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 业 卫 生 档 案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职 业 卫 生 档 案
用 人 单 位: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目 录
1、台帐之一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
2、台帐之二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3、台帐之三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4、台帐之四 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
5、台帐之五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6、台帐之六 职业卫生监测档案
7、台帐之七 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档案
用 人 单 位: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目 录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委托书与预评价报告
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初步设计书
4、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委托书与效果评价报告
5、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审查、验收批文
6、全套竣工图纸、验收报告、竣工总结
7、工程改建、扩建及维修、使用中变更的图纸及有关材料
8、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登记(表 1-1)
表 1-1 建设项目职业卫生审查登记一览表
类别 预评价审核
设计审查
(严重危害项目)
竣工验收
新
建
改
建
扩
建
续
建
建设项目名称
主要
职业
病危
害因
素
投资
(万
元)
建设
工期
年起⁄
年止
年月 结论 年月 结论 年月 结论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
用 人 单 位: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目 录
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和申报回执
(包括:基本情况、工艺流程、主要产品的名称和产量、主要原、辅料
及中间品的名称和消耗量(产量)、职业病危害因素汇总表等)
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表 2-1)
(附:化学品安全中文说明书、标签、标识及产品检验报告等)
三、职业病防护设施(表 2-2)
(附:产品合格证明等)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资料
(包括: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图纸及相关资料、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
预评价报告书、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卫生行政部门
审查批复文件等)
企 业 基 本 情 况
一、单位名称:
二、地址:
三、联系电话:
四、法人代表:
五、行业分类:
六、主要产品名称:
七、主要产品年产量:
八、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九、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十、 公司位于 位置,占地 亩,
立项总投资 , 施工, 投产。
十一、工艺流程图:
表 2-1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设备、材料和化学品一览表
设备、材料
化学品名称
可能产生的职业
病危害因素名称
使用车间和岗位 年使用量 生产、供货单位
附:化学品毒性资料及预防策略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 2-2 职业病防护设施一览表
防护设施名称 型号 使用车间和岗位 防护用途 生产及安装单位 验收日期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档案
用 人 单 位: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目 录
一、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
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组织
三、职业卫生目标管理和责任制
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表 3-1)
五、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表 3-2)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单位应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记录)
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
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促进我厂的经
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一项的
规定,经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我厂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
决定通知如下: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
职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部门
行政
职务
受过何种职业
卫生培训和教育
只否
专职
备注
主管
分管
成员
职业卫生工作网络图
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兼职的职业卫生人员,提
供必要的职业卫生经费,保障本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正常开展。
2、制定项目部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
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工
程竣工后将档案资料交上级职业病防治机构保存。
4、负责落实职业病防治日常工作:做好接触有害作业人员的岗前、岗
中、离岗时的健康检查,向职工提供合格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和设施,落
实职业危害的检测,并做好职业病防治有关登记、统计、报表工作。
5、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确保
各项职业卫生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6、定期向上级机关和劳动者报告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情况。认
真落实职业健康培训制度。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职业病防治目标管理责任制
总 则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加强对
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
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的规
定,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从组织上、制度上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健康”的原则,使各级
领导、各职能部门、各生产部门和职工明确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做到层层
有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做好职业病防治,促进生产可持续发展。
本制度规定从公司领导到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的职责范围,凡本公司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责任。
为保证本制度的有效执行,今后凡有行政体制变动,均以本制度规定
的职责范围,对照落实相应的职能部门和责任人。
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
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
2.设置与企业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建立三级职业卫生管
理网络,配备专业或兼职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公司的职业病防治工
作。
3.每年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规划和落实情况,主
动听取职工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意见,并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提出
的合理建议和正当要求。
4.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
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
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
5.根据“三同时”原则,企业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
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应由安监部门审核同意方可进行建设,切实做到职
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
报告职业危害事故,亲自参加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和分析,
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7.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企业分管职业卫生的领导、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根据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的规定,在企业
中具体组织实施各项职业病防治工作,具体职责:
1.组织制订(修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督促
执行。
2.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明确各部门、人员职责。
3.制订企业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并组织具体实施,保证经费
的落实和使用。
4.直接领导本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档
案。
5.组织对全公司干部、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知识培训与宣传
教育。对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有贡献的进行表扬、奖励,对违章者、不履
行职责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
6.经常检查全公司和各部门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查出的问题
及时研究,制订整改措施,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7.经常听取各部门、车间、安全技术人员、职工关于职业卫生有关情
况的汇报,及时采取措施。
8.对企业内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采取应急措施,及时报告,并协助有
关部门调查和处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企业技术部门的职责
1.编制企业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安全技术、劳动保护、职
业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
2.编制生产过程的技术文件、技术规程,制作和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
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术资料。
3.对生产设施、防护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安全运行。
4.对本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技术责任。
四、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领导小组推动企业开展职业卫生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法规和标
准。汇总和审查各项技术措施、计划,并且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2.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教育。
3.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检查档案。
4.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登记、上报、建档。
5.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订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定期组织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情况,有权责令改正,
或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7.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8.负责建立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和档案,负责登录、存档、申报等
工作。
五、车间主任职责
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工作,具体职责:
1.把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
2.组织对本车间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3.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
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
4.定期组织本车间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
题,及时报领导小组,采取措施。
5.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表 3-1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制度名称 制定日期 公布形式 监管责任人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
制度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
管理制度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 3-2 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一览表
操作规程名称 工种或岗位 公布方式 监管责任人
注: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工种或岗位制定相应的安全卫生操作规程。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卫生管理实施档案
年度
用 人 单 位: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目 录
一、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
(附:职业病危害控制实施表,表 4-1)
二、职业病防治经费(表 4-2)
(附:工伤社会保险凭证及其他费用支出发票)
三、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维护和检修记录(表 4-3)
四、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记录(表 4-4)
五、单位自身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 4-5)
六、职业卫生监督意见和落实情况资料(表 4-6)
(包括:现场监督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奖励、处罚等资料)
样例仅供参考
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为了搞好本厂职业病防治工作,促进本厂的经济发展。使生产作业环
境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制定本单位职业病防治
计划和实施方案。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严格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五条“用人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
个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
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韵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的规定,
制定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总负责,部门分工负责和岗位各负
其责的责任体系和责任保证制度。同时要注意处理好以下问题:
(1)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的立法宗旨,正确处理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与经济责任制的关系,以保护劳动者健康及相关权益为目标,落实职业病
防治工作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责、权、利,力戒形式主义。
(2)以责定权,以控制效果定奖,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落实职业病
防治责任制,用人单位可以采取适当的经济手段,:同职业病防治管理人
员、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但不能像经济责任制那样,把依据国家职
