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工资支付专项检查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精神,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确保
广大职工在 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按时足额拿到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确保社会稳定。经
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检查范围
使用农民工的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制鞋业、机械制造业、三产服务业、建筑施工、
租赁场地经营企业等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劳动用工不规范、工资支付不正常的
显性欠薪企业和纳税、社保缴费不正常的隐性欠薪企业。
二、检查内容
检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关于企业工资支付有关规定的情况;遵守最低工资规定的情况以及依法支付加班
工资情况;用人单位劳动合同、职工台帐及规章制度等书面劳动制度执行情况;未解决拖欠工资等问题
采取的具体措施、建立企业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长效机制情况;基层劳动保
障监察网格化管理是否到位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及时查处,保证元旦、春节前涉及
农民工工资案件基本结案、群体性事件基本得到控制,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工资报酬权益。
三、检查的方法和步骤
(一)宣传及自查阶段(2012年 12月 12日至 12月 17日)
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开展“无欠薪箬横”活动的重要意义,普及《劳动
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最低工资规定》等法律法
规知识,促进用人单位自觉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广大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
能力,营造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同时,对辖区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2012年工资支付情况认
真开展自查,要求主动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解决企业拖欠工资工作,特别是打击
企业主逃匿恶意欠薪工作。
(二)执法检查阶段(2011年 12月 18日至 12月 23日)
派出所、法庭、工商、国税、地税、国土、综治和劳动保障监察中队要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
对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及发生过拖欠工资问题的用人单位要逐户进行检查,发现
问题,及时处理。对职工投诉举报和检查发现的克扣、拖欠工资案件,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
合,迅速依法处理。
(三)分析总结阶段(2012年 12月 24日至 12月 28日)
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结合劳动用工现况对本镇劳动用工监管体系进行评估,不断完善劳动保障监管体
系,建立长效机制,同时迎接上级部门对本镇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劳动报酬是职工最基本的权益,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工作,事关经
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要充分认识防范和处置企业拖欠工资、创建“无欠薪箬横”的重要性,进一步
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成立由工业副镇长为组长,派出所、法庭、工商分
局、地税分局、国税分局、国土分局、规划分局、公会、妇联、司法、综治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民
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镇劳动保障所,具体组织协调本
次专项检查。
(二)加强联动,快速反应。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及时获取、掌握和通报
企业劳动争议有关信息。按照《箬横镇欠薪逃匿案件防控和应急处置预案》要求做好各项工作,防范处
置企业拖欠工资的各类案件,基层调解个体欠薪问题 1天内回复,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案件 7天内解
决。同时设立专项应急基金,在发生欠薪逃匿案件时按照相关程序应急调拨,解决被欠薪劳动者的食宿
开支及垫付工资。
(三)依法受理,严肃处置。对存在无故拖欠、克扣工资的用人单位,镇劳动保障所要会同有关部门按
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加付赔偿金并处以罚款。要按照有
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
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对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
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也要及时依法处理。
(四)及时汇总,总结工作。各管理区、各部门要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检查自查表,便于汇总分析。2012
年 12月 17日前,填报《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自查表》(附件 2),报送用人单位自查排查阶段
汇总数据。各管理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拖欠工资的工作,强化部门协作,按照行动方案对本辖
区、本线劳动用工单位进行全面摸查,对涉及重大劳动用工问题,按照《箬横镇劳动保障群体性事件应
急处置工作预案》要求及时上报。
五、工作联系
本次企业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办公室设在镇劳动保障所。