产品业务为核心,深耕车载 LNG 供气系统、船用 LNG 燃料
供气系统、LNG 移动式罐式集装箱等业务,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开发附加值高、技
术含量高、有竞争力的产品,以领先的技术、卓越的品质、专业的服务、精益的成本和规
范的管理,以核心技术水平不断提升企业行业竞争力,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将继
续加快布局氢燃料新能源及燃料电池新产业领域,加快实施“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
绕气瓶项目”和“年产 5 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并积极调研新能源领域
全产业链的新材料业务,探索新的增长业务领域;公司将持续强化新技术引领作用,不断
提升制造运营能力、深化降本增效路径,为客户提供一流的产品和服务。
致远新能将秉承“服务客户、造福员工、回馈社会”的理念,向着“清洁能源与新能
源装备行业发展引领者”的目标不懈努力,以不断优化、创新的产品和服务回报客户的信
赖,以持续、稳健的增长回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的厚爱!
(二)2023 年主要计划
公司将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围绕公司发展战略、结合实际,重点围绕、有序
推进以下各项工作,力争下年度各项经营指标保持平稳增长。
1、坚定以发展主营业务为核心,以核心技术提升企业行业竞争力。
(1)巩固主营产品的市场份额,以核心技术提升企业行业竞争力。
2023 年,公司将以发展主营产品为核心,巩固现有车载 LNG 供气系统产品的市场客户,
力争抢占更大的市场份额;进一步强化经营目标管理,全力以赴、攻坚克难,确保年度经
营指标顺利达成。2023 年,从商用车行业来看,随着社会经济逐渐回归正常,国家各项稳
经济政策的落地,宏观经济企稳增长带来的需求增长和市场“超跌”后 的需求反弹,政
策上提高国六及新能源保有量占比等因素将给行业需求带来新增量。商用车行业也开始复
苏,宏观经济环境有利于公司主营产业的发展。同时,随着天然气价格的逐步回落,也提
振了终端客户的购买信心。同时,针对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LNG 移动式罐式集装箱产
品,进一步稳固储罐市场,凭借良好的市场口碑抢占更多船罐市场份额,并提升生产效率,
以速度争市场。同时,重点开展船用供气系统的开发、海船罐的开发;储罐的容积全覆盖
设计研发;罐箱的全箱型设计开发;不断优化原有图纸,以核心技术提升企业行业竞争力。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2
(2)丰富产品结构,不断进行技术突破,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
为巩固和提升公司产品竞争力,以市场为导向,紧跟客户需求,确保公司在未来市场
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在创新研发上,公司具备完整的技术自主研发体系,具备与主机厂
同步开发能力,始终坚持研发一代、应用一代、储备一代的技术领先战略,研发设计团队
不断地推动相关核心技术进步及科研成果转化,促进了产品智能化、轻量化、环保化、多
元化发展,使公司经营业绩、技术水平及市场份额获得整体提升。公司将重点对 HPDI 供
气系统、船用 LNG 燃料供气系统、LNG 移动式罐式集装箱、氢燃料电池汽车供氢系统等关
键技术研究,力争尽快实现产业化,丰富公司的产品体系,拓展新的市场空间。
(3)全面开展降成本工作,提高企业成本优势。
进一步增强成本意识,强化成本控制,多措并举推进降本增效;坚持向精益化管理要
效益,精细营销管理,增加高附加值产品的市场销量。严控成本费用支出,公司通过优化
人员配置,以降低用人成本;通过强化成本核算,强化供应管理,以控制材料成本等费用;
树立技术改造是降低成本的重要途径观念,通过技术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4)持之以恒切实守住安全生产和严控质量底线。
产品质量是公司品牌形象的重要保障及核心竞争力的集中体现。公司产品的生产链条
较长且技术手段较为复杂,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压力容器质量保证体系&IATF16949 质量
管理体系&中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确保公司生产的产品可靠性高、
性能优良、质量稳定。同时,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应急救援的制度,
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能力,把存在的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降到最低。
2、积极开展“项目提升年”攻坚,推动在建项目按计划完成并顺利投产。
2023 年公司继续实施募投项目“年产 8 万台液化天然气(LNG)供气系统模块总成智
能制造项目”“压缩氢气铝内胆碳纤维全缠绕气瓶生产线建设项目”“年产 5 万吨锂离
子电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开发附加值高、技术含量高、
有竞争力的产品,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实
现公司在新能源及燃料电池业务领域战略布局,有利于拓展公司未来发展空间,增强公
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加快布局氢燃料新能源及燃料电池新产业领域,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
发展能力。
2022 年 3 月 2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
划(2021-2035 年)》,明确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用能终端实现
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目前,
我国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仍然处于初级阶段。未来,随着国家政策支持、技术进步、氢能
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氢燃料电池汽车市场集中度较高的现象将得到改善,氢燃料电池核心
零部件的技术升级和国产化替代是公司抢占行业发展先机的关键。面对前景无限的氢能市
场,公司正在布局氢燃料电池核心零部件,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和管
理资源优势,进一步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3
4、持续提升工艺技术水平,加强信息化建设 。
技术和产品优势是公司以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公司将着力通过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
料的开发应用,对现有工艺路线不断进行优化提升,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效率和产品质
量,降低能耗和物耗,从而进一步巩固和强化公司的技术、产品和成本优势。公司将进一
步优化生产执行系统(MES)、生产车间分布式控制系统(DCS)及电子巡检系统,进一步
提升生产线智能化、信息化运行水平,以达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的目的,同时
进一步控制安全责任风险, 提升车间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减少安全生产事故。
5、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和透明度;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公平地披露信息,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的主动性、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增强公司运
作透明度。同时,切实做好未披露信息的保密工作。同时,与监管部门、中介机构、业界
媒体、投资者等保持顺畅沟通,向投资者展现公司价值、传递公司与投资者共谋发展的经
营理念,建立良好的合作互动关系。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持续开通投资者咨询
电话、投资者咨询邮箱、深交所互动易等渠道,认真、耐心地回复投资者提问与建议,促
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形象。
6、增强全局观念,畅通内部通道,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源整合效率。
强化公司与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的沟通与协同,统一认知、统一语言、统一步调,
形成一致的凝聚力和行动力,共同开拓市场、应对竞争,特别是在不同细分领域分期分级
配置资源,进一步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系,重视人才培养,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充分调
动人力资源,激发企业内部活力,保证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三)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1、经济下行、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和行业周期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风险。
受经济下行、俄乌冲突导致国际石油天然气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等不利因素叠加影
响;公司产品所属的重型商用车行业周期性处于下降阶段,特别是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
受全国范围实施重型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的产业政策影响,行业整体需求低迷,商用车终
端客户换新购 LNG 重卡需求造成短期不利影响延续至今,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下降的风
险。
应对措施:公司将及时掌握行业政策动向,根据政策变化,加强市场调研,加大对下
游应用领域及客户需求的关注,及时了解最新市场动态,充分发挥公司的技术优势和产品
优势,加快新产品的市场推广;公司将积极布局电动车、新能源及氢燃料新能源车市场,
继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力度,进一步发挥公司技术、产品、客户、品牌
和管理资源优势。
2、募投项目实施效果难以达到预期的风险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4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新建项目“年产 5万吨锂离子电
池负极材料石墨化项目”已经建成,已开始生产运行。项目产品主要用于动力电池市场,
与新能源汽车行业周期波动和市场景气度情况密切相关。如果未来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因
产业政策变化发生周期性波动,将导致公司下游锂电池的下游行业需求显著不及预期,或
者出现新的技术变革产生完全优于公司锂离子电池的产品,都将给项目运营带来不利影响。
应对措施:公司将积极关注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产业政策等因素波动,及时跟
踪市场政策、研判市场形势,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力争对可能发生的不利条件进行预测并
加以应对防范。同时,公司将以动力电池市场为主,积极加快市场拓展和技术推广,进一
步扩大销售规模,进一步提升市场占有率。
3、产品核心技术无法及时更新迭代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业务规模及业务领域不断扩大,如果公司未能正确判断未来技术和产品
开发的趋势,在研发方向、资源投入和研发人员配备等方面不能满足市场对技术更新的需
要,有可能造成公司技术落后于将来的行业技术水平,同时,因锂离子电池行业尚处于技
术快速进步的发展阶段,氢燃料电池行业处于起步阶段。因此,也可能会产生产品核心技
术无法及时更新迭代的风险,以及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的研发风险。
应对措施:在创新研发上,公司具备完整的技术自主研发体系,具备与主机厂同步开
发能力,始终坚持以市场为导向紧跟客户需求,始终坚持研发一代、应用一代、储备一代
的技术领先战略,坚持加快技术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产品智能化、轻量化、环保化、多元
化发展。同时,公司将积极与科研院所、高校及下游客户开展研发合作,紧跟锂电池行业
和氢燃料电池行业的技术发展步伐,使公司的技术研发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前瞻性,并使
产品更贴近市场需求,具有更高的附加值,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资产减值的风险
受产业政策变化影响存货余额较大,较大的存货余额可能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速度和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降低资金运营效率。此外,虽然公司各期末已按照既定会计政策充分
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但在经营过程中,如果出现原材料或产品价格波动,还可能存在存
货跌价风险。
应对措施:针对存货余额较大的情况,公司进一步建立健全存货内控制度,结合公司
的生产经营特点,从严规范存货采购、消耗、领用环节,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岗位职责;
制定科学合理的采购计划,控制最优库存量。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接待地点 接待方式 接待对象类型 接待对象
谈论的主要内
容及提供的资
料
调研的基本情
况索引
2022 年 01月
04 日
公司四楼会议
室
电话沟通 机构 特定对象调研
详见披露的
《2022 年 1
月 4 日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
表》
巨潮资讯网
(http://
) 披
露的《2022 年
1 月 4 日投资
者关系活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5
记录表》(表
编号: 2022-
001)。
2022 年 06月
08 日
公司通过全景
网“投资者关
系互动平台”
(https://ir
.)采
用网络远程的
方式召开业绩
说明会
其他 其他
参与业绩说明
会的广大投资
者
详见披露的
《投资者关系
活动记录表》
巨潮资讯网
(http://
) 披
露的《投资者
关系活动记录
表》(表编
号: 2022-
002)。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6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规范有效行使相应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职责明确,运作规范,切实
维护了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发布的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具体治理情况如下:
1、关于公司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及时完成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 10项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进一步明规范股东
大会、董事会、经理层等不同主体在法人治理中的权责以及信息披露方面的运作要求,公司治理制度
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2、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规范股东大会召集、召开和
表决程序,全面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方式,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
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确保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
位,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聘请律师列席股东大会并对股东大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出
具法律意见书,充分尊重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5次股东大会,其中 4次临时股东大会,1次年度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
召集,会议均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邀请见证律师依规进行现场见证,各项议案均
获得通过。历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绕过股东大会的情况,也未发生
重大事项先实施后审议的情况,公司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其他情形。
3、关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对公司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不存在控股股东超越股东大会
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决策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实行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业务独立,各
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
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2022年,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全年的工作由第一届董事会和第二届董事会共同完成。截
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 7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会计专业人士 1名,董事会的人数
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各位董
事能够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规定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培训,熟悉相关
法律法规,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和义务。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7
不受影响地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涉及中小投资者
利益的事项发表自己的独立意见,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专门委员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其职责,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
门和个人的干预,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补充。
5、关于监事和监事会
2022年,公司监事会进行了换届选举,全年的工作由第一届监事会和第二届监事会共同完成。截至
年报披露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 3 名,其中职工监事 1名,监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
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
事会和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
况等 进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9次监事会,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6、经营管理层
公司经营管理层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严格执行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业务发展和内部管理,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7、关于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已建立了公正、透明的绩效考核标准和激励约束机制,并不断地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薪酬政策及方
案的制定与审定。
8、关于相关利益者
公司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股东、公司、员工等各方面利益的协调平
衡,坚持与相关利益者互利共赢的原则,共同推动公司持续、快速发展。
9、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的
要求,真实、准确、及时、公平、完整地披露有关信息,指定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协调
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已披露的资料,并指定《证券时报》《证券