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制定的职业病防治目标分解或者压在劳动者身上。
(3)无论是集体责任制,还是个人责任制都要根据职业病防治目标与
计划,明确职责范围、基本任务、工作标准、实施程序、协作要求和奖罚
办法等内容。
(4)指标分解和考核要有针对性,抓住影响职业病防治控制效果的关
键,达到责任指标化、考核数据化、分配差额化(即职业病防治工作绩效的
大小与奖惩挂钩)。
2、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
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如实上报本单位的人数、工资总
额、缴费情况以及财务会计帐册等有关情况。按时缴纳工伤社会保险金,
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作好工伤社会保险工作。使在本厂职业活动冲所发生的
工伤、职业病以及因此而死亡,造成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
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和服务的社会保障,保证
劳动者或其遗属的基本生活,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等。
3、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积极做好工作场所的卫生防
护工作,使工作场所符合下列职业卫生要求:
(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难;
(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
(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
(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
(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
它要求。
4、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申报
建立在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基础上,即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
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进行申报。按照《职业病危害项目申
报管理办法》的规定,填报好各种申报表。
5、本单位的建设项目(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
项目)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并经卫生行政部门
审核同意。
6、对从事粉尘、高毒等作业的特殊管理
粉尘、高毒职业病危害作业是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和严重职业病
的主要作业,其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其危害往往是群体性的,且致死率、
致残率很高,不仅严重损害劳动者的生命健康,给用人单位带来沉重的经
济负担,而且也影响社会的稳定。
特殊管理包括对作业场所和作业人员的特殊管理。如作业场所的隔离、生
产设备管道化、密闭化和操作自动化,作业场所设置特殊职业病防护设备,
包括自动报警装置、防护安全联锁反应系统和工作信号,配备应急救援设
施、医疗急救用品等。
7、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的内容,建立或完善职业卫生
防治管理措施:
(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内容有:全厂职工人数、男女职工人
数、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男女人数、患各种职业病人数;全厂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数、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点数、各职业病危
害因素作业点的浓度或强度及评价;各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设备的名称、
数量、运行状况、防护效果及对存在问题的治理;个人防护用品的种类、
发放数量、是否有职业卫生检验报告书、实际配带情况等)和劳动者健康监
护档案《内容有: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
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
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用人单位由专人负责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及检测
评价(定期检测、评价必须由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
技术服务机构承担)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救援组织、机构和人
员职责、应急措施、人员撤离路线和疏散方法、财产保护对策、事故报告
途径和方式、预警设施、应急防护用品及使用指南、医疗救护等内容)。
8、建立职业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严格按规范
管理,使其制度化(依据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内容包括:上岗前、
在岗期间、离岗时的健康体检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职业病报告制度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报
告办法》的规定,报告办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急性职业病报告:
�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接诊的急性职业病均应在 12-24 小时之内向患
者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凡有死亡或同时发生三名以上急性职业中毒以及发生一名职业性炭
疽,企业及其职工医院(所)应当立即电话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卫生监督
机构。
(2)非急性职业病报告:
�企业及其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没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格的综合医院在
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患者时,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发现或怀疑为职业病的非急性职业病或急性职业病紧急救治后的
患者应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及时转诊到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
卫生机构明确诊断,并按规定报告。均应及时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对确认的非急性职业病患者如尘肺、慢性职业病和其它慢性职业病,
应及时按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程序逐级上报。各级负责职业病报告工
作的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法制观念,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伪
报和篡改。
10、职业病危害公告告知和工作场所危害警示及报警装置;
(1)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职
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
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2)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
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3)对可能发生急性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
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信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11、向用人单位提供生产设备时的危害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五条: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
的设备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
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设备性能、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安全
操作和维护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12、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
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管理规定。
《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
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
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配方、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
产生的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病防护以及应急救援措施等内容。
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上述材料的场所应
当在规定的部位设置危险物品标识或者放射性警示标识。
13、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
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
得隐瞒。第二款: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
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
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
相关条款。
告知的内容包括:
(1)劳动过程中可能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危害程度
(2)危害后果;
(3)提供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和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5)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教育;
(6)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14、职业卫生培训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培训对象包括:用人单位的负责
人、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的方式有: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职业卫生培训、
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的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
培训。其内容和目的是普及职业卫生知识。
二、职业病防治实施方案
结合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参照以上职业病防治计划所
列的事项,制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确定本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
的具体事项。然后,将各项工作事项分解、细化。最后,将分解、细化的
各项工作纳入时间表、把任务落实到人,实行分工负责、按时完成职业病
防治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保障职业病防治计划的落实,实施方案应该包括对开展各项工作所需经
费的预算。只有经费得到了落实,才能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
治措施的落实。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表 4-1_ _年度职业病危害控制实施表
危害
种类
可能造
成损害
管理
意义
(是/否)
消除 隔离
限
制
治理
措施
完成
期限
检查
计划
实施
结果
负责部门: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 4-2 _ _年度职业病防治经费一览表
用 途 工 作 内 容 经费(元) 备注
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
组织工作经费
生产车间改造
生产工艺改进
防护设施建设与维护
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工作场所卫生检测评
价
职业卫生宣传培训
职工健康监护
职业病人诊疗
警示标识
工伤保险
合 计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表 4-3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检修、维护记录表
车间名称 车间负责人
防护设备名称 检修时间
检修、维护情况(包括检修的原因、检修部门、检修费用、检修效果
等):
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 4-4 _ _年度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记录
车间名称 个人防护用品名称 型号 数量 领发人 领发日期
附:个人防护用品的生产、供货单位,使用说明和产品合格证明
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表 4-5 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和处理记录表
车间名称 车间负责人
检查地点
检查情况记录:
1、 生产车间的总体卫生状况: ;
2、 生产车间警示标识: ;
3、 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
4、 应急救援设施、通讯报警装置运行情况: ;
5、 工人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
6、 工人操作规程执行情况: ;
7、 工人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
8、 其他: 。
检查人员(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时 分- 时 分
整改意见: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落实情况
车间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表 4-6 职业卫生监督意见和落实情况记录表
上级检查部门 检查日期
发现的问题以及提
出的整改意见
(主要内容摘录,附原件):
有关职能部门提出
的落实措施建议
年 月 日
企业领导审批意见
落实情况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档案
年度
用 人 单 位: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目 录
一、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培训证明
二、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表 5-1)
(附:培训通知、培训教材、培训记录、考试试卷、宣传图片
等纸质和摄录像资料)
三、职业病危害告知
(包括: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劳动合同中职业病防护措施和
待遇、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职业健康检查和
职业病诊断结果等的告知凭证)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信息卡
(附:毒物信息卡 MSDS)
样例
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单位:
兹证明你单位 负责人于 2010 年 03 月 29 日参加我单
位组织的“用人单位负责人职业卫生知识培训”。
特此证明!
×××市(县、区)安监局
年 月 日
样例
表 5-1 _ _年度劳动者职业卫生宣传培训一览表
培训内容: 培 训 日 期:
车间名称: 车间负责人:
姓名 岗位 工种 培训时间 考试成绩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危险化学品物质安全信息卡样例
(MSDS)
———————————————————————————————
—
二氧化硅
名 称 二氧化硅 英文名称 silicon dioxide
别 名 白炭黑 化学式 SiO2
相对密度(水) (无定形) 最小点火能(mJ) 无意义 熔点(�) 1710
蒸气相对密度(空气) 无资料 爆炸极限(%) 无意义 闪点(�) 无意义
饱和蒸气压(Kpa) (1732�) 最高允许浓度(mg/m3) 1 沸点(�) 2230
外观与性状 透明无味的晶体或无定形粉末。不溶于水、酸,溶于氢氟酸。
货品
危险特征
操作注意事项:生产过程密闭化。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
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戴乳胶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三氟
化氯接触。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急性毒性:LD50无资料。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吸入二氧化硅粉尘,对机体的主要危害是引起矽肺。目前,对矽肺无特效治疗药物,关键是防尘。
储运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密封。应与三氟化氯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注意事项 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
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卤化物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个体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
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溢漏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一般作业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
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
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方式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
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索引编号
集中分布区域
危险化学品物质安全信息卡样例
(MSDS)
———————————————————————————————
—
苯
名 称 苯 英文名称 Benzene
别 名 纯苯 化学式 C6H6
相对密度(水) 最小点火能(mJ) 熔点(�)
蒸气相对密度(空气) 爆炸极限(%) ~ 闪点(�) -11
饱和蒸气压(Kpa) 10(20�) 最高允许浓度(mg/m3) 40(皮) 沸点(�)
外观与性状 无色透明液体,有强烈芳香味。不溶于水,溶于醇、醚、丙酮等多数有机溶剂。
货品
危险特征
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易产生
和聚集静电,有燃烧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明火会引着回燃。 燃
烧(分解)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
毒性:属中等毒性。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
健康危害:高浓度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慢性
中毒。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轻度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状态;严重者发生昏迷、抽
搐、血压下降,以致呼吸和循环衰竭。
储运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防止阳光直射。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
注意事项 化剂分开存放。储存间内的照明、通风等设施应采用防爆型,开关设在库房外。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
器材。罐储时要有防火防爆技术措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灌装时应注意流速(不超过3
米/秒),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夏季应早晚运输,防日光
曝晒。运输按规定路线行驶。
个体
防护措施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罩(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
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穿防毒渗透工作服。 手防护:戴橡胶手套。
其它: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
溢漏处理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
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进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
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
统。
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气、保护现场人员、
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当苯泄漏进
水体应立即构筑堤坝,切断受污染水体的流动,或使用围栏将苯液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然后再作必要处理;
当苯泄漏进土壤中时,应立即将被污染土壤全部收集起来,转移到空旷地带任其挥发。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
吸。就医。
食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灭火方式
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
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
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
索引编号
集中分布区域
样卷
职业卫生培训试题
姓名: 分数:
一、单项选择题(共 15 题,每题 5 分,共 75 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于( )正式实施。
A. 2001 年 10 月 27 日 B. 2002 年 5 月 1 日
C. 2002 年 1 月 1 日 D. 2002 年 7 月 1 日
2.职业病指( )。
A. 劳动者在工作中所患的疾病
B. 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
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C. 工人在劳动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有毒、有害物质而引起的疾病
D. 工人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
3.( )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A. 接触职业有害作业的工人 B. 职业病病人
C. 接触有毒、有害的劳动者 D. 接触矽尘工人
4.我国卫生部、劳动保障部于 2002 年 4 月 18 日(02 卫法监发 108 号
《职业病名单》
新颁布的职业病名单分( )
A 9 类 115 种 B 10 类 105 种 C 10 类 115 种 D 9 类 105 种
5.用人单位对从事( )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A、体力劳动 B、脑力劳动 C、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
年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中列出的法定
尘肺不包括:( )。
A.铝尘肺 B.石墨尘肺 C.木工尘肺 D.电焊工尘肺
7.游离二氧化硅粉尘能引起接触粉尘的职工得( )病。
A.鼻腔癌 B.皮肤肿瘤 C.矽肺 D.食道癌
8.生产性噪声或工业噪声分为( )。
A.空气动力噪音和机械性噪音 B.空气动力噪音、机械性噪音和
电磁性噪音
C.空气动力噪音和电磁性噪音 D.空气动力性噪音、机械性噪音
电磁性噪音和气体排放性噪音
9.对已经脱尘作业的工人,还应定期作何种处理 ( )
A.体内排尘处理 B.服用治疗矽肺药物 C.脱敏治疗
D.定期体检,以尽早发现异常 E.不需任何处理
10.某男性锅炉操作工,在一个通风不良条件下,连续工作 3—4 小时,
突然感到头痛,头晕等症状。患者面色潮红,口唇呈樱桃红色,具有呼吸
加快等表现。可疑何种毒物中毒 ( )
A.二硫化碳 B.二氧化碳 C.硫化氢 D.一氧化碳 E.氮氧化物
11.女性,23 岁,织布厂挡车工两年。近 2 个月来,感觉耳鸣,听力
下降。听力测定发现听阈提高 16dB(两耳)。下班后十几个小时听力才可恢
复。此种现象称之为 ( )
A.听觉适应 B.暂时性听阈位移 C.听力损伤
D.噪声性耳聋 E.永久性听阈位移
12.高温作业工人的胃肠道疾病应归类于 ( )
A.职业病 B.法定职业病 C.职业性多发病
D.职业性疾患 E.职业特征
13.属于一级预防的措施是( )
A.早期检测病损
B.对已患病者作出正确诊断
C.患者及时脱离接触有害因素
D.防止病情恶化和发生并发症
E.以无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
14.“闪电型”死亡是由于接触了高浓度的( )而死亡。
A.氨气 B.甲醇 C.硫酸 D.硫化氢
15.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 )承担。
A、医疗卫生机构 B、用人单位 C、劳动者
二、多项选择题(共 5 题,每题 5 分,共 25 分)
1.生产性毒物进入人体内的途径有( )
A 呼吸道 B 皮肤 C 消化道 D 神经系统
2. 在职业卫生行业中,经常所说的“三苯”是指( )
A 苯 B 甲苯 C 二甲苯 D 苯酚
3.引发职业病的条件:( )
A 有害物质的性质 B 作用人体的量(剂量-浓度、接触时间)
C 设备防护条件 D 个体健康状况
4.高温中暑,按发病机制和临床表现的不同,分为( )类型。
A 热痉挛 B 热衰竭 C 热射病 D 热昏迷
5.常用的工业毒物危害治理措施包括( )。
A.密闭、通风、排毒系统 B.设局部排气罩
C.排出气体的净化 D.个体防护 E.及时排出厂外
职业卫生监测档案
年度
用 人 单 位: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目 录
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分布示意图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资料(用人单位自身
监测)
三、职业病危害检测与评价报告书
(包括: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的公告记录或照片存档)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的报告
(注:于每年 9 月 30 日前报告)
样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的报告
×××市(县、区)安监局:
我厂委托 机构(已取得 资质
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名称),于 年 月 日对我厂工作
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现将结果上报(见检测评价报
告书)。
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
岗位,我们已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应详细列举具体措施),治理后的效果
我厂将委托 机构重新检测评价后上报。
附:《检测评价报告书》
厂(盖章)
年 月 日
职工健康监护档案
年度
用 人 单 位:_____________
职业卫生管理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 系 电 话:
目 录
一、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工人健康检查结果(表 7-1)
(附:工人上岗前、在岗、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表)
二、职业病病例诊疗、康复和定期检查(表 7-2、表 7-3)
(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三、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
(注:在接到体检结果、诊断结果 5 日内报告)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理和报告记录(表 7-4)
样例
表 7-1 年度接触有毒有害作业工人健康检查结果一览表
体检类别:岗前( )、岗中( )、离岗( )、应急( )
姓名
性别
年龄
车间
上/离岗
时间
体检结论 处理意见 落实情况
职业健康检查
表(编号)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样例
表 7-2 职业病病例一览表
姓名 车间、岗位 职业病名 诊断部门 诊断时间 处理情况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样例
表 7-3 疑似职业病病例一览表
姓 名
车 间、
岗 位
疑似
职业病名
体 检
机 构
体 检
时 间
处 理
情 况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病和疑似职业病人的报告
×××市(县、区)安监局:
我厂于 年 月 日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人
在 机构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体检机构具有相应资
质),体检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人 人。经职业诊断机构诊断后确诊
职业病职业病 人(诊断机构有相应资质),现上报(见名单)。
对发现的疑似职业病人和职业病人,我厂已按照处理意见妥善处理。
附:1、疑似职业病人名单及处理情况
2、职业病人名单及处理情况
厂(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表 7-4 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事故报告人 联系电话
中毒事件情况:
1、发生时间: 年 月 日 时
2、发生场所(车间名称): 工作内容 。
3、中毒情况: 接触人数 发病人数 。
送医院治疗人数 死亡人数 。
4、毒物名称:
事件经过(事件起因、患者主要临床表现、救援过程和处理情况):
事故性质最终分析结论:
事件报告情况
1、报告时间 年 月 日 时
2、报告单位:
负责人(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职业卫生管理规章制度样例
(仅供参考)
目 录
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四、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五、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六、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七、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制度
八、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九、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十、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十一、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二、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十三、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十四、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十五、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十六、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十七、职业卫生奖惩制度
样例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
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我厂职工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改善生产
作业环境,搞好职业卫生工作,经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制定本职
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各车间在厂长、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履行
各自职责,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好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有
关档案,并妥善保存。
二、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规定。
三、依法履行向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时,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
和待遇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并以标志、公告等形式提
高职工对职业病危害的防范意识。
四、依法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制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
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的预评价、审查认可、职业病危害控
制效果评价、验收认可等程序。
五、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逐步采取技术改造、配备必要的防
护设施、防护用品等,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向劳动者
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六、定期、不定期组织对各部门、各车间职业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
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领导小组处理,落实部门按期解决。
七、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
查,发现有与从事的职业有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及时调离原岗位,并
妥善安置。依法组织本单位职业病患者的诊疗。
八、依法组织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
九、组织开展对本单位各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建立
好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
十、定期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作业场所进行职业病
危害检测与评价,检测与评价结果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
公布。
十一、 建立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分队,落实职责,以利急需,
严格执行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一、总则
1、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
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
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
度。
2、在安全生产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制
度。
3、本规定适用于中油嘉昱防腐技术有限公司所属车间、科室、班组。
二、名词解释
1、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
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作业场所,是指从业人员进行职业活动的所有地点,包括建设单位