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
纸和网站,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10、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自上市以来,一直非常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明确
规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目的、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内容和方式等,以保证与投资
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树立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规范形象。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投资者关系管理
制 度》,认真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
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治
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8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
的独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独立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具备完全自主的经营能力,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和财
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各自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不存在不能保
证独立性、不能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业务独立方面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体系,具有独立完善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
独立经营的能力,不依赖于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控股股东做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及承诺,未
曾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干涉公司决策和生产经营活动。公司业务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不存
在同业竞争。
2、人员独立方面
公司设有独立的人力资源部门,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公司人员、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
等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
技术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未在控股股东或股东关联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领薪;亦未在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其他企业任职或兼职。同时,公司的财务
人员没有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公司人员独立。
3、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公司已具备与生产经营相关的生
产系统,及与经营相关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系统及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
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
销售系统。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其资产、权益或信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的资
产或资源被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使用或占用的情形,公司对所有资产均拥有完整
的控制和支配权。
4、机构独立方面
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遵循法
定 程序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法人治理结构,并设置了相应的组
织机 构。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混合经 营、合署办公的情形,不存在股东单位和其他关联单位或个人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况。
5、财务独立方面
公司已设立独立完整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会计人员,具备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规范的
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 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公司拥有独立的银行账
户并依法独立纳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任何其他单位或个人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
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资金或其他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违法占用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49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会议类型 投资者参与比例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2022 年度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 年 01月 25
日
2022 年 01月 25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
(
)
公告编号:2022-
007
2022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 年 03月 22
日
2022 年 03月 22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
(
)
公告编号:2022-
014
2021 年年度股东
大会
年度股东大会 %
2022 年 05月 17
日
2022 年 05月 17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
(
)
公告编号:2022-
028
2022 年度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 年 09月 13
日
2022 年 09月 13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
(
)
公告编号:2022-
045
2022 年度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
临时股东大会 %
2022 年 11月 24
日
2022 年 11月 24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
(
)
公告编号:2022-
058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0
1、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任职
状态
性别 年龄
任期
起始
日期
任期
终止
日期
期初
持股
数
(股
)
本期
增持
股份
数量
(股
)
本期
减持
股份
数量
(股
)
其他
增减
变动
(股
)
期末
持股
数
(股
)
股份
增减
变动
的原
因
张远
董事
长
现任 男 55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张晶
伟
董
事、
总经
理
现任 男 42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周波
董
事、
财务
总监
现任 女 62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张一
弛
董事 现任 男 32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张一
弛
董事
会秘
书
离任 男 32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3
年 0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李烜
独立
董事
现任 女 59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王彦
明
独立
董事
现任 男 56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赵新
宇
独立
董事
现任 男 46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马东
飞
监事
会主
席
现任 男 57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吴建
伟
监
事、
成都
分公
司负
责人
现任 男 33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张淑
英
职工
代表
监
事、
证券
事务
代表
现任 女 54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1
陈水
生
副总
经理
现任 男 54
2019
年 11
月 28
日
2025
年 11
月 23
日
0 0 0 0 0
不适
用
合计 -- -- -- -- -- -- 0 0 0 0 0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张一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截至 2023
年 2月 23日,张一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 3 个月,自 2023 年 2 月 23 日起,公
司董事长张远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
1、张远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毕业于长春市科
技大学(现吉林大学)社会学系;1991年 7月至 1995年 4月,任长春市人事局科员;1996年 2月至今,
任长春市汇锋汽车底盘厂法定代表人;2003年 9月至今,任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2010年 2月至今,任天津智海船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 9月至今,任成都佳成汽车零部
件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 年 2 月至今,任天津四环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4 月至今,
任成都旭阳佛吉亚汇锋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董事长;2018年 10月至 2019年 6月,任吉林致远物流有
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 8月至今,任东风实业新能源装备(十堰)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 2月至
今,任致友(长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22年 5月至今,任苏州玖行
致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年 6月至今,任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
任公司董事长。
2、张晶伟先生:汉族,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8年 1月至 2018年 11月历
任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检查员、售后服务、采购经理、销售经理、销售部长、经营副总经理,
2021年 8月至今,任东风实业新能源装备(十堰)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 12月至今,任江苏申氢宸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 5月至今,任苏州玖行致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 12月至
2019年 11月历任公司部门经理、总经理,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3、周波女士:汉族,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共吉林省委党校金融管
理专业,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1年 7月至 1983年 8月任中国农业银行扶余县支行科员,1986年
7月至 1991年 4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学校专业课教研室讲师,1991年 5月至 1997年 12月在中国农业银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2
行吉林省分行营业部历任财务会计部经理、主任助理,1998年 1月至 2004年 12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吉
林省分行下辖支行副行长,2005年 1月至 2016年 9月任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长春市分行二线调研员,
2016年 9月退休,2016年 10月至 2017年 11月任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2019年 7
月至今任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8月至 2017年 11月任公司董事,2022年 2月至
今,任致友(长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 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
4、张一弛先生:199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3年毕业于中国人
民大学社会工作系。2009年 11月至今,任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董事;2013年 7月至 2019年
2月,任天津智海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 6月至今,任上海月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 4月至 2019年 11月,任成都致锋汽车饰件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19年
9月至今,任长春市众志汇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20年 3月至今,任长春致
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1年 12月至今,任江苏申氢宸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2月至今,任致友(长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任董事;2022年 9月至今,任吉林省昊
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 8月至今,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公司负责人;2022年 9月至今,任长春致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报告期内担
任董事会秘书。
5、李烜女士:汉族,196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金融学专业,研
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7年 7月至 1994年 11月先后任中国人民银行长春市分行会计处职员、副
主任科员,1994年 11月至 2017年 3月历任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计财部、计划资金部负责人,营业
部、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工会主席、纪委书记、副行长,2017年 3月至 2017年
8月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助理巡视员,2017年 9月至今任光银国际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合规风控负责人、信息填报负责人,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6、王彦明先生:汉族,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专业,博
士学历。1993年 1月至今在吉林大学就职,历任法学院助教、法学院讲师、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
师,现任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 8月至今兼任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律师;2013年 10月至今
兼任长春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在 2016年 1月至 2022年 5月,任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6年 7月至 2021年 5月,任吉林省农村金融综合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
独立董事。
7、赵新宇先生:汉族,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林大学政治经济学专
业,博士学历。2006年 7月至今在吉林大学就职,现任经济学院经济学系主任、中国国有经济研究中
心副主任,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3
1、马东飞先生:汉族,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长春地质学院工业管理
工程系设备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88年 7月至 1996年 4月先后任吉林油田井下作业工程公司压裂—
公司技术员、机动科助理工程师、大修作业分公司工程师,1996年 4月至 1998年 10月任中国石油吉
林油田井下作业第二工程公司总工程师,1998年 10月至 2007年 2月任中国石油吉林油田井下作业集
团工程公司特种车辆分公司总经理、装备管理部总经理,2007年 2月至今,先后任长春市汇锋汽车齿
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2009年 10月至今任天津智海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17年 8月
至 2019年 11月任公司董事,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2、吴建伟先生:汉族,199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长春大学旅游学院会计
学专业,本科学历。2012年 9月至 2015年 9月任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5年
10月至 2018年 12月任成都佳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成都旭阳佛吉亚汇锋汽车内饰
件有限公司物资流通部经理;2019 年 10 月至今任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负责人;
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张淑英女士:汉族,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吉林财贸大学商业会计
专业,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1992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在吉林省农行营业部任财务部、国际结算部
经理,2003 年 8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长春市汇锋汽车齿轮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商务部经理、证券
部经理、董事会办公室经理,2010 年 2 月至 2018 年 12 月历任天津智海船务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人
力资源部经理,2010 年 2 月至今任天津智海船务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4 月至今任成都旭阳佛吉亚汇
锋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监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长春致博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8 月至
今,任东风实业新能源装备(十堰)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2 月至今,任致友(长春)新能源汽车零
部件制造有限公司监事;2022 年 9 月至今,任长春致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监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公
司职工代表监事、证券事务代表。
三、高级管理人员
1、张晶伟先生:总经理,详见前述“一、董事”相关内容。
2、周波女士:财务总监,详见前述“一、董事”相关内容。
3、陈水生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汉族,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武汉
工学院专用汽车专业,本科学历。1992 年 7 月至 2002 年 11 月任武汉船舶石油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技术科科长、总经理助理,2002 年 11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武汉东环车身系统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
2011年 8 月至 2014年 3 月任武汉中正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副总经理,2014 年 3 月至 2019年 11
月任公司技术质量主管、总工程师,2019年 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股东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4
张远
长春市汇锋汽车
齿轮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2003 年 09月 25
日
否
周波
长春市汇锋汽车
齿轮有限公司
董事
2019 年 07月 03
日
否
张一弛
长春市汇锋汽车
齿轮有限公司
董事
2009 年 11月 01
日
否
张一弛
长春市众志汇远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9 年 09月 01
日
否
马东飞
长春市汇锋汽车
齿轮有限公司
董事
2009 年 11月 01
日
否
在股东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无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
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在其他单位是否
领取报酬津贴
张远
天津智海船务有
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10 年 02月 05
日
否
张远
成都佳成汽车零
部件制造有限公
司
执行董事
2015 年 09月 29
日
否
张远
成都旭阳佛吉亚
汇锋汽车内饰件
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8 年 04月 19
日
否
张远
天津四环汽车内
饰件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02月 23
日
否
张远
致友(长春)新
能源汽车零部件
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
2017 年 11月 09
日
否
张远
长春市汇锋汽车
底盘厂
法定代表人
1996 年 02月 01
日
否
张远
东风实业新能源
装备(十堰)有
限公司
董事长
2021 年 08月 27
日
否
张远
苏州玖行致远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22 年 05月 18
日
否
张远
吉林省昊安新能
源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
总经理
2022 年 06月 15
日
否
张晶伟
东风实业新能源
装备(十堰)有
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08月 27
日
否
张晶伟
江苏申氢宸科技
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
2021 年 12月 21
日
否
张晶伟
苏州玖行致远能
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兼总经理
2022 年 02月 14
日
否
周波
成都旭阳佛吉亚
汇锋汽车内饰件
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09月 29
日
否
周波
致友(长春)新
能源汽车零部件
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02月 14
日
否
张一弛
上海月科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6 年 01月 01
日
否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5
限合伙)
张一弛
长春市众志汇远
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2019 年 09月 23
日
否
张一弛
长春致博新能源
装备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兼总经
理
2020 年 03月 11
日
否
张一弛
江苏申氢宸科技
有限公司
董事
2021 年 12月 21
日
否
张一弛
致友(长春)新
能源汽车零部件
制造有限公司
董事
2022 年 02月 14
日
否
张一弛
吉林省昊安新能
源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
执行董事
2022 年 09月 01
日
否
张一弛
长春致远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公司
负责人
2022 年 08月 18
日
否
张一弛
长春致远汽车电
子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2022 年 09月 30
日
李烜
光银国际资产管
理(中国)有限
公司
副总经理、合规
风控负责人、信
息填报负责人
2017 年 09月 01
日
是
赵新宇 吉林大学
经济学院经济学
系主任、中国国
有经济研究中心
副主任
2006 年 07月 01
日
是
王彦明 吉林大学
法学院教授、博
士生导师
2006 年 10月 01
日
是
王彦明
通化东宝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01月 01
日
2022 年 05月 10
日
是
王彦明
吉林省农村金融
综合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
董事
2016 年 07月 01
日
否
王彦明
吉林吉大律师事
务所
律师
1995 年 08月 01
日
否
王彦明
长春市仲裁委员
会
仲裁员
2015 年 10月 01
日
否
马东飞
天津智海船务有
限公司
总经理
2009 年 10月 01
日
是
张淑英
天津智海船务有
限公司
监事
2010 年 02月 01
日
否
张淑英
成都旭阳佛吉亚
汇锋汽车内饰件
有限公司
监事
2018 年 04月 01
日
否
张淑英
长春致博新能源
装备有限公司
监事
2020 年 03月 11
日
否
张淑英
东风实业新能源
装备(十堰)有
限公司
监事
2021 年 08月 27
日
否
张淑英
致友(长春)新
能源汽车零部件
制造有限公司
监事
2022 年 02月 14
日
否
张淑英
长春致远汽车电
子有限公司
监事
2022 年 09月 30
日
否
在其他单位任职
情况的说明
无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6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决策程序: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设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制订的董事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订的监事薪酬方案经监事
会审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批准。
确定依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奖金以及福利等组成。根据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
实际支付情况: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均已支付完毕。2022 年度实际支付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共计人民币 万元。其中,公司独立董事李烜女士和王彦明先
生的津贴为税前人民币 6万元/年,独立董事赵新宇先生无津贴。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职务 性别 年龄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税前报酬总额
是否在公司关
联方获取报酬
张远 董事长 男 55 现任 否
张晶伟 董事、总经理 男 42 现任 50 否
周波
董事、财务总
监
女 62 现任 50 否
张一弛 董事 男 32 现任 50 否
李烜 独立董事 女 59 现任 6 否
王彦明 独立董事 男 56 现任 6 否
赵新宇 独立董事 男 46 现任 0 否
马东飞 监事会主席 男 57 现任 0 否
吴建伟
监事、成都分
公司负责人
男 33 现任 否
张淑英
职工代表监
事、证券事务
代表
女 54 现任 28 否
陈水生 副总经理 男 54 现任 否
合计 -- -- -- -- --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披露日期 会议决议
第一届董事第二十五次会议 2022 年 01月 10 日 2022 年 01月 10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01
第一届董事第二十六次会议 2022 年 03月 04 日 2022 年 03月 07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10
第一届董事第二十七次会议 2022 年 04月 22 日 2022 年 04月 26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7
告》公告编号:2022-015
第一届董事第二十八次会议 2022 年 08月 24 日 2022 年 08月 26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
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33
第一届董事第二十九次会议 2022 年 10月 24 日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第三十次会议 2022 年 11月 01 日 2022 年 11月 01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48
第一届董事第三十一次会议 2022 年 11月 08 日 2022 年 11月 09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2-051
第二届董事第一次会议 2022 年 11月 24 日 2022 年 11月 24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二届董
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59
第二届董事第二次会议 2022 年 12月 29 日 2022 年 12月 30 日
详见巨潮资讯网《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2-062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参加董事会
次数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
次数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
次数
是否连续两
次未亲自参
加董事会会
议
出席股东大
会次数
张远 9 7 2 0 0 否 5
张晶伟 9 7 2 0 0 否 5
周波 9 8 1 0 0 否 5
张一弛 9 7 2 0 0 否 5
李烜 9 0 9 0 0 否 5
王彦明 9 7 2 0 0 否 5
赵新宇 9 7 2 0 0 否 5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
是 □否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8
公司董事严格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有关规定,忠
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依法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于董事的意见,公司均
已采纳。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参与、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重大事项
以及财务状况,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完善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了积极建议,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
案,均能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确保决策科学、及时、高效,维护公司整
体 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
定、健康发展。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成员情况
召开会议次
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
意见和建议
其他履行职
责的情况
异议事项具
体情况(如
有)
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
张远、周
波、张晶伟
2
2022 年 03
月 01 日
讨论审议
《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
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
无 无
2022 年 08
月 23 日
讨论审议
《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
审议通过
《关于变更
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
的议案》
无 无
审计委员会
李烜、赵新
宇、张一弛
5
2022 年 01
月 04 日
审议《关于
聘用 2021
年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
案》
审计委员会
严格按照
《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
规,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
作,根据公
司的实际情
况,提出了
相关的意
见,经过充
分沟 通讨
论,一致通
过所 有议
案。
无 无
2022 年 01
月 11 日
对公司审计
部《2021 年
四季度审计
工作总结》
及《2022 年
一季度致远
审计部工作
计划》进行
审议
审计委员会
严格按照
《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
规,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
作,根据公
司的实际情
况,提出了
相关的意
见,经过充
无 无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59
分沟通讨
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
案。
2022 年 08
月 23 日
对公司
《2022 年半
年度报告》
和《2022 年
二季度内部
审计工作总
结》进行审
议
审计委员会
严格按照
《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
规,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
作,根据公
司的实际情
况,提出了
相关的意
见,经过充
分沟通讨
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
案。
无 无
2022 年 10
月 21 日
对公司
《2022 年第
三季度报
告》和
《2022 年三
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总
结》进行审
议
审计委员会
严格按照
《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
规,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
作,根据公
司的实际情
况,提出了
相关的意
见,经过充
分沟通讨
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
案。
无 无
2022 年 12
月 26 日
对公司《关
于续聘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
的议案》、
《2022 年四
季度审计工
作总结》和
《2023 年一
季度内部审
计工作计
划》进行审
议
审计委员会
严格按照
《董事会议
事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
规,勤勉尽
责地开展工
作,根据公
司的实 际
情况,提出
了相关的意
见,经过充
分沟通讨
论,一致通
过所有议
案。
无 无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赵新宇、王
彦明、张一
弛
1
2022 年 11
月 01 日
讨论审议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
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
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严格
按照《董事
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工
作细则》开
无 无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0
展工作,勤
勉尽责,根
据公司的实
际情况,提
出了相关的
意见,经过
充分沟通讨
论,审议通
过《关于公
司 2023 年
度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薪酬的议
案》。
提名委员会
委员
赵新宇、王
彦明、张一
弛
1
2022 年 11
月 01 日
讨论审议
《关于公司
第二届非独
立董事候选
人及独立董
事候选人提
名的议案》
提名委员会
依照《提名
委员会工作
条例》的相
关要求认真
履职,根据
公司的实际
情况,提出
了相关的意
见,经过充
分沟通讨
论,审议通
过《关于公
司第二届非
独立董事候
选人及独立
董事候选人
提名的议
案》。
无 无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231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180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411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411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1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人)
生产人员 266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1
销售人员 22
技术人员 62
财务人员 16
行政人员 45
合计 411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人员 6
本科人员 87
大专人员 73
大专以下人员 245
合计 411
2、薪酬政策
公司秉承守法合规的原则,建立了统一规范的薪酬管理体系。公司基于岗位价值和个
人工作能力,确定员工的基本薪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
劳动合同,为员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根据公
司制定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与薪酬标
准方案由公司薪酬委员会制订。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
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直接报公司董事会批准。
通过建立具有内部公平性、外部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吸引、保留并激励公司的优秀人
才。公司坚持以人为本,为员工提供横向发展机会和纵向的晋升空间,确保核心骨干员工
可以获得更公平、更有竞争性的薪酬福利待遇,充分发挥工资分配激励作用,进一步推动
员工工作积极性、创新性、促进公司健康有序发展。
3、培训计划
公司根据经营和管理的需要,制定人员招聘及培训计划,定期组织企业内部培训,公
司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在职人员业务技能培训、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岗位专业技
能培训、职业素养培训等,并针对性地制定了“新员工入职培训”、“领导力培训”、
“专业技能培训”等,通过开展多元化培训活动,不断激发员工潜能,拓展员工的工作
思路,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帮助新员工了解与融入公司,帮助各层级管理者