施工场所。
3、职业危害,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
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损害。
4、职业禁忌,是指从业人员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
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危害损伤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
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
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三、基本要求:
1、凡产品生产的工艺、设备及附属安全装置等的设计方案、安全技术
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2、片材挤出、压胶生产必须制订安全措施,做到无措施、无计划不准
许施工。
3、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如有修改应经设计单位书面同意。�施工完
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4、新建、改建和扩建厂房、车间等必须做到劳动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
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即“三同时”),相关科室报审公司装备部、
生产部、武装保卫部会审。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产。
5、公司所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禁止超过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6、各车间、科室、班组必须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使用的
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管理办法。
7、根据设备、工艺变化,各车间、职能科室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的。
8、生产安保科按照规定设有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
每周向主管领导汇报一次监测结果。
9、办公室每月向车间主任下达变更劳动合同通知,协助生产安保科告
知新从业人员职业危害真实情况。
10、厂综合办公室根据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规定时间组织员工进行职业
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员工。
四、机构与责任
1、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危害防治,办公室主任,车间主任根据“一岗
双责”负责监护职业危害和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劳动卫生管理与职业病
防治工作。同时,接受生产部的指导。
2、生产安保科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负责制订厂劳动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
2)、负责各生产单位作业环境职业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监测费用由被
检单位支付),按规定做出报告,对危害因素超标的生产作业环境提出整改意
见;
3)、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的就业(上岗)前体检,定期体检和离岗
时体检(体检费用由被检单位支付),对职业禁忌者提出处理意见;
4)、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进行效果评价;
5)、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的设计审查和
竣工验收;
6)、负责安排职业病的诊断、治疗和统计报告工作;
7)、根据厂生产特点和需要开展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护的专题调研工
作;
8)、进行劳动卫生法规和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宣传教育;
9)、建立健全本公司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3、各生产车间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配合制订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配合生产部完成本单位有害因素的预防性监测和日常监测工作;
3)、根据生产部的安排,积极组织本单位接触有害因素人员按时完成各
项健康体检;
4)、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执行;
5)、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劳动卫生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
6)、负责本车间接触有害因素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劳动卫生培训,
使其增强职业危害因素防护意识,遵守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安全操作
规程,正确使用、维护劳动保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7)、按照规定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进行
维护、检修、检测,并保持正常运行、使用状态。
4、技术科、设备科的职业危害防治职责
1)、严禁隐瞒技术、工艺、材料所产生的职业危害。
2)、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设备或者材料。
3)、严禁将产生职业危害的作业转移给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
和个人,或者没有职业危害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接受产生职业危害作业。
4)、严禁擅自拆除、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
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
二、术语和定义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职业危害因素
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范围的疾病。
职业危害----是指存在于工作场所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相伴随,对从事该
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造成健康损害或者影响的各种危害。
职业禁忌症----是指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危害因素时,一般
职业人群更易遭受职业危害和易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
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可能导致对他人健康构成危险的特殊生
理或病理状态。
有害作业----是指在施工生产环境和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影响身体健康
的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三、职责
(1)工会负责对职业病防治实行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
(2)安全监督部门负责职业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制定职业危害防治
措施,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负责职业病的统计、报告和档案管
理工作。
(3)劳动人事部门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调换工作岗位,安排休养。
(4)各施工生产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措施的实施,对职业病防治设备进
行经常检查、维护和定期检测,保持正常运转,并按规定发给员工符合质
量要求的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
(5)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职业
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并享有获得职业病预防、保健、治疗和康复的权利。
四、一般规定
(1)各级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各施工生产单位应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
和经常性的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2)各施工生产单位和部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对从事有害作业的
人员进行上岗前和每年一次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
者本人,对从事有害作业的合同制工人、农民合同工应当在解除合同前进
行职业病健康检查。
(3)各单位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员工从事与禁忌相关的有害作业。
(4)施工生产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有害作业场
所,配备医疗急救药品和急救设施。
(5)严格管理有毒物品、放射源或其他对人体有害的化学物品,并在醒
目位置设置安全标志。
(6)各级安全部门应配备必要的检测设备,定期对有毒气体、粉尘、噪
声等有害因素进行检测,并送检测结果。
(7)各施工生产单位必须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
艺、先进设备和无毒材料,控制、消除职业危害和生产单位的生产成本。
五、 职业病管理
(1)职业病的诊断鉴定,由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项目合同医院初步诊断,
报公司安全监督部,由公司安全监督部报告市职业病防治所,由市职业病
诊断鉴定组织诊断鉴定。
(2)当公司安全监督部接到市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的结论定为职业病
后,填写职业病登记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职业病报告。
(3)急性职业中毒和其他急性职业病诊治终结,疑有后遗症或者慢性职
业病的,应当由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组织予以确认。
六、保健食品
(1)保健食品费是针对从事有害作业人员营养需要,有助于增强抗毒害
能力,预防职业中毒和职业病的一项劳动保护辅助措施。
(2)保健食品费按从事有害作业的实际天数计算,20 天以上者按一个月
发放,不足 20 天的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3)在设备、容器及通风不足的场所配合有害作业者,可与直接从事有
害作业人员享受同等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费申请表由有害作业施工生产班组填写,经单位负责人和
安全员签字后,报项目部安全部门审批发放;无项目的现场由各专业公司
安全员审批发放。
(5)保健食品费发放范围和标准参照施工所在地现行标准执行,改、扩
建及检修工程参照厂方标准执行。
(6)暑期施工的防暑降温费标准参照公司文件规定执行。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评价管理制度
为了做好公司职业卫生检测工作,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
或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有效预防职业危害,切实保障员工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一、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在公司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织
开展对本公司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和监督检测,设立环保
卫生监测站,建立本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档案,并妥善保存;环保
卫生监测站具体负责对公司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
监督检测由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
务机构进行。
二、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点的设定和检测周期的确定应符合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等规范要求,由公司职
业健康安全部、检测人员和被检测单位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共同确定,所有
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每年至少检测一次,高毒物质至少每季度检测三次。检
测方法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
三、检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主要包括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氨、氯、
二氧化硫、三氧化硫、氮氧化物、二甲苯、硫化氢等毒物和粉尘、噪声、
热辐射、电离辐射等危害因素。
四、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工作服、防护手套、防护眼
镜、防毒面罩等相关防护用品,环保卫生监测站和委托的卫生技术服务机
构根据检测结果,比对国家有关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标准做出
符合性判定和评价并出具《监测报告》,并根据检测周期向公司职业健康安
全部报告,由职业健康安全部填制《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
书》,按月向受检测的各单位通报,并由受检测的单位将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公司各单位接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结果告知书》后,应
立即组织对检测结果异常的作业场所进行整改。对跑、冒、滴、漏引起的
现场物质超过规定标准的,必须采取有力的防护措施,责成专人处理,及
时消除,杜绝事故的发生。对暂时不能整改或整改后不能达标的作业场所,
所属单位应专题报告公司立项进行整改。
六、在公司生产装置检修期间的密闭空间、受限空间、粉尘、焊接等
作业场所,环保卫生监测站要按照作业证的要求及时进行分析检测。如遇
生产不正常,公司各单位确定有必要临时增加检测项目,可向职业健康安
全部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由职业健康安全部安排临时检测任务。
七、职业健康安全部环保卫生监测站应及时将作业场所或岗位职业危
害因素测定结果报送职业卫生科,由其整理后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八、对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有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职
业健康安全部应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给有关单位,督促其采取相关的治理
措施,如仍不达标的应通知立刻停产,治理达标后方能生产。
九、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检测经费预算,财务部
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实施。
十、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职业健康安全部。每年按公司 HSE 流程对其
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检测的其他规定按照
国家现行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和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执行。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公司
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
度。
一、岗前告知
1、公司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
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公司与已进、新进公司的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
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
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
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应按国家职业病防治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
3、公司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
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公司相关部
门应向员工如实告知 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涉及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并签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补充合同。
二、作业场所告知
1、公司在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负责公
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各有关部门及时提供需要公布的内
容。
2、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
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
后果、预防以及应急救治措施等内容。
3、按照 GBZ/T203-2007)国家标准的要求,制作高毒物品告知卡。
监测、检测和评价结果公示。
4、如实告知员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发现疑似职业病的以及告知本