提升团队管理与统筹规划能力,增加团队协作能力,提升组织凝聚力。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
是 □否 □不适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2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公司根据内部控制规范及内控应用指引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强化风险防范,对内部控制 制度、手册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
度执行情况通过日常监督及定期开展项目审查、评价,确保 内控体系及其它规章制度有效且有效率。具体可参见巨潮资
讯网 ()披露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整合计划 整合进展
整合中遇到的
问题
已采取的解决
措施
解决进展 后续解决计划
武汉致邦新能
科技有限公司
不适用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苏州玖行致远
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
不适用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吉林省昊安新
能源科技有限
责任公司
不适用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长春致远汽车
电子有限公司
不适用 已完成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十六、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2023 年 04月 26 日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 %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3
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缺陷认定标准
类别 财务报告 非财务报告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控制环境无效;
(2)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的任何程度
的舞弊;(3)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
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4)外部审计发现公司当期财务报表
存在重大错报,而公司内部控制在运
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的缺陷;
(5)其他可能导致公司严重偏离控制
目标的缺陷。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
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
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
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
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重大缺陷:(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决策程序不科学,因决策失误导
致重大交易失败;(3)管理人员或技
术人员大量流失;(4)媒体负面新闻
频现;(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
制度系统性失效,重要的经济业务虽
有内控制度指引,但没有有效运行;
重大缺陷没有在合理期间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是指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
的组合,其严重程度和经济后果低于
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企业偏离
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
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定量标准
本公司以利润总额的 5%作为财务报表
整体重要性水平,当潜在错报大于或
等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时为重
大缺陷。当潜在错报小于财务报表整
体重要
性水平且大于或等于财务报表整体重
要性水平的 30%时为重要缺陷。当潜
在错报小于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的 30%时为一般缺陷。
本公司以利润总额的 5%作为确定缺陷
等级标准。当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可
能导致的直接损失金额大于或等于该
标准时为重大缺陷。当内部控制缺陷
导致或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金额小于
该标准且大于或等于该标准的 30%时
为重要缺陷。当内部控制缺陷导致或
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金额小于该标准
的 30%时为一般缺陷。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0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0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
不适用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4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
□是 否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
称
处罚原因 违规情形 处罚结果
对上市公司生产
经营的影响
公司的整改措施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的其他环境信息
公司及子公司均不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管理中认真
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不适用
二、社会责任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不断发展的同时,重视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承担对股东、员工、合作伙伴、社
会等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努力平衡经济、环境和社会三者的关系,通过不断对社会做贡献,充分体
现企业的社会价值,提升企业的形象和认知度,进而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一)股东及债权人权益保护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依法召开股东大会,积极主动采用网络投票等方式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报告
期内,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知情权、参与权及分红权的实现,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
确保股东投资回报;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及治理结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地向所有股东披露信息;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投资者关系 互动
平台、接待投资者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良好的互动平台。同时,公司的财
务政策稳健,资产、资金安全,在维护股东利益的同时兼顾债权人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无大股东及
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形,亦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的各种情形,公司
无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二)保护员工权益
公司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注重员工的人
身安全、劳动保护和身心健康的保护,开展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针对不同岗位进行系统性安全
教育与培训,有力保障职工职业安全健康,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不断完善具有吸引力和竞争性的薪
酬、福利体系,持续优化员工关怀体系,努力为员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及更多的人文关怀;重视人才
培养,建立完善的员工职业发展规划培训制度,为职工发展提供更多的机会,实现员工与企业共同成长。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5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对供应商进行动态管理和评价,定期更新合格供应商名单,通
过与合格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供应商的各项相关权益,力争实现与供应商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公司秉承“聚焦客户求改进、安全发展众创新”的经营理念,通过 IATF16949等精益化质量管理体系把
控产品质量,与供应商、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并通过卓越的研发能力、稳定的产品质
量、快速的交付能力、优质的销售服务等赢得了客户的认可。公司为终端客户提供优质的售后服务,售
后服务宗旨:7*24*1:一周 7天服务无休息;每天 24小时有响应;每例客诉 1小时内有解决方案,提
高客户满意度,切实履行了对客户和消费者的社会责任。
(四)社会公益事业
报告期内,公司所在地吉林省社会环境因素严重,公司牢记上市公司所肩负的社会责任,始终把
捍卫人民生命健康为首要任务,严格落实省市工作部署,第一时间组织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公司多名员
工积极投身一线,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为打赢攻坚战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工作,也暂无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
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类
型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
限
履
行
情
况
收购报告书或
权益变动报告
书中所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
适
用
资产重组时所
作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
适
用
首次公开发行
或再融资时所
作承诺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然
股份限
售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长春汇锋及其一致行动人众
志汇远、实际控制人张远、王然、张一弛承
诺:“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
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承
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
部分股份。2、若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内股票
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
者发行人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承诺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
限将自动延长 6 个月(发行人如有派发股
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
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3、承诺人遵守法
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相关规则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转让
的其他规定。上述承诺不因本承诺人不再作
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实际
控制人等原因而终止。”特此承诺。
2021 年
04 月 29
日
36 个月
正
常
履
行
中
陈水生;张晶
伟;张一弛;张
远;周波
股份限
售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致远装备”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人作为持有
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如下: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
有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
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
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
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
持本公司股份。2、若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股
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
或者公司上市后 6 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
动延长 6 个月(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
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
2021 年
04 月 29
日
36 个月
正
常
履
行
中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7
作相应调整)。前述第 2 项承诺不因职务变
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除上述股份锁
定事项外,本人确认如下事实:本人对持有
致远装备的股份数额无异议;本人已按照法
律、法规和致远装备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
完毕股东的出资义务,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
假出资的情形,本人取得的致远装备股份的
资金来源合法;本人持有的致远装备股份权
属清晰,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
在以任何方式设置信托、委托代持的情况,
所持股份亦不存在被质押或司法冻结等权利
受限制的情况;本人不存在尚未了结或可预
见的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吴卫钢
股份限
售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致远装备”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作为持有致远
装备的股东(以下简称“承诺人”),现承
诺如下:一、关于所持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
锁定的承诺 自致远装备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本承诺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致远装备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也不由致远装备回
购该部分股份。二、关于所持股份的承诺 1、
本承诺人对持有致远装备的股份数额无异
议,本承诺人已按照法律、法规和致远装备
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完毕股东的出资义务,
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虚假出资的情形,前述出
资的资金来源合法。2、本承诺人持有的致远
装备的股份权属清晰,与其他股东或任意第
三方在股权方面不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纠
纷;所持有的致远装备的全部股份均为本承
诺人实际拥有,不存在委托他人出资、持有
或管理股份,亦不存在代他人出资、持有或
管理股份等情形。3、本承诺人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不存在被冻结、质押或其它任何形式的
转让限制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权纠
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4、本承诺人通过非公
开转让、配售方式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
行的股份,转让的方式、程序、价格、比例
以及后续转让等事项应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
定执行。
2021 年
04 月 29
日
12 个月
已
完
成
陈水生;张晶
伟;张一弛;周
波
股份减
持承诺
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张远、张一弛、张晶
伟、周波、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陈水生承
诺:“本承诺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
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发行人股
份。如因本人自身需要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
内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
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股利、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
调整)。如本人减持所持发行人股份的,本
人承诺按《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
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
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执行。本
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
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68
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
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
份;首次减持时,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15 个
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前述
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
行。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
然、张远、张
一弛
股份减
持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长春汇锋及其一致行动人众
志汇远、实际控制人张远、王然、张一弛承
诺:“本承诺人未来持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
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会长期持有发行人股
份。如因自身需要减持本承诺人所持发行人
股份的,本承诺人承诺按《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规、
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
的要求执行。本承诺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
致远装备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
的,减持价格不低于致远装备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发行人如有派发股利、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
亦将作相应调整)。本承诺人减持发行人股
份时,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
息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
予以公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本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首次减
持时,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本承诺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
然、张远、张
一弛
关于同
业竞
争、关
联交
易、资
金占用
方面的
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致远装备”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承
诺人”),为避免侵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
的合法权益,承诺人特承诺如下:1、承诺人
至今及未来均不以任何形式在中国境内、境
外直接或间接从事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对
公司主营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或可能构成直
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2、承诺人
不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业务与公司
相同或相似的或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
竞争的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3、承
诺人不会向其他业务与公司相同、相似的或
对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公司、企
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金、专有
技术或提供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商业秘
密;4、承诺人不在与公司相同或相似的或对
公司业务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公司、
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中担任董事、监事或
高级管理人员;5、若承诺人及其关联公司、
企业与公司产品或业务出现相竞争的情况,
则承诺人及其关联公司、企业将以停止生产
或经营相竞争业务或产品,或者将相竞争的
业务纳入到公司经营,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
让与公司或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等方
式避免同业竞争。6、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
生效,在承诺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期间将持续有效且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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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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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或撤销。如因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
成损失的,承诺人将赔偿公司因此受到的一
切损失;如因违反本承诺函而从中受益,承
诺人同意将所得受益全额补偿给公司。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
然、张远、张
一弛
关于同
业竞
争、关
联交
易、资
金占用
方面的
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致远装备”或“发行人”)拟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作为发行人
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
(以下简称“承诺人”),现承诺如下:1、
本承诺人及本承诺人实际控制或由本承诺人
担任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统称
为“本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将尽量
避免和减少与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
的关联交易,对于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
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
易,将由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
三方进行。本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其他企业
将严格避免向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拆
借、占用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资金或采
取由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代垫款、代偿
债务等方式侵占致远装备资金。2、对于本承
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致远装
备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
原因而发生的交易行为,定价政策遵循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与市
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场价格比
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
参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加合理利润的
方式予以确定,以保证交易价格公允。3、本
承诺人及本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致远
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严格
遵守致远装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及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致远装备权力机
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行回
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交易
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4、
本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不正
当的利益或使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
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诺导
致致远装备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关联
交易侵占致远装备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的,
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本承诺人
承担。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效,
在本承诺人作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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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长期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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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行
中
陈水生;李烜;
马东飞;王彦
明;吴建伟;张
晶伟;张淑英;
张一弛;张远;
赵新宇;周波
关于同
业竞
争、关
联交
易、资
金占用
方面的
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致远装备”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人作为致远
装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
“承诺人”),特承诺如下:1、承诺人及承
诺人实际控制或由承诺人担任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的企业(以下统称为“承诺人控制或
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和减少与致远装
备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致
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能够通过市场与独立
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致远装备及其
下属子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承诺人控制
或影响的其他企业将严格避免向致远装备及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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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长期
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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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行
中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0
其下属子公司拆借、占用致远装备及其下属
子公司资金或采取由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
司代垫款、代偿债务等方式侵占致远装备资
金。2、对于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
业与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无法避免
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交易行为,定价政
策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价格
依据与市场独立第三方交易价格确定;无市
场价格比较或定价受到限制的关联交易,交
易价格将参照交易的商品或劳务的成本加合
理利润的方式予以确定,以保证交易价格公
允。3、承诺人及承诺人控制或影响的企业与
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将
严格遵守致远装备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
制度及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在致远装备权
力机构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主动依法履
行回避义务;对须报经有权机构审议的关联
交易事项,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后方可执
行。4、承诺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取得任何
不正当的利益或使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
承担任何不正当的义务。如果因违反上述承
诺导致致远装备或其下属子公司损失或利用
关联交易侵占致远装备或其下属子公司利益
的,致远装备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损失由承诺
人承担。5、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正式生
效,在承诺人作为致远装备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期间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长春致远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IPO 稳
定股价
承诺
在公司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含独
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之目的
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
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应
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法
履行相应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有义务
增持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其用
于增持公司股票的金额不少于该等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
的 3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
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该等增持义务的履行承担连带责
任。 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三年内
新聘任的从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应当遵守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义务及责任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现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促成公司新聘任的
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本预案并签署
相关承诺。(四)约束措施在上述稳定股价
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内,如公司股票收盘价
连续 20 个交易日高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停止
实施股价稳定措施。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
实施期满后,如再次发生符合上述启动条
件,则再次启动股价稳定预案.(二)稳定股
价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股价稳定措施包括:
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票;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选用前述方式时
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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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行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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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2、不能导致实际控制人、董事或高级管
理人员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股价稳定措施的
实施顺序如下: 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
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
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公司回购股票
后,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低于
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
或无法实施公司回购股票时,并且实际控制
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
上市条件或者触发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
务。第三选择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
件为:在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公司股
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仍低于公司上一会
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或无法实施
公司回购股票、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
公司股票时,并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
件或触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
务。(三)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
动条件成就时,公司将及时采取以下部分或
全部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 公司
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
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及
《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
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
相关文件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
不符合上市条件,并依法履行有关回购股份
的具体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公司股东
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公司实际
控制人承诺就该等回购事宜在股东大会中以
其控制的股份投赞成票。(1)公司回购股份
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
股净资产;(2)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
额累计不超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
资金的总额;(3)公司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
资金不得低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
润的 20%和人民币 1,000万元之间的孰高者;
(4)公司单次回购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③项与本项冲突的,按照本项
执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预案后,公
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董事会应作出决
议终止回购股份事宜,且在未来 3 个月内不
再启动股份回购事宜。回购期间,如遇除权
除息,回购价格作相应调整。2、实际控制人
增持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增
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5 号-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业务管理》等
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规定,
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并依法履行相应程序,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1)增持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上一会计年
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2)单次增持公司
股票的金额不应少于人民币 500 万元;(3)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2
单次及/或连续 12 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如上述第(2)项与本
项冲突的,按照本项执行;(4)通过增持获
得的股票,在增持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得转