人。员工离开本公司时,如索取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公司如实、
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5、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项职业病危害告知事项的实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告知制度的落实。
6、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定
期培训和考核,使每位员工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预防和控制技能。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危害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职业危害防治情况,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确保广
大职工的身命健康,通过职业危害检查及时发现职业危害隐患,并对查出
的隐患逐项分析研究,边检查、边整改,随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特制
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检查的任务与要求
职业危害的基本任务是:发现和查明职业危害隐患,督促整改,确
保广大职工身心健康
职业危害检查要求是:必须有具体计划、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
做到边检查、边整改,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二、职业危害检查方式
职业危害检查应贯彻领导检查与职工检查相结合的原则,检查包括
日常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职工自查、综合检查、专业检
查。
日常检查每日进行;季节性检查每季度首月进行检查;节假日前后
检查是在节假日前一天,及到厂后第一天上午进行检查,专业检查在每年
6 月份进行
三、职业危害检查的内容
查思想:查对职业危害防治的认识是否正确;查职业危害防治的责
任心是否强;查对忽视职业危害防治的思想和行为是否敢于斗争。
查制度:查职业危害防治的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情况,查职业危害防
治的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没有违反职业危害防治制度的现象。
查现场环境:查生产现场作业环境是否达标,是否违反相关政策,
法规、规定、制度。
查职业危害标志:查生产场所是否有职业危害标志,标志是否齐全,
位置是否合适,是否存在破损,模糊不清等现象。
查职业危害设施:查职业危害防治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能够正常运
行,附件是否齐全。
查隐患整改:查工艺、电气、设备、仪表是否合理,防患措施是否
到位,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四、检查记录
职业危害检查应有相关记录,建立台账
职业危害管理台帐应记录齐全,内容详细,时间有连贯性,无遗漏。
相关记录保存完好,每年进行一次整理并进行存档。
五、隐患的查处整改
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按
“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时间),“三不推”(班组能解决的不准推
诿到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准推诿到厂部,厂部能解决的不准推诿到公司)
的原则按期完成整改任务。车间自行查出的隐患,并能及时整改的要给予
鼓励表扬,突出的还给予奖励,提倡人人动脑动手查处隐患。车间内部不
能解决且需要有关科室协助方能解决消除的隐患,车间要及时书面申报有
关部门。厂部不能解决的问题,上报公司及相关部门,在问题未解决期间,
作好防患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经常深入车间进行监督检查。
查出的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通知书”的内容要详实,清
晰,有时间,有措施,有负责人,有完成情况。隐患所在部门负责人签收
后按期实施整改。在下过完成期限三天内,职业危害防治人员要对隐患完
成情况时行复查,复查中对有意推诿敷衍了事,不主动消除隐患的车间或
个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严重者要进行处罚。
隐患在消除以前,车间要做好临时防范措施例如:悬挂警示牌、围
栏、暂停使用等,采取措施要通知有关人员要有记录。对因物质和技术原
因暂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必须采取有效的应急防范措施,并纳
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1. 范围
为了如实申报职业危害因素,接受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制定本
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生产厂。
2 .引用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 60 号——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 70 号¬——2002)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第 352 号令
——2002)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总局 23 号令——2009)
3 . 职责
安技处负责职业危害的检测及申报工作。
公司其他部门负责本部门职业危害申报的管理。
生产厂负责对本厂职业危害的检测及申报工作的具体管理。
4 .管理内容及要求
各生产单位应对本单位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危害因素分
类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进行申报,申报的结果在公司安
技处备案。
公司安技处组织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并对结果进行汇总后,每年
及时、如实将职业危害因素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申报,接受其监
督检查。
申报时应当提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申报内容包括:
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作业场所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
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的管理人员情况。
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
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以
下统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报送
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
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备案。
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具有相应
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
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
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应当报送建
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时,要向原申报机关申请变更: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
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进行申报。
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
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之日起 15 日内
进行申报。
单位名称、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
日起 15 日内进行申报。
单位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 15 日
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
5.记录
《职业危害的检测及申报台帐》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提高全体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预防能力,正确执行操作规
程及厂内的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熟悉职业危害防治的基本知识,杜绝
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与职责
1、职业健康宣传教育是安全管理的一份日常工作,由安环科负责组织
实施。
2、安环科和负责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工作的人员要组织实施各种形式的
教育,监督、检查其教育的过程,并对其教育结果进行考核。
二、入厂教育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人
员以及外单位调入本厂人员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科)级、班组(工
段)级三级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 40 学时。
1、厂级教育(第一级),由安全科负责组织,采用课堂教育、电教、
现场观摩等教育形式进行教育培训。
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健康生产的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职业健康的
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常用的职业危害预防知识,本厂
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
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
2、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多采用课堂教育、
现场教育的形式。
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
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险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
和职业危险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
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能分配到工段、班组。
3、班组(工段)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工段)长负责组织,采
用课堂教育与现场教育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
事项;岗位 责任制和职业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
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能到岗位学习。
4、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
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
作业证”内,方准上岗作业。
5、进入企业参观、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注意事项教育,
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一次参观学习人数不宜过多。
二、日常教育
1、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利用课堂教育、现场教育、宣传教育等多种教
育形式,对劳动者进行经常性的思想、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
的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职工教育中的问题。
2、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健康教育培训活动。
3、各单位应定期开展职业培训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三、特殊教育
1、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操作规程,对
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2、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应经过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
并定期进行复审,方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单位其他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
训,取得合格证方能上岗。
四、考核制度
1、厂级干部的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进行。
2、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厂技术部门负责组织进行,每年考
核一次。考核内容包括:
3、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每半年考核
一次。考核内容包括:
4、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后的文档统一纳入档案保存,对成绩优秀和未按
规定进行教育培训的,将做出奖惩处理。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的管理工作,避免和减少职业卫生事故
的发生,从而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
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
三、职责
1、负责企业防护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指导和实施。
2、各部门负责各部门在用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四、规程
1.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定义: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
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2.用人单位应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场所设置、安装有效的防
护设施,保障劳动者工作环境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国家的职
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3.公司管理部(采购)必须购置使用具有防护设施生产资质单位生产
的防护设施。在购置防护设施产品时,应当注意索取:合格证、使用说明
书、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购置使用没有生产
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应对在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车间安全员在班中巡查时注意对防护设施完好有效性进行查验,发
现异常应立即检修。
每月应进行一次以上针对防护设施的专题检查,对防护设施的运行
和防护效果进行验证。
明确防护设施的各级管理责任人。
建立防护设施管理台帐,做好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建立防护设施档案,收集整理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
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5.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使用防护设施操作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
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6.未经申报批准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
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作业人员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
状。并在职业病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职工的健康、提高劳动效率,合理供应、使用和管理防护用
品,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发放原则
1、防护用品的发放是预防生产过程中发生直接伤害的一种辅助措施。
是根据劳动条件发给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防护品,不是发给个人的生
活福利用品,职工应当爱护,节约使用。
2、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穿(佩)
戴的个人防护用品,包括防护服、防护手套、防护鞋、安全帽、安全带、
面罩和护目镜、防酸碱用品、各类呼吸器等。
3、特种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选择有安全防护用品生产资格的厂家进
行采购,以保证其护品质量与防护性能。
三、术语:
防护用品是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而
穿戴的个人随身用品,是一种辅助性安全措施。如:工作服、工作鞋、劳动
手套、防护口罩、防护眼镜等
四、职责:
1.厂安委会是全厂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决策机构。
2.安全科负责厂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下发以及监
督执行。
3.公司安全处、厂办公室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
回收和建帐。
4.人事管理员负责提供全厂职工工种明细(包括兼职)。
5.车间(作业区)工人由本人领用和管理。
6.职工在工作中正确使用、保管和爱护个人防护用品。
7.厂工会行使维护职工劳动保护合法权益的监督权。
五、工作程序:
1.安全科根据国家、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相关规定和我厂实际使用
情况制定《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将制度发到各相关科室、车间。各科室、
车间接到后予以执行本制度。
2.安全科及时向公司安全处提供职工工种变更名单,然后再根据变更
及时、合理发放防护用品。
3.后勤保管是厂防护用品专职保供单位,其它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进
. 烧综合 02-2004
购和发放。
岗位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厂配备的防护用品。
对需要回收的防护用品旧品,后勤保管必须严格、妥善收存。当职工退休
(包括内退)或调离焦化三厂时,办公室通知离、退人员将工作服交回厂
防护库。
4.职工因工种变更需改变防护用品时,需要变动的品种应按新工种标
准立即予以发放,不需变动的品种则按新工种领用周期发放。如果原工种
防护用品保护性能超过现工种,则到期后再执行新工种标准。
5.集体或个人因特殊任务需要领用防护用品时,需由主管厂领导审批
发放。
6.岗位职工因意外原因(包括特体)领用时,须由车间主任、安全科
科长核实、签字确认后予以发放。
7.对长时间不从事使用防护用品工作的职工,办公室可建议安全科酌
情减低发放标准。
8.对于发放标准与实际使用不相符的情况,各车间负责人应及时向安
全科反映,安全科核实后,报厂安委会研究决定。
9.厂每一位职工有权向工会组织反映各级人员在防护用品管理中的不
合理现象。
六、管理原则
1.新进厂职工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安全考试合格后,凭厂部
分配通知单到安全科办理有关手续,按规定领用防护用品。
2.职工因岗位变动,防护用品,台帐也作相应调整,原工种防护用品
原则上要使用到期方能调换。
3.凡因工作或生产需要临时增加领用防护用品的由车间安全员出具证
明,车间主任审核,经安全科核准发放。
4.遇抢险救灾,检修设备等特殊情况,安全科可根据具体情况经主管
厂长批准后及时予以增发相应的防护用品。
5.必须建立防护器具和用品领用登记台帐,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
标准。
6.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
管,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主管人应定期检查。
七、领用办法
1.职工的防护用品到期,由仓库保管员开据领单,经安全科按工种、
年限审核后厂长签字,由库房发放。
2.个人防护用品必须由本人亲自按时间领用,不得托人代领或过多延
迟领用时间。
3.防护用品发出后,发放人员要做好记录。
4.发放记录必须认真严格,妥善保管,记录内容要齐全,真实。有车
间、工种、姓名、领用品、数量、时间等。
5.个人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期限后归个人支配,不属于个人的防护用
品或可再利用的个人防护用品,在达到使用期限后,由上级管理部门统一
收集报废或翻新处理。
8、防护用品的维护和更换
任何防护用品的使用效率都可能随时间和重复使用而减少,为了保证
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正确的维护是十分必要的。
1.各车间指定专人对个人防护用品的维护进行检查指导,保证个人防
护用品完好有效,起到防护作用。
2.职工之间开展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维护知识培训,让所有使用它的工
人都知道怎样保存、定期清洗和维护、出了问题应由谁负责。
3.为清洗提供物质支持,例如提供好的冲洗、清洗设施。
4.为职工提供防护用品的更换附件,使职工在必要时随时更换。
九、防护用品的报废
1.防护用品因损伤、经测试防护功能失效或超过有效期时,应及时从
作业现场清理出来,并由专人监督销毁。
2.对销毁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品种、数量、来源、销毁原因等情况要进
行详细记录,经办人员和监督人员签字后存档。
3.报废、待销毁的劳动保护用品要单独存放,标识清晰。
4.严禁失效的劳动防护用品外流,避免因误用而引发事故。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我厂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
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
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特制定此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本企业所有在岗职工。
三、内容及职责
1.安全科为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机构,遵照国家职业卫生的法律、法
规和标准,制定职业健康年度计划。
2.安全科配合厂办公室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期间、
离岗前和应急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四、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1、上岗前和离岗时体检:
办公室将即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以及脱离职业病危害因素
作他的人员(含退休、内退和转换岗)名单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科向公司
安全处提出上岗前、离岗和转岗健康体检申请。
对体检查出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对没有进行离岗体检,并未取得疾
控中心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调动、离岗、退休等手续。
对检查出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体
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对没有进行离岗体检,并未取得证明
的,不得办理相关调动、退休等手续。
各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工从事对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对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等情形的,应组织安排从事结束职业
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
人。
2、在岗期间体检:
根据年度体检计划组织安排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参加在岗期间
职业健康定期体检,对在体检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应进行书
面说明,并在补检时间内组织安排体检。
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应通知办公室,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
妥善安置;对检查出的可疑职业病,应组织诊断资料,报公司安全处。确
诊的职业病纳入职业病管理,进行康复治疗。
在应急情况下,向公司安全处及时提出申请,组织对紧急接触人员
进行相应项目的体检;如因事故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后,应立即组织有
关人员到疾控中心进行应急性体检。
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并纳入职业卫生档案中;
对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的体检档案本人有权查阅并复印。
对需要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的,应组织安排。
3、应急性体检
在应急情况下,由于工作需要进行检修、抢修或事故等原因,解
触或准备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时,需进行应急性体检,以掌握接触者的
健康状况,减少职业危害对健康的影响。
在应急情况下,应及时提出申请,组织对紧急接触人员进行相应
项目的体检;如因事故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
行应急性体检。
对应急性体检结果即刻报告被体检单位,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下
开展检修、抢修或事故处理,体检结果应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五、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1.要建立健全厂内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相关规
定进行保存。
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并纳入职
业卫生档案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的体检档案本人有权查阅并复印。
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职业健康休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六、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1
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总 则
为了保证职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安全开展工作,预防、控制、和消除
职业危害,保护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生产发展,制定本操
作规程。
施工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职业危害有:粉尘、噪声、高温。在施工生产
中凡涉及职业危害的场所和工作地点必须严格执行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
公司所属部门、班组。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
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
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目录》;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
《噪声作业分级》;
《施工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三、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分布、危害程度及卫生标准
1)粉尘
�产生的原因:粉尘主要是拌合系统在砼的生产、储存、输送、破碎
过程中出现,如在输砼皮带层及各运转点,其影响程度与工艺设计、输砼
设备及通风除尘设施等的条件有关。
�危害程度:粉尘进入人体后主要可引起职业性呼吸系统疾病,长期
接触高浓度粉尘可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尘肺病,如:
尘肺、呼吸系统肿瘤、粉尘性炎症等;对上呼吸道粘膜、皮肤等部位产生
局部刺激作用可引起相应疾病。
�职业健康卫生标准
含有 10%以上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 2mg/m3
含有 10%以下的游离二氧化硅的砼尘卫生标准 10mg/m3
�主要涉及岗位:输砼岗位、锅炉主控岗位、转机岗位、除灰岗位。
2)噪声
�产生原因:主要来源于各设备在运转过程中由于振动、碰撞而产生
的机械声和由风管、气管中介质的扩容、节流、排汽、漏汽而产生的气体
动力噪声以及磁场交变运动产生的电磁性噪声。主要有引风机、送风机、
汽轮机、发电机、磨砼机、空压机、给水泵等。
�危害程度:给人带来烦恼,影响人们工作、学习、休息。长期接触
强噪声会引起听力下降、神经性衰弱综合症等病症。
�卫生限值
职业接触 8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85dB(A)
职业接触 4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88dB(A)
职业接触 2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91dB(A)
职业接触 1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94dB(A)
职业接触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97dB(A)
职业接触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100dB(A)
职业接触 小时,工作地点噪声允许标准为 103dB(A)
但最高不能超过 115 dB(A)
�主要涉及岗位:锅炉转机岗位、拌和站、锅炉、汽机、电气主控岗
位
3)高温
�产生原因: 施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高温的部位有:锅炉、暑期施工
现场等。
�危害程度:体温调节产生障碍、水盐代谢失调、循环系统负荷增加、
消化系统疾病增多、神经系统兴奋性降低、肾脏负担加重。当作业场所气
温超过 34�时,即可能有中暑病例发生。中暑是高温环境下发生的急性疾
病,按其发病机理可分为:热射病、日射病、热痉挛和热衰竭。
�卫生标准
表 1 工作地点的夏季空气温度规定
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 工作地点与室外温差(�)
22 及 22 以下 不得超过 10
23~28 相应不得超过 9、8、7、6、5、4
29~32 相应不得超过 3
33 及 33 以下 相应不得超过 2
表 2 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分钟)
工作地点温度(�) 轻度劳动 中等劳动 重度劳动
30~32 80 70 60
>32~34 70 60 50
>34~36 60 50 40
>36~38 50 40 30
>38~40 40 30 20
>40~42 30 20 10
>42~44 20 10 10
4、职业病防护措施
1)防尘措施
�粉尘制造设备应有效密封,不得向外泄漏粉尘。
�各除尘器应有效备用,在输料设备、锅炉机组运行时,其相应配置
的除尘设备应投入使用。
�砼场、输料皮带每隔若干米装一喷头,根据砼尘扬起情况喷水防尘。
并在砼场周围增加隔离带,以减少砼尘污染。
�各输料皮带运转站设置缓冲锁气器、密闭装置和除尘系统,皮带、
地面设水冲洗设施,及时清洗地面灰尘。
�在粉尘较多区域佩戴防尘口罩等防护用品。
�对长时间在砼尘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2)防噪声措施
�送风机、空压机的入口设置消音器。
�锅炉各阀门排汽口设置高效消音器。
�各值班室应采用适当的隔音措施。
�进入噪音区域佩戴耳塞。
�在噪声较大区域连续工作时,宜分批轮换作业。
�对长时间在噪声环境中工作的职工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防暑降温措施
�对高温设备和管道应进行保温或加隔热套,保证其外表温度小于 50
�。
�持续接触热源后,应轮换作业和休息,休息时应脱离热环境,并多
喝水。
�现场配备防高温烫伤、防中暑药品。
�工作人员佩戴防高温手套、穿隔热服。
�采取通风降温措施,打开门窗通风,必要时加装通风机进行机械通
风。
5、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
1)粉尘
�粉尘污染较为严重时应迅速撤离至通风良好的地方,用清水冲洗口、
鼻。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人员出入。
�联系相关岗位调整运行方式,控制砼尘产生。开启通风换气设备,
降低空气中的粉尘浓度。必要时采用雾化水进行降尘处理(但必须满足电气
设备的防潮规定)。
�参与处置人员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并根据粉尘的性质,选戴相
应的防尘口罩。参与处置人员若发生头晕、胸闷等不适反应,应及时撤离
到空气清新区域休息,有条件给予吸氧。
�处置砼尘飘逸时应做好防止砼尘爆炸的措施。
2)噪声
�发生噪声危害症状者,迅速撤离至安静的地方休息。
�造成耳朵听力下降、身体不适等情况到医院接受治疗。
3)高温
�当有先兆或轻度中暑时,应将患者迅速离开高热环境,移至荫凉通
风处休息,解开衣领,并给予清凉饮料、浓茶、淡盐水和人丹、解暑片或
藿香正气丸等解暑药物。
�对病情较重的患者,应立即移到荫凉处,让其平卧(或抬高下肢),
根据不同的病情,分别作如下处理:
a.中暑痉挛时,牵伸痉挛肌肉使之缓解,并服用含盐清凉饮料;
b.中暑衰竭时,服用含糖、盐饮料,并在四肢作重推摩、擦摩;
c.日射病时,头部用冰袋或冷水湿敷;身体高热时,应迅速降温,如
用冷水或冰水擦身(擦至皮肤发红),或在额、颈、腋下和腹股沟等处放置
冰袋,也可用 50%酒精擦浴。
�症状重或昏迷患者,可针刺人中、涌泉、中冲等穴,并应迅速送医
院进行抢救。
6、焊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确保工件的加工质
量。
�施工前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备好灭火器材;切断或关闭
所切割或焊接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好警示牌。
�将所使用的设备、配件、用具准备齐全 ,并认真检查确保完好。
�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必须大于 10m;运输使用轻拿轻放;气瓶不能
接触高温和明火,周围 10m 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焊接时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内应力和变形。
�火焊切割时,应防止回火现象。
�切割较大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容器内焊或切割时,焊工与焊件间要绝缘,清理容器内外易燃易爆
品,焊件外壳通风良好,容器外有专人监护。
�施工完毕,切断电焊机电源,码放好手把线;关掉氧气瓶、乙炔瓶
阀门,码放好氧气带、乙炔带,分类码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点工
具,打扫好施工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
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
�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
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现场处理: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7、配漆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据施工生产命令单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容器
和油漆,按配比要求完成配漆工作;
(2)完成每批的配漆工作后,必须搞好所在岗位的清洁工作;
(3)配漆开始时,必须打开排风扇以降低有机溶剂的挥发浓度,结束后
关闭;
(4)配漆结束后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上搞卫生清洁工作。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工程机械防护:无设备;
(2)个人防护:在工作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对
个人防护用品,应该爱护使用并定期更换;
(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