让。3、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增持间。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
定,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自身财务状
况和经营状况,在符合法律、法规以及规范
性文件的前提下,制定了稳定公司股价的预
案。(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条件
公司股票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后 3 年内,
如果公司股票收盘价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
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
动条件”,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
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
应调整),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
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即可实施本预案,
以使公司股票稳定在合理价值区"长春致远新
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
稳定股价的预案
长春致远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IPO 稳
定股价
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致远装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
要求,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承诺如下:
就《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
称“《稳定股价预案》”),本公司如果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出现
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
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
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
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
的情形下:1、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
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公司
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
任。2、公司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
《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
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
义务和责任。3、若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股
东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
责任。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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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然
IPO 稳
定股价
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致远装备”或“公司”)拟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作为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
“承诺人”),现承诺如下:就《长春致远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
年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
价预案》”),本承诺人承诺如果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内出现股票收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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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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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
每股净资产值(第 20 个交易日构成“触发稳
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细、增发、配股或
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
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
整),且满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
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关规定的情形下:
1、本承诺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
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承诺人在
《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承诺人将极力敦促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
《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
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
义务和责任。3、若违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股
东造成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承担赔偿或
补偿责任。
陈水生;张晶
伟;张一弛;张
远;周波
IPO 稳
定股价
承诺
如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措施,公司、实际控
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
束措施:1、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
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
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
公众投资者道歉。2、自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
条件触发之日起,公司董事会应在 10 个交易
日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公告将采取的
具体措施并履行后续法律程序。董事会不履
行上述义务的,全体董事以上一年度薪酬为
限对股东承担赔偿责任。3、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负有增持股票义务,但未按本预案的
规定提出增持计划和/或未实际实施增持计划
的,公司有权责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
限期内履行增持股票义务。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仍不履行的,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控股
股东支付的当年度现金分红。4、公司董事
(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股
票增持义务时,公司有权责令未履行股票增
持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该项义
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仍不履行的,公司
有权扣减应向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
当年税后薪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拒
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股票增持义务情节严重
的,控股股东、董事会、监事会及半数以上
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
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理人
员。""本人作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装备”或“公
司”)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为维护公司股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充
分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承
诺如下:就《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稳定股价的预案》
(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本人
承诺如果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
年内出现股票收盘价格连续 20 个交易日低于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第 20 个交
易日构成“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日”,公司如
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份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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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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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增发、配股或缩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
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
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且满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关于业绩发布、增持或回购相
关规定的情形下:1、本人将严格按照《长春
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后三
年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
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各项
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本人将尽力敦促
其他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
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
项下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3、若违
反前述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
将依法承担赔偿或补偿责任。"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
然、张远、张
一弛
其他承
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关于
不存在欺诈发行的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装备”
或“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作为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现
承诺如下:1、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
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
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
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
行的全部新股。特此承诺。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陈水生;李烜;
马东飞;王彦
明;吴建伟;张
晶伟;张淑英;
张一弛;张远;
赵新宇;周波
其他承
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不存在欺诈发行
的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致远装备”或“公司”)拟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
人作为致远装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特承诺如下:1、保证公司本次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2、如
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
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
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长春致远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其他承
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致远装备”)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要
求,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承诺如下:1、保
证公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
诈发行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
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
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
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
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长春致远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其他承
诺
关于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长春致远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致远装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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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常
履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75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进一
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要求,就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
次发行上市”)承诺如下:(一)如本公司
为本次发行上市所作的承诺未能履行、确已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的除外),
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
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者无法按
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歉;2、自愿
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
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3、因违反承诺给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依法对投资者进行赔偿;4、如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股东、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承诺,本公司将暂扣其应
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直至其将违规收益足
额交付公司为止。(二)如因相关法律法
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
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
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
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
行的具体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行
中
陈水生;李烜;
马东飞;王彦
明;吴建伟;张
晶伟;张淑英;
张一弛;张远;
赵新宇;周波
其他承
诺
关于未履行承诺时相关约束措施的承诺
函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致远装备”或“公司”)拟申
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人
作为致远装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
证严格履行相关公开承诺,同时提出未能履
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一)如本人承
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
的(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
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
导致的除外),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
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
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者道
歉;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投资
者的监督,向公司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
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或投资者的权
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
因违反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
法对公司或投资者进行赔偿;4、因违反承诺
所产生的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有权暂扣本
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和薪酬,同时本人承诺不
转让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直至本人
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公司为止;5、违反承诺
情节严重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半数以
上的独立董事有权提请股东大会更换相关董
事、监事;公司董事会有权解聘相关高级管
理人员。(二)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
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
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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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履
行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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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