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如: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
水冲洗 10~15 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8、喷漆作业岗位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1)工艺操作流程及要求:根据施工生产命令单上的要求将各种油漆用
喷枪喷于产品上;
(2)完成每批喷漆工作后必须将原材料空桶和废抹布清理干净;
(3)喷漆开始时,必须先打开送排风装置,以降低溶剂的挥发浓度,结
束后关闭送排风装置,油漆及甲苯容器必须上盖;
(4)喷漆结束后,在搞卫生清洁工作时,不能将有机溶剂直接洒在地面
上;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1)工程机械防护:送排风装置必须完好,能正常使用;
(2)个人防护:在加料时必须戴好工作手套、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个
人防护用品,爱护使用并蒂奇更换;
(3)奖罚规定: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施工生产管理人员
有权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4)现场处理:一旦发生卫生事故,油漆溅入眼睛等,应该立即用清水
冲洗 10~15 分钟,再送至医院治疗。
9、工程潜水操作规程
1)凡从事工程潜水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潜水员证书。
2)工程潜水负责人必须由专业合格的工程潜水员担任。
3)专业潜水员必须按规定每年体检一次,按时参加有关部门年度审查。
4)潜水装具必须统一由专人保管,不得挪作他用。潜水装具必须由专
业潜水员维修,不得随意更改潜水装具的各种参数。
5)工程潜水作业必须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预先制定的潜水作业
方案,遵守作业程序。
6)每次潜水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记录,并存档保管。
7)每次潜水必须严格执行减压表控制潜水时间和减压时间,不得随意
更改潜水减压方案,严禁放漂。
8)在潜水作业现场,必须备有应急措施和应急设备。
9)潜水员出水后在 6 小时之内不得离开潜水单位,也不能单独行动,12
小时内绝对不允许乘坐飞机。
10)潜水前后 6 小时之内严禁喝酒。
11)在潜水作业过程中,潜水员有任何不适,应立即停止潜水,或作业
潜水员出现(或发现)有身体不适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12)潜水工作船及其辅助船舶,必须按规定悬挂信号、标志。
13)潜水作业的设施、装备必须经常检查,保证其良好的性能。
14)当潜水作业次数到达国家要求减压次数时,公司要为潜水员安排减
压。
10、本规程从 2010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解释权属本单位职业病防治
办公室。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2
焊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一、焊工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1、操作及职业健康工作:
熟悉所切割、焊接工件的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确保工件的加工质
量。
施工前清理作业现场清除易燃易爆物,备好灭火器材;切断或关闭所切割
或焊接设备的电源、水源、风源等,并挂好警示牌。
将所使用的设备、配件、用具准备齐全 ,并认真检查确保完好。
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必须大于 10m;运输使用轻拿轻放;气瓶不能
接触高温和明火,周围 10m 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焊接时要掌握焊接方法,最大限度减少和消除内应力和变形。
火焊切割时,应防止回火现象。
切割较大零部件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下落或下滑的措施。
容器内焊或切割时,焊工与焊件间要绝缘,清理容器内外易燃易爆
品,焊件外壳通风良好,容器外有专人监护。
施工完毕,切断电焊机电源,码放好手把线;关掉氧气瓶、乙炔瓶
阀门,码放好氧气带、乙炔带,分类码放好焊接工件;清除焊渣,清点工
具,打扫好施工现场,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
2.职业危害防护措施:
个人防护:作业人员必须使用相应的防护眼镜、面罩、口罩、手套、
绝缘鞋,决不能穿短袖衣或卷起袖子。
3.奖罚规定:
对于违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的职工,生产管理人员有权纠正,并视情
节轻重开具违章通知单,并予以罚款,以示教育;
4.现场处理:
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危害事故管理制度
为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促进生产发展,及时掌握事故发
生情况,查明原因采取措施,减少和杜绝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
制度。
1、职业危害事故的等级划分:
根据职业危害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对生产造成的影响将事故分为:
轻微事故、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 10 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或者死亡 5 人以下
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 5 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 50 人以上或者死亡 5 人以上,或者发
生职业性炭疽 5 人以上的。
2、职业危害事故的经济损失: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设备损失,原材料损失,成品、半成品损失,
设备维护费用。
间接经济损失:因事故造成的停产、减产而带来的经济损失,用于
事故抢救、恢复生产等与事故有关的各种费用。
3、职业危害事故报告程序
职业危害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
领导或调度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对重大事故 ,企业要立即将事故概况
(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向上级机关和有
关部门报告。事态仍在继续,要随时报告。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基层单位,要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送主管部门。
车间发生职业危害事故,一般类型的各,需在七十二小时内提出书
面报告,如发生重大特大事故,需在五日内,提出书面报告
4、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
重大职业危害事故处理过程中,在不影响抢救事故的原则下,尽
量保持现场原状,未经领导许可,不许乱动。
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要尽快采取措施,设法排除,并及时通知
上级部门。
轻微职业危害事故由工段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
职业危害事故由车间主任组织本单位人员和有关科室人员组织调查
分析。
重大职业危害事故由总工程师和分管事故的有关管理科室组织调
查分析。
重大恶性职业危害事故由厂长和总工程师组织调查分析,并通知上
级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事故调查处理人员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
则进行处理。
职业危害事故查清之后要召开大会,让群众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
戒。
于抢救事故和防止职业危害事故扩大而迅速恢复生产做出成绩贡
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
5、职业危害事故的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追究肇事者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由于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
由于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而造成职业危害事
故的。
发现有发生事故危险的紧急情况,不立即报告或积极采取措施,
因而未能避免职业危害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事故损失更大的。
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劳动纪律,擅离职守,擅自启动而造成职
业危害事故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有关人员从严处罚: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拖延报告的。
在职业危害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推卸责任甚
至稼祸于人的。
职业危害事故发生后,由于抢救不积极或不尽力造成职业危害事
故损失更大的。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不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整改措施、致使同
类事故重复发生的。
违反本制度规定程序,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发生下列事故应追究各级有关领导的责任:
因没有经过教育和培训就上岗操作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
缺乏操作规程或规程不健全而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
用具不齐全不清楚而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
设备严重失修、超负荷运行、对存在的隐患和缺陷不采取措施和
修复而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
对职业危害事故熟视无睹,不认真采取措施和对职工违章作业制
止措施无力,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
违章指挥、强令和擅自冒险操作而造成职业危害事故的。
对职业危害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标准:
轻微职业危害事故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扣除 50—200 元;一般职业
危害事故扣除事故直接责任 200——500 元;重大职业危害事故扣除事故直
接责任 500----2000 元,并予以记过、留厂察看直至开除。
对有上述 、 条规定的情况之一的,对职业危害事故相关人
员及有关领导根据情况予以警告、罚款、记过、留厂察看直至开除。
6、“四不放过”的原则要求
职业危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职业危害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
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7、事故档案管理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车间,在职业危害事故处理结束后,记入本车
间职业危害事故台帐。
各车间每月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月底前将职业危害事故报告送交
厂职业危害管理部门,由职业危害管理部门进行月底统计上报,记入事故
台帐。
重大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要建立重大事故档案。
全年发生的职业危害事故,由厂职业危害管理部门在年底进行汇总。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的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1.为了保障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健康,保证我厂生产连续稳定,特
制定本制度。
2.参加新建、扩建、技改、检修等工程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和外来人
员,应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3.厂方(甲方)必须对外委施工单位(乙方)合法性、技术水平和安
全保证条件进行确认。其内容:
验证乙方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是否符合要求。
乙方施工管理能力和队伍素质能否满足工程需要。
乙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乙方针对甲方生产区域内的职业危害是否有相关的保证体系是否
健全、措施是否落实。
4.甲方对乙方的确认,要有设备、安全部门联合审查,认证后,方能
委托。
5.甲乙双方要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合同书。合同中,必须有职
业危害防治条款,明确双方的责任职责。临时追加的项目,除按程序补办
手续外,要由安全技术监管部门审定措施后,方可实施。
6.乙方施工前,必须落实施工或检修方案,定人员、定措施、定工程
质量标准、定检查制度等工作,并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方可施工。
7.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做到:
明确双方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代理人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第
一责任人。
明确双方现场管理的对口工作人员。
甲方向乙方介绍本单位的厂规厂法及各项管理制度,并进行技术交
底,明确技术要求,提出安全施工条件。
甲方有关人员陪同乙方各级负责人和职业危害防治管理人员熟悉
作业现场及环境,一同落实措施。
甲方监管部门要同乙方签订协议书。
甲方要对乙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作
业场所,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作业,并向甲方主管部门备案。
8.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
现场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制度,并取得甲方主管部门
的批准,方可作业。
施工和检修机械,工具必须符合要求。
负责现场施工人员按厂部规定着装配戴防护用品。
现场工作人员应接受甲方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对违章作业人员
甲方有权令其纠正、处罚或停止作业。
9.施工结束后,乙方要彻底清理现场,并通知厂方有关部门验收合格
后,方可撤离施工现场。
10.乙方发生伤害亡事故,应由乙方负责调查处理。涉及死亡 1 人或重
伤 3 人以上事故,乙方在上报主管部门时,应同时抄送甲方主管部门和安
全技术监管部门,由甲方安全技术监管部门报上级备案。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危害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职业危害事件,指导和规范职业
危害的应急处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职业危害事件对厂员工及公众
健康造成的危害,保障员工及公众身心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1、各级人员应急责任:
企业应急指挥中心是企业应急管理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企业安全生
产事故的应急指挥工作,职责如下:
企业应急响应中心部门职责:
企业应急响应中心是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办理机构,职责如
下:
(1)在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的领导下,负责企业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应
急指挥中心。
(2)负责企业应急响应中心的应急值班。
(3)事故发生时,组织、指导、协助应急救援。
(4)掌握事故的发展情况,及时向企业应急指挥中心领导汇报,确定
应急处理对策。
(5)负责企业应急力量的调配和应急物资的准备。
(6)负责企业级安全生产事故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演练
方案的策划,并组织实施和演练总结。
(7)事故发生时负责判断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8)按照企业应急指挥中心指令,及时通知企业各职能部门、二级单
位和相关单位。
(9)按照企业应急指挥中心命令,向上级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办公室和
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和求援。
(10)负责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11)负责应急值班记录和录音,应急资料的归档以及组织编写现场
应急处置的总结。
(12)负责组织企业级应急预案的修订,负责企业二级单位应急预案
的备案工作。
(13)负责对应急工作的日常费用做出预算。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及职责
事故现场还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救护队
组成,主要负责指挥现场抢救工作,及时处理生产事故。下设专业小组:
(1)组:其职责为发生事故后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赶往事故现场,
并按总指挥下达的指令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2)消防灭火组:其职责为按灭火方案要求,执行掩护、冷却和灭火
任务。
(3)污染防治组:其职责为负责事故现场泄露油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
的堵截,组织人员清理泄露油品和有害物质扩散区域内的无害化处理和监
测工作。
(4)医疗救护组:其职责为对受伤人员的寻找和现场救护以及负责消
防器材的供应,为现场救援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医疗咨询。
(5)治安保卫组:其职责为组织人员和周围居民疏散,保证安全撤离。
(6)物资供应组:其职责为负责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供应和运输。
(7)宣传报道组:其职责主要为负责抢险救灾过程和事故资料摄影、
摄像及文字记录。
专家组
专家组在企业应急指挥中心领导下开展工作,其职责如下:
(1)急工作提出应急救援、建议和技术支持。
(2)参与制定应急救援方案。
(3)负责企业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管理部门职责
(1)总指挥