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
因;2、向公司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公司及其投资者的权
益。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
然、张远、张
一弛
其他承
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关于
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函 长
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致远装备”或“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作为发行人的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
下简称“承诺人”),现承诺如下:根据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
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
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相关
规定,本承诺人承诺不越权干预致远装备的
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致远装备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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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
然、张远、张
一弛
其他承
诺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关于
承诺履行的约束措施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装备”或
“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作为发行人的控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下
简称“承诺人”),现承诺如下:1、保证公
司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
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
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
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
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特此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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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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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中
长春致远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其他承
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
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长春致远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
司”、“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公司作出关于股份回购的承
诺如下: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
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
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及时
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
的全部新股。2、公司承诺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
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为维护广
大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或加强投资
者回报,公司应结合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
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
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承诺不利用股份回
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
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
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3、如实际执行过程
中,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
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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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
资者提出补充或后续安排,以保护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
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根据届
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可
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然
其他承
诺
本承诺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
行并上市所做的所有承诺,当出现未能履行
承诺情况时:(一)如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
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因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
可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
的除外),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
时、充分披露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
履行或者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投资
者道歉;2、自愿接受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及
投资者的监督,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
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或投
资者的权益,该等承诺将提交发行人股东大
会审议;3、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
成损失的,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
偿;4、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归发行人所
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承诺人应得的现金分
红和薪酬,同时不得转让本承诺人直接或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承诺人将违规
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二)如因相关
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
抗力等本承诺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
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
按期履行的,本承诺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承诺人承诺未能履行、
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
向发行人或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
诺,以尽可能保护发行人及其投资者的权
益。"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长
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司作出关于股份回购
的承诺如下:1、公司保证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
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
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
后及时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
开发行的全部新股。2、公司承诺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或
加强投资者回报,公司应结合资金状况、债
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
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承诺不利用
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
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3、如实际执行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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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中,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
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
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
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后续安排,以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
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
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根
据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
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陈水生;张晶
伟;张一弛;张
远;周波
其他承
诺
2、如实际执行过程中,公司违反上述承诺
的,本人将督促公司采取以下措施:(1)及
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
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
充或后续安排,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
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
的,依法赔偿损失;(5)根据届时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
他措施。1、本人将督促公司根据《公司
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维护公司股价稳定或
加强投资者回报, 公司应结合资金状况、债
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
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承诺不利用
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
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合法权益。长春致远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发行人”)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本人作出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如下:
措施和承诺"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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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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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陈水生;李烜;
马东飞;王彦
明;吴建伟;张
晶伟;张淑英;
张一弛;张远;
赵新宇;周波
其他承
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
责任的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
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发行”),作为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本承诺人”),现就本次公开发行所涉
及的相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1、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
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股票上市交易后,如因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
遭受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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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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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行
中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然
其他承
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致远装备”或“发行人”)拟申请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
人、实际控制人,现承诺如下:1、保证公司
本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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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
的情形。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
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
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
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
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长春市汇锋汽
车齿轮有限公
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长春
致远新能源装
备股份有限公
司;王然
其他承
诺
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 长
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发行人”)拟申请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公
开发行”),现就本次公开发行所涉及的相
关事项,在此承诺如下:1、本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他
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2、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上市交易后,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及其
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
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遭
受的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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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长春致远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
其他承
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
公司的净资产将大幅度增加,总股本亦有相
应增加。虽然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
后,预计未来几年净利润仍将保持持续增
长,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从投入到产生效
益,需要一定的建设期,此期间股东回报主
要是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如果在此期间公司
的盈利能力没有大幅提高,则公司存在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为降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
响,公司承诺将积极开展募投项目建设工
作,提升核心技术实力,加大市场开发力
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方式,提升资产
质量,扩大销售收入,从而增厚未来收益,
以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如下:1、
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
金合法合规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
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
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规
定。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
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
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公司将按
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要求,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
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
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
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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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行
中
陈水生;李烜;
王彦明;张晶
伟;张一弛;张
远;赵新宇;周
波
其他承
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
务,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增强自主
创新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
资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
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3、进一步完善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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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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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充分保障
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稳
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等规定,对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
程(草案)》中关于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
了相应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
政策,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
程序和决策机制,健全了公司利润分配政策
的监督约束机制。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
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
策,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
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
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
以更好的保障并提升公司股东利益。""长春
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致远装备”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为保障致远装备
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本人作为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将不会越权
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
益。(二)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在职
务消费过程中本着节约原则行事,不奢侈、
不铺张浪费。(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
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
动。(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
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五)本人承诺若公司未来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六)
本承诺出具日后,如上述承诺适用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
要求发生变化,则本承诺人愿意自动适用变
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
券监管机构的要求。(七)如本人若未能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相关
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道
歉;同时,若因违反该等承诺给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
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陈水生;李烜;
王彦明;张晶
伟;张一弛;张
远;赵新宇;周
波
其他承
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致远装备”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本人作为致远
装备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履行职
责,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
使致远装备按照经致远装备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分红回报规划及致远装备上市后生效的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草案)》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
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本人拟采取的
措施包括但不限于:1、根据《长春致远新能
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
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订致远
装备利润分配预案;2、在审议致远装备利润
2021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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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预案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致
远装备利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
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3、在致远装备的董
事会、股东大会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
严格予以执行。
长春市汇锋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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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长春市众
志汇远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
合伙);王然
其他承
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关于利润分配
政策的承诺函 长春致远新能源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装备”
或“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作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以下简称“承诺
人”),本承诺人将依法履行职责,采取一
切必要的合理措施,以协助并促使致远装备
按照经致远装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红回
报规划及致远装备上市后生效的《长春致远
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
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应的利润分配政策和
分红回报规划。本承诺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1、根据《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中规定的利润分
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制订致远装备利润
分配预案;2、在审议致远装备利润分配预案
的董事会、股东大会上,对符合致远装备利
润分配政策和分红回报规划要求的利润分配
预案投赞成票;3、在致远装备的董事会、股
东大会通过有关利润分配方案后,严格予以
执行。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张远
其他承
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的说明及承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装备”或“公
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本人作为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下:本承诺人未来持
续看好发行人及其所处行业的发展前景,将
会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因本人自身需要
在锁定期届满后 2 年内减持本人所持公司股
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如有派发
股利、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
述发行价亦将作相应调整)。如本人减持所
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承诺按《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其他法律、法
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和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
规则的要求执行。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时,
应提前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
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及时予以公
告,自发行人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后,本
人方可减持发行人股份;首次减持时,自发
行人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减
持发行人股份。前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
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2021 年
04 月 29
日
长期
正
常
履
行
中
股权激励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
适
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2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
适
用
其他对公司中
小股东所作承
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
适
用
其他承诺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
适
用
承诺是否按时
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
履行完毕的,
应当详细说明
未完成履行的
具体原因及下
一步的工作计
划
不适用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
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
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3
报告期内本公司新设立子公司导致合并范围变更的情况如下:
(1)2022年 1月 3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致邦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武汉致邦新
能科技有限公司。
(2)2022年 5月 18日,本公司与上海玖行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设立苏州玖行致远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80%。
(3)2022年 6月 15日,本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吉林省昊安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2022年 9月 30日,本公司与长春市创感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设立长春致远汽
车电子有限公司,本公司持股比例为 75%。2022年 11月 1日,本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向自然人张一弛先生转让公司所持有
的控股子公司长春致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的 24%股权(对应认缴注册资本 720万元,尚未实缴),转让
价格为人民币 0元,相应的实缴出资义务依法由张一弛先生承担。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致远汽车电子
51%的股权,致远汽车电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仍在致远新能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80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5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陈英杰、陈巍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5、1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0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不适用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
有)
不适用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4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
基本情况
涉案金额
(万元)
是否形成预
计负债
诉讼(仲裁)
进展
诉讼(仲裁)
审理结果及
影响
诉讼(仲裁)
判决执行情
况
披露日期 披露索引
吉林省盛美
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起诉
吉林绿地兴
合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建
设工程合同
纠纷一案,
案件号
(2022)吉
0104 民初
5880 号,全
资子公司长
春致博新能
源装备有限
公司被列为
该诉讼案的
第二被告。
否
被告吉林绿
地兴合建筑
设计有限公
司于一审判
决生效后立
即给付原告
吉林省盛美
建设工程有
限公司工程
款
3,847,200
元及利息,
上述判决结
果由吉林省
长春市朝阳
区人民法院
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
裁定(2022
吉 0104 民
初 5880
号)。上述
判决结果与
长春致博无
关。
吉林绿地兴
合建筑设计
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23 日已上诉
到长春市中
级人民法
院。计划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开庭。
不适用 不适用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 关联 占同 获批 是否 关联 可获 披露 披露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5
交易
方
关系 交易
类型
交易
内容
交易
定价
原则
交易
价格
交易
金额
(万
元)
类交
易金
额的
比例
的交
易额
度
(万
元)
超过
获批
额度
交易
结算
方式
得的
同类
交易
市价
日期 索引
长春
市汇
锋汽
车齿
轮有
限公
司
母子
公司
购买
商
品、
接受
劳务
水电
费
以市
场价
格为
基础
元/千
瓦时
% 145 否 电汇
元/千
瓦时
2022
年 04
月 26
日
具体
内容
详见
巨潮
资讯
网披
露的
《关
于
2022
年度
日常
关联
交易
预计
的公
告》
长春
市汇
锋汽
车齿
轮有
限公
司
母子
公司
出售
商品
储罐
以市
场价
格为
基础
平均
万元/
台
0%
500 否 电汇
平均
万元/
台
2022
年 04
月 26
日
具体
内容
详见
巨潮
资讯
网披
露的
《关
于
2022
年度
日常
关联
交易
预计
的公
告》
成都
佳成
汽车
零部
件制
造有
限公
司
被同
一母
公司
控制
购买
商
品、
接受
劳务
水电
费
以市
场价
格为
基础
元/千
瓦时
2 % 否 电汇
元/千
瓦时
2022
年 04
月 26
日
具体
内容
详见
巨潮
资讯
网披
露的
《关
于
2022
年度
日常
关联
交易
预计
的公
告》
成都 被同 租赁 租赁 以市 240 50 否 电汇 240 2022 具体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6
佳成
汽车
零部
件制
造有
限公
司
一母
公司
控制
场价
格为
基础
元/平
方米
0% 元/平
方米
年 04
月 26
日
内容
详见
巨潮
资讯
网披
露的
《关
于
2022
年度
日常
关联
交易
预计
的公
告》
合计 -- --
5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无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
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
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预计额度。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
大的原因(如适用)
无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方
关联关
系
关联交
易类型
关联交
易内容
关联交
易定价
原则
转让资
产的账
面价值
(万
元)
转让资
产的评
估价值
(万
元)
转让价
格(万
元)
关联交
易结算
方式
交易损
益(万
元)
披露日
期
披露索
引
张一弛
张一弛
先生为
公司实
际控制
人之
一,同
时,也
担任公
司董事
董事会
秘书
(时
任),
根据
《深圳
证券交
易所创
业板股
票上市
规则》
的相关
规定,
股权交
易
公司向
自然人
张一弛
先生转
让公司
所持有
的控股
子公司
长春致
远汽车
电子有
限公司
的 24%
股权
(对应
认缴注
册资本
720 万
元,尚
未实
缴),
转让价
因公司
对致远
汽车电
子出资
份额尚
未构成
实际出
资,交
易转让
价格为
0 元。
本次转
让遵循
公开、
公平、
公正的
原则,
不存在
损害公
司和全
体股东
利益的
0 0 0 不适用 0
2022年
11 月
01 日
巨潮资
讯网
(http
://www
.cninf
.
cn)上
披露的
《关于
公司转
让控股
子公司
股权暨
关联交
易的议
案》的
公告
(公告
编号
2022-
050)
。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7
张一弛
先生为
公司关
联方
格为人
民币 0
元,相
应的实
缴出资
义务依
法由张
一弛先
生承
担。
情形。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
较大的原因(如有)
不适用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
况
不适用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
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不适用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8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情况说明
公司承租长春市汇锋齿轮有限公司子公司成都佳成汽车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房屋支付租赁费 万元,
公司承租苏州致邦承租江苏鸿昌厂房支付租赁费 万元。
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 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出租方
名称
租赁方
名称
租赁资
产情况
租赁资
产涉及
金额
(万
元)
租赁起
始日
租赁终
止日
租赁收
益(万
元)
租赁收
益确定
依据
租赁收
益对公
司影响
是否关
联交易
关联关
系
江苏正
邦特种
车辆有
限公司
苏州致
邦能源
装备有
限公司
生产厂
房、在
用
1,
1
2021 年
01 月 01
日
2024 年
06 月 30
日
-580
市场价
格
对利润
影响
为:-
580 万
元
否 无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重大担保情况。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89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事项。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
9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
新股
送股
公积金
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
售条件股
份
100,000,000 % 0 0 0 -3,000,000 -3,000,000 97,000,000 %
1、国
家持股
0 % 0 0 0 0 0 0 %
2、国
有法人持
股
0 % 0 0 0 0 0 0 %
3、其
他内资持
股
100,000,000 % 0 0 0 -3,000,000 -3,000,000 97,000,000 %
其
中:境内
法人持股
72,000,000 % 0 0 0 0 0 72,000,000 %
境内
自然人持
股
28,000,000 % 0 0 0 -3,000,000 -3,000,000 25,000,000 %
4、外
资持股
0 % 0 0 0 0 0 0 %
其
中: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