�负责发布应急指挥命令。
�负责事故现场的应急指挥。
�负责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对应急处置的要求。
�宣布救援工作结束。
(2)副总指挥
�负责收集事故的相关信息,协助总指挥对事故的严重性做出迅速而
准确的判断。
�负责分管部门应急处置职责的落实。
�指挥部成员的职责。
(3)厂长办公室
�负责与各单位联系,确保事故应急处置用库、后勤服务。
�负责协调厂外有关单位的联络。
�负责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周围的警戒,控制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负责做好非安全区域人员的疏散及远离工作,配合医疗救护部门抢
救运送伤员。
�负责对厂区范围的道路进行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灾车辆顺利进行。
�对事故责任人和肇事者进行监控。
�组织厂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审核和修订,并组织预案
的演练。
(4)健康安全与环保(HSE)部
�掌握重点目标,按应急预迅速组织。
�负责事故状态下的各种数据监测联系。
�组织应急预案的编写、审核和装订,并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
�负责各单位事故应急管理的监督。
�负责事故发生后安保基金的理赔工作。
�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事故后进行影响评估。
(5)机动部职责
�负责组织全厂的检修力量进行事故抢险、抢修工作。
�负责组织编制突发性事故后生产装置的抢修计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和各单位沟通,以便进行事故应急物资及通信工具的供应,制
定应急物资计划。
�组织其它应急预案的编写、审核和装订,并组织预案的演练。
(6)技术运行部职责
�负责事故应急处置时工艺技术措施的确定。
�负责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写、完善。
�负责组织生产装置发生事故后的全面检查工作,落实开车条件,尽
早恢复生产。
(7)车间职责
�负责车间的事故抢险和抢修工作。
�负责本车间事故应急程序的编写和演练。
(8)事故单位职责
�负责先期的工艺处置,并立即向厂应急指挥中心及相关领导汇报。
�负责事故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浓度和毒物浓度监测。
�负责本单位应急物资的准备以及事故先期应急力量的调动。
�负责本单位各类事故应急程序的编写和演练。
2、应急方式
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泄漏
(1)隔离、疏散:设定初始隔离区,封闭事故现场,紧急疏散转移隔
离区内所有无关人员,实行交通管制。
(2)工程抢险:以控制泄漏源,防止次生灾害发生为处置原则,应急
人员应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人事故现场,实时监测空气中有毒物质的浓度,
及时调整隔离区的范围,转移受伤人员,控制泄漏源,实施堵漏,回收或
处理泄漏物质。
(3)医疗救护: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迅速进入现场危
险区,沿逆风方向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根据受伤情况进行现场急救,
并视实际情况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组织有可能受到危险
化学品(含剧毒品)伤害的周边群众进行体检。
(4)洗消:设立洗消站,对中毒人员、现场医务人员、抢险应急人员、
抢险器材等进行洗消,严格控制洗消污水排放,防止次生灾害。
(5)危害信息宣传:宣传中毒化学品的危害信息和应急急救措施。
(6)防火防爆:对于易燃易爆物质泄漏时,应使用防爆工具,及时分
散和稀释泄漏物,防止形成爆炸空间,引发次生灾害。
(7)紧急点火:当易燃易爆物质在人口密集处或密闭空间泄漏,并得
不到有效控制,可能造成重大次生灾害时,现场指挥部要果断适时下达点
火指令。
(8)水体泄漏:对于危险化学品尤其是剧毒品发生水体泄漏时,要及
时通知沿岸居民和省、市政府,严禁下游人畜取水,对水体进行监测,采
取打捞收集泄漏物,拦河筑坝、中和等方法严控污染扩大。
(9)火灾爆炸:当泄漏事故发生火灾爆炸次生灾害后,同时启动企业
火灾爆炸应急预案。
(10)油气泄漏:当发生油品、天然气(含 LMG、LPG)管线油气泄
漏事故时,按照企业应急指挥中心指令进行处置。
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中毒
(1)隔离、疏散;设定初始隔离区,封闭事故现场,紧急疏散转移隔
离区内所有无关人员,实行交通管制。
(2)现场急救:应急救援人员必须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发迅速进入现场
危险区,沿逆风方向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根据受伤情况进行现场急
救,并视实际情况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3)医院治疗:迅速将受伤、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组织医疗专家,
保障治疗药物和器材的供应,组织有可能受到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伤
害的周边群众进行体检。
(4)危害信息告知:宣传中毒化学品的危害信息和应急预防措施。
3、应急程序
应急响应
响应分级
按照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将事故应急
响应级别分为三级:
(1)I 级应急响应
发生 I 级事故,由国家或省级应急管理机构统一指挥,应急指挥中心
配合各级政府应急管理机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2)II 级应急响应
发生 II 级事故,由应急指挥中心统一指挥,进行处置。
(3)III 级应急响应
发生 III 级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启动本单位(部门)应急预
案进行处置。
响应程序
(1)发生事故时,应急机构根据情况下达分级启动命令
(2)相应应急机构收到命令后启动预案
响应程序开展应急救援行动
应急结束
当遇险人员全部得救,事态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次生、 衍
生故消除后,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并报应急指挥中心批准,现场应急
处置工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由现场应急指挥部发布终止本预
案命令,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应急结束后,应急指挥中心应指定责任部门完成如下事项:
(1)事故发生单位(部门)按有关规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
发展、应急救援等情况。
(2)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和原始资料收集工作,
向事故调查小组移交相关资料;得到事故调查组同意后,发可开始现场恢
复重建工作。
(3)现场应急指挥部组织编写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应急指挥
中心。应急救援工作总结报告应作为应急预案评审维护的重要资料。
信息发布
新闻发言人
(1)企业对外新闻发言人由企业应急指挥中心主任担任。
(2)现场对外新闻发言人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指定。
新闻发布原则
在新闻发布过程中,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内
容详实、及时准确。
新闻发布形式
新闻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提供
新闻稿件等。
后期处置
善后处置
事故发生单位(部门)做好灾后重建、污染物清理与处理等工作,尽
快消除事故影响,减少事故损失,尽快恢复秩序。
成立善后工作小组,协调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与补偿、
现场清理与污染物处置、事故后果影响消除、生产秩序恢复、抢险过程和
应急救援能力评估等事项,对于应急救援期间征用物资和救援费用予以补
偿和支付。
保险
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部门)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厂
资产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和保险公司等,启动保险理赔程序。
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建议
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结束后,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进行总结,主要内
容包括:对事故的评估是否准确;应急救援决策是否准确;应急救援资源
调配使用是否合理;应急救援行动是否协调;通信是否畅通;应急救援效
果;评估本预案的不适之处;提出修订建议。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规范本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
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
低事故损失,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及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单位版)》,制定本预案。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
1、本公司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 为主要负责人
副组长: 为分管职业卫生的负责人
成 员: 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下设办公室,设于 部门。
2、本公司各车间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长:
成员: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
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
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
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
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调动;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
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二、事故报告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
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公司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
和迟报。
三、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
措施:
(一) 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
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 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三) 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
和工具等;
(四) 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
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 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六)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
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 落实卫生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八)工会组织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
现场,公司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四、事故的应急救援保障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单位应当设置报警
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
险区。
五、事故的预防
(一)操作人员培训合格后上岗,组织定期训练;
(二)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按时、按点进
行检查;
(三)化学品工段禁止烟火,并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四)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检查
整改记录;
(五)参加救援的人员,必须熟悉应急救援的知识,组织演练,
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参与救援;
(六)定期委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
测与评价,接受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治理。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1、 严格执行《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
制度和标准,并建立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对不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管理
范围,但具有一定危险性的物品,或其他危险物品均应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加强管理。
2 、危险物品的运输必须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
用本)、(铁运[1987]802 号文公布)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JT 3130)
中的有关规定。
3 、危险物品的包装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
货物包装标志》(GB 190)的规定,印贴专用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
的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毒理性质数据(闪点、熔点、自燃点、爆
炸极限等),以及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运输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
否则不准出厂。
4、 应指派责任心强,经培训考核,并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
知识的人员管理危险物品。
5、 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物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
量。原料和成品的成分应经化验确认。生产备料性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
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
6、使用剧毒物品场所及其操作人员,必须加强安全技术措施和个人防
护措施。
7、安全技术措施
(1)改革工艺技术,并采用安全的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毒物溢(逸)
散。
(2)以密闭、隔离、通风操作代替敞开式操作。
(3)加强设备管理,杜绝跑、冒、滴、漏。
8 、个人防护措施
(1)配备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专人保管,定期检修,保持完
好。
(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
(3)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
可离开作业场所。
(4)剧毒物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
9、 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
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
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10、报废处理
包装容器必须在安全、保卫部门指派的专人监护下销毁。
凡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带有危险物品,必须先清洗干净,
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危险物品废渣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
同一般垃圾运出。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
样例
职业卫生奖惩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
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
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 100%,安全组织机构、制
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
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
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
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
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
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
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
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
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 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
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
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